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部规划(确定版)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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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士照明讲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浙江雷士训练体系,规范讲师的职责,明确讲师的定位,建立一支高素质、长期稳定的讲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讲师”,是指总公司、支公司专职或兼职从事制式或专题培训、课程讲授、课程开发、培训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同时主管都有辅导下属的责任和义务,优秀的主管同时应该是一名优秀的讲师。

第三条凡公司有关讲师的选拔、评聘、考核等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使命与职责

第四条讲师的使命是提升各级管理人员销售队伍及员工、经销商团队的工作技能,缔造三高(高素质、高绩效、高忠诚度)团队,为公司创造利润和价值。第五条讲师的职责是搭建专业、规范的培训运作平台,为业务队伍提供有效的培训:向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提供管理技能、销售技能和产品知识为核心的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工作技能:

(一)业务员、主管层级制式和非制式培训的组织和运作。各公司业务员及主管训练需求的调研、收集、评估和上报,及训练效果的追

二)针对培训师师的制式和非制式培训的组织和运作;

(三)对各公司的工作技能、技术予以指导和支援;

(四)培训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第三章招聘录用

第六条讲师招聘有以下两种方式:

内部招聘:在浙江雷士体系内进行招聘选拔。

第七条内部招聘选拔标准

(一)学历:不同的岗位学历要求不同,至少正规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招聘岗位的人员按岗位说明书学历要求执行;

(二)年龄:22-40岁之间;

(三)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亲和力;具备良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有大专院校教学或企事业单位培训经历者优先。

第八条招聘录用流程

(一)讲师的选拔录用流程按照公司人事部的招聘流程执行;

(二)面试、考试要求:在专项培训或测试中考察应聘人的表达展示能力,安排即席演讲。

(三)通过综合评估者,可以通知试用,试用期间机构需制定新人培

养计划,辅导追踪新人的成长。

第四章职级评聘

第十条讲师职级的设定

讲师专业技术职级分为三星、四星、五星共三级,由低到高;

第十一条讲师职级的评定(一)讲师专业技术职级的评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

(二)晋升考核条件:

1. 三星级讲师:入司半年以上,参加PTT培训,累计讲授课至少5个课时并经评估合格后开始颁发聘书聘任;享受讲师相关待遇;

2. 四星级讲师:三星级讲师一年内累计积分300分,直接晋升四星;

3. 五星级讲师:四星级讲师一年内累计积分400分,直接晋升五星;第十二条讲师专业职级评聘每年一次,年度评聘实施细则和评聘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文并颁发聘书。讲师如在一年内因公或因私原因不接受授课安排使积分不能达到40分,或一年内累计四次不接受授课安排,次年不再续聘;第五章培养规划

第十三条为提升讲师的素质和技能,激励讲师积累积分晋升职级,对不同职级的讲师提供一系列持续在职训练:如何进行有效表(PTT);

讲师提升1(有声语言和无声语言的运用);讲师提升2;授课技巧和课程设计

第六章待遇规定

第十七条讲师必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注意言谈举止和仪态仪貌,为公司其他员工的表率;

(二)对于公司文件、专业信息及培训教材等公司资料必须保守秘密,严禁外泄公司商业机密;

(三)不得为同业招揽业务或提供培训;

(四)不得有如下行为:1.不服从管理或破坏公司管理秩序;2.不良的训练态度和品质;3.在培训中误导或诋毁公司等行为;4.其它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十八条讲师工作表现优异,为培训创造绩效和口碑,给予一定奖

(一)获得总公司颁布的各种荣誉称号,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表扬;

(二)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年度教师节 ______________ 表彰活动;;

(三)参加总公司举办的“讲师沙龙”活动,获得外出培训的机会;

(四)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上讲师公司统一配备讲师正装,或次年不再续聘的讲师服装按半价收取,两年内离司需要返还一半费用,两年后服装属个人所有。

第十九条讲师课时费和累计积分规定(1小时为1课时)

(一)课酬

(1)三星级:100 元/课时一天500 元;

(2)四星级:150 元/课时一天700 元;

(3)五星级:200 元/课时一天1000 元。

注一:一天是指8:30-18:00,晚上授课按正常课时计算课酬;

注二:讲师授课期间产生的课酬统一由由总公司支付。

(二)积分

学员主要对象是公司普通员工,每课时积分10 分;

学员对象是公司主管,每课时积分15 分;

学员对象经销商或其员工,每课时积分15 分;如果对象是组合,取其中人数超半的对象为计分标准。

(三)规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方能参与课酬和积分的累积。第二十条讲师外出授课规定讲师在接到人力资源部《授课邀请函》后方可外出授课,授课完毕应按邀请函规定时间立即回原部门工作,不得逗留而影响本职工作;同时应将邀请函交回规定人员以便核算课酬和积分;讲师外出授课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销,报销标准在原有报销标准基础上上浮20%。

浙江雷士照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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