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选择题

1、曾为《泰始律》作注的除了张斐外,还有()。

A杜预B张汤C张昭D孟子

2、首先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的皇帝是()。

A汉武帝B秦始皇C汉文帝D商汤

3、最早规定“重罪十条”的法律是()。

A北周律B北齐律C麟趾格D北魏律

4、首次改具律为刑名并冠于律首的法律是()。

A魏律B晋律C《永明律》D北魏律

5、北周的中央审判机关叫做()。

A廷尉B大理寺C大理院D秋官大司寇

6、“八议”最早规定在()。

A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北魏律

7、封建制五刑最早确立在()。

A曹魏律B 开皇律C北齐律D北魏律

8、以下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是()。

A魏律B晋律C北齐律D北魏律

9、晋武帝时期在大规模删定汉魏律的基础上,制定了()。A《泰始律》B《张杜律》C《麟趾格》D《大统式》10、中国古代设置"登闻鼓"始于()。

A曹魏B西晋C北魏D隋

11、北朝的法规主要有()。

A《北魏律》B《麟趾格》 C 《北齐律》D《北周律》12、为晋律作注释的有()。

A羊祜B杜预C张裴D裴楷

13、制定“蜀科”的有()等人。

A诸葛亮B刘巴C法正D李严

二、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1、曹魏律。

2、晋律。

3、北齐律。

4、八议。

5、重罪十条。

6、杂抵罪。

7、官当。

8、登闻鼓。

9、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进一步发展

10、什么是“准五服有制罪”?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权分立与民族交融

2020-2021学年七年级上学期《第四单元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政权分立与民族交融》 一.选择题(共30小题) 1.运用表格归纳整理历史事件是历史学习常用的学习方法。阅读下表中的相关史实,你认为空缺处应该填写的是() 战役名称时间交战双方结果意义 ①200年曹操和袁绍曹操以少胜多获胜基本统一北方 赤壁之战208年曹操和孙刘联军孙刘联军以少胜多获胜② A.①官渡之战②全国趋向统一 B.①淝水之战②奠定三国鼎立局面的基础 C.①淝水之战②前秦统一北方 D.①官渡之战②奠定三国鼎立局面的基础 【分析】本题考查学生对官渡之战和赤壁之战的理解。官渡之战为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和赤壁之战奠定了三国鼎立局面形成的基础。 【解答】公元200年,曹操打败袁绍,取得了官渡之战的胜利,奠定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之后曹操率军北渡黄河,统一了黄河中下游地区。208年曹操为乘胜消灭孙权和依附荆州势力的刘备,统一全国发动赤壁之战,孙刘联军用火攻的办法,以少胜多,大败曹军,赤壁之战为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都是以少胜多的战役。 故选:D。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能力,注意区分官渡之战和赤壁之战的知识点。 2.认知和探究历史地图,从中提取有效信息,是学习和研究历史的重要方法。通过研读右图,你能判断它反映了()

A.巨鹿之战B.官渡之战C.赤壁之战D.淝水之战 【分析】本题以认知和探究历史地图,从中提取有效信息,是学习和研究历史的重要方法为切入点,主要考查官渡之战。 【解答】200年,袁绍和曹操之间展开了官渡之战,曹操偷袭乌巢,用计火烧袁军粮草,以少胜多,大败袁绍,官渡之战,奠定了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B选项符合题意。 故选:B。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学生的识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的能力。理解并识记官渡之战的相关史实。 3.公元207年,曹操写道:“…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诗中的“壮心”是指()A.打败袁绍B.统一全国C.镇压张角D.复兴汉室 【分析】本题考查了曹操的志向。200年,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袁绍,为曹操统一北方奠定了基础。 【解答】“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两句诗表现了曹操热爱自然、蔑视天命、老当益壮、志在千里的积极进取精神,抒发了他变革现实、统一全国的豪情壮志。 故选:B。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学生对三国鼎立的有关诗句与知识的理解能力。 4.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国家大剧院十周年戏曲邀请展的舞台上,迎来大剧院首部原创京剧《赤壁》,再次以磅礴的气势重现赤壁之战的历史风云。在这一戏剧舞台中可以看到的场景是() A.袁绍大战曹操B.周瑜大败诸葛亮 C.火烧曹营D.曹丕称帝 【分析】本题考查赤壁之战。208年赤壁之战爆发,孙刘联军采用火攻大破曹军,曹操元气大伤,狼狈退回北方,从而为三国鼎立局面奠定基础。 【解答】208年,曹操率军南下,想要统一全国,与孙刘联军在赤壁展开大战,孙刘联军采用火攻大破曹军,曹操元气大伤,狼狈退回北方,从而为三国鼎立局面奠定基础。故从京剧《赤壁》看到的情景是火烧曹营。 故选:C。 【点评】本题考查了对赤壁之战的历史影响的理解和记忆,要根据赤壁之战的结果及历史影响作答。

魏晋南北朝文学作品一览表

《中国古代文学史概论作业》魏晋南北朝诗歌文学一览表 文学时期代表人 物 代表作品特点 建安文学三曹: 曹操、 曹丕、 曹植; 七子: 孔融、 陈琳、 王桀、 徐干、 阮瑀、 刘桢、 应玚 蔡琰 诗歌 七子"以写五言诗为主。五言诗是直到东汉后期才兴盛 起来的新诗体,桓、灵之世"古诗"的出现,标志着五言诗 已经初步成熟。而"七子"的优秀五言之作,写得情采飞扬, 变化多致,使五言诗在艺术上更臻于精美。如徐干的《室 思》就比同一题材的《青青河畔草》或《冉冉孤生竹》写 得细腻深厚。而陈琳《饮马长城窟行》、阮瑀《驾出北郭 门行》等都作于汉末战乱发生之前,其写作时间不一定比 "古诗"晚,它们在五言诗发展史上的重要性就更加值得重 视。 辞赋 "七子"写了大量的小赋,他们在张衡、蔡邕等已经取 得的成就基础上,为小赋的进一步繁荣作出了贡献。"七子 "的小赋有三点值得注意: ①取材范围更加扩大,题材的普通化、日常化进一步 冲淡了过去大赋的贵族性质; ②反映社会现实的功能更趋加强,直接描写政治事件 的作品有所增多; ③抒情色彩愈益浓厚。对于"七子"的赋,曹丕在《典 论·论文》中曾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刘勰在《文心雕 龙·诠赋》中也表示了同样的意见,还特别认为王粲、徐 干二人是曹魏一代的"赋首",说他们可与宋玉、司马相如、 左思、潘岳等并列。 散文孔融的章表,陈琳、阮瑀的书记,徐干、王粲的论说 文,在当时都能独树一帜。它们的共同优点就是曹丕所说 的"文以气为主"(《典论·论文》),贯注了作者独特的气 文学史上的建安时期从黄 巾起义到魏明帝景初末年,大 约五十年时间。在东汉末群雄 并峙逐鹿中原的争夺兼并中, 曹操完成了统一北方的大业, 并吸引大批文士,形成了以曹 氏父子为核心的邺下文人集 团。建安诗歌便是社会由分裂 动荡趋向统一这一历史时期 的产物。“世积乱离,风衰俗 怨”的时代特征,建安文人开 阔博大的胸襟、追求理想的远 大抱负、积极通脱的人生态 度,直抒胸臆、质朴刚健的抒 情风格,形成了建安诗歌所特 有的梗概多气、慷慨悲凉的风 貌。为中国诗歌开创了一个新 的局面,并确立了“建安风 骨”这一诗歌美学风范。 建安时期是文学的自觉 时期,建安文学中所反映的人 在社会角色义务之外,还有个 人的情趣,爱好,公共的社会 生活之外还有私人的日常生 活。建安文学是充分展示个体 生命的文学,它充分展示着伟 大的生命精神,具有恒久的魅 力和价值.。 东汉王朝恢复,曹操便制 订了“外定武功,内兴文学” 的治国方针。曹操在逐个消灭

汇总三国两晋文学作品及作者

三国两晋文学 作品及作者 整理人尼克

魏晋南北朝文学 一、填空 1.曹操的《____》是我国现存第一首完整的山水诗,写出了大海孕大含深、动荡不安的性格。 2.曹丕所作的《____》是我国现存第一首成熟的七言诗,对后代歌行体诗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3.钟嵘在《诗品》中评价曹植的诗为“____,辞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 4.诗歌以“游仙”名篇始于____。 5.曹丕在《____》中称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璃、应玚、刘桢为“七子”。 6.魏晋南北朝诗歌以建安时期的创作最为辉煌,其中代表作家是三曹、七子和女诗人____。 7.蔡琰的《____》重点描写自己亲身经历的惨绝人寰的遭遇,从中可以看出汉末战乱中广大人民特别是妇女的不幸命运。 8.王粲的代表诗作是《____》三首,尤以第一首最为著名,其中有“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的诗句。 9.王粲的诗歌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刘勰在《文心雕龙·才略》中称许他为____。 10.阮籍的代表作是《____》八十二首,开创了中国文学史上政治抒情组诗的先河。 参考答案: 1.步出夏门行·观沧海2.燕歌行3.骨气奇高4.曹植5.典论.论文6.蔡琰7.悲愤诗8.七哀诗9.七子之冠冕10.咏怀诗 11.嵇康散文的代表作《____》中,记载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 12.嵇康的诗歌以四言成就较高,其中《____》自述平生的遭遇和理想抱负,对自己无辜受冤表示极大愤慨。 13.所谓太康诗风就是指以陆机、潘岳为代表的西晋诗风,其中____被钟嵘奉为“太康之英”。 14.西晋太康时期涌现了大批作家,著名的有三张、二陆、两潘、一左,其中“一左”即____。 15.左思的《____》八首,开创了咏史诗借咏史以咏怀的新路,成为后代诗人效法的范例,这是他对中国诗歌的独特贡献。 16.陆机的《____》十二首,基本上都是拟《古诗十九首》的,在内容上皆沿袭原题,格调上变朴素为文雅,显示出诗歌文人化的倾向。 17.由西晋末到晋室南渡之际兴起了____诗,这种诗几乎统治了整个东晋时期的诗坛。 18.兰亭之会共成诗37首,编为《兰亭集》,王羲之为之撰写了一篇《____》,此序文笔清新疏朗,情韵绵延,是一篇广为传诵的优美散文。 19.陶渊明的作品在生前流传不广,梁代的____加以搜集整理,编了《陶渊明集》。 20.____是陶渊明为中国文学增添的一种新的题材,魏晋诗歌在他那里达到了一个新的高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 (220年——589年) o三国两晋南北朝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上承秦汉,下启隋唐,处于重要的过渡阶段。 o这一时期立法活动频繁,律学发达,法典编撰水平和立法技术均有很大提高。 o就法律内容而言,这一时期的法律以“礼法合流”为主要特点,确定了一系列反映儒家伦理精神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从而基本完成了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为中华法系在隋唐时期的发展与最终成熟奠定了基础。 第一节立法概况与法律成就 一、主要立法 这一时期立法活动频繁,形成了每一新朝代在建立时即制定新法典颁行天下的惯例。 但就主要立法成就而言,主要有: 曹魏《新律》西晋《泰始律》 北魏《北魏律》北齐《北齐律》 二、主要法律成就 (一)法律形式日渐规范化 由于律学的发展进步,封建法律形式逐渐趋于规范,已由汉代的律、令、科、比逐渐向律、令、格、式过渡。 律、令与格、式并行,开隋唐律、令、格、式并行的先河。 (二)法典体例结构增强了科学性 改具律为名例律,置于律首,使其在整个法典中起“纲领”的作用。 法典篇目设置更趋合理,法律条文简要得体。 (三)律典注解诠释取得空前成就 法律解释更加系统全面。法律概念、名词、术语的含义及其相互之间的区分更为明确。 (四)刑罚制度不断改革进步 肉刑逐渐废止,族刑连坐范围不断缩小,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初步形成。 第二节法律内容的儒家化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贵族、官僚、大地主三位一体的门阀士族地主操纵和掌握的封建政权,在法律制度上,也充分体现了为官僚贵族统治服务的特点。 同时,在汉代引礼入律的基础上,这一时期的法律进一步发展了礼法的密切结合或者说法律进一步儒家化的特点。 一、“八议”入律 八议:指八种封建权贵犯罪须经特别审议并享受减免刑罚的制度。 八种人为: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源于西周的“八辟”,秦自商鞅变法后废止,汉改称“八议”,三国魏新律正式入律,沿用至清。 二、“官当”制度的确立 ——封建时代以官爵抵罪的制度。 ——源于《晋律》,《陈律》中正式出现“官当”一词,沿用至宋。 ——“官当”制是“八议”制的延伸和扩大,是维护整个地主官僚阶级利益的法定特权。 三、“重罪十条”的确立 *《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 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 意义: 明确了法律重点打击的对象,增加了刑律的威慑与镇压作用,使得封建礼教与法律进一步融合,这是自汉朝开始的以儒家思想改造法律的继续。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模拟试卷3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模 拟试卷3 (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汉律六十篇的是( )。 (分数:2.00) A.《九章律》 B.《越宫律》 C.《左官律》√ D.《傍章律》 解析:解析:汉律六十篇包括《九章律》(9篇)、《傍章律》(18篇)、《越宫律》(27篇)、《朝律》(6篇)。《左官律》不属于汉律六十篇的框架结构。 3.在秦代,“贼杀伤,盗他人”属于( )。 (分数:2.00) A.公室告√ B.非公室告 C.公罪 D.私罪 解析:解析:秦朝对起诉有严格的限制。秦朝把“贼杀伤、盗他人”等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杀人、偷盗犯罪行为列为严惩对象,称为“公室告”,对于“公室告”,官府必须受理;秦朝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以及“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强告,还要以所告之罪予以惩罚。故选A项。公罪和私罪属于隋、唐时期的罪名。 4.将刑名律改为刑名、法例两篇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分数:2.00) A.《法经》 B.《九章律》 C.《晋律》√ D.《曹魏律》 解析:解析:《曹魏律》将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完善了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晋律》在刑名之后添法例,二篇共同构成法典总则性质。 5.首次以“名例律”作为总则篇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分数:2.00) A.《曹魏律》 B.《泰始律》 C.《北齐律》√ D.《开皇律》 解析:解析:《北齐律》将《晋律》的刑名、法例两篇合为一篇,最终完善了封建成文法典的总则,也属于首创。 6.杖刑是由( )政权创立的。 (分数:2.00) A.北魏√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兵器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兵器 一、刀剑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冶炼技术获得了长足发展,冷兵器的质量有很大的改进。三国时期的锻造技术已相当高。诸葛亮令巧匠蒲元造刀三千口,“以竹筒密纳铁珠满中,举刀断之,应手虚落,若薙水刍,称绝当世,因曰神刀”(《诸葛亮集》卷四引《诸葛亮别传》)。曹操作“百辟刀”(《曹操集·百辟刀令》)乃百炼精钢,能“陆斩犀革,水断龙舟”(曹植《宝刀赋》),锋利无比。孙权“作千口剑、万口刀..皆是南钢越炭作之。”(《太平御览》卷三四三引陶弘景《刀剑录》)。北齐綦母怀文造“宿铁刀”,“其法烧生铁精以重柔挺,数宿则成刚。以柔铁为刀脊,浴以五牲之溺,淬以五牲之脂,斩甲过三十札”(《北齐书·方技传》)。 二、铠甲 三国两晋以来,铁铠甲数量质量均有提高。首先是门类增多。曹植《先帝赐臣铠表》言及黑光铠、明光铠、两当铠、马铠等等。铠甲的防护部位日益增大。三国初的马铠,由面帘、鸡颈、当胸、马身甲、搭后、寄生、鞍蹬(《中国军事史》第一卷《兵器)第二章)构成,形制相当完备,除四足外,全身其余部分均在铠甲的防护之中。铠甲的坚硬度增强。刘宋时官造“诸葛亮筩袖铠帽”,“二十五石弩射之不能入”(《宋书·殷孝祖传》)。此铠是否沿用诸葛亮“五折刚铠”(《诸葛亮集》卷二《作刚铠教》)的制法,已难知其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铠甲多由官造。《隋书·刑法志》言南朝齐梁刑制,“劫身皆斩,妻子补兵。遇赦降死者,■面为劫字,髠钳、补冶、锁士终身”。冶、锁士专为朝廷造兵器甲仗。私家亦可自造衣甲。《晋书·祖逖传》:“(元)帝以逖为奋威将军、豫州刺史,给千人凛,布三千匹,不给铠仗,使自招募。”于是逖“屯于江阴,起冶铸兵器”。 三、抛射兵器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抛射兵器也获得显著的发展。诸葛亮“损益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 (《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注引《魏氏春秋》)。“矢长八寸”指的是箭链长度,“十矢俱发”指齐射而非连发。只有齐射,才能构成密集火力,对敌骑兵部队大量杀伤。1964 年成都郸县出土蜀汉景耀四年(261)制弩机一张,机上铭文注明开弓拉力为“十石,”据考定为诸葛亮连弩弩机。“十石”之力,合今五百三十四点六市斤,非一般人力所能开弓。连弩有如此劲力,开弓不易,若单发显然大大慢于一般弩箭的发射速度。按汉代“六石”弩射程为二百六十米,“十石”弩当射得更远,这就提高了弓弩抗御骑兵的能力。诸葛亮连弩已是机巧非凡,而魏马钧见之,日:“巧则巧矣,未尽善也’,并说改进之“可令加五倍”(《三国志·魏志·方技传》裴松之补注)。晋宋时称穿透力极强的弓弩为“万钧神弩”。东晋末刘裕破卢循,“军中多万钧神弩,所至无不摧陷”(《宋书·武帝纪》)。南齐末,杨公则攻东昏侯,“城中遥见麾盖,纵神锋弩射之,矢贯胡床,左右皆失色”(《梁书·杨公则传》)。 曹操善用“发石车”。官渡之战,曹军坚守营垒,“绍为高橹,起土山,射营中,营中皆蒙楯,众大惧。太祖乃为发石车,击绍楼,皆破,绍众号曰霹雳车”(《三国志·魏志·袁绍传》)。马钧研究发石车并加以改进,“欲作一轮,县大石数十,以机鼓轮为常,则以断县石飞击敌城,使首尾电至。尝试以车轮县瓴甓数十,飞之数百步矣”(《三国志·魏志·方技传》裴松之补注)。马钧对发石车的改进进一步提高了抛射兵器的威力,但未获统治者采纳。南朝称抛石器为“拍”,称发石车为”拍车”。《陈书·黄法■传》:“(太建)五年,大举北伐..于是乃为拍车及步舰,竖拍以逼历阳。”《南史·黄法■传》作“抛车”,拍抛一音之转。船上置拍,称“拍舰”。《陈书·徐世谱传》:“侯景之乱..世谱乃别造楼船、拍舰、火舫、水车以益军势。”临海王光大元年(567),淳于量、吴明彻破华皎,“募军中小舰,多赏金银,令先出当贼大舰,受其拍。贼舰发拍皆尽,然后官军以大舰拍之,贼舰皆碎,没于中流”(《陈书·华皎传》)。陈将程灵洗击周,”灵洗引大舰临城发拍,击楼堞皆碎”(《资治通鉴》卷一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220-589年) 【时代特征:政权分立与民族交融历史趋势: 政权分立到国家统一;江南逐步开发,民族交融趋势不断加强。】 )官渡,赤壁之战都是东汉末年战役,战争中都用火攻情节;淝水之战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以少胜多战役; 2)都是以少胜多战役;失败方领导都犯了骄傲自大的错误。 3)战役都改变了当时政治格局或对政治形势产生巨大影响。 胜败原因:官渡之战:曹操壮大势力:政治:挟天子以令诸侯;善于用人;经济:发展生产,屯田垦荒;军事:战术得当;袁绍:骄傲自大 赤壁之战:曹操:北方士兵,流行疾病,不习水战;曹操骄傲自大;孙刘:联合作战,战略得当。根本:统一条件不成熟 淝水之战:前秦民族矛盾严重(最主要)军心离散;苻坚骄傲轻敌,指挥失误;东晋:将相意见一致,坚决抵抗士气高昂;将领足智多谋,指挥得当。 二政权更替: 一)三国鼎立与结束: 1、三国鼎立:220年,曹丕在洛阳称帝,国号魏;(三国开始),221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汉;222年孙权称吴王,229年在建业称帝,国号吴。三国正式形成。三国鼎立是东汉末军阀割据到西晋统一的过度,为西晋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是历史的进步。(北方发展生产,吴国造船业发达,卫温率船队到达夷洲,是大陆与台湾最早联系。蜀国诸葛亮治蜀,发展西南。) 2、西晋建立统一:266年,西晋建立。司马炎在洛阳称帝,即晋武帝。280年,灭吴,统一全国。统治腐朽,实行分封制,引发八王之乱,致使西晋衰亡。二)东晋与十六国 1、316年匈奴人灭掉西晋;317年,司马睿在建康称帝,史称东晋。北伐得不到政府支持,缺乏后援,最终失败。420年,东晋灭亡。 2十六国时期:4时期初至5世纪前期,黄河流域政权连同西南成汉,合称中国历史上的十六国时期。期间有氐族人建立的前秦统一了黄河流域。任用王猛改革,缓和了民族关系,存进了民族融合。 三)南北朝对峙: 1南朝:420年—589年,江南地区先后出现宋齐梁陈四个王朝,合称南朝。其中,宋疆域最大;自梁武帝萧衍后,南朝实力明显劣于北朝。589年,隋灭陈,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要求: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法律制度日趋成熟,封建法学理论日趋完善,并在儒家思想被定为一尊的基础上,把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进程推向新的发展阶段。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同学重点掌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内容及结构体例方面的变化;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儒家伦常法制化的表现,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机关的沿革与变化。 在中国历史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承秦汉、下启隋唐,共约370年。自东汉以后,先后经历了魏、蜀、吴“三国鼎立”及西晋约50年的短暂统一,后因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形成了南北朝对峙的局面:北朝自北魏始,经东魏、西魏至北齐、北周,南朝则由宋、齐、梁、陈四朝相继,最终由隋先取代北周、后灭南陈,重新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在此期间,各种矛盾交织,社会动荡不安,民族文化融合,政权更替频繁,法律思想活跃,封建律学获得极大发展。 重点问题: 1、各封建王朝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 2、法律形式的发展 3、封建律学的发展与立法技术的提高 4、封建特权法律制度的发展 5、“重罪十条”的确立及其影响 6、“五服制罪”原则的形成 7、封建刑罚制度的发展 8、司法机关及诉讼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概况 一、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 (一)曹魏“新律” 1、魏武帝曹操在位时,除了制定《甲子科》外,基本上沿用秦汉旧律。 2、魏明帝即位后,诏令尚书陈群等人参酌汉律,制定了《魏律》十八篇,史称曹魏“新律”,于太和三年(公元229年)十月颁行。 4、“新律”成就: (1)在法典体例上,把“具律”改为“刑名”,首次置于全律之首。 (2)首次将“八议”制度明确写入法典。 (3)在内容上,在《九章律》基础上又增加诈伪、断狱等九篇。 (4)改订了刑罚制度,减轻了某些刑罚。 5、除魏国以外,蜀国和吴国也进行过立法活动,如蜀国曾制定“蜀科”,丞相诸葛亮曾为蜀国拟定了科令、军令等一系列法律令。 (二)西晋的《晋律》 1、晋武帝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正式颁行天下,史称“泰始律”。 2、晋律完成后,著名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经晋武帝批准一并颁行,注解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后人把张、杜的注解与《晋律》视为一体,称之为“张杜律”。 3、《晋律》在形式和内容上又有了新的重大发展: (1)体例更严谨,结构更合理,增加“法例”。 (2)内容上进一步纳礼入律,“准五服以制罪” (3)文字简约,法律概念进一步规范化。 ?《晋律》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惟一颁行全国的法典。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文化(二)·教案示例之二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文化(二)·教案示例之二 教案示例之二 第27课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二) ——诗歌的发展和艺术的大放光彩 山东省实验中学高级教师吴家哲 (一)教学目的 1.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①建安诗人的代表人物曹操、曹植和王粲;东晋田园诗人陶渊明;②南北方民歌的特点及北方民歌的代表作;③书法家钟繇和王羲之;④大画家顾恺之;⑤云冈石窟和龙门石窟。 2.要求学生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在文学艺术方面出现百花齐放的局面,而且具有各民族的特色。这些文学艺术的成就,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 3.通过对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文学艺术的教学,培养学生从文学艺术中了解历史,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鉴赏的能力。 (二)教学过程 1.复习提问 (1)请说一说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在哪几位杰出的科学家?他们的主要贡献是什么? (2)南北朝时期,杰出的无神论者是谁?他写了《神灭论》主要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2.导入新课 这一课继续讲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内容是文学艺术及其成就。 3.讲授新课 一、建安诗人和陶渊明 (1)建安诗人 “建安”是汉献帝刘协被曹操迎到许昌后使用的一个年号。建安年间(公元196—220

年),曹操实际掌握着东汉政权。曹操死后,其子曹丕代汉自立。“建安文学”即指汉末到魏初这一时期的文学。 建安时代的前期,社会动乱不止。曹操统一北方后,社会比较安定,曹操父子都是文学家,提倡文学,爱护文人,为文人自由创作提供了条件。 建安诗人最著名的是三曹、七子。三曹是指曹操、曹丕、曹植。他们是建安文坛的领袖,其中曹操、曹植的文学成就较高。七子是指孔融、王粲、刘桢、阮瑀、徐幹、陈琳、应玚。其中成就最高的是王粲。 建安文学以诗为主,有不少作品从汉府民歌中吸取养料,反映出社会动乱和人民流离失所的痛苦,辞情慷慨,语言刚健。后人以“建安风骨”称誉这些作品的风格。这些诗篇具有现实主义的特点。这是因为建安诗人,大都经历过汉末长期战乱,比如曹操本人就是乱世英雄,他大半生是在戎马倥偬中度过的,对社会的情状了如指掌;曹植长期随父转战,从小生活在军队中;七子中的许多人也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他们都目睹过广阔的社会画面,才会写出风格悲凉慷慨的诗篇,写出军阀混战造成的恶果。例如曹操的《蒿里行》写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植在《送应氏》中写了“中原何萧条,千里无人烟”;王粲的《七哀诗》写道:“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读了这些诗篇,令人毛骨悚然。正如诗人当时说的:“见此崩五内”,“气结不能言”“喟然伤心肝”。我们应当把这些名句看作史诗。不过,我们不能把建安诗人仅仅看作是时代的悲歌者,还应当看到他们是国家统一的热烈追求者,他们哀其不幸,怒而奋争。曹操的《龟虽寿》写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最能表达他的心志。曹植在《白马篇》中描写了一个青年战士的高尚精神,他写道:“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妻与子。名在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后两句可以说是曹植本人要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曹丕在文学上也有很高的成就,他写的《燕歌行》,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七言诗。从内容上看,是描写一个女子在深秋月夜怀念远出不归的丈夫,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征发徭役、兵役给人民带来的痛苦。 (2)女诗人蔡文姬 蔡文姬,原名琰。文学家蔡邕之女。陈留圉(今河南杞县)人。博学多才,是著名女诗人,又有音乐才能。初嫁河东卫仲道,夫亡归母家。东汉末年大乱,她被匈奴人所虏,嫁匈奴左贤王。居匈奴12年。曹操与蔡邕相好,就派遣使者以金璧赎回。蔡琰回归之后,作《悲愤诗》和《胡笳十八拍》,叙述了她的不幸遭遇,表达了希望早日结束战争的愿望,她写道:“城头烽火不曾灭,疆场征战何时歇?” 蔡文姬的不幸命运,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悲惨命运。她的诗同样具有现实主义的特色。 (3)东晋著名诗人陶渊明 陶渊明,原名潜(365—427),字元亮。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西南)人。东晋大诗人。他曾三次出仕,三次归隐。这是他看不惯官场的黑暗,看不惯门阀制度的霸道。比如他最后当彭泽县令时,一位督察官要到该县,事先通知他要做好各种迎接准备。陶渊明知道这是督察官要求他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他不堪忍受这种人格的侮辱,愤然地说,我岂能为五斗米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特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特点 这一时期的法律,与历代封建法律一样,都是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为目的,保证统治者特权,镇压被压迫阶层的反抗,维护皇帝的最高统治。皇帝拥有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法自君主出,又自君主废。皇帝可以任意刑罚和赦免一切人。虽然,这一时期较进步的法律思想家曾提出限制皇权对立法和司法的干预,但这只是理论的空谈,而且这种企图也是十分局限的。除了这些共同点之外,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与其他时期相比,又有自己的一些特点:法典的儒家化与礼治主义的确立战国时期的《法经》和秦律,出于李悝、商秧之手,师宗法家之说。萧何修汉律,摭采秦律,大体上也本于法治精神,法典属于法家的系统。汉武帝提倡“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学说垄断了各个领域,也开始了对法律的渗透,表现为郑玄、马融等大儒为法律章句。汉律通过名儒用儒家经义进行解释,面目渐非。然而,儒家正式地有系统地编纂法律,则始于曹魏。魏律的编修者陈群、刘邵等皆为当时名儒。其学术思想属于儒家系统。刘邵曾受命集五经,以类相从,正始中,执经讲学。对礼乐经典有精湛研究,著《乐论》十四篇,其政治思想是制礼作乐以移风易俗。阵群出于颍川世家,自幼受儒家学说的教育,精通经典(从奏疏辄引《诗》经、《礼》经可看出),政治思想是主张崇德布化。魏律在这些名儒的编纂下,内容上吸收了不少儒家学说。如恢复复仇的法定地位。《礼记·曲礼》有关复仇之义,认为父仇不共戴天,为父祖复仇被视为孝义之举。至西汉逐步禁止①。虽然事实上存在复仇,但法律上是禁止的。魏初也禁复仇,但太和修律时又恢复了复仇为法定行为,魏律规定:“贼计杀人,以劾而亡,许依古义听子弟得追杀之。”不同的是附加了限制,“会赦及过误相杀不得报仇”。又秦汉有异子之科,为商鞅变法所定,旨在分化宗法纽带,促进经济发展。但与《礼记》中:“子无异财”的经义相悖,魏律正式规定“除异子之科,使父予无异财”。再如《周礼·秋官》有八辟丽邦法,给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官僚以法律特权,有罪先请,议而从轻,这种法制原则,至战国时代受商鞅、韩非等法家的猛烈抨击,他们提出“刑无等级”,“法不阿贵”,要求实行一刑制。但至汉代,贾谊等大儒重新鼓吹、刑不上大夫”。曹魏正式以八议八律,用法律形式承认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此后,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皆以八议八律,成为固定的法律制度。 晋律也出于名儒之手。杜预精于经籍,自称有“《左传》癖”,撰《眷秋左氏集解》;荀f “明三礼”,“知朝廷大仪”。在法律内容上,晋律“峻礼教之防”,如“重奸叔伯母之令”,“崇嫁娶之要”,首创“准五服以治罪”,使“依服制定罪”成为封建司法原则,正如陈寅恪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所指出:“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①关于汉禁复仇,有不同意见。史载确有复仇之例,但属非法。建武初,桓谭上疏,认为私仇结怨,子孙相报,结果加深忿恨,以至灭户殄业,建议“今宜申明旧令”,禁止复仇,敢私复仇者加刑,家属徙边,故知汉有禁复仇之令。 创造晋室,统治中国,其所制之刑律尤为儒家化”。南朝完全沿袭晋律,与儒家系统一脉相承,北朝法律亦是秉承华夏儒学之正宗,在法典史一章已详述。尽管拓跋氏处于较低的社会发展阶段,早期律令中带有一些落后的因素,但整个法制系统是本于儒家学说的。特别是后周律,完全模仿周礼定律,是儒化最突出的例子,但由于后周律过分注意形式上的复古,不能适应已发展的社会环境,故很快被淘汰了。 除了儒家取代法家编纂法典,进行儒家学说的渗透外,注律也全盘儒化。曹魏明帝规定注律只能采郑玄之说,不能杂用其他解释,确认了儒家释律的唯一合法地位,从而排斥了其他学说的解释法。晋律亦规定:“凡为驳议,当合经传。”北朝凡有疑狱,皆付中书以经义量决,律令的运用及审判也儒化。春秋决狱在整个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一直存在,尤以北朝为突出。司法官员在决狱时,往往曲法全礼,对一些出于孝道,符合三纲五常道德规范但却触犯法律的案例,都不卒决,以疑狱上报,最终多是赦免有罪。(如晋的王谈《太平御览·刑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

第四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化 (第三单元第二、三课课时) 教学目标 1.基础知识目标: 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发展的原因、主要特征和表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科学技术:数学、农学、地理学等方面的成就;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佛教的传播和反佛教的斗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建安文学、陶渊明与田园诗、南北朝时期的民歌《采桑度》、《敕勒歌》和《木兰辞》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艺术:绘画、书法、雕刻等方面的成就。 2.思想教育目标: (1)通过魏晋南北朝我国文化发展的原因分析,培养学生理解政治、经济对文化发展所产生的作用。(2)通过魏晋南北朝佛教兴盛对经济的破坏作用,使学生认识宗教的双重作用。(3)通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科学技术发展的情况分析,认识当时我国的一些科学家在勤奋钻研的基础上,取得了领先于世界的成就。从而树立努力勤奋刻苦学习的信念。 3.能力培养目标: (1)通过本节的教育与教学,培养学生对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的理解能力。 (2)培养与提高学生紧扣时代特征,抓住历史现象的关键,对复杂的历史现象进行概括的综合能力。 (3)提高学生对文艺作品的鉴赏能力与文化素质。 重点难点 1.重点: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成就:数学、农学和地理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哲学思想,道教、佛教及其反佛教的斗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建安文学、陶渊明与田园诗、民歌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艺术:书法、绘画和雕刻等。 2.难点: (1)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文化发展的主要原因和特征。 (2)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空前兴盛的原因和危害。 教学方法 1.归纳法;2.阅读指导法;3.讨论法。 教学过程 复习旧课: 思考: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有哪些? 学生回答:(1)江南经济开发,北方发展相对缓慢。(2)庄园经济占居主要地位,寺院经济膨胀。(3)商品经济总体水平较低。(4)各民族经济交流加强。 在这种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我国的文化也取得了一些成就,那么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文化发展的原因有哪些呢? 学生思考,然后回答相关内容。结合前面我们分析文化发展的原因的基本模式:(1)政治因素;(2)经济因素;(3)民族因素;(4)历史因素;(5)中外交流因素;(6)人民群众的因素等。然后分析出: (1)原因: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各族人民的大融合,民族之间的交往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内容。②北方经济的发展,江南经济得到了开发,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文化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③外来佛教的传入,对中国建筑、绘画、文学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丰富了它的文化的内涵。吸收了异域文化的成果,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文化发展的重

张晋藩《中国法制史》配套题库 章节题库(第四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第六章 宋辽金)【圣才出品】

第四章三国两晋南北朝 一、概念题 1.张杜律 答:“张杜律”是曹魏时期《晋律》的又一称谓。曹魏末年,晋王司马昭即命贾充、羊祜、杜预、裴楷等人以汉、魏律为基础,修定律令。历时四年,至晋武帝司马炎泰始三年(公元267年)完成,次年颁行全国,史称《晋律》或《泰始律》。该律又经张斐、杜预作注释,为晋武帝首肯“诏班天下”,与律文同具法律效力,故后人把张、杜的注解与《晋律》视为一体,又称《晋律》为“张杜律”。这一形式成为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律疏并行的先河。《晋律》共二十篇,六百二十条,二万七千六百五十七字。《晋律》为东晋、宋、齐沿用,至南朝梁武帝改律共承用达二百三十五年,是两晋、南北朝时期行世最久的一部法典,对后世立法影响深远,促进了封建法律和律学的发展。 2.《北齐律》(青岛大学2011年研) 答:《北齐律》是南北朝时期北齐的一部重要法典。公元550年,东魏权臣高洋自立为帝,改东魏为北齐。初沿用《麟趾格》,至武成帝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在封述等人主持下,以《北魏律》为蓝本,校正古今,锐意创新,省并篇名,务存清约,编定成《北齐律》十二篇,九百四十九条,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对隋唐法典影响最直接的一部法典。在体例上,《北齐律》把“刑名”、“法例”合为一篇,称为“名例”,仍置于全律之首,作为总则统率其余ll篇(即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北齐律》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上承汉魏律之精神,下启隋唐律之先河,成为隋唐法典的蓝本。近人程树德说:“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而北朝尤以齐律

为最。” 3.九品中正制 答:九品官人之法是魏文帝黄初元年采纳尚书陈群的建议而定的,九品中正制创始于魏,沿用至宋、齐、梁、陈各代。规定郡设小中正官,州设大中正官。中正官的职责是依照家世、才能、德行、将辖区内的士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由小中正将品评结果申报大中正,再经大中正申报司徒,最后由中央按品第高下任官。这一制度的实行,巩固了大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形成起来的士族制度,保障了士族垄断政治统治权的特殊地位。但由于“九品”之分标准不确定,凭中正官的主观臆断,再加上请托、权势、裙带关系等影响,不但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势,使士族与庶族相隔天壤,矛盾愈益加深,且弊端丛生,贿赂公行,加速了士族、官员的腐化。 4.重罪十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9年研) 答:“重罪十条”首先正式规定于《北齐律》中,是为加强镇压危害封建专制统治和违反伦理纲常的行为而设。此“重罪十条”即后世法典中之“十恶”,即将直接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最严重的十种犯罪置于律首。这十条是:“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北齐律》所定“重罪十条”,则从更广泛的意义上予以概括,包罗了封建宗法制度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把礼法结合起来,强化了对君权、父权、夫权的维护。隋唐律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十恶”定制,并为宋、元、明、清历代所承袭。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特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特点 海洋与环境学院 高炜 22320092201006首先从总体上来讲,三国两晋南北朝在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上承秦汉,下棋 隋唐,处于重要的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立法活动频繁,律学发达,法典编撰水 平和立法技术均有很大提高。 就法律内容而言,这一时期的法律以“礼法合流”为主要特点,确定了一 系列反映儒家伦理精神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从而基本完成了中国传统法律儒家 化的进程,为中华法系在隋唐时期的发展与最终成熟奠定了基础。 下面由具体事例引入上面的证明: 一、刑事方面 1 、“ 八议 ” 、 “ 官当 ” 入律与 “ 准五服以制罪 ” (1) “ 八议 ” 入律 魏制《新律》时,以《周礼》中的 “ 八辟 ” 为依据,规定了 “ 八议 ”制度, “ 八议 ” 首次入律。自此,历朝历代相沿不改, “ 八议 ” 成 为封建法典的最基本内容之一。所谓 “ 八议 ” ,是指八类人犯罪,依法享有免刑和减刑的规定,即 “ 议亲 ” 、 “ 议故 ” 、 “ 议贤 ” 、 “ 议能 ” 、 “ 议功 ” 、 “ 议贵 ” 、 “ 议勤 ” 、 “ 议宾 ” 。这八类人指:皇帝宗室亲戚(亲),皇帝故旧(故),德行卓著者(贤),才能过 人者(能),有大功勋者(功),高级官员贵族(贵),勤政突出者(勤),前朝皇室及其后裔(宾)。 “ 八议 ” 入律不仅维护了封建等级制,而且使礼律进一步 融洽。 (2) “ 官当 ” 入律 “ 官当 ” 即官员若犯徒罪,允许其依法以官品与爵位抵罪,又称 “ 以官当徒 ” ,源于《晋律》中的 “ 杂抵罪 ” 。官当制确立于南陈,为官吏享有特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3) “ 准五服以制罪 ” 晋制《晋律》时,第一次将礼中的 “ 服制 ” 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 刑的原则。 “ 五服 ” ,即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及尊卑,共分

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工艺美术鉴赏 1.魏晋南北朝玉石艺术 魏晋南北朝是玉器发展的低潮期,对这一时期遗物的考古发掘,发现的玉器很少,其中很多器物的风格同汉代一致,可能是汉代遗玉;新的玉器品种和新的类型,只是个别现象。因此,玉器总体面貌,表现为仅是汉代玉器的延续,总量大减,且少有创新品类出现;甚至“真玉”作品相对有减,代之以滑石、绿松石、青金石等的雕刻。这些都表现出此时期属玉器发展史上的低潮期。这种局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自三国曹魏时起朝廷明令禁止厚葬。以往以玉器作为葬礼的做法受到限制;战争连绵不绝,交通不畅,玉材来源受阻,数量不足,动摇了玉器制作的物质基础;魏晋时期玄风大盛,贵族、上大夫着力突破传统礼教的樊篱致使礼仪玉器制作很少;佛教文化及其艺术品异军突起,大量佛像石刻如云冈、龙门石窟之兴建,可能吸引去众多的玉器工匠,而影响玉器的创作;道教推崇“食玉”很多玉料被食用而遭浪费。但这个时期出品的玉石瑞兽最富时代气息和艺术感染力,品格极高,成为中国传统雕塑史及玉器史的光辉篇章。 从中国艺术发展上看,社会战乱除了是文化艺术相对停滞的原因外相反地,也会促使艺术之树结出奇花异果。因为,只有超凡超常的作品,才好反映时代风云与脉搏。魏晋南北朝的艺术思想,受社会战乱的影响,艺术风格上常强调直观的描绘(刻),不尚深造的作风以及浅直的表现手法与率真的情感抒发,完全表现了时代的雄拔之

风,世人的骁能之气。故此玉石瑞兽才以雄健有力的线条,来表现它们傲骨不屈、高风跨俗的社会精神风貌。但是尽管如此,玉兽们还是被归入“瑞意”之中、作为吉祥文化的象征物加以褒扬,这仍是汉代玉器在神话宗教基础上的吉祥文化的遗泽。 魏晋南北朝从公元220年至公元589年,369年间共有30余个王朝在这个阶段存在。其间社会动荡不安,战乱纷起,政权更替频繁。处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玉文化的发展受到了抑制,从汉代玉器的辉煌期进入到了玉器发展的低潮期。中国玉器发展史也从此告别了“王玉时代”,玉器逐渐以装饰玉、实用赏玩玉为主,并走进了商品流通领域。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连绵不绝,交通不畅,玉材来源受阻,数量不足,动摇了玉器制作的物质基础。《北史西域》记载:“于阗国,在月末西北,葱岭之北200余里,东去鄯善千五百里,南去女儿国三千里,城东30里有首拔河,中出玉石。”《梁书诸夷》“渴盘陀国,于阗以西小国,产金、玉,王姓葛沙氏。”。文献中所记载的于阗国,渴盘陀国都是盛产优质玉料的地区,可是连年的战争,玉石之路小国林立,致使“昆仑玉不能至矣。”大量的优质的玉料无法运到内地,造成玉料紧俏。所以这一时期的玉器材质除了有部分和田玉,更多是地方玉、玛瑙、琥珀、滑石、绿松石、青金石等。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6.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曹魏《新律》 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 西晋的《晋律》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概况 《北魏律》和《北齐律》 法律形式的发展 律学的发展与法典结构的变化及立法技术的提高 世族门阀特权的法律化 “八议”入律 “官当”制度 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变化 “重罪十条”的确立及其影响 “五服制罪”原则及“存留养亲”制度的形成 刑罚制度的发展 司法机关的沿革与变化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死刑奏报制度的建立 诉讼制度的发展 刑讯制度的发展 “登闻鼓”直诉制度的建立 【重点难点归纳】 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概况 三国 两晋南北朝时 期的法律制度

1.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成果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成就突出、内容详备、对后世影响比较大的封建法典有以下几部:(1)曹魏《新律》 魏明帝即位后,制《新律》十八篇,史称曹魏《新律》。这次修律对秦汉以来相沿的旧律进行了重大改革: ①在法典体例上,把《汉律》中规定刑法原则的“具律”改为“刑名”,首次“冠于律首”,使法典体例更为科学合理,被后来历代封建法典所沿用,这是我国古代法典编纂史上的一次重大进步; ②首次将“八议”制度写入法律,使封建贵族官僚的等级特权进一步制度化、法律化; ③在内容上,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加劫略、断狱等九篇,使法典的内容更丰富,调整了法典中与篇目不统一的内容;增加了维护礼教的规定,并对私复仇和诬告予以限制;还改定了刑罚制度。 (2)西晋的《晋律》 魏文帝时期制定《晋律》,前后经过三年,至晋武帝泰始三年完成,于次年正式颁行天下,史称“泰始律”。晋律完成后,著名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经晋武帝批准一并颁行,注解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后人把张、杜的注解与《晋律》视为一体,称之为“张杜律”。 《晋律》在汉魏律的基础上,形式和内容均有新的重大发展: ①体例更严谨,结构更合理 《晋律》将《魏律》的“刑名”分为“刑名”、“法例”两篇,仍置于篇首,同时,对篇章的设置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合理完善。 ②内容上进一步纳礼入律,“礼律并重”成为其突出特色

第17课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文化汇总

第17课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文化 (一)教学目的 1.基础知识要求: ①祖冲之和圆周率;②贾思勰和《齐民要术》;③郦道元和《水经注》;④医学方面的新成就;⑤范缜和《神灭论》。 2.思想教育要求: ①使学生认识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科学技术方面的光辉成就,表现了我国各族人民的聪明和智慧;②引导学生学习祖冲之注重实践、刻苦钻研的精神;③使学生认识到宗教是统治阶级用来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起着维护其统治地位的作用。 3.能力培养要求: 使学生认识到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文化成就与当时社会环境和生产发展水平的关系,提高学生观察分析文化现象的能力;指导学生制作《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科技成就简表》。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祖冲之、贾思勰、范缜及其杰出成就;圆周率的推算过程(不作要求);范缜无神论思想的主要特点及局限性。 (三)教学过程 1.复习提问 从22课三国鼎立到25课北朝民族大融合,这四课书的内容,是我国历史上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请回答:三国两晋南北朝起止年代,共有多少年的历史?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我国历史上有什么突出特点? 2.导入新课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社会大动荡时期。一方面,统一的封建国家分裂了,这一历史时期充满战争和灾难;另一方面是出现了中国历史上人口大迁徒。北方黄河流域由于少数民族内迁,加速了民族大融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与交流;由于北方人民的南迁,又导致了江南的进一步开发,全国经济重心南移。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这些特点,必然反映到文化上,我国的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又有了新的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其中有些在世界上居领先地位。我们用两课时,学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文化。同学位看160页课文提示,它概括了这一时期的主要文化成就(板书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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