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具使用管理制度

刀具使用管理制度
刀具使用管理制度

刀具使用管理制度

刀具使用管理制度 1.主要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刀具管理和使用,控制刀具耗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实木家具生产加工过程中所有耗用刀具。 3.定义: 耗用刀具:可换式刀具的刀片、钻头、大锣刀、小锣刀、立铣刀、手磨刀等被领用消耗的刀具等。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对所需刀具的请购申请,并提交技术工艺部审核,总经办批准;采购部统一进行集中采购。 4.2刀具管理员负责各种刀具的登记、保管和收发,对每班、每批刀具的使用情况及时录入ERP,并及时向主管对安全库存刀具提出请购申请。 4.3采购部严格按照《供方管理程序》对刀具供应商进行开发、评审和监控,以确保所采购刀具的质量和性价比,并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刀具的价格。 4.4技术工艺部负责刀具《领用单》的签核,并对以旧换新的旧刀具的使用情况进行判定。 4.5品质部负责刀具的检验。 4.6财务部负责对当月各部分刀具的使用成本进行核算。 5.内容: 5.1刀具的采购: 5.1.1采购需求:由工艺技术部根据生产需求提出申请和图纸,待审核、批准

后交由采购部。 5.1.2采购执行:采购部接到刀具《请购单》后按采购程序规定进行外购,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向申购部门回复交期。如不回复,视为在请购单要求日期内购回。对外购成型刀具,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 5.1.3外购刀具的接收: 5.1.3.1刀具购回后,采购员将《送货单》和刀具一起送至刀具库,送货单上须注明采购单号和每种道具的项目号,《送货单》上的项目名称须和公司的项目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采购员须注明,否则刀具库有权拒收。刀具进仓后,由品质部品检员对刀具进行数量、外观、尺寸进行检验,并填写好《刀具入库验收单》。(《刀具入库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刀具管理员存档,另一份随《送货单》一起交由财务。) 5.1.3.2验收合格的刀具,刀具管理员须对实物与数量进行核对并及时将其分类登记入账后将其放于库中指定位置。验收不合格的刀具,由刀具管理员按《不合格品评审程序》执行。 5.2自制(手磨)刀具: 5.2.1自制需求: 5.2.1.1工艺技术部根据产品加工要求提供刀具图纸,品质部依据图纸提供检验规范。 5.2.1.2工艺技术部根据产品加工要求提出刀具需求(以联络单形式注明图号名称、数量、需求日期),经审核、批准后交由机修部。 5.2.2自制:机修部接到《自制刀具需求单》后,到仓库领取刀片进行自制。 5.2.3检验:机修磨好刀具后交由品质部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食堂刀具管理规定

食堂刀具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食堂刀具的管理,更好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食堂刀具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食堂刀具管理规定如下 1.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法规,保障食堂所在岗位消防符合规定,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2. 遵守操作规程,在操作电气设备时,须按有关的规定进行,绞肉时,不能用手按食物在机器里,电气设备须地线。 3. 谨慎接触设备,湿手或在湿地上,切勿接触金属插座和电气设备,在清洁中,切勿用水龙头冲洗墙面,以防触电,设备清洗时,应先拔掉电源。 4. 提炼新油、酥黄豆时,油不能加满,煮佛会举溢出,引起失火,操作时勿离人,防止油升高自燃。 5. 食堂煤气罐应离火源三米远处,通气软管3个月换一次。 6. 食堂地面应保持清洁,干燥,炉灶前加地垫,以免摔到。 7. 禁止用刀胡闹,食堂员工不能用刀具进行打闹,使用刀具操作时,应高度集中,不与别人聊天,一旦刀具从高处掉下时,不要用手去接。 8. 通道里不能存放饮具,避免繁忙拥挤时摔伤脚,容器装汤适量;水壶不能太满,高温设备,高汤处应贴标语,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9. 员工必须了解消防知识,熟记报警电话,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0. 保护公司的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如遇险情立即报告部门负责隐患时作处理并有计划的上报。 11. 消防设备、设备易燃,易爆设施,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 所有在岗厨师在上岗前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进性严格的培训,竟考核操作合格后放可上岗。 13. 各种机械设备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改变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设备一旦开启作业,操作人不准随意离开现场,对电器设备、高温作业的岗位眼在作业中随时注意观察机器运转和油温等变化情况,发现意外应及时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厨师长或经理。遇到故障不准随意拆洗设备,应及时报修,由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14. 厨师使用的各种刀具应严格加强管理,作业中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用应将刀具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准随意拿刀具吓虎他人或用刀具对指他人。收台后应将刀具放置固定的工具箱内存放,厨师不准随意把刀具带出食堂。 15. 个人的专用刀具应标有记号,不用时应放置固定位置,不准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严格随处乱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刀具持有人负责。 16. 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他人不得随意乱动,定期检查食堂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17. 每天收台后要逐一检查油路、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与开关的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严格私自进行处理。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2) 二、单位负责人职责 (2)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 四、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4) 五、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5) 六、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11) 七、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2) 八、自行检查管理制度 (14) 九、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16) 十、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要求 (17) 十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8) 十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8)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要求 (19) 十四、执行起重机械登记规则以及有安全技术规范和执行本规则并接受安全监察的要求 (22)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主要负责人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的指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4.确保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 5.负责督促做好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6.明确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购臵、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 7.对起重机械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8.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具体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 10.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臵、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单位负责人职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起重机械安全的责任主体。起重机械使用单

机加工刀具管理规定修订稿

机加工刀具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机加工刀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有效规范刀具的请购、保管、领用及报废等程序,特制定刀具管理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机加工所有刀具的请购、保管、领用、退库及报废等操作。 3 权责 机加工责对刀具的请购、检验、入库、领用、退库手续的办理。 采购部负责刀具的采购及外发返修。 刀具使用者负责保管所领用的刀具。 4 程序 刀具的请购 机加工根据《刀具控制》,筛选出低于安全库存的刀具,同时根据生产计划,确定请购刀具数量,填写《请购单》经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后交采购部。 对于未定安全库存的刀具,应先查询有无库存,在无库存或库存不够的情况下,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经部门经理签名确认后交采购部采购。 对样品的刀具,则由工程部请购。批量生产后,由工程部提供相关刀具图纸或型号,生产部请购。 刀具的来料检验 刀具到厂后由刀具管理员负责接收,同时通知刀具管理工程师对刀具进行检验。 刀具管理工程师对刀具的外观/型号等有能力的检验内容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仓。 刀具的入库 刀具检验完成后,刀具管理员根据刀具的名称、编号,在《刀具控制》中找到相应刀具,将刀具的数量累加到刀具库存数中。 将入好帐的刀具放入到刀具刀具室中相应的位置,该位置可以在《刀具控制》中找到。 在相应位置的刀具存卡上追加入库数量,并作相应记录。

刀具的领用 刀具的领用 刀具管理员凭领用人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相应型号的物品,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做到随时可查刀具的来源和去向; 领用者的权限为使用者,非使用者不能领用;刀具的二次领用要以旧换新,没有旧刀具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批准,同时上级主管要出说明没有的理由,刀具管理员才可发放; 工具的领用、移交及退还: 相关人员领用各类工具时应在相应的《机加工机加工工具领/借用记录表》上登记。领用人领用工具时要填写《机加工机加工工具领/借用记录表》,并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刀具管理员应在相应《机加工工具领/借用记录表》上核实该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等,让领用人签字确认,《机加工工具领/借用记录表》一份刀具室留底,一份交领用人,领用人将此单交部门文员保存。 各加工单元要登记领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限期内损坏、遗失等负责。 以旧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用旧工具到刀具室换领。刀具室人员在其《机加工工具领/借用记录表》上注销旧工具并签名确认,同时登记新《机加工工具领/借用记录表》并由车间主管签字确认。 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新工具。工具交接、退还及借用(有如下情况)

刀具寿命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机加刀具寿命管理办法 1. 目的:跟踪刀具使用寿命,实现刀具定期更换、刃磨,减少刀具异常对生产和产品质量的影响。 2. 范围:机加车间专机、加工中心/钻攻中心用刀具,这些刀具需刻印有刀具代号和编号方可进行寿命统计和管理。 3. 职责: 3.1机加车间负责初拟刀具寿命。 3.2善。 3.33.4 4. 4.14.1.14.1.24.24.1.1《刀具寿命管理明细表》由公司领导批准下发各生产线后使用,同时存档备案。 刀具寿命管理明细表》的变更应按工艺变更程序执行。 寿命管理明细表》应悬挂于各工序生产设备上,以便实施刀具寿命的跟踪管理。 4.2刀具寿命跟踪管理 现场管理员完成,操作员工不得随意更换刀具。 4.2.3加工中心/钻攻中心等能以程序控制刀具寿命的,按相关程式必须加密或加锁,密码或钥匙由生产线现场管理员掌握,不得随意泄漏。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4.2.4现场管理员在输入刀具寿命时必须严格按照《刀具寿命管理明细表》上刃磨周期栏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提高刀具的预定寿命。确需变更应按程序先变更《刀具寿命管理明细表》。 ,或刀具异常损坏需更换刀具时,刀具更换后,现场管理员应立即修改机床控制面板上该刀具的有关信息(修改刀具更换日期和对刀具实际加工件数进行清零),以确保刀具寿命跟踪有效实施。 现场管理员应将刀具更换情况记录在《刀具更换台帐》上,该记录每月月末交本部门汇总后归档。 4.2.64.2.84.2.9 5.附件1附件25.5.15.2员。 5.3 5.4现场管理员不认真、如实填写和及时上报《刀具更换台账》,按100元/次的标准考核调试员。 5.5《刀具更换台账》的收集和存档管理不良,按100元/次的标准考核现场技术员。 5.6不按上述规定管理外协复磨刀具,按100元/次的标准考核相关责任人。 5.7公司或上级部门查处到上述不良,按对直接责任人考核金额的30%考核车间主任的管理连带责任。

管制刀具管理规定

管制刀具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管制刀具的管理规定全文《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施行,这是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犯罪凶器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对于其他类似上述刀具的单刃、双刃和三棱刀具,由于社会上使用的品种繁多,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于常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犯罪凶器,又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常用的工具,由县、市公安局提出,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管制。省公安厅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把管制刀具的具体品种式样通知各地,供内部掌握执行。 二、生产管制范围刀具的工厂、作坊,国营和集体经营的,由县、市主管局,个体经营的,由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并凭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领执照后,方准生产。跳刀、锁刀和各类匕首,由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按照需要,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管制范

围的刀具一律由生产工厂、作坊刻铸商标和号码(顺序号或批号),无商标、号码的不得出售,经销单位不得进货。违反规定出售无标、无号的管制刀具,由公安机关没收处理。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下,刀尖端四十五度以上的生产、生活刀具,虽不列入管制范围,但生产单位应本着既要考虑产品销路,又要考虑社会后果的原则,根据用途的不同,尽量控制刀顶端尖度,能够加大刀顶端角度的,尽量把角度加大,以减少生产、生活用具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凶器。 三、凡属于管制范围的各类刀具,其出口产品(包括次品、等外品)转为内销的,应由县、市公安局批准经营的商店凭规定的购买证明出售。其中属于非生产、生活用具,出售后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好后果的,应进行改制,或作回炉处理。 四、凡属管制范围的刀具,集镇、市区一律由县、市商业局指定的百货、五金商店经售;农村由县、市供销社指定的供销社五金柜经售。生产厂门市部销售管制刀具由县、市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上述销售商店一律由负责审查的县、市主管单位送县、市公安局审批。经售管制刀具的商店,进货要设立专门登记簿,销售匕首,要凭县、市公安局签发的《特种刀具购买证》,销售其他管制的刀具凭单位证明(写明购货单位或购货人姓名、用途、数量)购买,并设立专门登记簿(进货和销售登记簿式样由省公安厅下发)。 五、手铐、指铐、脚镣等戒具由县、市以上公安、司法机关按照规定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供应;刀、枪、匕首等模具、教具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向县、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 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 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 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 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 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 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 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 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 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 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 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 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 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 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 留三圈以上。 14. 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 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刀具管理制度

刀具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公司内部刀具采购、刀具领用和刀具返修等管理制度,以降低刀具库存金额风险,减少刀具消耗。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车间及相关人员。 、实施细则 ??编制采购计划 ????新产品开发时:在评审阶段,技术质量部将《产品刀具使用清单》发放给各相关部门,并形成文件收发记录,同时将非标刀具电子版的刀具轮廓图发给生产部和采购部,生产部依据产品计划单的数量及标准刀具库存量,制定合理的刀具采购数量,形成月度刀具采购计划,新产品各部分非标刀具建议控制在 件以下。 ????产品变更时:产品结构或加工工艺变更时,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实施变更评审,盘点变更前刀具数量,制定变更前刀具使用计划,明确刀具变更节点,并形成变更后的《产品刀具使用清单》及非标刀具电子版的轮廓图纸,发生产部及采购部,生产部依据产品计划单的数量及标准刀具库存量,制定或调整刀具采购计划数量。 ????量产时:依据生产计划,结合上月仓库管理员的刀具盘存结果,生产部编制月度刀具采购计划,月度刀具采购计划中的非标

刀具必须明确采购刀具的图号,采购计划编制完成后交给仓库管理员会签后,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文件管理员将审批后的月度刀具采购计划分别下发给仓库管理员、生产部和采购部。 ??刀具采购 ????采购部按照月度刀具采购计划在合格供方中选取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发放采购订单。 ????采购部负责协调和跟催刀具的交货期,须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刀具入厂检验 ????仓库管理员对送货单上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采购计划上的型号、规格、数量进行核对,没有采购计划严禁收货。 ????仓库管理员通知品质部对标准刀具和非标刀具进行结构形状、尺寸、精度的验收,必要时,申请技术部相关人员协助验收,验收报告在品质部保管;量产刀具正常采购过程中不再进行结构形状的验收,品质部只对尺寸和精度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合格的刀具,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作业,并形成电子台账或者录入管理系统。 ??刀具贮存 ????刀具按照刀具种类、型号、规格整齐放置在对应区域,后进厂的刀具放在下层,保证出库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避免刀具生锈、变形等造成质量、精度损失。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要负责人职责 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五、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六、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规定 八、起重机寻常检查管理制度 九、起重机寻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十、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十一、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十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十三、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四、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五、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重要负责人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领导下,全面负责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关于起重机械安全批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原则; 3.详细组织制定、修改、贯彻起重机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状况。 4.保证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 5.负责督促做好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工作; 6.明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购买、使用、维保、检查等)各个环节及负责人员; 7.对起重机械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管理; 8.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详细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详细负责应急预案演习、突发事件或事故响应、解决、调查和报告等。 10.在事故解决过程中,负责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和善后解决工作。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要负责人职责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主体。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法人代表(重要负责人)是起重机械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全面负责。应制定明确、公开、

吊车进厂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吊车进厂管理规定 S a I时'间H 卜/ / 1 / 4

、目的 本规定明确了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厂的安全检查要求及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以最大限度减少三违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进入公司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械。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雇佣符合要求的吊车,满足公司的吊装作业。 2、保卫处负责起重机械进厂前的安全检查。 3、项目单位负责吊车进入现场后的安全管理。 4、设备部负责吊装现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 5、工程部和项目组负责把本规定的相关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四、工作程序 1、吊车的雇佣 供应部负责按以下要求雇佣公司吊装作业的车辆,外来施工方自行雇佣的吊车也应满足下述要求。 1.1被雇佣的吊车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定期检验,并且报告在有效期内。 1.2被雇佣的吊车要求能满足起吊物安全吊装的要求。 1.3被雇佣的吊车要配备相应的司机、司索及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应随身携带,所核准的项目应和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1.4负责告知吊装单位的相关人员和车辆要自觉遵守我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2、吊车进厂前的安全检查 2.1 人员的控制。 吊装单位进入厂区进行吊装作业的人员应持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司机、司索、指挥等)在保卫处办理外来人员进厂证,保卫处查验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并按照《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2.2 车辆的控制 进入厂区作业的起重机械应持检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流动式起重机首检检验结论报告》(报告样式和检查内容见附页)和《车辆行驶证》在保卫处办理入厂登记,并按规定佩戴防火罩,保卫处按照 车辆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检查,并告知司机入厂安全管理规定和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安全要求。 3、吊车进厂后的安全控制 3.1项目组负责安排专人带领入厂的吊车按公司要求的路线进入作业现场。 3.2按照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的原则,项目组负责对吊装作业人员进行现场的安全告知。 3.3吊车到位后,项目组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并做好吊装前的准备工作。 4、吊装作业的管理 设备部吊装管理人员在现场应对车辆的以下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工具、刀具管理制度

工具、刀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有效、规范工具、刀具的请购、保管、领用及报废等程序,控制工具、刀具消耗;降低工具、刀具使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获得更多更大经济效益。使工具、刀具管理有章可循,有则可依。特制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具、刀具的申购、保管、领用、退库及报废等操作。 3 程序 工具、刀具消耗管理可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供货控制,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残次品进入公司。第二,妥善保管、流失控制。第三,确保工具、刀具使用的正常消耗,减少非正常消耗或人为因素控制。第四,废旧工具、刀具回收再利用。 3.1 采供制度 3.1.1. 供应商的选择 采供部应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性价比,选择一个主供应商,一个辅供应商(最多不超过三个)。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不适应生产、性价比低或出现质量问题,及时更换供应商。 3.1.2. 工具、刀具的选择 每种型号工具、刀具经车间主任同意后试用,试用完填写《工具、刀具试用信息反馈表》,采供部进行成本核算且能达到生产实际要求的性价比评估,确定是否继续采购;对于大型、重要(价格昂贵)工具、刀具,由车间主任和采购主管共同确定购置;对于工具、刀具辅具的供应遵循先试用后采购的原则;在满足生产、质量实际等情况下遵循先国产后进口的原则。 3.2 领用制度 领用管理:机加工操作员工领用工具、刃具、辅具,须到仓库填写《物品领用单》,报组长审核,批准后在《物品、工具领用台账》上登记、领用。工具、刀具在借用时以一比一的比例以旧换新,旧工具、旧刀具不能用须说明其原因(裂缝、磨损、崩刃及其他)。 3.3 退库管理 车间组长检查工具、刀具、辅具使用情况,督促使用者及时退还近期不使用的工具、刀具、辅具,以免防碍其它部门人员使用;因临时任务加工所领用的工具、刀具、辅具,在任务完成后及时登记退库,避免工具、刀具在车间待滞及损伤造成浪费;每月各车间组长应于月末与仓库管理员核对各车间工具、刀具、辅具领用情况,双方签名确认备份;工具、刀具退回仓库要按照新旧分类摆放。 仓库根据旧工具、刀具的仓存量,联络仓库管理小组现场检查工具、刀具状态:未到使用寿命而入库的工具、刀具,库管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现场再利用。需修复方可再利用的工具、刀具,进行修复处理。库管员每半年整理一次废、旧工具,经车间主任核实,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后,再行报废并登记注销。 工具、刀具的保养和维护:工具、刀具领用者对工具、刀具要严格看管,正确使用,工具、刀具用完后必须放在专用工具箱里,由领用者负责管理;如工具、刀具属于非正常损坏,领用者要及时向车间主任反馈情况,非正当使用导致工具、刀具损坏的,领用者要负责该工具、刀具的80%的费用,详细记录发生损坏的过程。 3.4 定期盘点、检查 仓库每季进行一次工具、刀具盘点,无论是个人保管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物相符。生产制造部每年组织2次工具清查,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全)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

刀具管理规定

刀具管理规定

一、刀具考核条例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生产,控制刀具成本,特制定此条例。 1.1、单位工时消耗定额: 龙门铣床:8.3元/小时 A1——A8数控铣床:14.8元/小时; B2五轴:11.1元/小时; B1,B3——B8数控铣床:16元/小时; (注:基于 11月— 4月统计数据制定) 1.2、个人超额考核: 当月操作者消耗超出定额的,操作者承担超出定额部分的10%。操作者承担超出定额的上限为150元。 当月程序员产生刀具费用的,按产生费用的3%罚款处理。操作者承担超出定额的上限为150元。 1.3、刀柄考核比例: 刀柄擦伤,能够正常使用的,按刀柄采购价的3%考核;不能够正常使用的,按刀柄采购价的30%考核。同时参照1.7条款进行处理。 1.4、刀具刀体损坏(报废)定性标准以及考核比例: 1.4.1刀具损耗定性: A)自然损耗:指刀具已经超过使用期限或刀具正常磨损,达到报废状态。 B)材质夹砂:指在加工过程中出现材质有夹砂现象。 C)型面小R清角(D10及以下刀具)报废:

D)加工轮廓小R角(D8及以下刀具)报废: E)人为失误:人为失误是指在加工中野蛮使用,误操作等造成的刀具损坏; 1).拐角处刀具不减速运行,刀具折断或崩刃报废; 2).刀具切削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刀具报废; 3).刀具加工硬度较高,或有夹砂的工件时,不注意散热或排屑,导致 刀具损坏; 4).中途未及时更换刀片,导致刀具螺丝拆不下来或刀具损坏的; F)烧焊型面加工:加工烧焊型面; G)淬火轮廓加工:加工淬火后的轮廓; H)凹模套型面加工:加工凹模套型面; I)编程原因:程序错误导致的刀具损耗; J)钳工原因:钳工原因导致的刀具损耗; K)保丽龙原因:保丽龙原因导致的刀具损耗; L)设计原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刀具损耗; 1.4.2考核比例:按照刀具折旧后的价值为考核基数。 A)自然损耗:考核比例0%; B)材质夹砂:考核比例20%; C)型面小R清角(D10及以下刀具)报废:考核比例15%; D)加工轮廓小R角(D8及以下刀具)报废:考核比例15%; E)人为失误:考核比例30%; 人为失误是指在加工中野蛮使用,误操作等造成的刀具损坏; 1).拐角处刀具不减速运行,刀具折断或崩刃报废;

校园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徘徊镇茶口学校 校园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 的单刃,双刃刀;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刀、三棱尖刀等。 2、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扰乱校园秩序或者造成后果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3、严禁在校园及周边佩带、销售藏刀、腰刀、靴刀等民族刀具,违者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利用管制刀具在校园及周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 教益或者行政拘留。作案后投案自首并主动上交管制刀具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5、在校园周边非法制造、运输、储存管制刀具,向学校师生非法销售、贩卖、邮寄管制刀具,在校园及周边非法携带、持有以及私自保存管制刀具的人员和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主动交待问题、上交管制刀具并接受教育和处理,逾期将依法或参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6、学生违反规定,尚不够治安或刑事处理的,在收缴交管制刀具的同时,由学校按校纪校规从严处理。 7、广大师生员工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徘徊镇茶口学校 管制刀具收缴制度 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防范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携带以下刀具进入校园: 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于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如仿“东洋武士刀”)等。 2.其他各类非学习所需刀具,如水果刀、工艺刀具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二、凡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携带上述刀具的,要主动上交学校或公安机关。 三、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交出管制刀具的,不予处罚;逾期拒不交出的,一经发现,对携带管制刀具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并予以处罚,同时,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携带其他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刀具的,由学校保卫部门收缴,并予以严肃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广大师生和教职工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或线索,凡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知情不报的,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对包庇、纵容违法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吊车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新版) 1、操作者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分别独立操作。 2、吊车属于特种设备,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HSE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 4、学生实习期间,不准使用吊车吊运工件。 5、工作前认真检查吊车的各部位,吊钩、钢丝绳等是否符合标准,有无裂纹断丝超标的,如有禁止使用。 6、吊运带棱角物体工件时,捆绑时应加衬垫。 7、装卸物件时要短行程试吊,无异常后,再平稳运行。地面要垫平稳,使落物有稳定牢固性 8、当重物压住绳头时,要用撬杠撬起垫好后,再抽绳,严禁强力硬抽绳防止伤人。

9、吊装卸大的物件时,要捆牢,试吊防止倾斜脱落,不准用人当平衡物。 10、吊运重物时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准从他人头顶通过,吊物上站人,吊物不准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11、吊运重物应走指定的通道,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 12、起重机作业结束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将起重机停在指定 安全位置。 十不吊 A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C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引起吊物滑动不吊吊 D吊物上站人或有浮物时,或散碎物料装得太满不吊; E构件有缺陷和损伤影响安全或安全保护装置失灵不吊; F埋在地下的物件,水中不明情况的物体不吊 G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H光线昏暗,无法看清吊物指挥信号,周围场境时不吊

生产车间工具刀具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工具.刀具管理办法 为保证生产工具和刀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刀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人员调任时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二、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根据各班组使用工具.刀具情况由公司和生产部签字确认,按确认后的标准执行。 三、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刀具领用条件: A、各班组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许可范围内; 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刀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人员填写“领用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车间负责人签准后领用,并建立班组、个人领用工具台账。 B、以旧(坏)换新时,由生产部负责人鉴定工具的好坏,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承担。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短使用限期内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刀具退还 b. 离职退还。人员离职时,人事部在见到由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确认的“工具移交表”后,方可办理手续,移交时如有工具不够数量,设备接收人应在工具移交表上签字时,注明缺少的工具及价钱,由人事部从其工资中扣除。 四、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仓库在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 2、生产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与使用情况,如发现各班组有不正确的使用工具,进行批评指导纠正。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短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成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赔偿标准: A、工具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生产部负责人向财务部提供工具赔偿联络单,财务部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工具的借用

对管制刀具的.管理规定

对管制刀具的管理规定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施行,这是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犯罪凶器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对于其他类似上述刀具的单刃、双刃和三棱刀具,由于社会上使用的品种繁多,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于常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犯罪凶器,又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常用的工具,由县、市公安局提出,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管制。省公安厅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把管制刀具的具体品种式样通知各地,供内部掌握执行。 二、生产管制范围刀具的工厂、作坊,国营和集体经营的,由县、市主管局,个体经营的,由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并凭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领执照后,方准生产。跳刀、锁刀和各类匕首,由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按照需要,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管制范围的刀具一律由生产工厂、作坊刻铸商标和号码(顺序号或批号),无商标、号码的不得出售,经销单位不得进货。违反规定出售无标、无号的管制刀具,由公安机关没收处理。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下,刀尖端四

十五度以上的生产、生活刀具,虽不列入管制范围,但生产单位应本着既要考虑产品销路,又要考虑社会后果的原则,根据用途的不同,尽量控制刀顶端尖度,能够加大刀顶端角度的,尽量把角度加大,以减少生产、生活用具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凶器。 三、凡属于管制范围的各类刀具,其出口产品(包括次品、等外品)转为内销的,应由县、市公安局批准经营的商店凭规定的购买证明出售。其中属于非生产、生活用具,出售后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好后果的,应进行改制,或作回炉处理。 四、凡属管制范围的刀具,集镇、市区一律由县、市商业局指定的百货、五金商店经售;农村由县、市供销社指定的供销社五金柜经售。生产厂门市部销售管制刀具由县、市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上述销售商店一律由负责审查的县、市主管单位送县、市公安局审批。经售管制刀具的商店,进货要设立专门登记簿,销售匕首,要凭县、市公安局签发的《特种刀具购买证》,销售其他管制的刀具凭单位证明(写明购货单位或购货人姓名、用途、数量)购买,并设立专门登记簿(进货和销售登记簿式样由省公安厅下发)。 五、手铐、指铐、脚镣等戒具由县、市以上公安、司法机关按照规定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供应;刀、枪、匕首等模具、教具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向县、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定购。非法制造出售戒具和匕首、刀、枪等模具、教具的,由公安机关取缔,产品没收,并对负责人给予罚款处理。发令枪应凭使用单位证明购买。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汽车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起重机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为加强汽车起重机的全面管理,确保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相关部门发放的资格证。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三条起重机的使用必须遵守生产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 第四条起重机的使用需经部门领导同意。 第五条操作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 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6.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起重机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

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拨、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六条在雨雪天、夜间进行吊装作业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严禁在风力过大时吊装。 第七条起重机作业完毕必须停入指定的车库或指定停放地点。 第八条定期对吊车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铆接、螺栓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修复。 第九条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冬季须做好必要的防冻措施。 第十条汽车起重机的结构、技术参数和电器控制系统不得任意修改。第十一条汽车起重机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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