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费用预算管理办法

月度费用预算管理办法
月度费用预算管理办法

月度费用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预算总则

本司目前采用增量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部分:预算方法

各个部门在每个月的中旬就必须做好下个月的预算表,每月25号前提交到财务部门,上个月没有预算到的、临时发生的费用,都要提前一个星期写预支申请,补申请预算,否则只能申请下个月的预算。

1、公共预算费用:由办公室进行统一预算后,提交财务进行审核,审核OK后反馈给公司负

责人,财务部门再将相关预算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递给相应部门。传递信息只须提供相关部门本部门的信息。公共费用预算由办公室提交给财务部的预算表要同时提交电子版。

2、部门预算费用:由各部门先填预算工作底稿,然后汇总各费用项目的预算工作底稿的总额

填具月度费用预算申请表。对于公共费用部分,收到公共费用预算部门提交的信息后,直接做入《月度费用预算表》中。

3、专项费用:对于公司统办的活动,如中秋、运动会、拓展等,及规定须专项预算的费用由

人事部或办公室提交专项预算,经财务部审核后,反馈给公司负责人审核,由财务部按费用归属将信息传递给相应部门,由相关部门做入本部门月度费用预算中。

第三部分:预算科目

1、公共预算费用:折旧、福利、租金、水费、电费、印刷费、维修费用等。

2、部门预算费用:除上面1提到的预算表上其他费用科目。(如交通费、招待费、汽车使用

费、通讯费等)

第三部分:预算提交时间

每月25号前提交下月(1-30或31号)预算,次月10号前追加一次预算。超过10号则不能再追加预算。

第四部分:预算对口人员管理

1、各部门须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每月部门费用预算申请及报销。

2、各部门月度费用预算申请表在提交财务审核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各部门的预算,按

公司财务部安排,须经最终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五部分:费用预算方法总则

1、各部门必须严格根据预算工作底稿进行预算编制。

2、对于难以预计是否发生的费用不能进行预算处,具体参考预算办法。

3、各部门的相关费用可参照本部门的下月计划及历史费用水平进行预算。

4、各部门提交纸质预算表给财务审核预算前,必须同时提交预算的电子版。

5、对于公共部门如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原则上按工资表上的人员分配进行相应费用预

算。如不能划分到具体人头的,须按财务部划分标准进行预算。

6、各预算表格不能随便改动,如需更改,需提前知会财务部,提交书面申请。

7、专项预算表格各部门可以在满足财务要求必须含有要素外,自行调整表格。

8、财务审核各部门预算参照历史费用水平、公司费用规定、相关部门的费用开支计划原因进

行审核。对于超支预算部门,直接在财务审核栏填写实审金额。

9、财务部门审核各部门费用预算通过后,汇总各部门费用预算额,提交总经理审核。

第六部分:预算控制

1、财务部根据各部门月度费用预算表进行审核控制。期间对于超出预算发生的费用,相关费

用报销部门必须提交书面原因说明。

2、原则上当月预算费用如有剩余不能移入下月使用。

3、对于属于由公共部门报销,但费用并非属于公共部门一个部门发生的费用,由公共部门平

时进行登记,并共享给相关部门,便于及时监控。

4、对于属于跨月费用,登记月份原则上与财务入账时间要保持一致。

5、各部门的财务对接人,根据本部门统计的费用,对“部门预算费用”进行初步统计对比,

如有超出预算的费用,及时提醒本部门人员。

6、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关注本部门费用开支情况,对于异常超支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7、各部门费用预算准确率定为预算额的正负10% 。超出或低于10%的,相应下月财务在审

核各部门费用开支时,会相应考虑进行调整。

8、每月财务部统一导出各部门当月费用发生额给到各个部门,由各个部门进行调整后,与当

月预算进行对比。各部门需要调整的费用仅指跨月的费用部分。

9、基于存在跨月费用报销原因,各部门提交《月度费用预算申请表》时,要同时提交《累计

费用预算表对比表》,对于跨月费用进行相应调整计入相应月份。

第七部分:控制措施

1、每月每迟交一天预算表,各部门的财务对接人员扣2点,部门直接负责人扣3点。

2、行政部门提交预算表每迟一天,财务对接人员扣2点,部门直接负责人扣3点。

第八部分:附则

1、本办法由总经理批准后开始启用。

2、如有调整以通知形式进行下发。

3、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4、附《月度预算申请表》、《月度预算统计表》、《月度预算控制表》

部门月度预算申请表

部门:月日单位:元

审核人:填表人:

部门月度预算统计表

部门:月份:

月度预算控制表

预算编号:月份:

预算科目:预算金额:

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体现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和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 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三)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 规范、细化原则。项目预算编制要明细到项目要素的支出细目;预算编制要明细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部分到“项”级科目);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编制要细化到“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明细项目。 (五) 完整性原则。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政府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考评,实行完整的项目流程管理。 (六) 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预期成果的大小和时效进行排序。 (七) 追踪问效、绩效考评的原则。市财政局或一级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

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经费开支管理办法为加强经费管理,使开支符合科学、合理、规范、节约的原则,待制定本经费管理办法。一、公司经费实行分块核定、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二、公司经费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核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业务。(一)办公费用管理、办公用品(纸张笔、墨水、复印、打印等)费用按部门定编元/人·月核定;、软皮记录本每人每月领取一本,钢笔自备;、办公用品由行政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各部门根据办公计划和工作需要登记领取,费用实行度累计考核,每月汇总结算并予以公布,超出标准部分由各部门自行承担;、行政办管理人员原则上只配电脑,不配置打印机,打印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统筹安排在商务中心进行打印、复印;、打字耗材在行政办公室主任处登记领取;、复印、打印费用由商务中心打字员进行统一登记,部门承办人员签字,每月汇总一次并予以公布;、文件材料复印、打印必须经行政办兼职人员登签发表格,由行政办主任批准;、行政办原则上不承担各部门的打字、复印业务,各部门如需打字、复印必须到商务中心进行。(二)业务招待费管理、公司因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实行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就餐申请单就晚,宴请定点为百花村快餐公司一楼快餐部和二楼美食广场;、招待标准:一般接待按元/人(含酒水)核定,重要接待按元/人(含酒水)核定;超支部分由宴请人员

自理,特殊情况接待申报部经理批准后另行核定;、公司所有宴请必须提前填报审批单,报公司部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就餐完毕后由宴请领导在结帐单上写明宴请人数并签名,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结帐,无就餐申请单的公司一律不予以结帐;、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座陪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宴请人数,无关人员禁止陪餐,严禁私人宴请,一经查出,加倍处罚;、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加班(节假日或晚上),经部门主管领导申请、行政办主任批准发放就餐单,按每餐元/人标准可在公司快餐一、二楼就餐;、公司行政办会同财务部每月将公司招待费明细情况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一次,务求严肃认真。(三)会议费管理、召开公司会议所需经费,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行政办公市办并负责费用把关;、召开各类业务性会议,由主办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行政办负责安排实施。 三、严肃财务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要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审查把关基础工作,对全各项费用要做出严格周密的预算,每月公布一次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核销,对违反财务制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个人责任。四、本办法从XX月日起执行。五、本办法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顺义区财政局预算执行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预算运作程序,增强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推进依法理财,提高办公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局内部指标管理和拨款均通过预算执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办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局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以及与其相关的业务处理,对其他资金的管理暂不列入本办法。 第二章指标管理 第四条预算指标根据财政决算需要和资金来源不同暂划分为:本年安排、上年结余、超收安排、市专项、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等六种来源类型。明年根据实际情况再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预算指标以指标通知单的形式下达业务科室和预算单位,指标文件原文一律留存预算科,调整预算指标原文可先暂存业务科室,调整时由业务科作为调整预算附件。根据我局指标的层次管理,设置5种指标管理单据:

一是科室指标增加通知单,用于增加业务科室指标。如预算科下达业务科室切块资金或预算指标涉及多个单位,预算科应使用科室指标增加通知单增加科室指标,由业务科室根据预算指标制作网上单位指标,同时,业务科室填制手工指标通知单,并送预算科一份存档; 二是科室指标调剂通知单,用于调整业务科室间指标调配; 三是科室指标追减通知单,用于收回业务科室指标。主要用于收回政府采购结余和指标更正等; 四是单位指标增加通知单,用于增加预算单位指标; 五是单位指标追减通知单,用于收回预算单位指标。 第六条年初预算经人大批复后,统一由预算科下达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只下达预算单位项目,不下达金额,采购采购完毕后,预算科根据实际发生额下达预算单位指标。 第七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指标管理。为便于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减少中间环节,经人大批准的年初采购预算指标,由预算科统一下达政府采购办公室,并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需求安排采购。考虑年中追加的调整预算项目时间较紧,且多为单位工作中突发支出,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预算科将指标下达业务科室,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由业务科室和政府采购办公室协商解决。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先落实资金,然后进行采购,避免无指标采购或垫付资金采购。

完整版管理费用预算实施及管理制度

XX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费用预算实施及管控制度

1、目的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加强费用预算控制管理,进一步合理的降低各项费用,以达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以及为推进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奠定基础,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管理费用的部门和个人。 3、职责 3.1 行政部是公司管理费用预算的主要负责管控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1.1 制定公司预算管理基本制度和预算编制、考核办法; 3.1.2 组织、协调公司管理费用预算编制工作,审查、平衡公司管理费用预算,负责向公司提交预算草案,负责向公司报告预算编制情况; 3.1.3 组织、协调公司管理费用预算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负责向公司提交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3.1.4 审查、研究公司预算调整事项,负责向公司提交预算调整草案; 3.1.5 对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向公司提出考核建议; 3.1.6 负责预算管理的其他工作。 3.2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是预算管理的管控部门,在行政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3.2.1 制订分管业务预算的管理细则; 3.2.2 按照授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方案,对预算的执行、分析、控制和监督实行全过程管理; 3.2.3 为预算调整和考核提供分管业务的基础数据。 3.2.4 为预算管理提供本部门预算及预算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的基础资料等。 4、4、内容 4.1 定义 4.1.1 为高效地控制、节约管理费用支出,提高经营效益,需对维持各部门正常运作而必须开支的非生产性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这些支出统称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的范围具体包括:工资、福利费、修理费、招聘费、办公费、租4.1.2 赁费(指办公场地)、邮电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费、股东会费、培训费、咨询费、差旅费、税金、水电费、商业保险费(房屋)、招待费、车辆费、企业文化费、年检审计费、折旧费等(见附表《管理费用预算表》)。4.1.3 管理费用预算坚持以编定支,根据工作要求,实行总量控制。 4.1.4 各单项管理费用原则上专款专用。任何单项费用原则上都不得超支。 4.1.5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预算纳入管理费用预算范围,同时编制,其编制、执行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4.2 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4.2.1 每年11月15日前,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上报行政部。 4.2.2 每年11月30日前,行政部完成对公司的管理费用费用预算的组织编制、汇总工作。公司高层的业务费列入年度管理费用预算计划,由总经办负责编制并进行汇总。 4.2.3 每年12月25日前,行政部组织公司高层完成对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07]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们制订了《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中央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三)追踪问效的原则。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 第六条 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中央部门项目库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附件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财经行为,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 21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支出预算管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所有经费支出均纳入学院预算,并围绕年度绩效目标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各部门申报资产或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零星工程维修时,首先需确认有无经费预算。 第二条经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批复后的学院支出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院内的各责任部门具有同等约束力,学院及各部门应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学院及各部门负有严格执行学院预算的责任,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增加支出。 第三条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上级政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对经费支出影响较大确需调整 精选范本

的,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由经费支出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院财务处提出预算调整建议;50万元及以下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核,超过50万元,报党委会研究审核;报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审批。 第二章支出审批管理 第四条支出审批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 的原则。根据经费预算支出的金额和性质,戈扮审批权限,建立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层层审批的经费审批制度。 (二)坚持“一事一批”的原则。一件事项所需经费不得分割申报、审批处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对审批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负直接责任,学院领导对直接主管工作的经费审批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预算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学院预算经费是指学院年初预算经费及年度内追加预算经费。预算经费单项开支或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1000元(含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和院长共同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院长签字批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党委会研究批准,院长和党委书记会签批准。 (一)四系一部经费支出审批 -2 -

预算执行标准管理办法

预算执行标准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性、科学性,明确预算执行标准,有效地降低成本,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标准。 2.0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子公司。 3.0职责 3.1企业管理部与财务部负责全面预算执行标准的制定。 3.2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公司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3.3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严格执行经审批的预算执行标准。 3.4审计部负责对预算执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4.0预算执行标准管理管理流程 财务部(提供财务数据)→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制定预算执行标准)→财务部(分解预算执行标准)→预算执行部门(依照预算执行标准执行)→审计部(监督检查) 5.0预算执行标准 5.1劳动防护用品执行标准: 5.1.1工作服 5.1.2工作鞋

5.1.3安全帽 5.1.4具体发放安排结合实际,依照《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TL/G2-AQ-55)执行。 5.2移动电话费用执行标准: 5.3固定电话费用执行标准:

说明:具体执行结合实际,特殊科室/人员一事一议,依照《报销手机话费管理制度》执行。 5.4员工福利执行标准 5.4办公用品费用执行标准 说明:具体执行结合实际,特殊事项一事一议。 5.5杂品费用执行标准 5.6汽油费用执行标准 部门汽油费

职务交通补贴 说明:具体执行结合实际,依照《车辆费用补贴管理办法》(TL/G2-JT/ZH-03)执行。 5.7快递费用执行标准 5.5内部餐厅招待费用标准 说明:具体执行结合实际,特殊接待安排一事一议。 6.0相关要求 6.1预算执行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费用预算标准,在预算标准内开支,超出预算标准的执行《预算外费用申请表》审批程序。 6.2费用预算标准每年修订一次,结合年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0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财务部。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预算管理,提升企业经营业绩,预测公司经营风险,制定本细则。 一、预算编制的范围 公司所有涉及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所有能引起公司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业务活动。 二、预算内容 1、年度预算编制说明:为年度预算编制指南,每年预算工作启动前由财务部依据公司下发的年度业务计划以及财务上年度决算数据编制。 2、根据本公司的定岗定编、工资标准编制的工资、奖金、福利预算; 工资由行政人事部按照部门编制,公司明年的组织架构及拟招聘人数、工资增长幅度编制;福利费用按定岗定编人员与各项福利(旅游费、团建费、体检、中秋、春节、劳保、防暑降温、生日等细项)人均标准编制;奖金按公司全面薪酬体系下发当年奖金额度分配。 3、管理费用分月的明细预算(附编制标准及情况说明和去年的比较);每项费用需有详细具体的编制依据,并作为执行时的主要依据。 4、销售费用的分月、分项目预算(附编制标准及情况说明和去年的比较)。 销售费用要编制时首先将固定费用(包括设计费、名家推广费、网站服务及宣传、展会、佣金)项目先列支后,根据每个项目的销售额、销售推广节奏进行营销推广费用预算。 5、分项目的销售收入情况预算(包含项目销售目标及销售进度,本年分月、分产品的销售额、销售套数、销售回款额等)。 6、分月、分产品、数量的固定资产采购预算。 固定资产预算由行政人事部对当年资产购支做出详细预算,并有相关市场价格询价、定位;若资产价格定位不准(大于市场价格),按实际市场价格执行,余额不得挪为他项资产采购使用。 三、预算的执行和控制 预算一经制定后,在公司内部便具有“法律效力”,各部门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应严格按照预算办事,围绕预算展开经济活动,增强预算管理在公司内的执行力。预算委员会和财务部应按照预算方案跟踪实施预算控制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各项指标。预算的控制情况结合公司与部门的指标体系纳入考核。具体的控制责任和程序如下: 1、管理费用预算原则上由各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根据分项目分月的预算进行控制,财务部进行审核,对于超预算、预算外项目,坚持审批后才能支付。财务部每月出具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跟踪报表,相关部门费用执行人员应及时了解当月费用累计执行情况,对超预算或将要超

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林业局文件 林规发[2010]24号 ━━━━━━━━━━━━━━━━━━━━━━━━━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提高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403号)精神,结合我局中央本级项目具体情况,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局印)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国家林业局中央本级项目支出 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部门预算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以下简称项目定额标准)管理的全过程,主要包括立项、编制、发布和实施、复审和修订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定额标准,是指为满足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需要,在对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项目的资产配置量、资产消耗量或业务工作内容为主要对象确定的预算支出标准。 第四条项目定额标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统一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建设规划,优化项目定额标准体系整体结构,注重项目定额标准之间的相互衔接,发挥项目定额标准体系的整体功能。 (二)突出重点。按照项目定额标准管理规律,优先选择与我局核心职能最相关的,以及我局最急需的业务工作开展项目定

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内部管理,规范协会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各部门各项费用开支。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门必须严格审核控制,财务部以及秘书处办公室必须加强检查办法的实际执行与落实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将报销分为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教育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活动费等,以下分别说明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二章费用开支管理原则 第四条费用管理遵循“制定预算、合规管理、流程审批、标准控制”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费用开支遵循“合理、节约、真实”的原则,各报销部门及费用发生经办人须对费用报销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费用预算管理 第六条各项重大费用实行“先预算后开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管理原则。合理安排费用开支,控制费用开支节奏,以达成年度费用预算控制目标。 某项费用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调整预算时,由

负责人提出“追加费用预算申请”,申请必须包括费用项目、全年预算指标、已使用指标、实际开支情况、追加申请原因和用途等内容。追加预算申请经批准后,财务部按新的预算指标进行控制。 第七条大额费用开支,例如大型会议、大型广告宣传方案和大型客户活动方案等大型支出项目应根据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在年初预算方案中做详细说明。年初预算中未加以说明的,实际发生前需单独编制项目预算使用报告,经副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理事以及财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 第八条因公非本市出差的职员必须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差旅费用,经副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理事审批签字。出差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差旅费用,同时后附会议纪要或者活动议程或者邀请函等文件作为出差凭证,经审批合适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员借款需经秘书处办公室批准后填写“出差报销单”,副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理事审批,财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原则上前次出差未结清款项,本次出差不予借款。 第十条凭证与出差报销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填写情况说明单,经副秘书长或以上级别理事以及秘书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报销。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 规范基本支出预算分配行为, 保障中央部门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组成。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 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央部门的行政单位( 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 或机构运行等) 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预算管理, 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 是中央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第五条中央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六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 一) 综合预算的原则。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对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 二) 优先保障的原则。财力安排首先应当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中央部门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 三) 定额管理的原则。基本支出预算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同时结合部门资产占有状况,通过建立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实现资产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对于基本支出没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基本支出预算可以按照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和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的收支情况,采取其 他方式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第二章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定员、资产和定额是测算和编制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定员,是指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根据中央部门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 资产,是指中央部门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调拨的资产、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单位名义接受捐赠形成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等,其表现形式为办公用房、车辆、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定额,是指财政部根据中央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的可能, 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指标额度。 第八条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 一) 制定定额标准要以公平为前提,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水平。 ( 二) 制定定额标准要量力而行,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 三) 制定定额标准要规范化,制定方法要具有科学性。 第九条制定定额标准的方法 ( 一) 依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财力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及单位的业务性质、工作量、人员、资产等数据资料制定定额标准。

河南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2: 河南省省级部门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 算编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财政提供项目支出预算经费的省 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级行政 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行综合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外资金与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集中财力办大事。在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基础上,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或重点项目。(三)严格项目库管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以项目为依据,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实行项目库管理。资金随项目

走, 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安排。 (四)实行绩效考评。省财政厅和省级预算单位要对预算安排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设立与管理 第五条项目库是指由省财政厅和省级部门设立的对申请预 算项目支出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包括省财政厅设立的项目库和省级部门设立的项目库。 省级部门项目库,由省级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省财政厅项目库,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省级部门所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第六条项目库中的项目应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依 据集中财力、整合资金办大事的原则实行滚动管理。省直各部门、单位对性质和使用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用于重点项目。列入项目库中的项目要详细说明项目设立的依据、建设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建设内容、资金用途、资金需求额度、项目建成或实施后产生的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完善后的省财政厅项目库,作为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 附件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财经行为,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支出预算管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所有经费支出均纳入学院预算,并围绕年度绩效目标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各部门申报资产或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零星工程维修时,首先需确认有无经费预算。 第二条经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批复后的学院支出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院内的各责任部门具有同等约束力,学院及各部门应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学院及各部门负有严格执行学院预算的责任,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增加支出。 第三条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上级政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对经费支出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由经费支出归口管理

部门提出申请;院财务处提出预算调整建议;50万元及以下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核,超过50万元,报党委会研究审核;报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审批。 第二章支出审批管理 第四条支出审批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的原则。根据经费预算支出的金额和性质,划分审批权限,建立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层层审批的经费审批制度。 (二)坚持“一事一批”的原则。一件事项所需经费不得分割申报、审批处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对审批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负直接责任,学院领导对直接主管工作的经费审批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预算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学院预算经费是指学院年初预算经费及年度内追加预算经费。预算经费单项开支或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1000元(含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和院长共同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院长签字批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党委会研究批准,院长和党委书记会签批准。 (一)四系一部经费支出审批 - 2 -

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规定

省省级预算执行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算执行职责 第三章收入预算的执行 第四章支出预算执行 第五章预留资金的预算执行 第六章预算变更 第七章预算执行分析 第八章预算执行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省级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执行是实现预算收入支出平衡和监督过程的总称,包括预算收入执行、预算支出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执行分析与监督。 第三条预算执行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按预算执行。要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预算执行,认真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 (二)依法组织收入。要依照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征缴各项预算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征收过头税和乱收乱罚,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 (三)合理调度预算支出。严格按预算安排和项目实际执行进度,及时合理地拨付资金。 (四)确保预算收支平衡。要努力增收节支,及时分析财政经济发展形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五)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体系,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严肃财经纪律,及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顺利执行。 第二章预算执行职责 第四条省政府是省级预算执行的组织领导机关,负责组织省级预算的执行。 第五条省财政厅是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省级预算执行,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落实财税政策的措施,统一负责组织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 (二)制定组织预算收入和管理预算支出的制度和办法; (三)督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预算缴款单位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四)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季度及月份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办理预算划转手续; (五)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六)监督检查省级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七)编制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审批部门预算调整和追加(减)等事项; (八)组织和监督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按照规定实施财政集中收付; (九)按月编报、汇总预算执行数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政府和财政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 (十)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第六条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收入预算,及时落实到所属的基层征管单位; (二)积极组织预算收入,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按照规定的标准依法征收各项预算收入,不得随意多征、减征、缓征和免征;

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它单位的收支预算。单位预算是国家预算的基本组成部分。它是指各级政府的直属机关就其本身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所汇编的预算。 第一章预算领域机构职责及内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健全预算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预算规则》、《事业单位预算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预算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由单位预算管理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分别负责预算各阶段相关工作。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组成预算管理决策机构负责预算制定,单位会计、出纳组成预算管理、执行机构,负责预算管理执行工作,单位纪检部门组成监督机构,负责预算监督审计预算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编审、批复、执行、调整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定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一、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体现当年省公司分解预算、以前年度完成情况及其他资金等所有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的财力状况,按照自己保障优先级次进行排序。(三)全流程管理原则。要对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采购、监督、决算和绩效评价,实行全流程项目管理。 (四)追踪问效的原则。对省公司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或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效果评价有机联系的绩效评价机制。 二、建立项目库 项目库实行分级管理,按照管理主体,划分为单位项目库、部门项目库。(一)单位项目库:预算单位(如各区县/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的需要,细化年度项目需求,提前论证拟实施项目,经合理排序后,纳入单位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二)公司项目库:主管部门对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将符合部门要求的项目纳入公司项目库。 三、项目分类 项目按照资金保障优先次序分为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跨年度支出项目、其他项目四种项目类别。

(一)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是指在省公司战略指导下所确定的分公司必须进行的项目,如4G建设项目与流量经营项目。 (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是指各单位或部门为维持其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大型设施、设备、网络运行费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持续发生的支出项目。(三)跨年度支出项目,是指除公司已研究确定项目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之外,经公司批准并已确定分年度实施,需在本年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和当年新增的需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继续安排预算的项目。(主要是工程类项目)(四)其他项目,是指除前三类支出项目之外,公司部门为完成其职责需安排的支出项目。 以上三点是在省公司预算未下达前所做准备工作 以下项目申报、审核均在省公司预算下达后所做工作,目的是为使预算分解至公司各单位时是根据项目排序等进行分配。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省公司工作部署; 2、符合省公司资金供给范围和支持方向; 3、属于本部门/区县工作职能和落实事业发展的规划; 4、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项目实施方案及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二)各单位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评审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组成。 (三)项目申报文本的填报要求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 . 附件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规学院财经行为,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行政事业单位部控制规(试行)》(财会〔2012〕21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支出预算管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所有经费支出均纳入学院预算,并围绕年度绩效目标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各部门申报资产或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零星工程维修时,首先需确认有无经费预算。 第二条经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批复后的学院支出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院的各责任部门具有同等约束力,学院及各部门应维护其肃性和权威性。学院及各部门负有格执行学院预算的责任,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增加支出。 第三条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上级政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对经费支出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由经费支出归口管理部

门提出申请;院财务处提出预算调整建议;50万元及以下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核,超过50万元,报党委会研究审核;报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审批。 第二章支出审批管理 第四条支出审批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的原则。根据经费预算支出的金额和性质,划分审批权限,建立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学院党委会层层审批的经费审批制度。 (二)坚持“一事一批”的原则。一件事项所需经费不得分割申报、审批处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对审批经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负直接责任,学院领导对直接主管工作的经费审批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五条预算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学院预算经费是指学院年初预算经费及年度追加预算经费。预算经费单项开支或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1000元(含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和院长共同审批;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院长签字批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党委会研究批准,院长和党委书记会签批准。 (一)四系一部经费支出审批 - 2 -

预算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

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

标准及北京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做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财政局。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项目成本预算管理制度

项目成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增强成本控制力度,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成本管理的要求和经验、教训,制定本方案。 2、成本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证质量为前提,过程控制为环节、规范操作为手段,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3、成本监控的任务是: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落实成本岗位责任制,完善成本管理基础,形成有效的成本监控系统,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成本管理职责 1、编制经济合理的目标成本计划,分解成本控制指标,提出控制要点; 2、组织工程招投标与材料等采购招标工作;编写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进行相关技术标的评审;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交底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参与承建商和供应商的履约评定 3、组织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结算工作; 4、跟踪、落实项目成本计划及其执行情况,适时了解项目成本的实际构成,汇编项目成本报表;分析、总结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协助、督促公司做好项目操作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工作。 5、及时收集项目成本动态资料,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充分、有效的决策依据 三、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控制 (一)施工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4、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5、凡投资额超过人民币万元的工程项目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应事后向集团总部提交有关招标、评标等工作的文字备忘。 6、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7、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消防、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8、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9、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0、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二)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现场签证 1、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必须列清事由、工程实物量及其价值量,并由甲方主管工程师和预算人员以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名,其中甲方预算人员必须对工程量、单价、用工量负责把关。现场签证的具体审批程序与权限,由各分公司自行制定。 3、现场签证必须按当时发生当时签证的原则,在事后五日内办理完毕,严禁事后补签。签证内容、原因、工程量必须清楚明了,涂改后的签证及复印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4、凡实行造价大包干的工程和取费系数中已计取预算包干费或不可预见费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办理任何签证。 5、因要求或者因设计不当,确实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填写《设计变更审批表》并编制预算,经设计、监理单位和我方有关负责人认可后,方可办理,办理过程中必须对照有关设计、施工或合同,明确经济责任,杜绝盲目签证。我方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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