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第20号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保卫处、国有资产 管理处、教务处、后勤集团是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有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奖励处罚的职能。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 第二条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部领导责任。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经常对教

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应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包括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定期、不定期 组织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各实验实训室的管理人员是所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责任人,根据 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计划开展本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实验实训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条例 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张挂在实验室明显区域,严格贯彻执行;实验实训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新进实验实训室人员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 第六条所有在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一认识,确保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成立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党政负责人 副组长:主管实验实训室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安全日常事务。 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1.凡进入实验室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需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借用。 3.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及使用方法,熟悉所用试剂及耗材的性能与用途,对自己负责保管的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和维修。 4.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耗材、试剂要分类保管,做到帐﹑卡﹑物相符。 6.本院人员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借用登记表,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必须经中心主任及主管院领导同意。 7.除本室实验技术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实验室,占用实验室房间或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8.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学期向实验室中心主任报告一次消耗性材料的使用情况,并协助中心主任提出实验材料采购计划,保证教学实验正常进行。 9.实验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做饭菜,不允许在实验室内喝酒﹑打闹﹑大声喧哗。 10.实验中心主任有权监督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对违章者有权作出适当处理,并可视情况报告院有关领导。

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技术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现代化教育观念,增强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教育教学创造最优环境和条件。 二、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参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同事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实验教学工作。 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有课时应在实验前十分钟到岗。上班时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实验教学正常顺利地进行。 四、按时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 五、掌握所开设实验项目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技术,能根据实验教材进行实验,能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实验指导工作,能回答学生实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掌握一般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基本原理,能对实验仪器和设备进行基本的调试、维修和故障排除,定期对实验仪器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七、熟悉开出实验所需的软、硬件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流程。 八、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 九、每学期末根据下学期的教学计划,上报下学期所需实验耗材的申购计划;在学期初购齐并验收所需消耗品。对所属物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资料和财产的保管工作,对现有设备要有财产明细帐,每学期检查一次,注明报损情况,做到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等出借须按规定办理。 十一、定期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协同教学人员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改进教学、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十二、要有强烈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熟悉实验室水、电、煤气管道的走向情况,对掌管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负责。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X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科学、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其章程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有加入或退出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校学生会成立社团工作委员会,在《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章程》(附件1)许可范围内,代表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社团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社团章程的规定,自主开展社团活动; (二)独立进行社团内部事务的管理; (三)对社团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社团干部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主要负责人享受校学生会部长或院学生会副主席待遇。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接受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由社团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 (三)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及终止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实行登记注册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均不视其为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九条申请注册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8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具有开展拟筹建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并获得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总支)的认可;

中小学社团建设办法

中小学社团建设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繁荣中小学校园文化,优化育人模式,创新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就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学生社团是中小学生以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特长、信念、观点或自身需要为基础、自发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学生志愿型群众团体,具有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动灵活等特点。 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是优化育人模式,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是丰富校园生活,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2+1 项目”的需要,是传承和培育校园文化的需要,是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通过中小学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利于开阔学生视野、激发兴趣、增进知识、提升能力、陶冶情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竞争意识,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提供广阔舞台,进而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协调的能力。 二、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的主要任务 1.学校要在时间、场所、经费等方面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建设, 以“让每一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团活动,原则上90%以上的学生应参与社团活动,60%以上教师应参与指导社团活动。 2.学校要根据实际,整合学校资源,在普及的基础上,努力建设一

批特色鲜明、成果显著、管理规范、影响广泛的优秀社团。 3.学校社团建设要与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与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紧密 结合,与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紧密结合。高中学校社团建设要 与学校选修课的开设紧密结合。 4.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不断创新社团 发展新思路,引导和促进中小学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的类别 中小学学生社团从活动类型上主要分为: 1.语言文学类社团。如文学、诗剧、经典诵读、童谣、英语、演 讲、节目主持等。 2.体育类社团。如田径、武术、球类、棋类、游泳、体操、轮滑游 戏等。 3.艺术类社团。如书法、篆刻、声乐、舞蹈、器乐、模特、戏剧、 小品、美术、摄影、雕塑、陶艺等。 4.科技类社团。如小发明小创造、科技探究、天文、航模、计算 机、机器人、电子报刊等。 5.综合实践与社区服务类社团。如志愿服务、心理健康、地理、集 邮、动漫、古迹民俗探究、军事爱好、交通、法制、环保、禁毒等。 6.其他。 四、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一)完善领导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 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职能处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二)创新活动机制。学校要通过组织开展社团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

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做7 份) 一、为确保实训人员自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训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系主任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实训教师兼任所管各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责任事故发生,如有发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实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过期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四、各实训(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精密或贵重仪器、设备所在房间的门窗要有防盗措施。 五、上班时检查仪器、设备状态,下班时关好门、窗、水、电。室内禁止抽烟、吐痰和丢杂物。 六、实训(实验)室如果领用易燃、易爆、有毒、辐射等有害物品,要指定专人管理,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七.室内仪器、设备,不得擅自携出;如确需携出,须经有关领导批准;设备外借,须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八、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仪器及、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九、做好实训室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热、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破坏等“十防”工作。 十、实训(实验)室如发生被盗、爆炸等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数控机床安全操作规程(做1份) 1、进入数控实训场地后,应服从安排,不得擅自启动或操作车床数控系统。 2、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不得穿高跟鞋、拖鞋上岗,不允许戴手套和围巾进行操作。 4、开机床前,应该仔细检查机床各部分机构是否完好,各传动手柄、变速手柄 的位置是否正确,还应按要求认真对数控机床进行润滑保养。 5、操作数控系统面板时,对各按键及开关的操作不得用力过猛,更不允许用扳手或其它工具进行操作。 6、完成对刀后,要做模拟换刀试验,以防止正式操作时发生撞坏刀具、工件或设备等事故。 在数控切削过程中,因观察加工过程的时间多于操作时间,所以一定要选择好操作者的观察位置,不允许随意离开实训岗位,以确保安全。 8、操作数控系统面板及操作数控机床时,严禁两人同时操作。 9、自动运行加工时,操作者应集中思想,左手手指应放在程序停止按钮上,眼 睛观察刀尖运动情况,右手控制修调开关,控制机床拖板运行速率,发现问题及时按下程序停止按钮,以确保刀具和数控机床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10、实训结束时,除了按规定保养数控机床外,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应做好文字记录。 车床安全操作规程(做1份) 1、操作前要紧身防护服,袖口扣紧,上衣下摆不能敞开,严禁戴手套,不得在 开动的机床旁穿、脱换衣服,或围布于身上,防止机器绞伤。长头发员工必须戴 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穿裙子、拖鞋。 2、车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认 真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润滑机床,并作低

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

济宁学院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参加创新性实验和科学研究,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我校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开放性实验室是指具有学校正式建制,在完成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能够面向学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 第三条学校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学改革。各实验室应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第二章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都要充分挖掘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潜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实现开放。 第五条实验室开放要注重实效。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的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也可以是课外内容,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第六条实验室开放要结合教学条件和学生特点。对于低年级学生,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工程意识和科研能力。 第七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主要采取教师提供实验项目让学生选择内容和时间进行开放的方式;专业课教学实验室主要采取吸收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课题或支持学生完成自立科研课题、与学科竞赛相关实验(实践)训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等方式进行开放。 第三章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第八条开发性实验室要保障实验时间和实验内容的开放。 (一)时间开放可以分为: 1.全面开放; 2.定时开放; 3.预约开放; 4.其他。 (二)内容开放可以分为: 1.学生选择指定实验内容的实验; 2.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等学生自立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 3.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4.学生参加有关学科竞赛的实验(实践)训练;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小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小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篇一:中心小学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社团活动(暨校本课程) 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依据小学新课程标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进教学的工作,促使全体教师做到人人参与社团建设,人人组织社团活动,人人辅导社团活动,更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学生个性得到发展,从而使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得到提高,校园生活得到丰富,使学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团工作的有效性,提高社团活动的活动质量,真正让学生学有所用,真正的把全体教师、学生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最大化的发挥社团组织的功能。特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级组织对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引导。 1、领导小组组长:朱立龙 副组长:王红玲杲凯达孙庆广 组员:乔见跃邵全欣丛宗伟丛成龙田启东2、工作小组组长:乔见跃成员:各社团管理者三、社团管理 1、各教研组可依据本校的特色,并结合学生的兴趣、师资以及场地

等条件,拟订本学期所开设的社团,人数达十人以上方可成立。成立后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各年级组等部门积极配合。 2、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我校名称。 3、各社团所制订的社团工作计划须报教研组申核,经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各社团的培训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相抵触。 4、每社团指导老师,由教导处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总结等工作。 5、社团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与重要补充,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要参加校外活动或假日活动,需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核准。 6、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将活动实施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出活动报告,送交社团活动领导小组。 7、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8、各社团应积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社团全名、指导老师姓名),活动计划、工作总结、成员名单、比赛评价方法等。9、学校每学年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下面)。对

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训室安全。 2、实训室及走廊不得堆放与实训无关的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3、实训室严禁烟火,必须有完善的防火、防爆、防盗设施。 4、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靠近热源,严禁敲击和碰撞,并有专人保管, 定期检查。 5、做好实训室的安全教育工作,严防事故发生,防止触电、失火, 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应作好防护,废水废物应按规定处理。 6、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按预案 处理。 实训室学生守则 1、学生上实训课,必须按时进入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各专业实训室的要求进行操作。 3、爱护公物,室物品不得私自带离实训室,若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赔偿。 4、保持室安静有秩序,做到“四轻”:即说话轻、动作轻、走路轻、关门轻。 5、保持室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实训结束后整理用物,打扫室卫生,关好门窗、水电,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制度 1、凡购进或请领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验收及建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仪器设备负完全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3、使用人员必须先进行培训,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使用。 4、仪器设备管理严格执行“三定两严”制度,“三定”:定人使用、定人管理、定期检修,“两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交接程序。 5、仪器设备应注意保养和维护,精密仪器应加盖防护罩,并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修理。 6、仪器设备应建立《设备使用管理登记本》,随机保管,由使用者负责登记。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实训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公用仪器、 药品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节约水电、试剂,严格药品用量。 2. 破损或损耗的仪器设备均应填写“破损仪器报告单”,注明原因, 并按情节赔偿,及时更换、保修破损仪器。

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培养学生的综合就业能力”为宗旨的办学理念,保障学校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促进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实现实验实训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率;实施资源整合、共享;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综合就业能力创造条件。 2、学校的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实行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标准、统一使用管理、统一资源分配、统一保障、统一考核管理的原则。 3、实验实训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提升实验实训教学水平;在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学校要重视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知识全面、技术熟练、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实验实训队伍。 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主要为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等实验实训教学服务的实验实训室。 二、管理体制 1、实行在校长领导下的主管校长负责制,教学校长分管,设立实训处、各专业教研室等负责具体实验实训的工作与日常管理。建立实训处和各实训室二级管理体制。总务处为实验实训提供后勤保障。

2、实训处与各实训室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实验实训工作规划;实验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实验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实验实训教学、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日常管理 1、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验室管理的文件。学校实验和实习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各实验实习场所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实验实习安全到位、管理到位。认真做好实验实训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实验实训室教学资料、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包括学生实习记录、学生实训报告、设备台帐等。 2、实验实训室应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实验实训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3、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人员的培训与培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加强实训课卫生、纪律等环境保障,及时督促与管理,每周上报各专业实训室基础卫生、纪律考评分,细致到班、人,计入每周每班流动红旗考核。 5、每学期对各实训室的设备及资产进行核查。 四、教学管理 1、教学计划内实验、实习、实训项目的管理。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实训室管理制度

实训室管理制度 机械工程系校内实训基地,室,管理制度 校内实训基地是学院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帮助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巩固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重要途径。为按时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对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训基地的功能与任务 为学生实验、实习和技能培训提供场所~为教师科研和教学研究提供场所~满足实践教学、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和鉴定、教学科研的需要。 二、实验人员岗位职责总则 1、实行坐班制 2、遵守上班纪律。 3、参加学院、系组织的活动。 4、对所管理的实验室的财产负责。 5、依据实验教学计划及时填写实验所需的设备、材料购买申报表。 6、新购进的设备、材料~须及时录入相关帐本。 7、实验设备损坏、丢失须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系里汇报。 8、实验设备的借出理由须符合规定~并做好借出、归还手续。 9、熟悉实验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维修保养方法。 10、熟悉实验教学计划规定实验项目的实验方法、实验原理、操作步 骤、注意事项。

11、认真准备实验设备、材料~保证实验课顺利进行。 12、协助上课老师指 导学生实验及对学生的纪律管理。 13、实验课后及时检查设备的好坏、丢失情况~并填写实验登记表。 14、对使用后的设备、工具要及时维修、保养。 15、保证实验室卫生良好、设备摆放整齐。 16、每学期末要对实验室的财产全面清点、维修、保养。 17、每学期末对学 生实习、实验完成情况、效果~设备的使用情况做个书面总结~上交系里。 18、配合上课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活动。 三、学生管理总则 1、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 意事项进行实验。 2、学生按教师指定的工位实验。 3、在教师的同意下方可开始实验。 4、严格遵守实习课堂纪律~勿随意走动、大声说话。 5、爱护实验仪器设 备。 6、实验结果须经教师检查~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结束实验。 7、实验结束后~ 把实验设备摆放整齐~经教师检验合格后方可离开。 8、独立,合作,完成实验内容~勿抄袭他人的实验数据。 9、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实验的学生~经教师同意后可延时或另安排 时间。 10、在实验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待查明原因和妥善处理后才可继续实验。 11、实验中因违反操作规范造成设备损坏者~酌情处理。 12、每次实验,实习,结束后~都要按要求写实验,实习,报告~阶段性的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要写实践日志。

新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社团建设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活动。校团委受校党委的委托,在全校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校团委特设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社工委办公室,按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志愿服务型、文体艺术型四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同一类型社团只允许存在一个.由社工委申报校团委审批。申请时间为每月值班时间.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原则上有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社工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向社工委递交申请材料电子稿进行备档,社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核查,方便资料退回及修改). 第十一条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以及审核制度;章程修改的程序;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二条社工委接受申请登记后,必须对登记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登记社团的办社宗旨、活动范围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发起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第十三条若社团申请材料通过社工委主席审批,社工委召开社团大会召集所有社团现任负责人,听取新社团申请人社团申请报告.若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负责人同意该社团申请,再由社工委主席提交至团委审批。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海南大学学生社 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大学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和自筹相结合的原则。于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于校内从事运营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和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专人专项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 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300 元(含300 元)时,由主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于300 元之上,500 元以下(含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讨论后,经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审核后,由主管副主席提请团委老师批准,合格后于主管副主席处签字备案。购买后,由财务部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 元以下(含10 元)可凭收据报销,10 元之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详细用途以及相应主管副主席、主席意见。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举办壹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经费申请的报账时间为每周的周壹中午是社会实践类和文娱体育类。周二中午为兴趣爱好类、学术科技类和公益服务类。拨款时间统壹为当 周周五中午。 第十壹条每学期第四周、第十二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日。 第三章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 元/ 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50 元/ 人*年。 第十三条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壹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主管副主席

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博兴县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社团,是指博兴县各中小学生以兴趣为导向,以自愿为基础,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各校中小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博兴县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中小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中小学生社团在学校教务处的管理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小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小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六条中小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审查同意,报博兴县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第七条成立中小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团学生应在10人以上(包括10人); (二)有规范的名称;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四)有规范的制度; (五)有社团团长(由学生担任); (六)中小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学生社团可以是注重探索求知的学术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体验感悟的实践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人文底蕴的文娱类社团;也可以是激烈拼搏、注重交流共进的体育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特长发展的技能类社团等;也可以是注重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民间艺术类社团等。 第三章中小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中小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和备案; (二)对中小学生社团实施定期检查; (三)对中小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第十条中小学生社团开展除校内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 第十一条中小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社团主管

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实训室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训中心应对下属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包括:防毒、防火、防水、防盗、防辐射等)工作下达到责任人,工作由责任人负责实施。责任人必须经过安全 消防培训才能上岗工作。主要责任人界定为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责任人。 第二条责任人负责实训室的日常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盗等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责任人有权拒绝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进入实训室。 第四条实训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实训过程中安全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实训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训完毕离开实验实训室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火源、气源等有 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由责任人统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处。第七条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训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第八条实训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责任人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可使用。 第九条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外线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第十条使用转动机械,不得戴手套作业,长头发的男同学和女同学要戴帽子。 第十一条凡要安装电器设备或拉临时动力电源,必须事先经实训室同意,电器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启动之前必须经实训室检查合格后才能接通电源。 第十二条实训室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将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复制。 第十三条实训室在开启状态必须有人在场或可以监控到该室的地方。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_______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室的顺利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物品随用随领,挥发性药品必须在通风厨中进行操作,实验完毕产生的废液、危险或有毒化学品严禁直接倒入下水池; 2.离开实验室前务必仔细检查,关闭门窗水电保证安全;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3. 要爱护实验室的一切财物,实验仪器、实验元件由工作人员发放,不允许实验人员私自拿取。 4. 实验室的钥匙只能专人配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每人一把),持钥匙者都要对该实验室的安全和财产负责。 5. 实验室严禁吸烟、严禁使用与实验无关的明火,电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看管。

6. 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负责人。 7.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否则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工作制度: 1.学生进入实验室需经过申请、批准程序。填写实验申请书(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使用时间等),并由实验指导教师签字,申请经实验室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 进入实验室学生要爱护实验室公物。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注意实验室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验。保持实验室环境干净、整齐。 3. 实验前,如果参与者缺乏基本实验知识,由工作人员负责短期培训,仍无效果或者态度不良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实验。 4. 实验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保持现场,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待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验。 5. 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电源和水源。要把实验用的工具、器材等整理放好,填写实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依据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有力根据地,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四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并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及其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五类社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河北基础教育,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我厅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定》。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向管理要质量和效益,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中小学内涵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添置了大量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后勤设施。提高这些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是当前我省中小学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管理规定》是在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依法自主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把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把《管理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大规模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对做好学校管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和各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明确《管理规定》的内容、特点和基本要求,着力推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接受一次《管理规定》的专题培训。 三、细化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以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创建和谐校园的部署要求,把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作为我省“和谐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制订创建方案,细化目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近两年内使全省中小学都达到《管理规定》的要求,推进全省安全、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设。 四、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各地各校在贯彻落实《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与全面推进依法自主治校相结合,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管理规定》是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和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本地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使中小学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轨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激励机制。各地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