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与教育教学副校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校长与教育教学副校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校长与教育教学副校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校长与教育教学副校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规范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努力为学生营造安全良好的成长环境,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教学副校长职责要求,特与教学副校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负责教学活动时的学生安全管理。

2、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4、负责教室及各教学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各项安全管理。

5、定期召开教学安全工作会议,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6、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教学班的教学设施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实验室、计算机室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加强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的教育,指导学生有计划,按步骤正确

地进行实验操作。加强对图书室、资料保管室、机房、实验仪器保管室的管理,加强对实验器材和实验药品的管理,严禁私藏和盗窃行为发生。加强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和处理,确保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9、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10、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课的安全工作预案,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1、认真调查处理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记录。

二、奖励与惩罚:

本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第一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及问题的部门,不得参与一切评优活动,相关责任人,除在全校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当年个人评优、晋级等资格,情节严重者撤消其职务,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学副校长和学校各执一份,限期一学期,即2016年02月至2016年08月。

校长(签字):教育教学副校长签字:

2016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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