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Q/SE A3016-C

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2012-4-16实施

2012-4-16发布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Q/SE

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ICS

备案号:

前言

为规范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合同谈判以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中关于银行保函(以下简称“保函”)条款的评审与决策程序,明确各类保函的评审与决策权限,明确保函的开立、修改、理赔、注销、接收、索赔、退回、存档、统计分析、跟踪管理等工作流程,明确保函管理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效降低保函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SE A3016-B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提出并管理。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便于公司业务部具体操作和领导及时掌握保函状况,节约费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以及融资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开具的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备用信用证、具有保证性质的安慰函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类似文件和协议(以下简称“保函”)。

本办法项下保函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为担保自身责任,通过银行开立的保函,包括国际承责保函和国内承责保函;

2、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申请人,为担保自身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承责保函;

3、本公司或由本公司管理的海外营销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作为申请人,为担保自身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本地承责保函;

4、本公司及其母子公司作为受益人的受益保函。

5、融资性保函。

思源电气或输配电公司为担保子公司责任,代替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业务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之内,应按照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办理。

3.定义

本办法中的下列术语及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3.1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或者母子公司为担保自身的责任、作为申请人,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客户或第三方开立的、保证本公司或子公司履行某项义务的保函。

3.2融资性保函:是指本公司根据融资银行的要求开立的,担保子公司、客户或其他第三方还款的保函,包括银行及非银行保函。一般包括两类保函:1)银行为子公司单独设立信贷额度,而要求本公司提供子公司的还款担保,如内保外贷; 2)项目融资中融资银行要求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客户风险而开立的保函。

3.3国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在海外(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承责保函。

3.4国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与国内总包商合作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承责保函。

3.5受益保函:是指客户或第三方作为申请人,银行作为担保人向本公司或子公司开立的、本公司或子公司作为受益人的、保证客户或第三方履行某项义务的保函。

3.6普通保函:是指主要条款、金额比例、效期、费率等关键要点符合保函一般惯例的承责保函。

普通保函的种类和具体特征如下:

3.7高风险承责保函:符合以下任一条或多条情形的保函是高风险承责保函:

1、保函金额超过上述第3.6项规定的普通保函的金额比例上限;

2、保函有效期超过上述第3.6项规定的普通保函规定的保函有效期,如敞口保函(见下文定义);

3、保函格式与已经签署的合同附件要求不一致,并且比附件条件恶化,可能使本公司及母子公司处于不利地位;

4、保函格式比普通保函要求苛刻或含有非正常条款,可能使本公司及母子公司处于不利地位,如规定客户可任意修改保函效期、保函可自由转让给第三方等;

5、保函经延期后的合计有效期限超过三年。

3.8敞口保函:是指未明确规定某一具体日期为到期日的承责保函,或者虽然规定到期日但有效期可以随时被展期的承责保函。通常出现在履约保函格式内,如规定拿到初验(PAC)、终验(FAC)为保函到期日等。

3.9非敞口保函:是指明确规定某一具体日期为到期日,且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更改有效期的承责保函。

4.相关部门及责任人

4.1输配电公司业务部

输配电公司业务部,及已注册的海外代表处及海外子公司,为开立保函的申请及责任单位;业务员根据业务需要,提出保函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及完整的背景资料,并负责已开立保函的跟踪管理、所属项目进展反馈、到期注销及其他相关事项。部门经理需严格把关,并在保函申请表上签字审核。

4.2输配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监)

分管副总对保函申请和有关条款进行复核并进行业务审批。

4.3输配电财务部保函审核人员

财务部保函审核岗位人员,为保函条款专业评审人员;负责商务合同中保函条款及格式审核、谈判,及保函开立前的初审及其他相关事项。

4.4法务人员

为保函相关会审人员;参与商务合同签订前保函格式的审核、保函开立过程中被定义为高风险保函的文本审核及其它相关事项。

4.5输配电公司财务总监

对保函条款及格式进行复核和审批,对高风险保函和融资性保函提出审批意见。

4.6输配电公司总经理

对保函业务进行审批,对高风险保函和融资性保函提出审批意见。

4.7 股份公司财务总监

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普通承责保函、所有高风险保函和融资性保函进行审批。如有必要应提交董事长审批。

同时对融资性保函,根据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负责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的履行及与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其它事项。

4.8 股份公司董事长

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普通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以及一定金额的高风险保函进行审批。

5.国际承责保函工作流程

本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客户及第三方开立、修改、索赔、注销国际承责保函时,须按照如下工作流程办理各项具体保函业务:

5.1国际承责保函的评审流程

保函条款与格式作为商业合同的一部分,其评审与决策属于签约评审与决策的一部分,业务部和财务部应遵循事前评审原则,即对客户承诺接受保函条款之前,完成保函条款的评审。

业务人员就是否开立保函、具体保函条款等内容进行沟通和谈判,在沟通和谈判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优化保函条款,控制保函带来的风险。

5.2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的审批流程

需由公司开立的国际承责保函,由业务员填写《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申请书》发起申请,并由规定的保函开立审批人进行审批,财务部负责审核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并联系银行开立。

保函审批人由业务线审批人和财务审批人共同组成,两个审批决策人应在《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申请书》上双签。如果保函的两位审批决策人意见不一致,则升级到上一层级保函审批决策人决策,直至升级到公司董事长终裁。

1)财务部保函审核员,应负责判断保函是否属于高风险保函,如果为高风险保函,应逐级审批至股份公司财务总监或董事长。

2)保函金额超过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的普通保函,由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决策。

3)金额超过20万美元(含20万美元)的高风险承责保函,报股份公司董事长决策。

4)对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普通保函和20万美元的高风险保函,除上述提到的保函开立要求外,业务员还需同时提供一份详细的《保函开立情况说明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a)项目背景;

b)保函开立金额和保函效期;

c)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风险分析、经营单位的项目执行计划及责任承担主体;

d)经营单位预计撤销保函的时间点。

5.3国际承责保函的开立

5.3.1 提交申请

业务部业务员在各方完成《投标评审表》或《国际项目签约决策审批表》的保函风险评审意见后,启动保函开立流程,并最迟在保函要求开立之日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保函开立所需资料和保函开立审批意见。

保函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应在拿到标书的第一时间向财务部反馈和咨询。

5.3.1.1 保函开立所需资料:

业务员申请开立保函时应提供如下文件:

1)《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申请书》)

2)《国际项目投标评审表》或《合同签约决策审批表》;

3)保函格式;

4)保函背景资料(投标保函即为标书,履约、预付款保函等为合同、PO、LOI等相关贸易背景资料);

5)如财务部或领导需要,或者银行要求,须提供项目介绍和进展情况说明;

6)其他相关资料。

如果项目发生延标或其他重要事项,申请部门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财务部,如信息和资料提供不完全或不及时,导致银行不能按时开出保函,或保函开出后出现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责任由申请部门自负。

5.3.2 开立保函

财务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与资料进行审核,如资料无误,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资料有疑点,应在24小时内反馈申请人或返回给申请人进行修正。财务部根据标书或合同中规定的格式开立保函,若标书或合同中未作规定或客户对格式不做要求, 财务部在与银行和申请人充分沟通后,按照公司利益最优原则,确定保函格式和开立银行。

如申请人提交的保函未取得审批决策人同意开具的审批意见,财务部有权拒绝按此格式开立保函,并提示业务员与客户沟通,修改保函条款。

在收到申请部人提交的齐备申请资料后,财务部负责及时从银行开出保函,及时跟踪保函开立情况。保函开立后对保函复印存档,在保函系统登记保函信息。

5.3.3国际承责保函的修改

银行保函开立后,根据客户要求或项目执行情况需对保函条款进行修改(如延长保函效期、增加保函金额等),由业务员填写《国际承责保函修改申请书》(见附表),在《国际承责保函修改申请书》上对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及修改(尤其是展期)原因做出说明,并应该按照本制度第5.2条的审批流程和规定提交给相应的保函审批决策人审批决策。

如原保函为金额大于50万美元的国际大额保函或者是延期后开立总时间超过三年,业务部在申请修改前还需要同时提供一份详细的《保函修改情况说明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a)项目当前执行状态;

b)保函的金额、保函开立时间、保函修改原因说明;

c)工程实施的可行性与风险分析、经营单位的项目执行计划及责任承担主体;;

d)经营单位解决问题和撤销保函的时间点。

如果保函审批人不同意接受修改,须说明不同意理由。由业务员与客户沟通,调整修改内容,并在调整修改内容后,重新发起保函修改申请并提交给保函审批决策人审批决策。

如果保函审批人同意接受修改,业务员需将附有审批人意见的《保函修改申请书》提交给财务部。

财务部负责与银行沟通,及时完成保函修改工作,并对保函修改件复印存档,同时在保函台账中登记保函相关信息。

5.3.4国际承责保函的索赔

银行保函开立后,如果客户对担保行提出索赔要求,业务部需与客户、担保行沟通,了解客户索赔原因。并在客户提出索赔要求后,24小时内向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接口人提供相应信息。由业务员负责与受益人协商撤销索赔,如果确认我司需要承担该保函项下的赔付义务,业务员需要提交《国际承责保函索赔报告》(见附表)至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法务人员对应出具调查意见。

在相关人员出具调查意见后,将《国际承责保函索赔报告》发送给财务部,在财务总监出具审批意见后,由财务总监提交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长出具审批意见。如因人为原因,应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处理保函索赔事宜上,应按照保函的约定和国际惯例来处理。并根据公司领导意见处理索赔事宜。

5.3.5 国际承责保函的注销

5.3.5.1 非敞口保函

对于非敞口保函,原则上是到期即自动失效。但为了避免因工程尚未完成而保函却自动失效无法再次延期的情况,财务部和银行沟通注销流程如下:

a) 银行每三个月发一份已到期保函清单给财务部确认哪些可以注销;

b) 财务部把已到期保函清单分类,转发给业务员,由业务员及时与受益人联系并办理保函注销。由业务员负责与受益人联系确认;

c) 财务部根据业务部确认结果通知银行注销或续期。

保函注销后,由财务部负责登记。

5.3.5.2 敞口保函

敞口保函属于高风险保函,银行一般要求保函原件退回才能撤销。

如果确认保函项下责任已经完成,或者是保函失效事件(如PAC、FAC等)已经发生,客户经理负责联系受益人取回保函原件、或取得证明保函失效事件已发生的正式书面文件(如各种验收证书等)、或受益人出具的同意我司撤销保函、解除我司保函项下责任的正式书面文件。

若为转开保函,业务员负责将取回的保函原件与相应的书面证明文件退回当地担保行进行注销,并要求转开行发出撤销电文给国内担保行。若为直开保函,业务员可将取得的保函原件或书面证明文件退给财务部,由财务部联系银行办理撤销事宜。

6.融资性保函工作流程

融资性保函必须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关规定,有必要报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由于当前业务发展状况,融资性保函应谨慎办理,除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批准办理外,一般情况下,暂时不受理此类保函业务。

融资性保函办理审批流程,必须逐级审批至股份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对此类保函进行重点审核并跟踪。

7.国内承责保函的工作流程

本公司作为申请人向客户及第三方开立、修改、索赔、注销国内承责保函时,其流程与国际保函一致。

7.受益保函的评审:

受益保函格式作为商业合同的一部分,应遵循事前评审原则,即在与客户商定保函格式之前,完成保函格式的评审。

业务员负责合同中受益保函相关条款的拟制和修改,由业务员负责与客户、担保行等相关方就是否开立保函、具体保函条款等内容进行沟通和谈判,在沟通和谈判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优化保函条款。业务员拟制或修改好保函条款后,将格式提交给财务部审核,并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保函格式确认之后,则由业务员与客户商谈接受此格式。若客户不接受,则由业务员继续与客户沟通修改保函条款或结束谈判寻找其他合作方。

7.1受益保函的接收与审核

7.1.1 海外信开受益保函的接收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或与本公司商定的保函格式,在合同执行地信开以本公司或母子公司为受益人的保函(包括保函修改件),由客户经理负责接收,并通知财务部审核。信开保函开出后,保函原件包括保函修改件原件由业务员寄回财务部留存,财务部负责受益保函原件档案与台账管理工作。

7.1.2 电开受益保函的接收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或与本公司商定的保函格式电开以本公司或母公司、子公司为受益人的保函(包括保函修改件),由财务部从通知银行或转开行接收保函电文(包括保函修改电文)。保函开出之后,原件由总部国际融资部存档。

7.1.3受益保函的审核

财务部在收到客户开出的保函原件或保函电文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事先商定的格式,对保函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地址、受益人名称、受益人地址、双方合同号及签订日期、保函类别、金额(包括大小写)、有效期、单据条款、担保条款、索赔条件、是否不可撤消、是否无条件、开立银行、开立方式、法律管辖等。

7.2受益保函的修改

受益保函开立后,根据我司实际需要或者项目执行情况需对保函条款进行修改(如延长保函效期、增加保函金额等),由业务员填写《受益保函修改申请书》(见附表),在《受益保函修改申请书》上对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及修改(尤其是展期)原因做出说明,以本公司和母公司为受益人的保函应按照本制度第5.2条的审批流程和规定提交给相应的保函审批决策人审批决策;在审批通过之后,由业务员联系客户提出修改申请,并跟踪保函的修改进展情况。

7.3受益保函的索赔

业务员按业务实际情况随时跟踪保函项下职责履行进度,如有异常先与客户沟通,视业务需要启动保函索赔。

财务部针对即将到期的保函提醒申请人。每月将一个月内将到期的受益保函台账发给业务部,由业务员确认是否需要提出索赔。当客户违约、符合保函索赔条件时,由业务员填写《受益保函索赔申请表》,按照本制度第5.2条的审批流程和规定提交给相应的保函审批决策人审批决策是否索赔。

对于国内银行开出的保函,提交时间不应晚于保函到期日前十个工作日,对于海外当地银行信开的的保函,提交时间不应晚于保函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因银行之间快递保函正本需要较长时间,因此申请人应尽可能提早启动索赔,提交索赔时间过晚将会造成开立银行收到正本资料时超过保函有效期而使索赔失效。

财务部对索赔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资料无误,应将索赔申请、保函中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保函正本一同提交通知银行或转开行进行索赔,如为海外信开保函索赔,由当地业务员落实向保函开立银行的索赔工作。

7.4受益保函的退回

对于已经失效的保函或者客户或供应商已经履行完保函义务的保函,如果客户或供应商要求公司退回保函原件,业务员可以提交《受益保函退回申请表》,并

根据本制度第4.2条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给相应的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经财务部确认,由财务部将受益保函原件退回给申请人。

8.保函日常管理工作流程

对于所有保函,公司保函业务相关部门须遵守如下日常工作流程:

8.1保函存档

财务部负责存档本办法规定的受益保函的原件、承责保函的复印件,保函付费记录,各类保函申请表(包括保函开立申请书、保函修改申请书等)等保函相关资料。代表处负责存档保函复印件。

8.2保函统计分析

财务部负责统计本办法规定的一切保函的重要信息(详见附录A)。保函重要信息包括:保函编号、保函类型、对应项目名称、对应合同号、对应项目号、保函开立日、保函开立申请人、被担保主体、保函开证行名称、是否转开、转开银行名称、保函受益人所在国、保函受益人名称、保函到期日等。

8.3保函的跟踪管理

财务部根据业务部申请开立保函后,负责跟踪保函的到期情况,并根据公司到期保函撤销流程,定期发布到期保函清理,根据业务员反馈的清理结果联系银行跟进后续的撤销事宜,并更新保函记录。对于到期未能及时注销的保函,催促业务人员反馈原因。

9. 记录

本标准规定记录如下表。

记录清单

保存期限指保函合同终止后保存年数。国际承责保函开立申请书

国际承责保函修改申请书

承责保函索赔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国内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内保函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保函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应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的要求,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担保 合约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所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一定金 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承诺。国内保函业务适用于申请人、 受益人均为国内客户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三条国内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审批权限根据总行授权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 融资性保函业务一律由总行审 批(低风险业务除外)。 第四条国内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信用 品种条件的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国内保函业务收费按总行金融服务价格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办理国内保函业务须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章国内保函业务种类及定义 第七条国内保函业务根据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 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第八条非融资性保函。系指银行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为申请人 履行非融资性义务所作的书面保证承诺。业务种类包括:

(一)工程项下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 / 维修、预留金保函。工程项下投标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投标人(申请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投标人中标后擅自修改报价、撤 销投标书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银行将按照保函约 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 5%。 工程项下履约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 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未能履行工程合同约定 的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相当于工程 合约金额的 5%- 10%。 工程项下预付款保函。系指银行接受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 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按合 同约定使用预付款,银行将根据工程业主的退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金额 返还预付款及相应利息。 工程项下质量 / 维修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维修业务,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承包人又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退换、维修、赔偿义务,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该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 5%- 10%。 工程项下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保函)。系指银行接受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承包人提前支 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银行将按照保函约定金额 负责退还预留金款项。该金额通常为工程合约金额的5%- 10%。 (二)贸易履约保函。系指以商品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交易中,银行接受交易一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另一方(受 益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如销售方按规定交付商品而购买方未按合

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样式参考)

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样式参 考) 编号: 致:项目全体工人(以下简称“受益人”)XX公司(施工单位,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XX公司(建设单位)就XX区XX工程项目于20XX年X月X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XX),受益人在该工程项目进行务工。按照《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我行接受被保证人的申请以及按照佛山市XX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佛山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向受益人开立本工资保证金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保证被保证人在履行上述合同过程中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我行在收到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工人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提取意见书》后,凭本保函正本原件,在5个工作日内,按提取意见函所要求的方式支付给受益人累计总额不超过XX担保金额的款项。 本保函从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有效。本保函到期后,被保证人未提交书面核销申请的,我行有义务通知被保证人及管理部门重新开具保函。 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可转让,我行对除受益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我行。

XX银行XX分行(公章)XX年XX月XX日

《民法典》宣传标语 1.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2.推动民法典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3.推动民法典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加强民法典宣传,保障人民权益实现 5.开展民法典普法,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6.开展民法典宣传,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7.加强民法典宣传,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8.实施民法典,构建和谐民事关系 9.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10.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11.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2.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13.民法典——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14.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 15.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16.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保函管理办法

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工程保函的管理,明确 海外工程保函的开立、修改、延期、注销、索赔、退回、存档、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流程,明确保函相关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效降低保函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海外工程保函的种类与特点 第三条海外工程保函是为承揽海外工程而由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 下简称“银行”)申请,由银行开具的一种非融资性担保函,其主要特点如下: 1.按照工程额(指合同额、中标额或工程投资额,下同)的一定比例开具。 2.受益人为海外法人,通常为工程的业主或总包。 3.币种以外币表示,通常选择便于结算的硬通货币种。 4、保函文本应以英语表示。 第四条公司常用的海外工程保函主要包括:投标保函(Tender Guarantee)、 预付款保函 (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 、履约保函 (Performance Guarantee)、留置金保函(Retention Guarantee)、质量保函 (Quality Guarantee)。 第五条投标保函是海外工程投标时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向发包方开具的一种保函。其主要特点是: 1.投标保函并非是所有海外工程投标的必要条件,一些私人投资的工程以 及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工程招标不需要开具投标保函,或经协调后可以免开。 2.保函额通常不高于工程额的 5%。 3.保函有效期通常不超过 6 个月,并于工程开标后(中标的须签订合同后)到期。 第六条预付款保函是在合同签订后为收取工程预付款而向付款方(总包或业主)开具的一种保函。其主要特点是: 1.预付款保函通常自保函开出(或收到预付款)后生效,于发货或完工后到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赵学奎 摘要: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银行保函多属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习惯上称为独立保函。担保公司对银行独立保函提供敞口担保存在风险,应注意风险防范。 主题词:工程担保银行保函敞口担保风险防范 2006年以来,合肥市大力实施“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战略,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其中,“大建设”方面,2006、2007年两年,共安排新建和扩建道路207条、桥梁90座,市政建设投资224亿元。“三大推进”激活了担保市场需求,其中我公司1-9月新批担保金额近14亿元,出保额达10.59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加4.09亿元,增长62%。“三大推进”也催生了一些担保新品种,今年以来,我公司先后为数家施工企业提供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担保额超过1300万元。笔者结合业务实践,对工程担保概况、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的风险及防范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大家。 一、工程担保概述 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主要品种有:投标保证、履约保证、业主支付保证、付款保证、预付款保证、完工保证、分保保证、供货保证、维修保证、预留金保证等。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实行担保。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米勒法案”代替“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参与联邦公共工程建造的承包商必须提供履约保证和付款保证;1942以来,各州又参照“米勒法案”先后通过了所谓“小米勒法案“,要求州政府投资兴建的所有项目必须得到担保。美国由此形成世界上最早、最大的工程担保市场。目前,全球年担保费收入35亿美元,美国占20多亿美元,其中2/3来自工程担保。 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担保书(surety Bond)保证的对象是工程合同的履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的保证对象则是约定资金额度的违约损失补偿;担保书的担保额为工程的全部合同价格或合同价格的较高比例(50%以上),而保函的担保额一般是工程合同价格的较低比例(20%以下)。由于担保书或保证合同保证的对象是工程合同履行,因此,对业主在工程质量和工期等方面提供的保护最充分。同时,不需要承包商提供押金或保证金,从而为承包商提供融资便利、减轻其资金压力,最受工程市场欢迎。传统上,北美地区主要使用美国式的高保额有条件赔偿保证合同。美国法律规定,银行不得从事工程担保业务,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必须经财政部评估、批准并每年进行复核验收、定期公布名单。欧洲地区过去主要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低保额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近来,欧洲地区出现向美国式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靠拢的趋势。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过程中最早引入工程担保;1998年5月,建设部提出在有条件的城市进行工程质量担保试点;1998年7月,我国首家专业化的工程担保公司——长安保证担保公司成立;2004年8月,建设部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2005年5月,建设部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2005年10月,建设部选择深圳、厦门、青岛、成都、杭州、常州六市作为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城市。湖北、北京、江西、四川、陕西、重庆、河北、天津、福建、新疆、云南、贵州等省、自治区自2003年以来先后推出“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积极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工作。工程担保在保障合同履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率、

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v

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v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 保单保函/凭证 致:(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向承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我公司投保 《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公司接受承包人的请求,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单保函项下我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为(下称“保险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在保险期间内,承包人(投保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发包人(被保险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工程竣工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保险人:(盖章)签单日期: 公司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 保单保函/凭证 致:(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向承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我公司投保《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公司接受承包人的请求,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单保函项下我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为(下称“保险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在保险期间内,承包人(投保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发包人(被保险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工程竣工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保险人:(盖章)签单日期: 公司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保函业务管理方案计划办法.docx

,. 江苏 XXXX 银行 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XXXX (以下简称本行)保函业务,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函业务指本行根据主合同债务人(即保函申请人)的申请,以保函的形式为主合同项下义务向受益人出具的, 承诺当保函申请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本行代为履行义务或 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第三条本行的保函业务仅限于非融资性的人民币保函业务。 第二章保函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保函申请人与受益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本行可提供下列保函: (一)投标保函是指本行应招投标合同投标人的申请,为投标

人向招标人担保,保证投标人履行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投标人不履行标书中规定的义务,则由本行向招标人承担一定额度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二)履约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履行基础交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如卖方或承包方不履行义务,则由本行在一定的额度内向买方或发包方承担一定的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保证。 (三)预付款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的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提供担保,保证卖方或承包方按照约定使用预付款,否则由本行向买方或发包方退还预付款项的书面保证。该类保函的金额不应超过申请人收到的预付款总额。 (四)质量或维修保函是指本行应买卖合同卖方或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的申请,向合约关系的另一方担保,保证卖方所供货物或承包方所交付的工程符合相关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在规定期限内货物或工程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卖方和承包方又不能更换、维修或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XX银行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保证金账户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手册》、《XX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证金存款是指客户为在我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保函业务以及其他保证类相关业务而缴存的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 金;担保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发放担保贷款业务转入的担保资金;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证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信用卡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办理信用卡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账户主要用于核算我行办理的保函业务转入的保证资金;房地产按揭保证金用于核算房屋按揭贷款业务房地产开发商转入的担保资金;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主要用于核算商户联保贷款业务转入的保证金;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主要核算代理合作业务转入的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用于核算我行其他保证类业务转入的保证金。

不同种类的保证金业务应生成相应的保证金账户进行核算。 第四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及使用第九条在开立保证金账户时,支行前台业务人员应根据信贷部门提供的资料,按业务种类及科目归属为客户开立相应的保证金存款账户。该账户只能用于与其结算账户之间的相关转账,不能对外办理结算业务。 第十条保证金账户录入后形成的保证金编号与所办理业务的协议编号是唯一对应的关系,系统可根据保证金编号查询,以确保在补充保证金时按编号及时、 200202 251021 担保保证金 200203 251031 信用证保证金 200204 251041 信用卡保证金 200205 251051 保函保证金 200206 251061 房地产按揭保证金 200207 251071 代理合作业务保证金 200208 251081 商户联保贷款保证金 200209 251091 保管箱保证金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doc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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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赵学奎 摘要: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银行保函多属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习惯上称为独立保函。担保公司对银行独立保函提供敞口担保存在风险,应注意风险防范。 主题词:工程担保银行保函敞口担保风险防范 2006年以来,合肥市大力实施“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战略,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其中,“大建设”方面,2006、2007年两年,共安排新建和扩建道路207条、桥梁90座,市政建设投资224亿元。“三大推进”激活了担保市场需求,其中我公司1-9月新批担保金额近14亿元,出保额达10.59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加4.09亿元,增长62%。“三大推进”也催生了一些担保新品种,今年以来,我公司先后为数家施工企业提供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担保额超过1300万元。笔者结合业务实践,对工程担保概况、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的风险及防范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大家。 一、工程担保概述 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主要品种有:

保实施办法”,积极推行工程担保试点工作。工程担保在保障合同履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率、规范市场竞争、降低交易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抑制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6年2月,建设部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行工程担保的工作目标:2007年6月份以前,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试点;2008年年底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扩大推行范围;到2010年,工程担保制度应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信用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据“杭州担保网”信息,截至2007年9月底,该市经担保协会审定、具有从事工程担保业务资格的担保机构达27家。 二、银行保函的特点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分为从属性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又称独立保函)。 从属性保函与保证合同性质无异,保函与基础合同属于主从关系,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主债务人抗辩权等。 见索即付保函是由银行出具的、表示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保函条件的索赔书或保函规定的其他条件时,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的保函。见索即付保函是二战以后,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需要而逐步确立起来的,目前成为银行保函的主要形式。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独立性。独立保函虽依据基础合同开具,但一经开出并生效,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完全以保函记载的内容为准,不再受基础合同的存在情况、效力和履行情况的影响。而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 2、保证人是独立保函的主债务人。保证人承担第一付款人责任,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基础合同变更抗辩权,也不能以基础合同债务人的抗辩理由对抗受益人。

银行保函的开立

银行保函的开立、生效和实效 有关保函开立的主要规定有:(1)保函应以书面形式开立,所谓书面形式当然包括有效的电讯信息和加密押的同类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2)保函应该规定的主要事项包括:主债务人(即保函申请人)、受益人、保证人、开立保函所依据的基础交易、最高保证金额和付款所用货币的币种、保函失效日期或决定保函失效的具体事件、要求付款的条件以及保函金额递减条款。这里所谓的“金额递款条款”是指保函中可以规定在某一日期或向保证人提交为此目的而规定的单据时,保函的担保金额按一定数额或按可却确定数额减少。(3)保函一经开立,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即为不可撤销的文件。(4)保证人是否开立保函应由其自由决定,但是,当保证人收到开立保函的委托后,认为如按该委托开立保函,保证人将会受到保函开立国有关法律或法规的制约,从而将不能履行保函的责任时,保证人可以拒绝为申请人开立保函,但他应该立即以电讯方式通知委托人,或者,如不能以电讯方式通知时,以其他快捷的方式通知,说明其不能执行该项委托的原因,并要求委托人重新提出新的委托。 关于保函的生效,URDG第6条规定,除非保函中明确规定保函生效日期将为开立日期之后某一日,或规定保函的生效将受制于某一条件并由保证人依据与这一条件有关的单据而确定生效日,保函应从开立之日起生效。 关于保函的失效,URDG规定,保函中规定提交索赔书的失效时间应是一个日历日期,或者是把保函中规定的表示保函失效的文件交给保证人之时。如果保函中既规定了失效日,又规定了决定失效的事件,那么,保函在失效日和失效事件二者中最早出现的日期开始失效;不管保函中是否规定失效条款;如果将保函退还给保证人,则认为该保函已经被取消而失效;如果受益人书面声明解除保证人的责任,不管是否已将保函及其修改书还给保证人,也认为该保函已被取消而失效;保函失效后,存留保函及其修改书并不表示保留受益人在保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如果受益人要求延展保函的有效期,以取代根据保函规定条件和本规则提出索赔,保证人应无延误地如实通知向他发出开立保函的一方,然后,保证人应在一定的合理时间内暂停赔付,以便主债务人(即申请人)和受益人就是否同意此项延展而达成协议,并安排开立延展文件

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长沙银发〔2012〕259号 长沙银行 关于印发《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支行(部): 现将《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原长沙银发〔2009〕299号文件从即日起失效,所有涉及保函业务操作一律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 长沙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函业务管理,控制保函业务风险,促进保函业务正常开展,根据《担保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和《长沙银行授信管理办法》等我行业务管理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保函业务为国内人民币项下见索即付保函,是指某种合约关系一方(以下简称申请人)与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当申请人对合约关系另一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某种义务时,由我行承担保函项下一定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业务。

第三条保函业务纳入授权和统一授信管理。融资性保函限总行出具,经办分、支行在授权范围内可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总行及分、支行(部)的内部职能机构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出具保函。违规出具保函,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条保函业务视同贷款业务管理。符合总行认定的低风险保函业务,按低风险信贷业务流程办理。 第五条我行认定的低风险保函业务包括全额保证金保函,以及以存单(仅为我行出具的)、凭证式国债(仅为我行代售的)等提供质押反担保的保函。 第二章保函种类 第六条保函业务根据性质、作用不同,分为非融资性保函和融资性保函两大类。非融资性保函包括工程或贸易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及维修保函、留置金保函、关税保付保函、付款保函等。 第七条根据我行保函业务倾向性划分,分为主要保函业务和其他保函业务。 第八条主要保函业务是指我行重点开展的保函业务,包括工程或贸易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一)投标保函:我行接受投标方的委托,向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或者在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或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标书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我行将根据招标方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二)履约保函:我行接受合同一方当事人(债务人)的委托,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债权人)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我行将根据债权人的索赔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工程保函管理规定

工程保函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工程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保函管理工作,控制工程保函风险,合理利用集团授信额度、担保资源,提高财务收益,参照金融机构《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内部控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高额保函(用于投标、履约、支付等)、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等,与工程相关的信贷证明和资金证明等在本管理办法中约定。融资性担保保函不适应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原则上不得出具无固定期限的敞口保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及各分公司所属项目;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直营项目指公司直接运营的项目;非直营项目指分公司通过签约项目负责人间接指导运营的项目;联营合作项目指集团公司与其他施工单位联合投标建设的项目。 第二章保函办理规定 第六条申请办理保函,须向集团财务部报送如下资料:

(一)关于申请办理保函的承诺书(附件一) (二)中标前的投标保函、高额保函需报送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单位要求的保函格式; (三)中标后的履约保函、高额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需报送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和要求的保函格式; (四)申请办理银行信贷证明和资金(信)证明需报送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工程基本情况以及与证明有关的条款; (五)银行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保函资料的报送时间。申办保函的全套资料必须在保函出具15个有效工作日前报达财务部;信贷证明、资金(信)证明的全套资料必须在出具10个有效工作日前报达财务部。未能及时报达的,财务部将不保证按时开出有关保函,因此而造成的未开出保函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纪部应对申请办理工程保函的单位或项目进行有无发生涉案纠纷的审查及保函风险评估,市场部应对照投标时的承诺书、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项目部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两部门分别签署意见。 第九条保函的审批。申请单位填制《集团公司保函业务审批表》(见附件四)递交至集团财务部办理审批手续,保

银行保函详细介绍

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维修保函、预留金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农业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 投标保函:是指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保证,在投标人(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投标人违约,农业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维修保函: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农业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预留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是指对在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农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是指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需要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时,向农业银行申请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保函业务。 功能:履约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付款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 投标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投标方面担保的需要。 维修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维修责任方面担保的需要。 预留金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归还预留金方面担保的需要。 税款保付反担保函能满足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中国银行为其向海关出具税款保付保函后,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的需要。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能满足企业因开展加工贸易为免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提供担保的需要。 履约保函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作者: -----------------------日期:

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风险初探 学奎 摘要: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银行保函多属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习惯上称为独立保函。担保公司对银行独立保函提供敞口担保存在风险,应注意风险防。 主题词:工程担保银行保函敞口担保风险防 2006年以来,市大力实施“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战略,取得了辉煌的业绩。其中,“大建设”方面,2006、2007年两年,共安排新建和扩建道路207条、桥梁90座,市政建设投资224亿元。“三大推进”激活了担保市场需求,其中我公司1-9月新批担保金额近14亿元,出保额达10.59亿元,比2006年全年增加4.09亿元,增长62%。“三大推进”也催生了一些担保新品种,今年以来,我公司先后为数家施工企业提供建设工程银行保函敞口担保,担保额超过1300万元。笔者结合业务实践,对工程担保概况、银行保函敞口担保业务的风险及防进行初步探讨,以就教于大家。 一、工程担保概述

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主要品种有:投标保证、履约保证、业主支付保证、付款保证、预付款保证、完工保证、分保保证、供货保证、维修保证、预留金保证等。 1894年,美国国会通过“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公共工程必须实行担保。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米勒法案”代替“赫德法案”,要求所有参与联邦公共工程建造的承包商必须提供履约保证和付款保证;1942以来,各州又参照“米勒法案”先后通过了所谓“小米勒法案“,要求州政府投资兴建的所有项目必须得到担保。美国由此形成世界上最早、最大的工程担保市场。目前,全球年担保费收入35亿美元,美国占20多亿美元,其中2/3来自工程担保。 国际工程担保市场上有两种不同的担保模式:低保额无条件保函模式和高保额有条件担保书模式,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担保书(surety Bond)保证的对象是工程合同的履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的保证对象则是约定资金额度的违约损失补偿;担保书的担保额为工程的全部合同价格或合同价格的较高比例(50%以上),而保函的担保额一般是工程合同价格的较低比例(20%以下)。由于担保书或保证合同保证的对象是工程合同履行,因此,对业主在工程质量和工期等方面提供的保护最充分。同时,不需要承包商提供押金或保证金,从而为承包商提供融资便利、减轻其资金压力,最受工程市场欢迎。传统上,北美地区主要使用美国式的高保额有条件赔偿保证合同。美国法律规定,银行不得从事工程担保业务,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必须经财政部评估、批准并每年进行复核验收、定期公布。欧洲地区过去主要使用银行或其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 63号(3月2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中间业务,提高本行综合竞争能力,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银监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函是指本行应客户的申请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是为申请人投标、履行合同等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本行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本行”包括各支行、部。 第三条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第四条办理保函业务,应严格遵循自主经营、授权经办和反担保保障原则。 第五条保函业务是授信业务的一种,纳入申请人授信总额内管理。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所出具的保函是指有100%保证金的保

函,本行暂不对外出具敞口保函。

第二章保函的种类及办理程序 第七条本行办理的保函种类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及总行审查认可的其他保函。 (一)投标保函:应投标人申请,本行向招标人出具保函,保证在下列事件发生时进行赔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与招标人签约; 3、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投标书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等。 (二)履约保函:应承包人、分包人、卖方书面申请,本行向业主、总包人、买方出具保函,保证在申请人不能履行合同时代为赔付。 (三)预付款保函:应申请人书面申请,本行向受益人出具保函,保证在申请人收到预付款而未履约时代为赔付。 第八条本行保函业务的办理程序为:客户向经办行申请→经办行受理调查→申请人缴纳全额保证金→总行审批→经办行与申请人签定担保协议→开具保函→保函到期收回→退回保证金。 第三章保函的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开立保函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二)生产正常经营,经济效益较好; (三)具备履行担保项下合约的能力;

工程保函管理规定

工程保函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工程保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保函管理工作,控制工程保函风险,合理利用集团授信额度、担保资源,提高财务收益,参照金融机构《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内部控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高额保函(用于投标、履约、支付等)、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等,与工程相关的信贷证明和资金证明等在本管理办法中约定。融资性担保保函不适应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原则上不得出具无固定期限的敞口保函。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项目及各分公司所属项目;各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直营项目指公司直接运营的项目;非直营项目指分公司通过签约项目负责人间接指导运营的项目;联营合作项目指集团公司与其他施工单位联合投标建设的项目。 第二章保函办理规定 第六条申请办理保函,须向集团财务部报送如下资料:

(一)关于申请办理保函的承诺书(附件一) (二)中标前的投标保函、高额保函需报送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单位要求的保函格式; (三)中标后的履约保函、高额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金保函、质保金保函,需报送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和要求的保函格式; (四)申请办理银行信贷证明和资金(信)证明需报送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工程基本情况以及与证明有关的条款; (五)银行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保函资料的报送时间。申办保函的全套资料必须在保函出具15个有效工作日前报达财务部;信贷证明、资金(信)证明的全套资料必须在出具10个有效工作日前报达财务部。未能及时报达的,财务部将不保证按时开出有关保函,因此而造成的未开出保函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第八条集团公司法纪部应对申请办理工程保函的单位或项目进行有无发生涉案纠纷的审查及保函风险评估,市场部应对照投标时的承诺书、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项目部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两部门分别签署意见。 第九条保函的审批。申请单位填制《集团公司保函业务审批表》(见附件四)递交至集团财务部办理审批手续,保

银行保函(样本)

银行保函(样本) 编号: 致受益人:广州大学 兹因 (下称“保函申请人”) 与你方签定了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只要你方确定保函申请人未及时、正确或者实际履行合同(违约),并且在本保函约定的保证期限内通知我行索赔,则由我行全额承担返还受益人已预付的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并代为清偿应当由保函申请人承担的违约金;但是,上列保证范围应当剔除保函申请人已向你方实际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到保证期限届满之日失效。保证期限为6个月,自保函申请人违反合同约定之次日起算。你方超过保证期限提出索赔,或者你方与保函申请人未经我行同意而自行实质性变更合同的,我行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在我行实际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或者一旦保证期限届满而你方未有索赔请求的,保函正本原件必须立即退还我行;于上列应当退还保函正本而你方未予退还之情形,本保函亦自动失效。 四、无论保函申请人有任何反对或异议,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索赔文书”之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并按该“索赔文书”所指定的支付方式履行实际支付义务;该“索赔文书”包括:(1)保函申请人违约说明的书面索赔通知正本;(2)本保函复印件;(3)你方通过广州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已经按合同向保函申请人支付了合同预付款项之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支付机构公章),或者保函申请人已全部收妥合同预付款项之有效证明文件。

我行在支付前,仅就索赔额是否属于或超过担保范围、索赔是否超过保证期限、合同是否属实质性变更三个事项进行审查;除此之外,不作审查。如果该三项之中有不符合支付条件的,我行将在收到你方的“索赔文书”之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以书面法律意见之函复。 五、本保函不可撤销,且我行不享有检索抗辩权。你方采取的未明示免除我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六、本保函规定了我行的全部承诺,该承诺不得通过援引本保函所提及文件或任何其它相关文件进行任何方面的修改或扩大,且任何此类文件不应被视为本保函的一部分。 七、如有索赔,出于验证之需要,请将书面索赔通知加盖你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连同本保函之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送达我行,一份送达保函申请人。 八、本保函以广州大学为唯一受益人,且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 九、本保函仅限于由中国××银行×××××分(×)行偿付。 保证人(公章): 住所或联系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签发日期: 年月日联系电话:

银行保函管理规定

银行保函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ICS 备案号: Q/SE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2012-4-16发布 2012-4-16实施 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规范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合同谈判以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中关于银行保函(以下简称“保函”)条款的评审与决策程序,明确各类保函的评审与决策权限,明确保函的开立、修改、理赔、注销、接收、索赔、退回、存档、统计分析、跟踪管理等工作流程,明确保函管理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有效降低保函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SEA3016-B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提出并管理。

银行保函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便于公司业务部具体操作和领导及时掌握保函状况,节约费用、杜绝漏洞,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公司银行保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销售项目投标、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以及融资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开具的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备用信用证、具有保证性质的安慰函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类似文件和协议(以下简称“保函”)。 本办法项下保函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为担保自身责任,通过银行开立 的保函,包括国际承责保函和国内承责保函; 2、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申请人,为担保自身 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承责保函; 3、本公司或由本公司管理的海外营销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作为申请人, 为担保自身责任,在合同执行地通过银行开立的本地承责保函; 4、本公司及其母子公司作为受益人的受益保函。 5、融资性保函。 思源电气或输配电公司为担保子公司责任,代替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业务不在本 办法管理范围之内,应按照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办 理。 3.定义 本办法中的下列术语及定义应具有以下含义: 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或者母子公司为担保自身的责任、作为申请人,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客户或第三方开立的、保证本公司或子公司履行某项义务的保函。 融资性保函:是指本公司根据融资银行的要求开立的,担保子公司、客户或其他第三方还款的保函,包括银行及非银行保函。一般包括两类保函:1)银行为子公司单独设立信贷额度,而要求本公司提供子公司的还款担保,如内保外贷;2)项目融资中融资银行要求本公司或子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客户风险而开立的保函。 国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在海外(包括港、澳、台地区)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承责保函。 国内承责保函:是指本公司与国内总包商合作销售项目的投标及销售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承责保函。

吉建管【2018】1号保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担保工作 的通知 吉建管〔2018〕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费减负优化发展软环境措施的通告》(第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建筑支柱产业的意见》(吉政发〔2014〕42号)、《吉林省工程建设担保实施办法》(吉政发〔2011〕4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工程担保的作用,减轻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我厅印发了《关于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暂行意见》(吉建管〔2017〕4号)文件,明确了工程担保种类、担保方式,建立了工程担保机构推荐制度,提出了规范工程担保工作的具体要求。文件下发以来,绝大部分地方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工程担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支持了企业发展。但我们也接到投诉反映,个别地方、个别单位仍存在拒收保函问题,部分中小型银行、特别是外省银行超出经营范围开具银行保函,影响了工程担保工作的规范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工程担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推进工程担保工作。可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规范工程担保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工程担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对于银行保函,推荐采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国有投资项目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优先采用上述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 三、对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的村镇银行等“有限持牌”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当前的监管要求,不得开展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业务。对于属于“有限持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四、对于中小型银行,特别是外省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接收单位有权通过函询查证等方式,核实保函的真实有效性。对不能查证属实的,保函接收单位可拒绝接收。对于伪造保函的,保函接收单位应向公安机关举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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