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行政处罚情况整理

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行政处罚情况整理
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行政处罚情况整理

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行政处罚情况整理

证监会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趋严,近期,又有律所等中介机构因为在IPO、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反《证券法》或者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的会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则会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鉴于对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文相对零散、很难直接引用参照,本次理脉基于先前整理的行政处罚案例和违规事由,结合证监会现行监管规则,形成本文研究成果,以供证券律所参考。

证监会就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从近几年证监会对中介机构违法案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来看,监管层显著加强了对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追责力度。《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下简称“执业规则”)指出,工作底稿是判断律师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证据,而工作底稿内容中又包含了律师对委托人递交的材料、重大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查验的记录

以及结合审核结果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工作报告)这两大项业务的相关记录。

实践操作中,证监会在判断律师在IPO项目中是否勤勉尽责时,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是否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执业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以下简称“编报规则”)执业,二是在发表法律意见时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程序,获取足以支撑发表意见的证据材料。

综上,结合违法事实认定,理脉将从查验程序、发表结论性意见、整理工作底稿三个证券业务在下文中分析。

对于律师事务所不同的证券业务的具体要求

▎查验程序

1.律师从其他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应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并加以说明才可以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

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以下统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抄录、复制的材料,可以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但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

反映在实践操作中,涉及其他机构经手的业务审核,律所在个别事项上可能存在瑕疵。因此,在之后的审核查验的过程中,律所需要针对以下几个事项提高重视程度,尽到审慎核查义务:

不能仅从其他证券机构处搜集核查工作成果,例如主要客户的承诺函、询证函、相关访谈等,律师应亲自参与,独立形成核查结果和判断;

对发行人的交易合同进行审验的过程中,不仅要采用书面审核方式从发行人处调取合同,也应在必要时采用面谈、实地调查、查询和函证等多个方法对销售合同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同时还要注意相关合同前后是否有格式变化、单据不一致等可疑情况,及时发现虚构合同、合同造假等风险。

参考案例:

(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等)〔2017〕70号

违法事项:未审慎核查和验证相关资料

违法行为:东易所工作底稿中留存的对主要客户的承诺函、询证函、访谈记录,大多数直接取自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兴业证券在对主要销售客户进行访谈时,部分客户未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确认,其中包括7家欣泰电气虚构应收账款收回的公司。东易所对访谈记录未履行一般的注意义务,未审慎履行核查和验证义务。

(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等)〔2014〕22号

违法事项:未审慎核查和验证相关资料

违法行为:对于收集证据材料等事项,应当亲自办理,不得交由委托人代为办理。竞天公诚存在通过天丰节能获得天丰建设的购销合同,竞天公诚存在未亲自去天丰建设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访谈的情形。工作底稿中没有律师前往天丰建设现场调查的工作记录、访谈笔录及合同或相关财务账簿信息。在查验程序尚未充分履行,待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竞天公诚对于天丰节能协调天丰建设所提供合同未采取进一步的手段进行查验。

2.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应执行核查验证的整个流程依据《执业规则》第九条规定:

(1)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编制查验计划,查验计划应当列明需要查验的具体事项、查验工作程序、查验方法等;

(2)查验工作结束后,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应当对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查验计划未完全落实的,应当说明原因或者采取的其他查验措施。

参考行政处罚做出的违法事实认定内容,监管层会中重点审核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工作底稿中以下几点内容:

应制作查验计划及其操作程序的记录;

对核查验证后收到的反馈上存在明显不一致的情况应进行审慎核查和验证是否存在发行人虚构销售的事实;

对于发行人有关自然人或者法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受到有关部门调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事实的查验,律师应当与有关自然人、法人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法人的合规管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谈,并根据情况选取可能涉及的有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公共机构进行查证、确认。

参考案例:

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等)〔2016〕108号

违法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前未编制查验计划

违法行为:中银律所在为振隆特产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前,没有编制查验计划。

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等)〔2014〕22号违法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前未编制查验计划

违法行为:截至调查日,律师未编制查验计划,在律师电脑中存储的历次尽职调查文件清单中仅列出接收方需提供的材料,未包含查验工作程序、查验方法等内容,未能反映律师为查验工作所做的准备及对工作情况的记录。

▎发表结论性意见——法律意见书&法律工作报告

1.法律意见书应当经所在律师事务所讨论复核,法律意见书的讨论复核记录都应制作成工作底稿留存

依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从事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证券法律业务,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应当经所在律师事务所讨论复核,并制作相关记录作为工作底稿留存;

依据《执业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对法律意见书进行讨论复核时,应当制作相关记录存入工作底稿,参与讨论复核的律师应当签名确认。

参考案例:

(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等)〔2017〕70号

违法事项:未指派律师编制查验计划

违法行为:经查阅东易所工作底稿,未发现东易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为欣泰电气项目编制查验计划,未发现东易所对《法律意见书》进行讨论、复核的记录。2.法律意见书内容及格式都应注意披露完整保证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对于核查的内容应尽到审慎义务避免出现虚假记载情况

依据《执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法律意见书正文应当载明相关事实材料、查验原则、查验方式、查验内容、查验过程、查验结果、国家有关规定、结论性意见以及所涉及的必要文件资料等。

依据《编报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律师应在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下列(包括但不限于)事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发行人的业务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发行人的税务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原定向募集公司增资发行的有关问题(如有)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本次统计的行政处罚案例中,多家律所对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核查事项出现遗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类型:

发行人拥有房产的情况;

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发行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说明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发行人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本次统计的行政处罚案例中,多家律所对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核查中出现遗漏的事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类型:

发行人是否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关联方,如存在,说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

若上述关联交易的一方是发行人股东,还需说明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在对负责的申报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验证时,如果未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标准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构成违法行为,则会被证监会认定该中介机构未尽到审慎核查的义务同时,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工作报告》等法律文件也可能会存在瑕疵。

参考案例:

(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等)〔2016〕76号

违法事项: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书》中存在虚假记载

违法行为:君信所取得了登云股份不存在法律风险和纠纷的承诺,但该承诺函并无第三方印证,且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7日,并未涵盖报告期其他时段。君信所收集了保荐人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等7家客户的函证,并取得了保荐人针对上述7家客户的访谈笔录,但访谈内容中并未涉及三包索赔事项。对上述异常情形,君信所未予以关注并采取进一步的核查措施。

(2)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等)〔2014〕22号

违法事项:未核查披露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违法行为:发行人与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是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必备内容。《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对该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我会于2012年9月20日对中介机构提出的反馈意见——重点关注问题6中明确要求“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天丰建设之间是否存在实质的关联交易(如通过第三方等中间环节的关联交易)”。

竞天公诚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出具了“天丰建设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实质关联交易”的意见,该意见与客观事实不符。

▎工作底稿

1.工作底稿中所有文件涉及到的相关人都应签字、盖章,同时标明目录索引

依据《执业规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完整保存在出具法律意见书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以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时制作工作底稿;

依据《执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作底稿内容应当真实、完整,记录清晰,标明目录索引和页码,由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2.要保证工作底稿内容的完整性,尤其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及时收集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中介机构、委托人等单位及相关人员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委托人提供资料进行调查的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查验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及详细说明;

确保委托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者声明书的真实性;

法律意见书草稿、内部讨论、复核的记录完整;

上述资料还应当注明来源,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签名、盖章,或者对未签名、盖章的情形予以注明。

参考案例: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等)〔2017〕70号

违法事项:工作底稿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未标明目录索引

违法行为:东易所的工作底稿未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且大部分底稿未标明目录索引。东易所的工作底稿中,大部分访谈笔录没有经办律师签字,还存在访谈笔录中律师和访谈对象均未签字的情形。

总结

1.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证券业务,对受托事项进行查验时,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针对具体查验事项详细列明查验方法、查验工作程序等,不能由相关调查文件清单等零散文件代替核查和验证计划。

2.要合理充分运用查验方法,除严格按照规定必须采取的查验方法外,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完整履行查验程序,对必要事项履行查验义务,作出正确认定和判断。

3.从不同来源获取的证据材料或者通过不同查验方式获取的证据材料,对同一事项所证明的结论不一致的,律师应当追加必要的程序,作进一步查证。

4.要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的特别注意义务,尤其是对重大合同、重大债权债务的审查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等的查验要给予特别关注,防止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者重大遗漏。

5.律师应当完整保存在出具法律意见书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以及在工作中获取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时全面制作工作底稿,将工作底稿作为监管部门判断其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保存备查。

参照法规汇总

1.《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二百二十六条

2.《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3.《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4.《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律所实习协议(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律所实习协议

编号:FS-DY-20294 律所实习协议 【实习律师实习协议】 实习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开始司法考试前)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开考后)、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律师需要和实习人员签订一份实习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实习协议虽然有律师事务所和实习律师双方签订,但由于律师行业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人员有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因此,双方签订协议时,不得违反规章和行业规范,负责,发证部门有权拒绝发证。 这些规章和行业规范的主要内容有: 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六)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申领、审核、发放: (一)拟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以下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省辖市律师协会: 1、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2、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 3、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 4、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或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 5、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材料;

【良心干货】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律师应该掌握的实务要点汇总

【良心干货】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律师应该掌握的实务要点汇 总 作者:李骞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案件相对传统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和刑事案件来 说算是律师行业的新业务,自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确立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改革方向后,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已经变成了国家层面的具体行动。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已经成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处理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一、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和难点知识产权案件不同于其他民间借贷、人身侵权等普通民事和刑事案件,笔者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实务操作中深感由于所涉及领域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维权成本高,维权举证难,维权收益低。这三维总结,决定了权利人轻则不动,一旦启动维权,对律师的期望值则成倍加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除了证据保全、诉讼禁令等程序启动难之外,专利特征等同、商标混淆可能性、著作权的实质性近似又是何等主观,飘忽不定,权

利人举证责任有多大,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深有感触。所以在办案过程中要求律师既要对诉讼法里的相关程序和实体 法相关法条了如指掌,还要对所涉及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理解,需要具备能精准把握相关证据证明力的基本能力,才有可能办理好此类案件。所以许多代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一般都具有理科或者工科的专业背景,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相当的专业知识,否则很容易说错话,或根本满足不了客户对律师的法律要求。 在实践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纠纷的客户往往都是这个领域的专家,如果作为律师不懂或者懂得不比他多,客户很难把业务交给他不信任的律师。所以作为知识产权律师应当要善于总结知识产权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并将其上升为自己的办案规则。专利纠纷案件是有规律可循的,无论出现多少案件,其内在规律性是一致的。在整理总结这些规律时,就会逐渐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而善于把这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起来并运用到下一个案件中是律师操作知识产权案件的一个重 要成功秘诀,尤其对常见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的基本知识,原理、基本法律原则应该做到胸有成竹,先要成为专家或者业内人士,其次才是律师。二、知识产权律师办案技巧笔者在参与办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实务操作中,深感此类案件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压力大,典型案例也比较突出。无论是结合当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司法政策背景,还是落

律师事务所年检报告

律师事务所年检报告 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自检情况报告 ****律师事务所 2014年度检查考核报告 2014年,在上级司法局和律协的殷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我所合伙人的正确领导下,大家共同努力发扬诚实守信、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各业务领域、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所坚持以改革的思路求发展,深入领会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严格要求律师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规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社会,以切实的实践行动服务社区百姓。 一、基本情况 1、2014年度,我所担任法律顾问家,办理刑事案件件,办理民事案件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件,提供法律咨询多件,全年业务收费五十一万元。我所严格依照《律师法》及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对收取的费用全部开具正规发票,依法申报纳税。2014年度我所缴纳现代 服务业增值税及附加税款合计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元。 2、2014年,我所执业律师共人,其中共产党员1人,民主党派1人。合伙人对律所事务所全部工作负责,合伙人主管律所业务开展和开拓,合伙人负责财务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所伊始,我所便与全体聘用律师及其他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上级司法局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了社保开户及缴费事宜,我所全体律师均按政策要求办理缴纳了2014年度全年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3、本年度本所及律师受到表彰处分情况:本年度律所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未受到相关部门的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自建所以来实现了当事人的零投诉。 4、2014年度,我所积极参与法律公益活动,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印制了法律宣传小册子向群众发放,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赢得了各界群众的赞誉。我所本年度未承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 5、我所在本年度继续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参保了律师执业风险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提留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培训基金。我所积极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了律师行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 二、政治业务学习情况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学习情况: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党的会议。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认为,四中全会将给我们的律师事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舞台。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队伍的律师,我们更应该领会和贯彻会议精神,以四中全会精神武装我们的思想,作为我们日常工作的指导思想。我所组织全所律师对会议内容进行了学习和研讨。通过学习,全所律师更加坚定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上始终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提供律师法律服务的大局意识。我所在 2014年度,继续健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律师事务所利用周末时间集中学习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2、本所律师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外出专业培训情况: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 代理业务流程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以一名专利代理人身份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88883235.html,)中进行注册,登录系统后提出申请。办理流程为: 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向地方知识产权 局提交开办业务 的电子申请 提交证明文件供 地方知识产权局 核对、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审批 领取专利代理机 构注册证、执行 备案程序 一、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开办申请 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开办申请,经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同意后进入下一流程。 二、向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开办申请 通过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下列表格: 1.《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2.同时具有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每人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工作设施登记表》。 同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验资证明;

4.每个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 5.每个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 四、电子审批、文件核对及备案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提交下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供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核实: 1.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原件1份;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原件1份;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和验资证明原件1份; 4.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每人1份; 5.专利代理人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1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1份; 6.办公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或者复印件1份; 7.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经所在地知识产权局与电子件核对无误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规定条件同意设立的,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发放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有业务专用章的,还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盖有业务专用章和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表格一式两份,进行备案。 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2012年11月1日

(律所)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

(律所)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主体资格(请前往注册地工商部门打印自公司设立至今的所有工商登记资料)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资料。包括: 1、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公司设立的批文; 2、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过的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文件、审计报告; 5、公司历年的工商年检资料; 6、公司历次股权流转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流转前后的内部决策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股权转让资金进帐单、股权变动工商登记表、股权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各股东的公司股权登记文件、股权划转相关批准文件和公司股权变化前后的公司章程等; 7、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公司增资扩股的批文; 8、公司每次增资扩股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 9、股权是否存在其他争议或者未决事项,是否存在质押或者代持情况。各股东关于该股权是否涉及质押或冻结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 (二)公司的组织机构框架图以及对外投资关系结构图

3、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 4、会计核算体系及财务制度;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6、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有关情况说明等。 四、公司的章程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所有章程、章程修正案,以及股东会对章程进行制定、修改的历次会议资料,包括股东名册、签到册、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设立至今,股东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2、公司设立至今,董事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设立至今,监事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4、公司三会运作等的相关文件,包括三会议事规则、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六、公司设立以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投资或兼职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 xx年年,作为律师事务所所长,工作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领导和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完成基本任务和上级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 xx年年辽宁洪泽律师事务所严格贯彻执行了《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为建立和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事务所进一步强调和规范了律师收费制度的履行,采取深入学习、贯彻执行、落实行动的方式,将该办法和标准融入律师执业行为,在网络上广而告之,办公场所公示上墙,随案附委托须知,形成了程序化操作的标准制度体系。对收结案的登记和审批,是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树立本所信誉及对外活动的必经程序,全部案件实行法定代表人审批,以事务所名义接受委托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执行“收案登记簿”制。在明确代理权限范围,或予特别约定授权事项的基础上,事务所根据各律师的量、能情况,对所受理的案件在律师间进行调配。全年没有出现一例以律师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发生。提供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顾问以其他非诉讼代理工作,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按照“办法”规定,均严格按计件或按比例收费的原则,由财务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出票。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费或是“打白条”,以及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问题。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因委托人过错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范

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事务所基本是根据承办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按阶段进行收费处理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 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财会人员,在法定代表人与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财务票据的管理与使用,年度终了时向合伙人会议提交财务会计报告。事务所财务票据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所有出票均须报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审核,律师的报酬按律师大会讨论规定和合伙人会议决议提取;法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按10%比例提取;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平均工资水平、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本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xx年年年初沈阳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开展全市律师队伍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我们洪泽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我们所做到了以下几项: (一)严格执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把律师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投诉电话等事项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委托代理制度,全面实施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以及疑难敏感案件讨论和请示报告制度。 (三)强化质量跟踪反馈,规范律师代理案件的程序。

中国知识产权代理的公司排名

中国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排名 专利业务 第一集团: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安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第四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五集团: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雷曼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专利诉讼 第一集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团: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团: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四集团: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第五集团: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知识产权公司与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

精品文档,安心下载,放心使用 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XXXXXX律师事务所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2018年月日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职务: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开户行: 账户号: 乙方: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或负责人:职务: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开户行: 账户号: 为了构建长期作、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相互支持、共同成长、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全面意向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双方坚持依法合规、诚信互利、相互支持、优势互补为合作之基础。双方针对业务往来严格遵守保密义务,针对甲方委托的案件信息涉及甲方客户核心机密的应进行严格

保密,针对乙方诉讼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义务。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方在维权工作中遇到需要诉讼的主体目标将委托乙方代表甲方对目标进行法律诉讼。 甲方为乙方提供已下服务: 案件信息及相关诉讼证据,充分授权乙方诉讼权利。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及信息对甲方客户案件进行诉讼服务,负责案件的起诉,庭审,案件进去,以及判决结果材料的获取并交由甲方备案。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与声明 1、甲方同意与乙方开展全面合作,并承诺最大限度的将甲方维权业务涉及 诉讼的法律服务委托乙方进行。 2、在案件起诉与证据收集上,最大限度的为乙方提供完善的证据。 3、充分信任并授权乙方对法律诉讼的受托权利。 4、对乙方提出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措施。 5、需要私下调解的案件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6、保证根据乙方规定时间以及付款方式及时给付款项。 第四条:乙方的承诺与声明 1、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法律诉讼事项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私自与当事人进行调解。 2、乙方从业人员应根据时间调整积极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诉讼事项。 3、不得私下接触甲方委托诉讼目标的涉案当事人。 4、对甲方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5、甲方给付费用后及时开具发票。 6、法律诉讼不得超出甲方委托范围。 第七条:费用结算 1、乙方可以根据个案给甲方报价,甲方确认后报由甲方财务进行结算。 2、根据案件标的提成,法律诉讼索赔金额百分之五十归乙方。 上述两种方式可以二选一,当案件产生后委托时说明结算方式即可。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xx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 * 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

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解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为民事赔偿部分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讲明相关法律知识,减少他们对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导他们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缓解对

【合同协议范文】律所实习协议

律所实习协议 【实习律师实习协议】实习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开始司法考试前)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开考后)、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律师需要和实习人员签订一份实习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实习协议虽然有律师事务所和实习律师双方签订,但由于律师行业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人员有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因此,双方签订协议时,不得违反规章和行业规范,负责,发证部门有权拒绝发证。这些规章和行业规范的主要内容有: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品行良好;(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五)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六)已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七)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申领、审核、发放:(一)拟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对以下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省辖市律师协会:1、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2、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3、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交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4、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辞去原职的证明,或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等证明本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职业的材料;5、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材料;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蓝底);并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所及拟指定的指导律师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情况说明,律师事务所与申请实习人员签订的《实习协议》。接受拟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的,除提交上列规定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实习人员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学院系或者法学研究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1份

律师事务所投标书

【】律师事务所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201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 投 标 书 [】律师事务所 2016年8月 目录

一、投标人基本介绍 (1) (-)本所沿革与发展 (1) (二)本所的奖励情况 (1) 二、法律服务内容 (1) (-)公司业务方而的法律服务 (1) (二)根拯贵公司的委托,提供貝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律服务 (2) (三)其他方而的法律服务 (3) 三、工作计划 (3) 四、法律服务团队介绍 (4) 五、服务报价 (4) 六、附件 (4) (-)营业执照 (4) (二)机构资质证书 (4) (三)主要从业人员资质证书 (4) 一、投标人基本介绍 (一)本所沿革与发展 (二)本所的奖励情况 二、法律服务内容 (一)公司业务方面的法律服务 1?协助贵公司草拟、审查、修改日常业务有关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书; 2.在贵公司的日常业务范围内,协助贵公司处理一般纠纷,代表贵公司出 具律师函、催款函、法律意见书等事务;

3.必要时,应邀列席贵公司的重要决策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合同谈判,为贵公司提供法律帮助; 4.为贵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之间结构调整过程中发生的法律问题,如公司合并、分拆、撤销、资产重组、股权重组、财务调整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可代为起草、修改或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5.为贵公司对其他公司釆取的并购、兼并、合并行动提供法律支持,如进行律师尽职调查,参与洽商和谈判,代为起草、修改或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6.参与贵公司公司内部机构重组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的讨论,并可起草、修改或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7.根据贵公司的委托,依据香港或外国政府、机构的要求,以中国大陆律师的名义,依照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涉及中国大陆部分权益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等文件; 8.代表贵公司就公司融资事宜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谈判、洽商,并可代为起草、修改或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9.为贵公司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机制; (二)根据贵公司的委托,提供其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律服务 1.投资业务方面的法律服务 (1)对贵公司拟投资的或已成立的公司是否合法有效存续、公司运作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债务债权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分析,并可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作为贵公司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 (2)参与贵公司与拟投资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洽商和谈判,并可根据洽商结果代为起草、修改或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3)根据贵公司的要求,对拟投资设立的新公司的股权架构、合作模式等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设汁,并据此起草公司设立所需的法律文件;

(完整)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知识产权) (以下简称“甲方”)因为业务需要,聘请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甲方目前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随着甲方的发展,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突出和迫切,现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进而提升和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术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为实现上述目标,甲方聘请乙方律师就知识产权方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双方人员委派及指定 1.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根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其他律师及工作人员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应当取得甲方认可。 2.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通知乙方。 三、乙方顾问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依法提出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知识产权方面许可与转让合同等; 3.参与甲方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4.就甲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内部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规章制度;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讲授知识产权实务知识; 7.厘清和解决甲方现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问题; 8.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及应急体系,并针对性地提出对侵权方的打击手段; 9.代理甲方完成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事项; 10.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专利无效、商标无效等事宜。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及时、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文件及背景资料,对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积极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4.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严重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勤勉、尽责、专业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尽最大努力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或知悉有关案件及项目情况后,及时完成委托事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无论何时,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

外聘律师请示

关于对委托资产大同市云周房地产开发公司 委托律师代理清收的请示 根据市分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安排,尽快委托资产清收处置,拟对大同市云周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不良贷款进行委托律师代理清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大同市云周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大同市周家店村,是经大同市南郊区工商局批准,于1998年7月6日成立,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营房地产开发,法定代表人赵登科。该企业现已关闭。 二、抵押担保情况 经审查大同市云周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0年6月8日通过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产权认证备案凭证将大同市城区兴周里小区16号楼3单元1、3、5、7、9、11号;4单元1——12号;5单元1——12号房,建筑面积共计3589.26平米的在建住房用作抵押物。 三、贷款发放情况及形成不良原因 大同市云周房地产开发公司2000年6月9日与我行建立信贷关系,贷款45万元,到期日为2000年11月10日;2000年7月13日贷款82万元,到期日为2000年11月8日;2000年9月15日贷款20万元,到期日为2000年11月10日;2001年9月2日办理借新还旧147万元,期限一年,后又展期至2003年8月31日。 该企业由于所建房屋地理位置较差,加之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同时市场疲软,员工整体素质差导致销售不畅,公司资金回笼慢,销售

呈逐年下降态势,多年来一直亏损严重,最后关闭。经我行多次催收债务人,已累计归还本金107万元,剩余本金40万元。 四、形成不良后清收情况 2005年清收利息25万元;2006年清收本金22万元,利息6万元;2007年累计清收本金54万元,利息2万元;2009年清收本金1万元;2010年清收本金30万元。 五、委托律师代理清收的理由 由于大同市云周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已关闭,办理的《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产权认证本案凭证》由于时间逾期,现已失去法律效力,在此情况下我行在2010年通过委托律师进行清收效果明显,介于上述原因我行决定继续委托律师代理清收。 (后附贷款资料) 市分行特殊资产经营部 2011年11月8日

最新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第(请继续关注:W)1篇:律师事务所的自查报告 2020年1月以来,我所在律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贯彻执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律师法》,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江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过程中,我所履行职责和义务。 一、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作用。 (一)重点打击,全力维护稳定。 我所始终以实现社会治安明显进步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已作任,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认真开展职责工作,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为建设平安江永,构建和谐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宽严相济,依法保障人权。 我所在贯彻三法过程中,不仅着眼于社会稳定,更着眼于社会和谐,在刑法辩护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对于刑事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

方法,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尽可能减少社会拉面,化清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好的过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宽缓为主,尽可能地给他们辩护,以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和帮教工作。 我所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辩护、帮教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者于辩,惩教结合,使其认真悔罪,重新做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辩护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从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角度出发,尽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向他们讲述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帮助他们分析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判决,防止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而给社会重新带来不稳定的因素。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增强生活信心。 (四)注重调解工作,提升三法实施的社会效果。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双方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为妥善解决附带民事案件,我所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全过程中。注重掌握案外情况,充分调查了

知识产权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区别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 从案源的角度来看 知识产权事务所掌握的案源主要是非诉讼知识产权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续展,许可备案,专利申请,变更,转让,许可,和商标异议,答辩,复审,以及商标撤销和专利无效。其中,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续展许可备案和专利申请,变更,转让,许可几项业务手续简单,收费也比较低廉一般服务费都在一千元左右;商标异议,答辩,复审和专利无效除了手续之外,还需要代理人撰写文书,所以收费较前几项业务要高出。特别是专利无效,收费近一万。在涉外业务上,收费也会高出国内业务许多。总的看来,商标专利所所涉业务主要为低利润的业务,依靠业务的高数量,业务运作的程序化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从客户范围的角度看 商标专利所的客户所涉范围极为广泛。大到注册资金过亿的股份公司,小到

商铺、家庭作坊、个人。而且客户群体的绝大部分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而律师事务所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客户则相对集中在比较高层次的企业上。 从事务所的体制的角度来看 许多商标专利所已经成功实现了从国有制事务所到合伙制事务所再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转型。在内部的管理上,一般实行管理委员会制度,下设商标接待部,专利部,市场部,法律部,财务部,设计部,涉外商标部,涉外专利部,售后服务部门等。总部机构比较齐全,各办事处则接纳业务为主,不设法律部及涉外商标专利部。 从人员的知识结构来看 商标专利所首先从管理层人员上,由于国家对商标专利代理并未象管理律师执业严格,而且普通的非诉讼业务对法律知识要求不高,所以一些高层人员都是非法律出生,法律专业知识单薄,但是营销或者管理知识出众;其次普通员工方面,很多人为大专毕业,而且以前也未接触法律,但是由于长期接触商标的查询,外观的拍摄以及其后的各种手续工作,故对商标近似、专利的仿制的认定有着专家一般敏锐的眼光。 而就劣势而言,则有以下几点: 1、管理模式普遍落后商标所。由于律师行业本身一些特点,和现有的改进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标准表格.doc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请人 受理申请机关 受理申请日期

云南省司法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及表中应当由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由申请人按照样表格式 打印。但是,应当由个人签名或者国家机关签署意见的项目,应当用黑、蓝色钢笔或者毛笔手写。 二、本表封面上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栏目,应当填写经核准的律 师事务所名称;“申请人”栏目,可以填写一名申请人代表(如“ XXX 等”),申请设立国资所的填写负责筹建的县级司法局全称;“受理申请机关”和“受理申请日期”栏目,由受理申请机关承办人填写,其中受理申请日期应当填写经查验申请材料后决定受理的时间。 三、《申请书》中第一横线处应当填写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州市行政区划名称;第二、第三横线处应当填写律师事务所拟采用的组织形式;第四横线处应当填写经司法部检索核准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申请人签名”,应当由全部设立人各自签署;申请设立国资所的,由负责筹建的县级司法局盖章、局长签名。 四、《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中的栏目,应当如实填报,没有填“无”,不得空白;律师事务所名称应当填写全称;“执业年限”从初次领取律师执业证当月起算,每满十二个月计算为一年,但是中断执业的时间除外。 五、“受理申请机关审查意见”由受理申请机关填写,受理申请机关 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作出审 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的, 应取注明。 六、表中栏目填写不开时,可以增加或者扩展有关栏目,也可以加 页,但是应当保持每页表格规范齐整。

申请书 市(州)司法局: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 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条件,现申请设立 律师事务所,名称已经司法部检索,核准名称为: 律师事务所。现将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申请材料报送你局, 请予审查。 郑重声明:申请人已知悉设立律师事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谨此承诺所提供材料具有真 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诺本人专职从事律师业务,无其 他职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负责人): (设立人 2 ): (设立人 3 ):

知识产权侵权处理专业法律事务所——北京振邦法律事务所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BEIJING KING & BOND LAW FIR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Room 2003, Tower A CITIC Building, 19 Jianguomenwai Street,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4, China Tel:+86-10-65926142/9142;+86-10-65150315Fax:+86-10-65926142 Ext.8015;+86-10-65150316E-mail: marketing@https://www.360docs.net/doc/88883235.html, 质量为核心 QUALITY IS OUR CORE 品牌为保证 BRAND IS OUR ASSURANCE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88883235.html,

Beijing King & Bond Law Firm (“King & Bond”) was founded by a group of dedicated Chinese lawyers who, after having studied and worked abroad, saw the need in China for the provision of professional, comprehensive and quality legal services. King & Bond, established with the approval of the judicial adminis- tration authority of the P.R.C., is a full- service law firm that strives to provide the highest quality of legal services to its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lients. To this end, it has forged alliances with reputable international law firms like Kane, Russell, Coleman and Logan in the United States, Cabinet Yves Levy in France, and Paul Kwong & Company in Hong Kong. Conve- niently located in Beijing’s 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King & Bond also main- tains offices in Shanghai, Guangzhou, Shenzhen, Wuhan and Xi’an, enabling it to better serve its clients. King & Bond takes pride in its team of highly-skilled and experienced P.R.C., qualified lawyers. A number of these 振邦介绍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振 邦”)是由海外归来的知名律师共同创办, 并经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 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CBD商务区核心地 带,并在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和西安等 主要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律师事务所还下设 专门的振邦(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 公司,并与美国凯恩斯律师事务所、法国 YVES LEVY律师事务所、香港邝伟全律师事 务所等多家海外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国际合作 伙伴关系,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精确、全 面的全球性法律服务。 振邦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提供优质、高 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强调“质量为 核心,品牌为保证”,以严谨踏实的作风, 严格遵循国际律师职业规范准则和职业道德, 竭诚为国内外各界客户提供一流、全方位的 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振邦拥有一批理论精深、经验丰富、德 才兼备的律师。所有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著 名法学院,80%以上拥有法学博士或法学硕 士学位,多名律师曾在国外学习,或国外律 师事务所工作。目前,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语 言包括:中文、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等。 振邦根据专业特长对其律师进行了严格 的专业划分,秉持“专业分工”和“团队合 作”的工作理念。所有法律服务项目均由振 邦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收,统筹监督,并指派 多名有经验的部门专业律师组成项目团队, 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跨专业的业务由各部 门随时提供支持,以确保为客户提供高质量 的专业服务。 振邦依靠全体律师整体的经验、专业知 识和能力,以及所有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协调 配合,在充分理解客户具体需要的基础上, 以其专业知识、服务经验、社会支持和准确、 及时、完整的信息资源,确保振邦能够满足 各类客户寻求高水平法律服务的要求。 Improving legal practice through language and technology Developing talent through information and training 1 ABOUT US lawyers have previously studied abroad or worked in international firms, and some are qualified to practice in foreign jurisdic- tions. King & Bond is able to provide legal services to its clients in Chinese, English, French and Spanish. King & Bond’s legal team is comprised of lawyers grouped according to their specialty. Individual files are initially assessed and assigned to the lawyer with the appropriate specialty and expertise. To further ensur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he legal services provided, experienced lawyers are designated to track and supervise the progress of each file. Since its founding, King & Bond has, as its primary focus, the provision of high quality, professional legal services in an efficient and cost-effective manner. Our team of experienced and highly skilled professionals are committed to achieving the best results for our clients.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