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水上搜救应急预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09]172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26

【实施日期】2009.08.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201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9]1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

《大同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大同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建立大同市水上应急搜救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山西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规定。

1.3 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大同市搜救责任区内河水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2发生在本搜救责任区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本辖区或由上级部门指定或应其它搜救机构请求,需要大同市协助应急处置的工作。

1.3.3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1.4.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

政府领导:市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并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统一指挥:市水上应急搜救领导组对辖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协调所组织的各方面应急力量的行动,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个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

1.4.2社会参与,团结协作,资源共享

社会参与:依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的机制。

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草相配合,形成合力。

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日常资源,广泛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1.4.3平战结合,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平战结合:加强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人员专业培训,提理高专业技能,做好预防和预警工作,降低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一旦发生水上突发事件,能及时采取措施,对遇险人员实施救助,减少损失。

以人为本: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关爱生命,全力救助遇险人员。

科学决策:发挥先进科技手段和专家咨询的作用,对突发事件进行科学评估,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指挥的权威性。

大同市水上应急搜救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指挥机构及其办公机构、咨询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领导指挥机构组成:

2.1 市水上应急搜救领导组

组长:郝月生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殷智才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张明生市交通局长

2.2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驻同部队(含武警支队):应县以上人民政府请求,参与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指挥,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调派所属舰船、航空器和人员参与搜寻救助行

动。专业救助单位: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要求,服从省水上搜救中心的指令,负责专业的水上搜救。

市公安局:参与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水域和相关陆域的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现场及相关区域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负责陆上交通的疏导工作,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组织消防力量对船舶火灾等事故进行应急救援。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应急物资(救生车、艇、救生衣、通信.设备等)的储备、发放。

市财政局:负责为处置水上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交通局:承担市水上应急搜救领导小组赋予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水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协调县区交通系统参加水上搜寻救助;领导市地方海事局进行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获救人员、应急救援物资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水上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和信息提供。

市水务局:负责水情,提供相关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参与应急搜救工作。

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抢救队伍,对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理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院做好伤病员的接收和治疗;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提供医疗咨询、指导。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各县区安监部门做好水上应急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受市政府委托,组织较大水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水上突发事件造成次生环境污染危害的环境应急预测,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环境污染。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趋势预测、重要天气预报等相关信息。

市旅游局:负责景区险情区域各类旅游团队和游客的安置与疏散工作,参与处理旅游团队发生的水上突发事件。

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水上搜寻救助应急预案;指定辖区搜救单位和力量;组织参与行

政区域内的水上搜救;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为救助行动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2.3 市水上应急搜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市水上应急搜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公机构,设在大同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指挥。主要职责如下:

2.3.1代市政府起草水上搜救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有关预案;

2.3.2负责日常值班和组织、指挥、协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3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水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

2.3.4组织本市水上搜救应急演练、演习;

2.3.5负责水上应急搜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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