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医院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医院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有效的处理医疗事故,依据《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

第五条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各临床医技科室及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

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各科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学习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病历书写规范》、《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第七条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军区药材主渠道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好质量关。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药剂科应当认真做好麻醉药品使用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好药品临床科研管理工作。各科室不得要求患方于医院外购买药品,不得输注患方自带药品。

第八条相关科室应当做好放射性同位素、放射装置及放射性药品的保管和处理工作,严格遵法律法规及安全防护规章制度。

第九条器材科和采购中心要严把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等医疗用品的准入和质量关,对于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和

《医疗器材标准管理办法》的医疗仪器和卫生材料坚决不能购进。各科室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医院审批同意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和药品。

第十条医院后勤保障部门应当认真做好各临床科室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供电、供水;把好承包病房膳食的供应质量关。

第十一条医院各职能部门包括医务处、护理部、人力资源中心等应当对所聘用人员、轮转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进修人员等实行准入管理制度,加强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控制科应当做好医院感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各科室应当做好污染物的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

第十三条门诊部及急诊中心应当认真抓好医院窗口服务工作,保证专家按时出诊,严格按专业诊病及收治病人。第十四条医疗质量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要素,全体医务人员要不断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医院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程质量控制和持续质量改进,实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和医务人员个人三级管理体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专家组成,院长任主任,是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院长、相关职能部门都有直接的管理责

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教育各级医务人员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强化质量意识,努力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二)审校医院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医疗、护理质量评审标准和奖惩制度。

(三)管理及控制各科室诊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以期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对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应及时进行讨论和处理,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每季度全院通报一次。

(五)对医院有关质量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进行讨论并形成初步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六)定期组织专家检查各科医疗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处方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情况,医护人员技术操作规范等,定期进行三基知识考核。

(七)定期检查考核全院医务人员对《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病历书写规范》、《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

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掌握程度。

(八)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分析检查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设想。

第十五条医务处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下设医患沟通办公室,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监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的职责为:

(一)具体负责监控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工作。(二)督促各科室实施全程医疗质量控制。

(三)每月召开医疗质量例会,收集科室主任和病历检查专家组和用药检查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解决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每月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医疗质量问题,进行持续监控,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并向院长及分管副院长汇报。

(五)每月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终末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向相关科室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每季度向医院提交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并和劳务费挂钩。

(七)定期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总住院医师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小组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分别负责科室各项医疗质量监控和管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职责为:

(一)结合本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和修改本科医疗事故预防措施和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科《全程医疗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劳务费发放挂钩。

(三)每月组织科室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

(四)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医疗质量例会,反映问题并收集与本科有关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全程质量控制中要自我管理,特别要遵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人报告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等,以确保医疗质量控制方案的实施,积极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

(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三)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技术水平;

(四)在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及医疗费用等情况,并及时解答其咨询;

(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书写病历资料,不得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医务处医患沟通办公室的职责为:

(一)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考试和轮训的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意识;

(二)督促和协助各科室主动与患者沟通,积极主动征求病人及家属意见,通过各种形式建立起良好的医患互动关系;

(三)受理投诉,包括医疗投诉、医疗服务价格投诉;

(四)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公布投诉地点、投诉电话;

(五)实行“首诉负责制”。对投诉人予以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

(六)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一般投诉事项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对于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

部门共同研究的投诉事项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

(七)指导、协助门诊和科室对医疗纠纷争议的处理;包括沟通和解、申请事故鉴定和诉讼;

(八)及时总结通报医院医疗差错整改经验教训,制定医疗安全工作计划;

(九)监督和检查门诊及科室医疗差错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制定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十)审批医疗文书的复印和封存。第十九条预防保健科及相关科室应当认真做好传染病的监控工作,加强对传染病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传染源进行处理,避免在院内引起传染病流行。第二十条各临床科室使用的血液及血液制品必须由医院输血科统一配送,检验科和临床各科室应当严格遵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输血和成分输血应当履行签字手续。第二十一条全院各科室及各级医疗人员要不断强化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把抓医疗安全纳入日常工作中,签订《科室医疗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临床科室可与入院病人签订《医患关系合约》;抓好重点病人、重点岗位、易发人群、节假日及下班时间的医疗安全监管工作。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种医疗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遵守劳动纪律,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现象;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和我院服务承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医务、政治处等部门定期督查。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执业规则,认真履行自己权利与义务。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绝急危患者的急救处置,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注意保护患者权益,改善医患关系。在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认真执行接受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病人必须履行签名手续的规定。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应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医务人员外出会诊应经医务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外出会诊的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各科应当每月召开住院病人工休座谈会,充分和患者或家属沟通,及时发现和消除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隐患;每月总结科室安全情况,设立医疗争议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医务处、护理部定期检查。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

历书写规范》和《病案管理规定》,对病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认真做好门急诊病历及住院在架病历管理工作。病历的复印和封存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医疗争议的处理第二十八条医疗纠纷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程序进行。医疗争议的处理严格按照本预案进行。具体处理方法如下:(一)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患沟通办公室或医疗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常设机构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二)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由医务处牵头成立院内治疗小组或请院外专家会诊。尽可能减轻由此给病人造成的损害,注意做好病人家属安抚和沟通工作;及时审查有关病历资料,注意搜集有关临床医学证据;病历复印和封存按本预

案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科内难以处理的医疗争议,按争议的类别不同,分别报医务处、护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

(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处、医疗总值班或医患沟通办,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四)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科室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五)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及电子版在3天内交医务处,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六)对有医疗缺陷的医疗争议,科室应当24小时内组织讨论,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3天内作出口头答复,并指定专人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如患者或其家属书面申诉,应当由科室负责在一周内准备书面答复材料,材料

交医务处或护理部审定后答复并存档。必要时由医务处、护理部或者相关职能处室组织科主任、当事人与患者或其家属商谈,争取相互理解、达成共识,并争取和解或协商解决;若医患双方协商不能达到共识,可以通过漳州市医患调解中心调解和诉讼解决。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所需材料由相关科室在鉴定前1周准备完毕,并由科主任及当事人参加鉴定会。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医疗事故争议,所需材料由医务处牵头组织准备,相关科室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并由科室负责人出任诉讼代理人之一,必要时由医院聘请律师参与诉讼。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

(七)对无医疗缺陷的医疗争议,由科室进行解释,争取和解;必要时由医务处协助处理。

(六)发生医疗争议后,特别是发生扰乱科室及医院医疗工作秩序者,科室应及时报告医院保卫科或报当地公安机关。医院保卫科必须及时介入纠纷处理,进行全程保卫工作,要制定出一套我院医疗争议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确保处理医疗争议人员及科室医务人员安全。如发生重大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出现暴力倾向时,保卫科必须有保卫干部及保安人员迅速到场维持现场秩序,如已出现或预见会出现不能控制情况必须立即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在与患方协商过程中,保卫科应注意保护院方参与人的人身

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必要时派员参与处理,坚决执行卫生部、公安部颂布的《关于维护医院秩序的联合通告》。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九条医院将本预案所规定的各临床医技科室和挂钩职能科室职责的条款纳入其年终考评指标,作为医院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评比的重要依据。对完成经济指标、全年无医疗纠纷的科室,经院领导研究后给予相应奖励。凡出现医疗缺陷引发较大医疗争议或构成医疗事故的科室及个人,不得参加当年各种评比及个人晋升,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将有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第三十条医务人员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规范,主观上有过失,存在医疗差错或构成医疗事故,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医院按《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方案》对有关当事人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处罚。同时医院按医疗缺陷的轻重或医疗事故的分级、主观过失的程度分别给当事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待岗、开除留用、开除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当事人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预案所称医疗争议是指尚未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或结果有分歧的事件。本预案所称医疗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虽有过失,但未构成医疗事故或未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本预案所指患方,是指包括患者在内的患者亲属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务处对本预案有解释权。

第三十三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应急预案

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应急预案 1 目的 1.1 为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对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依据卫生部发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及《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管理质量控制评价标准(试行)》等,制定本预案。 2 范围 2.1 本预案明确了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办法。 2.2 本预案适用于医疗设备在正常使用中造成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 3 内容 3.1 工作原则 a.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及时开

展抢救事故病员应急行动。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准确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按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c.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d.分工负责,协同应对。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建立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3.2 上报流程 (1)重大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临床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 (2)发生医疗设备安全事故后,医务科、设备科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勘查并记录相关情况,并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将医疗设备安全事故上报卫生局等相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临洮县中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甘肃省卫计委、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风险预警、防范、追溯机制 一、意义: 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抢救医疗设施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情况下,未具备执业资格的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8、诊所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主治医生提出,报请负责人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0、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1、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有推诿责任者; 12、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要求

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 为保障患者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各类危险因素,确保诊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治疗的有效性。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对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医院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成本。积极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指定本制度。 一、医疗风险定义 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失和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和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不安全事件、并发症及由这些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等。 二、建立医疗风险评估和防范的组织机构 l.医疗风险评估和防范团队 由多学科人员组成,包括医疗、护理、管理、药剂、设备管理、后勤保障、保卫等。 2.建立医疗风险评估体系 基于医疗风险评估、建立常规的医疗风险种类、确定每一类风险的具体危险因素、确定分析方法、选择医院优先级的医疗风险事件,采取有效、动态的医疗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三、医院风险防范和控制方案 处理原则“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重在预防” l.通过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活动过程。 (l)完善诊疗护理常规、收治标准,界定有关专业疾病收治范围、促进诊疗规范管理。

(2)加强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完善手术分级管理、手术授权和再授权机制,加强手术风险评估制度、重大手术审批制度、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管理,对个人技术实行准入管理,提高手术科室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手术质量和安全管理。 (3)实施首诊负责、完善急诊分流制度,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完善重危病人的转送流程,为病人提供连贯的医疗服务。 (4)规范药物使用流程,尤其是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5)完善院内感染各项管理制度,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规范管理。 (6)落实病人安全目标各项制度,加强患者入院坠床/跌掉风险评估、手术部位标记、术前安全核查、病人身份确认、高危险药品管理、危急值管理、病人安全转科转院等。 (7)落实病人转科、转院、出院计划制定等制度,确保安全。 (8)确保病人与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之间沟通及时有效。 2.健全临床督导和审核制度,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 (1)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等全院质量改进体系的有效运作。 (2)完善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职能部门与临床、医技辅助科室间的有效沟通与协作。 3.健全专业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完善岗前培训、三基培训制度,对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进行定期培训考核。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8925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s of medical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

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xx医院-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

xx医院 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 为保障患者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各类危险因素,确保诊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治疗的有效性。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对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降低医院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成本。积极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指定本制度。 一、医疗风险定义 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失和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和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不安全事件、并发症及由这些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等。 二、建立医疗风险评估和防范的组织机构 1、医疗风险评估和防范团队 由多学科人员组成,包括医疗、护理、管理、药剂、设备管理、后勤保障、保卫等。 2.建立医疗风险评估体系 基于医疗风险评估、建立常规的医疗风险种类、确定每一类风险的具体危险因素、确定分析方法、选择医院优先级的医疗风险事件,采取有效、动态的医疗风险防范、控制措

施。

三、医院风险防范和控制方案 处理原则“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重在预防” 1、通过完善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活动过程。 (l)完善诊疗护理常规、收治标准,界定有关专业疾病收治范围、促进诊疗规范管理。 (2)加强围手术期安全管理,完善手术分级管理、手术授权和再授权机制,加强手术风险评估制度、重大手术审批制度、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管理,对个人技术实行准入管理,提高手术科室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手术质量和安全管理。 (3)实施首诊负责、完善急诊分流制度,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完善重危病人的转送流程,为病人提供连贯的医疗服务。 (4)规范药物使用流程,尤其是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 (5)完善院内感染各项管理制度,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规范管理。 (6)落实病人安全目标各项制度,加强患者入院坠床/跌掉风险评估、手术部位标记、术前安全核查、病人身份确认、高危险药品管理、危急值管理、病人安全转科转院等。 (7)落实病人转科、转院、出院计划制定等制度,确保安全。

【最新】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医疗安全工作是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医院管理者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医患纠纷发生率的高低,医患纠纷的增加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已成为医院管理工作中一个始终难以解决的问题。实践告诉我们,医疗行业是一个具有高风险、工作量大、专业技术含量高等特点的特殊服务性行业,那么,如何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给医院管理者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和思索。这就需要医疗安全工作要立足于“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医院经济发展为目标,对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它涉及到医疗安全工作的网络机制、制度制定、奖惩机制、监督机制、人员综合素质、宣传教育机制等多方面的问题。总的来说,医院引发医患纠纷的原因很多,就医院内部来说主要有6个方面原因:一是医务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医德观;二是业务技术能力参差不齐,有待提高;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力;四是不重视医患沟通,缺乏交流技巧和能力;五是法律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六是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不健全。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系统、规范、科学地管理,更好地为社会和医院发展服务,最大限度控制和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实施。 1 建立和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以长期管理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医疗安全管理经验为基础,同时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建立和规范与医院经营机制相适应的医疗安全管理网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整体对策作用,共同贯彻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适应医院整体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真正成为医院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从多方面强化综合管理效能。 1.1 更新管理模式改变以往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由原来单一的职能部门管理模式转为采用协同共管的模式,成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业务副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医技部门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及内科、外科主要负责人组成,明确分工,各有侧重,充分发挥各自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对引发医患纠纷的原因和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制定出解决和预防发生医患纠纷的管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1.2 拓展管理功能医院各医疗基层部门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应注重医疗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本部门职工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始终以“以患者为中心”为服务宗旨,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引导和教育,避免给医院、职工、病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各医疗部门、科室、病区成立本部门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指定科主任和护士长为小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医疗安全工作负总责,使医疗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到基层和日常工作中。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docx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投诉与纠纷,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根据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1.医疗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1.1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医院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失误或过错并导致患者人身、财产、精神受到损害,或者对服务态度和服务价格以及医疗过程中的其它服务不满意,向有关人员或部门投诉要求维护其权益者称之为医疗投诉;如通过解释沟通后仍不能理解,要求医院和医务人员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甚至采取妨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时称之为医疗纠纷。 1.2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医患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三条途径,必要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务部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 1.3医务部总体负责全院医疗安全。住院病人和急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医务部负责接待并处理;门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由门诊部负责接待并处理。其他方面的投诉由医务部或门诊部接待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流指引到相关部门处理:护理方面的投诉由护理部负责处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由监察办负责处理;医疗收费方面的投诉由财务部和监察办负责处理;医院秩序、治安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保卫办负责处理;后勤服务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后勤

办负责处理。护理方面的投诉以及门诊病人有关医疗医技的投诉上升到医疗纠纷时移交医务部处理。 1.4各有关部门均设投诉电话与接待专人,在接待投诉和处理纠纷时,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解释并做好记录,所有患方和院方书面及电子资料均应存档。 1.5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应指派专人立即完善病历及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严禁涂改、伪造、隐藏、销毁,患方复印或封存后禁止对病历进行任何修改。各种有关药品和材料均应制定专人妥善封存保管,不得擅自采取转移和调换等方式改变其原貌。如有标本者必须保留,以备鉴定。 1.6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医疗安全工作的规定,如《曹村镇卫生院患者安全目标》、《关于进一步提高手术安全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的通知》等,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 1.7各科室、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和不良事件,并积极上报。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医疗纠纷者,医院将给予一定奖励。 1.8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对医疗纠纷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唆使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吵闹或有意扩大事态。 1.9医务部定期将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提交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讨论,分析原因、明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吸取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脑病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 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 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 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改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管理,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5.日常病程记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 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殊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讨论记录等); 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 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免发生意外。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尊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规范性(包括住院病人72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殊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殊>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 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 不良反应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医院感染管理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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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科抢救医疗设施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对于重大抢救,医务科和护理部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使用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情况下,未具备执业资格的见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8.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

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单亲或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费用预交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要求 1.对于有出现医疗纠纷苗头的病员,科室主任或业务院长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员其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病员或其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和有患者或其家属的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院长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全面责任。业务副院长要开展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护理工作检查,督导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 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务人员与科主任、科主任与院长分别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主管副院长(院委会委员)追究连带责任。 三、科室负责人对本科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教育并指导本科医务人员严格履行医疗护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行为,坚持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的原则,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各项医疗安全制度的落实,研究预防医疗事故和有效措施,教育医务人员以德治院。 五、各类各级医务人员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差错事故承担直接责任。要严格履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六、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因下列过失引起医疗纠纷本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不遵守劳动纪律、脱岗、串岗或在工作场所从事非医疗活动; 2、服务态度恶劣、接待不热情、解释不耐心;

3、不履行本岗位所规定的责任,不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违反技术操作规程; 4、不执行医疗质量特别是环节控制的规定; 5、对危重、重症病人不按急诊程序规定处理,不就地抢救,不及时体格检查,不及时出具准确的报告; 6、拒收、推诿延误病人抢救治疗及转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 7、多收、乱收、私收病人现金造成不良影响; 8、向患者或家属索、拿、卡、要,影响医院声誉; 9、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到院外从事会诊、手术、体检、检查、化验等各种医疗活动。 10、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安全差错直接或间接影响医疗工作。 七、医疗事故汇报及处理程序: 1、汇报程序:凡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科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在本科范围内进行分析和采取补救措施,24小时内(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向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 2、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发生医疗事故后,科室负责人应首先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应将有关医疗文件等原始资料妥善保管,严禁涂改、隐匿、销毁。如因输液(血)、注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 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科抢救医疗设施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对于重大抢救,医务科和护理部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使用调配;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情况下,未具备执业资格的见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8.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单亲或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费用预交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要求 1.对于有出现医疗纠纷苗头的病员,科室主任或业务院长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

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重大医疗安全突发事件 处置应急预案 第一条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院的医疗服务不满意,与院方发生的争执。 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条医院应加强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 第三条医务人员在医院各项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行政、后勤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为医疗活动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将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等情况告知患者或家属,在进行各种有创造作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充分告知其并发症及相关风险并签 定相应协议书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病史询问仔细,查体细致认真,禁止使用患者自购医用材料、药品;严格按照《河北省病历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病历,记录认真、详实。 第六条医院不定期召开医疗纠纷(事故)防范讨论会,以总结经验教训,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医院医疗技术委员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院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讨论、分析、鉴定。各科室应对发生的医疗纠纷(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总结和该进。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的科室在处理后一个月内,应召开专题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并报医院有关部门。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发现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诊疗、护理、服务态度等)存在异议,或医疗工作存在某些缺陷,以及某些领域特定情况,有可能演变为医疗纠纷时,必须发出医疗纠纷预警。 第八条根据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可解决程度、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医疗纠纷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一)三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的程度较轻,有演变成纠纷的可能性,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问题可以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二)二级预警。指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重,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有可能得到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将造成一定的不良后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xxx医院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 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 开展全院性质教育。每季度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在院周会上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表扬质量好的科室和人员,批评差的科室及个人。各科要传达到每位职工。 4. 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 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办事机构在院(分级)办公室。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

(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 (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标准,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3)收集对质量进行分析,向科领导汇报。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三、医院(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方案 1.全院实行在院长、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建立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建立医疗护理质量小组,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由业务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科室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结合岗位职责,把质量目标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抓质量,讲质量,把质量挂面了落到实处。 3.各级各类专业人员,尤其是各级干部,要把提高医疗质量作为管理工作的核心,作为医疗临床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抓好医疗全过程的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一首诊负责制度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 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1次.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 (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病人24h随时查房. (5)节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别在上午正常上班1个半小时内下班由值班医生再查. 第 2 页共 2 页

(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医生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2次节假日在上班1个半小时以内进行查房. 三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1. 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例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预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医教科)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生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时当班医生向科主任或值班医生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第 2 页共 2 页

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医疗安全防措施 一、加强医院管理,建立健全、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院级和职能部门在安全行医及医疗质量管理中主要起组织管理、宏观控制与协调、指导作用,并以不同形式参与医疗质量控制,院长必须坚持定期查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职能部门通过日常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组织协调,根据医疗质量管理计划和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院性医疗质量检查和分析,针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修改、补充、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科室质量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讲,科主任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决定了该学科的质量水平。一般业务行政职能部门没有能力直接控制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因此,医疗质量管理主要靠科室、责任在科主任,科室医疗质量是以科主任负责制形成展开的,环节质量的控制和终末质量的检查评价是科主任的职责,是科主任必须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重点抓好的经常性工作。然而正如一个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制定者的素质,另一方取决于执行者的素质,科主任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好头、把好关,若一个科室频繁出现病人投诉、差错甚至事故的话,科主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认真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以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安全行医是最基本的措施,就是严格格执行、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的技术操作常规,也是防医疗差错乃至医疗事故的有效措施。临床医学是应用科学,而这些制度、职责和常规是行医过程中不断探索总结出来的,是用无数的生命换来的,任何人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象,自己的意志来违反这些制度、职责和常规,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而不严格执行制度、职责和常规。 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院的基本工作是医疗,三级医师查房是医疗工作的基本形式。各级医师要通过这项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这样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三级医师之间还能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有利于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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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一、科室医疗安全责任制 1、科主任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确认本科室的医疗安全风险系数、医疗安全管理或医疗安全保证技术的缺陷度数,以及院方测定的医疗安全系数及其目标值。 3、负责组织、发动本科全体人员,千方百计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本科室医疗安全目标。

4、负责对本科全体人员加强医疗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措施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以及与医疗安全有关的法律教育。 5、负责分析、研究本科医疗安全管理或医疗安全保证技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扣薄弱环节并针对实际问题制订和实施医疗安全保证措施。 6、科主任可根据本科情况和特点制订和实施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安全责任制,并进行医疗安全责任考核。

7、根据全院医疗安全奖惩制度,实施本科室医疗安全奖惩工作。 8、根据全院的医疗不安全事件处理程序规定,负责处理本科室发生的事故、差错和医疗纠纷等医疗不安全事件。 二、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安全逐级负责制 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要努力端正医疗作风,提高技术水平,自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在本岗位的业务范围内,保证医疗安全。

2、凡属于非本职所能解决的医疗技术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和病例都必须及时向上级卫生技术人员请示,不得擅自处理。 3、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作为保证医疗安全的中坚力量,一方面要对自己负责指导和管理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安全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把关,及时处理下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的与医疗安全有关的疑难问题和技术措施;另一方面,必须对自己的医疗安全负责,自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临床科学思维水平。在本岗位和本职业务范围内,保证医疗安全。当遇到对医疗安全无确实把握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提出,或申请集体讨论、会诊,以确保医疗安全。 4、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正高和副高)是保证医疗安全

放射科安全医疗预案和防范措施(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放射科安全医疗预案和防范措 施(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放射科安全医疗预案和防范措施(新版) 为了加强对放射科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争议,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放射科的特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识放射科工作特点 1.放射科工作量大,检查设备和种类多,各类检查和报告均限时完成,容易忽视检查和诊断细节,造成不同程度的技术和诊断缺陷,甚至误漏诊。 2.各种检查都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禁忌症患者易因工作疏忽接受检查。 3.各类造影、增强所使用的碘剂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 4.不少放射检查需要预约进行,有些检查预约时间较长,可能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 5.放射检查是整个诊疗工作的一部分,与其他环节相互影响。

其他环节的问题也可能引起对放射检查的不理解或不满。 二、放射科常见的医疗事故争议 1.窗口的服务态度以及检查过程中的患者安全。 2.各类检查的误漏诊。 3.未能按限时要求检查或出报告。 4.同一病人前后报告不一致。 5.碘过敏反应。 三、放射科医疗事故争议的防范措施 1.科主任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诊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2.各专业组长做好本组内各方面的工作,对本组下级医师做好指导工作,遇到疑难病人及时提请全科讨论。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牢固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无菌技术,经常监督、检查,做到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四、重点病人医疗管理。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的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更有效的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二范围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的预警范围。三原则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四要求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级进行。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二、医院安全预警分级根据在工作或医疗活动中责任人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是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1、医疗文书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写转科、转院记录。5意外死亡病历未当天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6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7未及时签定医院规定的各

种医患协议类文书。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失或丢失。2、纪律1工作人员擅自离岗。2对于疑难危重病人会诊科室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发药过程中聊天、打手机。4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病人转送至急诊科、病区。5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通过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并经医务科批准而擅自实施。6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7将院内讨论的有关病人的情况等擅自不负责地向病人或家属透露。8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家属误解。9违反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10出现医德医风问题。3、诊疗规范1门、急诊医师对于经三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2危重病人到达急诊科后未在五分钟开始抢救。3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定会诊记录或未请上级医师复诊。4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未实施首诊负责制。5门、急诊医师未见病人即开具住院证或病房医师不看病人即开医嘱。6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7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8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全院、院外会诊。9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10对病危病人未作床旁交接班或未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记录。11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转入传染科、隔离病房。12麻醉师术前及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病人返回病房24小时内未诊查病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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