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签几种存在侵权的合同

慎签几种存在侵权的合同

近几年来,由于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例增多,求职者也日益注重劳动合同的签订,但一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们由于没有经验,缺乏识别合约中存在侵权行为的能力。笔者调研走访后,总结出毕业生以下几种劳动合同慎签。

一是“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订,抱着“你不干总有人干”的心态,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求职者利益涉及很少,且不征求求职者的意见。这类劳动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去年,柳慧、邵莹、康丽等人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规定头半年必须接受公司技能培训,公司负担主要培训费用,但是为了促使职工自觉端正培训态度,要从工资中酌情扣除部分培训费用。之后,这家物流公司不但半年才发一次工资,而且发工资时,扣除工资的40%作为个人培训费用。柳慧等人愤而辞职,并提出索赔,不料物流公司老总双手一摊:“这可是合同事先约定好的。”柳慧等人才感觉当时签合同时太草率,没细看其中的条款,合同完全倒向了用人单位,不得不感叹刚走出校门就被人上了心酸的一课!

二是抵押合同。现在还有不少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把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并在劳动合同中确定下来,当员工辞职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的财物。尽管劳动就业等相关部门一直坚持查处此类合同,但一些用人单位还是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的心态,索要抵押金、风险金、保证金、培训费等。

在校大学生江冰去年暑假到一家饭店打工,等秋季开学领取工资时,饭店老板却坚持从抵押金中扣除所谓的“工装费”、“培训费”。直到江冰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时,饭店老板才不得不退还了扣下的抵押金。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有义务给职工提供工作劳保服装和劳动培训,不得向职工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大学毕业生吴天奇、刘运生等12人在一家酒厂上班,发工资时被告知因为没有完成白酒销售任务,50%的工资只好用白酒抵顶。当小吴等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时,酒厂厂长便拿出了合同,一份合同是对外的,工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对于具体事宜只简略说明相关事项由企业与职工商定;而对内的合同则具体规定职工必须完成所分配的白酒销售任务,否则可用白酒顶抵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得用产品和实物顶抵工资。小吴等人立即到法院立案,酒厂厂长得知情况,自知理亏,迅速到法院申请调解,补发了他们的工资。

四是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出现求职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条款。这类用人单位多为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毕业生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

学习机电自动化控制的许立明到一家电器修配厂上班,由于企业管理混乱,操作规程不够严格,原本谨小慎微的小许刚上班一年就出事了。一天,他在三楼阳台上维修一台自动化

控制机床时,恰遇雷电天气,被雷电击伤,右臂截肢三分之二。小许及其父母亲朋向企业索赔,屡遭拒绝,企业方表示:“合同写的很清楚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况且雷电击伤,与企业无关。”无奈小许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认为,虽然许立明是雷电击伤,但是企业管理不善,像雷电交加的情形,企业还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维修机床,明显存在过失,应当予以赔偿,经调解,企业最终赔偿小许各项费用16.85万元。

专家表示,毕业生签约时一定要慎签上述四类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侵权行为,毕业生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应届生签约需谨慎

经过“斩五关过六蒋”,层层厮杀,好不容易快要要上班了,高兴吧,兴奋吧!注意了,千万别忘了问一些跟你工作密切相关的问题,不然正式上班后,后悔就来不及了。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下,提问的态度要诚恳,不要因小失大,要恰到好处。

问题一、单位安排给你的工作内容

是什么样的工作,一般在看到招聘岗位就能明白的。但是现在的公司工作岗位越分越细,再加上有的招聘者为了提高自己的招聘档次,会将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岗位说得诱人无比。比如明明是招聘一般的维修人员,却说成是招聘维修工程师。在这种“光环”的照耀下,很多人都会花了眼,所以在面试时你一定要问好你的工作内容是什么。不然,到时给你增加一些莫明其妙的杂事,会吃哑巴亏的。

问题二、单位要求的工作地点和时数

在面试时,一定要问清工作地点。因为公司在各地有很多分公司的话,可能在不同的地方都会工作。应试者最好能问清楚上班和下班的时间,以及加班的时数限度。这样,你就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考虑是否能承受。一般来讲,在面试时,应聘者提出类似的适当的问题,对方都会做出解答。

问题三、试用期限和培训机会

不管你是不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公司招聘新人时都会提出一定的试用期限,从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应聘者可用较委婉的方式询问,如:“有些公司有新进员工的试用期限和培训机会的相关规定,不知贵公司是否亦有此规定?”如果公司有这些规定的话,应聘者应确认其试用期限及其待遇。一方面可以避免不讲信用的公司欺骗新人,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彼此因为沟通的不畅而引起的尴尬。

问题四、你的薪水及福利

薪水的多少对任何求职者来说,都是很关心的事情。一般来讲,在面试时,招聘人员都会主动给应聘者说明试用期、正式聘用期的薪水及福利情况。但有时,也有工作人员忘了的时候,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应聘者如果直截了当地问薪水可能不是很好,这时,你可以用旁敲侧击的方式,比如以同类公司的薪水为话题,来探询该公司对新进人员的薪水做法。另外,也可以公司的年度业绩为话题,来探询公司对于福利奖金的作法。

大学生签约诚信

毕业生在签约时,协议书上是三方参与,即甲方(用人单位)、乙方(毕业生个人)、丙方(学校)。签约是一个过程,学生通过用人单位的考核,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协议书。

在协议书的最后一页,备注栏里填有相关条款,如:若乙方违约,需承担责任,并赔偿违约金3000元等。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劳动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从表面上看,违约是一人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即可,但实际上对三方都有影响。

对学生本人而言,违约不光使自己经济上受损,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学生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况且,一个随意违约的学生在用人单位来看,必然是不负责任之人,这样的学生大多数用人单位会敬而远之,违约,个人诚信则大打折扣。

学生违约,校方两头为难。一方面,培养学生当然希望他们能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另一方面,自己的学生违约,情况多了,学校也会受“牵连”。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还代表着学校。用人单位往往会将一个学生的行为与学校教育质量和信誉度联系起来。个别毕业生的违约,可能会影响到该单位所在地区与学校的关系,甚至影响到本届毕业生乃至以后各届毕业生到该单位和该地区的就业。也就是说,违约学生越多,学校的信誉度越受影响。

直接受害者是用人单位。违约打破了用人单位的工作计划,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劳动量。尽管用人单位为防止大学生失信,设置了数额不等的违约金,但违约现象并未减少。用人单位因此在招聘时常常头疼不已。

就目前大学生违约情况来看,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是为找到更好的工作(事业心理);二是由于考研、公务员成绩公布较迟,在等待成绩的日子里,能找到工作也好,万一名落孙山,保住一头为重。一旦考上,违约也在所难免(保底心理);三是”这山望着那山高“,互相攀比(盲目心理);四是用人单位当初答应的诺言不能实现,夸大其词,也造成了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叛逆心理)。

“先就业,再择业”应该是在慎重考虑后签约,尤其是在第一次签约时,应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毕业生选择工作时,不应把薪水和福利作为惟一要素,而应全面考虑这个工作更利于自己的成长。加上目前大学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并不是立刻可以适应工作,需要有一个和社会、单位磨合的过程,也是个人社会经验的积累过程。若频繁跳槽违约更换工作,对个人发展不利,而且发展空间也会受到限制。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更不要脚踩几只船,也不要狭隘地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子”,应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珍惜每一次机遇。

毕业生在签约时,协议书上是三方参与,即甲方(用人单位)、乙方(毕业生个人)、丙方(学校)。签约是一个过程,学生通过用人单位的考核,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协议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劳动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从表面上看,违约是一人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即可,但实际上对三方都有影响。

对学生本人而言,违约不光可能使自己经济上受损,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学生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况且,一个随意违约的学生在用人单位来看,必然是不负责任之人,这样的学生大多数用人单位会敬而远之,违约,个人诚信则大打折扣。

学生违约,校方两头为难。一方面,培养学生当然希望他们能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另一方面,自己的学生违约,情况多了,学校也会受“牵连”。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还代表着学校。用人单位往往会将一个学生的行为与学校教育质量和信誉度联系起来。个别毕业生的违约,可能会影响到该单位所在地区与学校的关系,甚至影响到本届毕业生乃至以后各届毕业生到该单位和该地区的就业。也就是说,违约学生越多,学校的信誉度越受影响。

直接受害者是用人单位。违约打破了用人单位的工作计划,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劳动量。尽管用人单位为防止大学生失信,设置了数额不等的违约金,但违约现象并未减少。用人单位因此在招聘时常常头疼不已。

就目前大学生违约情况来看,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是为找到更好的工作(事业心理);二是由于考研、公务员成绩公布较迟,在等待成绩的日子里,能找到工作也好,万一名落孙山,保住一头为重。一旦考上,违约也在所难免(保底心理);三是”这山望着那山高“,互相攀比(盲目心理);四是用人单位当初答应的诺言不能实现,夸大其词,也造成了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叛逆心理)。

“先就业,再择业”应该是在慎重考虑后签约,尤其是在第一次签约时,应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毕业生选择工作时,不应把薪水和福利作为惟一要素,而应全面考虑这个工作更利于自己的成长。加上目前大学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并不是立刻可以适应工作,需要有一个和社会、单位磨合的过程,也是个人社会经验的积累过程。若频繁跳槽违约更换工作,对个人发展不利,而且发展空间也会受到限制。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更不要脚踩几只船,也不要狭隘地认为自己是“天之骄子”,应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珍惜每一次机遇。

专利侵权( )地区委托代理合同

专利侵权()地区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简称乙方):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主办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在______区范围内代表甲方全面维护其专利、商标权,并参与甲方与 。 2、受托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反诉、上诉、调解、和解、代收诉讼文书,代理申请执行等),详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效。 3、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书面征求甲方的意见。 4、甲方指派()作为甲乙双方的联系人。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时终止,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一次,乙方可在到期之日前30日内书面申请续约,甲方在30日内应做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续约一年。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积极开展工作,在合同期限内至少要有十个以上案件起诉或仲裁,否则甲方有权降低律师费。 三、代理费用 1、根据《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的规定,并考虑到主办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项目上具有的执业技能和专业水准,本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等因素,甲乙双方确认代理费为案件终结后执行到的赔偿额的30%(如没有达到第二项第二条的规定则降低为25%),甲方不在承担乙方的其他费用。 2、甲方应当向法院预交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申请费、评估拍卖费,案件终结后由侵权者承担;因办案需要的调查费用、

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工商查档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在收到执行款后十个工作日内把律师费打到乙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违约。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证据均为真实且为合法取得。 2、有权就乙方案件代理过程中的案情进展,随时向乙方了解案情,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办理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事项。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委托权限和甲方提供的证据认真准备,进行必要的阅卷、法律检索及分析、调查取证,按时到本案审理法院出庭代理;要是因乙方律师本人原因导致案件被驳回、撤销或无法审理的,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汇报每个案件进展,向甲方提供在律师专业能力范围内的法律意见及案情判断。 3、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代理工作,按照受理机构指定的时间出庭,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4、乙方不得私自与侵权者达成协议,危害甲方的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追求乙方的侵权责任。 六、联系方式 1、甲方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2、乙方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 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的深入发展,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张,日益向传统合同法的调整领域渗透,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之间的传统界限遭受重大挑战。从法律体系的角度看,侵权责任法的过分扩张不仅会影响民法的内在体系,并进而会妨碍到民法典体系的构建,而且有可能牵涉到公正司法问题。在此情况下,从二者秉执的基本理念、保护的权益范围、必备的责任构成要素等方面,重新思考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界分民法体系 一、界分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意义 德国学者瓦格纳教授指出,在近几十年的比较法研究中,侵权责任法无疑是最为热门的课题之一,这不但因为人们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遭受各种损害的风险,还源于侵权责任法因为风险和损害类型的发展而随之发生的变化。从比较法上看,尽管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因受到每个国家私法体系传统和法学部门功能地位的影响而有所不同,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呈现出相互交融的趋势,其中最为显著之处是,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张,逐渐渗入传统合同法的调整领域,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受到侵权责任法的不断侵蚀。这主要表现在:侵权责任法产生了第三人故意引诱他人违约的责任,由此部分地实现了对债权的保护;侵权责任法扩大了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使传统民法中通过合同法保护的履行利益也可能在侵权责任法中得到救济;侵权责任法中经济侵权(eco-nomic harm)制度的发展导致合同法的保护对象部分地成为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制度的发展使不适当履行违约责任的适用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均使得原本可以由合同法调整的责任关系也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了。凡此种种,皆显现了侵权责任法的扩张趋势。侵权责任法的这种扩张,不仅深刻影响到了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传统适用范围及法律适用,而且对民法体系也产生了强烈冲击。 应当看到,侵权责任法的扩张是法制文明在新的时代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一方面,作为保障私权的法及救济损害的法,侵权责任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功能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当事人通过合同法保障自己的权利有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传统合同法律关系表现了强烈的相对性,合同关系的产生和延续一般不会与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发生。而现代合同交易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特

买卖合同签订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买卖合同签订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一、合同主体 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 注意:核对供、需双方。 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陷阱1: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以期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注意: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陷阱2: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以图不免费提供。 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三、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陷阱1: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 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注意明确什么是多交、少交和如数交付的法律概念。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运输、计量、自然、产品本身的性能等多方面原因,在发货数、实际验收数、合同规定的交货数之间,有时会出现差额,发生不一致现象。此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磅差和增减范围的,才能以少交、多交或如数交付论处。通常这种法律规定均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 陷阱2:供方不写合理损耗,或将合理损耗写的较多。 注意:将损耗写清,写合理,对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自然减(增)量等要根据情况,写科学。 陷阱3: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 防范: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四、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陷阱1: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

空调安装承揽服务承揽合同

空调安装承揽服务承揽合同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平合理、友好协商、平等自愿,共同达成承揽协议如下: 一、承揽项目 乙方用自己的技术力量向甲方承揽甲方的格力、美的、科龙、海信、TCL 等品牌家用空调产品的安装服务事项。 二、承揽期限 承揽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揽质量 1、乙方对所从事的承揽项目必须积极主动,对用户的服务需求及甲方提供的承揽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服务,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300-30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同时终止本合同。 2、乙方对所从事的承揽项目必须做到及时、快捷、周到。 3、乙方应对承揽项目的施工和服务质量负责。 1)造成用户投诉或者产品退换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300-3000元/次的违约金。 2)引起事故、重大投诉或媒体曝光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300-20000元/次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承揽报酬及结算 双方另行约定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揽项目的施工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乙方所承揽项目的施工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以维护甲方信誉和消费者利益。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全部或者部分承揽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订的安装服务管理制度、规定及通知。 3、乙方服务人员为用户提供承揽项目时应佩戴有效上岗证及穿着甲方标志的工作服,但乙方服务人员并代表成为甲方员工或与甲方建立任何劳动。雇佣关系,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违反法律法规等,一切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或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损失。 4、乙方对空调安装甲方产品中出现异常或突出的质量问题需及时真实地在当天反馈给甲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没建传送或填写内容不真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00-500元/次的违约金;由于乙方对出现的异常或突出问题未作反馈,造成影响面积扩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视为乙方直接履行本合同承揽项目约定。 6、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的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其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甲乙双方的关系为承揽关系,非委托关系,乙方开展承揽项目工作是乙方独立自主的行为,如乙方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对外产生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均由一番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安全保障 1、乙方因承揽项目安装、服务引起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按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运行规范操作、安全施工,已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必须为其聘请或雇佣的安装服务人员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许覆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烧伤,相关保险费。(医疗不少于10万,死亡伤残不少于80万) 1)因乙方未购买或购买不当等原因引起的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所有赔偿。 2)乙方必须在本承揽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相关证件交由甲方授权单位备案。 3)乙方未提交上述证件、乙方提交相关证件不齐全、乙方提交的相关证件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专利申请委托协议标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1.申请代理费_________元,实审代理费_________元,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项: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___元发明申请费□_________元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__元实质审查费□_________元公布费□_________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现金_________元支票_________元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注:_________ 返

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婚姻法-继承法(DOC)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 是错误的,不能选;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D错误,不能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C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答案】C (一)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伙、个独企业、分支机构等) (二)客体: 债权:行为(作为、不作为) 物权:物、权利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 人身权:人身利益(身份、人格) (三)内容 必须是受民法调整调整的关系,区别于道德伦理关系以及不归法律调整的生活关系; 必须是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等; 必须是有约束力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如债权、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等; 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买卖、抵押权质权等,也可能直接由法律规定,如留置权。

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单选】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考点】物权请求权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物权法》颁布之前,我国民法未将物上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对待,而是将其置于侵权请求中。如《民法通则》第六章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将各种侵害物权人的权利或妨害物权的请求权都在侵权责任中加以规定。对于侵权民事责任方式,《民法通则》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责任形式。《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物权请求权已作为一种独立的请求权,该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分别规定了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选项B说法正确。根据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民法对物权的保护方法主要有五种: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碍与消除危险、请求赔偿损失。这五种保护方法是物权的最基本的保护方法。其中,前四种保护方法是物权的保护方法,而赔偿损失则是债权的保护方法。因此,物权请求权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但是应注意的是: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应当首先考虑运用物权的保护方法;在物权的保护方法不适用或不够用时,再考虑适用债权的保护方法。 选项C说法正确。物权的自我保护,是指所有人行使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权,即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后,依据民法的规定,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因此,物权请求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选项D说法错误。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请求;如果侵害人没有依物权人的请求为适当行为,物权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物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物权。因此,物权请求权并非必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答案】D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1、健全供用电合同治理机制,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 完善体系,认识到位。一是人员体系的完善,襄樊公司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营销副总经理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片挂点,公司营销部设置专职供用电合同治理专责岗位,县市公司、供电营业所确定了供用电合同专(兼)责人员,建立了襄樊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的人员体系。二是制度体系的 完善,襄樊公司重新修订《襄樊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治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治理模式,统一合同治理台帐、报表、档案的治理标准 , 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一 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线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治理。同时结合省公司电价专项检查,襄樊公司开展了用电比例专项普查,还出台了《电力客户电价核定实施细则》按政策取消和调整了一些动力用户的灯力比,从而提高了售电均价。 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到人 , 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合同修签力度,要求各供电营业所成立合同修签小组,通过在山区和平原召开合同现场会的方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合同修签的进度,提高修签质量,并按月通报完成情况。 正视困难,工作到位。 供用电合同修签牵涉精力多、难度大,开展起来确实面临非常大困难。南漳公司面对诸 多客户由于改制、租赁、承包等种种缘故,产权及责任都非常不明确等实际困难,在实际工作中,以三多手段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一是多沟通,经常了解客户经营状况,随时掌握用电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多宣传,关于不配合的客户,加大电是商品宣传,抓好正反典型事例的对比,提高客户契约必须遵守,违法应受制裁的守法意识,客户对合同条款不理解的,认真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通过宣传解释,使大部分客户从原来的不理解、不配合转变为理解、支持;三是多联系,一旦合同协商一致,通过客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促使合同的尽早签订。 2、创新四制,规范治理,是抓好合同治理工作的有效保证 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科目多,需要多科室、多人员的配合与协作。为了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我们以强化责任为切入点,以细化环节为着力点,以打造合同品牌为落足点,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按属性、分条款细化到各专业,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进而探究出了供用电合同修签四制,即:分级审核制、分项签字制、专工审 查制、责任追究制。所谓分级审核制,就是对每份高压供用电合同包括新报装合同,首先由合同治理员起草文本后,交由报装办审核客户的用电类不、用电性质、用电容量等差不多信息 , 所属供电营业所审核产权分界点及供电方式,计量所审核有关计量装置的信息;分项签字制, 就是各专工对自己审核的条款签字;专工审查制,就是由合同专工对每一份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分管科长把关审核,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定审签字;责任追究制,就是谁审核的条款谁签字,出了咨

非典型承揽合同的判定及定作人过失的责任承担

非典型承揽合同的判定及定作人过失的责任承担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李超 案情 甲为个体业主,准备开办一家美容院。在美容院装修完成后,雇请无高处作业资质的乙为其提供保洁服务。口头约定:乙负责美容院房间内的清洁整理并擦拭一至三楼门窗玻璃;劳务费为1000元,两天内完工。乙在擦拭三楼窗户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不慎坠落楼下,导致颅脑损伤,多部位骨折,为治疗花费10万元。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用人者责任,请求判令甲向其赔付医疗费用10万元。 解析 本案涉及两个争议问题:一是乙向甲提供劳务的合同究竟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这直接影响着甲所承担的是用人者责任还是定作人责任;二是如果确认为承揽合同,定作人甲的过失如何判定,又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非典型承揽合同的认定问题 承揽合同系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特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取得报酬的合同。就种类而言,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典型的承揽合同,一般是对有体物的制作和变更,例如房屋的维修、服装的定制;还可以是无体之精神的创作,例如电脑软件设计、广告设计、美术作品创作,这些是借有体物予以形体化的体现。1特殊场合下,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所提供的仅仅是劳务的实施,虽然仍然要求此种劳务须具有完成特定结果的特性,但实务上做合同类型上的区分却颇有难度,这种形态的承揽合同姑且称之为“非典型承揽合同”。这里所谓的典型与非典型的区分,更多的是出于对承揽合同认定难易程度上的考量。 (一)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区分 在区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具体处理上,首先是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判断合同性质主要是审查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而不是单纯看合同名称,现实中并不排除有雇主为了规避承担雇佣合同责任,而以“承揽”命名合同的情形。在实务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时不易区分。据一般的学理认识,区分标准如下:(1)承揽合同以工作成果为目的,劳务供给仅仅是手段或过程,而雇佣合同劳务本身即为目的;(2)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获得报酬,雇佣合同中提供劳务即获得报酬,而有无工作结果在所不问;(3)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具有独立性,而受雇人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标准版)

编号:HL202006077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 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 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2.委托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名称应填写清楚,并与申请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二、格式: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受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费用 1.申请代理费元,实审代理费元,申请代理加急费:元,其它费用元。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元发明申请费□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元实质审查费□元 公布费□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元 支票元 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专利侵权( )地区委托代理合同

专利侵权()地区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简称乙方): 一、委托事项 1 ______区范围内代表甲方全面维护其专利、商标权, 地区专利侵权案件的诉讼(仲裁)。 2、受托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反诉、上诉、调解、和解、代收诉讼文书,代理申请执行等),详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效。 3、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书面征求甲方的意见。 4、甲方指派()作为甲乙双方的联系人。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12年12月时终止,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一次,乙方可在到期之日前30日内书面申请续约,甲方在30日内应做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续约一年。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积极开展工作,在合同期限内至少要有十个以上案件起诉或仲裁,否则甲方有权降低律师费。 三、代理费用 1、根据《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的规定,并考虑到主办律师在该法律服务项目上具有的执业技能和专业水准,本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等因素,甲乙双方确认代理费为案件终结后执行到的赔偿额的30%(如没有达到第二项第二条的规定则降低为25%),甲方不在承担乙方的其他费用。 2、甲方应当向法院预交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申请费、评估拍卖费,案件终结后由侵权者承担;因办案需要的调查费用、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工商查档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在收到执行款后十个工作日内把律师费打到乙方指定

账户,逾期视为违约。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证据均为真实且为合法取得。 2、有权就乙方案件代理过程中的案情进展,随时向乙方了解案情,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办理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事项。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根据委托权限和甲方提供的证据认真准备,进行必要的阅卷、法律检索及分析、调查取证,按时到本案审理法院出庭代理;要是因乙方律师本人原因导致案件被驳回、撤销或无法审理的,乙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汇报每个案件进展,向甲方提供在律师专业能力范围内的法律意见及案情判断。 3、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代理工作,按照受理机构指定的时间出庭,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4、乙方不得私自与侵权者达成协议,危害甲方的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追求乙方的侵权责任。 六、联系方式 1、甲方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2、乙方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3、甲乙双方确认可以通过以上任一方式就本合同的履行进行联系,如因以上联系方式导致双方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提供该联系方式的一方承担。

(完整版)供用电合同签订知道及填写说明

一、供用电合同的重要性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企业根据客户的需要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供用电政策和计划要求的基础上,与用户签订的明确双方在供用电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供用电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供用电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电人“供用电合同专用章”和用电人公章后才能生效。供电公司具有工商管理机构核准登记资质,则具有合同签约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附于合同后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与供用电合同文本主体一致;二是签约人的有效性,双方签约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证书作为合同附件;三是章据的有效性,加盖供电人“合同专用章”、“公章”和用电人“合同专用章”、“公章”后,并加盖骑页章才能生效,不得加盖基层班组等其他章据。 签订供用电合同是法律行为,所以必须严格按《合同法》及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合同签订后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受合同的约束。 二、供用电合同类型及适用范围

根据不同供电方式和用电需求,供用电合同共分为六类: 1.高压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电压为10千伏(合6千伏)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用户。 2.低压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低压电力用户(不包括居民客户)。 3.临时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短时、非永久性用电的用户,如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抢险救灾等。 4.居民供用电合同:适用于居民用户的用电需求。 5.趸购电合同:适用于以向供电企业趸购电力,再转售给用户购电的情况。 6.委托转供电协议:适用于公用供电设施未到达地区,供电方委托有供电用力的用户(被转供电方)供电的情况。这是在供电方分别与转供电方和被供电方签订供用合同的基础上,三方共同就转供电有关事宜签订的协议。 供用电合同应采用统一的标准书面格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供用电合同的文书、调度协议、电费结算协议等,都是供用电合同书面格式的组成部分。供用电合同

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 (一)分包合同的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4号令)第4条、第5条将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部分;专业工程分包主要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又称劳务分包,严格意义上的劳务分包仅指纯劳务分包的模式(即包工不包料)。鉴于建筑劳务市场分包的无序现象,2005年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自此要求从事劳务分包的主体必须是企业的形式,《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进一步强调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取得资质方能从业。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资质。 (二)审查分包合同签约主体资格 签订分包合同前要强化对签约对象的合法性审查,了解其基本情况,以规避签约风险,同时完善以下资料的审核、收集工作。 1、证照审查:区分营业执照,看其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还是持《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其意义在于两者主体均可签订合同,但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劳务分包等合同主体应当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因建筑施工领域奉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部门单位,较为常见的是项目部未经授权无权签订分包合同。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模板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模板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二、本所工作人员在申请公布或公布前有保密义务。 三、委托人通信地址若有变更,请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联系。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并交纳代理费和代收款后生效;本协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终止。授权后的各项事务由委托人自理。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专利事务所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申请代理费_________元,实审代理费_________元,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___元 发明申请费□_________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__元

实质审查费□_________元 公布费□_________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备注:_________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1)

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以侵权责任法的扩张为视野(1)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界分民法体系 内容提要:随着现代社会的深入发展,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张,日益向传统合同法的调整领域渗透,合同法与侵权责任法之间的传统界限遭受重大挑战。从法律体系的角度看,侵权责任法的过分扩张不仅会影响民法的内在体系,并进而会妨碍到民法典体系的构建,而且有可能牵涉到公正司法问题。在此情况下,从二者秉执的基本理念、保护的权益范围、必备的责任构成要素等方面,重新思考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界分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意义 德国学者瓦格纳教授指出,在近几十年的比较法研究中,侵权责任法无疑是最为热门的课题之一,这不但因为人们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遭受各种损害的风险,还源于侵权责任法因为风险和损害类型的发展而随之发生的变化。[1]从比较法上看,尽管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因受到每个国家私法体系传统和法学部门功能地位的影响而有所不同,[2]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呈现出相互交融的趋势,其中最为显著之处是,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张,逐渐渗入传统合同法的调整领域,合同法的调整范

围受到侵权责任法的不断侵蚀。[3]这主要表现在:侵权责任法产生了第三人故意引诱他人违约的责任,由此部分地实现了对债权的保护;侵权责任法扩大了对纯粹经济损失的保护,使传统民法中通过合同法保护的履行利益也可能在侵权责任法中得到救济;侵权责任法中经济侵权(eco-nomicharm)制度的发展导致合同法的保护对象部分地成为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制度的发展使不适当履行违约责任的适用受到了相当大的冲击;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均使得原本可以由合同法调整的责任关系也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了。凡此种种,皆显现了侵权责任法的扩张趋势。侵权责任法的这种扩张,不仅深刻影响到了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传统适用范围及法律适用,而且对民法体系也产生了强烈冲击。[4] 应当看到,侵权责任法的扩张是法制文明在新的时代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一方面,作为保障私权的法及救济损害的法,侵权责任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功能日益突出;另一方面,当事人通过合同法保障自己的权利有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为传统合同法律关系表现了强烈的相对性,合同关系的产生和延续一般不会与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发生联系。而现代合同交易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定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很可能与第三人发生不同程度的联系,甚至极可能损及第三人权益,或者当事人权益可能受到第三人

供用电合同(范本)

户号:户名: 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电)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高压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 签订地点: 用电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明确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和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负荷性质:(一级/二级/三级)。 (4)生产班次: (5)主要生产工艺: 3.用电容量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认定乙方共有壹个受电点。受电设备的 总容量为:千伏安。备用容量为: / 千伏安。自备发 电容量 / 千瓦。其中: 受电点变压器台,共计千伏安,(多台变压器 时),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同 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变压器 / 台,共计 / 千伏安,(多台 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多台单列运行。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 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 二.供电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双/多) 电源, (单/双/多) 回路向乙方供电。 1.主供电源 (1)甲方由变(配)电站(所)以千伏电压,经出口开 关送出的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电点供电。供电容 量为千伏安(千瓦)。 (2)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 / ?受电点供电。 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备用电源 (1)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 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 电点供电,作为乙方生产备用电源。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甲方以 / 千伏电压,由 / 变(配)电站(所)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这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遗漏的部分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

同中没有写明如何处理违约的条款,就无法追究责任。 4.只有从合同而无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合同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未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

生产、加工、维修合同详细法律释义

生产、加工、维修合同综述 一、生产、加工、维修合同特别提示 (一)在实务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在合同订立时,定作人不能预知工作成果的好坏,因此应当考虑承揽人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为了促使合同顺利履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定作人应明确提出定作物或项目数量、质量及其他特定要求,承揽人应当如实提供设备能力、技术条件、工艺水平等情况。 (二)承揽合同的种类很多,我国《合同法》第251条规定了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检验、测试等几种常见的承揽合同。 加工合同是指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由承揽人将原材料加工成为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定作合同是指由承揽人自备原材料,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功能不良或被损坏的物品,使其恢复原状或价值,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复制合同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供的样品,重新制作一个或数个成品,定作人接受复制品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检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技术和设备为定作人完成对某一项目性能进行的检验测试,定作人接受检验测试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在各种承揽合同中,合同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防止在合同签订后因约定不明确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承揽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在定作合同中按约定提供原材料,按期检验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3)依约定按期交付工作成果; (4)接受定作人监督; (5)依约定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定作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样品等予以保密; (6)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享有抗辩权和合同解除权;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协议书(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4389-40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协议书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协议书(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关于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成都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依照《合同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 利代理条例》之条例,就甲方的发明创造,委托乙方 代理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的具体事 宜,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服务内容:起草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 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外观设计图 片和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审查意见答复,包括初 审补正,初审意见陈述,发明实审答辩;以及申请审查 中的事务处理等。 二、权责要求:甲方应当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负责,并清楚完整地向乙

方指定的代理人介绍有关背景技术及发明内容,提供技术交底书及相关文件,配合完成乙方申请代理工作。在审查期间,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后,根据审查员的意见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答复审查员。 三、工作进度要求: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交底书,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收到符合要求的交底书后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初稿完成后,乙方应交由甲方审阅认可,甲方认可后交由乙方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受理通知书》。(按照正常情况,实用新型从申报到获得专利授权通知书时间为8-10个月,特殊情况如专利权争议将进行答辩从而延迟授权。) 四、合同期限:截止专利授权通知之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申请被撤回、被驳回等使申请程序不能进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就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以面交、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邮寄的方式按甲方提供的电话,联系人及地址通知甲方,以挂号邮寄方式通知甲方的,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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