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0年04月09日14: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杜丽群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100871)

摘要:本文分析并归纳了发达国家在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过程中积累的主要经验和成功做法,同时对发展中国家建立本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实践进行了介绍,并以国外经验为参考,就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信用;征信国家;信用管理;信用信息共享;国际经验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信用体系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以及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一般来讲,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制度,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着手建立本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和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两种模式。由于所处发展阶段和各国国情的差异,发展中国家在建立本国的信用制度过程中,同发达国家的经历并不完全相同。

一、主要发达国家的信用管理模式

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内涵方面没有根本的区别,但各国国情和立法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模式。

(一) 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征信国家,也是世界上信用交易额最高的国家。所谓征信国家,就是指一个国家建立了比较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形成了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企业主体,从而确保以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场经济能够健康运行。美国信用体系具备了征信国家的基本内涵,不仅有比较完善、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而且有完全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还有对信用产品有着强烈需求的信用产品使用者。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框架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1)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2)市场化运作的各类信用中介服务机构;(3)信用产品的巨大需求和市场主体较强的信用意识;(4)规范的信用行业管理制度。

1. 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

在美国,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备,信用产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都被纳入到法律范畴。20世纪60年代末至80年代期间,美国在原有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框架体系。这些法律主要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借法、信用卡发行法、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电子资金转账法、储蓄机构解除管制和货币控制法、甘恩?圣哲曼储蓄机构法、银行平等竞争法、房屋抵押公开法、房屋贷款人保护法、金融机构改革—恢复—强制执行法、社区再投资法、信用修复机构法等。这些法案,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而且几乎每一项法律都随着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进行了若干次修改。在美国生效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中,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

对于征信国家来讲,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明确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美国政府对信用管理法案的主要监督和执法机构分两类:一类是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理办公室、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一类是非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国家信用联盟办公室和储蓄监督局。对失信者的惩戒,除了政府的相应措施以外,还主要靠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大量生产和销售信用产品,从而对失信者产生强大约束力和威慑力;靠整个社会对失信者的道德谴责,使人们与之交易时的有限信任;靠对失信者信用产品负面信息的

传播和一定期限内的行为限制,使失信者必须付出昂贵的失信成本。其结果,一是使不讲信用的人不能自在地、方便地在社会上生活,二是使不讲信用的人没有机会把生意做大做好。

2. 市场化运作的各类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得以加工制造成信用产品、销售给对信用产品有需求的特殊服务业,从而使信用服务机构获得了长足发展的机遇,形成了具有高知识含量和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该行业经过100多年市场竞争,形成了少数几个市场化运作主体。目前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主要有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以及对消费者信用评估的机构等三大类。

(1) 资本市场信用评估机构

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主要包括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大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的公司。目前,这类公司在美国只有穆迪(Moody)、标准普尔(Standard and Poor's)、菲奇公司(Fitch)和达夫公司(Duff & Phelps)几家,它们基本上主宰了美国的资信评级市场。其中穆迪和标准普尔公司由美国投资者控股,菲奇公司由法国投资者控股,这三个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评级公司。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报告,全球所有参加信用评级的银行和公司中,穆迪涵盖了80%的银行和78%的公司,标准普尔涵盖了37%的银行和66%的公司,菲奇公司涵盖了27%的银行和8%的公司。

世界上所有国家和企业如果要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必须经两家以上的评级机构评定信用级别,而信用等级的高低决定了融资成本和融资数量。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直接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要求进行信用评级的国家迅速增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企业的信用等级,一般不能超过国家的主权信用级别。这就意味着,如果国家的主权信用等级低,那么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所有本国企业都会加大融资成本。

(2) 商业市场信用评估机构

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是对各类大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调查评级的公司。经过100多年市场竞争,邓白氏集团公司(Dun & Bradstreet)最终独占鳌头,成为美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机构,也是目前美国唯一的这类评级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邓白氏集团公司的经营理念是对股民负责,向所有持有邓白氏股票的投资者展示公司的高增长性。而这种高增长性则来自于市场对其信用产品的需求,来自对其产品形成的市场认知度,来自信息技术带来的信用产品生产、销售能力的飞速提高。

邓白氏集团公司进行信用评估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在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时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一是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按照信用风险程度的高低,该公司向需求者提供不同等级的信用报告,如较低等级的中低风险决策信用报告,较高等级的中高风险决策信用报告和高等级的高风险决策信用报告。邓白氏集团公司所做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的版式在全球影响最大,世界上其他信用服务公司的信用报告与之大同小异。

(3) 消费者信用评估的机构

在美国,信用局或消费信用报告机构是对消费者进行信用评估的机构。所谓信用局,是向需求者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的供应商。信用局的基本工作是收集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合法地制作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并向法律规定的合格使用者有偿传播信用报告。目前美国有三家大的信用局,分别是美国人控股的全联公司(Trans Union)、Equifax公司和英国人控股的益百利公司(Experian)。这三大信用局拥有覆盖整个北美地区的个人征信数据库。此外,美国还有数千家小型消费者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不同形式的消费者信用服务。

在征信国家,面向消费类型的信用交易早已成为市场交易的主体之一。美国银行的贷款利润50%以上来自个人消费信贷,来自企业的贷款利润还不到50%。如花旗银行对消费者个人贷款比例已高达70%。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信用是宏观上左右美国经济景气的重要因素。市场及政策制定

者都把消费者信用余额的变化看成预兆商业周期发生转变的变量,消费者分期付款信用余额的变化与消费者可支配收入之比,常常领先商业周期的风值8个月。

在美国,几乎每个成年人都离不开信用消费,申请信用卡、分期付款、抵押贷款等,都需要对消费者的信用资格、信用状态和信用能力进行评价,这种评价集中表现为信用报告。全联公司等消费信用报告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就是向授信机构提供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调查报告,或向雇主提供求职者的报告。与对国家和企业的评级不同,对消费者的评价是用分数来代表相关的记录内容,经过综合分析和加工后,最后给出消费者的信用得分,一般是从300到900分,分数越高,信用程度越高,反之信用程度就会越低。

在美国,信用局收集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的工作方式是主动的,不需要事先通知被记录者。而且,大多数授信机构都会将消费者的不良记录主动提供给信用局,使失信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增加负面信息,今后无法成功地申请其他信用工具。信用局主要通过三个渠道获取消费者的信息,一是经常从银行、信用卡公司、公用事业公司和零售商等渠道了解消费者付款记录的最新信息;二是同雇主接触,了解消费者职业或岗位变化情况;三是从政府的公开政务信息中获取被调查消费者的特定信息。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开始向用户提供在线服务,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可以在网上获取。由于互联网的优势,信息的传递与交流变得更加方便,信用数据的记录与更新也更加容易,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影响也日益扩大。

3. 信用产品的巨大需求和市场主体较强的信用意识

对信用产品永不衰竭的需求,是支撑信用公司生产加工和销售信用产品的原动力,是巩固发展现代信用体系的深厚市场基础,也是信用产品不断创新的原因。目前,全球有30万亿美元的负债按照规定要进行评级,全球所有在国际市场融资的国家要进行评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组织和上市的大企业都需要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仅穆迪公司就已经对全球110个国家、1200家银行、5000多家大企业进行了评级。企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更是旺盛,由邓白氏集团公司提供信用产品的客户企业已高达6500万户。对消费者的信用报告是需求量最大的信用产品,据全联公司提供,全联公司每天平均卖出信用报告100多万份,每年大约销售40多亿份信用报告。2001年全联公司出售的纸质信用报告销售额为150亿美元,出售无纸质因特网上的信用报告至少达4亿美元。美国信用交易十分普遍,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很差的企业很难在业界生存和发展,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不论是企业还是普通消费者,都有很强的信用意识。美国的企业中普遍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在较大的企业中都有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为有效防范风险,企业一般不愿与没有资信记录的客户打交道。由于信用交易与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美国的消费者都十分注重自身的信用状况,并会定期向信用信息局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尽可能避免在信用局的报告中出现自己的负面信息。

4. 规范的信用行业管理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信用管理行业最发达的国家。由于美国有比较完备的信用法律体系,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虽然政府在对信用行业管理中所起的作用比较有限,但有关政府部门和法院仍然起到信用监督和执法的作用,其中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对信用管理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司法部、财政部货币监理局和联邦储备系统等在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此外,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美国收账协会等一些民间机构在信用行业的自律管理和代表行业进行政府公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欧洲大陆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

法国、德国和比利时等一些欧洲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不同于美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是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建立起来的,而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的;(2)银行需要依法向信用信息局提供相关信用信息;(3)中央银行对信用管理部门承担主要的监管职

能。

在法国,中央银行的信用局以每月为间隔向银行采集它们向公司客户发放超过50万法郎的信息。在比利时,信用信息办公室根据一个记录有关分期付款协议、消费信贷、抵押协议、租赁和公司借款中的不履约信息的皇家条令建立起来,并作为比利时中央银行(比利时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 of Belgium)的一个部门。

在比利时、德国和法国,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建立的信用风险办公室或信用信息局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是一种强制行为。比如,在德国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被要求向德国联邦银行(German Federal Bank)的中央报告办公室报告负债总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德国马克的借款者的详细资料。

以比利时、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由于信用信息局是中央银行的一部分,因而对信用信息局的监管通常主要由中央银行承担,有关信息的搜集与使用等方面的管制制度也由中央银行制定并执行。

此外,欧洲国家也非常注重制定与信用管理相关的立法。比如德国1970年制定的《个人数据保护法》、1997年制定的《通用商业总则》,国际经合组织1980年制定的《个人人格保护及个人数据国际交流准则》,欧盟1995年制定的《欧盟数据保护纲领》都较为著名。

二、发展中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现状分析

随着本国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不断提高,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重视本国信用体系的建立和信用管理制度的建设。当发展中国家着手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时,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因此不少发展中国家在很多方面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但由于所处发展阶段和国情的差异,它们在建立本国的信用管理制度过程中,同发达国家的经历并不完全相同。

归纳起来,主要发展中国家在建立信用制度的过程中呈现五个特点:(1)信用行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2)中央银行在信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3)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有信用信息局和资信评级公司。(4)注重信用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但信用立法仍不完善。(5)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对信用行业进行管理。

(一)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推动信用行业的发展

各国信用行业的起步与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以我国香港地区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香港的金融诈骗行为猖獗,所有从事有抵押借贷的财务机构都遭受严重的亏损,为了抑制“重复租赁”等类型的诈骗,迫切需要成立一家中央信贷处理机构,为信贷机构提供信贷资料,1982年,香港资信有限公司应运而生。该公司创建股东为12家财务机构,它们在香港的租赁市场都保持着主导地位。信贷资料库成立的初期,创建股东率先提供有关所有汽车、机械的租赁资料。1985年资料库由单一类的租赁资料扩大到包括公司及私人的债务拖欠资料记录,以提高股东及会员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力。20世纪80年代末期,香港的金融业兴旺、信用贷款及信用卡市场迅速发展,香港资信有限公司的服务变得日益重要,因此,数家信用卡公司和银行相继入股该公司。到2000年底,该公司的资料库已有100多万份档案,每月平均提供38万份信贷资信报告。印度、泰国等国家信用中介机构的出现则是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要求。在尼泊尔,重建信用信息局是尼泊尔金融部门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墨西哥,1994~1995年金融危机后,为增强金融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墨西哥政府向议会提交了《公平信用保障法》的草案,而参议院通过了新的《公司破产法》。这两部法案的颁布表明始于1995年的墨西哥银行系统的管制和法律框架的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目前,评级机构、信用局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墨西哥金融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中央银行在信用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

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其商业银行系统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很大,因此,多数发展中国家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都是由银行来推动的。比如,泰国第一家资信评级机构——泰国评级和信息服务公司就是由泰国银行发起设立的,孟加拉国的信用信息局则是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形成的。印度等国家的信用中介机构也是在银行的推动下建立起来的。菲律宾信用信息局最

初是作为一个非股份化、非营利的公司,由菲律宾中央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菲律宾金融学院在1982年联合建立。后来,政府赋予CIBI在金融系统中建立并维持一个有效的信用评价和监督制度的义务,于是该公司从1985年开始发布对当地公司的信用评级商业报告。1997年,菲律宾信用信息局将它的主要业务分为两个独立的公司——菲律宾信用信息局评级公司和菲律宾信用信息局信息公司,继续提供信用报告和在线数据服务。菲律宾信用信息局提供的信用信息包括公司信息和消费者信息两方面。其中,公司数据库的文件超过5万份,包含个人信息记录的数据库有15万条信用记录。

在发展中国家,不仅信用信息局等信用中介机构是由中央银行发起设立的,而且信用管理的立法工作也多是由中央银行推动的。比如,印度中央银行工作组提出了信用信息局法案的草案以提交议会审议。此外,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扩大市场对信用评估的需求,在政策上也给予一定支持,有些国家甚至进行强制性规定。例如,马来西亚中央银行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必须经过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以提高债券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息。

(三)市场中介机构的建立模式各具特色

发展中国家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信用信息局和资信评级公司两类。资信评级公司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增强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透明度,促进其健康发展。信用信息局的建立更多地是为了提高金融系统的效率,防范金融风险。

在发展中国家,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一般由银行发起设立,主要股东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的业务主要有信用评级、征信业务、咨询等。由不同的机构分别对企业和个人提供征信服务。也有一些国家或地区在发展过程中,信用中介机构同时提供企业资信和个人资信服务。信用中介机构一般采取公司制的运作模式,有的信用中介机构后来成为上市公司,如印度信用评级信息服务公司(CRISL)。随着本国市场的不断发展,许多国家的信用中介机构进行了股权改造,引入更有实力的新股东,以增强自身实力。

在信用中介机构建立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普遍同国际上的大公司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或者允许这些公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引进这些公司的管理和技术、进行战略合作,或者组建合资公司。比如,泰国评级和信息服务公司最初在发展其资信评级方法和管理模式方面得到标准普尔三年的技术支持;而在拓展新的债务工具的信用评级的知识和技巧方面、以及在发展对投资者的利率研究方面,该公司与菲奇公司也有一个为期三年的战略伙伴协定。印度、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国的信用中介机构在发展的初期也都同标准普尔等国际上的知名公司进行战略合作,有些中介机构还引入这些公司作为公司的股东。与国际上大公司的合作有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信用中介机构的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但由于征信信息的敏感性,国外公司在合资企业中所占的股份通常并不高。

在信用中介机构的数量上,各国的做法也有一定的区别,比如在资信评级(Credit Rating)行业,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的资信评级机构的数量就不止一家。而在许多国家,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在该国内只建立一家资信评级机构。

(四)注重信用管理的法律体系建设,但信用立法仍不完善

发展中国家由于受发展阶段的限制,法律体系并不完善,有关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缺乏,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在一些国家,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就是依法设立的。比如,在斯里兰卡,信用信息局是根据《斯里兰卡信用信息局法案》建立的,该机构的发起股份51%由货币委员会持有,30%由商业银行持有,其余的19%由其他的放款机构持有。该法案规定,除中央银行外的所有放款机构,有法定义务向信用信息局提供信息局希望搜集的任何信用信息。泰国则是在银行的推动下,逐步完善信用立法工作,1998~1999年,泰国银行家协会建立了信用局委员会,泰国银行(Bank of Thailand)起草了《信用局法案》,2001年获得通过。而《数据保护法案》在2002年获得通过。随着各项相关法案的相继颁布,泰国的监管框架已

基本建立。尼泊尔的实践则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在尼泊尔,由于没有法律条款约束银行不提供信用信息的行为,这使得信用信息局的工作缺乏效率,这也是为什么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尼泊尔已经有了10年的历史,但却始终处于初级阶段的原因。

各国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难点并不在于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建立,也不在于政府如何对信用行业进行有效管理,而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由于法律未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这些机构在信息采集和使用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不仅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和连续性受到制约,而且信息使用的范围很可能引起法律争端。

(五)信用行业的管理制度亟待规范

许多发展中国家对信用行业的管理一般都是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在多数国家,金融监管当局或中央银行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斯里兰卡的信用信息局是根据议会通过的法案由中央银行发起设立的,中央银行的副行长担任信用信息局的主席,并派中央银行的高级官员参加信用信息局的董事会。由于各国信用行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信用信息局的核心资料主要来自银行等金融部门,因此对信用行业的管理通常由中央银行承担。

三、国外信用管理经验对我国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启示

作为“非征信国家”,我国信用体系的基础还相当薄弱,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国际竞争格局的变化,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国家对社会信用活动的管理。虽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建立信用制度的过程各不相同,但社会信用制度的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参照世界各国的经验,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立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固然需要法律体系和必要的制度安排,但是,信用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靠社会主体之间的信任和诚信的理念来维系,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道德规范来维系。讲信用应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基本公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该是守信用,无论是法人主体或公民个人,都应树立守信的公众形象,树立“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意识。信用度高实际上是一种财富,全社会应形成这样的共识和理念。这种意识和理念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典型示范来进行,通过加强全社会范围内的信用教育、科研和培训来实现。从基础教育到大学教育,对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的宣传和教育应贯穿始终。

(二)加快制定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构造失信处罚的有效机制

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信用立法工作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我们建议从两方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一方面应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以比较完备的行政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尽早为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奠定制度框架;另一方面抓紧研究、率先出台与信用行业直接相关的基本法,如可先出台《信用报告法》,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定下基本的制度框架,以促进信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转,要求构建失信惩罚机制,使失信者名誉扫地,在相当长的期间内没有人再对失信者进行授信。失信处罚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是:以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则处罚市场上出现的失信行为。通过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使人们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程度和形式的制裁。通过这种失信惩罚机制的设立,加大企业或个人失信的成本,迫使其行为趋向守信,让守信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

(三)加快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信用数据库的建立

各国的经验表明,征信数据的采集和使用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各国都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一般来说,采集和共享的信息包括银行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由于信用信息包括正面数据(positive data)和负面数据(negative data)两部分,各国对共享

信息的类型通常都有规定,一些国家限制正面信息的共享,比如在西班牙,信用信息局不能够共享正面数据,澳大利亚信用索引公司的运作仅被限定在负面信息。而美国、加拿大和智利等国家则允许共享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此外,由于各国国情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对信用信息(主要是涉及到消费者个人的信息)的采集和使用范围的规定也不完全相同。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适应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信用征信及查询信息系统,企业的信用记录分散于工商、税务、审计、银行、保险、法院等各个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居民更没有个人基本信用档案可供资信证明查询。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对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公布应采取相对审慎的原则。同时,由于功能完善的信用数据库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目前建议一方面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数据库建设,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或部门的数据库,待条件成熟时,可将自建数据库中的部分内容提供给信用中介机构或与信用中介机构共享,为我国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及查询系统,以有效解决社会经济交往中信用信息缺乏和不对称的问题。虽然我国2000年4月实行的个人储蓄实名制和2001年6月在上海推出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在这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但就全国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加快建立起完备的社会经济信用信息系统。

(四)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

目前,一些社会中介机构本身信用程度就很差,常常提供不真实信用信息,不仅不能起到客观公正的中介和咨询作用,有些还提供虚假评估、审计结论,误导和欺骗社会,欺骗企业和个人。如故意高估价格的房地产评估报告、虚假验资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在很多上市公司骗案中出现,屡见不鲜,如银广夏、麦科特,东方电子等骗案,都是中介机构所为,给社会和投资企业及个人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损失。

由于信用中介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信用交易方面非常重要,信用中介机构本身的信用就成为各国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以信用信息局的建立为例,在国际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另一种是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建立。在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信用中介机构的国家,一般通常都有比较完善的信用立法作为保障。由银行发起设立的信用信息局,中央银行通常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能。目前我国的信用中介机构都是采取公司制的市场运营方式,但由于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需求不足,业务量相对较少,特别是政府对信用信息的利用程度低。由于竞争激烈,从制度上保障信用中介机构能够客观、公正、独立的运营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就信用中介机构的管理来看,根据我国行业发展现状和别国的经验,对于企业征信咨询类机构可以采取通过竞争的方式,使其业务逐步向有规模、有影响的征信公司集中;但是对于资信评级机构和个人信用信息征信咨询机构,建议通过比较明确的进入退出机制的办法加以规范。

(五)加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有效监管

从国际上看,对信用行业的监管框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中央银行为监管主体,另一类是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从国际经验看,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管理方式与该国信用管理法律体系的状况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越完善,政府的直接管理职能就相对弱化,信用行业的发展也比较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或中央银行的直接管理职能就更为重要,信用行业的发展状况更容易受政府行为的影响。我国信用行业的发展只有十几年的历史,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因此,在加快立法进程的同时,还需要政府对该行业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当前,需要确立该行业的监管主体,改变长期以来我国的信用行业多头监管与无人监管并存的状况,而且单一监管主体的确立有助于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推出。

此外,政府应积极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而不参与主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否则就失去了信用管理服务的中立、公正性质。政府有必要大力扶植和监督信用

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积极推动这方面的立法,并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让大家平等地取得和使用,同时监督市场经济主体间依法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和取得使用信息的义务和权利得以实现,保护公平竞争。对与信用活动相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等专业服务领域的人员也必须加强监督管理。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来看,上市公司的经营和信用状况的真实披露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证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这些中介机构的虚假信息会导致证券市场失信于广大投资者。因此,必须加强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的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同时,政府必须有效地解决信用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维护市场执法的公正性。

参考文献

1. 陈文玲:“中美信用制度建设比较”,《中国经济时报》,2002车9月7日。

2. 陈文玲,“美国信用体系的总体构架”,《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年第6期。

3. 林钧跃:“失信处罚机制的设计和维护”,《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3期。

4.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国际经验与启示”,四川信用网,2005年9月22日。

5. 苏振芳:“美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及对我国的启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2期。

6. 安贺新:“关于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目标模式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第6期。

美国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验的启示

内容提要:美国是世界上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的国家。因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美国中小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对风险管理极为重视,特别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美国是世界上中小银行数量较多、市场化运作较为成熟的国家。在美国约8 000家商业银行中,资产超过100亿美元的还不足10%,资产不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在全美共有5 000多家。在美国,由于银行业市场的激烈竞争,每年都有一些中小银行被兼并重组,一些中小银行被关闭,但同时也会新增一些中小银行。目前,信贷业务依然是美国中小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因为市场竞争的残酷性,美国中小银行为了生存和发展,对风险管理极为重视,特别是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国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1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社区银行对比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的社区银行相似,规模普遍较小(多数资产不足10亿美元),在所属的 区域内通过低成本的分销工具为客户提供基本简单的金融服务。专门为低收入的个人消费者 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小型企业以为本地经济发展提供便利;将存款作为贷款资金;并致力于提高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的生活质量。但是,它们又有着不同点。美国的社区银行既不是开发 银行,也不是政府的福利机构。因此,它们不会提供有政府导向性的业务;不会在政府机构的影响下经营;不会优先运作基础设施的项目;不提供特许的利率;也不会把社会的目标置于银行 的财务目标之上。一般来说,虽然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然而一家银行的规模大小并不是银行赢利的最主要因素。因此社区银行仍然可以是一种赢利性很高且具有长 期稳定性的商业模型。根据美国的情况,赢利性最好的是那些资产在10亿~100亿美元的银行(相当于国内杭州、南京以及大连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以及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银 行(相当于葫芦岛、焦作以及马鞍山等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令人惊讶的是,最稳定(亏损企业百分比最小)的银行仍然是资产在3亿~5亿美元的那些小型银行。 2?美国中小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特征 2?1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普遍建立了完善的信贷风险管理 组织构架美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实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互独立的、立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董事会通过下设的风险审计委员会对全行的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尤其是高级管理层的道德风险。银行的高级管理层也建立另一套风险体制框架,实行风险的自我控制与管理:设立对业务风险进行控制的管理部门,对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管理,这些部门对首席执行官负责。美国中小商业银行银行实行风险集中管理体制,风险控制在总行层面实现集中化管理,总行对所有风险都具有强大的监控能力。即使像住房抵押贷款一类的零售贷款也实现了由总行集中审批。美国各中小商业银行都设有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风险 管理工作,对所有风险管理人员实行“垂直管理”,业务部门所需要的风险管理人员由风险管 理部派驻,派驻人员可参与业务经营的整个过程,并与业务部门共同承担责任。贷款风险管理 委员会不负责审批贷款,只负责贷款风险监测。贷款的审批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进行,单人无法对贷款业务进行决策。对信贷审批的授权主要考虑两个因素:职务高低、业务性质(如批发 业务与零售业务就不同)和个人经验。风险管理派驻人员具体负责各业务条线的风险管理,这 些人员直接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但对与风险有关的业务决策有发言权,可对风险进行实时控制,寓风险管理于业务经营过程之中。 2?2美国中小商业银行拥有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和监测 技术科学的分析是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分析工作必须依赖 于一定的管理工具。普遍使用的信用分析系统为中小商业银行提供了在线信贷文件系统,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组建始于1995年,199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取名为“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3月,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2006年到2010年,城商行数量持续增增加,至2010年达到最大(147家)。 通过处置不良资产、补充资本金、计提拨备,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城商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逐渐成为国内银行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下面就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现状作简要分析。 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原城市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城市企业和居民投资入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由众多法人机构合并形成的一级法人单位,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1995年7月,以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成立为起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舞台上开始了它的历程。截至2011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总计14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为9.98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21.7%;负债

总额为9.32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26.5%;所有者权益总额为0.66万亿元,较2010年增长37.7%(图1、图2、图3)。这期间,城市商业银行既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又背负了沉重负担,暴露出诸多问题。从功能上讲,城市商业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服务机构,因此,它首先应该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特点。同时,由于自身独特的发展过程,城市商业银行又有它自己独有的特点,这就是: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 图1:2003-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及其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比重 图2:2003-2011年城市商业银行负债总额及其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比重

村镇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村镇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自查报告2016年8月22日我部收到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村镇银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方案》的报告”的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内审合规部自查要点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案件防控”。以下为自查情况报告: 一、我行内控体系较为健全,组织结构设置符合自身特点,明确了内部控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权限和信息报告路线。我行主要发起行为**银行,同时吸收当地优质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参股村镇银行,股权结构较为合理,为良好公司治理奠定坚实的股权基础。 我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完善以“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结构并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但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我行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较清晰,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高级管理层议事规则五项规范的议事规则,但各项议事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行参照以流程为核心的全新的银行模式开展经营管理,即在整个银行塑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改善服务水平;并通过业务模块化、管理扁平化与运营集中化,提高银行运作效率,实现成本节约与规模效益,促进价值创造与绩效进步,并

全面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但此项工作在该行尚处起步阶段,内部组织架构不完善,距流程银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但我行在2015年成立了内审合规部门,随着业务发展,2016年我行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 二、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职责分离、相互制约,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岗位测评及意见反馈。认真执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并向监管当局按季度上报人员、安防非现场监管报表。我行在业务领域和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及信息反馈机制。我行建立了《**村镇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定期对内部制度的健全性等进行评价,但评价效果有待提高。 我行2015年成立内审合规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及合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聘请发起行进行业务督导及业务检查。我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但审计结果未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我行的内部控制缺陷被发现和被报告后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并能够及时纠正和整改外部监管机构发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和缺陷。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有效开展内外部审计工作,在高管层的科学领导下,2015年我行未发生案件。 三、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存款、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规范,我行业务部已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贷款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信贷业务操作办法、农户贷款操作细则、担保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管理暂行办法、贷后管理办法、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抵贷资产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金融学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对风险的防范、管理和化解是银行业发展的永恒主题,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商业银行的生命线和核心竞争能力。科学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一方面可以保证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地运行,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资金成本,提高其竞争力。但是长期以来,国内商业银行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上,对操作风险关注较少。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连续发生的大案、要案使人们开始关注操作风险问题。特别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进一步引发人们对操作风险的关注。当然,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认识远未达到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仍十分薄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分析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归纳总结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银行业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上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同时对推动操作风险管理研究的深入和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基本内容进行介绍,其次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然后对国外先进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介绍,最后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提出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策略。 提纲如下: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 1引言 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概述 2.1操作风险的定义 2.2操作风险的分类 2.2.1按业务性质分类 2.2.2按风险事件类型分类

2.3操作风险的特点 2.4操作风险的度量方法 2.4.1定性分析法 2.4.2定量分析法 2.5操作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3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分析 3.1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现状分析 3.2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对操作风险管理缺乏足够重视,认识不足及意识落后 3.2.2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和体系仍不健全 3.2.3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不统一 3.2.4操作风险管理缺乏电子化手段,手段过于单一 3.2.5尚未建立操作风险报告机制,缺乏量化管理数据 3.2.6缺乏操作风险管理人才 3.3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3.3.1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不足 3.3.2内控和监管机制不健全 3.2.3人力资源管理因素 3.3.4外部环境因素 4国外先进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1汇丰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2美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3经验总结 5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策略 5.1强化操作风险管理意识及文化 5.2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和内部控制体系 5.3构建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框架 5.4注重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 5.5操作风险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 5.6创造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外部环境 6总结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发展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发展建议 叶松盛 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已逐渐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如何创新盈利模式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存在盈利模式单一、业务品种较少、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而影响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因素主要有利率市场化、客户金融需求多元化、金融托媒现象加剧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盈利模式利率市场化金融托媒中间业务 2011 年,我国商业银行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0412亿元,比2010年增加2775亿元,同比增长36.3%。在实现利润高速增长的同时,商业银行也面临着日益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如何解决商业银行在新的市场环境下的盈利模式构建问题,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和实践的重要工作。一、我国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以资产负债结构为基础的财务收支结构。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利差主导型和非利差主导型两种模式,前者是以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基础,而后者则与现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及混业经营模式的发展相关。目前我国还处在利差主导型盈利模式阶段,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一)盈利模式比较单一,传统业务占主导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现状体现为两个主体:一是收入总额中以利差收入为主体;二是利差收入中批发业务占主体。这是由于各家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渠道极为有限,主要通过发放贷款、上存存款金融机构往来等渠道来运用资金,由此决定了商业银行盈利模式的单一。根据实际情况,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在50%左右,与之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所占比重较小,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 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资金密不可分,银行业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公司,风险管理是行业中永恒的话题。本文以杭州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作为研究对象,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及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采用观察和调查法对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进行调查。通过观察和分析,探究影响信贷业务的主要因素,结合信贷业务管理理论和当前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环境,为杭州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提供一套风险管理的新思路和一套全面控制管理银行风险的衡量标准、制度和技术方法要求,旨在对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不太发达的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策略和发展建议。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巴塞尔新协议,信贷风险管理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is closely related to capital, and banking industry provides a sustained impetus for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As a special company operating monetary capital, risk management is an eternal topic in the industry. In this paper,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Hangzhou as the research object, combined with the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credit business of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using the observation and investigation method to investigate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Changchun. Through observation and analysi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the credit business, combines the credit business management theory with the current credit business environment of Changchun rural commercial bank, and provides a set of new ideas of risk management and a set of measurement standards, systems and technical method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rehensiv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Bank risk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redit business management of Hang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aiming at the credit risk Rural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with underdeveloped insurance management provide strategies and development suggestions Key word:Rural commercial banks, Basel II, credit risk management

中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现状

中国商业银行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长期以来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多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改革监管方式和手段,采取多种监管措施,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做了大量努力,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不适应金融监管的需要。2003 年4 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正式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打破了过去单一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的格局,建立起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分业监管模式,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银监会成立以来,我国在银行监管的法律体系、组织体系以及监管手段和方式等各方面均取得成就颇大。另外,审计署在2005 年提高金融机构审计级别,从更高层次上审视金融机构内部运行及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商业银行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金融监管体制是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进行影像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在2003 年,中国银监会正式成立,代替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不高,银行监管体制依然不健全。所以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法律缺陷 在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监管法律法规中,存在着大量的法律行政规章,但效率低下,法律法规针对的对象常常过于局限在银行开展的具体业务上,着眼于银行具体业务操作上的规范和限制,监管质量监管效率受到影响。并且,监管的法律体系之间存在着诸多不协调的地方,各监管部门往往站在自身角度制定监管规则并去推动执行,对整体的国民经济利益考虑欠缺。位于法律体系第二层次的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并没有有效地起到补充《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基本法律的作用。 (二)管理观念滞后、与国际化趋势不适应 目前我国银行管理当局所实行的还是合规性监管,这种监管方法侧重对商业银行执行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管,但是随着我国银行业发展和面临的不断变化的形势,合规性监管自身固有的缺陷频频出现:合规性监管对市场反应不够灵敏、不能及时全面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滞后。目前金融发达的国家普遍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这种监管方法注重银行本身的风险控制程序和管理水平,能够及时反映银行经营状况,预测潜在的风险。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业的基础还较差,数据的采集、加工及分析利用还不够高效,信息技术在监管工作中的利用还不强,使得银行监管部门不能及时预警和处理有问题的银行,从而出现成本高与效率低的现象。 从监管法律体系中,我们就可以看出监管当局并没有做好银行跨国经营的法律监管准备。有些监管法律制度还没有办法坚持与国际通用的原则相一致,这势必会使中国银行监管与国际银行监管存在差异。与此同时,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也会使本国商业银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国外的商业银行大多实行混业经营,这种差异无疑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这种不适应还表现在对进入我国经营的外资银行的监管上,同时,我国对外资金融机构一年只有两次非现场监管,这种监管力度对于当今日益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也是不相适应的。 (三)商业银行监管信息不透明

村镇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框架

Credit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 信用风险管理框架最终批准版本

一、什么是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能按照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其责任的风险。我们应尽最大努力去缓解此风险。此外,如果大量借款人在同一时段都不能履行还款责任,则必将给我行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风险;进而,这种情况还将导致信用资本风险(Credit Capital Risk)。 信用资本风险是指:因银行资产组合中某类负面事件过于集中而对财务安全构成威胁的风险。这种风险既可能发生在整个集团层面,也可能发生在某个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村镇银行。在极端状况下,可能会导致增加资本金注入的需要,或资本成本的上升。本文件将详细描述我们管理此类风险的方法。 二、信贷哲学 向客户和交易对手发放信贷是银行的核心技能。通过对客户在当前经济环境和极端恶劣情况下的信用价值进行判断,银行可以对未来可能发生之结果的范围进行预测。因为我们随时都面临着可能发生巨大信贷损失的不确定性,所以在所从事的信贷业务中必须赚取足够的利息收入,以使风险和收益得以科学地平衡。我们的信贷政策一方面要支持业务发展战略,另一方面也要对所有涉及到信用风险暴露的活动予以指导,进而有效平衡风险与收益。各级信贷风险管理人员通过履行其所担负的职责,而在保护整个集团的长期利益上扮演了极其关键的角色。 三、信贷原则 (一)平衡风险、收益与竞争优势 我们在确定的风险偏好内承担风险。风险偏好是在充分平衡所有股东要求的前提下,由董事会通过一系列风险参数确定的策略。 我们相信:通过高效率和有效果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我们可以创造银行的竞争优势——更高的风险偏好。 我们承认:风险控制措施会对客户服务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将致力于对二者进行平衡。 我们将避免承担对集团、村镇银行及客户造成实质性财务危险的潜在风险。 (二)责任与问责制 确保风险承担水平透明、可控,并被准确的报告。 确保风险管理活动的高度纪律性,所有风险管理人员均应在其授权范围内对其所实施的风险管理活动承担个人责任。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一.信贷风险的定义: 1.信贷。 银行信贷是商业银行为保证贷款业务而从事的与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银行信贷是商品货币关系的产物,是以偿还为条件,并且收取利息为获取报酬的借贷行为.它的运行方式为:吸收来自个体储户的存款,然后将之发放给信用可靠的贷款人.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向储户支付利息,贷款人向银行支付利息.银行通过利息的不同来获取收益.银行信贷具有聚集,分配社会资金,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活动的职能. 2.信贷风险的含义。 风险在经济领域中,一般将之理解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损失的发生因为影响因素的大量性,无规则性和随机性而具有多种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商业银行在经营与信贷活动中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或不确定性,就是商业银行风险.信贷风险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在广义上它指因客户违约引发的风险,在狭义上指银行不能如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不确定性,也即银行在信贷活动中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张淼) 3.信贷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只要银行经营信贷活动,就不可能完全规避信贷风险,信贷风险在信贷活动中是客观且肯定存在的。换句话说,没有信贷风险的信贷活动是不存咋的。 (2)隐蔽性。 信贷活动中各种影响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信贷风险难以直接的、精确的被观察和度量。 (3)可控性。 虽然信贷风险具有隐蔽性,但银行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提前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 从一般意义上考察,任何经济活动风险的存在都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社会和政

治环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人的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银行信贷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银行风险的形成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内部原因.这些因素的大量性,随机性,不确定性以及不同因素之间相互交错,使得信贷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变得复杂化. 1.主要表现形式。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体现在巨额不良债权上。债权是指商业银行(债权人)按信用原则和交易准则,以贷款为形式、以契约承诺为载体,让渡信贷资金使用权给借款人(债务人),并藉此拥有向借款人追索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一种经济权利。根据贷款契约的履行情况,商业银行的债权可分为正常债权和不良债权。就一笔贷款而言,如果该贷款能够按贷款契约规定的期限要求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那么该项债权就属于正常债权。否则,就属于不良债权范畴。“不良债权”是指按期很难收回或无法收回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呆账、坏账。(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原因分析—王红夏) 2.产生原因。 不良债权的产生主要来自于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水平低,其体现在以下方面:(1)银行对经营对象了解不深入,分析不透彻.信贷风险的产生与银行工作人员对贷款对象的了解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发放贷款前,没有对贷款对象进行深入调查,没有对其资产状况和偿还能力进行评估,就像对方贷款.这样做的后果是某些贷款人信用低,不具有偿还能力.而一些贷款单位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导致其不具有偿还能力. (2)缺乏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估.无论哪一种业务,事先都应进行可行性评估.对于银行来说,在贷款之前,应结合所掌握的资料进行科学的可行性评估.如果凭借决策者的主观经验进行决策贷款,无疑会产生信贷风险. (3)信息不灵.银行的任何一项决策,都应该建立在及时,可靠的信息上,并且贷款之后,也应跟踪调查贷款对象的最新信息,确保其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4)国家体制原因。我国的特殊的经济体制也会对银行的信贷风险的产生有一定影响.如行政干预,指令贷款会形成贷款风险.由于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政企不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银行的资金流向,投量的掌握在一定的程度上还政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现状及变革途径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现状及变革途径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揭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重塑银行产权结构,变革组织架构,强化核心业务,组建混业经营模式,提升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等措施,对商业银行制定发展战略,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关键词:商业银行改革现状变革路径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处在经济、金融体制进行全面调整的过渡时期,面临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发展战略的调整,承受着来自市场风险的冲击、制度监管的压力以及社会改革的洗礼。与此同时,世界经济也正处于深刻的结构性变动之中,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内在的脆弱性和当前深化金融改革的攻坚性质,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现状的研究,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带给商业银行的种种影响,尝试提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变革的合理途径。 一、外部环境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影响 (一)经受着经济体制变迁的巨大考验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不论是从专业银行转轨而来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市场经济催生的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均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具有浓厚的行政分权色彩。尽管近年来商业银行不断推进内部体制改革,总行一级法人对全辖机构统一管理调度、引导资金流向、协调利益分配的模式逐步形成,但传统的块块分割、行政分权式的总分行模式仍然没有根本改变,最大的弊端就是缺乏集中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集约化经营效率,使得一个法人银行仍被分割成无数独立的利益板块。显而易见,在利益多元化和目标多元化的驱策下,各级分支行具有一定的准法人权限,各自为政,盲目经营和消耗内部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总行经营政策和战略目标的落实。 (二)面临着角色定位从被动执行审批指令到主动获取行政许可的大跨度调整 随着金融业大门向国际市场全面放开的最后时限的来临,政府指令和强制审批的色彩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行政许可和备案制度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需要独立面对和迅速适应灵活的浮动定价机制、业务创新。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以政府文件确定的框架为行为规则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各类授信规模以及央行实施间接调控手段的效果,如存贷利差、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过分依赖监管部门的政策指令,相较之下商业银行主动开发的各类中间业务和衍生金融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比重低。由于大跨度的角色调整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原本在投资和消费领域垄断性的间接融资功能不断受到弱化,加上直接融资,特别是资本市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所主导并提供的资金供给、金融工具等业务比重呈现萎缩下降的趋势。通过对我国融资结构的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原先垄断的金融业务正受到来自市场各方的争夺,呈现出证券市场筹资、企业债券发行、信托募资、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入、企业集团内财务公司运作等百花齐放的势头。 (三)迎接着来自国际国内、各行各业对金融危机和银行风险的挑战 全球经济的融合及一体化使金融危机、银行风险爆发的频度、影响的广度、危害的程度不断加剧。这种风险来自于国际国内以及各行各业的每个方面,大致归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宏观经济运行中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货币风险和国际收支风险等;第二个层次是考验商业银行管理和控制能力水平的一系列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风险、结算风险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危机和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历史及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历史、现状与成因分析 王斐 (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信贷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长期以来,信贷和存款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由此,信贷风险也就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问题突出和信贷管理机制弊端显著,现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了解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历史和现状,分析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贷风险历史现状成因分析 作者简介: 王斐,男,1979年7月16日,河南南阳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平高东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历史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历程 从风险管理手段变迁的视角分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经历了限额管理、风险计量与分析、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以及积极的资产组合管理阶段。 1.限额管理阶段 限额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风险测量技术并不成熟,因此,风险限额是一个固定数值,该数值一般由信贷专家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通过定性分析和简单的定量分析来设定,如“5C”法、“5P”法等1。 2.风险计量与分析阶段 随着风险测量技术的发展,在限额管理的基础上,风险管理迈入了风险计量与分析阶段。在此阶段中,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给出各项信贷业务风险的定量值,在此基础上控制风险。 3.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阶段 风险管理的更高阶段是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管理。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为核心的管理技术的应用,可以让商业银行逐步建立注重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的管理文化,让这种管理文化渗透到每个员工的思想和日 1“5C”要素分析法主要集中从借款人的道德品质(Character)、还款能力(Capacity)、资本实力(Capital)、担保(Collateral)和经营环境条件(Condition)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定性分析,以判别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P”要素分析法即个人因素(Personal)、借款目的(Purpose)、偿还(Payment)、保障(Protection)和前景(prospect)。

村镇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村镇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中国农村地区由于受到地区经济、地域等诸多因素限制,农户及农村地区中小微企业较为分散,规模小,缺乏相应抵押品,大型商业银行基本不向其不发放贷款,农村信用社虽有一定发展但总体贷款辐射面积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为有效缓解农村金融供给不足,2006年起银监会陆续颁布一系列确立和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新政,鼓励在全国各县域及以下地区投资建立新型金融机构;内蒙古大部分地区是以传统的畜牧业养殖为主,社会生产较为落后,金融服务发展相对缓慢,金融供给不对称,急需扩大金融服务力度,X村镇银行在这种金融环境下产生,作为服务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性村镇银行,面临着各种风险考验,因少数民族地区地域特点导致村镇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更加区别化、地域化,信用风险相比较其他城市商业银行更容易暴露;通过本文的分析和研究,可以从理论上为日后研究村镇银行信用风险提供了理论基础,从现实上为缺乏基础数据的农村牧区村镇银行提供了信用风险管理指导意见。本文通过分析现行国内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和控制水平,剖析内蒙古地区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同时选取位于内蒙古少数民族聚集地,具有典型农村牧区特点的X村镇银行为研究范例,通过梳理X村镇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管理难题,并通过现行普遍适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再结合运用基于层析分析法的模糊综合评级模型,帮助村镇银行寻找信用风险的数据分析方法,通过数据结论分析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并发现X村镇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尚不成熟,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管理机制,严格遵循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明确责任,达到平衡风险和收益。通过本文的研究,提出农村牧区村镇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实施措施,为其他扎根于农村牧区的村镇银行如何进行信用风险分析和管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原因分析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相关思考 摘要:现在,不断出现的操作风险事件,使商业银行不得不更加重视操作风险对商业银 行经营的威胁。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进行简单的分析,继而了解了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操作风险及其原因,同时提出了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一、引言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商业银行因操作风险引起的损失事件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涌现,使得各国监管机构开始关注操作风险。1994年信孚银行因员工对衍生交易的说明不清楚而导致客户不断进行投诉,最后使得该行损失了1.57亿美元;1995年英国老牌银行巴林银行驻新加坡交易员李森,在未经总部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衍生品交易,并在亏损后隐瞒实际交易情况,最终造成了9.27亿英镑的损失。 随着类似事件不断被爆出,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把操作风险纳入银行的监管范畴,并对其进行了“由于不完善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地经济损失”的定义。同时对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要求设计了三种方法,即基本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计量法,开始确立操作风险在银行风险监管中的重要地位。 在中国,关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及其预防的相关研究开始的比较迟,大多数银行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看的比较重要,对操作风险的重视程度还不够。2004年中行湖州市分行凤凰分理处因员工严重违规操作(违规办卡、违规放贷),网点员工基于自身利益,合伙违规、隐瞒不报,引发多功能借记卡自助质押贷款诈骗案,涉案金额2599万元;2003年深圳发展银行向某企业发放的3年期共计15亿元的贷款中,存在不合内部管理程序和借款人使用贷款违规,使得银行损失4个亿;2006年中国银行黑龙江双鸭山四马路支行副行长内外勾结票据诈骗,带来损失4.325亿元。操作风险事件的不断涌现使得我国银行监管部门逐渐重视这一风险,并与2005年3月22日和2007年6月1日由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目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清我国商业银行当前操作风险的现实状况,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是我吗不得不面对的紧迫问题。 二、我国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控制的现状 1.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不成熟。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放在风险管理的首位,对操作风险有所忽略,许多管理者未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风险,这首先在银行管理理念中就造成了操作风险管理的缺失,此外,银行的高管人员由于轮换和任职年限的原因, 每一任管理人员都有自己的思路,不能使银行管理文化连续发展。只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才能把操作风险防范落到实处。 2.操作风险的数据缺乏。 在我国,对于操作风险的研究起步较晚,又由于社会各界对于商业银行风险情况的特别关注,银行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往往会隐瞒一些损失小的操作风险事件,使监管者很难真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 信贷风险历来是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最主要的风险形式,是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防范与控制的主要对象和核心内容。银行信贷业务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及其控制也一直是商业银行最为关注和棘手的问题。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特别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暴露尚不充分,且面临的风险有加大的趋势。在经营中出现了资本充足率下降,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降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国内商业银行将受到更多的国际国内因素冲击,承受更多的内外风险,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问题突出导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大,影响我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再加上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缺陷,导致金融抑制现象长期伴随中国经济生活的现实之中. 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强化全面信贷风险防范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策略研究既有理论探讨价值,又有实际现实意义。 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是否能很好的处理信贷风险,关系到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但只要各家商业银行树立稳健经营理念,坚持"三性"有机统一;构筑以人为本工程,健全贷款责任制度;实施客户授信管理,不断优化贷款结构;完善信贷内控制度,防范业务运作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促使质量关口前移,将很好的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和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本文根据金融发展理论和银行信贷管理的实践,对当前建设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1.银行信贷风险的含义 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主要以三种常见形态存在于商业银行中:一是赔本风险;二是赔息的风险;三是赔利风险。 2. 信贷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 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2)隐蔽性 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 (3)扩散性。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4)可控性 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3.信贷风险存在的原因 (1)环境中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银企双方都要对借贷行为的经济前景进行预测,只有预计借入的和贷出的资金会在将来某一时刻得到清偿,并且双方均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借贷行为才会发生。只要银企双方中任何一方对经济前景的预测出现偏差,就会出现风险。在市场经济不确定因素众多的情况下,这种偏差的可能性也不断扩大。 (2)双方信息不对称。在一般意义上,如果契约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这种关系可以被认为属于委托人-代理人关系。贷方在贷款协议签订前后无法完全了解企业信息而成为委托人,借方则因对自身状况更加明了而成为代理人。代理人会利用委托人的信息不足力图使合同条款对自己更加有利,而委托人则由于信息劣势而处于不利地位,形成逆向选择,从而干扰市场的有效运行,甚至导致市场失灵。银行信贷活动的收益取决于借方和投资项目的赢利能力和偿付能力,而企业为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现状、趋势及改革重点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外资银行的不断进入,国内的资金流、客户流和信息流将发生跨国界的流动,这意味着我国的金融市场将成为一个面向全球的开放市场。因此面对“入世”后各方面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将加快调整发展战略的步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其他商业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更进一步的改革深化,挑战与机遇并存,这就有必要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的现状及如何发展作一些分析。本文从不同方面讨论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并就此提出改革重点,讲述商业银行下一步改革的具体措施和目标。 关键字:商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现状发展趋势改革重点

1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在短短20年里取得了长足发展,基本形成了市场化的金融体系,而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的发展对金融体系的改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我国银行业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自由化、信息化发展的影响和改革开放的推动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入世以后,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趋向倍受关注。因此,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和改革的趋势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中间业务仍存在创新不够、产品档次不高等问题。因此,改革商业银行的重点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加大中间业务创新力度,推动中间业务发展。 2 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商业银行在银行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信用活动中占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因为商业银行存贷业务在银行体系的存贷业务中占最大比重,是企业贷款的主要供应者,它的业务活动影响着企业经营的方向和规模,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并同其他金融机构发生密切联系;它们通过办理非现金结算加速了货币的周转,起着创造存款货币的作用;它们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便利。虽然商业银行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已日趋消失,但在许多方面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替代的,仍是银行体系的基本环节。 下面是五大商业银行1998年和2009年营业状况的对比。 表1 1998年我国五大商业银行状况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1998年卷) 表2 2009年我国五大商业银行状况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10》 根据以上两表的数据,我们将资本总额和存款分别进行时间上的对比,观察1998到2009这12年间五大商业银行资本总额和存款的增长态势,得出了下表的结果

村镇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自查报告

2016年8月22日我部收到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村镇银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方案》的报告”的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内审合规部自查要点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案件防控”。以下为自查情况报告: 一、我行内控体系较为健全,组织结构设置符合自身特点,明确了内部控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权限和信息报告路线。我行主要发起行为**银行,同时吸收当地优质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参股村镇银行,股权结构较为合理,为良好公司治理奠定坚实的股权基础。 我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完善以“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结构并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但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我行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较清晰,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高级管理层议事规则五项规范的议事规则,但各项议事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行参照以流程为核心的全新的银行模式开展经营管理,即在整个银行塑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改善服务水平;并通过业务模块化、管理扁平化与运营集中化,提高银行运作效率,实现成本节约与规模效益,促进价值创造与绩效进步,并全面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但此项工作在该行尚处起步阶段,内部组织架构不完善,距流程银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但我行在2015

年成立了内审合规部门,随着业务发展,2016年我行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 二、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职责分离、相互制约,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岗位测评及意见反馈。认真执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并向监管当局按季度上报人员、安防非现场监管报表。我行在业务领域和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及信息反馈机制。我行建立了《**村镇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定期对内部制度的健全性等进行评价,但评价效果有待提高。 我行2015年成立内审合规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及合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聘请发起行进行业务督导及业务检查。我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但审计结果未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我行的内部控制缺陷被发现和被报告后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并能够及时纠正和整改外部监管机构发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和缺陷。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有效开展内外部审计工作,在高管层的科学领导下,2015年我行未发生案件。 三、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存款、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规范,我行业务部已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贷款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信贷业务操作办法、农户贷款操作细则、担保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管理暂行办法、贷后管理办法、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抵贷资产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诉讼管理办法、信贷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职能部门设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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