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调查报告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调查报告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调查报告

最近,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向媒体发发布的《青少年网络伤害课题研究》的调查结果。根据该调查,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有增长趋势,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网络伤害和网络违法犯罪日益增多,青少年的生存与发展面临着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为此,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于2008年5月——2009年5月开展了“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研究”的课题项目。

课题调查报告指出,根据公安机关公开发布的数据统计,1999年我国立案侦查的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件为400余起,2000年增至2700余起,2001年为4500起,2002年为6600起。上述数据表明,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

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在犯罪青少年组和中学生对比组中,都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为:

(一)青少年上网比率高、网龄长。据统计,犯罪青少年组中有144人上网,占被调查人数71.3%%,中学对比组有156人上网,上网率高达83%%。这些青少年普遍涉网年龄较早,网龄较长。犯罪青少年组和中学对比组首次触网时间,主要集中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其中犯罪青少年组小学阶段开始接触网络的占该组上网人数的21%%,初中阶段占该组上网人数的60%%;中学对比组小学开始接触网络的占该组上网人数的56%%,初中开始接触网络的占该组上网人数的42%%。

(二)青少年上网次数频繁、上网时间长。调查资料分析显示,青少年普遍存在上网次数频繁、每次上网持续时间较长现象。当然,这一情况在犯罪组和对比组中表现程度有所不同。其中,犯罪组青少年每周上网8次的达该组上网人数的60%%,每次上网平均持续时间3个小时,而且50%%在3-12个小时之间,甚至有9%%在24个小时以上。而对比组每周上网7

次以上的只有5人,占上网人数的3%%。上网的人中,近90%%每周上网仅1-2次,超过95%%的人每次上网1-3个小时。

(三)青少年网络依赖性强、认同度高。如前所述,较频繁、较长时间的上网,使得青少年对网络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和认同度。

在犯罪组,这些青少年平均每周上网要花83.12元。面对如此大的开支,他们当中只有10人认为自己从来没出现过缺钱的情况。其他绝大多数人普遍存在缺钱的问题。当想上网却没有钱的时候,这些自制力差的青少年会采取多种手段,或向父母讨要(占31%%),或借(占20%%),或欺骗父母或亲戚朋友(12.4%%),有的甚至铤而走险,或偷(12%%),或勒索(11%%),或抢劫(3%%),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犯罪组上网青少年中,超过50%%的人作案前5个小时还在上网(其中作案前2个小时还在上网的超过30%%)。并且,该组近30%%的人实施犯罪的目的就是为筹集上网经费。即便如此,他们当中仍有131人公开表示出狱后仍会上网。另外,犯罪组青少年中,超过60%%的人认为网络是朋友和恋人,只有不到40%%的人认为网络是魔鬼和陌生人。迷恋网络一方面影响到青少年的学习成绩,另一方面强化了他们某些片面、甚至是错误的价值观。如,犯罪组中有38%%的人最崇拜讲义气的黑道头目。

在对比组,对网络的依赖性和认同度同样存在。如该组60%%的人认为网络是朋友,只有22%%的人认为网络是魔鬼和陌生人。当然,不容忽视的是,对比组青少年对网络的依赖性和认同度明显减低。这表现在:第一,对比组中绝大多数人认为上网对学习没有或只有一点影响。第二,对比组青少年有着明确的人生目标和正确的价值观。该组86%%的人表示,心目中最崇拜的人是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和科学家等高级知识分子。第三,对比组青少年每周上网花费明显低于犯罪组。对比组每周上网平均花费为8.42元。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原因分析

青少年网络犯罪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此处的青少年网络犯罪,特指以网络为犯罪诱因,或犯罪地点在网吧,或犯罪手段与犯罪目的与网络有关联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家庭的推力。家庭在青少年的成长中有着重要地位,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但是,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一些家长的“网络素质”显然跟不上发展要求,他们不知如何对孩子进行网络教育,缺少对孩子的网络引导。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青少年首次接触网络和平时上网一般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的,而不是在父母引导下,有计划地进行。这从青少年的主要上网地点就可以看出。据统计,202名犯罪组青少年有135名第一次接触网络的场所是网吧,157名青少年平时的上网场所是网吧。另外,犯罪组中有135名青少年表示父母不会支持他们上网。

第二,很多父母对青少年上网内容缺少了解,也不知如何指导他们接触网络。犯罪组青少年中,近60%%的人认为父母不知他们上网的内容,也从未指导过他们上网。对比组的情况虽然好于犯罪组,但也有30-45%%的人持有上述观点。

除此之外,青少年对家庭的认同度也直接影响到家庭教育目标的实现。换句话说,青少年对家庭认同度越高,其实施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当然,前提是他没有犯罪的父母亲。在本次调查中,家庭认同度主要通过回答问卷量表后的得分体现出来的。量表主要由“家庭关系非常和睦、父母与家人对我的态度真诚和亲切、我的父母对我的学习以外的兴趣爱好非常支持”等问题组成。犯罪组平均得分8.44(得分越小认同度越高),中学对比组平均得分7.80。犯罪组青少年对家庭的认同度明显低于中学对比组。

(二)学校的推力。目前,我们在学校教育方面,也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些学校为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青少年的青春期教育。如,犯罪组青少年中,65%%的人没有上过专门的青春期教育课程。中学对比组情况似乎更糟,高达88%%的人表示没有上过专门的青春期教育课程。

与此同时,一些学校对成绩好的同学呵护有加,而对成绩差的学生则放任自流。有的学校甚至对差生采取“停课”或“开除”等措施。不少学生流入社会后,成了“问题少年”。犯罪组中,有48%%的人上学期间被学校停过学或开除过,有逃学经历的高达84%%。而对比组中被学校停过学或开除过以及有逃学经历的均只有1.6%%。

另外,青少年对学校的认同度同样影响到青少年的行为方向。学校认同度由问题量表组成。这些问题主要有:我在学校里学到很多东西、上学使我自我感觉良好、我喜欢大多数教我的老师等等。犯罪组平均得分14.21(分数越小,认同度越高),中学对比组平均得分11.91。很明显,对比组青少年对学校的认同度高于犯罪组。

(三)社区的无力。社区是继家庭和学校之后,另外一个可以帮助青少年,使之不至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单位。如前所述,犯罪组青少年普遍存在高逃学率、高退学率和被停学或开除的现象。他们中超过50%%的人早早地离开了课堂,回到家中,进入了社区。他们有的无所事事,只好成天玩乐、通宵上网(按他们的说法叫“混世”),有的经常与人打架。这种现象反映出,目前社区在帮助青少年矫正偏差行为方面,还显得非常无力。因此,针对这些“问题群体”,如何搞好专业化社区工作,是我国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方向。

(四)同伴群体的拉力。青少年在整个成长过程中的交往对象非常有限,除了家庭成员、学校师生外,就是同伴群体。这里的同伴群体指的是所有同龄的玩伴,包括同学、邻居、亲戚和朋友(包括网友,下同)。同伴群体一直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犯罪组和对比组青少年在获取一些平时家长和老师不告诉的事情,像性方面的知识,采取的最主要方式就是与朋友交流。因此,如果青少年结交一些有劣迹或品行不良的人,必然会受其影响,陷入违法犯罪泥潭。以犯罪组为例,其中近60%%的人对“我的大多数朋友都是学习成绩不好或老师不太喜欢的同学”这个评价,表示赞成或非常赞成。同样,该组中近40%%的人表示,朋友会支持他逃学或做其他违法犯罪的事情。并且,他们的作案方式主要是通过与朋友间交流获得的,作案也主要是与朋友一起团伙作案。

(五)网吧和网络的吸引力。近年来,“网吧”发展迅速。网吧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其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网吧室内空气污浊,上网设备污秽不堪,消防安全隐患丛生等。但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吧对青少年仍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据统计,上网吧上网是青少年的主要选择。犯罪组中有78%%的人平时在网吧上网。中学组中,有近20%%的人平时在网吧上网。网吧到底有什么样的魔力呢?

现阶段,网吧对青少年的吸引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吧“经营有方”,促销手段花样百出。目前,大量的网吧经营者为了吸引客源,赚取利润,无视国家有关网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低门槛、甚至无门槛地接纳未成年人。如前所述,大多数未成年人第一次上网和平时上网的场所是网吧。很多网吧在其营业场所门外悬挂了“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牌子,但当未成年人背着书包来上网时,网吧管理人员却很少会询问他们的身份证件。犯罪青少年中64%%的人表示,网吧管理人员从未询问过他们的身份证件。“每次都会”(指询问身份证件)的只有1%%。中学对比组中也只有1%%的人表示,网吧管理者“每次都会”询问他们的身份。

第二、网吧网速快、设施齐全。据调查资料显示,网速快、规模大、设施齐全的网吧,是犯罪组和对比组青少年的共同首选。青少年在网吧不仅可以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剧、浏览信息,甚至可以赌博,而且还可以吃饭、睡觉。网吧为上网者提供一条龙服务。

第三,网吧环境自由、宽松。青少年选择网吧上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那里父母看不到,老师管不到,网吧又不管。自由、宽松的网吧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畅游网络世界的绝好机会。网吧以别样的方式成了青少年逃避现实的最好场所。

现实情况表明,决定青少年行为方向的,是一个综合力作用的结果。换句话说,青少年实施什么样的行为,是家庭、学校、社区、同伴群体和网吧等力量“集体博弈”的结果。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其中某一方面的力量失衡有关。

三、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对策

青少年网络犯罪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在早期,总会或多或少有一些犯罪前兆表现。如果家长、学校、社区等能及时发现,及早预防,就有可能防患于未然。

青少年网络犯罪都有哪些前期征兆呢?(一)逃学。正所谓,“逃学”是犯罪的温床。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是从逃学开始的。(二)上网时间过长,上网过于频繁,上网内容远远超出了规定的范围。现实表明,过分迷恋网络很容易使青少年迷失自我。(三)结交了一些不良的朋友。

消除青少年网络犯罪,重在预防与控制。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单一地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或某一股力量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现阶段,只有将“五股力量”(即家庭力、学校力、社区力、同伴群体影响力和网吧网络吸引力)聚合起来,综合发力,才能共同推动青少年健康成长。

首先,就家庭和学校层面上讲,家庭应该为青少年接触网络制定一个科学计划。比如,接触的年龄、接触的内容、持续的时间、要求等等。网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巨大的宝藏,与其让青少年误打误撞,自己偷窥,不加选择的吸收,以至于无力消化,最后沉迷其中,倒不如由父母和学校共同联手,根据青少年的年龄、认知程度等,有计划地“教他们上网”。另外,家庭和学校不应将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孩子的唯一尺度。家长和老师要学会鼓励、培养青少年学习之外的兴趣。单纯书本知识的学习在大多数青少年眼里是枯燥乏味的,而网络则是色彩斑斓、风光绮丽的世界。如果一味地强调书本知识的学习,企望以此转移孩子对网络的迷恋,必然事倍功半。

其次,就社区层面上讲,社区是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居民生活重要场所。目前,社区普遍存在功能不到位、服务不到位、社区专业工作人员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社区自身发展,也极大地影响社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因此,现阶段应采取各种措施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如建设社区图书馆、活动中心,添置健身器材,开展各种社区活动等。当然,还可以建立青少年档案制度,加强对青少年的跟踪管理。

再次,就同伴群体上讲。家庭等单位应自小就着力培养青少年的人际交往能力。鼓励青少年走出家门,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在群体活动中形成团队意识、纪律观念,培养诚实守信、礼貌待人的道德品质。

最后,就网吧层面上讲,应该建立一套对网吧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保证网络市场的良性发育。我省最近做出决定,从2006年3月20日至2006年8月31日,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这项活动的开展,对于净化青少年成长人文环境,无疑有着重要作用。

2020年最新犯罪调研报告

( 调研报告)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5663 2020年最新犯罪调研报告The latest crime investigation report in 2020

2020年最新犯罪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伐,未成年人犯罪逐步成为社会上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在我区法院、检察院、关工委的协助下,对近两年全区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做了专题调查。根据调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上,一直以非无锡籍外来人员犯罪为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任务仍十分艰巨。现将我区近两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1.外来青少年犯罪仍居高不下 外来青少年犯罪率高,是社会的一大问题。由于外来青少年大多因父母来锡打工而流动,因此他们大多缺少家长监管,也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甚至有的因过早失学、辍学而游荡在社会上。外来青少年道德修养低下,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使他们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依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个街道的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中外来人员占据大多数,造成了社区完成“创建零犯罪社区”目标的巨大压力和挑战,急需走出当前工作窘境。 例如:唐某某、周某某等6人,他们常年闲散在社会上,参加了被告人张俭

峰(34岁、公司法定代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该犯罪组织共15名人员被判处刑罚,其中包括上述6名未成年人在内共10名是闲散未成年人。 2.犯罪组织形式呈团伙趋势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年龄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该部分人群由于年龄较小,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完全,意志不坚定,实施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时,身薄体弱,有一定的心理压力,倾向于三五成群结成团伙犯罪,以虚张声势,互相壮胆。例如:闫某晚上在某迪吧跳舞,见到宋某与女友跳舞又唱又跳,看不顺眼,便纠集刘某等5人,手持棒球棍、钢管等作案工具,对宋某头部猛打,致使其头部5处创伤,创口最长一处达7.5厘米。其中闫某等5人是未成年人,均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成长于我国改革开放飞速发展的时代,一方面受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和良好社会环境的影响,能够在“中国梦”的指引下全面发展,成为栋梁之才;另一方面又受到各种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的影响,有些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过调查,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社会原因。目前我国实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只能保证小学、初中阶段的学习教育,初中以后升不上高中的学生大有人在,这些孩子书读不了,也工作不了,在这个教育“空白”的成长阶段,未成年人浪迹社会,容易学坏,造成犯罪,危害社会。 2、学校原因。学校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负有重大的责任。而目学校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教育导向错误,学校教育中重智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及对策 ——法制专题教育月材料 中学生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具有它本身的特点。下面结合几起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案例,简要的分析下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征 案例1:今年暑假三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女孩A某,因一言不合,A某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三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同意下还遭到了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这一案例突出了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离异,她曾混入社会后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称王称霸,惹是生非。三位受害女生也开始出入舞厅,追求高档消费,她们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自我保护意识差,到舞厅寻刺激,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从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在心理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案例2:某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他开始表现不错,即送老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的丈夫逼他再增一倍赔偿费。该生的父母是瞎子,经济拮据,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已灌醉,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 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在偶发事件中,他们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 案例3:某高一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并逃学。该男青年把她带到表哥嫂处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逃离后挥霍游玩。回家被抓后男青年推说自已有前科,要女生顶罪。审判时,男青年把全部责任推到该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而改判。 此案可以看出,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凭自已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女生的心理,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劝告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容易受骗上当。 案例4:少年犯B某原是重点中学的初中生,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父亲仍多次训斥。B某在又一次受到父亲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某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犯罪。父亲的“一记耳光”把他打入了监狱。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定稿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人_邳立军___ 年级_10秋____ 专业_法专___ 分校__宝坻分校__ 指导教师_陈楠__

关于青少年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一、前言部分 近年来,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社会问题。据统计全球少年犯罪不仅人数增多,而且涉及面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比例最高,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调查人邳立军 调查时间 2012年7月20日——2012年8月4日 调查地点:宝坻区司法局 调查方法:采访 二、事实部分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上呈现一些新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据统计,某地区1998年以来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41.7%,其中刚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13.5%。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青少年犯罪类型越来越多,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

案例一: 去年某晚约10时,广东工业大学经管学院03级学生梁某在龙洞校区圆开广场碰两名男青年。他们自称来自香港,因到学校找一名学生没找到,他们所带的港币不能用,储蓄卡又被银行拒员机吞掉,故想借梁的IC卡打电话。好心的梁某便带他们到学生公寓内打电话,电话打通后,他们称其家人要送一万元现金过来,要借梁的民生银行帐号转帐,并告诉梁不要将此事告诉其他同学。梁回到宿舍后,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就将事情告诉了何某。何马上打电话向经管学院的董老师报告,董老师接报后,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有关领导反映此事。经大家分析,认为极有可能是一宗诈骗案,于是立即布控。 当两名骗子在龙洞校区民生银行柜员机旁实施诈骗时,被该校校卫队员及老师当场抓获。据查,两嫌疑人是安徽人,目前已被移送龙洞街派出所处理。 案件二: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一群少年成为大盗 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在外又吃又玩,有时几天不回家,父母却从不寻找或报案。家长的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五:疏于管理门窗被盗

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5级物理学3班郭雪如 一、调查对象:十二岁至十八岁的青少年 二、调查目的:了解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调查方法:数据统计分析 四、调查现象及应对策略: 都说青少年是新时代的希望,肩负着新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然而,最近这些年青少年犯罪问题越发的加重,青少年的人生道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顺利,青少年的犯罪案例历历在目,有些青少年e时段,却因种种原因陷入了犯罪的泥潭,给人生中留下了不可抹去的阴影。人们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也不得不对新一代青少年的犯罪问题叹息。 2001年至2003年,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14到25周岁)犯罪嫌疑人2338人(其中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505人),占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53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为主,此类占批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为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920人。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青少年犯罪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明显增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青少年模仿澳台的黑社会组织,组成具有黑社会萌芽性质的犯罪团伙实施犯罪活动。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有社会、家庭、学校以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社会不良文化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青少年好奇心强,有强烈的模仿欲望,难以抵制不良诱惑。不良家庭环境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师长,良好的家庭环境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反之,会造成子女的心理障碍,以致诱发违法犯罪。另外,家庭的变故,如父母离异、死亡及父母犯罪等,都有可能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温暖和精神支柱,产生孤傲冷漠、报复等病态心理,有的甚至过早辍学流入社会,与社会不良青少年结群而误入歧途。学校对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疏忽,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许多学校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成长因素也不容忽视。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期,尚未形成完整的人格和正确的理想、道德观念,缺乏是非曲直的判断力,容易感情冲动而失去理智和控制,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致产生犯罪动机。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样的,因此,要从不同方面进行立体的全方位的治理。以教育为本,预防为主,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 第一、要从家庭入手,家长对子女必须真正担起法定的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应循循善诱,使自己的子女懂事,有礼节,且坚强务实,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的对待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时要特别注意孩子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诱导,教会子女正确思考人生和面对人生。 第二、要从社会入手,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对于当前文化的 “黄”“赌”“毒”泛滥的情况,应坚持不懈的进行调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进化我们的社会环境。 第三、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青少年的人身观、世界观的教育,使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还要有意识地磨练他们的心理素质,让他们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来充实自己。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在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当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家庭教育措施不力。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

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长。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一座220KV高压电力输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断!”几乎是同时,当地电力部门也接到了报告。这座220KV电塔所在线路是成都输往绵阳输电主线备用线路。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备用线路全线断电,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也因此受到影响。电塔倒塌还压坏了电信公司分路器等设备,造成2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发现当地的王平(化名)等人长期在附近实施盗窃。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

关于青少年上网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上网情况的调查报告 1、调查背景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应用。网络的触角伸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毋庸置疑,网络作为信息的载体,它给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带来了巨大的飞跃。“网络”已成了当今了解世界、走向世界的衣衫快捷的窗户。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和探索精神的中学生一族。对网络更是情有独钟,一“网”情深。然而“网络”在展现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同时,也打开了一个无限巨大的“垃圾场”的大门,对身心尚未成熟的中学生来说可谓“一半是馅饼,一半是陷阱”。 2、调查方法: (1)问卷方法(调查范围:周围小区居民) (2)各种书刊资料收集 (3)网上查询(社会上的其他人士对于上网的认识) (4)组员讨论研究 (5)材料整理与编辑 3、调查研究: (1)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是15—17岁的青少年。调查发现经常上网的是男同学,几乎每天上网,偶尔上网的和从未上过网的女生居多。上网费用的来源多数人是节省的饭钱。大多的人在网吧上网。家长对学生上网的态度是少有约束。很少正确使用。上网的目的部分聊天,大多是玩游戏。

上网对自己学习有帮助的占少量。谈到对网络的看法,认为内容既有健康。也有不健康内容的占一半。所里据熟悉网站的名称都市游戏和歌曲网站。 (2)青少年上网的原因: 第一,少年进入青春期后,成人意识强烈,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大人了,什么事都可以自己处理,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事实往往相反,他们经常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再加上现在的孩子多数为独生子女,从小受娇宠惯了,一点小小的挫折可能就会令他们无法接受,具体表现为,情绪波动比较大、控制情绪能力不强、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受挫折后情绪不稳定,使得这些孩子不自觉地去寻找一个能充分满足自己的世界,网络恰好为他们提供了这一条件。在网络世界里,他可以解决任何问题,他可以完全逃避现实,他的情绪可以得到充分的宣泄。 第二,家庭关系紧张,无法与父母进行很好的沟通是青少年选择网络的又一主要原因。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在确立人生观、世界观最关键的时期尤其需要来自父母的正确指导。很多父母更习惯于那种“家长命令式”的教育方法,忽视了青少年的叛逆心理,造成了青少年偏要和跟父母对着干的局面——你们不让我打游戏,我偏要这么做。 第三,学习成绩差,自暴自弃。大多数沉溺于网络世界不能自拔的孩子,学习成绩都比较差,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不到学习所带来的成就感,往往会选择网络来满足自己。

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有社会、家庭、学校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也必须从多方面下手,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进行立体的多方位治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以教育为本,预防为主,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 [关键词] 诈骗犯罪敲诈勒索道德观念 青少年正处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笔者运用在电大所学法律知识,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写出了本调查报告。 XX年至XX年,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1838人,占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48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犯罪特征鲜明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此类占批捕

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q####j、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920人。赖某某等3人为抢摩托车,以雇车为名将载客司机谢某某骗到偏僻路段,用西瓜刀将谢某某砍死后,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荒唐的是,作案前3人还模仿电影里的镜头,特地到城里买了一块手表,看杀一个人要花多长时间。黄某某仅仅因其父不肯给他200元“出门打工费”,便当场用水果刀将其父刺伤致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如利用网络进行q####j、诈骗等。姜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浙江的网友楼某某后,多次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楼某某“借”了70多万元用于挥霍。 青少年犯罪的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黄某某、刘某某、罗某某等人疯狂盗窃作案14起,案值达5万余元,他们分工明确,事先踩点,选好作案目标,戴手套作案,作案不留痕迹,加大了侦查机关的破案难度。 在作案时,有的青少年往往不计后果,采取残忍手段。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导读: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如今是网络社会,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中国的网民数将达4亿,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约为2400万。可以说,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均来自网络。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而犯罪。 为了认真贯彻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指示精神,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积极发挥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于青少年成长的有效途径,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共同发起“大家E起来”的青少年网络素养大讲堂活动。 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的今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让人揪心,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而是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因此,如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当今,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有详尽的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最近,笔者对XX年**区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希望能为**区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政策提供基础资料。 一、犯罪概况和特点 XX年,**区人民法院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数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从犯罪类型看,种类呈现多元化 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刑法四大类10个罪名。抢劫案件32件,盗窃案件23件,敲诈勒索案件6件,诈骗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5件,强奸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3件,聚众斗殴案件2件,交通肇事案件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1件。 从犯罪形式看,共同犯罪较多 未成年人共同作案的犯罪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未成年共同犯罪案件中多数是偶合性的共同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之间往往是邻居、同学、朋友的关系,相互感染,在人多势众的心理影响下,相互纠合在一起实行犯罪;少数是

结伙共同犯罪,不少未成年人,在他人的纠集下,结成团伙,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犯罪目的明确,暴力倾向明显。 从犯罪手段看,成人化特征明显 未成年人有意识地模仿媒体上的犯罪方法现象较多,作案前精心策划,作案时手段老练,作案后毁灭证据,伪造现场。有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犯罪手段现代化。 从身份性别看,男性居多,在校生数量较大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女性仅6人,在校生31人。男性犯罪人中,闲散人员较多。在校生多为职业中学和民办学校的学生。 从犯罪年龄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130个未成年犯罪人中,14至16周岁的占到18人,且有数个犯罪人刚满14周岁。 从犯罪结果看,社会危害严重 15件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的案件为3件。抢劫犯罪案件中,将被害人殴打致伤的案件较多,且不少人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二、犯罪原因分析 未成人本身的原因 未成人认知能力低,受暗示性强,情绪不稳定,易受情景感染。缺乏独立评价能力,行为方式具有模仿性,未成年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正式版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没有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伐,未成年人犯罪逐步成为社会上较为突出的问题。笔者在我区法院、检察院、关工委的协助下,对近两年全区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做了专题调查。根据调查,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表现在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上,一直以非无锡籍外来人员犯罪为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任务仍十分艰巨。

现将我区近两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分析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点 1.外来青少年犯罪仍居高不下 外来青少年犯罪率高,是社会的一大问题。由于外来青少年大多因父母来锡打工而流动,因此他们大多缺少家长监管,也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甚至有的因过早失学、辍学而游荡在社会上。外来青少年道德修养低下,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使他们极易走上犯罪道路。依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各个街道的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中外来人员占据大多数,造成了社区完成“创建零犯罪社区”目标的巨大压力和挑战,急需走出当前工作窘境。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青少年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犯罪中就有约10名是14-18岁的未成年人,这显然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人数逐年上升。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和福祉,关系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更影响到国家的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虽说,我国目前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果,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更加多样,且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新特点,面对这一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因此,了解这西塞山地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对该地区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将会有重大意义。 二、现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以及政府等部门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所采取相关措施的逐步推进,黄石市西塞山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已有所好转,治安也相对稳定。但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通过采取实地走访、抽样调查等方式,笔者发现,该地区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上扔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认真分析其现状,对提出可行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具有重大影响。本次调查共涉及样本153份,作废10份,有效问卷143份,地域分布在西塞山地区;性别结构是男4

7.55%,女5 45%;年龄结构是18岁以下39人,18至25岁49人,26至35岁20人,36岁以上58人;文化结构是本科以上13人,高中及中专56人,初中60人,小学一下16人。通过对以上样本调查观点的汇总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较为严峻表一: 现今,虽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表一中我们能够看出西塞山地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其中经常发生达到了 10.49%,偶尔发生高达71%以上,从未发生只占到了不足20%的比例。该地区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该对这一问题重视起来,采取可行的措施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要真正做到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将其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比例之内,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较长的一段时间。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表二: 由表二可以看出现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类型呈多样化,例如盗窃、抢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吸毒贩毒等。其中发生最为频繁的是盗窃、聚众斗殴以及敲诈勒索,这与青少年本身作案时具有盲目性以及其心智尚不成熟有关。盗窃、抢劫、敲诈勒索所占的比例较高,这表明青少年犯罪许多都与金钱有关。有的青少年经常上网、抽烟都需要钱,但他们没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家长们又不会给他们太多的钱,日常花销的不节制、缺钱的现实情况是致使他们盗窃、抢劫,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诱因。青少年大多数都年轻气盛,有哥们义气又容易冲动,一件小事因为不冷静就会将事情闹大,因此聚众斗殴的事件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案例一:中学生抢小学生被判刑 【导语】今年2月份,市北区标山路一条胡同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和普通的抢劫案不同,作案人和受害人,一个是中学生,一个是小学生。 【正文】1、上午10点,这起案件在市北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次开庭审理,17岁的被告王某缓缓走上被告席。公诉机关指控,王某在今年2月份,用石块将小学生田某打成了轻微伤,抢得现金13元后,还强行扣留了田某的书包,胁迫他回家取了300块钱,才换回书包。王某辩解说,自己是因为从小缺乏家庭管教,误交朋友,才走上了歧途。 【同期声】王某被告(很早就不上学了没有意识到这个后果那你跟朋友平时都玩什么上网唱歌) 【正文】2. 法官审理中得知,王某7岁时,父亲就过世了,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王某一直跟着姐姐姐夫生活。年少的王某从小缺乏父母的关心和教育,为了能跟朋友一起飚歌吃饭,实施了抢劫。(3、)案发后,王某积极认错,并争取被害人的原谅。司法所人格调查员也对王某进行了调查评估,申请法官从轻处罚,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期声】法官宣判(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宣判开始,并处罚金5000元) 王某被告(我出去以后一定好好做人,踏踏实实工作,孝敬父母)

【正文】法官随后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对接,为王某安排社区矫正监管和帮教工作。 【同期声】王某(法律就像一口钟你不去触碰它也不会响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他人不要知法犯法) 案例二:小学生抢中学生懵懂少年被判刑短短20天内抢劫4起,致轻微伤一人,单单看到这个数字你可能会以为是某个惯犯或是穷凶极恶之徒所为,可你会想得到这几起劫案居然源自一名刚满14周岁的小学生吗?10月中旬,屏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小学生抢劫案,被告人小正、小雄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小正和小雄系朋友,小正就读小学,小雄刚上初中,喜好玩耍的他们结识了校外的一些社会青年,终日逃课,游荡在校外。今年4月初某日晚,两被告人在社会青年阿灿(另案处理)、阿康(另案处理)的提议下预谋抢劫。其后四人便在宁屏二级路的便道上拦截晚自习回家的中学生小金并实施索财,在遭拒后,两被告人一人持棍、一人用手将其打成一级轻微伤,后于本案审理期间,两被告法定代理人共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000元并取得谅解。4月下旬某日晚,小正与阿浩(另案处理)事前通谋后,在城关一市场对面路段由小正持西瓜刀拦下晚自习回家的中学生小雨等三人,并由阿浩对其搜身共劫得现金2元及价值384元的手机一部(该手机在案后由公安机关

《青少年犯罪调查 -调查报告》

《青少年犯罪调查-调查报告》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xx年至xx年,福建省龙岩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14至25周岁)2338人(其中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505人),占批准逮捕刑事总数53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犯罪特征鲜明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此类占批捕青少年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920人。赖某某等3人(年龄在14-17岁不等)为抢摩托车,以雇车为名将载客司机谢某某骗到偏僻路段,用西瓜刀将谢某某砍死后,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荒唐的是,作案前3人还模仿电影里的镜头,特地到城里买了一块手表,看杀一个人要花多长时间。黄某某仅仅因其父不肯给他200元“出门打工费”,便当场用水果刀将其父刺伤致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如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姜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浙江的网友楼某某后,多次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楼某某“借”(实为诈骗)了70多万元用于挥霍。 青少年犯罪的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黄某某、刘某某、罗某某(均为17岁)等人疯狂盗窃作案14起,案值达5万余元,他们分工明确,事先踩点,选好作案目标,戴手套作案,作案不留痕迹,加大了侦查机关的破案难度。 在作案时,有的青少年往往不计后果,采取残忍手段。陈某某、黄某(两人均为18岁,已于今年10月被执行死刑)伙同郭某某、林某某、林某某经多次密谋,事先便踩点好埋尸地点,绑架了小学六年级学生连某,采取先“撕票”后勒索30万元现金的手法,用尼龙绳残忍地将连某活活勒死。周某某等九人受、书刊的影响,经预谋,在一周末晚上,由李某某将其初中女同学江某某等3人骗出喝酒,九对三少女轮番敬酒,后不顾江某某的苦苦哀求和反抗,对江某某实施了。 青少年犯罪的方式以结伙或共同犯罪为主,出现了帮派苗头。主要表现在抢劫、抢夺、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中,基本上都是2个人以上共同作案,在批捕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了62%。从结伙类型来看,社会青年易与有前科的人结伙,在校生易与辍学生结伙,他们之间相互影响、感染,互相提供信息、技术,作

大数据时代下的现状之青少年网络犯罪

大数据时代下的现状之xx网络犯罪 xxxx中学xxxxxx 因特网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先进工具,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娱乐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成为吸纳、交换、传递、品味信息和分享文明进步的大平台。目前,因特网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又是一把无比锋利的双刃剑,它既有助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关注世界前沿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冶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网络给xx带来的犯罪隐患现状。 网络以惊人的速度飞速发展,据2009年CNNIC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有1.67亿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网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戏成瘾。 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高达61.6%。这一系列的数据,既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 当前,网吧已由信息服务场所发展成为公众娱乐场所,上网人员逐渐呈现出多层次、流动快的特点。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健康上网的青少年数量庞大,这些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问题,给孩子带来的伤害的同时,1 也给社会、学校和家庭带来了很多不安宁因素,这些问题的解决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例非常多,以下列举了一些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青少年网络犯罪之多,危害之重。

涉黑犯罪的辩护词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Jiang Su Co-Far Law Firm 中国〃南京〃石头城6号石榴财智中心05幢邮编:210013 building 05,6 shitoucheng Rd,gulou district,Nanjing, 210013 PRC 电话Tel:(86)-25-6851 5999 传真Fax:(86)-25-6815 6199 黄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犯罪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受黄某某家属委托和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犯罪被告人黄某某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参加了法庭召集的庭前会议,参加了法庭调查,从而对本案的案情有了比较客观、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辩护人认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武检诉刑诉【2013】15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不能成立。 一、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起诉书》指控黄某某早期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至2007年,2007年脱离组织),该指控缺乏证据支持。 第一、《起诉书》中指控黄某某的内容多处自相矛盾,基本事实没有查明。 1、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聚众斗殴 《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部分第9页第11行至第15行:“2003年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为争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小河地下赌博市场,被告人陈志相组织、领导被告人陈伟……及黄某某等人,分别与以刘红夫……为首的赌博团伙3次持械斗殴。其中,被告人陈伟……黄某某、陈玉建各参与1起”;

同一页第21行“(2003年下半年间)……至2004年11月间,黄某某组织人员与刘红夫一方多次持械斗殴……”。 那么,在起诉书指控的黄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期间(2003年至2007年),黄某某到底参与了几次聚众斗殴?根据现有证据以及2005年5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只能认定黄某某参与1次聚众斗殴!即2003年12月23日下午与刘红夫等人的聚众斗殴。但该次聚众斗殴黄某某已经承担过刑事责任。 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开设赌场 《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部分第13页24行:“2003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陈志相、陈伟伙同被告人黄某某等人纠集了被告人……等人开设赌场”;第15页第3-7行:“被告人黄某某虽在服刑,但因其与刘红夫一方斗殴及隐瞒了与被告陈志相、陈伟共同犯罪事实保障了该赌场的顺利进行而享有相应分成,2007年初刑满释放后获利人民币30万元”;第10页第3-4行:“2004年11月,黄某某因本起斗殴及其他赌博犯罪被常州市新北区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判刑惩处”。 黄某某2004年11月被抓获,2005年5月被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中一项罪名是:“赌博罪”(见《起诉书》第2页19行)。2006年6月《〈刑法〉修正案(六)》公布实施之前,赌博罪包括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开设赌场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从刑法第303条赌博罪中分离出来的新罪名,修改后的赌博罪只包括聚众赌博和以赌博为业两种行为。那么,2005年黄某某被判承担责任是因“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中的哪种行为?《起诉书》所谓“其他赌博犯罪”是指什么?如果不能查明,疑点利益应当归属被告人,即因该开设赌场行为黄某某已经承担过刑事责任!黄某某无需再次为2007年以前的赌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黄某某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在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当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家庭教育措施不力。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长。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一座220KV高压电力输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断!”几乎是同时,当地电力部门也接到了报告。这座220KV电塔所在线路是成都输往绵阳输电主线备用线路。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备用线路全线断电,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也因此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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