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

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东政办字[2009]57号

【发布部门】东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12

【实施日期】2009.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东政办字〔2009〕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切实降低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能耗,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改造内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包括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地下室顶板等部位改造。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07 【实施日期】2018.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 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第四季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共收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号)的规定,现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

目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文号印发时间备案时间 哈里政规 [2017]13号 2017/9/182017/10/9 哈里政办规 [2017]4号 2017/10/132017/10/26 哈里政办规 [2017]5号 2017/10/192017/10/27 哈里政办规 〔2017〕8号 2017/12/202017/12/28 哈里政办规 〔2017〕7号 2017/12/182017/12/28 道外区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5号 2017/10/232017/11/3 哈尔滨市道外区2017-2018年供热季煤炭“迎 峰保供”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6号 2017/11/302017/12/12 南岗区政府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4号 2017/10/142017/10/18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守信联 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3号 2017/10/142017/10/18

邹平的名胜古迹

邹平的名胜古迹 范公祠坐落于邹平县长山镇河南村,为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之享堂。旧志载,该祠为宋治平二年(1065年)邑人知县韩泽所建。后经元、明、清多次修葺,最后一次修葺为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建筑分主殿和后殿,歇山式,四角飞檐,斗拱相扣。祠院内原有古槐3株,为宋治平二年(1065年)知县韩泽所植。“文化大革命”中,2株被伐,现仅存1株。因树干空心,干中又生新枝,称“怀(槐)中抱子”。树高10米,干径1.5米,树冠阔径15米,至夏日,枝繁叶茂,浓荫蔽天。1984年,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1—2000年,县内又经3年次修复。重塑范公像,对主殿壁、柱饰物重新复制翻新,院内新置石碑10通,大门新添石狮2尊,千年古祠,又展现了昔日风貌。 唐李庵坐落于邹平县邹平镇石樊鲁村西北300米山谷中,系小型佛教寺院。相传古时有唐、李二仙在此修炼而得名。兴建年代失考。碑记记载最后一次重修为明朝隆庆年间。寺院久历风雨剥蚀,殿内彩色壁画大部涂铲。现存有大殿、山门、东西偏殿、跨院僧房、藏经楼及客房共32间。山门左右有重修寺碑4通。院内有丁香、古柏,院东有500余年的文冠果树1株。唐李庵古建筑群,小巧玲珑,布局精密,与周围自然风物浑然一体,堪称胜景。该寺院为县境内仅存的较完整的古建筑之一,1984年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1998年,县两次拨款修葺此寺。 鹤伴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山东省邹平县境内,地处邹平县与章丘市交界处的长白山脉白云山群落,北距县城15公里。 公园总面积480公顷,其中林业用地356公顷,天然灌木林124公顷。园内有大小山峰18座,主峰玉皇顶海拔728.8米。群山连绵,危岩陡涧,山势陡峭险峻;峪深谷长,茂林葱郁,浓荫蔽天,山中涧泉流溢,鸟啼鹿鸣,景色宜人。公园内15条主要山谷之水流经黛溪河,注入小清河。园内多鸟、兽,据统计鸟类有10目、29科、43属、64种,属市级自然保护区。碧云谷、碧云坊、漱溟桥、翠竹林、鹤伴仙境、仙翁石、抗日桥、铜墙铁壁、一线天、英烈石、抗日洞等23处景点,留下了游客的串串足迹。峪底平坦之处,建有100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楼1座,2000平方米的停车场1处,160平方米的公园办公室和3座游玩景亭。是一处集餐饮旅游、避暑度假、学术研讨、休憩娱乐于一体的理想旅游胜地。环山路蜿蜒曲折直达公园内,每年接待游客达10万人次。 黄山位于邹平县城南侧,据传因土黄得名。其山势状如伏虎,又称虎头崖。山势不高,海拔仅有168.4 米。 黄山古时多庙宇,西岭有碧霞元君庙,东岭有玉皇庙,又有捕蝗之神刘猛将军庙、古大夫庙、黄山文笔峰等建筑,皆金彩绚丽。一年一度的盂兰盆会,召来众多文人墨客、南北商贾,远近善男信女、进香祈愿者更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四月初一至四月十五是黄山庙会期,届时南北药商云集,以药材交易为盛,形成了海内外闻名的黄山药会。 丁公遗址丁公遗址位于邹平县苑城乡丁公村东,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200米。在遗址中发现大量龙山文化及岳石文化遗物。所采集的文物标本除蚌器外,主要有石铲、石锛、磨制石斧等石器,还有骨簇、骨针及具有龙山文化典型特征的蛋壳陶片。陶器中有小陶罐,为泥质灰陶,鼓腹,颈部有一弦纹,口径5.2厘米,腹径8厘米。还有陶瓮残片,为泥质灰陶。细绳纹并附加堆纹。尤为珍贵的是黑陶鬼脸式鼎腿、猪嘴鼎腿等。经考证,为典型的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遗存。以上类型的陶器在滨州地区是首次发现,对研究古文化发展有重要意义。该遗址1984年被邹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经山东省文物管理局批准,又被定为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邹平工作站。1988年山东大学投资建立了1850平方米的3层考古楼,陈列文物1000多件。丁公遗址是重要的史前遗址,被列为1991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首。近几年,省内外各界人士到此参观者不断,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将此作为专业教学和科研实习之地。 醴泉寺醴泉寺位于邹平县境西南长白山中,始建于南北朝时期,后圮。唐中宗时,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网规划介绍2010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9—2015年)》,这标志着南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正式获得国家立项,南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始进入到实质性的建设阶段。目前正在开展的南宁轨道交通项目为东西向1号线工程及南北向2号线工程,两线将构成我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十”字骨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南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随后进行相应调整,2012年1月22日获得南宁市政府批复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将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增加至8条线路,线路全长250多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500亿元。通过制定线网规划,建立功能层次明确、体系完善、与城市功能高度适应的轨道交通系统,将促进南宁中心城区和城镇密集区的协调发展及区域职能的发挥。通过合理安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建设时序,能引导城市发展的节奏和方向。 【建设时序】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2010~2015),建立骨架线网,修建一号线一期和二号线一期,建设线网“十字”骨架线,奠定线网的基础,提供快速过江通道,联系城市东西、南北的主要发展轴线。 第二步(2016~2020),加强城市三大中心的联系,支持五象新区发展,带动邕江南岸的发展,修建二号线二期,三号线、四号线,到了2020年,线网在一、二、三、四号线组成的“井”字基本形态的基础上,构建5号线与7号线,形成“三横三纵”的线网布局。该线网基本形成网络规模,覆盖邕江南、北两个发展带,连通城市“三大中心”,提升对南宁东站的服务水平,可以很好地促进城市发展,发挥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 第三步(2021~2050),增加网络覆盖,修建六号线,二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延长线,五号线延长线,七号线延长线和八号线。进一步扩大线网规模结构,充实市中心内部以及向外交通联系,加大线网覆盖范围和密度,提高轨道交通系统服务水平。 1号线江北东西向的骨干线 西起西乡塘区石埠,东至南宁东站,一号线全线长32.1公里,共设25座车站,线路全长32.1公里,其中地下线26.0公里,高架线5.8公里,地面线及过渡段0.3公里;设车站25座,其中地下站21座,高架站4座。换乘车站共7座,分别与铁路、其它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换乘。已于2011年12月29日在滨湖广场举行开工仪式,2016年年中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一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横线,该线路形似一个“勺子”,该线路连接江北东西方向。 具体站点:石埠站-南职院站-鹏飞路站-西乡塘客运站-民族大学站-清川站-动物园站-鲁班路站-广西大学站-白苍岭站-火车站-朝阳广场站-新民路站-民族广场站-麻村站-南湖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东盟商务区站-凤岭站-埌东客运站-百花岭站-佛子岭站-火车东站。 相关备注:按照远景规划,一号线有6个站换乘,可去往邕城的另外区域。 2号线南北跨江的骨干线 南起邕宁区蒲庙附近六晚,北至西津,全长37.3公里,共设26座车站,全为地下站。2号线一期线路全长约19.0km,其中地下线长6.5km,约占总长度的34.2%,高架线长12.5km。共设车站15座,其中高架站10座,地下站5座,3个换乘站均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1870m,最小站间距880m,平均站间距1.3km。投资估算约60.5亿元,2013年底动工,2017年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二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纵线,该线路走一个“L”形,也全部是地下站,横跨邕江。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20131018山东省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 公司“10.18” 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10月18日4时26分,位于广饶县陈官乡政府驻地的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发生物料泄漏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70.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高度重视,邓向阳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严防次生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先后下发《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办通知书》(安办督〔2013〕10号)和《事故警示通报》(安委办警示通报〔2013〕21号),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及省安监局有关领导同志也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彻查事故,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市委常委、副市长田青云带领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对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提出了要求。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成立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广饶县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了化工、质检、阀门等方面的专家,并邀请市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恒公司”)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固定资产约2500万元,员工40余人。其前身为2005年7月成立的广饶县润恒工贸有限公司。2008年8月,广饶县润恒工贸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变更为化工产品加工销售(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及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之后,该公司又多次变更法人、股东、股权结构、注册资本等。2013年2月,公司股东会议确定,股东由董文生、古璞、王晓文、东营百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组成,出资比例分别为19%、20%、10%、51%,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文生。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滨政办发[2008]31号 【发布部门】滨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08 【实施日期】2008.05.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0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八日

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非从业城镇居民: (一)中小学阶段学生(包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学校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以下简称“中小学阶段学生”); (二)未满18周岁的未入园、入学的少年儿童(以下简称“少年儿童”); (三)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老年人(以下简称“老年城镇居民”); (四)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一般城镇居民”)。 二、统筹层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计划控制、定额调剂。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医疗保险待遇、医疗服务管理执行统一标准、统一网络、统一经办服务流程。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调剂制度,各县(区)按上年保险费收入的15%上解市级调剂金。对完成基金征缴计划和上解任务县(区)的收支缺口资金,由市予以调剂解决;对未完成基金征缴计划和上解任务县(区)的收支缺口资金,由县(区)自行筹资解决。 三、筹资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筹集: (一)成年居民(指一般城镇居民、老年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23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一般城镇居民政府补助60元,个人缴纳170元;老年城镇居民政府补助100元,个人缴纳13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纳30元。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发[2010]60号 【发布部门】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13 【实施日期】2010.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衡政办发〔2010〕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衡阳市卫生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设立衡阳市卫生局(加挂衡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 (三)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增加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职责。 (五)增加卫生应急工作职责。 (六)增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职责。 (七)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卫生技术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卫生、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三)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食品及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衡阳市城区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衡阳市城区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函[2006]102号 【发布部门】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04 【实施日期】2006.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衡阳市城区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 营运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函[2006]102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在衡阳市城区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四日 关于在衡阳市城区开展集中整治道路

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实施方案 目前,我市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特别是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日趋严重,成为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同时非法营运十分猖獗,严重侵害了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与社会的稳定,损害了衡阳城市文明形象,社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了改变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现状,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所属6部委[2006]121号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2006]100号明电的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5日至2007年1月18日,在城区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重点解决当前较突出的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问题,切实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改善城区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塑造衡阳城市文明形象,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1、整治易引发交通不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保密机要工作自查报告

保密机要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保密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创造性地开展各项保密工作,全力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下面,就我局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认真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们结合我县商务工作实际,切实把保密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在平时的学习例会上,多次强调做好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领导干部保密守则》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省、市保密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等。对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文书收发、打字员等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机关的保密工作,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专人负责本局的保密工作。同时,制定了保密工作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

《保密制度》,规定了局机关保密范围为局党组会议记录,局务会记录,干部考察、考评、任免材料,局机关干部档案,各科室定密的文件等。要求所有局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领导干部保密守则》等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工作中的秘密。严格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在机关联网计算机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并严格做到不该自己知道的不打听,不该外传的事坚决不外传。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格制度、严密措施、严明纪律,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制定了文书管理制度,对文件的处理、传阅、撰写、发文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分别对档案管理,尤其是密级文件的管理以及文印保密,计算机保密作了严格规定。办公室定期对执法各项保密制度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局机关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为切实落实保密制度,做好保密机要工作,我局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严格计算机管理。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上网计算机检查活动。我局首先对各股室所有上网的计算机进行一次普查,对上网计算机进行登记,根据登记对计算机进行了逐一认真检查。通过检查,我局无在互联网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

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塔河县法制办公室ⅩⅩ ⅩⅩ,女,汉族,34岁,法律本科,1998年4月调入塔河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在从事法制工作的十余年,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刻苦钻研本岗位业务,兢兢业业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2004年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2006年被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评为“全县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ⅩⅩ同志从事塔河县政府法制工作以来,她充分感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也深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迫切性。她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自学。她先后自学了法律专科、本科,并于2003年通过了国家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并先后学习了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尝法》等,通过她不懈的努力很快进入角色并精通了本职业务。同时她还注重把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求实创新上深下功夫,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平时工作中她经常想出一些好的方法和点子,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尽快学会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在她的精心策划下印制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必读手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试题》等书籍,并编制了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通过她的创新,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塔河县政府法制局成立于1995年,由于起步比较晚,各行政机关不知如何开

展此项工作,为了使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尽快开展好此项工作,ⅩⅩ同志经常深入到各行政机关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方案。各行政机关在她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了各项制度,如:罚缴分离制、重大案件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审核制等各项制度。去年,她又按照省、地要求,在责任制的内容上下功夫,量化、细化、深化考核标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有效地使依法行政工作由上到下形成了网络,上情能及时下达,下情能及时上达,有效保障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上高质量、严要求。ⅩⅩ同志是一名工作叫得硬、思想素质高、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同志。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和隐蔽性,如发生错误必将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利。因此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上,她严格把关,对于一些急需下发并且不符合法律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即使领导签批下来,但她仍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她坚持拿出自己的意见。由于她在工作中的严格要求,此项工作也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认可。多年来,在她的严格审核下,从未下发过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把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塔河县规范性文件和上位法达到了协调、统一。 (三)以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新法律颁布实施后,她认真学习,并积极备课,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讲解新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塔河县实际,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2005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她独立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府、政协领导和各职能行部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并散发了1000余份宣传单,塔河县电台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增强了维权意识,同时也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证件管理,有效控制证件发放。在办理和发

“魏桥模式”探源

5月18日,山东省邹平县魏桥镇魏桥村民委员会分管电力的委员张士春不到10点就离开了村委会,下午4点才又回到村委会办公室。 因为魏桥集团一直拒绝任何媒体的采访,魏桥村村委会就被媒体选中,分管电力的张士春也成了重点被采访对象。频繁的采访让张士春有些招架不过来,上班时间也不得不出去躲避记者。 “魏桥成了模式啦?”张士春觉得不解。在他看来,魏桥热电厂之所以向魏桥村供电,一是“老板张士平对家乡的回报”,二是“算是对向村民征地的一个补偿”。 创办自备电厂 张士春说,魏桥集团第一家自备热电厂始建于1999年,建的原因是当时棉纺厂扩大生产规模,用电量急剧上升,国家电网的电供不上,电价又比较贵,国网的供电条件太苛刻:企业用电还要有什么增容费,还要出资建供电线路,设备采购和施工建设单位由电网指定。于是魏桥开始自力更生。 根据国银证券2012年发布的《12魏桥cp01募集说明书》(即魏桥创业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记载:为解决电力供应不足,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减少热电费用支出,公司于1999 年新建了魏桥第一热电厂,开始进入热电联产领域。 建立一个热电厂需要复杂的审批手续。 山东省发改委在给《中国新闻周刊》回复中这样说,只要是燃煤机组必须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国家是这样要求的。像魏桥集团这样的电厂,审批必须经过国家发改委。 同样属自备电厂的邹平县齐星热电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层干部说,要想建自备电厂,首先是发改委,然后是环保,通过环评以后才能征地。而买地、贷款、环评、供水、线路、设备等等都要批。 邹平县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据他所知,魏桥集团的自备电厂手续都是完备的。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13年来,魏桥创业集团从原先以纺织业为主,发展到现在成为集棉纺、织造、染整、服装、热电、铝业于一体的特大型综合企业集团。其中电解铝在集团内的地位越来越重,而每建一家电解铝厂,就要有相应的电热厂配套。目前,魏桥集团已经有了至少11家建成和在建的电厂。其中邹平开发区6座,魏桥4座,威海一座。 《12魏桥cp01募集说明书》上声明:目前,公司拥有287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单机容量主要为3万千瓦、6万千瓦及 33万千瓦。热电机组大部分是抽凝式机组,运营主体分别是公司本部和魏桥纺织。 5月17日,山东当地一家媒体报道:据来自山东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山东省共有179家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企业电厂,装机容量798.9万千瓦。但是山东发改委声称发布这组数据的媒体并没有采访过他们。 山东威海一家大型国有发电厂的厂长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整个山东电网统调机组大概在4300万千瓦左右,其他大企业的自备电厂大概还占1000万千瓦左右,而整个山东电网大概在5000万千瓦左右。 如果按照1000万千瓦计算,魏桥集团的287万千瓦所占比重也超过了全山东省自备电厂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一,地位可想而知。 魏桥棉纺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职工说:“魏桥集团在滨州、魏桥镇、威海那边都建了很多工业园。现在又在沾化县和惠民县建了不少铝厂和电厂。甚至北海新区、黄河三角洲一些荒芜的地方,现在也在建了。”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为乘客创造安全、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根据《南宇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列车等轨道交通设施范圉的乘客,应当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乘客应当遵守以下票务管理规定: (-)南F轨道交通线网票价及优惠政策按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批复文件执行。 (二)乘客持有效车票进入轨道交通付费区,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使用同一张车票进、出闸。 (三)乘客在同一车站进出闸,单程票山闸机回收,持其他车票的乘客支付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 (四)乘客按序排队购票,持有效车票乘车;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须补交超程车费。 (五)乘客每次乘车有效时限120分钟,超过有效时限,乘客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车费,但因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运营原因导致的除外。 (六)单程票在地铁车站发售,乘客当天在发售站进站乘车有效,出站山运营单位回收,遗失车票的按照无票处理;单程票未进站使用的,可在购票当日运营时间内前往购票站办理退票; (七)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超过 1. 3米的儿童,携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八)进闸时没有在闸机验卡区正常感应的车票(即没有进闸记录),持单程票的以发售站为出发站支付车费,持其他车票的乘客应向车站说明出发站名称等情况,山车站按其所持车票种类收取车费。 (九)乘客可以凭有效车票在U的地车站出闸前领取当次乘车发票。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持无效车票乘车:

1、使用的车票信息资料非经车票发行人允许进行了涂改、删除或损坏; 2、使用逾期车票。 (十一)轨道交通因故障或者意外事件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受影响的乘客按照所购车票原票价退还票款。 (十二)车票已在闸机上验票而乘客未进闸的,可在20分钟以内在发售站免费办理消除记录手续。超过20分钟乘客未进站的,单程票作废山运营单位予以回收, 其他车票按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支付车费,但因运营单位运营原因导致的除外。 注:本守则所称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是指出闸站与地铁线网中可到达出闸站的最远出发站之间的单程票票价。 第四条乘客可携带30公斤以内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1.6米以内的行李。重量超过30公斤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禁止携带以下物品进站乘车: (一)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易燃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二)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特殊人员携带的除外); (三)带压容器、电动车等物品; (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的其他物品。 第五条乘客应文明有序进站乘车,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内公共秩序: (-)乘坐自动扶梯时握紧扶手、不得倚靠或探出扶手栏杆。乘坐无障碍电梯时先出后进,电梯满员时不得强行进入; (二)在站台安全区域内按照地面箭头指示排队候车,不得倚幕屏蔽门(安全门); (三)进出车厢时,先下车后上车; (四)车门或者屏蔽门(安全门)警示灯闪、铃响时,不得强行上下车; (五)进入车厢后,不得手扶或挤靠车门,不得争抢座位,不得大声喧哗; (六)倡导乘客主动让座给老、幼、病、残、孕和抱婴幼儿者; (七)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屏蔽门(安全门)。车门关闭后, 未上车的乘客应及时退到安全线外;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展览展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RZCGK-2014-036#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RZCGK-2014-036# 工程名称: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人名称(盖章):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4年5月29日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第四章招标文件 第五章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第六章投标文件 第七章开标 第八章评标、定标 第九章签订合同 第十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一章招标人责任 第十二章投标人责任 第十三章招标投标异议及投诉处理 第十四章其他内容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广饶县乐安大街1678号 项目编号:GRZCGK-2014-036#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 工程名称: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工程规模:总面积约7100平方米(序厅面积约740平方米,孙子文化展示区约2400平方米,战役回眸区约1700平方米,古代将帅区约1700平方米,辅助功能空间面积约为56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 33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程地点:孙子文化旅游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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