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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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产年产20 吨头孢地嗪酸、12 吨非那甾胺及其中间体、36 、吨度他雄胺中间体、2 、吨阿比特龙、80 吨非尼布特、10 吨巴氯芬、300 吨氨基丁酸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二二O 一一九年一月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目录录况一、项目概况 ...................................................................................................... 1 1.1 企业概况 ..................................................................................................... 1 1.2 项目概况 ..................................................................................................... 1 况二、公众调查情况............................................................................................. 3 附件一:公示照片 .. (6)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 1 页况一、项目概况1.1 企业概况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华制药”),成立于2017 年,前身为台州市信友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信友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1995 年,原位于台州市椒江外沙化工区内,是台州市“216”工程重点企业之一,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医药生产的研究,企业现建有市级研发中心,获得多项的产品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于2011 年购并连云港恒飞制药有限公司。截止2016 年末,公司总投资2.1 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86 亿元,税利3500 万元。公司现有研发中心与南京药科大学强强联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使公司得到进一步发展,原台州市信友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现连云港恒飞制药有限公司)响应台州市政府浙商回归的号召,全资收购原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组成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拟在博华化学有限公司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按照转型升级的要求,进行扩建,新增年产20 吨头孢地嗪酸、12 吨非那甾胺及其

中间体(2 吨非那甾胺,10 吨F9)、36吨度他雄胺中间体(25 吨F5 酸、10 吨F9 酸、1 吨F10 酸)、2 吨阿比特龙、80 吨非尼布特、10 吨巴氯芬、300 吨氨基丁酸产品。产品主要销往欧美、日本、印度等国家,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 2.707 亿元,利税6100 万元。

皓华制药目前主要产品为四溴双酚A 聚碳酸酯和顺式茉莉酮。

皓华制药现有审批产品及生产情况见表1.1-1。

表表 1.1-1 现有产品生产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批复规模(t/a)2016 年产量(t)审批情况验收情况生产车间1 四溴双酚 A 聚碳酸酯250* / 临环管33 号临环验118 号四车间 2 顺式茉莉酮50 37 四车间注*:根据环评审批文件(临环管33 号),四溴双酚 A 聚碳酸酯批复产量为500 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批文(临环验118 号)验收产量为250 吨。

2016 年用水量为*****t/a,蒸汽用量3870t,用电量50.4 万度。企业2017 年未生产。

1.2 项目概况公司拟在博华化学有限公司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按照转型升级的要求,进行扩建,新增年产20 吨头孢地嗪酸、12 吨非那甾胺及其中间体(2 吨非那甾胺,10 吨F9)、36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 2 页吨度他雄胺中间体(25 吨F5 酸、10 吨F9 酸、1 吨F10 酸)、2 吨阿比特龙、80 吨非尼布特、10 吨巴氯芬、300 吨氨基丁酸产品。

本次项目实施后拟新增员工150 人,年工作日300 天,三班制。各产品产量及车间布置情况见表1.2-1。

表表 1.2-1 本次技改项目各产品产量及车间布置情况序号产品名称产量(t/a)车间编号备注1 非尼布特80 车间二一期项目 2 巴氯芬10 车间二一期项目 3 头孢地嗪酸20 车间二一期项目 4 非那甾胺及其中间体非那甾胺 2 车间三一期项目N-(1、1-二甲基乙基)-3-氧代-4-氮杂5α-雄甾-17β 酰胺简称:F9 10 5 度他雄胺中间体3-氧代-4-烯-17β-羧酸简称:F5 酸25

车间三一期项目3-氧代-4-氮杂-5α-雄烷-17β-羧酸简称:F9 酸10 3-氧代-4-氮杂-5α-雄甾-1-烯-17β-酰胺简称:F10 酸1 6 氨基丁酸300 车间四二期项目7 阿比特龙 2 车间四二期项目8 副产品2-巯基苯骈噻唑5.7 车间二9 副产品氯化钙225 车间四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 3 页况二、公众调查情况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 号,2018.1.22发布,2018.3.1 起施行)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10 号),建设单位应当通过下列两种方式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征求意见,公示并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10 个工作日: (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建设单位网站发布;(二)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发布,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获取的场所发布。

另外,《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浙环发28 号)原要求的环评编制阶段2次环评公示合为1 次,且可不开展公众调查表发放。必要时,通过公众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加强沟通交流根据相关要求,本次项目已于2018 年11 月5 日在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企业网站(连云港恒飞制药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另外我公司于2021年11 月06 日~2018 年11 月19 日在相关评价范围内11 个敏感点(村委会)进行了公示,公示地点清单见表 2.1-1。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的电话、传真等。 表表2.1-1 现场公示张贴地址一览表序号公示地点1 双闸村椒江区前所街道2 河坎下村3 保家村临海市杜桥街道4 杜下浦村5 东葛村6 戴家村7 四份村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 4

页序号公示地点8 土城村9 小田村10 厂横村11 新湖村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 5 页产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年产20 吨头孢地嗪酸、12 吨非那甾胺及其中间体、36 吨度他雄胺中间体、2 吨阿比特龙、80 吨非尼布特、、10 吨巴氯芬、300 吨氨基丁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原为浙江博华化学有限公司,2018 年6 月更名为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本次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项目投资 2.1 亿元,建设年产20 吨头孢地嗪酸、12 吨非那甾胺及其中间体、36 吨度他雄胺中间体、2 吨阿比特龙、80 吨非尼布特、10 吨巴氯芬、300 吨氨基丁酸技改项目生产线。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拟建地北面的团横村(土城)(距厂区边界约1.7km)、北面的土城村(距厂区边界约2.4km)、北面的新湖村(距厂区边界约2.4km)、西北面的杜下浦村(距厂区边界约2.3km)、西北面的保家村(距厂区边界约2.3km)、西南面的松浦闸村(距厂区边界约2km)等居民点。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施工期:本次项目在现有厂区现有车间内实施,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废气经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再经厂区总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高空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固废主要为废溶剂、高沸物、废盐、污泥、生活垃圾等,通过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等,通过采取隔声、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使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施工期:本次项目在现有厂区现有车间内实施,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营运期:工艺废水经脱盐、脱氮等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一般工艺废气经预处理后接入RTO 末端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含卤有机废气经多级冷凝+液氮深冷预处理后再接入末端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水站和固废堆场废气经氧化/水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减轻噪声影响;固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工作,做好跟踪监测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本项目基本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奇波电话:***-*****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区块传真:***-***** 邮编:*****

2、环评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叶工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万达广场4 号楼23 层邮编:***** 3、当地环保部门:临海市环保局联系人:叶科电话:***-***** 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399 号4、环保审批部门: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系人:舒工电话:***-***** 地址:西湖区学院路117 号征求意见的期限:2018 年11 月6 日至2018 年11 月19 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项目环评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信息发布单位: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信息发布日:2018 年11 月5 日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 6 页附件一:公示照片1 、网站公示照片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7 页2 、村委会公示照片椒江区前所街道范围内:

双闸村村委会公示河坎下村村委会公示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8 页临海市杜桥镇范围内:

保家村村委会公示杜下浦村村委会公示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9 页东葛村村委会公示戴家村村委会公示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10 页四份村村委会公示土城村村委会公示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11 页小田村村委会公示厂横村村委会公示

浙江皓华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第12 页新湖村村委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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