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 入-销售折让的处理

第四章 收 入-销售折让的处理
第四章 收 入-销售折让的处理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初级会计实务

第四章 收 入

知识点:销售折让的处理

● 详细描述: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题:

1.甲企业委托B企业代销_-批商品6000件,代销价款为100元/件。该商品成

本为60元/件,甲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一个月后,甲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上列明己销售代销商品的50%,甲企业向B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按售价的3%支付给B企业手续费。甲企业当期应确认的销售收入为()元。

A.300000

B.188000

C.400000

D.388000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销业务收入的确认。支付手续费的委托代销业务中,企业应该根据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的已销商品来确认收入,因此甲企业确认的销售收入=6000X100X50%=300000(元)。

2.某商场2011年1月1日针织品存货250000元,本月购进600000元,本月销售

收入780000元,发生的销售折让为15000元,上季度该类商品毛利率为

20%,本月末库存商品的成本为()元。

A.90000

B.75000

C.226000

D.238000

正确答案:D

解析:库存商品成本=期初存货+本期购进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250000+600000-[(780000-15000)x(1-20%)]=238000(元)。

3.企业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不考虑日后事项),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销售费用。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销售折让的核算。销售折让发生时直接冲减发生销售折让当月的销售收入(不考虑日后事项),而不是计入销售费用。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2011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5月5日,甲公司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对上年出售给丙公司的一批商品按售价给予10%的销售折让,该批商品售价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货款已结清。经认定,同意给予折让并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让款,同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2)9月20日,销售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3)10月5日,承接一项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期为6个月,合同总收入为120万元,已经预收80万元。余款在设备安装完成时收回。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完工率按照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至2011年12月31日发生的成本为50万元,预计完成劳务还将发生成本30万元。(4)11月100,向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发放产产品作为福利。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8万元,市场售价为10万元。(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根据资料(1)至(4),下列各项中,会计处理正确的是()…A.5月5日,甲公司发生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3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贷:银行存款35.1

B.9月20日,甲公司销售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7.55

贷:其他业务收入15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

借:其他业务成本10

贷:原材料10

C.11月10日,甲公司向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自产产品时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11.7

借:应付职工薪酬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8

贷:库存商品8

D.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劳务收人,结转劳务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75

贷:主营业务收人75

借:主营业务成本50

贷:劳务成本50

正确答案:A,B,C,D

解析:选项A,销售折让的金额为300X10=30(万元);选项C,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选项D,本期应确认的成本为80X50/(50+30)=50(万元);本期应确认的收入为120X50/(50+30)=75(万元)。故答案选ABCD。

5.甲公司2013年11月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30000元,增值税为5100元,款项尚未收到。商品成本为20000元。乙公司收到货后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不影响使用,经协商,甲公司给予10%的销售折让(含增值税)。假定甲公司已经确认收入,与销售折让有关的增值税额税务机关允许扣减,不考虑其他因素。关于该项经济业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B.发生销售折让应计入销售费用

C.发生销售折让应冲减收入

D.发生销售折让应冲减相应的成本

正确答案:A,C

解析:发生了销售折让,应冲减相应的收入以及增值税额.不冲减相应的成本

6.下列各项中,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影响应收账款入账金额的是()。

A.销售价款

B.增值税销项税额

C.现金折扣

D.销售产品代垫的运杂费

正确答案:C

解析:现金折扣在总价法核算下,应收账款入账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财务费用。故答案选c。

7.企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时.应该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商品销售收人金额的确认。企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时,不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做冲减发生当期的收入等处理。8.2015年8月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来函,得知7月30日乙公司从甲公司所购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给予15%的折让,该商品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成本为100万元,货款已结清,甲公司同意给予折让并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让款,同时开具了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则甲公司该笔交易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A.30

B.8.15

C.100

D.24.9

正确答案:A

解析:2015年8月8日发生销售折让时的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贷:银行存款 35.1 甲公司该笔交易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30万元。

9.企业发生销售折让时,不应冲减销项税额。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企业发生销售折让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企业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销售收入。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下列各项中,不影响商品销售收入的有( )。

A.已经发生的销售折让

B.应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

C.销售时发生的商业折扣

D.应收取的代垫运杂费

正确答案:B,C,D

解析:已经发生的销售折让应该冲减销售收入;计量销售商品收A时,不包括企业为第三方或客户代垫、代收的一些款项,应收取的代垫运杂费和应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就属于企业为第三方或客户代垫、代收的一些款项。在销售时发生的商业折扣,在确认收入之前扣除,不影响销售收入。

1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成本为150000元,甲公司因为在货款的回收上存在不可确定性因素,因此未确认收入,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质量不合规,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手续,乙公司承诺2个月后付款,甲公司应确认收入的金额为(

)元。

A.200000

B.190000

C.222300

D.234000

正确答案:B

解析:甲公司应确认收入的金额=200000×(1-5%)=190000(元)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会计一般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例如文具)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8.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

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 贷:现金 12.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13. 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4. 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 贷:现金 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17.电话费: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2.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帐款77805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6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5 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 借:银行存款76475 财务费用(66500×2%)1330 贷:应收帐款77805 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2.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可设置销售折让帐户单独归集后,在利润表上抵减主营业务收入项目的金额。发生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折让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对比

销售折让的处理

销售折让的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浅谈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的区别与帐务处理1教学总结

?浅谈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的区别与帐务处理 在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常常会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折扣方式销售又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3种。不同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其纳税与帐务处理也有较大区别,现分述如下: 一、商业折扣 概念: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纳税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实务: 例: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主营汽、柴油销售。为了拓展市场,扩大销售,决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对一次性购柴油1吨者,折扣1%;购5吨,折扣3%,正常销售价格为2500元/吨。现有某陶瓷厂携银行转帐支票前来购柴油5吨。 解:(1)确定适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公司销售柴油应按17%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计算销售额、折扣额、销项税额及价税合计,用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销售额为5×2500×97%=12125元 折扣额为5×2500×3%=375元 销项税额为12125×17%=2061.25元 价税合计为12125+2061.25=14186.25元 (3)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注意折扣额用“-”表示。 (4)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4186.25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12125元

零售业会计账务处理

零售业会计账务处理 首先,进项票目前是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并且只要取得抵扣联就可以认证抵扣,不需要办理入库后再抵扣,对于发票什么时间入账没有文件规定,所以即使你八月份做帐附以前的单据不会有问题的! 其次,不需要待抵扣科目,进项记进项税金,销项记销项税金,如果有待抵扣的在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反映,待抵扣只在纳税申报表中才有。 第三,商品进销差价的应用是看你采用什么发放核算,如果按售价金额核算法核算的时候,你就要用到了! 具体使用: 一、本科目核算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发生溢余,应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发生损失,按进价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金额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之后的余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应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按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请保留此标记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

月末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 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 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 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但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处理时往往比较"认真",通过多种途径将每月增值税的缴纳金额都控制在税负标准线上,这样处理是没必要的。 二、计提地税税金

销售折扣账务处理

年底返利实际就是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企业为了推销商品和及早收回销售货款,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减让。销售折扣包括两种形式: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比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105.3 经营费用1.7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另外,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采取商业折扣销售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和发票的开具密切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销售方发票如何开具,销售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 贷:应付账款等105.3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 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 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 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 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 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 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 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 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 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

汽车销售行业账务处理大全

会计核算涉及的内容: 一、整车销售 1、预付车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采购发票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 (有些厂家会将折扣、银承贴息等开到发票上,但是有些厂家会单独在厂家设立虚拟账户,所以还要针对你企业的情况做这块的账务处理) 3、销售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代收客户验车费和购置税及保险费) (2)开具机动车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代客户缴纳保险费和购置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现金 (4)代客户付保险费(一般保险费都是和保险公司联网,如果客户自己有银行卡可以直接刷卡,如果没有就需要用公司的卡刷,公司可以去开户行办理商务卡)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项 贷:银行存款 4、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汽车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精品销售 (1)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预收账款——预收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精品装饰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装饰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精品装饰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配件销售

1、配件购入 借:库存商品——配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配件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结转配件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保险理赔 1、一般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维修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保险公司回款(保险公司回款其中有部分款是退三者的修理费)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3、退三者修理费

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那么,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呢?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则应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这一点与发生商业折扣的处理方法一致; (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关键点)的销售商品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销售折让会计分录举例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00 贷:库存商品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贷:应收账款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44460 贷:应收账款44460 与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还有一个密切相关的问题,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1.商业折扣。直接扣除即可,所以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2.现金折扣。收入确认时不考虑现金折扣,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当现金折扣以后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例·综合题】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1000万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2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 3.销售折让。 ①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前,按照商业折扣处理方法核算。 ②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应直接冲减折让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③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综合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1)2015年11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成本为500万元,货款已经收到。 借:银行存款936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 贷:库存商品500 (2)假定一:2015年12月28日发生折让(折让5%),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40(80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

贷:银行存款46.8 (3)假定二:2016年2月发生折让,2015年财务报告尚未批准报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80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 贷:应收账款等46.8

销售折扣及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及会计处理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三、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四、满送满减 所谓“满送”就是消费者消费满多少金额后商家就送相应的金额,通常以消费券的形式赠送,如“买200元即送100元现金券”,零头不

销售收入、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销售收入、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本资料是对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结构“销售退回的处理”知识点的预习指导。 销售退回的处理 销售退回是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1)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转回发出商品即可,即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不管何时销售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除外),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企业发生退回,如按规定允许冲减退回当月销项税额的,同时用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若该项销售退回已经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财务费用(冲减的现金折扣)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

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各类折扣确定及核算 本资料是对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结构“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知识点的预习指导。 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及核算如下: 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注意: ①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②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包装费等) (2)收取货款时:

销售折扣与折让管理办法

销售公司折扣与折让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规范销售公司的销售折扣行为。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自售酒情形,不包括委托代售。 3职责: 3.1 本办法由销售公司总部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2 公司相关部门及区域市场负责具体执行。 4.1遵循的原则 4.1.1谨慎性原则:谨慎制订使用销售折扣方案,严禁销售折扣的随意性。 4.1.2利益最大原则:销售折扣方案应以项目综合收益最大为目的,兼顾销售节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和项目利润的关系。 4.1.3例外管理原则:公开发售中作为销售策略的普遍性折扣为一般折扣;任何超出一般折扣以外的折扣为特别折扣。特别折扣按销售特例程序管理。 4.2 一般性折扣 4.2.1一般性折扣方案及折扣比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制 订,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2.2制定折扣方案须经过深入市场调查和测算,比较目标售价与折 扣后的平均售价水平,并综合考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利润体现的影响。

4.2.3销售公司须定期分析销售折扣对销售计划、销售进度的影响, 并及时调整折扣方案、控制销售节奏。 4.2.4销售折扣作为一种商业折扣,必须按实际成交价及折后价确认 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的入帐金额。 4.2.5销售公司须妥善保管历次的销售定价表、销售折扣文件及资料, 以便备查。 4.3 销售特例 4.3.1公司与有业务关系的特殊客户认购公司产品,其要求的销售折 扣比例超过一般折扣比例的行为。内部职员认购本公司产品视同销售特例。 4.3.2特殊情况的必须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内部职员认购的折扣 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 4.3.3 团购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折扣,其折扣比例可根据成交数 量按“利益最大原则”审慎拟定,并按上述销售特例的程序报总经理最终批准。 4.3.4 所有的销售折扣情况应登记台帐。销售公司须于每季度末,编 制《销售特例统计表》报本公司负责人。 5 附则 5.1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销售公司总部结合各区域市场具体情况制订补充管理细则。

销售会计账务处理

销售会计分录 销售完成以后,有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库存商品的减少,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都得结转,主要是库存商品减少,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的结转。整个过程捋一遍。 问题补充: 是不是在销售的同时,将主营业务成本结转,而生产成本的结转是在月末根据产成品(库存商品)结算的,是不是存款利息,财务费用好像可以用来冲减一部分别的 销售商品: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是直接销售收到货款的: 借:现金(银行存款、承兑汇票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制造费用--系列二级科目 结转生产成本: 借:库存商品--数量金额 贷:生产成本--系列二级科目 结算销售货物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销售货物数量乘以加权平均的货物单价) 结转收入到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最后结转所有费用到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所得税 及其所有损益类有数据的科目 本年利润科目本月余额就是本月的利润 补充:销售时不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月末成本费用都归类完毕之后,首先结转制造费用、其次结转生产成本、然后才根据库存商品的本月末加权平均单价乘以本月销售数量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最后把主营业务成本转入本年利润。 补充:财务费用包括银行费用、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支出,支出列借方蓝自,收入列借

方红字,不存在什么冲减其他费用。 关于采购和销售的会计分录 有这么一笔业务 1.当月采购一批货物,数量500,单价1170(含税) 2.发生销售,数量400,单价1404(含税) 3。当月采购一批,数量800,单价1287(含税) 请问分录是什么样子,各个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怎么反应,尤其是税应反映多少 答案 一般纳税人: 含税价除以1.17 就是不含税价再乘以0.17 就是税价 假定按照实际成本入账,收付已实现并已入库 1借库存商品5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85000 贷银行存款585000 2借银行存款561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8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81600 3借库存商品88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149600 贷银行存款1029600 增值税=销-进 81600-149600-85000=-153000 小规模的购进的税不能抵扣计入货物成本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退货与销售折让现金折扣的账务处理归纳

退货与销售折让现金折 扣的账务处理归纳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第二联(发票联)和第三联(税款抵扣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例如:我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两公司均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20万元,税额万元,该批货物成本为15万元,乙公司收到货物、发票及产品(商品)销售单后,经有关化验部门化验该批货时,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全部退货,经协商我公司同意。如果此时乙公司(购货方)未付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则须主动将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我公司,我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1)若我公司未入账,应将该发票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若我公司已入账并作如下: 借:——乙公司234000 贷: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则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①另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入账,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②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贴于红字发票联后,并在上面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所在记账凭证编号。 在上例中,如果乙公司收到发票和货物时,已付款或本付款但已入账(会计分录略),在退货时,乙公司收到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我公司,乙公司应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将其“证明联”送邮我公司作为开具的依据。 (a)销售方在收到《证明单》后,应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开出红字专用发票,并作账务处理,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 销售方收到退回的货物后,应作冲减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销售商品账务处理

知识点二销售商品账务处理 1.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 2.销售商品收入不满足确认条件 1.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例4-1】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20 000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70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420 000 贷:库存商品420 000 【例4-3】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8 000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 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20 000元。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确认收入 借:应收票据468 000 应收账款 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银行存款 2 00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320 000 贷:库存商品320 000 2.销售商品收入不满足确认条件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 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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