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教辅征订制度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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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请各年级、各备课组及教师遵守执行。

一、教材征订流程:

1.教材征订严格按上级统一规定,听从教育局的指导意见进行

征订。

2.教导处根据学校意见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

3.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4.由教导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5.教材到货后由教导处负责验收入库分发,发现质量问题和数

量问题及时告知新华收店,要求更换或退货。

二、教辅资料征订原则

1.选择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

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

2.各备课组、教师不得擅自联系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资料,

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征订教辅资料,杜绝盗版教材资料进入校园。

3.严禁教师个人、备课组长与书商私下接洽,收取各种名目的

“劳务费、介绍费、咨询费”,违犯规定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征订教辅资料。

5.各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高新四小教导处

2017年3月庆来学校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规范及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9-15 15:47:01 来源:浏览次数:35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经会议讨论研究,对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班级资料征订作如下规范:

第二章教材由教务处统一征订

第二条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的征订单位,每年仅有春季和秋季两次时段征订全年使用教材,过期不予办理。各学部按市教研室提供书目填报教师、学生需使用教材的征订数,由教务处统一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初中七年级至九年级教学用书,学校根据每年新生招生数和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实际人数,在省审定的版本目录范围选择订购。义务教育阶段非免费教学用书订到开课年级的学生,并统一由市新华书店发行。

第三章教辅由年级协助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购

第三条教辅资料征订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必须在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推荐的教学辅助资源品种中选择(市教研室发放目录)。非毕业班学生每学科每学期只能选择一套教辅资料;毕业班可以选择两套教辅资料,一种配

套练习(英语可以加一相关听力教辅)。所选资料必须能与当前教材配套使用,避免浪费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条选择具有合法授权资质的单位,按照“严格程序、确保质量、选用透明、加强监督、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征订。以年级为单位根据需要,指导家长、学生自愿选择经审查推荐的教学辅助资源,学生或家长委员会审核认可后申请学部代购。

第五条各学部以年级为单位上报订购书单到学部,学部部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胡云美老师),并上交市教研室审查和上传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所选教辅材料的书目、版本、价格、出版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第四章教材发放

第六条每学期教材统一由学校教务处与学部教材管理员清点核对数量,学部管理员将各年级各班教材的领用数量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由班主任领出发放到每个学生,进行签名登记按手印(义务教育免费教材)并反馈教务处核查存档。如果计划招生没完成,多余的义务教育免费教材留待下年使用,或在市教研室的统筹下在学校之间进行调节使用。

第五章循环使用教材用书

第七条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地方教学用书,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和地方教学用书,属于免费循环使用教学用书,学部教材管

理员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最后一天通知班主任将循环教材收到学部资料室、清点登记保存,以备下学年使用。

第六章费用收缴

第八条教材、教辅、班费(包括文印费)属学校代收费项目。

第九条教材费由学校财务处代收,资料费和班费由班级代收,交学生或家长委员会管理,班主任每学期期末将使用情况和结余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报学部和教务备案,学生毕业时结清尾款,剩余款退还学生。

第十条任何个人部门不得从代购教辅资料中收取回扣。若违反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按要求严查。

庆来学校教务处

2013年12月18日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耍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口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贵组织供应。 (6)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注意营养搭配。开出每周菜单,并提高业务水平,不断花样更新,每周保持餐餐不重样。每天都必须配备适时水果或点心。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教育教研常规制。教务副校长负贵学期教研会议,每学期开学初,期中,期末三次;教研员负贵每月一次的课题例会;各教研组长负责每周一次的教研组活动。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口编教材。 5、选用教材耍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待殊原因,不使用原來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级组、备课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务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审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审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

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新华书店提供的配套练习,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制度,初三、高三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中、高考第一轮、第二轮复习用书,并允许征订一套中、高考练习。 2、各备课组、各年级、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教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4、各备课组可根据需要,由学校确定版本,从新华书店或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审读、公布的教辅材料品种中向学生推荐符合教学实际的教辅资料,按照“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的要求,联系书商进行订购。班长或学习委员认真登记所在班级学生所购买的教辅材料的数量,由班长将书款直接交给书商。每个学科学生只能自愿选用一套教辅材料。 5、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安庄镇寨子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 2、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根据教育局要求,学生自愿选用的教辅材料,须由家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订阅。 4、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资料。 5、教师不得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任何教辅资料。 6、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7、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用书目录外的少数资料,学校统一购买教本,教师可以从中选择部分习题,由学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 8、做好学生教材的循环使用工作。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长:赵文春 成员:肖明昌孙宾刘国庆 三、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善于观察和倾听,把滥定教辅资料的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 2、落实工作承诺制度。全体教师签订工作承诺书,并在实践中践行。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经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发现或家长反映滥定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5分,记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受教育局通报的,相关教师每人次扣10分,记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评优树先资格;年度内师德定为不合格等次;该学期绩效工资定为三等。 寨子小学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教材征订管理办法

教材征订管理程序 教材的编写、选用和订购,是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教材的选用、订购、管理和供应工作的正常进行,使之更有效地为教学服务,避免浪费和积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的选用原则 1.坚持择优的原则。优先选用教育部规划教材、国家重点教材、优秀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保证所选教材质量。 2.为了保证选用的教材能跟上形势的发展,原则上要求选用近三年内出版 的教材。 3.在教材选用过程中,要坚持适用价廉的原则。 4.每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本教材(习题集不能作为教材,学生确有需要,再行订阅)。 5.我校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原则上只使用一年,若使用效果好,经代课教师、系、部同意后可续订。 6.公共文化课教材由教务科在征求代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与各系部协商 后统一指定,便于全院统一管理考核。专业课教材各系根据专业情况征订。 二、教材征订程序 1.征订程序 每年的六月份为秋季教材的预订时间,十二月份为春季教材征订时间,各系应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特点确定本系应选教材的种类,按照教材选用原则。 2.教务处对各系上报的拟选用的教材要在质量上和数量上严格把关,以减少教材的积压和浪费。原则上同学时、同大纲的课程应选用相同的教材,每次只预订一届学生用书。凡由系里和教务处审批后预订的教材,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随意变动,若需变动应首先考虑把已订的教材用完。 三、教材出版和印刷 1.学院统一组织编写的专业教材,一般应使用三届以上,基础课教材,一般应使用二届以上,其版权归学院所有。 2.学院资助立项的教材,版权归学院所有。学院如需要出版此类教材,该课题主持人及参与研究的老师有义务积极配合并作好校对、修改等相关工作。 3.各系、部自编校本教材,需填写《校本教材编写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由教务处印刷发行。 四、教材领用 1.教材统一由教务科发放。 2.新生入学时,各班由班主任带领,凭学生管理部门审定的注册名单领用教材。个别延期到校的学生凭交费收据领用课本。以后各学期各

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管理制度 一、教材订购 (一)各系部各学科采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订购。教务处于每年春、秋两季组织教材的预订工作,每年5月份预订本年秋季教材,11月份预订次年春季教材。各系(部)依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填报《系部教材预订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征订。 (二)各系(部)应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提出订书的种类和数量。使用教材应首选国家规划教材、行业重点教材等并优先选用近二年出版的新教材。征订教材时,各系部根据教务处下达系部教材征订一览表,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查询相关出版社、教材内涵后选定教材,教材征订一览表包括教材名称、征订代号、出版社、编著者、参考单价、使用班级等项目。 (三)教材采购人员统一填写《教材征订单》,经教务处处长审查、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征订。 (四)凡在每年预订春、秋季统一征订教材期限以外,所报订的教材均为补订教材。对补订的教材,教务处受理后,进行联系或采购。 (五)预订教材的数量,一般只订下一个学期的教学用书数量。 (六)调整教学计划变更教材时,各系(部)应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报教材调整计划,妥善解决调整前后的教材积压问题。 (七)追订教材。教材库管理员若发现库存教材不足,应及时计划并报教务处追订。 二、教材发放与领取

(一)学生用书。 教材的发放均以班为单位,开课前由教务处制定教材发放时间表,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直接到教材库履行签字手续后,按实领取教材的种类、数量。在领取教材时,对种类、数量核准后,方可领取。 (二)教师用书 1、任课教师凭教师任课聘任书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及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不得由他人代领。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 三、教材费用计算方法。 凡是学生所用的各种教材,学校自编讲义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以班为单位,统一记帐后结算教材费。 四、其它 (一)为节约学校经费,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均按计划订购。 (二)凡是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得随意调整并拒领。 (三)教材一经发到学生手中,不得退回。对于发出的教材确有缺漏页,倒装等情况影响使用时,可到教材库调换。

教育报刊与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玉山镇前湖完小 教育报刊与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学年的教科书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根据市局和教研室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推荐指定范围内进行选择确定科目与数量,填好相应表格,然后由总务处上报丰乐办事处。 二、每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要与上级教材发放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要求把新学期所需教材送达学校,并组织拆分,要确保开学前师生拿到教材、课本。 三、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可适度提供学生配套练习册作为教辅用书,但必须做到: 1、择优性。学校订购的教辅材料必须在上级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审定推荐或认可的目录范围内选取,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学校、教研组或个人一律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推荐参考目录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 2、自愿性。学校任何部门和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部门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的教辅资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指定部门可以统一订购。负责部门应及时代发由新华书店、教育书店统一印制的《告家长书》,在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在教辅材料参考目录中作出选择,签字确认委托学校交付新华书店或教育书店购买。 3、限量性。严格执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推荐材料,并按照“一科一练”的要求推荐使用。学校各年级限定为中考、结业考试科目和地方性课程等相关的教辅材料,根据市有关部门规定初三年级可酌情增加一套练习。 4、限额性。学生每学期在学校内订购的教辅材料总金额不得超过市规定

循环教材使用管理制度

安县花荄镇中 教材循环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培养学生树立关爱他人,爱护图书,爱护公物的精神,养成勤俭节约、保护资源良好习惯;加强对国家资源、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即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又对构建节约型社会具有深远意义。因此,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教材循环使用制度: 一、成立教材循环使用领导小组: 组长:黄臣 副组长:于建军 成员:赵士铨刘小明艺体组全体教师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二、循环使用教材科目: 《科学》、《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三、加大教育宣传,提高认识: 全校师生要确立循环使用教科书意识,学校将以教师会、家长会、学生会、出黑板报、举办主题班会等广方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宣传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确立教科书循环使用意识,争取他们理解和支持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 四、具体措施 1、循环教科书登记制度 循环教科书登记由学校图书室负责,具体江莉老师负责,并纳入图书管理,本学期结束后,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将各班学生手中要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回收,回收后要做好清点工作,将损坏或严重污损的教科进行清理,将保存完好的教科书缴交江莉老师处进行登记造册。逐本编号(教材类),以便授课教师集中领取和学生借阅。 2、循环教科书使用制度 用于循环使用的循环教科书在领取和借阅时必须完备手续: ①各班班主任在开学时向图书室按本班总人数的30%领取循环教科书,领取时,由班主任在借书清单 上签字,期末由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组织学生按时集中归还,出现丢失或损坏严重不能再循环使用的书本,由班主任和授课教师组织学生按价赔偿。

教材教辅征订制度

教材教辅征订制度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请各年级、各备课组及教师遵守执行。 一、教材征订流程: 1.教材征订严格按上级统一规定,听从教育局的指导意见进行征 订。 2.教导处根据学校意见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 3.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4.由教导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5.教材到货后由教导处负责验收入库分发,发现质量问题和数量问题 及时告知新华收店,要求更换或退货。 二、教辅资料征订原则 1.选择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 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 2.各备课组、教师不得擅自联系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资料,干扰 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征订教辅资料,杜绝盗版教材资料进入校园。 3.严禁教师个人、备课组长与书商私下接洽,收取各种名目的“劳务 费、介绍费、咨询费”,违犯规定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征订教辅资料。 5.各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高新四小教导处 2017年3月 庆来学校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规范及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15 15:47:01来源:浏览次数:35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经会议讨论研究,对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班级资料征订作如下规范:第二章教材由教务处统一征订 第二条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的征订单位,每年仅有春季和秋季两次时段征订全年使用教材,过期不予办理。各学部按市教研室提供书目填报教师、学生需使用教材的征订数,由教务处统一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初中七年级至九年级教学用书,学校根据每年新生招生数和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实际人数,在省审定的版本目录范围选择订购。义务教育阶段非免费教学用书订到开课年级的学生,并统一由市新华书店发行。 第三章教辅由年级协助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购 第三条教辅资料征订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必须在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推荐的教学辅助资源

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8

千口街中心小学 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教材的征订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学校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校长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教辅材料的征订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华育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图书管理员将书店提供的教辅材料书目提交教学校长。 2、教师认真审阅书目共同确定征订书目。严格按照教辅材料征订要求——每个学科只能征订一种来操作执行。。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教学校长汇报,教学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由图书管理员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教研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4、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含学前教育)、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单位、团体、个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利益。 第二章教材 第五条编写国家课程教材须按规定报国家立项和审定。编写地方课程教材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经核准,核准通过的方可编写。 第六条通过核准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省用书目录,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七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根据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规划和地方课程审定结果,编制《山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目录》,并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目录》转发各市(以下统称《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八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经过科学民主的程序,从《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学用书中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材。

各地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对参与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县(市、区)的教材选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考试、评优、晋级、教研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未经立项核准的教材不得编写;未通过初审的教材不得组织试验;教材试验不得擅自扩大试验范围;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和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第三章教学辅导资料 第十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受理教学辅导资料编写的立项申请。 第十一条省内单位或个人编写教学辅导资料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 教辅资料编写完毕后,须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十二条对外省出版、要求进入我省的中小学教辅资料,实行审议制度。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在我省发行。 第十三条省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在我省流通的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社会和学校择优推荐一批教辅资料。 第十四条根据学生需要,学校可以从通过专家审议的资料中选择1套向学生推荐,但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每个科目不得超过1种,不得推荐和征订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第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或向学校摊派教学辅导资料。更不得向学校摊派推销省公布的教学辅导资料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 第四章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

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

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 为适应电大开放教育事业的发展,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规范有序的教材征订发行管理机制,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教学资源服务,特制定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 —、开放教育的教材(含各类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及各类教辅资料)由沈阳电大教务处教材科负责征订发行工作。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要在沈阳电大教务处教材科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不外购教材。同时拒绝沈阳电大教务处教材科以外的其它部门摊派的与教学无关的教材。 二、按照沈阳电大教务处教材科的有关规定及时核对教学计划,确定学员人数,登记存书,上报订单,做到订书及时准确。教材领取及时到位。在正常的情况下,保证统开课教材课前到位率达到100%,教学辅导资料严格按照教学需要统一配制。 三、教材管理员应熟悉教材管理工作及相关教务、教学程序,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确保教材征定环节的科学有序。 四、为保证按时供应新生教材,新生录取后及时上报人数,领取新书。按照沈阳电大规定的时间及时结束招生工作,以保证沈阳电大教材供应定时、定量。 五、在订购教材时,坚持以整套为起点,不零散订。教材、指导书、作品选以及相关的作业、期末复习都与主教材配套统一。 六、教材管理人员新学期开学后与导修主任认真核对订书人数,按教学计划填写订单,同时给讲课教师订一套教材。 七、及时取书,及时发放。取回之后不库存,及时发到学员手中。 八、采取监督制度确保教材款的使用合理透明,学员监督导修主任,学员按每学期教材的实际价位与导修主任的每学期的结算核对。导修主任监督教材管理人员,导修主任以该学期本班的实际支出与教材管理人员学期终的结算核对。 九、书费收缴工作采取提前一学期预收的形式,确保书款有余额。如果出现学员没交书费或交书费不足,而导修主任为该学员代订书者,假使该生中途退学,并将自己所订的教材取走,所欠书款由该生

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教材选用管理制度 本着规范化、选优、实用和自编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教材的征订,发放审批及保管工作的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对我校教育使用教材的制度规定如下: 第一条教材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务处配合各专业做好教材的规划工作; 定期进行教材状况调查和摸底工作,及时掌握使用情况,保证教材的使用质量。 完善教材管理档案。 加强教材信息工作,不用盗版教材及非正式渠道发行的教材,使用教育部和省通编教材。 采用计算机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条教材申购规定 各专业的所有教材均按如下程序办理: 第一、教学科根据教学计划,核准库存,制定教材使用核对表,由“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同任课教师选订教材。 第二、任课教师在接到教材选订任务之后,可先自行提出使用教材的名称、版本,并向“教材征订领导小组”说明使用教材的理由,同时填写《教材使用凭单》。 第三、教材征订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任课教师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进行初步审阅,并签字表示同意与否。如果不同意,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应与任课教师协商并提出替代使用的教材,直到双方同意为止,但双方协商的时间不得超过征订教材所规定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仍无一致性意见的,则按任课教师本人最初提出的教材使用意见办理,但任课教师必

须提供该种教材在数量、价格以及供货地点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或之内,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对本教材选用的意见进行最终审核。最终审核即承担因教材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责任。填写《教材使用审核单》,报“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并由主管领导批准。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凡属于已经确定购买的教材,不得中途更改或调换,否则当事人承担一切成本开支和库存积压带来的一切后果。 优先使用本校教师个人或集体公开出版发行的自编教材。 第一、教师个人或集体编写的教材,先由编写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教材使用凭单》,经“教材征订领导小组”同意,签核用书学生人数,主管校长批准,才能办理购书手续,该教材使用不超过两届学生或两个学年度。 第二、若出现本校教师同时编写相同课程教材时,按先经批准列入计划且学校已订购书者优先使用。在一个学年内,原则上不同时将两本同类教材列入审批计划。 第三条教材选用的要求 每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或一本教材,不设辅助教材。本着节约的原则,任课教师领取所任课程的教材时,每次只领一本或一种,辅助性参考教材可到图书馆借阅。若发生已选定教材确有重大错误或已经过时的情况,需要另购教材者应按本制度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四条教材的订购范围 学生课本和各类指导书,教师用教科书,视听教材; 第五条教材的订购时间 教材的订购时间,分别为春、秋两季,即每学年的五月底、十二月底前订购完成。各专业要按规定的时间把教材申购表交回“教材征订领导

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青岛开发区第一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段、各课组、教师遵照执行: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务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高一、高二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新华书店提供的配套练习,高三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高考第一轮、第二轮复习用书,并允许征订一套高考练习。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

教材选用与管理规定

教材选用与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学院教学质量,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加快学院教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本科的教材管理。 1.教务办公室是学院教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院教材建设、优秀教材的评选与推荐工作。 (2)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供应、保管,确保教材及时到位和教材经费的结算,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3)检查、落实教材工作中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各系是教材的选用与使用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系的教材建设、优秀教材的推荐工作。 (2)负责本系的教材选用,并按照提高教学质量的精神,尽量选用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材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3)本着谁上课谁定教材的原则,每门课程所订教材,需经任课教师所在学科组教师集体研究确定,再向所在系推荐,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办公室预订。 3.教务办公室设立教材管理专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 (2)负责向各系征询课程教材使用意见,做好学院教材的订购、发放及教材费结算等教材管理相关工作,撰写年度教材使用情况报告。 (3)负责做好学院所开课程多种版本教材的统计报表(含优秀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和教材保管陈列工作。 (4)工作中应热情服务,认真细致。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 (一)教材选用原则 各学科、各专业的课程教材选用,必须与国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结合,与行业执业资格考试标准相衔接,与学科和专业知识的系统传授相结合,坚持编选分离和编选并重的原则。 (二)教材选用标准

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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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七中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各课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导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导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导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各违规违法行为。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4、各备课组可根据需要,由学校确定版本,从新华书店或青岛市教育局审读、公布的教辅材料品种中向学生推荐符合教学实际的教辅资料,按照“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的要求,联系书商进行订购。班长或学习委员认真登记所在班级学生所购买的教辅材料的数量,由班长将书款直接交给书商。每个学科学生只能自愿选用一套教辅材料。 5、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奇台七中 2015年2月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规定)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院,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3、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4、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5、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预订程序 1、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两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凡确实征订不到或必需补充的教材,方可考自己编印。 2、首先由系部(院)教研室打报告,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教材科审核后,提请教务处长批准,

职业教育教材管理规章制度

XX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问题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的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在读的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等,均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所有选用教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必须从职业教育专门制定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目录中选取适合本校学生学情的教材,不得选用其它教材。 2、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材信息》目录的教材为主。 (二)预订程序 1每年5月与10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专业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务处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同意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7、参编教材认购数量以使用当年为限,不得向学生硬性推销各种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8、教材征订期结束后各系部确需增订教材的,需书面报告说明理由,由教学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并同时附送准确详细的教材征订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 9、为避免教材过时、积压、浪费,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学生实际人数征订教材,原则上每种教材一次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 三、教材发放办法 (一)系部领取教材的规定 1 、以系部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各系部派人统一领取。 2、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周内调换。 (二)教本的发放与领取 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教研室参编成员每人发给一本(套)。 4、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 5.各系部教材的征订由教务处专人负责。教材的征订及发放应准确无误,并且

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河顺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段、各课组、教师遵照执行: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学校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学校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学校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 3、学校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学校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

(新)教材征订与发放管理制度

东营市技师学院 教材选用征订及发放管理办法教材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依据。合理选择教材,是确保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征订及发放与管理,确保教材选用及征订质量,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和教材供应渠道的正常畅通,使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用与征订原则 1.教材选用的先进性。优先选用人社部、教育部推荐使用的教材(参见教材征订目录)、近三年内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国家规划教材,也可选用各专业有权威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 教材选用的适用性。所选用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有利于激发学生兴趣。在同类教材有多个版本可选用时,应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教材的实际价位和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 3.自编校本教材或教师参编教材的选用要经过规范的审批手续。教材的选用必须经院(系)两级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后,纳入学校自编教材征订计划,最后由学院统一按需征订。 4.统一征订。凡我院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所用教材,均须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订购和发放手续。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未经学校审批手续的任何书籍,均不得作为教材。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 (一)外订教材 1.公布教材用书目录。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教务处公布教材选用与征订信息,附《教材征订单》。

2.任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每一名任课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教学计划,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教材的内容及编排需符合学院教学改革的要求。 3.教研组集体论讨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教研组长负责召集任课教师会议,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集体讨论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系或教研组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4.填写《教材征订单》。教研组长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书号等须逐项填写,签字后送交系(部)教材管理人员收集汇总。 5.系(部)教学主任审批。各教学系教学主任对本系下学期开课的教材选用及订购数量等情况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并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办理。 6.办理征订手续。教务处对各系报送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批,经教务处处长审批同意签字后,由教材负责人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二)校本教材的编印与使用 1.校本教材应在讲义编写的基础上形成,校本教材 三、教材发放 1. 拟定教材发放通知。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根据各系教材征订情况,提前制定《学生教材领取一览表》,拟定教材发放通知,明确教材发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教材领取。各系(部)教学干事接收到通知后,需组织人员以系为单位,自带《教材征订单》在教务处指定的时间、地点领书。 3.教材退换。教材签领后如发现有印刷质量问题的,两天内送交教务处退换;休学、退学或转学的学生,已领取的教材概不退换;转专业的学生原所在专业教材均不退换,现所在专业需用教材由班主任老师填写《学生教材追加登记表》报教务处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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