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内,订立书面的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内,订立

书面的建设工程合同

篇一: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篇一:20XX年招标师考试实务习题解析(张志军)

20XX年招标师考试实务科目习题解析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志军

一、单项选择题(共12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前,通常不允许招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双方进行进一步谈判的内容是()。a.签订合同的份数c.合同预付款比例b.合同争议解决由诉讼改为仲裁d.履约保证金由支票改为保函

答案:c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考生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理解。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后,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时,均不得更改价格、质量、工期和付款等中标合同的实质内容。

合同预付款的比例,作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在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中都会有明确规定。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就这些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或更改。

相关内容见教材第2章2.2.4节p19。2.下列服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报价越高对招标人越有利的是()。a.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c.服务价格固定的tot项目招标

b.设计标准确定的初步设计招标d.资产转让价格固定的tot项目招标

答案:c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对特许经营项目价格竞争类型的理解。

tot项目招标是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投资人,由该投资人出资购买已经建成的项目设施资产,并负责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在运营期间,投资人向招标人或用户收取服务费用。tot项目招标时,如果以资产价格固定为条件,以提供服务价格为竞争要素,则招标人希望投标人的服务报价越低越好,故d选项不正确;如果以服务价格固定为条件,以资产转让价格为竞争要素,投标人的资产转让报价越高,意味着招标人可期的资产转让收益越多,对招标人就越有利。

工程施工监理和设计标准确定的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投标人的报价越高,意味着招标人需要付出的费用越多,对招标人越不利,故a、b 选项不正确。

考生们在复习时,应当注意bot项目招标的相关知识点。相关内容见教材第4章4.1.3节p68。

3.政府采购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可以不包括()。

a.供应商资格要求

b.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c.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d.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答案:b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考生对政府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内容的掌握。

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②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③供应商资格要求;④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⑤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先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一般不向供应商发资格预审文件,而将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办法等内容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故政府采购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可以不包括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本题b选项正确。

相关内容见教材第5章5.3.1节p110。4.下列情况中,无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是()。

a.工程招标设计图纸变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12日发放新的图纸b.工程量清单发生变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14日修改并发放新的工程量清单c.开标地点由市交易中心3号楼三层会议室改为4号楼一层多功能厅,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第2日通知

d.在已发放的补充招标文件中又发现合同技术条款错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3日更正并发放新的合同技术条款

答案:c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考生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素的理解。招标文件发出以后,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按影响的时间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不受此时间的限制。

本例中,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合同技术条款都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基础依据,修改上述内容势必将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当推迟开标时间。而投标地点由3号楼改为4号楼,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c选项正确。

相关内容见教材第6章6.1.1节p135。5.某工程施工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合同规定可调价材料包括钢材、水泥和木材。在某期工

程款计算中,不考虑价格调整时工程应付价款为100万元,招标时钢材价格指数为2000,当期钢材价格指数为2400,水泥和木材价格指数没有变化。则该期工程款需要调增的价款?p为()万元。

调价公式为:?p=p0[a+(b1?ft1/f01+b2?ft2/f02+b3?ft3/f03)-1]a.3c.5

b.4d.6

答案:c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考生对调价公式的理解和应用。

调价公式中,△p为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0为不考虑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时,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a为定值权重;b1、b2、b3为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本例中变值权重采用投标人的建议值);ft1、ft2、ft3为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f01、f02、f03为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

将题目中给定的数值代入上述公式可得:

△p=100×[0.15+(0.25×2400/2000+0.45+0.15)-1]=5(万元)正确选项为c。相关内容见教材第6章6.1.2节p149。

6.与发包人采购相比,由承包人采购工程材料设备具有()的特点。a.便于实现采购和工程的系统化管理b.采购和结算操作管理相对复杂c.仅适合简单的工程

d.适用于材料设备技术相对复杂的工程

答案:a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对工程材料设备3种供应方式特点的理解和区别。

在工程承包方式中,工程材料设备通常有3种采购供应方式:招标人自行采购供货、承包人采购、招标人与承包人联合采购供货。

①招标人自行采购供货。招标人为了控制工程建设项目中某些大宗的、重要的、新型特殊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价格,通常采取自行采购供

货的方式。这种供货方式加大了招标人的采购控制权,也加大了招标人的责任和风险,材料设备价格的市场波动、规格匹配、质量控制、按

计划供应以及与承包人的衔接等责任风险也随之由招标人承担,从而减轻了承包人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②承包人采购。这种方式与招标人采购供货方式的利弊关系正好相反,责任风险均由承包人承担,采购和结算操作管理简单。承包人采购方式比较适用于工期比较短、规模较小或材料设备技术规格简单的工程。工期较长的大型工程,如由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宜在合同条款中设置相应材料设备的价格调整条款,以减少价格波动给承包人带来的过多风险。

③招标人与承包人联合采购供货。招标人联合承包人以招标方式组织材料、设备采购,或由承包人选择、招标人决策,承包人与供货商签订并履行货物采购合同。

备选项中,b、d选项不符合承包人采购工程材料设备的特点,c过于绝对,a选项正确。相关内容见教材第4章4.1.1节p51。

7.中国公司甲与美国公司乙签订空调进口采购合同,采用的价格术语为cip项目现场。在中国境内运至项目现场的途中,因司机不慎造成货车翻入河中,导致不能如期供货,中国公司甲损失严重。下列关于损失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公司甲自行承担货物损失,但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b.中国公司甲有权向美国公司乙索赔,也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c.应先由美国公司乙向运输公司索赔,再由中国

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更新)

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当完成发包人交给的施工任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必要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保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本文以承包人的视角讨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提醒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并积极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合法权益。 下面结合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1999-0201)有关条款,说明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应当注意的事项。 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只有在工程合法、相关手续完备及发包人资信情况良好的条件下,承包人与之签订合同,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在实践中,经常会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承包人急于取得工程的心理,编造一些虚假信息,伪造审批文件,从事诈骗活动。因此,如不对工程情况进行仔细、详尽地了解,则有可能掉入陷阱,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发包人主要了解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即其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资格,是否具有签订和缔约资格。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缔约当事人均应为法人或其他

经济组织,自然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第二工程是否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如建设用地是否批准?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等。第三发包人的资质情况、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如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在签订合同之前,审查发包人的资信情况是一项重要的准备,为将来合同能够全面履行奠定一个良好基础。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1999-0201)有关条款,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GF-1999-0201),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部分组成。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 (1) 填写《协议书》中“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是属于招标工程,还是议标工程?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格是签约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第一要双方协商,第二要明确。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均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价款也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3)填写合同“通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当按照其所

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关系

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关系 所谓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本文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主展开讨论。 建设工程合同以完成特定不动产的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于建设工程合同之订立、履行等诸环节,均表现出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所谓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 如果说招标为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那么中标实质上就是招标人的承诺。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中标通知书影响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的签定,合同的履行,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行政管理的有效性,都有重要影响。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签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后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建设工程合同与中标通知书存在不一致之处的效力问题,进而探讨建设工程合同中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衔接和运用。签订在前的合同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不论是否违背实质条款,应以中标通知书为基础,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合同”的内容: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招标书、招标公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签订在后的合同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应按是否违背实质条款进行区分。关于质量条款,质量标准提高为有效,质量标准降低为无效。 关于工期,工期延长为有效,工期缩短超过定额工期30%则应为无效。关于价款,在没有增减工程量的情况下,价款原则不应调整,若是确有必要,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调整,但不超过5%,应为有效,若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应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在工程量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价款调整不超过30%,应为有效。

立法、司法实践以及行政管理上,通过采纳以上观点,达到平衡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有效性之目的。个人体悟,以期抛砖引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及合同的成立

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迅速(如有的国家和地区规定为10日内)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及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就是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内容具体,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据此可以认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属于一种要约,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则为对投标人要约的承诺。 中标通知书的生效及合同的成立 《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这就是承诺生效的“到达主义”,即: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生效,对中标人和招标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理由是,按照“到达主义”的要求,即使中标通知书及时发出,也有可能在传送过程中并非因招标人的过错而出现延误、丢失或错投,致使中标人未能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该通知,招标人则丧失了对中标人的约束权。而按照“发信主义”的要求,招标人的上述权利可以得到保护。本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明本法也采取“发信主义”。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此,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即发生承诺生效、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所以,中标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招标人不得改变中标结果,投标人不得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变更中标人,实质上是一种单方面撕毁合同的行为;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则是一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两种行为都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此外,本法还规定可以对违约方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合同成立(Contract Forming)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合同成立的要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合伙等。无论订约当事人的形态如何,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或

(参考)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工程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充分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 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30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邹高铃 (荣获第二届绍兴市律师论坛二等奖) 内容摘要: 《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未明确是何种法律责任;第46条规定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未明确当事人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备案合同的应当如何结算工程价款,也未明确何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仅仅规定了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的处理结果,对上述的问题并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解释,造成了司法界的争议与困惑。本文以《合同法》的要约、承诺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并通过探析《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立法背景,对现在理论实务界争议最大的几种观点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方当事人悔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通过分析比较招标文件与备案合同的法律效力,认为招标文件是特殊的要约邀请,从而得出二者相违背时应当以招投标文件为准来结算工程价款;以及对如何理解《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实质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预约合同;书面合同;合同书;实质性内容 一、问题的提出 (一)案例介绍 A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就XX花园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了工程造价编制依据,并载明: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的情况自行决定工程投标造价的下浮率等,若中标,将一次包死,今后工程竣工结算不再调整;招标单位提供的实物工程量,施工结算按施工图进行调整,但其单价和取费标准不变,以投标时报价为准,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针对该招标文件,B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A公司提出要再对材料价格及总造价重新约定下浮率,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最终A公司退还B公司投标保证金后就该项目再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之后,C公司编制投标书参与投标,对上述规定均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最终中标。依据招投标文件,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闭口,取费标准按照93定额确定,材料价格按照中准价下浮3%。也就是说,除工程量可按实调整外,其他(包括材料单价、取费标准)都是包死,不能再作调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总造价下浮3%,总包配合费、开办费闭口包干,量、价均可调,并对材料设备的下浮率、工程款支付

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签订前应注意的事项 在合同签订前,应对业主(发包人)及工程本身情况要做详尽的调查。比如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业主的资信情况,工程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等。只有在工程业主资信可靠、工程合法、手续完备的条件下,与之签订合同,施工方的合同权利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1.对发包商主要应了解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主体资格,即建设工程相关手 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二是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在签订合同前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及时、正确地实施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2.如果施工方施工的是分包工程,要严格审查发包人的项目是否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发包人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发包人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发包人的履约信用等。 3.对施工方的分包商主要了解的内容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社会信誉,财务情况等。 二、合同签订阶段应注意的事项 1.合同价款约定活楚。 (1)《协议书》中合同价款”的填写,应根据合同工程是届于招标工程还是议

标工程,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 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2)合同价格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3)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活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白分比系数,也可 采用绝对值法。 (4)对于风险范围内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5)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设计变更等情况,合同双方都会签订补充条款, 重新约定合同价款。所以补充条款中一定要约定一句话:此补充合同与主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6)甲方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十分重要,在合同纠纷中,法院可依据甲、乙双 方签署的工程量确认单来确定争议的合同价款。 2.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没有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以及业主通知为主”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哪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做出约定。 (2)目前在工程质量验收中,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新)简单版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天启招字[2014]第18号 : 你方于2014年9月20日所递交的宜良县耿家营乡羊桥村民族小学建设工程(二标段:广场土方回填,青石板铺贴,生活用水铺设及排水沟)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过标人。 投标报价为:852076.49元 投标工期为:45日历天 投标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造师: 请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七日内,与招标人洽谈具体事项,并签订合同。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4年9月24日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宜良县耿家营乡羊桥村民族小学建设工程二标段 工程地点:羊桥村民族小学 工程内容:广场土方回填,青石板铺贴,生活用水铺设 及排水沟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宜发改【2014】133号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及甲方指定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4年9月26日 竣工日期:2014年11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捌拾伍万贰仟零柒拾陆元肆角玖分(人民币) ¥:852076.49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

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doc 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 简单版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天启招字[2014]第18号 你方于: 建设工程(二标段:广场土方回填,青石板铺贴,生活用水铺设及排水沟)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过标人。 投标报价为:852076.49元 投标工期为:45日历天 投标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造师: 请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七日内,与招标人洽谈具体事项,并签订合同。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4年9月24日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宜良县耿家营乡羊桥村民族小学建设工程二标段 工程地点:羊桥村民族小学 工程内容:广场土方回填,青石板铺贴,生活用水铺设及排水沟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宜发改【2014】133号 资金: 上级补助、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及甲方指定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4年9月26日竣工日期: 2014年11月1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捌拾伍万贰仟零柒拾陆元肆角玖分(人民币) ,: 852076.49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中标通知书多少天签合同

中标通知书多少天签合同 中标通知书多少天签合同?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以下是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中标通知书多少天签合同"的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签合同内容: 评标结束后11个工作日内 对于中标通知书何时发的问题,《政府采购法》中并没有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由此推之,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因此,业界专家普遍认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时间不应超过十个工作日。 根据《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因此,不少从业人员都认为,如果政府采购活动没有因投诉而被叫停,中标通知书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十一个工作日内发出。“一个中标通知书不至于一天还做不好。”上海市的一位从业人员如是说。 效力以投标有效期为限 采访中,部分人把讨论的侧重点集中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会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的问题上。深圳市的一位从业人员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在投标有效期内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都有效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如果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为三十天,而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投标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根据《办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那么就可能出现最终签订合同的时间超出投标有效期的情形。如果签订合同的时间超出投标有效期,那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专家认为,组织招标的目标是订立采购合同。根据《合同法》,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而且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通知书是在投标有效期内,由受要约人招标采购单位向要约人投标人作出,且中标通知书承诺的内容须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完全符合作为承诺的主要条件。因此,中标通知书产生的法律效力可以认定为承诺产生的效力,供采双方都将受其约束,承担相应义务,只不过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为了更好地履行承诺,需要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履约行为进一步确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完整版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内部承包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丙方)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经理,就甲方将本协议的工程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丙方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共同遵守。 本协议签订的基础: 1、甲方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按照国家规定合法承包______工程。 2、乙方是甲方公司的员工同时是本合同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 3、丙方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协议基本内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承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工程范围。具体承包范围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

及附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5、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6、质量等级:合格 7、施工期限:本工程施工期限为___日历天,从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财务管理 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必须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款都应当由建设单位转入甲方的账户,乙方未经过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款项往来,否则视为其个人行为,与本工程无关。 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账户。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 3、对外支付:由甲方通过乙方的独立账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必须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 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 5、对需要用甲方的账户对外发生款项往来的,需要乙方出具专项委托书。 第三条印章管理 1、本工程制作/ 项目章,以及技术章、资料章(表明“此章仅限于工程技术联系或资料专用”字样),甲方留有印章的样本,该类印章不得用于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模板

中标通知书 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 汝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单位名称)的汝南县2015污水处理工程,于 2015 年 11 月 06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无异议,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陆仟柒佰柒拾捌元整(¥:1896778.00元 ) ,中标工期 60 个日历天,中标项目经理李树伟,技术负责人贺华俊,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在7日内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建设单位:汝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盖章) 日期:2015年 11月 16日

中标通知书 致:河南省祁湾建筑公司 根据宝丰县城市园林管理局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你单位提交的的投标文件。经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现确定贵公司为中标人。 中标(成交)总价:大写:壹佰贰拾万贰仟伍佰柒拾柒元伍角捌分 小写:(¥1202577.58元) 工程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 项目经理:张景永 技术负责人:贺华俊 请你单位7个工作日内携带中标通知书和以下要求的资料到宝丰县城市园林管理局签订合同。 (一)招标文件上规定的文件材料(含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二)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单位的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及账户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 2015年07月03日

中标通知书 致:河南祥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贵方于2015年06月26日提交开封新区电气照明安装及通信工程投标文件,经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评标领导小组确认后,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现正式通知贵方,我方已选定贵方为该合同段中标单位,并接受贵方的投标文件。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壹万陆仟捌佰伍拾贰元陆角玖分(¥:8716852.69元)。 2、请贵方接到本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履约担保手续并到我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书。 3、请贵单位收到此通知后24小时内以传真回复予以确认。 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07月02日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在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篇一:2014年招标师考试实务习题解析(张志军) 2014年招标师考试实务科目习题解析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志军 一、单项选择题(共12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前,通常不允许招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双方进行进一步谈判的内容是()。a.签订合同的份数 c.合同预付款比例 b.合同争议解决由诉讼改为仲裁 d.履约保证金由支票改为保函 答案:c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考生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理解。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后,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时,均不得更改价格、质量、工期和付款等中标合同的实质内容。 合同预付款的比例,作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在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都会有明确规定。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就这些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或更改。 相关内容见教材第2章2.2.4节p19。 2.下列服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报价越高对招标人越有利的是()。 a.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c.服务价格固定的tot项目招标 b.设计标准确定的初步设计招标 d.资产转让价格固定的tot项目招标 答案:c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对特许经营项目价格竞争类型的理解。 tot项目招标是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投资人,由该投资人出资购买已经建成的项目设施资产,并负责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在运营期间,投资人向招标人或用户收取服务费用。tot 项目招标时,如果以资产价格固定为条件,以提供服务价格为竞争要素,则招标人希望投标人的服务报价越低越好,故d选项不正确;如果以服务价格固定为条件,以资产转让价格为竞争要素,投标人的资产转让报价越高,意味着招标人可期的资产转让收益越多,对招标人就越有利。 工程施工监理和设计标准确定的初步设计项目招标,投标人的报价越高,意味着招标人需要付出的费用越多,对招标人越不利,故a、b选项不正确。 考生们在复习时,应当注意bot项目招标的相关知识点。相关内容见教材第4章4.1.3节p68。3.政府采购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可以不包括()。 a.供应商资格要求 b.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c.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d.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答案:b 【解析】本题重在考查考生对政府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内容的掌握。 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②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③供应商资格要求;④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⑤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先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一般不向供应商发资格预审文件,而将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办法等内容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故政府采购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可以不包括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本题b选项正确。 相关内容见教材第5章5.3.1节p110。 4.下列情况中,无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是()。

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编号:QJ-HT-0739 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 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

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 【篇一:工程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菏泽市绿茵绿化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项目名称),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 3 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 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 定次 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4. 承包人项 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 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 本协议书一式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 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合同形式:。 5. 计划开工日期:月日;日历天。 6. 承包人项目经理:。 7.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本协议书一式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xx工程结算清单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月日 【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盛威大酒店主楼及配套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你单位于2011年7月28日提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招标人确定你单 本中标通知书经鄂尔多斯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请在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委托合同。 说明:1、本中标通知书经鄂尔多斯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2、本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单位填写,一式四份,招标人一份,招标办留存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中标单位一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盛威大酒店主楼及配套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你单位于2011年7月28日提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的评审 结果,招标人确定你单 本中标通知书经鄂尔多斯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 公室备案后生效。请在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委托合同。 说明:1、本中标通知书经鄂尔多斯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 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2、本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单位填写,一式四份,招标人一份,招标办 留存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中标单位一份。 【篇二:工程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菏泽市绿茵绿化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项目名称),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确定贵单位中标。请收到本通知书后 3 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 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 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 本协议书一式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 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 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合同形式:。 5. 计划开工日期:月日;日历天。 6. 承包人项目经理:。 7.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本协议书一式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盖单位章)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xx工程结算清单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月日 【篇三:中标通知书范本】 工程中标通知书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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