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报告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报告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报告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实施计划

XXXXX厂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是典型的“三线企业”,建厂几十年来,工厂在XXXXX城郊10公里范围内沿老成渝公路分散建了9个住宅区,其水、电、气供应都由工厂自行负责供应解决,住宅区建成时间早、房屋密度大、配套设施缺,基本没有现代物业管理,这些历史上“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一直困扰着XXXXX 厂。通过清理和初步统计、测算,XXXXX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供水12975户、供电10328户、供气10276户、物业产权面积48.33万平方米,估算费用共计32059.45万元,其中“三供”小计20871.32万元,“物业”小计11188.13万元。

为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XXXXX厂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任组长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并以XXXXX公司规划与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能源分公司等相关业务部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力推动项目。

结合工厂与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不产生遗留问题”的原则,采取“对内摸清家底、对外沟通协调”的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总体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工厂“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第一步:“启动、调研、筹备”(2016年);第二步:“方案、报批、签约”(2017年~2018年);第三步:“实施、验收、移交”(2018年~2019年初)。

(一)启动、调研、筹备(至2017年1季度)

1、启动。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提出工作组组成和工作计划。收集各职能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对计划进行完善。

2、学习、调研。收集、整理政策资料,学习、总结既有移交方式方法,形成调研材料。

3、政策对接。与集团对接,明确上级指导思想;与省、市地方政府对接,明确地方政策。按“先易后难”、“平稳有序”、“分块推进”的原则,策划移交路径,形成分离移交工作思路(主要涉及指导思想、地方政策落地的支持力度、对于移交的整体要求、对于承接方的要求、机车厂对于移交的诉求等),为下步具体工作明确方向。

4、现状摸底。以原职工住宅分布为主要线索,全面调查明确各住宅“三供一业”现状,包括资产现状、技术工艺现状、管理现状。划定分离移交范围,完成分离改造技术方案和论证(内部方案),掌握难点、关键环节、改造费用估算等,为后续的沟通、谈判等提供支持。

5、寻找接收单位。积极配合地方部门单位调查摸底;寻找“三供一业”接收单位(符合条件的接收方或者其他形式),与其沟通、谈判,形成移交预案,提请办公会议定。

6.提交申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向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分离移交书面申请。

(二)方案、报批、签约(2017年2季度-2018年1季度)7.签订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移交申请获得地方政府(或

相关部门)备案后,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确定移交工作方式、时间计划等移交相关事项。

8.确定移交方案和改造方案。双方对移交事项充分讨论、协商,结合前期移交预案,形成移交方案;双方对需移交的项目进行现场勘测、设计,结合前期分离改造技术方案(内部方案),对维修改造方案进行充分论证、核算,确定维修改造费用,形成改造方案。

9.草拟协议。双方协商起草分离移交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维修改造项目及费用、改造及接管期限、过渡期管理方式、费用的支付以及资产移交等内容,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0.专家评审。移接交双方对分离移交事项存在分歧的,由交、接双方向所在地方政府国资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提出申请,详尽说明分歧的情况,由国资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评审,移接交双方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双方在评审结果书上签字确认。

11.方案审核。将与接收单位协商确认后的移交方案及协议提请办公会议定后报YYYYY集团资产管理中心,由资产管理中心组织相关方面就移交方案的可行性、维修改造费用及标准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2.上级报批。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完成方案及协议修改,并与接收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将修改后的移交方案、协议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拟改造费用依据、资金来源、移交资产清册、会议纪要、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第三方评审结

果、审核意见书等)报YYYYY集团审批。

13、正式签约。取得YYYYY集团批复文件后,由所在地方政府组织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

(三)实施、验收、移交(2018年2季度-2019年1季度)

14、履行协议。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协调配合和督促接收单位及时启动维修改造工作,按照协议要求推进和完成维修改造任务;负责相应资金筹措和按计划支付;负责相应补助资金的申领;负责所涉住宅区的协调、宣传、维稳工作。

15、共同验收。由政府、接收单位、机车厂、职工代表等形成联合组,对改造进行共同验收;联系政府、督促接收单位,明确审计、决算方式方法,尽快完成项目审计,形成改造总价。

16、正式移交。完成全部移交程序、手续;完成资产核销;完成补助资金的回收。

17、整理归档。组织完成移交工作资料归档。

二、项目进展情况

1、已制定实施计划。

2、已召开项目启动会,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提出工作组组成和工作计划。会后,通过收集各部门、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对计划进行完善和固化。

3、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收集、整理政策资料,学习、总结既有移交方式方法。能源分公司专门派工作人员前往洛阳厂实地学习、交流分离移交情况,积累经验;规划与运营管理部扫描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工作会议学习资料并分发,认真学习相关经

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接市国资委,研究并起草框架协议。

4、以职工住宅分布为主要线索,完成各住宅区“三供一业”现状调研,掌握涉及的资产、人员、费用等情况,对分离移交费用进行了预估。

5、认真学习研究集团公司指导性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流程;向省国资委汇报项目情况,恳请尽快出台政策指导,恳请政策支持;与市国资委对接,双方形成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实施细则,达成先行签订框架协议,再逐项签订移交协议的工作办法。目前,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正上报市政府审批,近期将签订完成。

三、项目后续工作

1、继续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推动。

2、近期,重点督促省国资委尽快出台省级指导政策,督促政府尽快完成框架协议审批,尽快完成框架协议签订;积极配合电力等地方部门单位调查摸底;寻找“三供一业”接收单位,谈判、研究具体方案,在此基础上,向地方政府提交分离移交书面申请,完成第一阶段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省市地方指导意见、实施办法、操作细则相对滞后。需要督促政府尽快推进相关工作。

2、本地除电力为国有企业以外,水、气均已改制为民营企业,物业也均为民营企业。需与政府协商,创造移交条件。

三供一业移交政策规定

三供一业移交政策规定 在今天(13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她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就是指国企(含企业与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与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说,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企业办中小学、公检法机构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所办医院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但国有 企业办社会职能与历史遗留问题仍制约着她们进一步发展。 肖亚庆表示,目前各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约1、66万个,其中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管理机构约4900个,国有企业因办社会职能每年需承担费用1400多亿元。 据介绍,2012年起,财政部配合国资委率先在黑龙江省等地区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2012年到去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三供一业”补助资金32、75亿元。肖亚庆表示,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她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肖亚庆表示,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将按照比例预拨、据实清算的方式拨付资金。为减轻企业筹资压力,加快推进分离移交,中央财政根据企业签订协议的情况,分别按照应补助金额的90%,或者全额来预拨资金,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后,再据实清算。 拓展阅读:用科学管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鲁瑞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就是指国企(含企业与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与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与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中航工业东安(简称“东安”)推进分离移交工作起步较早,2008年完成了供水职能的分离移交。自2012年以来,东安成立项目团队,按照项目管理模式积极推动电、暖与物业管理职能的分离移交,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所有分离移交工作任务。 东安专门成立“三供一业”分离项目团队,按照项目管理规范的管理流程来推进分离移交工作。实践证明,正就是项目管理的有效贯彻与落实,确保了东安“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科学决策、有效实施与项目成功。 有章可循,分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项目启动前,通过认真的SWOT分析,东安高层与执行层一致坚信要抓住国家支持企业减负的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与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克服现金流紧张的压力,勇于挑战存在的问题,力求尽早实现“三供一业”职能的分离移交。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深度解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深度解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国有企业改革“1+N”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剥离企业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从2012年黑龙江试点开始到目前已经有三批共计十个省市纳入试点。2015年财政安排16亿元资金用于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兵器集团争取到了2.5亿元(其中豫西集团争取到0.95亿元)。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基本移交完毕,其他省市还在进行之中。2016年按照国务院安排部署,中央财政在支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力度更大,总体预计安排约200亿元左右资金用于全国范围内该项工作推进。随着在全国推进和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央企效益下滑,财政二次分配收入减少,一旦出现“僧多粥少”局面,未来财政支持的力度会存在一定调整,按照50%比例足额制度可能存在风险,因此各单位应当抓住目前有利时机,尽早推动相关工作开展,推动分离移交。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在“窗口期”,在政策制定之初,国资委计划在2020年前完成全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但是根据国务院相关领导要求,最终提前到2018年完成全部主体工作。这种要求一方面意味着在2016年之后会出现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高峰;另一方面在政策“窗口期”关闭以后,不但财政补贴会关闭,而且国资委会出台相关文件禁止中央企业再为“三供一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补贴和投入。 为了推动“三供一业”快速分离移交,2015年移交政策做了较大调整:第一是从之前的“先改造,后移交”调整为“先移交,后改造”;第二是资金拨付的速度加快,之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当年申请,第二年12月底前拨付,对于“三供一业”分立移交项目,已经改为当年申请,当年12月底前拨付;第三是不再强调申请国有资本金之前必须付款,签订协议后锁定改造成本即可按要求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不必付款,但是目前为了申请依据更加充分,还是建议企业支付部分少量款项后申请。 关于资金使用纪律。各企业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时应当严格资金使用纪律,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证资金使用方向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其他具体问题的处理 (1)移交过程中协调问题。供电移交相对较为容易,南方电网和北方电网都很支持,如果在移交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可向国资委反映,国资委将出面协调;物业移交难度最大,因为涉及改造后资产无偿划转问题,强调必须是移交给国有性质的物业公司。 企业要综合考虑和评价相关工作难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条件成熟一个移交一个,分布推进相关工作。 2012年1月1日之前自主完成移交的企业,可以在本年度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材料,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 (2)关于移交改造标准。国资委未指定统一的标准,主要是考虑移交属于市场行为,要给企业和当地接收企业留下谈判空间。原则上移交改造标准应当是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在执行过程中,只要不低于行业标准,适当高于或低于当地标准均可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承受能力与接收企业协商确定。 (3)关于招标和审计。分离移交审计有三次,第一是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工程预算的审计;第二财是对资金使用方向的审计;第三是地方政府对接收企业工程决算审计。三个审计中对央企而言,只负责接受对资金使用方向审计,只要确保资金是用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即可,对于是否招标是由接收单位根据实际和招投标法确定,其他两项审计受审单位均为接收企业和相关施工方。 (4)过程管理。如前所述,分离移交政策已经调整为“先移交,后改造”,但是因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只支持50%,企业还要负担一部分,所以企业不能放任不管,要全力做好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

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德阳市元安物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国发〔2016〕19号、国办发〔2016〕45号)、四川省(川办发〔2016〕86号)有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规定和(德办发〔2017〕27号)关于印发《德阳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及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范围及职能 (一)移交范围:位于。共个职工家属区、栋楼、套房,建筑面积共计约万平方米。(详见附表)

(二)业务职能:在甲乙双方协商所确定的移交区域内,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第二条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一)根据国家政策“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开始启动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二)在“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双方再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完成资产和职能交接。 第三条物业服务人员 乙方在确保满足所承诺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有权自行确定管理服务人员数量。 第四条物管用房、设施移交 (一)物业管理用房:原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用房继续供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二)原职工家属区文体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物业资料管理 原物业管理收费台帐、产权资料、土建、供水、电气、燃气等资料、档案等、维修基金,移交给乙方保存和管理。 第六条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配合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落实“三供”(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在分离移交完成前,乙方按原水电气运行管理方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某国企供热移交协议

** 公司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及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甲方) :** 公司 接收方(乙方) :** 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遵照国务院国资委“驻黑龙江省中央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关于供热移交有关规定,经甲方申请,甲、乙双方就甲方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移交、接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需移交家属区进行改造,具体含:** 家园,位于军** ,属于** 网;。 本次改造民宅总面积为……万平方米,公企总面积……万平方米,总计……万平方米, 总户数为……户。 此次改造项目的实操主体为乙方,甲方将积极配合。第二条,改造期限、过渡期及责任移交基准日 1、改造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六个月竣工。 2、过渡期:即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二级供热管网改造、换热站改造及分户供热控制改 造完成。 3、2013年12月31日,为甲乙双方交接基准日。基准日之后,无论改造是否结束,不影响乙方对上述区域供热系统运行管理职能及相关责任的接管。 4、基准日之前,甲方应继续负责移交区域供热管线的维护、热用户设施的维修、用户投诉的处理,并按不低于往年的水平向乙方交纳热费。 第三条,供热设施改造及移交具体内容 1.分户供热控制改造,含: (1)**家园:共含住宅楼房……栋,……户,建筑面积……平方米;公企面积……平 方米。 (2)***家园:共含住宅楼房……栋,……户,建筑面积……平方米;公企面积……平 方米。 乙方按协议面积测算改造费用并进行改造,如在项目实施中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有出入,出入部分按此次测算标准进行调整。 协议面积详见明细表,明细表以外发生的面积视为新增用户,需按新增用户处理,重新签订并网协议。

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物业管理职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

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分离移交 框架协议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实业有限公司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35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甲方将×××××五个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框架)协议:第一条、移交范围及职能 (一)移交范围:×××××共五个职工家属区,共计住宅×幢(住宅2280户),另外还有办公楼、老年活动中心、俱乐部、篮球馆、单车棚、公厕、车库、配电室、值班室、物管大楼、商铺等公共用房,五个小区共计占地面积128521.95平方米、建筑面积196208.4平方米。(详见附件《××××××职工家属区房屋信息一览表》) (二)业务职能:在甲乙双方协商所确定的移交区域内,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第二条、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根据国家政策“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开始

启动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经“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后的物业公共设施,凡涉及甲方产权和固定资产的,乙方只负责接收相应设施的物业管理职能,甲方将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处理有关资产。 第三条、物管用房、设施移交 (一)物业管理用房:原各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用房继续供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二)原各职工家属区文体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物业资料管理 原物业管理收费台帐、产权资料、土建、水暖、电气、供水、燃气等内业资料、档案等,继续由乙方保存和管理。 第五条、供水、供电分离移交配合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落实供水、供电分离移交。在分离移交完成前,乙方按原水电运行管理方式,继续提供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费用收缴(含代收代缴);在供水、供电设施维修改造中,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供水、供电完成分离移交后,由专业机构或企业负责该部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支持。 第六条、物业分离移交改造标准 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有关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落实物业公共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平均水平。 第七条、相关费用 (一)本次物业维修改造费用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某国有企业物业移交协议

**总公司家属区物业管理移交协议书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相关政策规定,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指导和监督下,甲方经**集团同意,甲、乙双方就甲方自有生活区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范围及相关业务 (一)移交范围:总计有职工住宅83栋,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总户数7790户。分别坐落在**市**区(原动力区)的六个街区: A.“A家园”位于**路*侧; B.“B家园”位于**路东段南侧; C.“C家园”位于**路西段南侧; D.“D小区”位于**路北段东侧; E.“职工村老三栋”位于**路南段西侧; F.“科技楼”两栋,分别坐落在“**小区”和“**广场”区域内。 (见附件一:物业移交范围示意图及明细表) (二)业务职能:在甲乙双方协商所确定的移交区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物业费收取及按规定管理使用。 (见附件二:移交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第二条、移交人员及分离费用 (一)人员:依据市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甲方向乙方移交XX名职工。 (二)分离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测算并报市国资委专家组审定,甲方应付给乙方物业分离费用总额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元(¥00,000,000.00元)。 (三)分离费用支付: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分离费用的10%,四个月之内支付分离费用的80%,余款在移交基准日后一年内付清。 第三条、物业管理职能交接基准日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开始启动移交,2012年9月30日为完成职能移交工作基准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承担“三供一业”职能,需要国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造成的历史包袱,危机制约了企业主业发展。下面是三供一业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驻xx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xx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四)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xx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xx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xx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发〔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 市驻xx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

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xx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尽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方便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五、接收单位的确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xx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xx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 六、移交与接收企业责任分工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电、暖设施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详尽事项双方在改造协议中明确。改造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水、电、暖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移交企业、接收企业应相互配合,完善分离移交项目涉及的各项手续。如涉及人员移交,移交企业应做好安定风险评估工作,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七、分离移交项目管理和实施 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应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移交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接收单位应做好项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组织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2017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协议范本

XX集团(XX区域)主城区6个小区 供水分离改造移交协议 甲方(移交企业): 乙方(接收单位):XX市自来水公司 丙乙(管理维护单位):XXXXXX水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统一部署,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XX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经信委、住建委、房管局和物价局有关文件要求,鉴于供水分离改造移交工程专业性强、工程量大、时间紧迫,为保障分离移交稳妥推进,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甲方作为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将资产移交与乙方,乙方委托丙方对供水分离改造移交工程进行改造,并对移交后的资产进行管理维护运行。 第一条改造移交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XXXX集团公司XX 管理局分离移交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座、大厦、小区 3.改造移交户数:户 4.改造移交范围:按照设计图纸中的内容,包括供水管网工程沟槽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土、表井砌筑、爬墙管安装及其附件施工。具体改造范围以甲、丙双方共同审定的供水改造方案为准。 5.改造移交费用价款与支付: 5.1改造移交费用:按照XX国资[2016]2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测算标准,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元,(大写:整)。其中包含设计

费、施工费等,具体金额以施工图工程预算及合同为准(以上费用不含二次加压泵房及设备的后期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 5.2甲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并保障改造资金落实到位,满足改造工作需要。 5.3由于现场实际情况,工程中出现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所引起的费用增加,由甲、丙双方共同确认后计入改造费用中。 第二条移交项目资金的筹措 分离改造移交所涉范围内的老旧设备拆除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积极筹措施资金,保障改造资金落实到位,满足改造工作需要。 第三条移交项目工程质量及技术标准 改造移交工程以“不低于所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作为分离移交的基本标准,保证分离移交后设施的正常运行。 1、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或供水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的合格条件。 2、改造移交工程涉及的供水设施改造和施工标准及工艺要求,必须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2.1按照现行最新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2.2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阅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指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驻河南、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改组〔2014〕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完成企业改制攻坚扫尾,让企业人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原则 执行市级以上有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政策,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自愿、整体移交、有序接收、分批实施、部门联动、提质优化、平稳过渡”的原则;坚持“以维修维护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坚持“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统筹平衡、标准一致”的原则;坚持“先移交后理顺,先移交后结算”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市望城区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就分离移交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局、工信局(改制办)、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计生局、行政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物价局、住房保障局、市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工信局,由陈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佘君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分离移交范围 (一)中央驻区企业:1、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湘陵机械厂)所属的湘陵小区(宝粮西路178号,含山水蓝天);2、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南一村、二村、三村和四村(郭亮中路248号)。 (二)市属驻区企业:1、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高塘岭汽电宿舍(郭亮北路71号)和郭亮南路汽电宿舍(郭亮南路31号);2、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电材厂宿舍(郭亮路北路70号)。 五、分离移交内容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从X年开始,在全县全面推进中、省、市驻白企业(中省下放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和改制企业)及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统一移交到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为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国有企业,企业要针对自身的不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坚持自主协商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当双方分歧较大且无法协商一致时,由县政府予以引导,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裁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和按时完成。

(三)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改革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企业承担主要成本,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坚持维修改造经济可行。原则上“三供一业”基础设施先完成改造、后实施移交,具体形式由移交双方平等协商确定。要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满足职工正常生活需求。 (五)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移交、分流安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政策衔接,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确保移交期间“三供一业”服务水平不下降。“三供一业”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县上制定的标准接收安置,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三、移交时限 (一)中央在X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含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 (二)省属在X企业、省属下放企业(含省属下放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和改制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6月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年底完成验收。 (三)市属在X企业(含市属国有破产和改制企业)、县属国有企业X年全面启动,X年6月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年底完成验收。 四、进度安排 X年元月,全面启动分离移交工作,X年6月底前完成分离移交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报告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实施计划 XXXXX厂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是典型的“三线企业”,建厂几十年来,工厂在XXXXX城郊10公里范围内沿老成渝公路分散建了9个住宅区,其水、电、气供应都由工厂自行负责供应解决,住宅区建成时间早、房屋密度大、配套设施缺,基本没有现代物业管理,这些历史上“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一直困扰着XXXXX 厂。通过清理和初步统计、测算,XXXXX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供水12975户、供电10328户、供气10276户、物业产权面积48.33万平方米,估算费用共计32059.45万元,其中“三供”小计20871.32万元,“物业”小计11188.13万元。 为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XXXXX厂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任组长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并以XXXXX公司规划与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能源分公司等相关业务部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力推动项目。 结合工厂与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不产生遗留问题”的原则,采取“对内摸清家底、对外沟通协调”的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总体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工厂“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第一步:“启动、调研、筹备”(2016年);第二步:“方案、报批、签约”(2017年~2018年);第三步:“实施、验收、移交”(2018年~2019年初)。 (一)启动、调研、筹备(至2017年1季度)

1、启动。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提出工作组组成和工作计划。收集各职能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对计划进行完善。 2、学习、调研。收集、整理政策资料,学习、总结既有移交方式方法,形成调研材料。 3、政策对接。与集团对接,明确上级指导思想;与省、市地方政府对接,明确地方政策。按“先易后难”、“平稳有序”、“分块推进”的原则,策划移交路径,形成分离移交工作思路(主要涉及指导思想、地方政策落地的支持力度、对于移交的整体要求、对于承接方的要求、机车厂对于移交的诉求等),为下步具体工作明确方向。 4、现状摸底。以原职工住宅分布为主要线索,全面调查明确各住宅“三供一业”现状,包括资产现状、技术工艺现状、管理现状。划定分离移交范围,完成分离改造技术方案和论证(内部方案),掌握难点、关键环节、改造费用估算等,为后续的沟通、谈判等提供支持。 5、寻找接收单位。积极配合地方部门单位调查摸底;寻找“三供一业”接收单位(符合条件的接收方或者其他形式),与其沟通、谈判,形成移交预案,提请办公会议定。 6.提交申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向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分离移交书面申请。 (二)方案、报批、签约(2017年2季度-2018年1季度)7.签订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移交申请获得地方政府(或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某国有企业物业移交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某国有企业物业移交协 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相关政策规定,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指导和监督下,甲方经 **集团同意,甲、乙双方就甲方自有生活区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范围及相关业务 (一)移交范围:总计有职工住宅83栋,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总户数7790户。 分别坐落在**市**区(原动力区)的六个街区: A. “A家园”位于**路*侧; B. “B家园”位于**路东段南侧; C. “C家园”位于**路西段南侧; D. “ D 小区”位于**路北段东侧; E. “职工村老三栋”位于**路南段西侧; F. “科技楼”两栋,分别坐落在“ **小区”和“ **广场”区域内。 (见附件一:物业移交范围示意图及明细表) (二)业务职能:在甲乙双方协商所确定的移交区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 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物业费收取及按规定管理使用。 (见附件二:移交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第二条、移交人员及分离费用 (一)人员:依据市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甲方向乙方移交XX名职工。 (二)分离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测算并报市国资委专家组审定,甲方应付给乙方物业 分离费用总额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元(¥ 00,000,000.00 元)。 (三)分离费用支付: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分离费用的10%,四个 月之内支付分离费用的80%,余款在移交基准日后一年内付清。 第三条、物业管理职能交接基准日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开始启动移交,2012年9月30日为完成职能移交工作基准日。此基准日之后,甲方不再承担以上区域物业管理及其相关责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驻辽阳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四)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 (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辽阳央企职工 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辽阳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驻辽阳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辽阳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五、接收单位的确定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辽阳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辽阳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

目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解读、方案设计、操作解析与成功经验(案例)详解》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解读、方案设计、操作解析与成功 经验(案例)详解》目录 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要点解读与实操要求解析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操作的要点解析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工作要求 国有企业改革做好“三供一业”移交的具体措施分析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基本原则 某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整体安排和工作内容要求 哈尔滨成功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主要做法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深度解读 “三供一业”社会化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陈清泰:国有企业改革路线图 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有关政策解读 二、“三供一业”移交的工作程序、移交内容与改造标准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工作程序 “三供一业”改造移交内容及改造标准 三、“三供一业”从业人员的安置与权益保护及方案制定 “三供一业”移交中从业人员的安置问题处理 鞍钢减负加速剥离三供一业职能富余人员何去何从?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 国企改制中职工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深化国企改革中的职工利益十问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过程中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初探 国企改革不宜再搞职工“身份置换”

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债务问题处理 哈尔滨市属国企家属区“三供一业”资产处置办法 解读国有企业无偿划转处理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操作方式及法律风险分析 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的涉税处理及例解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需先处置债务 国有企业改革中银行与企业的不良债权债务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审计的关注重点 五、“三供一业”移交的项目管理、改造费用测算、中央财政补助金申请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设施维修改造费用测算的依据与标准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处理 “三供一业”移交“过渡期”的有关要求 “三供一业”分离中央财政补助金的补助范围、比例与申请程序102 物业移交协议中包括的移交实物种类及需附带的档案、资料 六、“三供一业”移交成功经验(案例)介绍及其工作机制解析 **电气集团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机制研究 **第一机械制造公司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机制研究 某航天企业:用科学管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中石化"四供一业"移交和分离办社会职能经验分享 河南省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经验与成果介绍 湖南分类分步推进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介绍 某矿冶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试点纪实 2014年洛阳市承接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总结 A集团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某船舶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如何做 大连某军工厂:科学管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某森工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纪实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在某煤电集团的实践

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驻盘央企减负与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促进分离后“三供一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不做硬性要求。不采取成建制移交方式,人员双方自行协商,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规范标准,有序实施。依照“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标准,以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移交改造。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制定移交改造标准、工作流程等,保证移交改造后的设备正常运行。 (三)职责明晰、有效衔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为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要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共同协商分离移交事项,并组织实施,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移交范围 (一)涉及企业。“三供一业”涉及的驻盘央企共6家,分别为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移交范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主要涉及驻盘央企所承担的职工家属区和周边其它单位住宅及办公场所的供水(含工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物业管理及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协商一致同意移交的市政管理等。 三、工作目标 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户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改造任务。 四、接收企业 按照省政府对我省驻辽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1+5+2”集团公司组建工作,“三供一业”接收企业及接收业务安排如下: 1.盘锦润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水务集团)为驻盘央企供水业务的接收企业; 2.国网盘锦供电公司为驻盘央企供电业务接收企业; 3.盘锦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政集团)为驻盘央企供暖设施、燃气设施、物业设施和市政设施接收企业。 各接收企业正式接收后,实施市场化改革,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五、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的责任分工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阅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指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丄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驻河南、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改组(2014)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揽,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完成企业改制攻坚扫尾,让企业人员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原则 执行市级以上有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政策,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自愿、整体移交、有序接收、分批实施、部门联动、提质优化、平稳过渡”的原则;坚持“以维修维护为主,改造为辅和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坚持“中央、省属和市属企业统筹平衡、标准一致”的原则;坚持“先移交后理顺,先移交后结算”的原则,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市望城区中央驻区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及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丄作领导小组,负责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就分离移交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维稳办、信访局、工信局(改制办)、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计生局、行政综合 执法局、规划分局、物价局、住房保障局、市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长沙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长沙汽 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工信局,由陈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君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分离移交范围 (一)中央驻区企业:1、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湘陵机械厂)所属的湘陵小区(宝粮西路178号,含山水蓝天);2、中航长沙中传机械有限公司所属的中南一村、二村、三村和四村(郭亮中路248号)。 (二)市属驻区企业:1、长沙汽车电器厂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高塘岭汽电宿舍(郭亮北路71号)和郭亮南路汽电宿舍(郭亮南路31号);2、湖南中鼎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电材厂宿舍(郭亮路北路70号)。 五、分离移交内容 中央驻区企业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给属地,“三供一业”用房场地及设备设施分离移交给属地相关单位,企业自办社区及办公用房、公共服务附带的设备设施、场地、建筑物等一并移交。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会计税务处理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会计税务处理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国务院国办发〔2016〕45号通知要求:“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05〕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账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额承担。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请、预拨和清算,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为规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以下简称“补助资金”),财政部、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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