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0801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八章)
第1页 第八章 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考情分析
民商事仲裁法律实务属于程序法的内容,学习时注意与民事诉讼相关内容结合一起学习,各种题型都曾出现,考试多以小案例的形式考查。在历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
第一节 民商事仲裁制度概述
一、民商事仲裁的概念
民商事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发生民商事纠纷之前或者纠纷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二、民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
(一)《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1.与身份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提示: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例题·单选题】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
A.某公司与某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答疑编号5063000801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包
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有:与身份有
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
同纠纷。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A
项错误。B 项是与身份关系有关的继承纠纷,D 项是行政纠纷,均不属于《仲裁
法》调整范围。C 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应当选C 。
三、商事仲裁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1)是否仲裁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2)仲裁机构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3)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4)仲裁审理方式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2.独立公正原则
(1)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
四、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