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优先解决我省农村最需要住户安居问题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4>18号)和《关于报送农村危房最急需改造任务及2014年度改造任务建议的函》(肇建函<2014>109号)文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按时通过省市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与村委会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明确改造对象。按照“一户一宅”要求,明确“最急需改造”对象一定要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及受灾全倒户,居住的危房属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认定为C级或D级危房,并且是唯一长期自住的住房。

二、搞好规划选址。危房改造新建户在动工前必须要符合当地村镇规划要求,由镇村为其落实新建房屋的地址并办好有关拆建手续。

三、确保工作进度。被改造的危房新建户名单要在8月4日前上报到县,并在今年内可以兴建和完工,确保在2015年元旦前搬进新居入住。

四、确保建房质量。在建房实施过程中,各村委要指派专人对其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

五、掌握工作动态。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资金发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建好台账,做好建房户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落实工作职责。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主任(支书)是具体责任人。村委会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村委会要如实上报危房改造户的情况,认真审查,要坚决杜绝按人情关系分配建房对象的情况发生,由此而引起的后果或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现象将追究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村委会支书(主任)(签章):

危房改造工作小组组长(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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