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五字诀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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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五字诀

许学政

第一章总则

总则十五条,挈领且提纲,纲举则目张,条条说端详。一立法宗旨。二适用范围。

三安全方针,第一加预防※3。生产经营者※4,要确保安全,第四条规定,责任担肩上。

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第五条规定,千万不能忘。权利加义务,从业人员事,

第六条规定,人人记心上。第七条规定,工会职责明,为职工说话,民主监督强。

政府之职责,领导且有方,支持加督促,解决问题畅,第八条规定,级别县以上。

安全生产局,及有关部门,政府领导下,工作要担纲,监督加管理,九条明写上。

十条讲标准,制定加修订,促科技进步,做安全保障。十一讲宣传,安全意识强,

安全氛围浓,知识普及广。十二讲中介,技术服务精,须依法执业,受委托帮忙。

十三究责任,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按情节衡量。十四讲科学,技术要先进,

鼓励并支持,应用兼推广。十五说奖励,抢险救护强,成绩显著者,奖励又表彰。

注※3: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因句子字数所限,本文中的“生产经营者”均指《安全生产法》中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章内容多,二十八条款,生产经营者,责任重如山。三万六千行,行行要安全。

安全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生产或经营,安全条件先,条件不安全,不经营生产(16)※5。主要负责人,职责六方面:安全责任制;制度和规程;要确保投入;要消除隐患;

如实报事故;订应急预案(17)。必需之投入,负责人保证,投入若不足,担后果责任(18)。

三大高危区※6,设安全机构,人员须专职,素质要精专;三大区之外,超过三百人,也要设机构,或配专职人;三百人以下,安管专或兼;或托相关人,搞管理服务,

安全工程师,可以担此任;若委托管理,责任仍不变(19)。主要负责人,安全专管员,知识和能力,一定要适应;三大高危区,主要负责人,安全专管员,条件更要严,

考核合格后,方可担此任;主管部门考,考核不收银(20)。从业人员多,人人要培训:应知和应会,制度和规程,操作技能熟,安全之根本。未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禁(21)!生产用“四新”※7,熟安全特性,培训要专门,防护措施硬(22)。特种作业人,培训有规定,

要想上岗去,先考特作证(23)。安全“三同时”,历来有规定,安全设施费,要纳入概算(24)。

矿山、危险品※8,建设有规定:要安全评价,要条件论证(25)。安全设计人,负重要责任;

矿山、危险品,设计更要严,按规定审查,负审查责任(26)。矿山、危险品,施工要求严,

按设计施工,负质量责任;生产使用前,按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可生产使用;

验收单位、人,负验收责任(27)。生产经营者,较大危险处,设备设施上,警示要明显(28)。

安全设备精,管理一条龙,设计到报废,都要合标准;要经常维护,要定期检测,

检测作记录,有关人签名(29)。危险品容器,危险品运具,及特种设备,较大危险性,按国家规定,要专业生产;要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检测和检验,负安全责任(30)。工艺和设备,严重不安全,实行淘汰制,国家规定严;明令淘汰者,严禁再使用(31)!危险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生产到废弃,环环按标准,制度要严格,措施要强硬;

其主管部门,监管有责任(32)。重大危险源,登记并建档;检评加监控,订应急预案;

告知作业人,政府要备案(33)。危险品车间,商店和仓库,与员工宿舍,不得同一栋;距离要安全,出口要畅通;标志要明显,不许堵或封(34)!爆破、吊装等,作业有危险,

专人管现场,操作规程严(35)!生产经营者,教育从业人:遵规章制度,守操作规程;危险要实告,应急措施硬(36)。生产经营者,为从业人员,发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37)。

生产经营者,安检要经常,隐患及时除,并记录在案(38)。生产经营者,要舍得花钱,配防护用品,抓安全培训(39)。两以上单位,同一作业区,可能相危害,订管理协议;各自责任明,安全措施细;专人抓检查,协调要周密(40)。发包和出租,安全摆第一,对方资质差,不能签协议;一处多单位,交叉性作业,各自责任明,安管要统一(41)。重大事故出,情况特紧急,主要负责人,抢救摆第一;调查要在场,擅离不允许(42)!生产经营者,依法办伤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43)。生产经营者,安全之主体。大力抓安全,安全促效益。

ж注5:(16)(17)……均对应指《安全生产法》中的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以此类推。

ж注6:指:“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后同。ж注7:指“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

ж注8:指“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后同。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过去称职工,现从业人员,变化了名称,扩大了内涵。从业人员好,安全当作宝。

从业人员强,安全有保障。权利和义务,一共有七条,条条记在心,依法保自身。

劳动订合同,内容载安全:环境要安全;防止职业病;有权办伤险,单位来出钱;

条款无安全,属非法合同;生产经营者,依法担责任,不能耍手段,免除或减轻(44)。

岗位有危险,你有知情权,知防范措施,提建议意见(45)。安全有问题,你有批评权,检举或控告,拒绝去冒险;生产经营者,报复可不行(46)!生命危险时,有权停或撤(47)。

受事故伤害,有权索赔偿(48)。权利和义务,相辅又相成,安全三义务,必须要履行:遵规章制度,熟操作规程,须服从管理,佩防护用品(49)。受教育培训,熟安全技能,防事故发生,有应急本领(50)。见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接报告人员,要及时处理(51)。

工会有职权:监督三同时;纠侵权行为;坚持反三违;参与查事故;提安全建议;

生产经营者,答复并处理(52)。成语说得好,凡事在人为:人机环要素,人作用第一;物不安全态,靠人去纠正;不安全行为,靠人去努力。从业人员广,安全主力军,

群策又群力,安全大可为!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三章十五条,分为六方面:政府、各部门,监察和中介,社区和舆论,同心保安全:县以上政府,要组织安检,检查要严格,及时除隐患;按属地管理,重任担在肩(53)。安监各部门,要依法行政,审、批、验收事,严格按规定;不符合安全,不得审、批、验;

非法审验者,要立即取缔;依法批准者,安全不具备,撤销原批准,处理要到位(54)。审查和验收,不得收费用,不指定产品,不附加条件(55)。安监各部门,职权有四项:检查阅资料,找人谈情况;见违法行为,当场、限期纠,对行政处罚,作处罚决定;见事故隐患,令立即排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同时暂停产,安全再经营;

设备或设施,不符合安全,查封或扣押,十五日决定(56)。生产经营者,要配合监管,不拒绝检查,不阻法执行(57)。安全监督员,执法要公正,保密有义务,出示执法证(58)。

安全监督员,检查作记录,记录要详细,双方都签名;若拒绝签名,应记录在案,

向上级报告,备案究责任(59)。安监各部门,检查要联合;分检通情况,处理按职责(60)。

安检各部门,依法受监察,行政监察法,监察之尺码。(61)。中介各机构,应具备资质,

对工作结果,负全部责任(62)。安监各部门,举报建制度;调查核实后,书面材料出;负责人签字,整改不含糊(63)。对事故隐患,对违法恶行,单位和个人,举报不留情(64)。

居民和村民,安全是主人,对隐患、违法,举报不容情(65)。报告和举报,有功给奖励,

奖励之办法,财政部制定(66)。各新闻媒体,宣教有义务,舆论监督好,安全氛围浓(67)。

监督和管理,安全一盘棋:政府是统帅;部门是主力,各司其职责,各把其关隘;

既不能推诿,又不要争利。安全生产好,大家都欢喜。平安奔小康,造福全社会!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五章最简练,九条十一款。意义可不轻,款款是关键:应急救援急,关系着人命;

调查处理严,涉及到责任。县以上政府,对特大事故,订救援预案,建救援体系;

需人力财力,建成不容易;一定要建立,建成受大益(68)。三大高危区,建救援组织;规模比较小,指定人兼职;器材配置好,届时能应急(69)。发生事故后,现场先报告;单位负责人,迅速去抢救;同时往上报,不瞒、谎、拖报,不破坏现场,不毁灭证据;否则触刑律,后悔来不及(70)!安监各部门,按规定上报,不瞒、谎、拖报,求实最重要(71)!

地方之政府,安监负责人,接重大报告,立即赶现场;既抢救事故,又安定群众;

各方应支持,便利多提供(72)。实事求是查,科学分析清:经过和原因,性质和责任;既汲取教训,更整改隐患;三个不放过,要严格遵循(73)。属责任事故,查明责任人,依法追究外,倒查谁批准;失职渎职者,负法律责任(74)。调查和处理,依法纪进行;阻挠和干涉,违法又违规(75)!县以上政府,安监各部门,事故要统计,定期出通报(76)。

第六章法律责任

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平等,法既不容情,更不容污玷。责任十九条,各方都涉及,

谁触犯法律,负相应责任。安监工作人,三条犯其一,降职或撤职;犯罪则服刑:

○1不符合安全,而验收批准;○2发现未批准,不取缔处理;○3已批不安全,不撤原批准(77)。

安监各部门,执法要公正;不指定产品,不收取费用,若违反规定,监察令纠正;

情节严重者,给行政处分(78)。若中介机构,出虚假证明,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不够刑罚者,罚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罚二至五倍;五千元以下,五千至二万;

直接责任者,五千至五万;他人受损害,要连带赔偿;违法之机构,撤销其资格(79)。单位负责人,安全要投入,资金不到位,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停产停业整;

若发生事故,严肃查责任: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不够刑罚者,给撤职处分;

个人投资人,给罚款处分:二万元以上,至多二十万(80)。主要负责人,职责未履行,先令其改正,再停产整顿;若发生事故,处分必定严:构成犯罪者,给刑事处罚;

不够刑罚者,给撤职处分,或罚款二万,至多二十万;若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

职务五年内,不得再担任(81)。生产经营者,犯以下四条,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再停产整顿,二万下罚款:○1未设立机构,未配安管员;○2高危三大区,主要负责人,安全专管员,未考核合格;○3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培训,未知告险情,或告知不真;

○4特种作业者,未经过培训,未经过考核,未取特作证(82)。生产经营者,犯以下九条,

限期其改正;逾期未改正,再停产整顿;五万下罚款;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

○1矿山、危险品,项目未设审;○2施工不规范,未按批准文;○3项目使用前,未验收合格;

○4危险设备上,警示不明显;○5其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6对安全设备,未保养检测;

○7未为作业人,发防护用品;○8其特种设备,未取安全证;○9明令淘汰品,使用仍不停(83)。

未依法批准,产、销危险品,责令其关闭,没收所得款;十万元以上,罚一至五倍;不足十万元,二万至十万;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84)。生产经营者,犯以下三条,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整;并处以罚款,二万至十万,份量可不轻;

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1产、销危险品,管理未专门,措施不可靠,不接受监管;○2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评估、监控,未制定预案;○3爆破、吊装等,未安排专人,

现场秩序差,管理存隐患(85)。生产经营者,发包或出租,对方不合格,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款,分以下几等:五万元以上,罚一至五倍;五万元以下,罚一至五万;

造成事故者,负连带责任;或未签合同,安全责不明,未统一协调,责令其改正,

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整(86)。两以上单位,同一作业区,未签订协议,未指定专人,未进行协调,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整(87)。生产经营者,犯以下两条,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停产停业整;后果严重者,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

○1危险品车间,商店或仓库,与员工宿舍,处在同一栋;②场所或宿舍,标志不明显,封闭或堵塞,出口不畅通(88)。生产经营者,与从业人员,订立之协议,无安全内容;

免除或减轻,伤亡之责任;该协议无效;并处以罚款:主要负责人,个人投资人,

十万元以下,二万元以上(89)。若从业人员,违规章制度,违操作规程;生产经营者,先批评教育,再依规处分;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90)。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出重大事故,不立即抢救;或调查期间,竟擅离职守;甚至逃匿者;降职或撤职;

逃匿要严处,拘留十五日;构成犯罪者,究刑事处罚;若隐瞒事故,谎报或拖延,

处罚要严肃,方法依前款(91)。地方之政府,安监各部门,若隐瞒事故,谎报或拖延,直接责任者,给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92)。生产经营者,条件不安全,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安全,一定要关闭,吊销其证照(93)。行政之处罚,安监部门定;关闭之处罚,县府以上定;拘留之处罚,公安机关定;另有规定者,依照其规定(94)。生产经营者,出伤亡事故,应依照法律,担赔偿责任;拒绝或逃匿,则强制执行;

事故责任人,未依法赔偿,法院执行后,赔偿仍不足,应继续赔偿;受害人发现,

责任人有财,请法院执行(95)。

第七章附则

附则有两条,说明和解释:危险之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危及人和财,其它危险品;重大危险源,指长期、临时,生产或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之物品;且物品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单元(96)。本法施行日,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97)。施行之开始,执法之开始。各位要慎记!

安全生产法,内容广而深。领会有方法,记忆有窍门。第一用数字,第二抓重点,

数字加重点,容易记得清:性质和意义,理念之层面,记三三四八,提纲又挈领。

含三种性质:一关系人权;二持续发展;三社会稳定。见三个体现:一“三个代表”;二宪法精神;三治国方针。有四个标志:一社会进步;二群众企盼;三政府关怀;

四国际要求,兼市场呼声。八个有利于,且一一说明:一法制建设;二人权状况;

三生产经营;四政府领导;五人员素质,六部门监管;七公民意识;八犯罪制裁。

其基本内容,目标机制层,三五二七四,条分缕析明:目标有三项:保人民生命;

保国家财产;促经济发展。五方运行图:政府之监管;企业之保障;员工之自律;

社会之参与;中介之服务。监管两结合,分工又配合:一综合监管,二专项监管。

法律有七项,制度逐健全:一监督管理;二安全保障;三权利义务;四责任制度;

五中介服务;六责任追究;七事故调查,兼应急救援。四大责任方,责任各不同:

政府责任方;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方;中介机构方。其保障措施,技术方法层,

六八四三五,此处说要点。生产经营者,责任六方面,前文已说明,此处不赘言。

从业人权利,一共有八项:一是知情权;二是建议权;三是批评权;四是拒绝权;

五是避险权;六是赔偿权;七是防护权;八是培训权。监督有四种,分工有不同:

民主监督权,工会来执行;舆论监督权,媒体来执行;举报监督权,公众来执行;

社区监督权,居、村委执行。监管三大权:调查取证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安监各部门,监督检查员,义务五大项,要严格遵循:审验禁收费;禁指定产品;

执法要公正;检查出证件;守技术机密,替企业操心。企业是细胞,经济之基础。

企业是主体,安全做栋梁。执法要严格,服务要热情;安全大手笔,企业是华章。

后记

“经”,在文体上叫做“诀”,作为一种普及性韵文文体,古已有之。千古传诵、脍炙人口的《三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幼学琼林〉都属此类。历史经验证明,这种文体,对于宣传、灌输思想理念、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实有着特殊的作用。

笔者曾于1998年写作了一部〈安全三字经〉,计170篇、1720行、20640字。由原国家劳动部林用三副部长作序推荐发行。效果和反映都不错。不少厂矿企业将它发至

班组,有的人手一册,有的张贴在车间、坑口,供职工阅读。甚至有人将它书写成长卷,供人欣赏浏览。

写作诀(“经”)体有两个要领,一是内容要准,二是文字要顺。就本诀(“经”)而言,准者,即与《安全生产法》内容上不能走样,观点上不能走样。顺者,文字要通顺,叙述要顺畅,念起来要顺口,虽不能一韵到底,但大体应做到押韵。我的做法是以“准”为主,“顺”服从“准”,不因词而害意。所以,在“顺”的方面,尚有很大差距。请领导专家不吝赐教。

如果把《安全生产法》比作是浩瀚深遂、色彩斑斓的风景名胜区,把这个“五字经”当作是一个刚从旅游学校毕业的导游员,我想大致是可以的。若能如此,吾心已足,复夫何求!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生气,就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原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2、未必钱多乐便多,财多累己招烦恼。清贫乐道真自在,无牵无挂乐逍遥。

3、处事不必求功,无过便是功。为人不必感德,无怨便是德。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三条) 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 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

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 6.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

2017版新安全生产法试题及答案

2017版新安全生产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 按答题卡要求,用笔填涂在答题卡中相应的位置。本类题共60分,每小题1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B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20xx年()月(B)日施行。 A第九次,B第十次,C第九次,D第十次, 2.原《安全生产法》共(A :条,新修改后共(A :条。 A 97,114 B 98, 97,115 D 98, 114 3.《安全生产法》首次施行的时间是(B )。 A B C D 4.新《安全生产法》在原有基础上新增(B条,修改(B条。 A 16,60 B 17, 16,59 D 17, 60 5.生产经营单位的(B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B主要负责人C安全部门负责人D所有出资人 6.( D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A工商部门B国有资产监管部门C纪检监察部门D工会 7.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C相衔接。 A经济规划B环境规划C城乡规划D科技规划 8.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

全生产工作实施(B )。 A综合监督管理,属地监督管理B综合监督管理,综合监督管理 C统筹监督管理,属地监督管理D统筹监督管理,综合监督管理 9.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D )的意见。 A企业主要负责人B各部门负责人C协会组织D工会 10.有关(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A专家学者B协会组织C政府部门D律师 11.新《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新增加的一项是(A )。 A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督促、检查本单 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C中据实列支。 A利润B预算C成本D收入 13.( B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B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C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安全生产法》五字诀第六章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五字诀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 在法律面前,人人都平等, 法既不容情,更不容污玷。 责任十九条,各方都涉及, 谁触犯法律,负相应责任。 安监工作人,三条犯其一, 降职或撤职;犯罪则服刑: ——不符合安全,而验收批准;——发现未批准,不取缔处理;——已批不安全,不撤原批准(77)。安监各部门,执法要公正; 不指定产品,不收取费用, 若违反规定,监察令纠正; 情节严重者,给行政处分(78)。 若中介机构,出虚假证明, 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 不够刑罚者,罚违法所得: 五千元以上,罚二至五倍; 五千元以下,五千至二万; 直接责任者,五千至五万; 他人受损害,要连带赔偿; 违法之机构,撤销其资格(79)。 单位负责人,安全要投入, 资金不到位,责令其改正; 逾期不改正,停产停业整; 若发生事故,严肃查责任: 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 不够刑罚者,给撤职处分; 个人投资人,给罚款处分: 二万元以上,至多二十万(80)。 主要负责人,职责未履行, 先令其改正,再停产整顿; 若发生事故,处分必定严: 构成犯罪者,给刑事处罚; 不够刑罚者,给撤职处分, 或罚款二万,至多二十万; 若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 职务五年内,不得再担任(81)。 生产经营者,犯以下四条, 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再停产整顿,二万下罚款: ——未设立机构,未配安管员;

——高危三大区,主要负责人, 安全专管员,未考核合格; ——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培训, 未知告险情,或告知不真; ——特种作业者,未经过培训, 未经过考核,未取特作证(82)。 生产经营者,犯以下九条, 限期其改正;逾期未改正, 再停产整顿;五万下罚款; 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 ——矿山、危险品,项目未设审;——施工不规范,未按批准文;——项目使用前,未验收合格;——危险设备上,警示不明显;——其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对安全设备,未保养检测;——未为作业人,发防护用品;——其特种设备,未取安全证;——明令淘汰品,使用仍不停(83)。未依法批准,产、销危险品, 责令其关闭,没收所得款; 十万元以上,罚一至五倍; 不足十万元,二万至十万; 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84)。 生产经营者,犯以下三条, 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停产停业整;并处以罚款, 二万至十万,份量可不轻; 构成犯罪者,究刑事责任: ——产、销危险品,管理未专门, 措施不可靠,不接受监管; ——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 未评估、监控,未制定预案; ——爆破、吊装等,未安排专人, 现场秩序差,管理存隐患(85)。 生产经营者,发包或出租, 对方不合格,令限期改正; 没收违法款,分以下几等: 五万元以上,罚一至五倍; 五万元以下,罚一至五万; 造成事故者,负连带责任; 或未签合同,安全责不明, 未统一协调,责令其改正, 逾期未改正,停产停业整(86)。

安全生产法讲座之十四(新版)

( 安全常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法讲座之十四(新版) Safety accidents can cause us great harm. Learn safety knowledge and stay away from safety accidents.

安全生产法讲座之十四(新版) 为保证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应当给予奖励,表彰他们的事迹,以鼓励和提高人们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这对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积极的作用。为此,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凡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奖励: 1.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例如,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发明了新的安全高效的机器、设备、工具;或者对原有的机器、设备、工具作了改进,显著提高了安全性能。或者改进了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改进了工艺方法,大大减少了作业中的危险性;或者发明了新的更为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等等,

从而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条件有显著提高的,都应给予奖励。 2.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例如,及时发现、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防止了重大事故发生;提出了先进有效的事故预防、控制方法等等。 3.参加抢险救护作出显著成绩的。在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中尽职尽责、见义勇为、不怕牺牲、不畏艰险,为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作出重要贡献的。 二、受奖励的对象和给予奖励的主体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受奖励的对象,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只要在上述几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都应依法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给予奖励的主体是国家,可以是各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政府有关部门。例如,国家经贸委在1998年12月发布了《国家经贸委安全科技进步奖评奖暂行办法》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安全科技成果,由国家经贸委颁发安全科技奖:

2016安全生产法全文(最新修订版)

2016安全生产法全文(最新修订版)《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释义】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在搞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搞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战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因此本

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二、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要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具有全面性,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带头,自觉执行责任制的规定,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惩劣,提高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得以巩固。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根据其自身生产经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有针对性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转制度及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生产奖惩、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等。二是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即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技术、矿山灾害治理等。规程是对工艺、操作、安装、检测、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与岗位紧密联系,是保证岗位作业安全的重要基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岗位特点、人员结构组成,有针对性地规定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统筹安排,包括经费保障、教育培训内容以及组织实施措施等内容。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保护对象,同时又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具有高安全素质和技能的作业人员,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的前

新安全生产法考试题 带答案

新《安全生产法》竞赛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 2.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 日起施行,共7 章114条。 3.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5.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9.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二、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C) A.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B.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C.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职工安全生产培训。 D.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

安全生产法学习笔记

安全生产法和法律法规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不得以非法手段侵犯从业人员的该项权利。 签字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办理保险。任何免责条款无效。2-10万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受害者及亲属。既依法享有获得工伤社会保险补偿的权利,又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是否获得民事赔偿主要看生产经营单位有无过错,即事故原因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由其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2、从业人员义务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发现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3、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禁止与宿舍同栋,保持安全距离,应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4、依法监督职权 现场检查权; 当场处理权(发生违法行为,当场纠正,限期改正,行政处罚); 发现违法行为逾期不改,停产停业,罚5万以下,对人罚1万以下。紧急处置权(发现事故隐患,立即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撤人,暂时停产停用,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复业); 因隐患未整改发生重大事故,罚款,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撤销机构资格证。 查封扣押权(不符合国标行标设备,违法的危险品可查封扣押,对违法危险品场所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5、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评价,没收违法所得,10万以上2-5倍罚款;10万以下或没有违法所得,单处或并处10-20万罚款。直接责任人2-5万,犯罪另算。

6、法律所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没有必要投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停产整顿。对主要人员撤职,个人10-20罚款。构成犯罪另算。 未发行安全职责(7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2-5万罚款,责令企业停产整顿。5年不能担任主要责任人,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终身不能担任。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调查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并由安监部门处罚上一年年收入的60-100%罚款。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7、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品建设项目要求进行安全评价。吊装爆破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品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执行100人标准。

新《安全生产法》测试试题(含答案)

新《安全生产法》测试试题(含答案) 一、单选题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C) A:特种作业安全 B:危险品存储安全 C:民用航空安全 2、生产经营单位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B) A:法人 B: 主要负责人 C:总经理 D:总工程师 3、生产经营单位的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C) A:全体人员 B: 在职人员 C: 从业人员 C:生产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在中据实列支。(D) A:项目 B: 工程 C: 概算 D:成本 5、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 A:专业 B: 专职 C: 兼职 D:全职 6、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A) A: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B: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 C: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D:购臵安全工器具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C)

A:相关操作流程 B: 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D: 标准化操作手册 8、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B) A:安全论证 B: 安全评价 C:安全检查 D: 安全考核 9、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C) A:施工 B: 监理 C:建设 D: 设计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B) A:一般 B: 较大 C: 重大 D:特大 11、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C) A:一般 B: 较大 C: 重大 D:特大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C) A:一般 B: 较大 C: 重大 D:特大 1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A) A: 事故应急措施 B: 事故处臵措施 C: 安全处臵方案 D: 应急预案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新《安全生产法》试题(含答案)

新《安全生产法》试题 日期姓名成绩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70分) 1、生产经营单位的(B)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A:法人B: 主要负责人C:总经理D:总工程师 2、生产经营单位的(C)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A:全体人员B: 在职人员C: 从业人员D:生产人员 3、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B)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专业B: 专职C: 兼职D:全职 4、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A)。 A: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B: 保证安全组织措施C: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D:购置安全工器具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C),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A:相关操作流程B: 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D: 标准化操作手册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B)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专职安全管理人员B: 本单位负责人C: 分管领导D:企业法人 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B)赔偿要求。 A: 刑事法律 B: 民事法律 C: 部门规章 D: 地方性法规 A:必须B: 应当C: 国家明令D:计划 9.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2014年()月()日施行。( B ) A 第九次,12月1日 B 第十次,12月1日 C 第九次,12月31日 D 第十次,12月31日 10. 原《安全生产法》共()条,新修改后共()条。( A ) A 97,114 B 98,115 C 97,115 D 98,114 1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C )中据实列支。 A 利润 B 预算 C 成本 D 收入 12.(B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B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C 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D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13. 除上题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

编号:AQ-BH-02438 ( 文档应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 Training summary of new safety production law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总结 说明:工作总结中,须对工作的失误等有个正确的认识,勇于承认错误,可以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作风。写好工作总结,须从以往的工作实际出发,可养成调查研究之风。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及局、段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抓出成效。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区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为指导思想。 通过各类安全培训,进一步促使车间全体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人本思想,为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达到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的重点有以下几个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安全生产监管及行政执法。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5、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6、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7、安全典型事故分析。 新《安全生产法》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完善了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通过组织车间、工区所有作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总之,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律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 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 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新安全生产法考试题答案

2014年新《安全生产法》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下列表述中不准确的是(D ) A.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C.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D.提升经济发展速度 2.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的理解,正确的是(B ) A.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但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除外 B.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C.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参照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D.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适用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下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表述,最准确的是( C ) A.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政府监管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 4.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正确的表述是( A ) A.政府负责 B.职工参与 C.行业自律 D.社会监督 5.某公司董事长由上一级单位总经理张某兼任,张某长期在外地.不负责该公司日常工作。该公司总经理安某在国外脱产学习,期间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

徐某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姚某协助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此期间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 C ) A.安某 B.张某 C徐某 D.姚某 6.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有关协会组织发挥的作用,表述错误的是( C ) A.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服务 B.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服务 C.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D.发挥自律作用 7.叶某为某国有矿山的主要负责人,下列关于叶某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C ) A.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亲自为职工讲授安全生产培训课程 D.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人,予以保证的是( D ) A.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9.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正确的说法是( D ) A.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B.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C.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较为充足,或者安全生产状况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 可以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D.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10.某道路运输企业共有基层员工83人,管理人员15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

2014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 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标语口号大全

安全生产法标语口号大全 1.热烈祝贺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3.学好用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4.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5.高举安全发展大旗,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而奋斗。 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9.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10.安全生产规划必须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11.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 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6.严禁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七项职责”。 19.强化源头控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严格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1.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2.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3.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 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5.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 6.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7.企业效益最重要,防火安全第一条。 8.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 9.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0.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索,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11.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 12.车轮一转想责任,油门紧连行人命。 13.安全警句千条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千计万计,安全教育第一计。 14.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15.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16.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17.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19.遵守规则,欢笑的亲人。违章行车,狞笑的是死神。 2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试题答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 2、2014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 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则举报。 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8、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9、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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