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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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983年《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1989年《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 定》;
1991年《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3年11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的行政法规。
8.1.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
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职责 (1)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2)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3)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劳动保护 (4)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8.2.6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及奖惩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
我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安全
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为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 实,《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具体规 定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追究制度等基本制度。
企业中的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机构,都应
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机构, 并按照职工总数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一般为千分之2~千分之5),负责安 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8.2.2.3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承担下述 主要责任与义务:
8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8.1概述
8.1.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概念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
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它包括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施工现场人身安 全、财产设备安全,施工现场及附近道路、管 线和房屋的安全,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保护 及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8.2.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
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外乎人的不安全
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原因,而在我国由
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数量
在事故总数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对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
行为,对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8.2.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企业主
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
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
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
员应负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
业安全生产制度。
8.2.2.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据统计,我国建筑业每年因工死亡率大体
为万分之3,仅次于采矿业而位居全国各行业
的第二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据调查分析,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也是最直接的
原因。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
对建筑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是避免建筑生产
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最基本保证。
8.2.2.2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结合建筑企业及工程建设的特点,相关法规对各级管 理人员的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劳动保护
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劳动保
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源自文库责任。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人员都实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2.奖惩制度 国家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
8.1.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立法现状
我国2002年6月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我国各行各业的
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工程建筑的安全生产是保证国家安全生产 的重要组成部分。“管建设必须管安全”是工 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原则。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有: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时的教育和培训
8.2.4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制度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2.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3.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工程建
设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其所属建筑安全生产
的管理职责,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8.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和相关 制度
8.2.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8.2.5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制度 1.从业人员的权利 (1)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权 (2)知情权 (3)建议、批评、检举、控告权 (4)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5)停止作业及紧急撤离权 (6)依法获得赔偿权
2.工会对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权利的保护 工会是职工依法组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1983年《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1989年《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 定》;
1991年《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3年11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的行政法规。
8.1.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
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职责 (1)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2)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3)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劳动保护 (4)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8.2.6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及奖惩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
我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安全
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为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 实,《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具体规 定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追究制度等基本制度。
企业中的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机构,都应
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机构, 并按照职工总数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一般为千分之2~千分之5),负责安 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8.2.2.3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承担下述 主要责任与义务:
8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8.1概述
8.1.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概念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
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它包括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施工现场人身安 全、财产设备安全,施工现场及附近道路、管 线和房屋的安全,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保护 及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8.2.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
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外乎人的不安全
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原因,而在我国由
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数量
在事故总数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对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
行为,对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8.2.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企业主
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
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
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
员应负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
业安全生产制度。
8.2.2.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据统计,我国建筑业每年因工死亡率大体
为万分之3,仅次于采矿业而位居全国各行业
的第二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据调查分析,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也是最直接的
原因。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
对建筑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是避免建筑生产
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最基本保证。
8.2.2.2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结合建筑企业及工程建设的特点,相关法规对各级管 理人员的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劳动保护
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劳动保
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源自文库责任。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人员都实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2.奖惩制度 国家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
8.1.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立法现状
我国2002年6月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我国各行各业的
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工程建筑的安全生产是保证国家安全生产 的重要组成部分。“管建设必须管安全”是工 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原则。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有: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时的教育和培训
8.2.4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制度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2.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3.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工程建
设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其所属建筑安全生产
的管理职责,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8.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和相关 制度
8.2.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8.2.5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制度 1.从业人员的权利 (1)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权 (2)知情权 (3)建议、批评、检举、控告权 (4)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5)停止作业及紧急撤离权 (6)依法获得赔偿权
2.工会对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权利的保护 工会是职工依法组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