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换气机招标技术要求

*** 项目

新风换气机技术规格说明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产品技术要求

第三章设备数量与规格

项目概况:xxx项目位于xxx市,地上xx层,地下xx层,建筑高度为xxx米,总建筑面积为xxx平米。(根据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第一章总则

一、关于招标技术要求的说明

1.本技术要求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最基本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产品技术性能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最新中国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关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

2.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应视为已经视察现场,并使自己熟悉现场的位置。投标人要对本技术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复核,如果发现问题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澄清。

3.投标人如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需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需方不同意修改仍以需方意见为准。

4.在签订合同后,需方保留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供方应承诺予以配合。若提出具体修改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5.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照较高标准执行。

6.本技术规格及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7.应与建筑承包和其它合作方及时配合以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8.提供足够及需要的文件、图纸等。去获取有关当地政府机关所需的合格证书及合格文件如报装、报建、报完工及竣工资料等。

9.设备供应单位须提供土建要求(包括并不限于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等)于机电承包单位,由机电承包单位负责深化在平面图,设备供应单位需对机电承包单位完成的平面图复核并确认满足设备要求,若因设备供应单位未予协调和合作而影响综合设备施工图及有关的要求土建配合图的制作,再而影响各行业的施工进度,设备供应单位须负起所有责任。

10.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设备供应单位需配合现场进行设备安装深化设计。

二、招标围

1.本次招标为清单的新风换气机设备,包括相关零配件的供货、安装指导、配合调试等。提供所有所供系统的一切所需的清洁﹑测试及试运行等工作。

2.提供在保养期的维修及保养。

3.提供安装大样图,及配合工程承包商完成深化施工图。

4.提供后备件设备系统测试报告﹐操作及维修手册。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

5.提供驻工地工程人员以协助指导各承包商进行施工。

6.对业主员工提供培训及指导。

7.与建筑承包单位和其它承包单位合作及协调以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8.提供供货进度计划表。

9.提供足够及需要的文件、图纸等。去获取有关当地政府机关所需的合格证书及合格文件。

第二章产品技术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厂家提供的设备应选用生产信誉、质量较好的产品,考虑正常的保养维修更换零部件方面不会对业主造成延迟和导致不方便和损失。进口品必须做出书面承诺保证货期并出具书面的零部件库存证明。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CCC认证,产品节能认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设备、材料,无论在运送、储存及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以确保有关设备、材料在任何情况下不受破坏。所有受损的设备或材料必须更换并不得增加甲方费用。

4.新风设备应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操作和维修简便,维护费用低。各种重要的元器件均应有保护系统。

5.所有设备必须是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的生产厂家制造的全新的产品。

6.厂家制造空调设备需要有至少五年以上的经验。

7.电源要求:电压:220V±10%,绝缘防护等级E级,频率:50HZ 二、技术要求

1.设备具有较高的性能系数,设备中档风量噪音值满足规要求。

2.新风换气机需具备高速、中速、低速三档工作模式,选型需按中档风速选型。

3.新风换气机的热交换核心需具有良好的防火、防霉抗菌性能,提供检测报告。

4.新风换气机外壳在运行中不得出现凝露现象。

5.户新风换气机机箱配G4板式初效过滤器,材质不得使用易生霉、易腐烂的材料,应方便清扫。配置高效过滤网(段),过滤级别不低于H10,过滤网前后去除PM2.5效率不小于95%;整机一次性过滤必须达到≧90%。控制面板应有初高效过滤网更换提示。

6.新风换气机需为交叉流产品,可以镜像安装。

7.送、排风风机的叶轮材料为ABS塑料。风道蜗壳为一次成型的聚乙烯材料。

8.户新风换气机控制系统应具有智能家居控制接口,智能家居可通过接口控制风机启、停、高、低风速等功能,且能反馈运行状态,控制接口及反馈接口均需为24V无源干接点,需满足通过控制面板及智能家居系统均能控制新风换气机,且其状态也需一致。

9.投标单位需提供各个型号新风换气机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0.设备到货后,由招标人和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

11.中标供应商应对设备及附件等负全责,招标人只对安装调试

完毕后的系统进行验收。

12.请列出初效和高效过滤器(过滤PM2.5)的更换费用、更换周期及相应服务条款。同时需明确质保期是否提供免费更换(包工、包料)。

13.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人通知的日期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

14.热交换芯制冷焓交换率不低于53%,制热焓交换率不低于61%。

15.技术资料、安装和测试资料齐全。

16.如新风换气机的出口静压不满足要求需要,需配套提供增压风机。

17.投标时提供送回风的风口尺寸、机组尺寸、检修口尺寸等要求及建议。

18.液晶控制面板需要随标书送样。

三、适用标准、规,包括但不限于: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GB50736-2012 2.《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GB/T 21087-2007;

3.《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43-2002);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GB50411-2007);

6.《室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

GB/T9068-1988

8.《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3/1015-2003

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 687-2009)

10.设计图纸技术要求;

四、售后服务、质保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2.质量保证期:设备安装完成,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两年。如由于投标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保修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新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3.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对本设备的技术咨询和零部件有偿供给的要求,而且这些费用是优惠的。投标人应保证对所提供设备所需配件提供至少15年的备件和技术支持。

4.在保修期,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无故障开机运行,如达不到要求,保修期应顺延,并且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经济损失。对保修期的维修服务,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两小时赶到现场,无偿负责设备的调试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保修期以后的维修服务,投标人应做到在招标人发出维修通知后24小时赶到现场进行设备维修,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买卖双方将对保修期外服务条款及费用的收取签署保修协议。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其售后服务承诺容、售后服务方式和能力。如因设备本身原因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投标人应照价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