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与奖励办法

公司产品市场发展规划、结合当前技术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

1、技术研发和创新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战略与目标;

2、研发人员具体的研发课题与目标明确、量化、可行;

3、对研发任务的完成情况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4、研发创新的考核结果定期公布;

5、研发创新成果与研发人员的报酬、奖励挂钩。

二、绩效考核的组织原则:

1、“集体讨论、主管执行”。即研发方向与课题、绩效评估与考核、奖励落实由考评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注意保密、公正公开”。即研发的具体成果需要保密,凡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不准泄露任何有关技术信息,以及泄露评估考核过程的任何信息;同时参与考评、考核的人员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最终考核、奖励结果/结论要及时向研发人员公开。

三、制定研发课题的程序:

1、组建研发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必须有研发技术骨干人员、研究所所长、行政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参加,研究所所长为组长。

2、研发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明确研究方向,制定具体的研发创新课题,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3、经批准的研发课题和具体目标,由研究所所长与设计研发人员签订《课题目标绩效责任书》,并正式实施和执行;

4、经批准的研发课题与绩效目标由研发部门送行政部门备案,供行政部监督执行。

四、绩效评估的程序:

1、由研发管理领导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评估与考核会议,具体研发人员选择代表参与;

2、根据下达的研发课题,以及具体的绩效目标,对研发人员的完成情况逐个评估。以实际完成的成果与《课题目标绩效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结论要求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3、评估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评估结论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部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评估周期:每季一次。

五、业绩考核的程序:

1、由研发人员个人对承担的研究课题和目标绩效完成情况,作出自我评估,从态度、能力、实绩三个方面评价:实绩占60分;态度占用10分;能力占30分。分别自评得分,并形成课题研发个人总结报告。

2、由研发管理领导小组承担研发人员的业绩考核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考核会议;研发人员尽可能回避。

3、业绩考核严格依据《课题目标绩效责任书》中规定的年度成果达成目标,评估研发人员的取得的课题研发成果,同时结合研发人员的季度评估结果,以及个人自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总分100分),其中:年度绩效评估占80%,季度绩效评估占15%,个人自评占5%。获得发明专利的加5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加2分,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的加3分。并填写《研发人员业绩考核表》(见附件2),形成考核结果。

4、根据每个研发人员的评分情况评定考核等级。综合评定结果共分为四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不胜任,具体定义见附表1。

5﹑考核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部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6、绩效考核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7、经批准的绩效考核结果(研发人员业绩考核表),研发管理领导小组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执行,并呈送行政部门一份存档。

8、考核周期:每年度一次。

六、绩效面谈与辅导:

1、由研究所所长负责与研发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与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时机:评估结束、考核实施前后或研发负责人认为恰当的时候;

3、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七、研发人员的激励办法

公司研发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研发项目和研发人员进行评定奖励,对获得重大突破的研发项目,或者取得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给予重奖,对年度业绩考核获得优秀的人员,及时给予奖励。

1、鼓励就新产品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引用,或者设备技术改造等创新方面,开展专利权申报和技术诀窍的汇编。研发部门应及时收集有关信息,经公司技术委员会成员审定确认,组织申报工作。申请费用由公司承担,凡为研发人员工作中获得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权的,公司奖励发明专利人5000元;取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公司奖励专利人2000元;对取得相应实用技术诀窍的个人,视诀窍的实用价值,公司奖励500-2000元,具体价值由公司技术委员会审核。对重大发明专利和多项发明专利获得人,由公司给予重奖。

2、公司同时鼓励就产品开发、新工艺研究、设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

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攻关项目由相关部门向公司技术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公司组织技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凡是获得公司批准的项目,公司将在人力、物力上予以支持。科研攻关项目完成后,公司组织专家验收,凡是取得良好效果的项目,公司将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根据取得的经济效益,有公司专家委员会确定。

3、对在年度业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第的研发人员,公司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重奖。

4、对作为技术储备而未能适时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成果完成者给予奖励,由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公司领导和相关专家评估后确定奖励额度。

八、附则: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本办法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江阴南工锻造有限公司

研发人员考核等第转换对照表(附表1)

研发人员业绩考核表(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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