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洛南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洛南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洛南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形成全民招商氛围,促进洛南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涉及的招商引资是指从洛南县区域以外引进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及从事生产经营的实体投入资金。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招商引资考核对象依据其职能、性质和任务大小等实际情况分为考核类和通报类两大类型。考核类适于本办法,通报类不考核。招引资金,单独考核。

考核类为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具体为发改局、工业园区、财政局、教体局、经贸局、科技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招商局、黄金局、旅游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局、卫生局、计生局、食监局、安监局、扶贫局、供销社等24个部门。

通报类为承担党务、政务及其他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具体为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局、老干局、共青团、妇联

会、党校、史志办、档案局、农工部、总工会、科协、工商联、残联、粮食局、信访局、烟草局、盐务局、烟办、气象局、统计局、电力局、电信局、邮政局、工商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会计局、审计局、编办、农综办、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人行、农行、工行、农发行、信用联社、邮政银行、阳光村镇银行等48个部门和19个镇人民政府。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招商引资考核六个方面硬性指标:

1、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包括历年来涉及本部门、本单位招商项目的当年到位资金额和到位率。

2、签约项目履约率和开工率。包括历年来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项目开工情况。

3、当年新签招商项目合同、协议数量。

4、招商项目策划、包装数量。

5、落地项目的包抓工作进度。

6、上报招商引资月报表及时率和准确率。

第五条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或单体招商项目制定的政策、办法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招商引资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总分100分,指标设置为:

1、六大硬性指标总分 90分

(1)投资商到位资金 45分

(2)签约项目履约率和开工率 20分

(3)当年新招项目个数 10分

(4)招商项目策划、包装 5分

(5)落地项目包抓进度 5分

(6)招商引资月报表及时率和准确率 5分

2、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或单体招商项目制定的政策、办法执行情况 10分

第七条招商引资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两次进行,半年考核通报,年终考核奖惩。

第八条具体考核办法

1、客商到位资金实行基数增幅、任务完成程度综合考核。即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每增加10个百分点,加2分,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2分;完成当年任务计满分,每超额10个百分点奖3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3分。

2、通报类按照考核办法统一考核,但只通报成绩,不定考核档次。同时,根据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情况予以奖励。

3、签约项目履约率和开工率。以政府交办项目、自主签约项目合同个数为基础。达到100%为满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0.5分。

4、当年新招项目。分为合同和协议两种类型,没有新招项目不计分;合同项目每个计2分,协议项目每个计1分。

5、策划包装项目以考核单位每年度按3个新项目为基数,每增加一个加0.5分,每减少一个扣1分。

6、落地项目包抓进度,按照合同约定或政府要求,按进度计分,赶上进度计满分,每超计划进度10个百分点加0.5分,每欠计划进度10个百分点扣0.5分。包抓多个项目的单位,按项目的平均进度计分。

7、招商引资月报表及时率和准确率。以每月25号前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月报表为基础,迟报不计分,每缺报一次扣0.5分,基础分不足时,可以倒扣分。

8、本单位、本行业年度是否有客商投诉,每发现一起,扣1分。

9、对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临时确定的招商引资或单体项目招商政策执行快速,并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结计满分,每差一项扣1分。

10、当年引进外资建设项目每1000万美元加2分。

第九条招商项目归属确认

1、各部门和各镇的招商引资不受本行业和县内落地区域限制。

2、按照信息获取、牵头洽谈、书面签约确认招商项目归属。

3、按照客商第一引荐人确定招商项目归属。

4、按照政府确定的牵头包抓,推介部门和单位确定招商项目归属。

5、每个招商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进单位。

第五章考核机构与程序

第十条成立洛南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和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设立洛南县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考核办。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抽调招商局、考核办、两办督查室、监察局、人行、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平时考核由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负责。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1、被考核单位自查总结。

2、考核组全面考核。查资料、看记录、看制度、看措施;查凭证,核到位资金;查合同、核签约项目、合同引资;查现场、核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

3、综合打分。按照考核内容结合考核情况综合打分。

第六章考核奖惩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单考成绩按10%比例计入责任部门或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奖励

1、对年度考核前10名(按得分排序)的,评为招商引

资优秀单位,给予重奖。招商引资优秀单位负责人优先评选为年度招商引资有功人员。

2、奖项设置:

(1)招商引资优秀单位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招商引资有功人员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

(3)民间招商引资引荐人员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奖励额度:

(1)凡获招商引资优秀单位特等奖的奖励人民币30万元;一等奖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二等奖的奖励人民币各10万元;三等奖的奖励人民币各5万元。

(2)凡获招商引资有功人员一等奖的奖励3万元;二等奖的各奖励各1.5万元;三等奖的各奖励8000元。

(3)凡获民间招商引资引荐人员奖的,视其引荐项目的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情况,一等奖的奖励10000元;二等奖的各奖励5000元;三等奖的各奖励3000元。

(4)通报类,招引到位资金可酌情给予奖励1—10‰。

4、奖金从县财政资金中列支。

第十四条处罚

1、凡被列入招商引资后进重点管理单位的,在年度目

标责任制考评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连续两年列入年度招商引资后进重点管理单位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提请县纪委、组织部对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约谈问责。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监督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术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技术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指导思想 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以期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技术部门。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五条考核对象

技术部门工作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技术人员主要参照各部门工作计划并依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的工作能力。 3、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态度。 第七条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总经理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八条考核周期 以季度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考核流程 根据本办法和部门工作计划,每季度末对相关技术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送交公司总经理。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第十一条培训 在进行技术人员工作提升时,应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参考资料,了解技术人员的培训需求,从而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绩效收益 技术人员绩效收益=绩效收益发放总额X考核得分宁100 第十六条审批流程 考核结果处理表按被考核者一一主管总经理的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部门主管在考核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不 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总经理提出申诉。 附表: 1、员工工作业绩评估表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招商引资奖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资金,充分调动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营造全民招商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政府鼓励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引荐外地投资者来苍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苍南产业导向的下列投资项目,并对引荐成功者给予奖励。 (一)生产性项目; (二)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三)技术转让项目; (四)扶贫和公益性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外地投资者为来苍兴办投资项目的外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引荐者为直接介绍外地投资者来苍兴办投资项目的境内外机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引荐,是指引荐者在项目投资方与县政府之间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介绍、推荐和沟通,最终促成项目在我县举办成功的行为。 引荐者的责任是向项目投资方和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如实介绍彼此情况,协助项目投资方与县人民政府招商引

资办公室建立直接的联系,在项目洽谈过程中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引荐者应对引荐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必要的跟踪和促进。 第六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引荐项目成功标准,是指项目经县政府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我县完成工商注册,投资者同我县国土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厂房购买合同或厂房租赁合同,并且土地款、购房款或租房款实际到位,项目竣工投产。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七条对引荐者的奖励以来苍投资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县外境内项目以固定资产投资为准、境外项目以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为准)计奖,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资金解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奖金为人民币。 第八条对引荐者的奖励标准。 引进县外境内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按4‰兑奖。 引进国外及港澳台资金,按5‰兑奖。 引进县外境内一次性投资300—1000万元人民币、进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按3‰兑奖。 引进非生产性项目和市场建设项目,参照以上奖励标准减半执行。

招商局绩效考核方案草案

2011年招商局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草案) 为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招商引资考核工作科学量化、统一标准,结合招商局招商引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长三角招商局、珠三角招商局、北方招商局、综合招商局、国际招商局、总局办公室。 二、考核组织实施 整个考核工作在招商总局的统一领导下,由综合招商局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2011年底,将考核结果报招商总局审定。 三、考核办法 主要由招商前期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两部分组成,总计100分。 (一)招商前期工作 长三角招商局、珠三角招商局、北方招商局、国际招商局招商前期工作占30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项目信息的筛选整理完成情况,每条信息得0.2分,最多5分;二是项目的组织、包装、论证完成情况,每个包装项目得0.2分,最多5分;三是各地的招商引资和商品交易会、项目推介会完成情况,最多10分;四是不定期外出招商次数,每次得3分,最多10分。 综合招商局招商前期工作占80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完成情况(20分);二是招商引资的统计、分析、编报和信息发布工作完成情况(20分);三是招商人员的联系、管理、考核和监

督工作完成情况(20分);四是调度各乡镇、经济区、开发区、园区、县直各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20分)。 总局办公室前期工作占100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协调总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25分);二是总局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25分);三是总局机关党务、组织、人事、劳资、公文管理、保密、档案和后勤服务工作(25分);四是招商类综合性文件工作,主要包括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现状等,1篇得1分(25分)。 (二)招商引资工作 主要检查招商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引进时间和区域上是否符合认定范围),到位资金的可靠性、准确性、真实性。采用资料认定与现场实物认证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考核范围 长三角招商局、珠三角招商局、北方招商局、国际招商局的招商引资工作占70分;综合招商局占20分。包括2010年引进项目的跟踪考核和2011年引进项目的年度考核。 2、考核评价内容 (1)签约项目情况,只对2011年签约项目进行考核。每个签约项目得0.5分,世界500强企业可追加8分,全国500强企业可追加5分,该项最高得分10分。 (2)招商项目开工情况,只对2011年开工招商项目进行考核。项目在签订协议并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工业用地4个月内,商业用地6个月内,为限定开工时限,要求项目必须开工建设。在限定开工时限内开工的项目得2分,超

县关于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标准、及申报条件(一)凡投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3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凡投资工业企业(含兴办种、养原材料基地),投资总额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3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1万元—1亿元,一次性奖励4万元;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投资磷化工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钒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计奖基数为5000万元,项目投资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第一条第二款奖励标准执行。(四)凡投资第三产业及其它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总额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1001万元—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4万元。(五)投资总额不包括项目流动资金。(六)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1、引进的项目必须是按规定批准和依法登记的项目。2、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50,且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达50以上。3、申报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前,也可延期到下年度申报,同一项目(含配套项目)只授奖一次。二、考核实施(一)考核机构:成立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人大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常务副组长)、县政协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主席任副组长,政府办联系商务工作的副主任、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经济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科技局、县乡镇企业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考核程序。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接到项目引进单位或个人申请后30日内,由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牵头,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经济局、县监察局等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和验资,报考核奖励领导小组审核,然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审批。三、奖金来源及奖金分配(一)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并确保当年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位。(二)奖金分配1、同一项目有多个引进人的。应委托一人申请奖励。引进人之间有争议的,应自行解决争议问题,自行解决不了的,由招商引资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确定。2、属社会自然人引进的项目,奖金100奖给个人。3、属县内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单位指派引进的项目,以个人名义申请,并按奖金总额的70奖给个人,30奖给单位;属县直单位或乡镇引进的项目,以单位名义申报,并按奖金总额的30奖励给单位“一把手”或项目具体负责人。70奖励给单位。四、其它事项(一)项目引进人和 (二)同一项目既符合重点项目奖励范围,项目引进单位的资格必须经项目投资方的书面认可。 又符合工业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奖励范围的,不重复计奖,按奖金额度高的进行奖励。(三)对弄虚作假,虚报引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原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即行废止,本办法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技术管理考核细则

双河采油队技术管理考核细则 为切实提高油水井管理水平,确保全年目标责任书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产量任务完成情况、生产管理、注水工作、质量管理、油井管理、技术管理,总分值55分。 1、产量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当月生产任务按时完成,每超欠1%,扣0.1分;抽油机电路故障当天内恢复,每口井每超一天扣除0.02分;杜绝无故停机、憋罐,每口井每天扣0.02分;产量分解至单井,未分解扣0.2分。 2、生产管理(10分) 油井故障原因与实际不符时,每口井扣除0.02分;故障上报不及时,每次扣除0.01分;坚持“一人一井”监督制,每次发现作业现场无人监督扣除0.5分。 3、注水工作(15分) (1)设备完好率,目标值95%。每低于1%扣0.5分,每高出1%加0.2分,上限最多增加0.5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2)注水井利用率,目标值95%。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1分,上限最多增加2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3)配注合格率,目标值95%。2018年为92%。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1分,上限最多增加2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4)水质达标率,目标值95%。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1分,上限最多增加0.5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按照《甄家峁注水项目区注入水水质化验管理办法》执行,每缺1%,扣除0.1分(项目区)。 (5)注水时率指标,目标值90%。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2分,上限最多增加2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6)资料全准率指标目标值93%。每低于1%扣0.1分,每高出1%加0.1分,上限最多增加1分;三方数据不统一,1井次扣0.1分,下限分数扣完为止。 无注水任务的采油站该项得分为各站平均分数。 4、质量管理(5分) 刺洗不到位扣0.5分;杆管未仗量,扣0.3分;扶正器和油杆偏磨未更换,扣0.3分;油管丝扣损坏未更换,扣0.5分;洗井不彻底,扣0.5分;损坏井口设备,扣0.5分;监督不严造成,出现管柱落井事故,扣1分;其它作业质量问题,酌情扣分。 5、油井管理(5分) 未开展计量,或计量数据缺失的,每口井扣0.2分;技术组按月下发调平衡、换皮带轮、间抽井号,采油站按照井号执行,目标值为100%,每欠月度任务1%,扣0.1分,且本月未完成井数自动累加到下月任务中;其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6、技术管理(10分) (1)示功图测示,按照项目区各季度测试安排,测试电流(项目区)、

镇政府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制度..doc

LOGO 镇政府招商引资奖励管理制度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多渠道、多层次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适用于为我镇招商引资工作作出贡献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所引进项目必须在**镇注册登记并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鼓励发展、成功引进工业项目的引荐人,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项目和具体标准如下、引进酒店业、物流业、金融业及中介服务业(不含房地产)等项目的,根据纳税总额、投资规模奖励标准、招商引资洽谈阶段、项目成功引进、客商自行联系洽谈投资项目、企业增资扩产购买土地、租用土地和厂房的,具体材料详见: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外来客商到我镇投资兴业,促进镇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多渠道、多层次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我镇招商引资工作作出贡献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含镇政府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引荐人”)。

第三条所引进项目必须在**镇注册登记并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鼓励发展,且达到**市工业强区投入强度、产出强度规定要求。 第四条成功引进工业项目的引荐人,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项目和具体标准如下: 1、年纳税总额30万元(含30万元)至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奖励2万元; 2、年纳税总额50万元(含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奖励4万元; 3、年纳税总额100万元(含10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不含300万元)的,奖励8万元; 4、年纳税总额300万元(含3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奖励15万元; 5、年纳税总额5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 6、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 7、凡引进的项目属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名牌名标企业的,从投产之日起满一年,经镇政府同意奖励标准可相应上浮10%,最高50万元;

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

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 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 1、各乡镇人民政府; 2、县直有关单位、上级垂直管理有关单位(政法各单位、纪委监察局、武装部、县“四大家”内设正科级单位、群团组织、政府工作部门下设的正科级机构等除外)。 三、考核要求 1、落户项目要符合我县的产业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 2、所引进的项目均要登记为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投资额度要求,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XX万元以上,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外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和市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旅游、文化、教育、卫生、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4、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陶瓷工业园、商务和粮食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农业局、水利局等单位要引进规模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四、考核细则

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每季度一讲评,半年一调度,年底考核排名。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和粮食局等有关单位,对符合考核方案要求的项目核定到位资金。 1、对符合考核方案要求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多少进行排位。 2、对共同引进项目的单位或乡镇,将资金到位数平均分配到单位或乡镇。 3、鼓励乡镇引进项目到园区集聚发展,算其任务。 4、砖厂、猪场、矿产、争项争资、各级财政投资等项目不列入考核范畴。 五、考核结果运用 奖励措施: 将考核结果作为全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奖励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商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半年考核排名后3位的乡镇和后3位的县直单位,要在半年专项工作调度会上表态发言。对年底考核排名后3位的乡镇和后3位的县直单位,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020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

XXXX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中介人员、招商代理人及外来投资的界 定 第二条中介人员是经投资者、项目载体单位以及招商引资主管部门共同确认,与我县项目单位或有关方面建立联系、提供投资信息、介绍投资客商并助推项目落地建设投资成功的主要人员(专门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公职人员除外)或者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的组织。中介人员可以是一个人或多人,也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的组织。 第三条招商代理人是指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商务局(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国内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具有独立法人的组织(以下简称“代理人”)在双方自愿和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签订招商代理协议,委托代理人向国内推介XXXX

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外来投资是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我县投资,或其他公共事业建设资金中来自XXXX域以外的部分,或XXXX籍人士在外创业成功后回乡创业投资。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介人员及招商代理人均适用中介奖励。 第三章招商代理人的确定、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代理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㈡具有履约能力; ㈢在中介服务领域有广泛的对外联系渠道和网络; ㈣机构能如实提供工商登记、社团登记和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机构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代理人按以下程序确定: ㈠由国内法人、组织、自然人自荐,中介组织、产业招商专班或相关机构推荐;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及细则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初稿) 为加强*****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激励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督促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制冷站技术管理工作精细化,本站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和《***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所有取得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含M2级以上管理干部)。 2、未取得集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职称但属于****技术小组在编人员且拟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包含M2级以上管理干部)。 二、考核周期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周期为季度考核,制冷站考核小组于每季度末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三、考核等级 依据考核分数和下列条件,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类,考核总分采取百分制。 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 称职:75分以上(含75分) 基本称职:65分以上(含65分) 不称职:65分以下一律视为不称职

四、考核内容及评价方法 技术人员工作绩效主要从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合作性、纪律仪表,学习培训七个方面分为五个级别来评价计分考核,分为ABCDE五个考核级别,具体描述如下: 工作能力 按照个人相应技术职称岗位职责的要求评价一个考核周期内工作能力表现。 A级:表现出超出职位要求的能力 B级:偶有超出职位要求的表现 C级:符合职位技能要求 D级:略有不符合职位技能要求的表现 E级:多数表现不符合职位技能要求 工作任务 评价一个考核周期中的平均工作任务量饱和度。 A级:工作任务极重,能按时高效完成但需长时间加班。 B级:工作任务较重,需经常加班以完成任务。 C级:工作任务基本饱和,偶尔加班即可完成。 D级:工作任务不完全饱和,有少量空闲。 E级:工作任务饱和度不足50%。 工作质量 评价一个考核周期中所完成的工作的质量情况。该项考核同时要求安排工作任务时需要明确工作质量要求。

(完整版)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doc

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效利用国内外资本,大力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加快建设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根据《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责任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按照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政府的 要求,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优化引资结构, 加快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日常工作与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组织与考核对象 第四条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工局,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审报告、听汇报、查资料、专项调查和实地核对等方法,对 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报告进行审查,开展年终考评。 第五条考核对象为各具体项目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责任单位包括:市贸工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高新 区、保税区等园区管理机构以及市发展改革、科技信息、旅游、金融、物流、文产等产业主 管部门。 配合单位包括:市教育、公安、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土房产、建设、规划、水务、 卫生、环保、税务、工商、外事、海关等其他部门。 第三章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 第六条市贸工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及高新区、保 税区等园区管理机构等责任单位的考核采用评分制,由基本分与重点工作附加分两部分组 成。其中,基本分满分100 分,重点工作附加分满分20 分。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设置如下(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 (一)基本分。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大对招商引资引荐者的奖励力度,推进形成开发区全方位、宽领域大招商格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奖励范围 1、凡从开发区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有一、 二、三产项目,并在开发区注册纳税的均为奖励项目。 2、本办法所指引荐者包括邢台市开发区区内区外所有自然人或机关事业团体。 3、原则上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者,即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有两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奖金分配比例由其内部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第一引荐者的认定 招商项目开始联络时先到开发区招商局登记备案的确立为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在登记后6个月内项目无进展的,则取消第一引荐人资格。 第三条奖励原则及标准 项目签署入区协议并开始投资建设后开始奖励,奖励额度根据引进项目的投资规模、产业类别,按项目验收时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额的1‰-4‰分四个类别进行奖励。跨年度的项目依照本年度的投资完成总额进行奖励(另见《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类引进高新技术项目(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外资项目、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或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按4‰进行奖励; 第二类引进加工制造类项目按3‰进行奖励; 第三类引进商业、酒店等三产类、高效农业类项目按2‰奖励

第四类引进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类项目按1‰奖励。 第四条奖励程序 1、申请 凡在开发区招商局登记备案的第一引荐者,项目开始投资建设后均可填写《项目奖励申请表》提出申请,每年度申请奖励的日期为当年的12月20日至次年的1月20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管委会不再追发奖励。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应向区招商局提供第一引荐者的身份证明、项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2、审核 (1)申请奖励的项目,由开发区区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第三条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上报区书记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奖励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兑现 每年3月底之前兑现上年度奖励资金,奖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给第一引荐者并由奖金发放单位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奖金来源 引进项目的奖励资金由开发区财政列支,不影响项目单位享受优惠政策。

固始县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固始县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为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商引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招商引资绩效评估办法》,结合固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主要内容及考核机构 (一)考核对象 《中共固始县委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 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固发[2012]10号文)中有招商引资“回归工程”工作目标、指导性计划、指令性计划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和县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实际利用境内外资金目标完成情况;实际利用境内外资金增长情况;大招商组织领导及工作开展情况;投资环境情况。 (三)考核机构 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大招商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商务局、产业集聚区、发改委、审计局、统计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二、考核细则

(一)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制,满分100分。 1、实际利用外资(指县外和境外资金,下同)目标完成情况(基础分80分) 实际利用外资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年县定外资目标计80分,未完成县定目标的,每差1个百分点扣基础分2分。 2、实际利用外资增长情况(10分) 超过全县完成目标比例平均值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1分;实际利用外资超目标部分,每超额500万元加2分;以上两项按分值高的为准,不重复计分。 3、大招商组织领导及工作开展情况(3分) 大招商组织领导情况:重点评估实行招商引资工作党政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大招商专题会议情况(0.5分);主要领导亲自参加重大招商活动(1分),积极组织小分队赴外招商情况(1分);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情况(0.5分)等3个方面。 4、投资环境(7分) 1、投诉案件处理情况(2分):当年无投诉案件或投诉案件结案率100%的得2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工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句容临港工业区招商引资奖励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大对招商引资引荐者的奖励力度,推进形成临港工业区全方位、宽领域的大招商格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对象 第二条凡从句容市外引进临港工业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临港工业区准入门槛,并在下蜀镇注册纳税的所有工业项目,对项目引荐者给予奖励。 第三条原则上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者,即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有两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奖金分配比例由其内部自行协商解决。 第四条第一引荐者的认定。招商项目开始联络时先到临港工业区招商部登记备案的确立为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在登记后6个月内项目无进展的,则取消第一引荐者资格。 第三章奖励原则及标准 第五条项目签署入区协议后逐步开始奖励。奖励额度根据引进项目的投资规模、产业类别,按项目验收时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额的2‰和3‰两个类别进行奖励。

第一类:引进高新技术项目(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外资项目、世界或中国500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或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3‰进行奖励; 第二类: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按2‰进行奖励。 第四章奖励程序 第六条申请。凡在临港工业区招商部登记备案的第一 引荐者,项目注册资金到帐后方可填写《项目奖励申请表》提出申请,根据项目的进度分阶段发放引荐奖励。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应向临港工业区招商部提供第一引荐者的身份证明、项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七条审核。(1)申请奖励的项目,由临港工业区招 商部、下蜀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第三条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上报下蜀镇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2)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奖励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八条兑现。 (1)对购地建厂的项目,将分三个阶段兑现引荐奖励。 第一阶段:项目设立后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手续,注册资金到帐验资后,凭引荐者(公司)的身份证明、项目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填写《项目引荐奖励申请表1》报临港工业区招商部,

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好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快推进“两地两区一中心”建设,奋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各驻外招商窗口。 二、考核内容 1、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各目标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2、招商项目生成包装。对本辖区、本部门年度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策划、论证、包装储备,5月底前完成1-3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议书,并报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 3、组织领导。单位“一把手”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有专门的分管领导。单位内设招商引资办公室,有明确的职能职责。 4、小分队招商。组织小分队外出对接项目每月不少于1次。 5、软环境建设。外来企业或投资者投诉情况,企业及社会对本辖区、本部门的评价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1、引资责任单位应及时填写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登记表,于每月25日前将初始登记表及相应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备案通知书)上报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核验审,经过查看实物及相关账据后,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3、县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目督办根据实地验审情况,确定当前该项目资金到位额,计入考核统计表,并按月通报。 (二)指标确认(房地产项目除外) 1、资金确认 (1)外资。直接以现金投入的,以商务部门提供的凭证依据计算;以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投入的,须提供合同、进账单、报关单、验资报告或商检部门资产评估证明;以无形资产投入的,按相关规定作价计算。 (2)内资。直接以现金投入的,原则上以银行提供的进账单和其它有效凭证依据计算;以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投入的,必须以其购置设备物资或固定资产投入的发票作为有效凭证,若情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一六二团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一六二团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加大对招商引资引荐者的奖励力度,推进形成全社会、全方位、宽领域的全民招商格局,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奖励范围 凡从一六二团区域以外引进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所有一、二、三产项目,并在本团落户的均为奖励项目。 1.本办法所指引荐者包括一六二团团内外所有自然人或机关事业团体。 2.原则上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者,即第一引荐者。若第一引荐者有两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奖金分配比例由其内部自行协商解决。 3.奖项设置 (1)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奖 (2)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 (3)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 (4)招商引资引荐带动奖 第三条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奖。完成团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每个单位奖励5万元。

第四条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对在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 第五条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对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3000元。 第六条招商引资引荐带动奖。对引荐项目的自然人,项目落地,资金到位,则给予实际到位资金的千分之二给予奖励。 第七条奖励程序 1.申请。凡在团招商办登记备案的第一引荐者,项目开始投资建设后,均可填写《项目奖励申请表》提出申请,每年度申请奖励的日期为当年的12月至次年的1月20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团不再追发奖励。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应向团招商办提供第一引荐者的身份证明、项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固定资产完成投资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2.审核。申请奖励的项目,由团招商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按奖励标准制定奖励方案,上报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3.申报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申报,若审查核实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奖励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019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2019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金沙县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强化工业强县、项目立县、投资拉动效应,进一步规范招 商引资工作管理,调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 性,促进金沙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实现“两年明显变化”,特制定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分配招商引资任务的县级干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二、考核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 三、项目认定 (一)投资主体认定标准 1.投资主体认定。项目引资单位或个人在项目签订协议后需 提交下列资料:投资协议书、项目核准文件、验资报告、投资者身份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县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审核备案。 2.到位资金认定。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的需提供银行进账 单、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土地缴款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及付款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完工投产项目还需提交工程决算报告; 以设备、原材料等实物形式出资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购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专利、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形式出资的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资产价值的合同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引资人认定。一个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单位或引资人,引 资单位或引资人必须在投资协议书上明确。 4.新签约项目认定。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协议书在签订前必须 送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审定后方可签约。未送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审定和备案的项目一律不予认定。 (二)完成任务认定标准 1.考核项目只认定2019年形成的到位资金。 2.房地产开发项目分乡镇类别进入考核。沙土镇、城关镇、 西洛乡、岩孔镇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组团开发项目纳入考核,其余乡镇5万平方米以上的组团开发项目纳入考核,全额计算任 务。 3.新建设计产量60万吨以上煤矿、获省发改委立项批复的 按到位资金的30%计算任务,获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的按到位资金的50%计算任务。 4.BT、BOT项目按到位资金的30%计算任务。 5.资本市场和贸易项目只计算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引进国 内、国际资本的按50%计算任务。 6.项目指挥长按到位资金的15%计算任务,落地在沙土镇、 城关镇、西洛乡、岩孔镇4个乡镇的项目按到位资金的15%计算任务,落地在其它乡镇的项目按到位资金的20%计算任务。 四、评分办法 (一)以实际到位资金和实现的固定资产投资为依据进行考 核评分。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得基本分10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二)新开工建设项目加分。按项目可研报告和立项批复确

技术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技术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绩效考核目的 帮助部门建立一个有效的双向沟通平台,建立绩效考核反馈机制,提高员工素质和个人绩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技术部全体员工,但以下人员不包括在内: 1.因公休/请假等原因,考核期间出勤率不足20%员工 2.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管理者要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 法等,确保绩效考核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以确立的目标为依据,对被考核人的评价 应避免主管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目标设立、过程督导、结 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优等、甲、乙、丙、丁五个等级,并按照正 态分布强制区分。 5.发展原则:通过绩效考评的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与团队的不断发 展。 第四条绩效考核定义 绩效就是员工通过其行为,以及技术、能力和知识的应用,对工作团队

目标及公司目标的贡献程度。绩效管理,他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是建立在员工和管理人员之间的积极主动的合作关系上,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能力以实现最佳绩效,并使他们的工作方向与组织的目标、价值达成一致。同时为薪酬、培训与发展等人事工作提供依据。 第五条绩效管理的构成 绩效管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动态过程,包括以下五个不可或缺的环节:1.绩效计划,是绩效管理的起点,指在一个绩效管理周期内,就员工(或 组织)“做什么、为什么做、什么时候做、需要做多好才算成功” 等问题进行识别、理解并达成共识,他是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 2.持续的绩效沟通。是连接计划与评价的中间环节,指管理者与员工就 工作进展的情况,潜在的障碍和问题、解决问题的可能措施以及如何帮助员工实施等信息进行交流和分享的动态过程。 3.数据收集、观察和记录。数据收集就是有组织的系统的得到关于员工 绩效信息的过程。观察是一种收集数据的特定方式,通常是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而不是从他人得知。记录将是有关数据、观察结果、沟通和讨论情况予以书面记载以防止重要信息丢失。 4.绩效评价。评定和估价员工对绩效计划所定目标的完成情况。绩效评 价本身不能防止问题的产生,只是进一步讨论、诊断、处置的起点。 绩效评价有效或成功的关键不在于不能省却其他任何一个绩效管理环节。 5.绩效诊断和辅导。问题分析和解决,绩效诊断和提高是与员工一起分 析、讨论成功的真实原因,并加以消除和克服的过程。绩效辅导指借

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 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深府办〔2009〕9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效利用国内外资本,大力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加快建设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根据《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责任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按照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政府的要求,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优化引资结构,加快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日常工作与半年检查、年 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组织与考核对象 第四条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工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审报告、听汇报、查资料、专项调查和实地核对等方法,对考核对象提交的考核报告进行审查,开展年终考评。 第五条考核对象为各具体项目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责任单位包括:市贸工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高新区、保税区等园区管理机构以及市发展改革、科技信息、旅游、金融、物流、文产等产业主管部门。 配合单位包括:市教育、公安、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土房产、建设、规划、水务、卫生、环保、税务、工商、外事、海关等其他部门。

第三章考核方法、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 第六条市贸工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及高新区、保税区等园区管理机构等责任单位的考核采用评分制,由基本分与重点工作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满分100分,重点工作附加分满分20分。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设置如下(具体计分标准见附件): (一)基本分。 1.组织领导(20分)。主要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部署,在明确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拨付专项经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制定重点事项协调推进计划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 2.项目推进(50分)。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和目标,主要考核各责任单位推动重大招商项目取得的实质性进展。 3.活动组织(15分)。重点考核各责任单位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的实际举措,主要包括组织有规模和影响的推介活动、产业专题招商活动、重大宣传推广活动以及创新方式方法的招商引资探索实践等。 4.日常管理(15分)。主要考核各责任单位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日常信息报送情况、专项材料报送情况,重大招商项目信息共享情况,以及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投资推广署组织的各项招商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重点工作附加分。 1.凡实质性引进单个投资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加计5分;实质性引进单个投资额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加计10分。 前款所称“实质性引进”指项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凡与国内外500强企业和国内产业50强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的加计5分,项目落户加计10分。此项加分与第一项可同时使用。 前款所称“国内外500强企业和国内产业50强企业”分别为:商务部公布的“《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制造业500强企业”、“服务业500强企业”。 3.考核各责任单位日常接待企业来访和为企业服务的情况,全年无投诉事件发生,加计3分。 第七条市贸工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及高新区、保税区园区管理机构等采用评分制考核的责任单位,总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为优秀,总分在60分—84分之间为合格,总分不足60分为不合格。 第八条市发展改革、科技信息、旅游、金融、物流、文产等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分工,完成了《深圳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责任制》

北部湾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标签:标题] 篇一:广西北部湾招商引资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 1、招商引资最新招商办法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其中规定关于民间资金如何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投资给出的新办法,第六条附则第三点:“同一个企业或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者。如投资者委托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引资者,视为一个引资者团队。引资者团队申领****金,不论人数多少,奖金总额不变,须书面委托其中一人办理,奖金如何分配由引资者团队自行商议。” 其意指:在北部湾经济区投资项目必须有一名引资人引荐才能参与此办法进行投资(此办法只针对引进广西区外的资金,本地人不能参与),投资人再亲自为北部湾招商引资三名投资者,再三名投资者各自引进三名投资者,依此类推,即形成一个引资团队;每位投资者固定投入资金为7至10万元人民币,即参与效益分红,按月返利,最大回报效益用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连友农在杭州市2009国际友好城市市长峰会上的讲话“到了我们那里,没有不赚钱的,只是赚10倍还是几十倍上百倍的问题。”但每位新参与投资的必须得事先书面委托一位引资者作为你的担保人,才能参与。 2、招商引资为何要启用最新办法 开发广西北部湾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广西是一个欠发达地区,改革三十多年来好像一直被遗忘了的角落,一直是以“穷”字来形容,其基础设施落后,思想观念落后,资金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而北部湾的开发在“十一五”期间,规划投入万亿的资金,并在2010年建设好东盟自由贸易区。因此,国家在投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给予了北部湾四大特权政策。 3、广西北部湾区域优势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是指南宁、北海、钦洲和防城港四个市所辖区域范围,同时包括广西近海沿边的玉林,崇左两市的交通和物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北部湾经济圈的中心位置,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海路相连的区域,是双向沟通华南与西南的结合部,是我国实现以东带西,中东西共同发展新格局的重要连接点。是我国唯一的西部沿海地区,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我国走向东盟,走向世界的重要门户,是促进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重要桥梁和战略枢纽。也是中国沿海城市最后尚未开发的区域。中共中央高瞻远瞩,从国家的大局出发,于2008年1月14日批准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至此历时两年的酝酿和准备有了结果。从此我国具有国际性区域的合作经济区正式成立了,这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位置。这个面积大约万平方公里,人口1255万的现代经济区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国际,国内多区域的合作经济区 4、发展前景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设立是我国对外更加开放的一个窗口,它将是中国继香港、深圳和上海浦东又一耀眼的国际商贸中心。其发展的前景是很广阔的。并给予四大特权政策,即对外交往、行政体制、金融制度创新权和土地管理改革等先行先试的权利,以此为西部其他地区的开放、开发积累成功的经验。西部 地区包括十二个省份,分别是西藏、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内蒙古、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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