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有哪些?

(1)孕情、环情监测;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3)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2、农业人口夫妻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农业人口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待遇:(1)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2)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3)调整承包地、宅基地时优先安排,分配集体收益时按多一人份额分配;(4)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学生减收杂费;(5)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6)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3、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夫妻,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施行复通手术?

实行计划生育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夫妻,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再生育的,可以施行复通手术。

4、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生育第二孩?

(1)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的;

(2)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非遗传性疾病致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属二等乙级革命残废军人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6)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7)女方是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女方是农业人口,男到有女无儿户结婚落户的(多女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

(9)女方是农业人口,定居在靠国境线5公里以内的乡村,持有边境居民证且连续居住10年以上的;

(10)婚后不育,并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医学专家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

(11)同胞兄弟中只有一个结婚,其余均已超过45周岁尚未结婚的;

(12)夫妻双方属农业人口,同胞兄弟均已结婚,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13)独生子女死亡的。

前款第(12)、(13)项规定其中一个兄弟已收养一个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非农业户口迁入农村落户的,执行非农业人口的生育规定。

5、哪些情形下3年内不批准再生育?

符合规定生育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予批准再生育:(1)妊娠14周以上,不能提供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自然流产或者意外事故引起流产的证明而终止妊娠的;(2)不能提供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死亡证明的;(3)已领取《服务手册》或者《二孩生育证》,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不能提供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证明而终止妊娠的。

6、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如何办理《二孩生育证》?

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应当在怀孕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7、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哪些情况下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

(1)已脱离农业生产,在城镇连续工作、生活五年以上,并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的;

(2)持有《二孩生育证》,尚未怀孕,自办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之日起满三年的。

8、哪些情况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1)不符合规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2)以收养形式规避法律、法规生育的;

(3)婚外生育的;

(4)非婚生育的;

(5)符合条件生育二孩但提前生育的。

9、社会抚养费应如何缴纳?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征收决定机关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周年,第一次缴纳应当不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40%。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

10、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及计征方法是什么?

违法生育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违法行为被查出时的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1)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按3倍至5倍征收;(2)违法生育二个子女的,

按5倍至7倍征收;(3)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按7倍至9倍征收;(4)违法生育第四个子女以上(含第四个)的,按上述标准计征倍数类推。

违法收养子女、婚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对双方当事人按上述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11、对违法生育者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有哪些其他处理措施?

对违法生育者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7年内不得被招用、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等等。

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双方当事人及其违法生育的子女不得享受集体经济的分配和福利待遇。

12、对破坏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怎样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者聚众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2)侮辱、诽谤、报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故意毁坏其财产,严重干扰其家庭正常生活和生产的;(3)虐待生女婴的妇女或者不生育的妇女的;(4)有其他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

1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原则和规定有哪些?

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区域谁清理”的原则,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1)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由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负责管理;(2)城镇住宅小区由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3)农村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14、流动人口的生育证由哪里签发?

流动人口的生育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服务手册》或者《二孩生育证》。

15、流动人口违法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怎么实施处罚?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由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将征收情况通报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

流动人口在一地因违法生育已依法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

16、为违法怀孕人员提供场所或者为他人藏匿生育婴儿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为违法怀孕人员提供场所或者为他人藏匿生育婴儿的,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 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 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 要特征的,因此,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也直 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为此,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 成为很多国家行政法近几十年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 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首先,在主 体上,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 行为例外”的特有执行模式。①其次,在手段上,直接强制似远远多 于间接强制。再次,在程序上,贝y以法院“非诉讼化” 的“申请与形

式审查”为主要形式。最后,在监督与救济方面,则以 行政复议、诉 讼与国家赔偿为主要途径。但是,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着其合理 性得到肯认,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相反,从我国行政强 制执行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 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程序不健全,行政决定的执行缺乏力 度等,这些问题亟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文正是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 现状出发,通过对行政强制执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制定统一行政 强制执行法的立法构想,以期抛砖引玉,推动行政强制执行法的研究。 一、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是在继承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理论基础 上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逐渐形成的。学界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表述 尽管不完全一致,②但主要内容是大体一致的。即行政强制执行的主

体是国家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采取的 手段为强制措施。不同定义的区别在于:首先,对行政强制执行主体 认识不同,有人主张不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均有权采取强制 手段追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有人主张只有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执行才 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司法机关执行行政决定或行政法义务的行为不是 行政强制执行。其次,对强制名义认识不同。有学者主张强制执行只 能依据行政决定,不能直接依据法律实施强制,而大多数学者主张行 政强制执行所针对的是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为,所以,无论 是行政法确定的义务还是行政机关决定确定的义务,均可成为行政机 关强制执行的名义。再次,执行的手段不同。有学者将行政强制执行 的手段界定为行政强制措施,有的将其界定为行政措 施,有的将其界

广东计生政策细则文档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广东计生政策细则文档 Detailed document of Guangdong family planning policy 编订:JinTai College

广东计生政策细则文档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新条例对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于20xx 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据了解,这在全国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修订中属首例。下文是小泰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广东计生政策的变化解读! 广东计划生育政策最新变化解读 变化一:提倡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者可再 生育 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并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关于再生育,新条例规定了三种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

因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后再出台规定。 变化二:收养子女不影响生育权利 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对家庭收养子女影响其生育行为的规定。公民收养子女的,既不影响其自身的生育权利,也不影响其获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权利。 变化三: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可享受30天奖励假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新条例还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计划生育的,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比如新条例实施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终生只生一个子女的,退休时可享受奖励待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测试试题_doc

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试题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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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试题单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50分) 1、《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终止妊娠的,在手术后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A 3 ;B 6 ;C 9 ;) 2、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 A l5日: B 30日: C 60日) 3、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天。 (A7; B 15; C 30 ) 4、为确保群众依法生育,人口计划下达到。 ( A省级;B地市级;C县市级) 5、国家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 ( A晚婚晚育;B优生优育;C 优生晚育) 6、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日常工作的机关是级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A县级;B乡镇级;C省级) 7、为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我国正积极实施工程。 ( A出生缺陷干预;B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c青少年性健康教育)

8、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理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由规定的。 ( A劳动法;B妇女权益保障法;C合同法) 9、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天的产假。 ( A 60天;B 90天;C 120天) 10、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周岁,女不得早于周岁。 (A 18 ; B 20 ; C 22 ); 二、判断题请在()内正确的打“√”,错误的打“x”(50分) 1、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2、均未生育过的男、女双方结婚后,即可生育一个孩子。() 3、少数民族可不实行计划生育。()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长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着重依法行政、奖励保障、技术服务三个方面。() 6、社会保障制度中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福利、商业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等六个方面的规定。() 7、《收养法》第19条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再生育子女。() 8、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的父母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l4周岁止,每年各领取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计划生育法培训教案

主讲:刘昉 、大众传媒包括哪些? 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络等。 、什么是“公益性宣传”? 是指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以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转变观念为目的,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的非盈利性的信息和知识的传播。 、为什么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属于公益性宣传?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因此相关部门和大众传媒进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也是公益性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要求哪些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条规定: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在学生中开展哪些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条规定: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 ()基本国情; ()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战略; ()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生殖健康与生殖保健科普知识; ()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经验和先进典型。 、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 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培训教案(二) 主讲:朱凤梅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是什么?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重点,丰富科普宣传内容,把宣传教育与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提高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领域,把技术服务从单纯的落实节育措施拓展到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保健服务;建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重要标准;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宣传教育、科学管理和综合服务相统一的经常性工作机制。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六要素的内容是什么? ()提供足够选择的避孕方法; ()介绍避孕方法的知识; ()胜任的技术能力; ()良好的人际关系; ()周密的随访服务; ()多功能的生殖保健服务。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公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条规定: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什么是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即国家通过提供充分有效的计划生育和避孕方法的信息,介绍各种避孕方法的效果、优缺点和适应对象,使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包括避孕方法的情况、本地提供服务的情况、育龄群众自身情况等),自主、自愿而且负责任地作出决定,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培训教案(三) 主讲:朱凤梅 、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何意义? 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充分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人权的指导思想;体现了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主人翁地位;体现了计划生育工作者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是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 、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目的是什么? 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政府在知情选择中的责任是什么?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马怀德.doc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及立法构想/马怀德 -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要特征的,因此,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也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为此,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成为很多国家行政法近几十年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首先,在主体上,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特有执行模式。①其次,在手段上,直接强制似远远多于间接强制。再次,在程序上,则以法院”非诉讼化”的”申请与形式审查”为主要形式。最后,在监督与救济方面,则以行政复议、诉讼与国家赔偿为主要途径。但是,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着其合理性得到肯认,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相反,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程序不健全,行政决定的执行缺乏力度等,这些问题亟待统一立法解决。本文正是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现状出发,通过对行政强制执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制定统一行政强制执行法的立法构想,以期抛砖引玉,推动行

政强制执行法的研究。 一、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是在继承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行政管理实践逐渐形成的。学界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表述尽管不完全一致,②但主要内容是大体一致的。即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国家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采取的手段为强制措施。不同定义的区别在于:首先,对行政强制执行主体认识不同,有人主张不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均有权采取强制手段追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有人主张只有行政机关实施的强制执行才称为行政强制执行,司法机关执行行政决定或行政法义务的行为不是行政强制执行。其次,对强制名义认识不同。有学者主张强制执行只能依据行政决定,不能直接依据法律实施强制,而大多数学者主张行政强制执行所针对的是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为,所以,无论是行政法确定的义务还是行政机关决定确定的义务,均可成为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名义。再次,执行的手段不同。有学者将行政强制执行的手段界定为行政强制措施,有的将其界定为行政措施,有的将其界定为强制方式。最后,强制执行追求的结果有差异。多数学者主张强制执行的结果是迫使拒不履行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2016年最新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16年最新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本文档由全民竞赛网整理, 查阅更多试题可登录全民竞赛网, 还可免费创办知识竞赛。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得分 一、选择题(50分) 1、《妇女权益保障法》 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终止妊娠的, 在手术后 个月内,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 3 ; B 6 ; C 9 ;) 2、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 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 养费。 (A 15 日: B 30 日: C 60 日) 3、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 天。 (A7 ; B 15 ; C 30 ) 4、 为确保群众依法生育,人口计划下达到 (A 省级;B 地市级; C 县市级) 5、 国家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 (A 晚婚晚育; B 优生优育;C 优生晚育) 6、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日常工作的机关是 (A 县级; B 乡镇级; C 省级) 7、 为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我国正积极实施 (A 出生缺陷干预;B 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c 青少年性健康教育 ) 8、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理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是由 规定的。 (A 劳动法; B 妇女权益保障法; C 合同法) 9、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天的产假。 (A 60 天;B 90 天;C 120 天) 10、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周岁,女不得早于 周岁。 (A 18 ; B 20 ; C 22 ); 11 ?利用几何级数求末项的公式推算若干年后的总人数,这是人口总数预测方法中的()。 A ?直 接推算法B ?间接推算法 C. 要素推算法D ?因素推算法 12?影响人口增长的最根本的因素是()。 A ?经济因素B ?政策因素 C. 自然因素b ?性别因素 13?国际上通常认为,一国 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以上者为老年型人口。 A ? 4% B ? 6% C . 7% D ? 9% 14?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 A .控制人口质量的方法 B .控制人口数量的方法 O 级以上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工程。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教(学)案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教案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概述 一、概念、特点 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概念和含义可归纳如下: 1、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意识形态领域里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旨在将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计划有关理论和婚育等方面科学知识、行为模式传播给社会公众,以影响和教育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2、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说服、传播、劝导,有针对性的把宣传对象的思想和行为引导到宣传者所主的方向上来,把人们的生育行为纳入生育政策的轨道。 3、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是某个人的心交流,而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沟通,是双向的交流和影响,也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 4、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不断更新、不断增加新的容,使其更加符合客观事物发展的要求。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特点: 1、容的广泛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融政策、思想、知识和信息为一体的宣

传,容相当广泛。 2、明确的目的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容虽然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都是围绕一个主题——人口与计划生育,而且所有宣传教育容都是为了服从和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 3、对象的全民性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 4、任务的长期性和作用的渐进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任务实施的过程,是宣传者按照既定的宣传方针对宣传对象在心理上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以改变宣传对象心理定势、行为趋向的过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5、管理上的结合性、服务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本质是服务,关键是结合。 6、工作围的社会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与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相联,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三、地位、作用 1、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中心环节 实行计划生育是一场移风易俗的伟大变革,它需要人们冲破腐传统习俗的影响,转变落后的传统生育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有计划的生育。

中德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比较研究

中德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比较研究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比较 (一)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概念的定位及特征 1983年的第一本行政法教科书《行政法概要》,在提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的同时,提出了“强制执行”这一个概念。书中解释到:“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不履行其行政法上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强制当事人履行其义务。这是行政法上的强制执行,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又叫做行政执行”1 中国现行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在行政主体上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也包括人民法院;在执行行为的范围上,它不包括即使强制行为。我们可以对它下这样一个定义:行政强制执行,系指国家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下,依法对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用有关强制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这种意义上的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具体性。与行政强制措施一样行政强制执行显然是一种具体行为,而不是抽象行为,它是特定实施机关针对特定对象,就特定的义务,迫使当事人履行执行义务的行为。 第二,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强制性。虽然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体现国家意志的公法行为都具有强制性,但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一样,相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更强烈和直接。这一强制性表现在,当国家机关实施强制执行行为时,被执行人负有作为或容忍的义务;当事人违反这些义务,就将承担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行政强制执行具有物理性。与行政强制措施一样,行政强制执行是一个物理性的实力行为,而不是意思行为;是个有形行为,而不是无形行为。 第四,行政强制执行具有限权性。行政强制执行,针对被执行人而言,是一种限权行为,而不是赋权行为,其效果显然对被执行人不利。 第五,行政强制执行具有从属性。行为的从属性,意味着该行为不是主行为,而是为另一行为服务的从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从属性表现为事后的保障性,即保障已生效的行政决定得到执行。 (二)德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概念与特征 德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法较为发达,它在某些方面代表了整个大陆法系国家的特征。德国的法律制度同其哲学思想一样发达光大、历史久远。而其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其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从德国学者们的角度来分析,行政强制执行是一种行政当局强制公民或者其他人履行公法义务的执行行为。它可以分为行政上的强制执行与即时强制。这种行为以行政当局主动、直接和自为地对当事人采取国家强制执行措施为特征。2 第一,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这是把行政强制执行权设置给行政机关体制的反映。 1王珉灿;《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125页。 2于直:《德国行政波》,捕华久学m版社1999年第一版,P160。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大致包括:再生育、违法生育、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内容。 一、再生育政策,含《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和川人法工函【2004】36号文件。 (一)第一个子女是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此项就是通宵说的病残儿鉴定,首先必须是第一个孩子,其次须年满四周岁。 办理程序是: 1、夫妇双方申请,按女方户口所在地申请 2、每年3月15日,9月15日前到计生办填写病残儿鉴定申请表 3、夫妇到计生办协助调查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6、病残儿到计生办初检 7、近期母子合影2寸彩照两张 8、听候具体鉴定时间的通知,一般为4月、10月中旬 9、病残儿本人的病历资料 10、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出具第一个孩子的出生情况证明(二)申请书格式 病残儿鉴定申请书 我是X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户住云顶镇XX村Xxx组,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于XXXX年XX月XXX日与XXX(出生年月,现户住云顶镇XXX村组,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结婚,当时双方均为初婚,于XXX年月日生育第一个孩子,性别X,姓名XXX,该子(女)于XXX年月日因XXX病致残(先天性),病情症状为XXXX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特书面申请要求参加病残儿鉴定(三)申请表填写应注意的事项 1、母子合影照上加盖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2、女方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栏,必须写明该夫妇是否 初婚,是不是该夫妇所生育的第一个小孩,是什么样的病列,写出“同意上服参加病残儿鉴定”字样,专干签名加盖村委公章 3、凡已经生了第二胎又存活的对象,村均不得报送参加鉴 定的名单,计生办也不得受理 (四) 1、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第一个小孩必须年满四周岁 2、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3、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5、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其兄弟 未婚育、未收养的且年满40周岁) 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是 亲生的独生子女) 7、婚后患不育症,依〈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8、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 方无子女的 9、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

计划生育试题(含答案)

修水县2012年度计划生育岗位练兵考试试题 乡镇:姓名:得分: 第一部分:政策法规与“两非”案件办理(26分),得分: . 一、填空题(每个空2分,共10分) 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2、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3、人口过多是我国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4、计划生育“一法三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二、选择题(含多项选择,每题2分,共6分) 1、“两非”案卷管理:(C) A、案卷实行一案两卷,一份本乡镇保留一份交上级机关保留,要求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材料完备 B、案卷实行一案两卷,一份本乡镇保留一份交给卫生局保留,要求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材料完备 C、案卷实行一案一卷,要求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材料完备 D、案卷实行一案三卷卷,一份本乡镇保留一份交上级机关保留一份交给卫生局保留,要求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材料完备 2、“两非”案件的界定不包括以下哪种:(B) A、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案件是指查处利用B超及其它医学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涉及施行者的案件; B、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案件是指非法进行人工流产; C、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是指查处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及施术者的案件; D、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是指查处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及施行手术患者的案件。 3、以下属于收养人应具备条件的有哪些:(AB ) A:无子女 B: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C: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 D:年满35周岁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答: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的审批和作出决定、送达、结案 2、奖励扶助有哪几项?

政策法规培训材料(1)范文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培训资料 二里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宋玉怀 (2010年4月20日)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2年9月26日经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修改通过,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又于2004年9月进行了修改,因《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其中第三十二条“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广告,须经省计生委行政部门审查”,将这一条删除,后面的条款自然向前面提上来,原是七章五十三条,现在是七章五十二条。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适当加大依法行政的指标权重和考核力度,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国家计生委在“十一五”期末,对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今年省、市人口计生委分别对各地、市州、县、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成立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统一部署和安排。 (二)建立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制度。1、行政执法责任;2、考核制度; 3、过错责任追究制等。 (三)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1、再生育审批程序(注意:①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意见后,报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报县计生局;③接到县计生局批准通知后,张榜公布),并同时告知持批准生育通知的夫妻怀孕三个月内到乡政府换取《生育证》)。

我国的行政法律守则-应松年.doc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应松年- 如拆迁房屋、拍卖财产等;二是行政强制措施,这是行政机关针 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或财产依法采取的预防或制止危 害行为或危害后果发生的强制行为,如扣留、查封、扣押、冻结 等;三是即时强制,这是指行政机关在遇有重大灾情或事故,以 及其他严重影响国家、社会、集体或公民利益的紧急情况下,依 照法定职权直接采取的强制措施,如对传染病患者的强制隔离等

。这三项制度在性质、内容上有区别,但都采取强制手段,故可 统称为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为了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 会秩序,保证行政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 益和公共利益所必需的手段。但这些手段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 、财产权和其他基本权利,因此,对这些权力的行使必须谨慎, 加强控制,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防止滥用。? 我国在行政实践中已形成一些制度,如:(1)在行政强制执

行方面,根据已有的法律规定,可以概括为这样的原则,即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一般,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例外。例外 是在法律授权的前提下,法律规定哪一行政机关在哪一方面具有 行政强制执行权,该行政机关才有强制执行权,否则,都要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制度与国外很不相同。在英美法系国家 ,强制执行权是司法权的一部分,行政机关要强制执行,只能通 过诉讼;在德奥等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强制执行权是行

政权的 一部分,但须有法律的授权。我国似介乎两者之间,既考虑行政 效率,又注意保护公民权益。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归于法律。 (2)在行政强制措施方面,行政机关要取得行政强制措施权,一 般也要有法律、法规的授权。实践中这方面的问题似乎更多。其 中劳动教养制度最引人关注。按法律条文表述,劳动教养属强制 教育措施。其实从性质上说,属于行政处罚。但行政处罚的处罚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忧生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求。中共中央的《公开信》中提到,“青年妇女如果20岁开始生育”,100年内要生5代,如果25岁左右生育,100年内只生4代人。”也就是说,青年妇女推迟5年生育,100年内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时期是一个人体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时期,适当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如果青年男女过早结婚生育,影响了学习和工作,在自身学识、经验、精力不足,经济自主能力不强,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另外,如果女青年过早结婚生育,虽具备了生育能力,怀孕势必增加身体负担,容易引起身体虚弱。如果晚婚晚育,男女青年在各方面都较成熟,有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当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越晚越好,而是提倡适当的年龄的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与我国婚姻法是不矛盾的,而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指的是最低结婚年龄,不等于说是最合适、最理想的年龄。国家号召男女青年晚婚、晚育与《婚姻法》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应引起重视的是,近几年,我国晚婚晚育率较低,早婚早育现象严重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大大提前。早婚往往导致早育,1987年,我国早育人数高达250万左右。早婚早育直接冲击了人口计划的完成,它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目前我国正值人口的出生高峰,尽快改变早婚早育严重的状况至为重要。据统计分析,女性初婚年龄每推迟1岁,本世纪内就会少生1000余万人。要制止早婚早育,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坚持婚姻登记制度,真正把《婚姻法》落到实处,婚姻登记严格把关,未到法定婚龄,但未领结婚证者不得同居、生育。 (2)动员社会有关力量,大力开展《婚姻法》的写作贯彻活动,向青年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教育青年及家和知法、守法,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制止早婚、早育、非法同居现象的发生。 (3)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采用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等手段,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的人进行限制。

计划生育法规试题(60道含答案)

计生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 1、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 A )印章。 A、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B、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C、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以国家( B)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A、法则B、法律C、法规 3、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 B ) A、严格控制人口增长;B、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C、提高人口素质4、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A ) A、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 B、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 C、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一次性缴纳。 5、符合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B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A、男方; B、女方; C、男方或女方 6、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B )强制执行。 A、公安部门;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 7、被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 C )缴纳社会抚养费。 A、收款人;B、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C、金融机构 8、依法登记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实行 ( C ) 制度 A、行政审批; B、生育证; C、免费登记 9、对违法生育的男女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式是( C ) A、合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B、共同征收社会抚养费; C、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10、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 B ) 日内补办结婚登记。 A、30;B、60;C、90 11、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子女的应当向( A )登记。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 C、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12、收养子女违反条例规定的,追究相应的(C)责任。 A、民事;B、刑事;C、法律 13、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A )。 A 、义务 B 、责任 C、权力 1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C )周岁以上。 A、20; B、30; C、40 15、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 A )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

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本章结构】 第一节行政强制概述 一、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种类 1.概念: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暂时予以限制、控制,或者以一定方式强制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义务的行为。——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100000101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100000102 2.分类: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100000103 【行政处罚中的限制人身自由VS行政强制中的限制人身自由】 【例题·单选题】(2013年)根据行政法理论和《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行政行为中,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A.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拆除当事人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将当事人的有关物品予以扣押 C.有权行政机关强行清除当事人不能清除而又需要立即清除的道路、河道或者公共场所障碍物 D.税务机关对逾期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纳税人加处罚款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交通管制、强制进入场所、通信强制等)。从两个概念的区别入手,比死记种类更容易选出正确答案。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1)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而行政强制执行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后,为了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2)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而行政强制执行是终局性的。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100000105 二、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合理性原则) 1.设定适当:在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护公民权利之间掌握平衡。 2.实施适当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1 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2 (三)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1.先教育,后强制,目的达,不强制:经教育能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再实施强制。 【链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既非意味着可以以罚代刑,也非意味着可以以教代罚。 2.先行催告制度 (1)自行履行的不强制:在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前要催告,实施行政强制时要说理;在催告或者实施前,只要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的,应当立即停止强制执行。 (2)逃避立即强制:在催告过程中一旦发现当事人有故意逃避履行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答疑编号:NODE00722100040200000103 (四)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 1.不得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有哪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1)孕情、环情监测; (2)放置、取出宫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3)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2、农业人口夫妻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农业人口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待遇:(1)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2)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3)调整承包地、宅基地时优先安排,分配集体收益时按多一人份额分配;(4)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学生减收杂费;(5)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6)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3、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夫妻,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施行复通手术? 实行计划生育接受绝育手术的育龄夫妻,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再生育的,可以施行复通手术。 4、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生育第二孩? (1)夫妻双方均是一千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的; (2)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非遗传性疾病致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属二等乙级革命残废军人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6)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7)女方是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8)女方是农业人口,男到有女无儿户结婚落户的(多女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 (9)女方是农业人口,定居在靠国境线5公里以的乡村,持有边境居民证且连续居住10年以上的; (10)婚后不育,并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医学专家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 (11)同胞兄弟中只有一个结婚,其余均已超过45周岁尚未结婚的; (12)夫妻双方属农业人口,同胞兄弟均已结婚,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13)独生子女死亡的。 前款第(12)、(13)项规定其中一个兄弟已收养一个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非农业户口迁入农村落户的,执行非农业人口的生育规定。 5、哪些情形下3年不批准再生育? 符合规定生育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发现之日起3年不予批准再生育:(1)妊娠14周以上,不能提供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自然流产或者意外事故引起流产的证明而终止妊娠的;(2)不能提供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死亡证明的;(3)已领取《服务手册》或者《二孩生育证》,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不能提供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证明而终止妊娠的。 6、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如何办理《二孩生育证》? 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应当在怀孕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7、夫妻中女方属农业人口,哪些情况下不能生育第二个孩子? (1)已脱离农业生产,在城镇连续工作、生活五年以上,并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的; (2)持有《二孩生育证》,尚未怀孕,自办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之日起满三年的。 8、哪些情况应征收社会抚养费?

职工计生考试试卷及答案

茂名市计生职工考试试卷 姓名:报考单位:电话:得分: 一、填空(每空1分,共17分)。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没收其违法所得? 2.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开展“三自活动”是指、、。 3.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重点对象是。 4.艾滋病可通过哪些途径传播:、、。 5.避孕方法可分为:、、。 6、《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由 (立法机关)通过的。 7.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 向、或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8、妇女最佳生育年龄是。 9.公民享有的知情选择权。 10.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避孕措施。 二、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15分。) 1.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缴纳()。 A. 政策外生育费 B. 社会抚养费 C.罚款 D.生育罚金 2.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三为主”基本方针的是()。 A.以宣传教育为主 B. 以避孕为主 C. 以经常性为主 D. 以控制人口数量为主 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发症的鉴定中,定为并发症的,则鉴定费由()承担。 A.申请者个人 B. 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 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D 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 4.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正确的是()。 A. 放置宫内节育器,应手术后休息 2 天 B. 输精管结扎,应术后休息 7 天 C. 取宫内节育器,应术后休息 1 天 D. 单纯输卵管结扎,应术后休息 7 天 5.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正常值范围是()。 A. 100~103 B. 103~107 C. 107~110 D. 110~115 6. 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有权利使用国家()发放的避孕药具。 A. 免费 B. 半价 C. 提供 D.建议购买 7. 人口计生工作探索建立以()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 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A.宣传教育 B. 利益导向 C. 服务关怀 D. 技术服务8.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必须以()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 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 A. 促进女性就业 B. 科学婚检 C. 消除性别歧视 D. 加强对女孩的培养 9. 人口学上规定,处于()的妇女为育龄妇女。 A. 20~40 岁 B. 15~40 岁 C. 20~49 岁 D. 15~49 岁 10.下列不属于计划生育奖励的规定主要有()。 A. 增加晚婚晚育假、产假 B. 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C. 独生子女学费全免 D. 对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发放特殊扶助金 1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发放与下列()没有关系。 A.年龄 B. 孩子数量 C. 收入高低 D. 户口 12.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包括()。 A. 男女平等 B.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C.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 D. 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丈夫 有责 13.流动人口未依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 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内补办。 A. 1 个月 B. 2 个月 C. 3 个月 D. 4 个月 14.病残儿医学鉴定的费用包括鉴定费和辅助检查费应由()承担。 A. 当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 B. 申请者 C. 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 D. 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15.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必须以()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 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 A.促进女性就业 B. 科学婚检 C. 消除性别歧视 D. 加强对女孩的培养 三、多项选择题(有两个以上正确选项,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30分) 1.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公民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规定是()。 A.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B.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C.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必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D.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2. 村(居)委会在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的职责是()。 A.发放避孕药具 B. 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情、环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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