社会保险。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社会保险。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社会保险。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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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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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双面打印。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为完善员工福利,满足员工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增加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降低人才流失率,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一、社会保险的内容 目前太原市社会保险指的是五项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项险种是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大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二、参保人员范围 各中心、各单位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及数量以2014年3月为例,详见《2014年社保人员统计表》(附表一)。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在参保人员范围内: (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三)与原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社会保险由原单位缴纳,且本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愿意将社会保险手续转入我公司的。 四、个别岗位因为工作稳定性较差,暂不考虑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议公司为下列岗位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具体包括: 置业顾问、保安、保洁、电工、维修工、厨师、专职司机、酒店服务类岗位等。 五、参保时间 若员工为15日之前(含15日)入职的,待员工转正后,社会保险于员工入职当月起开始缴纳;若员工为15日之后(不含15日)入职的,待员工转正后,社会保险于员工入职次月起开始缴纳。 六、缴费比例(目前执行标准)

七、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核定,基数下限、上限分别为上一年度太原市社平工资的60%和300%。 八、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2013年太原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247元,按照往年社会保险基数上调惯例,预计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2013年的基础上拟上调11-15%,即2500元左右。 方案一:按照太原市最低社保缴纳标准计算,即以2500元为例 每人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见下表:(单位:元) 方案二:按员工职级分三档进行缴纳 每人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见下表:(单位:元) 九、费用测算: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十、缴费办法 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各单位承担,员工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各单位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每月以转账形式支付。

公司交纳社会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交纳社会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篇一:会计分录处理(五险一金) 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中由个人负担的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各负担一半。新会计制度下五险一金如何做会计分录?小编找来大侠帮忙!帮学员汇总了五险一金做会计分录的方法。 下面介绍相关的会计分录: 1.分配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 社保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一、五险的会计账务处理 (一)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缴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贷:库存现金(实际发放的金额) (二)企业负担部分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事业、工伤、生育保险)(三)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单位+代扣个人应缴的金额)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二: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 1.单位负担部分(按工资总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样)提取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方案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方案 为使公司走上成功的企业规范化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本着一切为员工利益着想的理念,为员工创造更好的社会福利待遇,进而更好的鼓励员工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特制定如下缴纳社会保险方案: 方案一:按照上海最低社保缴纳标准计算缴纳社保 2012年上海最低社保缴纳标准为2338元。照此方案,个人与单位计算入下: 个人:每月缴费合计420.84元。其中,养老8%占187.04元;医疗2%占46.76元;失业1%占23.38元。公积金7%占163.66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1028.72。其中,养老22%占514.36元;医疗12%占280.56元;失业2%占46.76元;工伤0.5%占11.69元。生育0.5%占11.69元。公积金7%占163.66元。 方案二:分档计算缴纳方案 1、月薪不足3000元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2、月薪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按照3000元标准缴纳社保,其余走帐外。

个人:每月缴费合计540元。其中,养老8%占240元;医疗2%占60元;失业1%占30元。公积金7%占210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1320元。其中,养老22%占660元;医疗12%占360元。失业2%占60元。工伤0.5%占15元。生育0.5%占15元。公积金7%占210元。 3、月薪5000元以上的,按照5000元标准缴纳社保,其余走帐外。 个人:每月缴费合计900元。其中,养老8%占400元;医疗2%占100元;失业1%占50元。公积金7%占350元。 单位:每月缴费合计2200元。其中,养老22%占1100元;医疗12%占600元。失业2%占100元。工伤0.5%占25元。生育0.5%占25元。公积金7%占350元。

关于企业缴纳社保保险说明

关于企业缴纳社保保险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保险。 保险缴纳比例:公司占29.7%,个人占10.5%(城镇10.5%,农业10%) 《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关于员工辞退等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建立应当建立的职工花名册。(一年内职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起诉企业需支付12*2月的工资,工资支付按照全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十九条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钟鸣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并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动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何办理社保-企业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如何办理社保-企业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 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 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 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 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 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公司交纳社会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交纳社会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交纳社会保险,会计分录怎么做? 篇一:会计分录处理(五险一金) 五险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金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中由个人负担的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各负担一半。新会计制度下五险一金如何做会计分录?小编找来大侠帮忙!帮学员汇总了五险一金做会计分录的方法。 下面介绍相关的会计分录: 1.分配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事项: 社保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一、五险的会计账务处理 (一)个人负担部分 发放工资时(按个人缴纳比例,从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贷:库存现金(实际发放的金额) (二)企业负担部分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事业、工伤、生育保险)(三)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单位+代扣个人应缴的金额)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二: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 1.单位负担部分(按工资总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样)提取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1年执行标准(城镇最低平均工资):1667元 2012年5月开始执行标准(城镇最低平均工资):1995元 (1)养老保险:个人8%、企业20%; (2)工伤保险:企业3.5%; (3)失业保险: 农村户口:企业2%(享受待遇:一年以上:1个月; 2年以上2个月;最高12个月)城镇户口:个人1%、企业2%(享受待遇:一年以上:3个月; 2年以上6个月;最高24个月)现执行的失业领取金:640元/月,无固定。 (4)医疗保险:个人2%、企业6.5%; (5)生育保险:企业0.5-1.5% 2013年执行标准: (1)养老保险: a) 山西省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基数是2247.15元,个人8%(179.78元)、企业20%(449.43元)。共交费629.21元; b) 山西省城镇最低平均工资100%基数是3745.25元,个人(599.24元)、企业(449.43元)。共交费1048.67元; (2)工伤保险:临汾市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1738.05元,企业(三类)3.5%; (3)失业保险:临汾市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1738.05元,

农村户口:企业2%(享受待遇:一年以上:1个月;2年以上 2个月;最高12个月)城镇户口:个人1%、企业2%(享受待遇:一年以上:3个月; 2年以上6个月;最高24个月)现执行的失业领取金:640元/月,无固定。 (4)医疗保险:临汾市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1738.05元, 个人2%、企业6.5%; (5)生育保险:临汾市城镇最低平均工资(60%)1738.05元,企业0.5-1.5%

XX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山西XX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管理,规范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程序,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有限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 第三条参保内容与缴费比例 公司按照当地行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各项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按国家或所属地区社保部门规定的缴费比例共同负担,其中员工个人承担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代为缴纳。 公司与员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20%,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7%,个人2% 生育保险:企业0.8% 工伤保险:企业0.6%

失业保险:企业0.2%,个人0.1% 第四条职责权限 1、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负责办理录用、调动、离职时员工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办理社会人员须告知员工保险参保时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和个人承担的保险缴费比例、每年的新基数标准及保险缴费情况和进度。 3、公司要明确告知参保的员工只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二章保险缴纳 第六条保险缴纳时间 1、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起始月份开始缴纳。 2、社保费用由公司统一逐月、足额缴纳,并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各项保险缴费情况。 第七条保险新增、转入时间 公司在员工签订完毕劳动合同一个月内,根据当地社保规定于25号前为其办理完毕社会保险新增或转入手续。

关于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缴纳社会保险 的有关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合同法规、政策及公司有关之规定,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保险福利: 1、为了公司的发展,正规化及人员的稳定性,公司依照国家和我省及唐山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公司固定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目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三险,缴费基数是按照河北省平均工资的60%即是企业最低标准缴纳,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按照唐山市平均工资缴纳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按照国家及我省和唐山市规定为员工办理有关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转移手续由总经理批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协助财务部共同办理,缴费比列按依照国家和我省及唐山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费用由公司及个人共同担负,个人费用从工资扣除。 2、新聘任员工缴纳保险,需部门考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负责填报申请表,财务部负责缴纳保险费用。 3、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只针对公司解聘人员),公司与解聘人员协商后,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只负责缴纳解聘后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不开工资(只是三个月的保险费用视同公司员工同等待遇,其他个人的一切事项与公司无关)。个人费用由个人向财务部一次交清三个月的所有费用,个人将交费收据交综合管理部后,再进行填报申请表。

4、在职员工各种假期期间的保险等涉及到的有关事项,各相关部门提出,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共同负责。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保障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保障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运传媒科技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险、公积金)。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代支付部份。 ?社会保险费用管理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员工养老保险、医疗等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在员工工资按月扣除。 3、公司将根据本年度社保机构的工作安排按社保机构规定时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管理条例 1、社会保险增员(投保)

企业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如何办理社保-企业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08-02-14 23:29 发表于:《小俊生活的点点滴滴》分类:未分类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 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doc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 精心整理 XXX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 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 2.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 3.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指南 自2020年11月1日起,青岛市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原由人社、医保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转为税务机关征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申报及缴费流程 一、参保登记 企业在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应同步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其中五证合一的单位也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自助办理,非五证合一的单位需携带规定资料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操作请扫描以下二维码)。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社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人社、医保部门规定的渠道办理变更。 二、基数申报 缴费基数实行按年度申报,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1日至2月15日,统计汇总本单位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按照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据实申报。 新招收录用的职工,应按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通过人社、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日常申报 用人单位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依照人社、医保部门规定按月办理缴费申报。按照青岛市现行经办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日至15日办理当月缴费申报,16日至月底办理次月缴费申报。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申报事项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四、缴费核定 原通过“银行代收”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单位,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每月15日晚,核定用人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于15日以后通过人社局或医保局官网查询应缴费金额;原通过“经办机构自收”方式缴纳社保费的单位,每月可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社保费应收核定,也可通过市人社局、医保局网站自助进行社保费应收核定。 五、费款缴纳 (一)信息关联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办理参保登记后,需按税务机关规定办理参保信息关联确认。(具体操作请扫描以下二维码)。 (二)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月底前,缴纳当月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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