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特制定

本制度:

二、医院计算机网络包括服务器、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网络周

边设备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维护。

三、内网工作计算机严禁接入外网线路,包括无线上网卡。除运

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外,不得进行其他用途。

四、计算机摆放要通风、防潮(水)、防尘、防雷,时刻保持良好

的运行状态。各科室负责人应负责计算机的管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和操作,严禁不相关人员操作、使用计算机。

五、各部门要做好网络防毒、防黑等安全防范工作,按要求定期

做好数据备份的工作,不得使用光盘、软盘及u盘等。如因上述因素

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黑客攻击或网络故障,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未经批准不得为任何无关单位或个人查询和拷贝数据资料。

为防止数据资料丢失,严禁在微机上进行与各项业务无关的其他操作。

七、各部门、各科室必须按照事先规定的权限使用网络资源,禁

止私自更改系统设置、乱设乱用ip地址、扰乱网络资源正常分配的使用,严禁非法访问或使用各种手段及相关的软件攻击其他部门的计算机。

八、相关软件及其计算机使用人应熟悉自己所负责的功能软件与

计算机的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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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中医院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全院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三条网络中心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条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

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院部报告。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第六条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七条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八条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院部主管领导报告,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 第九条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等。 第十条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pdf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 病毒(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可经血液感染病原体)感染者或病人 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污染 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利刺破皮肤,也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 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带防渗透性能防护眼镜及穿带隔离衣,操作完毕脱去手套 后立即洗手,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并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 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 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回。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 片等锐器。 三、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尽可能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 0.5﹪碘伏

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联系医院负 责人进行记录,联系药房进行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如HIV职业暴露,要在2小时内服用。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必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院长 决策及安排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进行暴露感染情况监测,HIV职业暴露就于当天、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肝炎病毒暴露就应当天,2个月,6个月进行病毒检测。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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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钟吾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Microsoft-Word-97---2003-Document讲课教案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经血传染性疾病,做好各种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各类辅检室工作人员、临床药师和医疗垃圾处理人员等。 2、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组织管理由医务部和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保健科负责应急药箱的监督及管理。院感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的技术指导和随访。检验科在意外事件发生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4~48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血清HIV和HBsAg的相关检测并在感染管理科安排下进行血清学随访。 3、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 标准预防: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安全操作: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

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必须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必须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应在充足的光线下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线、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源的感染情况将为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赢得宝贵的时间,防护的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5、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时应将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况,如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等作为每年必检项目,同时指导并鼓励医务人员重视自身的预防接种。 6、重视对高危险人群的传染病筛查对择期手术患者进行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经血传染病的筛查工作。

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汇编

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 1. 目的: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 职责: 3.1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4.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 信息化建设规划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计算机负责人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计算机负责人,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合执行。 6. 安全管理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不提供出口登录Internet,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 计算机及网络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手术授权管理制度(20200515185103)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1、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2、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3、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4、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独立开展手术的医师应当为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执业医师,经特别审批的除外。各级医师按照其技术职称和行医年限分为如下级别: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 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 展一些四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 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 况单独完部分四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 试验、研究性手 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8、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有特殊资格准入规定的手术,除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 医师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实行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 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主持进行术前讨论,需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意见后 报医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 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低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各级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遇到未预测的特殊情况,需实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 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按照急诊手术规定处理。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医院信息化账号和密码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化账号和密码管理制度 一、用户管理制度: 1、只有院长有权向信息管理部索取员工的账号和密码。 2、医院员工对本人账号和密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新员工凭人事科报到单,到信息管理部配置账号和密码;员工离院时:到 信息管理部注销账号和密码;人事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同意员工调出或离院;财务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结付相关费用。 (2)员工不得将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或写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 书面资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码,对有疑问的密码应及时修改。 (3)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 的数据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退出计算机系统。 (4)密码应至少为六位,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二、系统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1、本院系统管理首先确定为管理对象重要级别。从1-3级别区分,以一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级设备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这些设备的密码保存人为 信息管理部主任与服务器管理员。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 员。采取统一入口管理。在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3、二级设备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数据库密码。密码保存人为 信息管理部主任与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4、三级设备为安装在各使用部门的电脑,密码由相关科室设备负责人自行 保管。 5、对于设备具体分级细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情况下,细节由信息管理部 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6、对于密码,数据泄露,造成业务中断,或相关私密数据泄露。将临时通 过技术手段保护与监控相应设备。待问题解决后。整理所有相关数据整理后上报医院存档。

传染病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及卫生防护措施

传染病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及卫生防护措施 传染病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或被含有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等引起,直接损害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 、职业暴露的预防管理 (一)制订和健全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 1?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是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安全的基本措施, 如:消毒隔离制度、废物处理制度、职业暴露管理制度、发生职业暴露上报制度、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等。 2.提供充足相关的防护物品,使用带有保护设计的针头、刀片。将职业暴露补救防护药品放在医务人员24小时都能拿取的地方。 3?改善洗手条件:配备感应或脚踏式洗手装置,以洗手液替代肥皂。 (二)增强防护意识 1.改变观念:长期以来在职业教育中只强调医护人员的奉献精神,导致他们在临床实践中不能利用防护用具来保护自己,未形成良好的习惯和行为。因此要改变我国传统的医疗 护理教育观念,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服务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 2.加强护理人员培训:事实证明,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职业暴露前的预防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1年上海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是否受过培训与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程度有关,接受过有关培训的医务人员其皮肤黏膜接触病人血液、被医疗器械损伤次数均小于未接受过培训者。美国CDC 已将该工作作为强制执行的项目推荐给全美所有医院 (1)岗前培训:

对每一位新上岗的护士包括实习护士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内容包括:掌握一般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认知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因素,懂得安全、正确的操作程序;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迅速有效处置等。使其认识职业暴露的危害和防护的重要性,树立普遍预防的职业防护观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时处处注意防范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对身体造成的损害,或一旦发生能够进 行及时的处理,避免恐慌,达到有效预防职业暴露的发生。 (2)在职培训: 组织护理人员在职业安全防护的新技能和新进展的培训,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寻 找存在的问题,使护理人员进一步掌握职业防护相关知识,改正错误的操作习惯。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处置锐器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将职业防护纳入护理操作规范。包括不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要把用过的器具传递给别人;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可能减少创口出血;在创口缝合时,特别注意减少意外伤害;手持锐器行动时,要避免将锐器面对他人;彳尽快就近和正确地丢弃所有用过的锐器;操作后及时清理,不要留给他人处理;不要人工分捡锐器。 2.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使护理人员在实施各种操作中时刻树立防护意识。 (四)合理人员编制 合理人员编制,避免因工作忙乱造成的职业暴露; 少护 减轻护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减 理人员职业暴露的次数,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五)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 任小英调查注射后针头处理(收废弃针、毁形浸泡、取下针头及重套针帽)所致针头刺伤占刺伤总数的62.68%。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及处理,正确使用锐器盒,设置危险品的警示标志(黄色)。防刺破的锐器收集箱,被认为是最理想的减少利器伤的方法,可使利器伤降低50%。废弃物处 理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运输废弃物的人必须戴厚质乳胶清洁手套,处理体液废弃物必须戴防护眼镜。 (六)使用必备的防护用具,实施标准预防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应首先获得医院授权。医师授权范围应在其执业范围内,在医院工作的医师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从事诊疗工作超越授权权限进行操作视为违规。 2.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医师执业资质授权包括处方权、抗生素使用权限、医师工作站使用权和分级手术授权、单独出门诊工作授权。 3.须授权人员 (1)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正式入职医师,医院按其资格类别给予执业注册。 (2)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进修医师,按其执业范围进行授权。 (3)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不具备独立诊疗资格,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 4、授权类型 (1)医嘱、处方权: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医院注册的医师(包括多点执业医师)。 (2)抗生素使用权限:执行《抗生素使用管理规定》。 (3)精麻类药品权限: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4)分级手术权限:执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二)处方权管理

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师处方权管理和处方权医师库动态维护。 (1)医院建立处方权医师库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医师处方权行使情况进行审核监控。 (2)根据医院现行各类医疗文件对各级医师职责权利的规定相应确定各级医师处方权范围,并根据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享有处方权的医师可在注册执业范围内独立从事相应医疗工作。未授予处方权的医师,不能独立从事医疗工作,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4)各级各类医师应严格按照权限范围行使处方权,不得滥用处方权。 2.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简称“两证”下同)的下列人员授予院处方权。 (1)医院各级各类在职医师。 (2)经批准从事临床工作的本院研究系列人员。 (3)经批准返聘的本院离退休医师。 (4)从事临床工作的进修医师、研究生。 (5)已办理来院多点执业医师。 实习医师和尚未获得“两证”的新毕业医师、研究生等人员不授予处方权。 3.根据医师执业范围,将医院医师处方权分为临床类别处方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及处置的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安全措施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 一)标准预防 (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二)安全操作 1.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有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2.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3.科室设置锐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 4.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病人的直接护理工作。

5.凡是与血液、体液或感染性材料接触后的设施、设备、环境均应尽快消毒。 二、重视职业暴露的即时处理 正确、及时地做好针刺伤或污染处局部的处理是预防职业暴露后医院感染最重要的环节。 (一) 医务人员操作时不慎被病人的血液、血制品、体液、组织液污染的锐器 损伤或污染时,应立即用流动水冲洗伤口5分钟以上;对出血伤口应在伤口旁轻 轻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水进行冲洗;禁止对伤口局部进 行挤压。 (二) 伤口冲洗后使用75,的乙醇或者0.5,的碘伏消毒、包扎。 (三) 血液、体液或医疗废物污染液溅入眼内时,立即反复使用生理盐水进行 冲洗结膜囊,然后到专科进一步处理。 三、职业暴露的报告 (一)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和指导做好伤口的正确处理。 (二) 职业暴露当事人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职业暴露的评估及处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评估职业暴露情况。 (二)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医院感染科填写职业暴露检测申请,抽取患者及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本医院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一章网络管理 第四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五条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需入网的电脑需打报告)。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六条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医院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七条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八条医院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

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范围包括: 1.处方授权(含普通处方、急诊处方、抗菌药物处方、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处方); 2.手术授权; 3.麻醉授权; 4.输血授权; 5.腔镜授权; 6.介入授权; 7.特殊检查授权:超声影像科(B超检查)、影像放射科(CT检查、核磁共振检查、X片、造影、DR片等)、内镜室(消化内镜室、气管镜、喉镜、宫腔镜等)、介入室(血管造影检查)、病理科、检验科、核医学科等; 8.危重病人高风险诊疗操作授权。 二、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二年对医师(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医院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卫计委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

医务人员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 四、医务科是医师资格与分级授权的院级监管部门和委员会的秘书科室。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医院委员会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科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管职责。 五、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第二类、第三类和高风险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六、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技术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资质授权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及外出进修学习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填写《**医院医师(技)资格与授权申报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科备案。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宁南县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修订)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传染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性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污染了皮肤、眼睛、粘膜或者被含有可能 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传染性疾病感染的情况。 二、医院内所有区域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血源性传播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三、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院感科应

迅速了解患者的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四、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五、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或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和或手消毒。 4、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分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以防刺伤,使用后的锐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试行) 1 总则 1.1 目的 为安全管理各种软硬件资源,提高医院所属各部门信息处理和业务运行的效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种故障造成的业务中断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各部门。 2 术语 3.1 IT设备:包括计算机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等。 3.2 计算机产品:包括服务器、PC机、笔记本电脑等。 3.3 计算机硬件:包括光驱、软驱、刻录机、声卡、显卡、网卡、CPU、电源、内存、主板等。 3.4 网络设备:包括核心三层交换机、二层可管理交换机、二层普通交换机、硬件防火墙、路由器等。 3.5 信息:指与医院业务相关的所有电子资料档案、数据和报表。 3.6 网络:指医院的整个局域网络及INTERNET接入端网络。 3.7 数据库:指医院各部门电子版信息、数据集合,如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电子人事档案等。 3.8 网络安全:指预防网络遭受病毒、木马、黑客等攻击,通过网络泄密或其它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 3.9 病毒:本制度中特指计算机病毒,是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毁坏数据,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3 职责 3.1 信息人员 3.1.1 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与检修。 3.1.2 负责医院上网等相关涉及信息安全的权限管理工作。 3.1.3 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医院计算机安全、规范使用等情况。 3.1.4 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数据导出与日常安全备份工作。 3.1.5 负责主要设备数据库服务器、存储介质及其他设备的指导购买; 3.2 财务部 负责收取本制度中涉及的罚金,并对相关人员开具罚金收据。 3.3 各部门 4.3.1 负责对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及外观清洁。 4.3.2 负责报修本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 4.3.3 负责全力支持信息部门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升级和检查。 3.4 各部门负责人 4.4.1 负责审核所在部门成员相关软件系统用户使用权限开通的申请。 4.4.2 负责确认所在部门成员向信息部提出数据需求的申请。 4 工作程序 4.1 信息设备维护与保养 4.1.1 信息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1)信息设备硬件管理采取专人负责制,由具体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与管理。 (2)对于医院所使用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由相应的信息人员负责日常检修与维护,以确保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稳定运行。 (3)计算机操作系统、常用软件由信息人员安装,特殊软件使用,必须提交申请,并通过本部门负责人及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安装,特殊应用还必须得到所属医院相关高管批准。 (4)计算机使用人要确保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系统软件,修改计算机配置。

医院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授权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完善医院的管理结构,强化医院对各部门、各科室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医院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医院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医院院长代表医院向各部门和科室授权,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部门和科室必须在医院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医院的统一领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医院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和科室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医院基本授权的部门

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和科室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它个人转授权。 (一)授权的基本形式 1、基本授权:由医院负责人向各部门和科室签发《医院对部门授权管理规定》,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医院负责人向该部门签发《医院对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医院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1、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6)支出费用审核。 2、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营管理、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

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臵、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臵、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臵,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臵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清苑县中医医院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治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2、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 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 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 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坚硬、防渗漏的利器盒。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禁止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 (7)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或适当消毒 (8)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9)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0)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范围:本制度是指医院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的授权及已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的二类、三类技术的授权。 二、授权与审批流程 (一)授权部门 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的医疗技术操作人员进行资格授权与再授权。 2、医务科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的医师、技师进行审核与日常监管。 (二)授权条件 1、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我院医、技人员需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计委、卫生厅颁布的相应管理规定。 2、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技人员,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进修合格证和职称的检验、药剂、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测量、MEC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体审批流程 1、处方权的授权: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且注册执业地点在我院的临床医师T填写《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经科室考核,填写审批意见后交医务科T医务科审批后授予相应处方权,开通该医师工作站权限,同时建档留存一份《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T反馈回医师一份《医疗技术

权限申请表》,开展相应的临床诊疗工作。 2、检验、药剂、康复、心理咨询、心理测量、 MEC、T 脑电图、经颅磁等特殊科室医技人员操作权/报告权的授权:申请者填写相应的《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进行申请T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制定本科室考评标准,对申请人员进行能力考评,填写评估意见,并交医务科T医务科审核后,填写初步审核意见,并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T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任委员签字授予操作人员相应操作权限T 《医疗技术权限申请表》一份反馈回相应科室,一份医务科建档留存T相应医、技人员可开展相应的诊疗 /检查操作或出具检查 / 检验报告。 三、监督和管理 1、各科室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需结合制定的本专业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对科室申请医疗技术权限的人员进行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评和初步认定。 2、医务科负责对申请医疗技术权限的医、技人员的考核、授权与再授权进行动态监管工作。 3、新调入或新晋升职称达相应资质的医、技人员,需按医院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得到医院授权后方可独立开展相应医疗技术工作。 4、各类医疗技术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时,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5 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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