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节点施工前验收条件

关键节点施工前验收条件
关键节点施工前验收条件

附件一:一类关键节点施工前验收条件深基坑首次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注:1、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基坑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复杂的基坑工程也适用本通知。

号文的各项要求。4)2012、深基坑工程的管理还应执行宁建规字(2.

矿山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施工前验收条件

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施工前验收条件

盾构/矿山法隧道联络通道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XX工程条件验收方案(关键节点验收)

XX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 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 (变电所启动) XX项目总承包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

前言 根据《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关键工序节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市轨道交通XX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第二章编制目的及依据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第三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验收项目 (2) 第四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验收验收组织与程序 (2) 一、验收组织 (2) 二、验收程序 (3) 三、本工程重要部位及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要点 (4)

第一章工程概况 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起点为XX站,终点为XX站,线路全长约28.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2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34km。全线计划于2015年开工建设,2020年建成通车。线路的主要走向为:XX →XX路。 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任务范围包括:XX站至XX站供电系统(含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和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安全管理运行系统、接触网系统、环网电缆、杂散电流监测、疏散平台等)设备采购、集成、安装,承包工程项目采用全线设备/材料集成和安装的总承包模式,并包含设备/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二章编制目的及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XX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总承包工程供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落实《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号 3、XX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办法(2018) 4、《XX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节点付款)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上海金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南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杭州湾A楼防水工程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上海杭州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基建项目A楼防水 二、承包性质:风险性清包工程(包工包料) 三、承包范围:A楼屋面防水(3mm厚APP,聚酯胎,国标) 四、承包内容: A楼东西两单元的屋面防水,防水材料要求:APP(不得小于3mm厚),聚酯胎,国标;附加层和搭接按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五、承包价格与结算依据: 以上承包内容,乙方按27.5元/M2承包,(按铺占面积,附加层和搭接不计取面积),以上价格包含人工费、 六、点工 项目若发生点工,按每小时6元结算,即每工日为60元(10小时)。签证点工须在三日内上报项目经理部施工员、技术负责、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且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逾期甲方一概不予认可。 七、工程质量等级:。 八、工程款付款及结算方法: 1、进度款:乙方职工生活费自筹,甲方按双方约定完成的施工节点支付乙方所完工程量进度款。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下发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乙方下发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人员施工。乙方每完成一个施工节点,在当月25日前统计该节点所完的工程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部相关部门5日内审核完毕。根据审核后的工程量,甲方按以下约定完成的施工节点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地铁工程关键工序节点安全施工条件验收告知表

地铁工程关键工序节点安全施工条件验收告知表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SG2-11-2标段(蜀山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场前区土建工程)工程基坑围护结构与基坑土方开挖关键工序节点施工前置条件已具备验收条件,并经有关责任方确认。现向你站申报验收,请与2013 年月日下午派员在SG2-11-2标段项目部(萧山区蜀山街道章潘桥村)对施工条件验收进行监督。 自评 及预验情况 施工单位(公章)监理(建设)单位(公章)自检自评日 期 复核(预验收) 日期 自检自评结 论 复核(预验收) 结论 项目经理总监(建设单位 技术 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验收组成员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许野 卢亚 斌 王栋 梁正 峰

建设单位于验收前3个工作日,将本表及相关资料报监督站。 附表4 深基坑开挖条件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SG2-11-2标段验收范围: (蜀山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场前区土建工程)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字):验收组组长(签字):年月日

杭州地铁工程 承包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JS2-TJ-12-001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编号: 管井井点降水记录表H-17 16

工长:质检员: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注:记事内容包括水泵运转及边坡稳定情况。 杭州地铁工程 承包单位: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JS2-TJ-12-001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编号: 管井井点降水记录表 H-17 16

模板工程质量管控及关键节点

模板工程质量管控及关键节点 模板工程质量管控方法 一、模板工程质量管控依据及方法 1.1 基本规定 1) 稳定可靠: 模板及支撑体系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 检查验收: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处理。 3) 措施方案: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1.2主控项目 1) 基层稳定性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全数检查。 2) 隔离剂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方法:观察,全数检查。 1.3 一般项目 1)接缝:接缝处不应漏浆; 2)湿润: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3)隔离剂: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4)杂物清理: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5)特殊模板要求: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6).地胎模: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方法:观察,全数检查。 7)起拱: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检查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8)预埋预留: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检查方法:钢尺检查;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二、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表1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管理制度

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 条件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节点,由参建各方参与验收, 对之前工序完成情况、后续工作准备情况以及针对可能出现风险的预控措施进行核验, 使之满足后续开工、工序转换的安全条件。 第二条关键节点是指轨道交通工程开(复)工或施工过程中风险较大、风险集中或工序转换时容易发生事故和险情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 第三条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关键节点分类清单》(见附表1)编制《关键节点识别清单》,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前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方案》,明确条件验收的主控条件、一般条件、验收内容和要点,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自查自评及配合验收工作。监理单位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进行预验收,通过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 第五条开展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前应完成以下内容: (一)已完成勘察和设计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由各

方签字并盖章。交底内容已在施工图或施工方案中落实,重大调整已落实设计变更; (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等已审批,已进行施工方案论证,编制、论证意见的补充修改、审核、审批已完成; (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四)已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进行排摸,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进行拍照摄像、做好记录,并做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五)工程涉及到的支撑、支护、加固体系或结构达到设计要求,需要进行强度检测的已取得相应的合格报告; (六)工程质量检测资料齐全,并已取得合格报告; (七)工程涉及到的机械设备按要求履行进场报验手续,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使用登记证; (八)需要进行监测的工程,监测方案已经审批,有明确的报警限值、停测标准,测点已按方案布置、验收并已取得初始值; (九)已对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的风险辨识和分析,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控制措施、责任人、落实抢险人员和救援物资储备。 第六条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实施,遵循施工单位自检、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并复核、专家技术评估、政府程序监督、最终结果备案的监督管理程序。 第七条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组主要成员包括: (一)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杭地铁质安〔2017〕36号 关于印发《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远程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管控,规范质量安全关键节点验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建设单位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法律、法规及地铁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7日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 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一)深基坑开挖施工; (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 (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

关于盾构隧道施工关键节点验收的规定

一、节点验收的主要内容: 针对盾构隧道区间盾构始发/到达和旁通道施工风险越来越大的现状,将盾构始发/到达和旁通道施工作为盾构隧道施工的关键节点,要求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 二、节点验收条件 (一)盾构始发/到达条件验收 1、工作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其标高、轴线、结构强度等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盾构施工各阶段受力要求(端头井结构尺寸和洞门中心已复核且符合设计要求); 2、盾构推进、始发/到达方案已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3、测量、检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好,且已测取初始值; 4、井下控制点已布且固定; 5、要求的各项端头措施(端头加固、降水、冷冻等)已经完成,各项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6、洞门探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始发/到达要求; 7、始发/接收架已经设计验算,结构强度满足要求; 8、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含各施工工艺和步骤)已按要求完成; 9、人员、机械、材料按要求到位(盾构以及大型起重设备拼装就位,并通过政府监督部门验收); 10、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等; 11、已落实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旁通道结构开挖条件节点验收 1、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2、设计要求的开挖加固措施已经完成,各项加固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1)水泥浆等化学加固已探测加固体范围内强度的均匀性; (2)冰冻法加固已估算冻壁厚度和交圈情况; 3、探孔、卸压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开挖条件; 4、防护门已安装并启闭灵活; 5、旁通道结构开挖、冻融变形控制施工方案已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6、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且已测取初始值;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

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制度 1、关键节点验收应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参加,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2、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一类关键节点:深基坑首次开挖、矿山法隧道首次开挖(爆破)、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盾构/矿山法隧道联络通道开挖; 二类关键节点:深基坑开挖(首次除外)、矿山法隧道竖井马头门开挖、矿山法隧道扩大段开挖、矿山法隧道首次防水及衬砌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轨行区铺轨。 建设、监理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增加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或将二类升格为一类进行条件验收,但不得将一类降格为二类进行条件验收,也不得擅自减少相关规定确定的关键节点验收。 3、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计划中应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关键节点、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 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计划》所确定的项目内容进行逐项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关键节点验收分类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一类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检测、测量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参加过有关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会的专家);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委托人)担任验收组组长; 二类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结合不同关键节点的具体验收内容,还应邀请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如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等参加;监理单位总监理工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节点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节点 民用建筑构造要求 1.民用建筑分类层数分类材料分类 2.建筑的组成与体系三大体系 3建筑的构造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建筑构造的设计原则民用建筑的主要构造要求 1建筑高度(实行与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2用地红线与上空突出物(2.5 3 5)3走道活动区净高不小于2M,地下室的布置要求4台阶与坡道台阶踏步不小于0.3M,高度0.1M≤X≤0..15M,室内坡度不大于1:8室外不大于1:10,轮椅1:12 栏杆高度24M范围,杆件净距5楼递间踏步一般不超过18级,梯段净高 墙身的防潮,屋面排水 6 管道井,烟道通风井和垃圾管道分别独立设置,用非燃烧体,烟道或通风道伸出屋面高度不小于0.6且不低于女儿墙高度 建筑物理环境技术要 1室内光环境1自然采光朝东,西遮阳2自然通风公共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幕墙设可开启部分或通风换气装置,屋顶透明部分面积3人工照明,光源类别2 光源选择3 室内声环境吸声材料噪音 2室内热工环境内外中保温,旧房改造外保温 3室内空气质量 建筑抗震构造要求 1抗震设防的基本目标抗震设防的分类 2框架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 梁的抗震构造要求梁内钢筋配置规定 柱的抗震构造要求柱箍筋配置要求 抗震墙的抗震构造要求 3 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 多层砖砌体房屋的构造柱构造要求

多层砖砌体房屋现浇圈梁的构造要求 楼梯间构造要求 建筑结构技术 1荷载的分类按时间的变异分类按结构的反应分类按荷载的作用面大小分类按荷载作用方向分类 2 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及其应用杆件的简化结点的简化支座的简化三种形式 3 杆件的受力稳定杆件的受力形式杆件强度的基本概念杆件稳定的基本概念 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及耐久性要求 1 结构的功能要求与极限状态 2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3 结构的耐久要求结构使用年限混凝土结构环境类别混凝土结构环境作业等级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4 保护层厚度板墙壳梁柱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2021年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之令狐采学创编

杭地铁质安〔〕36号 欧阳光明(2021.03.07) 关于印发《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远程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管控,规范质量安全关键节点验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建设单位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5号)等法律、法规及地铁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月27日 杭州地铁工程建设关键节点

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风险较大的质量安全关键节(点)控制管理,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业主等各方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关键节点条件验收有两方面含义: 1.验收施工准备情况,即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人员、机具、物资、技术方案、工程环境调查、监测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2.工程验收,即对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实体质量,对照设计图纸、相关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条关键节点是指容易引发较大或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或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一)深基坑开挖施工; (二)盾构始发、接收施工; (三)盾构/暗挖下穿(或近距离侧穿)既有重要建(构)筑物的施工条件;

地铁轨道工程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暂行) XX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分公司 二0X X年X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节点验收条件 (1) 第三章节点验收相关要求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XX地铁工程建设(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加大安全防范力度,降低工程实施风险,明确地下车站、区间隧道施工关键节点施工条件,确保支护工程、主体结构、隧道工程、周边建筑物和管线的安全,制订《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关键节点验收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丁程,主要包括基坑开挖、盾构隧道盾构机始发/到达、旁通道开挖、矿山法隧道开挖/爆破、防水、衬砌、轨行区铺轨、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二章节点验收条件 第三条基坑开挖条件验收 (一)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二)基坑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评审意见已予落实或整改。 (三)基坑开挖、围护结构堵漏施工方案已审批,已向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了交底,监理细则已通过审批和交底。 (四)围护及圈梁(及立柱桩)已完成,满足设计强度要求。 (五)地基处理已完成,已有检测报告并达到设计要求。 (六)降水(降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运行,满足开挖要求。 (七)施工现场坑外排水措施已落实。 (八)调查基坑周围的保护构筑物、管线等现有状况,以及能承受变形的能力,并且制订好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九)周围环境及基坑蠊测控制按批准监测方案已布点,且已测取初始值。 (十)围护结构施工阶段遗留问题己按要求解决或已制定相应的方案。 (一I.一)各分包单位资质经过审查且符合有关规定。 (十二)人员、设备、支撑都已到位。 (十三)填写“钢支撑架设记录表(表F4.4.22)”的现场管理制。 (十四)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市轨道交通**标 关键节点施工条件验收制度 为加强**市轨道交通**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标准化管理,科学组织施工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准确把控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序,促进施工任务按期、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首件验收管理 项目经理部首件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总工程师、副经理、工程、安质、物资、设备、测量、试验、监测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制度。对于本标段明挖工程,将每一分部工程涉及的所有分项工程的第一个检验批为首件验收的对象。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含钢筋笼、灌注混凝土)、钢支撑加工及安装、防水工程、喷射混凝土、主体结构钢筋、模板安装、脚手架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各分项工程及每项检验批。 首件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实体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对在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检查,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二)资料检查。包括施工技术方案、原材料、构配件、

设备等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的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平行检测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首件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严格控制: (一)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试验室应按相关规定检验,承担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二)各工序质量控制应满足施工技术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 (三)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首件验收合格标准 (一)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规范要求。 (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抽样比例符合规范要求。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类,除专门要求外,合格总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