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新城1806单元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指标表

天津市蓟州新城1806单元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指标表

天津市蓟州新城单元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后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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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技术文件 1.1基础资料汇编(对编制区现状情况的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价) 1.1.1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1.1.2 自然环境(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1.1.3 人口状况(人口空间分布、居住结构、居住密度) 1.1.4 土地利用现状(详细汇总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列出“现状用地汇总表”) 1.1.4.1 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 1.1.4.2 已拨划或出让用地的征地权属情况 1.1.4.3 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况 1.1.5 建筑物状况(编制区建筑物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与合法性等) 1.1.6 道路交通现状(等级系统、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道路交通现状分析) 1.1.7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对现状进行分析)1.1.8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分布、规模、用地面积及管网等级和分布,并对现状进行分析)1.1.9 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编制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1.1.10环境保护现状(编制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指标,并对环境保护状况分析)1.1.11其它 1.2说明书 1.2.1 前言(说明控规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和编制过程等) 1.2.2 规划依据与原则(说明依据与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划和其它依据,控规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1.2.3 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简述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1.2.4 规划目标(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发展条件,确定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并预测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1.2.5 用地布局(分析影响编制区用地布局结构与功能组织的重大因素,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列出“规划用地汇总表”) 1.2.6 地块划分(分析评价影响编制区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按照4.2.3、5.2.3规定)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包括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的方法和结果 1.2.7 地块控制(按照规划控制的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的各地块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有关要求详见4.2.4、4.2.5、5.2.4、5.2.5),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关于对《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修改的说明 (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已试行两年多,《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需求,结合两年来的实际运用以及兄弟城市的先进管理经验,我们将《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宗旨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进一步注重以人为本,强调人性化管理。下面,就我们的修改内容重点向大家进行说明: 1、适用范围的界定原《技术规定》适用范围是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依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修改为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范围。(第1条) 2、老、旧、新区建设提出新要求根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政府领导的指示以及市民网站的意见,结合我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具体要求,我局在《技术规定》中对老、旧、新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城区以“双增双减”为基本原则;旧区要优化、调整用地布局结构,加强河湖水系整治和环境污染治理,改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新区以“建设一片、配套一片、成景一片”为目标;(第17、18条) 3、日照标准进一步提高在原《技术规定》中对高层进行日照分析要求用累计法计算。鉴于城市居民生活质量要求日益提高,维权意识逐日加强。仍按简单的日照累计法计算建筑物的间距,经常造成被遮挡的既有建筑物内的居民提出异议。修改中对日照分析法计算间距提出了具体要求并

增加了“连续日照一个小时以上”的内容。(第39条) 4、临街建筑退让标准提高按照市政府宜政办秘[2009]47号文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第56条) 5、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进行了调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对居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要求也在提高,停车难已成居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为此,我们对住宅部分的机动车停车位进行了调整,保障性用房的标准也做了适当的修改。(第75条) 6、交通影响分析范围扩大按照市政府宜政办秘[2010]78号文中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第82条)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两年多来,得到了诸多关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热心人员的关注,真诚地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和见解。我们结合实际应用过程中的体会以及设计、建设单位提出的建议,对《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提请大家讨论,目的是为了将安庆市规划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谢谢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 【摘? 要】简要回顾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的历程,提出了控制指标的确定是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简单介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组成,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控制指标的一般确定方法,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几项调整要求较多的控制指标(如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等),最后就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四项控制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区域分析? 建筑高度控制指标? 集中绿地率? 上限与下限控制 1.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城市规划层次,其技术框架参考了美国的“区划”。它近20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形体示意阶段、控制指标抽象阶段和目前相对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强度为重点,它的特点是侧重于运用指标体系体现规划意图,直接服务于城市规划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依据,是城市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手段。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在工作中,甚至出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如何合理的确定控制指标以引导和控制城市合理建设发展,已成为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大难题。 2.控制指标的确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核心是在准确的土地使用空间组织的基础上,具体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两项控制,制定定性、定量的控制要求。其具体工作是:确定各项用地使用强度、人口密度、建筑的建造量、高度等,这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都由控制指标来表达。 目前,常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可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种。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085、保护视角下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讨——以安徽省寿县历史城区为例

保护视角下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讨 ——以安徽省寿县历史城区为例 安艺冯新刚令晓峰于代宗 摘要:历史城区作为历史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其发展一直备受重视,但在其发展过程中极易出现问题,要么大拆大建、要么破旧不堪,保护的思路无法落实,而发展的需求更是无法满足,本文借机寿县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在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基础上探讨历史城区控规的编制思路、控制内容、控制方法的调整。 关键字: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寿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引言 历史城区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核心部分,也是历史文化资源最为集中的区域,历史城区的保护发展一直都是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的核心所在。随着近年来文化发展需求快速增长,蕴涵丰富文化资源的历史城区从原来的城市角落变成了开发建设的热点地区,各种古城再造计划层出不穷,动辄数百亿、上千亿的投资使古城成为众矢之的,然而在投资热潮涌动的同时,对历史城区保护的真正思考却受到冷落。 历史城区发展保护方法一直都是城市规划领域的研究重点和热点。在历史城区里担负责任更多的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文保单位的保护规划,名城保护规划因缺乏手段而难以落到实处,这直接造成了文保单位保护较好,历史城区整体保护较差的现状局面。随着古城中建设活动的快速增加,对具体建设活动有更多指导意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变得愈加重要,在多数地区成为指导历史城区建设的核心文件,因此,针对历史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探讨成为热点。 对于历史城区而言,一般的控规控制体系中缺乏对于保护内容的衔接和落实手段,其它地区控规编制的思路和控制方法难以直接套用,更加难以达到真正落实保护历史城区的目的,因此,对于历史城区控规编制中控制方法的调整成为未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体系变革的重要任务,并且相当紧迫。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说明书

目录 一、城市基本情况 (3) (一)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 (3) (二)自然环境 (4) (三)社会经济发展 (5) 二、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 (6) (一)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点 (7) (二)近几年规划建设实施情况 (9) 三、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原由及主要内容 (13) (一)影响城市发展的宏观因素分析 (13) (二)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需要修改的原因 (16) (三)关键问题的分析 (19) (三)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区域 (29) 四、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局部调整 (30) (一)指导思想 (30) (二)规划原则 (30) (三)规划依据 (32) (四)规划期限 (34) (五)城市规划区 (34) (六)城市性质 (34) (七)城市发展方向 (34)

(八)城市规模 (35) (九)城市结构 (35) 五、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36) (一)建设用地的现状特点 (37) (二)建设用地调整的目标 (38) (三)建设用地布局的局部调整思路 (38) (四)建设用地的总体调整 (40) (五)主要建设用地规划调整 (42) 六、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52) (一)综合交通建设目标 (52) (二)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52) (三)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53) 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4) (一)绿地系统建设的基本思路 (55)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7) 八、城市市政工程规划 (58) 给水排水规划 (58) (二)电力电信网规划 (59) 九、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9) (一)近期建设规划措施 (59) (二)近期建设用地规划 (59) (三)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60)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建构和几个重要指标的引入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建构和几个重要指标的引入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确定的规划层次之一,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同属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如何实现控制,既实现政府的城市建设目标,引导城市建设发展,又不至于成为被动控制和消极控制,已经成为当前控规的一大难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在工作中甚至出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特别是在控规编制的核心——指标体系确定中存在很多问题。 1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内容与存在问题1.1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任何城市建设活动,其构成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设施配套、建筑建造、行为活动四个方面。 1、土地使用 (1)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作出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的相容性、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等。 (2)环境容量控制是为了保证城市良好的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绿地率等。 2、设施配套 设施配套是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保证,即对建设用地内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提出定量配置要求。公共设施配套包括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设施和商业服务业等配置要 求。市政设施配套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及市政公用设施容量规定,如给水量、排水量、用电量、通讯等。设施配套控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作出规定。 3、建筑建造 (1)建筑建造控制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作出必要的技术规定。其控制内容为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等,还包括消防、抗震、卫生、安全防护、防洪及其他方面的专业要求。 (2)城市设计引导是依照美学和空间艺术处理原则,从建筑单体环境和建筑群体环境两个层面对建筑设计和建筑建造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 4、行为活动控制 行为活动控制是从外部环境要求出发,对建设项目就交通活动和环境保护两方面提出控制规定。其控制内容为交通出入口方位、数量,规定允许出入口方向和数量交通运行组织规定地块内允许通过的车辆类型,以及地块内停车泊位数量和交通组织,装卸场地规定装卸场地位置和面积。环境保护的控制通过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1.2 规划控制方式 针对不同用地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采用多手段的控制方式。控制方式主要有: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城市设计引导。

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

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 1 总则 1.1为统一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规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特制定本编制规程。 1.2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对分区内各街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及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详细控制规定。重点是对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深化和落实,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成为法定文件(文本和图则)。 1.3天津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4本规定未包含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的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构成 3.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按制定程序批准的文本和图则两部分。在编制文本和图则时,应编制规划说明书,作为制定文本和图则的基础技术支撑和解释性技术说明。 3.2文本和图则的构成 3.2.1文本 文本是指需经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 3.2.2图则 图则是指需经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文件批复(盖章)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其附表。 3.3规划说明书的构成

3.3.1规划说明书 规划说明书包括关于规划情况的技术性研究和说明,以及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的背景和过程的解释性文字。 4 文本和图则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 4.1文本 必须用法定文件的问题阐述以下内容: 4.1.1总则 4.1.2土地利用性质 以“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参见表1)的方式阐明对各类不同性质地块的土地利用性质的具体控制要求。 ⑴土地利用性质分为“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在表1的“用地性质”栏中表达)和“可相容的土地利用性质”(在表1的“土地利用相容性”栏中表达)。 ⑵“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规定性地块控制指标必须包括的项目有: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项目及其规模以及土地利用相容性规定。“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必须附在“图表”右侧,而且表中的“用地性质”和“土地利用相容性”的名称和代码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的有关规定。 ⑶如有重点地块,可在“备注”栏中附加控制重点,或以条文方式提出其他特殊控制要求以及增加指导性控制指标。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一、市域规划人口 2015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56万人左右,2020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75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规模为710万人左右。 二、市域城镇化水平 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58%,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2%。依据市域人口预测,2015年总人口规模按656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40万人左右;2020年总人口规模按675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90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按710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495万人左右。 三、次区域划分 整个安庆市域划分为安庆中心都市区、桐潜重点发展区、西南沿江发展区、西北生态发展区四个次区域。 1、安庆中心都市区.区域空间范围 安庆市规划区,包括安庆市市辖三区和皖河农场;枞阳县城所在地(枞阳镇)、官埠桥镇、铁铜乡;怀宁县城所在地(高河镇)、洪铺镇、月山镇、凉亭乡、茶岭镇、石镜乡;桐城的鲟鱼镇。 2、桐潜重点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桐城市区所在地、孔城镇、范岗镇、青草镇、大关镇、金神镇、新渡镇、双港镇、吕亭镇、嬉子湖镇;潜山的县城所在地(梅城镇)、源潭镇、余井镇、黄铺镇、王河镇、油坝乡、黄泥镇;怀宁的金拱镇、马庙镇、公岭镇、三桥镇、黄墩镇、平山镇、黄龙镇、江镇镇、小市镇、秀山乡、清河乡;枞阳的汤沟镇、义津镇、钱桥镇、项铺镇、横埠镇、周潭镇、麒麟镇、浮山镇、老洲镇、函山镇、陈瑶湖镇、风仪乡、长沙乡、会宫乡、雨坛乡、金社乡、白湖乡、钱铺乡、白梅乡。 3、西南沿江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望江全县域;太湖县城所在地(晋熙镇)、新仓镇、徐桥镇、江塘乡、大石乡、小池镇、城西镇;宿松县城所在地(孚玉镇)、复兴镇、许岭镇、下仓镇、长铺镇、破凉镇汇口镇、凉亭镇、河塌乡、高岭乡、程岭乡、千岭乡、九姑乡、五里乡、佐坝乡、洲头乡、趾凤乡;怀宁的腊树镇、石牌镇、雷埠乡。 4、西北生态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

初析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_以天津市为例

2006.5城市city 城市规划 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同属详细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将城市建设的各项物质要素在当前拟建设开发的地段,以满足修建需要为目的进行的规划设计。它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落实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同时又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概况 20世纪90年代初期,天津市 中心城区范围内旧区改造全面展开,城市建设全面提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作用凸现出来,规划编制审批量逐年增加,至1998年,项目量达历史最高,共计171项。按照当时的供地政策,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为主,极少数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开发建设单位纷纷申报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圈地”作规划、“以规划占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且从管理上难以控制。 自1999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实 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后,有关部门相继组织编制了中心城区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数十项专项规划,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管理规定,在规划指标、道路红线和规划绿线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深化,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为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我们于2001年对1995年~2000年批复的近700个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进行了全面复查,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分析后,提出了废止原规划(或未实施部 王绍妍 李 松 初析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调整 —— —以天津市为例 城市 57

city 城市规划 分)成果、结合单体设计对未实施部分进行调整、对原批复规划(或未实施部分)做相应调整、按用地管理规定办理、继续有效等5种处理意见,并通过媒体公告、正式下发通知等形式进行了实施,可以说对解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了根本性的突破。 近几年来,因建设项目供地政策的调整、供地规模的变化,天津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在规划、用地、建设大程序中的调整。对于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先办理土地公开出让手续后,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持批复规划成果办理建设手续。对于划拨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如经济适用房等居住项目和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建项目,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选址意见书的相关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持批复规划成果办理用地手续。二是随着供地规模的变化,零星用地项目减少,成片开发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增加。目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编制、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90%以上为居住项目。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原因 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申请要求增加容积率、增加密度,要求减少配套公建项目,压缩公建规模,增加住宅面积;理由是拆迁难度大,算不下账来。造成配套公建由一个地块转到另一个地块,再次改造,又再次转移,当时称为公建“满天飞”现象。早期的规划,由于开发单位一味追求经济回报,以提高出房率,降低 建设开发总成本为代价,建设了一 批密度较高、连接体过长、空间较 为封闭的小区,绿化空间只能在 “极精确”的间距内做文章。 随着城市居民物质生活水平 的提高,住房制度的改革,商品住 宅的快速发展,居住者不再仅因自 身房屋面积的改善而满足,而更趋 向于对环境、绿化、物业管理和服 务、配套设施合理性的追求,同时 随着国家、地方对城市规划管理的 逐步规范和完善以及开发商自律 意识增强,综合因素使修建性详 细规划调整的内容发生了明显的 变化。 目前,规划调整主要有以下几 种原因:一是规模较大范围用地统 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后,分地块 实施过程中的深化调整;二是开发 商开发理念发生变化,对修建性详 细规划的布局进行调整;三是因城 市规划要求,如城市道路红线、绿 线调整、河道改造整治等因素修建 性详细规划需相应调整。在上述三 种情况中都存在对已实施部分的 调整。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面临 的问题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有效期问 题。城市规划的实施具有很强的延 续性,修建性详细规划也不例外, 对于规划成果有效期问题到目前 没有明确的界定,最基本的依据就 是随上一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调整而调整。但由于建设项目的实 施尤其是成片具有一定规模的项 目建设周期的相对较长,在控制性 详细规划编制中就会考虑其具体 情况,原则按现状对待,其有效性 问题也就模糊了。因修建性详细规 划是对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 布局和景观具体规划设计,所以除 单体建筑调整外,规划的局部调整 对于总体布局及相关控制指标都 会产生影响。那么,规划调整的合 理性和有效期问题,将成为人们最 关注的问题。 2.关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 额指标的执行问题。现行的《天津 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 指标》颁布实施于2000年,是结合 调研对1994年实施的定额指标进 行的全面修订,对居住区的配套服 务设施的建设确实起到了重要的 指导作用。随着近两年加强社区建 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公共卫 生安全、创建绿化园林城市、家庭 汽车的迅速增加、商业配套业态的 变化、物业管理的强化等问题,越 来越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关注、重 视,针对上述问题,有关行政管理 部门上报市政府后或独立下发或 联合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修订增加 了配套指标。但是由于规划管理所 依据的地方标准尚未修订,给管理 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在 规划公示阶段,有关管理部门纷纷 提出意见。 3.规划管理要求执行问题。一 是规划依据问题。规划设计条件是 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其准确 性和全面性对于内容和深度有直 接影响。二是规划面积问题。从修 建性详细规划批复到实施建设,还 要经过建筑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两个阶段的审批。三是 管理技术规定问题。在目前执行的 技术规范中,日照标准的执行需修 订,景观环境控制没有具体的章节 提出要求和规定。 城市 58 2006.5 城市

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六安市规划局 2007.06

前言 为适应六安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指导与规范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特制订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在制订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六安市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实践经验,参考其它省、市有关资料,采纳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方面的研究成果,考虑了六安市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技术规定共有12章4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建筑高度、绿地控制、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村镇建设、附则等。 在执行本技术规定中,请结合城市规划编制、管理与实施的实践和科学研究,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安徽省六安市规划局,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技术规定由六安市规划局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 规定主编单位: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六安市规划局 规定主要起草人:汪坚强程晖杨春林韩晓东汪海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2) 第三章建设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4) 第四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8) 第五章建筑间距 (12) 第六章建筑退让 (16) 第七章建筑高度 (23) 第八章绿地控制 (25) 第九章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 (28) 第十章建筑与环境景观控制 (31) 第十一章村镇建设 (35) 第十二章附则 (41) 附录一名词解释 (42) 附录二计算规则 (46) 附录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及成果要求 (52) 附录四用词说明 (54)

安庆市城市体规划2030年版

一、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全文 二、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安庆市坐落在安徽省西南部,地处皖、赣、鄂三省结合部,长江中下游的北岸,东南、南、西南分别与本省铜陵市、池州市和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东北与本省巢湖市接壤,西接湖北省黄冈市,北与本省六安市毗邻。市区沿长江距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分别为692、300、433、1000公里,沿公路距上海、南京、合肥、池州、九江、黄石分别为580、300、160、60、300、300公里。

安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宜城"。现辖8县(市)3区,桐城市和怀宁、枞阳、潜山、望江、太湖、宿松、岳西七县和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04%。市区辖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现状总用地面积为821平方公里。 面对国家层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出台,宁安高铁、江北高速(公路)、800万吨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设施对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城乡规划法对城乡问题和规划实践的思考等,为主动承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对安庆的要求,尽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影响,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导安庆城市建设,安庆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及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与09年3月由完成对上版总规进行评估,09年4月省政府批准修编总体规划,同月由北京市规划院和安庆市规划院一起开始编制工作;09年11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审查会;2010年5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总规纲要审查会;整个编制过程在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精心组织下,于2011年0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总规专家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及省内权威专家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担任主任委员,并对安庆总规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城乡统筹及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用地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2011年03月通过省规委会审查;2012年0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汇集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日照总体规划) 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0.7~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小型的服务半径500m。 城市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 1、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1987] 2、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3、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 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加油站的服务半径: 1、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城市消防站的服务面积: 1、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 半径是1.4~1.8km。 城市热源的供热服务半径: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则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在现有专家评审、部门征询、公众参与等程序的基础上,决定增加第三方规划设计机构技术审查程序,为规范第三方技术审查组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市区(含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及所辖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前的审查工作。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经验。 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与专家评审意见、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共同作为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依据。 第三方技术审查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其它相关依据与所审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同。 2 校审组织 计划与委托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时,统筹安排第三方技术审查(以下简称“校审”)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划编制送审方案后,选定委托第三方校审机构开展校审工作,明确总体要求并签订委托合同。第三方校审工作也可在项目专家评审前启动开展。 材料准备 由区规划主管部门(或镇政府)及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市规划主管部门向第三方校审机构提供校审所需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1)控规送审方案文件(纸质)及相关电子文件(含cad矢量文件)各一份。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3)规划设计基础资料(含cad矢量文件)。 (4)各阶段公众参与意见及回复、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专家评审会议记录和专家评审意见及回复(可附于公众参与报告中)。 (5)若规划已通过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则提供对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说明,详细阐述除城市规划委员会意见之外的修改。 校审单位对材料进行初步梳理后,可结合校审需求提出补充及答疑。 审查分为校审报告编制验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期跟进三个阶段。 第三方校审机构依照本办法开展技术审查后,对存在疑义的校审意见与设计方进行技术答疑,继而形成校审报告并提交市规划主管

天津京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京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一、总则 1、规划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1.2《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1.3《天津市武清区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 1.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1.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1.6《天津市各级开发区、园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主要控制指标的技术规定》(试行) 1.7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 2、适用范围 2.1本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文本和图集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2.2本规划文本和图集具有法律效力。 3、生效日期 本规划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原相同规划自行废止。 4、特别说明

4.1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图集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图集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4.2本规划自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4.3本规划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形成法律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变动;在建设过程中,对土地使用性质、用地界限及开发强度等必须符合本文本和图集的规定;但因城市发展需要,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前述各项可有条件地变更。由天津市武清区规划局审查同意后,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审批。 5、解释权所属部门 本规划解释权属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 6、规划范围与规模 6.1规划范围:东至大王路,南到韩指挥营村,西至规划古达路,北至规划路。6.2用地规模:用地面积:3.9平方公里。 二、土地利用性质 1、上层次规划确定本规划区土地使用性质以工业用地为主,以及科研设计用地。 2、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依据《天津市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3、现有土地使用性质如与本规划不符,暂时不需更正,但如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时,则新的用地性质必须与本规划相符。 4、为保证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地块内建设的项目可以参照《土地使用兼容性表》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按不同兼容类型调整的地块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三、土地开发强度 1、本规划区为新建区类型,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指标以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作为刚性指标,具体指标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2、对决定地块开发强度的最重要指标---容积率的突破,其允许幅度参照有关容积率奖励规定。 3、建筑密度控制要求

六安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2-2030年)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燃气工程规划 (3) 第一节气源规划 (3) 第二节天然气供气规模 (3) 第三燃气调压器气调压器天然气输配系统 (4) 第四节天然气场站工程规划 (8) 第五节液化石油气规划 (12) 第三章投资估算 (13) 第四章规划实施 (14) 第五章结论和建议 (15) 附件: 附件1:关于编制燃气专项规划的委托书 附件2:六安市燃气专项规划评审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3)《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4)《六安市产业承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0~2030)》 5)《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总体规划(2010~2030)》 6)《六安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燃气专项规划(2005~2020)》 7)规划基础资料(包括气象、环保等资料) 第二条编制原则 1)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实行分期气化、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为远期留有一定发展余地。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用户市场调研,科学预测各类用户的燃气需求量及发展梯度,并满足其工业发展的需要。 3)规划气源以清洁环保、优质经济、长期稳定供应和安全可靠为原则。输配系统统筹解决调峰问题,满足各类用户的用气需要。 4)管网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并根据气源位置和各类用户用气量综合确定;规划地下燃气管网主干管道走向,符合城市道路长远规划和各类用户分布的要求,尽量避免在管道可用期限内开挖道路致使改建或重建燃气管道,做到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5)以满足市场需要、安全、可靠、稳定供气为目的,统筹考虑,远近期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燃气设施,合理配置全市燃气资源,优化系统方案。 6)合理规划六安市各类用户用燃气工程建设分期,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扩大供气范围。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关系,以近期为主,做到近、中、远期相结合,量力而行,留有余地。 7)坚持科学的态度,运用详实的资料,深入分析研究,得出科学的结论。本规划力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切实可行,造福于民。 8)合理选择各种参数,优化设计方案,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建立一个适合的燃气供应系统。 第三条规划范围 依据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本规划的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六安市市域范围,总面积为17976平方公里;六安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和新安镇、徐集镇、三十铺镇、城南镇、苏埠镇、城北乡、中店乡、分路口镇、韩摆渡镇、先生店乡、椿树镇10个乡镇以及横排头风景区。规划区面积为1096.8km2;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合武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到三元河,西到商景高速。包括现状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范围、以及与之相接的三十铺镇、新安镇、城南镇的部分用地,总面积约120km2。 本燃气规划以六安市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周边重点城镇为主,具体如下: 中心城区:北至沪蓉(陕)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到三元河,西到商景高速。包括现状城区8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范围、以及与之相邻的三十铺镇、新安镇、城南镇、徐集镇和城北乡的部分用地,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2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周边重点城镇:三十铺镇区、产业承接集中区和城北片区。 其他区域:寿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叶集试验区以及中心城区周边平桥、城南工业园、其他乡镇等。 注:其他区域本规划不对其进行用气量预测,仅对其供气方案进行规划。 第四条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2012年-2015年 中期规划:2016年-2020年 远期规划:2021年-2030年 第五条规划发展目标 1)近期 规划近期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11606.0万标准立方米/年,其中居民气化率66.3%,气化居民户数21.5万户;商业用户年用气量1213.6万标准立方米/年;工业用户年用气量2668.8万标准立方米/年;发展CNG出租车2160台,替代率100%,发展CNG公交车561台,替代率85%,发展LNG城际客运车118台,替代率25%,发展LNG重型货车300台,替代率8%。 2)中期 规划中期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20889.6万标准立方米/年,其中居民气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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