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在员工考勤上的规定

劳动法在员工考勤上的规定
劳动法在员工考勤上的规定

劳动法在员工

考勤、考核、薪资管理、劳动保护中的运用

第四章员工管理

劳动法在考勤、考核、薪资管理、劳动保护中的运用

一、本章主要工作内容

1、考勤管理

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丧产病事假;非正常放假;带薪休假;

2、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标准制定,奖金核算。

3、薪资管理

薪资标准制定,薪资支付。

4、职业保障和劳动保护

5、加班费基数和带薪年假日薪资标准确定

二、相关要求

(一)工资

1、工资发放

(1)以货币的形式发放工资(见「001」「002」「003」)。

不得以实物、产品及有价证劵等方式替代货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见「004」)。

①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②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直接将员工工资存入其个人账户。

(3)尊重员工的知情权(见「004」「012」「013」)。

①支付工资时应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使其清楚具体工资标准、组成及相关扣除项目和扣除理由。

②书面记录支付员工工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4)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见「005」至「008」)。

①全日制用工员工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②非全日制用工员工工资至少每15天支付一次(见「009」)。

③员工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书或企业规章制度公示的付薪日支付。

④付薪日恰遇休息日、节假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⑤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员工工资。

(5)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①按照合同或规章制度公示的薪资计算方式结算员工工资(见「002」「003」「012」)。

②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员工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见「011」)。

③除法定事项(由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应付部分,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外,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员工工资(见「014」)。

(6)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①全日制用工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见「011」至「022」)。

②非全日制用工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见「020」)。

③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见「023」「024」)。

2、工资总额

(1)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见「025」至「029」)。

①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员工的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照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新入职员工的见习工资、生活费。

②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线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员工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③奖金: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或技术革新、管理改进报酬。

④津贴和补贴: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⑤加班加点工资:按照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加点工资。

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带薪私假参照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2)下列14项内容不属于员工工资总额(见「025」)。

①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奖金。

②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③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④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⑤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资报酬。

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

⑦对员工自带生产工具的补偿费用支出。

⑧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⑨支付给购买本公司员工股票和债券的股息。

⑩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给职工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

⑩临时用工向提供临时工的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

⑩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或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⑩支付给在校实习学生的生活补贴。

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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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勤和休息、休假

1、工时制度(见「033」至「048」)

(1)全日制用工工时制度未经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实行标准工作时间。

①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见「036」「038」「039」)。

②因工作需要可以加班,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见「041」)。

(2)经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见「044」至「048」)。

①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度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方式,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企业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见「047」)。

②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见「046」)。

(3)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见「009」)。

2、休息休假

⑴标准工时工作制休息日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见「040」)。

①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每周至少安排员工休息两天。

②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的用人单位,每周至少安排职工休息一天。

(2)综合工时、不定工时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规定休息日(见「049」「051」)。

(3)全民法定节假日共11天主要依据法律规定(见「052」):

①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②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③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④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⑤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⑦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带薪年假

(1)休假时间根据累计工作时间决定(见「053」至「055」)。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见「055」

2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见「056」)。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见「055」「057」)。

4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见「063」)。

(2)经过职工本人同意,可以当年安排休年假,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也可以不安排职工带薪休年假。

①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见「060」)。

2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见「061」)。

3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见「061」)。

(3)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职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天(月计薪天数计算)(见「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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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2 11:15:15)

(三)请假与加班

1、请假

(1)事假

事假为无薪假,职工当月有事假,实际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水平的限制(见「065」)。(2)病假

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决定(见「067」至「068」)。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见「070」)。

(3)婚丧产假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见「086」)。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病假补贴(见「070」))(见「080」「081」「073」)。

(4)探亲假(见「087」至「081」

①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②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③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④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⑤职工与父母、配偶分别居住在三地,按照每年探望一次配偶,每4年探望一次父母的规定,如果在一年内,同时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其探亲路费,原则上分段计算,分别报销。

2、加班

(1)加班时间限制(见「041」「043」)

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2)加班费(见「093」至「096」)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④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⑤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资。周六、周日上班无需另外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

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结算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无需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在考勤、考核、薪资管理、劳动保护中的应用4转

(2010-08-02 11:17:10)

3)带薪年假工资支付(见「061」)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四)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见「145」至「249」)

1、企业应具备安全卫生条件(见「244」「245」「247」)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企业应提供相应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1)工业卫生设施

①防治噪音、强光刺激危害

②防治电磁辐射危害

③防暑降温和房东取暖

④防治粉尘危害

⑤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规定

⑥防治有毒有害物质危害

(2)劳动安全设施

①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如:冲床及锻压机上的防护装置)

②升降机和起重机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

③各种联动机械上为安全而设定的信号装置(如: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启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④为避免工作中发生危险而设置的自动加油装置(如: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线的装置以及其它防治静电的设备)

⑤为安全而设置的低压照明设备(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设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⑥在职工可能达到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装的防护装置(在高空作业,为避免物品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及防护网等)。

(3)个人防护设施

①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配发耳塞、防护眼镜、面具、帽盔等。

②电气操作人员应该配发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③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工厂、车间应配备防毒救护用具。

(4)工业卫生辅助设施

①在有高温、粉尘的工作中或者有化学物品与毒品的工作中,应为职工设置淋浴设备和其它有关设备。

②在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应为职工提供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③寒冷季节露天作业的应为职工提供取暖室。

④女职工较多的工作场所应提供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

(五)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支付基数

1、加班费支付基数

①实行计时工资制的劳动者的日工资,按其本人月工资标准除以月平均计算薪天数(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为21.75天)进行计算(见「097」「098」)。

②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见「096」)。

2、带薪年假工资支付基数(见「062」)

①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②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三、本章常见劳资纠纷、产生原因、可能导致的风险

(一)常见劳资纠纷

1、因为加班、加班时间、加班费支付引发的劳资纠纷。

2、因为薪资核算、薪资支付引发的劳资纠纷。

3、因为劳保用品,劳动保护引发的劳资纠纷。

(二)劳资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可能导致的风险

一因为加班、加班时间、加班费支付引发的劳资纠纷。

1、纠纷产生的原因:

(1)企业强迫职工加班

①安排怀孕七个月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夜班。

②以“扣发奖金”为由,逼迫职工加班。

(2)不安排职工休息

①安排职工24个小时连续工作

②安排职工一个整月没有休息日

(3)安排加班或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后既不支付加班费也不给予“补休”

(4)加班费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计算

①加班费基数没有按照职工的稳定部分、与职工约定数值,或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

②倍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150%、200%或300%。

(5)加班时间没有按照职工实际加班时间统计。

①未经职工同意擅自将职工休息日、节假日加班与职工病假、事假对冲。

②对某些因为职工参加公司组织集体活动的时间不予统计。

2、纠纷可能产生的风险

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或将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企业行为可能被认定为:

①强迫职工加班(法律后果见四(三))

②超过法定时数延长工作时间(法律后果见四(四))

③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法律后果见四(一)(二))

同时,在工作不是很难找的情况下,个别偏激的职工可能会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见二(六)「134」「143」)。二因为薪资核算、薪资支付引发的劳资纠纷。

1、劳资纠纷产生的原因

(1)企业没有按照与职工约定的方式核算职工薪资,导致职工自己核算薪资与企业发放薪资“误差”过大。

可能是薪资核算部门执行了新的核算方式,实现没有公告或公示,职工心里没有准备。

(2)薪资中某些扣除部分事前没有与职工沟通到位。

①职工当月有违纪或旷工,应当扣除职工工资,事先没有告知。

②职工当月补缴社保,个人部分扣了双倍,事先没有与职工沟通。

(3)某些原因使得职工实发薪资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水平。

①职工当月有缺勤或其它费用扣款,导致薪资过低

②职工当月业绩为“差”,导致薪资过低。

(4)没能在约定的付薪日支付薪资。

①考勤统计或薪资核算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薪资没能及时审批。

②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企业没能及时发放工资。

2、可能引起的风险

如果职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企业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

①拖欠工人工资(法律责任见四(一))

②克扣工人工资(法律责任见四(二))

同未支付加班费一样,企业也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见二(六)「134」「143」)。

三因为劳动防护、安全卫生引发的劳资纠纷。

1、纠纷发生的原因

(1)企业不具备安全卫生条件

①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③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⑤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①强迫员工进入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操作有故障的设备或进行可能会导致工伤的操作。

②强迫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的员工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

(3)发生安全事故或职工出现职业病,企业没有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①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没能及时组织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②职工发生工伤或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企业未能及时安排救治、检查,申报相关待遇。

(4)违反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规定

①安排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工作时间。

②未按规定给未成年工体检。

2、可能引起的风险

考勤管理制度(修改版)

深圳市XX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制订目的 为加强公司考勤及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程序,保障正常出勤,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深圳市XX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XX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节实施原则 本制度在实施时,须遵循合法合规、统一规范、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节相关部门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考勤及休假的管理及批复、员工考勤记录的导出、核对 及统计;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和休假负直接管理和监督责任; 3、部门员工:作为考勤的执行单位。 第二节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周一至周五),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 并执行法定假日及休假制度。工作时间为9:00-12:00,13:30-18:00(其中

12:00-13:30为午餐时间); (2)部门经理、客服等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但须事先经过人事行政部备案; (3)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使用钉钉软件打卡,每天打卡两次,即每天上午9:00以前打上班卡;下午18:00以后打下班卡; (4)发薪日:每月10日发上个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5)员工考勤以自然月作为工资结算依据。 2、考勤周期 (1)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月底),满勤为每一考勤周期内所有应出勤日总和; (2)薪资的核算以每一考勤周期满勤日为基础计算。 3、凡因工作需要未按时到岗打卡者,应在当天或第二天下班前在钉钉软件中提交《补卡申请》并由直接上级审批,部门总监审批,人事行政部审批方可生效,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审批方可生效。 4、凡属忘记打卡者,部门负责人不得利用个人职权让当事人逃避有关处罚而随意审批,否则,经查实,部门负责人需连带处罚。 第三节迟到、早退、忘记打卡、旷工 1、行为定义 (1)迟到:指未经批准,在上班时间开始后到岗,且有打卡记录; (2)早退:指未经批准,在下班时间前离岗,且有打卡记录; (3)忘记打卡:指员工当天在工作岗位,未经批准,无上班打卡记录或下班打卡记录; (4)旷工,以下情况未上班,视为旷工:

考勤打卡规章制度

考勤打卡规章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考勤制度,给大家营造一个较为公正的考勤环境,避免给各位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全体员工从即日起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1、严禁代替他人打卡 2、严禁在打完上班卡后及下班卡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打完上班卡后吃早餐 4、打完上班卡,请立即进入工作岗位,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其它事情请在打卡前处理完毕 5、下班后请先打卡,然后再去处理其它的事情,工作时间只能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 6、08:30后打卡为迟到;17:30前打卡为早退(节假日或请假等情况除外) 7、打卡时请注意保持手指清洁干净(手指须无水、无油、无污垢) 8、打不上卡请及时报告综合部 9、如在打卡时发现考勤机不在考勤匣内,请与综合部联系 一、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00开始 二、生产员工施行早会制度,早会时间未到者以迟到处理; 三、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工作。未经生产车间管理者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四、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五、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六、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七、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卡片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八、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必须在当天交由直接上司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超过3次以上,签卡10元/次。 九、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可以在两天内请行政人事签卡证明。 十、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罚款10元;第二次记小过一次,罚款30元;第三次记大过,罚款90元并开除。 员工考勤打卡奖罚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员工每月出勤28天为满勤,根椐当月出勤天数发放考勤工资。除每月规定的2天调休时间外,每请假一天扣发20元,如当月没有请假,28天以外每加班一天补发加班工资20元。 2、每月按考勤卡显示统计评出一名出满勤奖,次月第一次例会对该员工授旗、加发满勤奖20元。 3、全年出勤奖:根据全年12个月的考勤卡显示统计评出出勤率最高的一名员工。在年终总结会上发全年出勤奖500元。 二、调休和请假

公司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公司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有效管理公司,合理的考勤是必不可少的。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公司指纹打卡,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 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 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 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 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 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8.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11.公司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负责人考核登记,所有现场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相关考勤规定,并随时准备接受公司领导检查。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7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

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考勤管理制度(实用版)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应到岗时间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1小时(因为天气、交通等特殊情况除外);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 (五)考勤统计周期: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 第四条职责 (一)班组长负责记录本班员工每日考勤,车间主任负责核实。 (二)生产统计负责汇总每日车间考勤数据。 (三)各部门考勤员负责记录本部门考勤,部门负责人核实。 (四)公司考勤员负责核对、汇总当月考勤数据。 (五)内警负责监督员工刷卡,严禁代打卡现象。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常日班人员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六条生产一线员工试投产期间采取三班两运转制,白班8:30-20:30;夜班20:30-8:30(次日),其中8:00-8:30和20:00-20:30进行交接班和盥洗。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三章班车时间 第八条日班班车 (一)班车7:10从市区发车;

(二)8:30运转班夜班人员从公司发车返回; (三)17:30常白班人员从公司发车返回。 第九条夜班班车 (一)班车19:10从市区发车; (二)20:30运转班白班人员从公司发车返回。 第四章考勤流程管理 第十条员工须按照规定时间刷卡,考勤机数据由公司考勤员负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日考勤流程 (一)各部门汇总当日考勤数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7:00前报公司考勤员处; (二)车间班组长须在白班8:30、夜班20:30前记录当班考勤数据,车间主任核实; (三)生产统计汇总各车间考勤数据,白班于当日20:30前,夜班于次日8:30前将考勤数据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公司考勤员; (四)考勤员结合刷卡记录、考勤汇总表和异常证明材料核对前日考勤。 第十二条月考勤流程 (一)各部门汇总当月考勤数据,经员工本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考勤员处; (二)车间班组长汇总当月考勤数据,经员工本人和车间主任签字后,交生产统计处; (三)生产统计汇总各车间当月考勤数据并签字确认,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报公司考勤员处; (四)公司考勤员核对全公司当月考勤数据并签字确认,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报人事部。 第十三条各有关人员均须签字确认考勤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得随意更改。考勤负责人核查考勤数据,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处罚相应责任人。 第十四条公司文明督查小组每天不定时巡查所有人员的在岗情况,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第五章考勤异常管理 第十五条出勤未打卡 员工由于特殊原因出勤未打卡的,须在当日填写《考勤异常申报单》(附件1),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公司考勤员处,每月未带卡不得超过一次,否则按缺勤半天计算;如因停电、刷卡机故障等原因造成未刷卡的,则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填写《考勤异常申报单》,注明实际出勤人员,签字后交公司考勤员处。 第十六条员工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厂,否则按旷工论处。确有必要的须填写《出岗证》(附件2),一线员工经班组长、车间主任(夜班由当班调度)签字,行管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门卫处方可允许出岗,门卫次日汇总至公司考勤员处,出岗时间将从日考勤工作

钉钉考勤管理制度

钉钉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便于各部门之间工作沟通、流程审批和员工的日常(外出)考勤管理,公司员工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使用通讯办公软件“钉钉”,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钉钉”软件使用原则 1、员工的“钉钉”账号仅做工作使用,在工作群中不得发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2、“钉钉”为即时性沟通工具,但重要紧急的工作沟通,仍需使用电话沟通或书面沟通。 3、着重采用“钉钉”软件管理平台的“考勤打卡”“签到”、“审批”(申请、请假、调休、出差等)、公告等功能,使管理人员实时了解员工外出办事、出差等的工作状态,加强对外出人员的工作管理,同时简化内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流程。另逐步调试推广使用其他适合企业管理的功能,作为团队协作的应用平台,提高对工作任务的分配、进度控制、监督等管理水平。 三、“钉钉”考勤打卡要求

1、员工上下班依据“钉钉”管理员设置的考勤组及考勤要求,必须操作“钉钉”考勤打卡。一般每天考勤打卡四次,上下班各打两次。 2、无故未打卡以及未打卡且在当天工作日内未申请补卡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系统原因除外)注:早晨8:30必须打卡,若未打卡均按照旷工处理。迟到的按照迟到打卡制度处理。 3、正常上班时间内有外出工作需求,按外勤打卡与签到流程的结合,履行签到手续。 四、“钉钉”软件签到要求 1、员工在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内有外出工作时,每访问一个地方、一个客户时签到一次并附加所在办事处相关图片;(1、“签到时间”,手机系统默认; 2、“签到地点”系统自动定位; 3、“签到内容”必须填写文字说明、现场拍照需含有明显标志物,照片以签到流程中的为标准,其他概不认可。) 五、“钉钉”软件审批要求 1、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应在申请、出差、请假、调休等通过“审批”平台进行审批。 2、对员工未经审批的出差、请假、调休等事项按旷工处理。 3、关于“审批”中未列功能,后续成熟使用时,再行通知。

员工考勤打卡制度

/ ogo XX公司■ ■无规矩不成方圆精品公司企业制度,欢迎参使用 员工考勤打卡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时间为早8: 30——晚17: 30中午12: 00——13: 30为休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 三、工作制 1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总裁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裁批准。 五、考勤办法 1、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总裁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由前台文员负责监督,当打卡机出问题时应及时向人事部反映。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前台文员代人打卡, 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由部门主管开据证明交人事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曲相关部门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临走时打下卡。

logo XX公司—无规矩不成方圆 6、外勤表山各部门的经理在人事部领取并保存,每月1号将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对。如有遗失,山各部经理负责。 7、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人事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后将卡放入相应的位置。 8、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3)旷工。无故 缺勤。 (4)出差。(5)外勤。在外办事。(6)调休。 六、考勤统计及评价 1、人事部责收集各部门上交的外勤表,并做好工资预算表,然后将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 交财务核对建档。 2、考勤计分办法。 A: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 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C: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D: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四级: 优: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七、附则 公司总裁办公室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裁批准后择时颁行。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

考勤管理制度(完美版)

东莞市华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五)加班:经领导核定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 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 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六)请假: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四条作息时间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 后一日。

(一)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的; 3.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五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且得到上级直属主管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四)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延时工作在4 小时(不含)以下的,不计加班; 2.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第八条调休 (一)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请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 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 2、因工出差之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休息时间:周末双休 3、打卡制度 ①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理私 事。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 单》,找两位本部门的员工签名证明,再由部门领导逐级确认审批后交送于行政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超过3次,罚款10元。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1日 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 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 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 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 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 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前台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前台。(特殊岗位除外)

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关于下发《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部门: 为全面加强酒店规章制度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综合办研究同意,制订《日常考勤管理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办法 考勤管理采用指纹机管理。考勤情况由综合办负责统计,报财务部按月或不定期公布。 (一)时间要求 上下班要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不得迟到或早退,并在指纹机上完成打卡。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忘记打卡,必须按要求向部门领导申请补打,部门领导向综合办领导申请补打。 (二)内容要求 日常请销假、外出、出差、加值班等必须在指纹机上操作。同时,日常请销假还需履行纸质版审批程序后交综合办报备。 (三)纪律要求 全体员工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擅离岗位、擅离职守,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及手机游戏等,将按相关纪律问责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直接以旷工处理。 (四)值班工作 每日值班人员一般在酒店住宿,调班必须履行调班手续,报综合办知会。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负责处理酒店相关工作,值班的接替时间为当日12点至次日12点止。

二、请假及出差审批 (一)纪律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因请假、出差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工作时,必须履行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违者按旷工处理。 (二)程序要求 1、请假程序:工作人员请假需要填写纸质请假条,交综合办存档。 2、因公出差程序:中层干部及以下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由综合办按文件要求报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综合办领导。 3、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先由本人递交请假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准假,并报综合办备案,准假天数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销假程序 请假人员假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单位上班,并及时向综合办报告销假。若遇特殊情况,一时难以返回的,应及时申请续假,经同意后方可续假;销假时应在请假条上注明超假原因及天数,未经同意无故超假的视为旷工。 三、对不遵守考勤制度的,视情况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甲、乙、丙三级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制定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基本定义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 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 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 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4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5条公司的工作时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员工分为行政班与早晚班。

行政班工作时间为: 夏季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30 冬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每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实行夏季时间,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实行冬季时 间。 早晚班工作时间为 夏季时间: 早班:8:30——15:30 午餐时间为11:00—12:30 晚班:15:00——21:30 晚餐时间为17:00—18:30 冬季时间 早班:8:30——15:00 午餐时间为11:00—12:30 晚班:14:30——20:30 晚餐时间为17:00—18:30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制定收银员负责记录考 勤。应准确如实地记录企业员工的考勤,负责协调员工考勤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 部门领导报告。 考勤记录的周期为自然月,每月5日前收银员将所有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当月的 考勤记录报店长。店长负责公司考勤的审核,会计根据上报考勤情况编制工资表。第6条打卡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综 合计算的员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出差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

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钉钉版

股东办日常考勤管理制度(钉钉版) 为保证股东办正常工作运行,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严格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以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考勤管理方针,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股东办所有员工;本制度仅适用于钉钉考勤软件。 二、名词解释 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为早退; 3、离岗:工作时间内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离岗; 4、旷工 4.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4.2请假期限已满,未向上级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者; 三、权限管理 1、人力资源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及核算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 3、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力资源部门考勤监察; 4、人力资源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对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核实。 四、考勤方式 1、实施钉钉考勤打卡,员工入职第一天起开始打卡; 2、上班时间内,监察人员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予以开除; 3、如遇在上班前停电或断网无法打卡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人力资源部以GPRS(个人手机流量)打卡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4、上班时间内要求所有在岗员工施行四次钉钉打卡(两次上下班),上班两次,下班两次,未按时打卡的将按照相关考勤规定处理。 五、考勤时间 上班时间规定: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日打卡4次。每周实行5天工作周制度(特殊情况特殊计算)。 六、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的管理 1、迟到、早退 1.1员工如无工作原因而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能到岗的,晚到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晚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1.2考虑到郑州市区修建地铁及高架桥,多条路段交通拥挤现象严重,给予每人每月2次10分钟以内迟到免罚,自当月第三次迟到起,每次罚款50元; 1.3员工如无工作原因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而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早退10分钟以内的将扣款5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2、忘打卡 2.1实际按时上班但忘记打卡的,可在当日或3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的每次扣30元,月漏卡超3次的,将扣除全勤奖;(或按缺勤一天计算) 2.2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补卡。仅允许补计迟到卡,且计入每月无责任补卡次数; 2.3补卡一律由本人亲自在钉钉上操作补卡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批方可有效,未审批或退回者按无出勤处理。(补卡也可采用直属主管填写人力资源部下发的《补卡单》并说明情况,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可完成补卡申请,方可核算考勤。此方法作为辅助考勤措施); 2.4多打卡导致系统显示早退的,不允许超过2次,超过2次的及以上的,每次按漏卡一次计算,不计早退; 2.5 销假上班的,必须打上班卡,下班后可打下班卡,否则按漏卡一次处理。 3、旷工

考勤管理制度 简洁版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 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不定时月调休3天。 上午 10:30---下午19:00 2..打卡制度 : a.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采用钉钉网络考勤系统)。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b.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c.因公外出不能在办公地点打卡的。必须填写《外勤登记表》,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 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a.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所以延时工作为10元/小时。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b.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c.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d.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e.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f.员工无申请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五.各类假期规定 1.病假: a.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b.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事假: a.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 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指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指纹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管理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务实、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2:15~17:15 二、适用范围: 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线员工。 注:新产品拓展部因工作环境限制,考勤以记录统计为准。 三、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打卡次数: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现故障,请及时联系综合管理部陈晨。 注:无论任何原因,到达公司和离开公司必须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写《外出申请单》,并需在回公司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综合管理部。 3、所有请假必须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待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必须在休假之前以电话方式请假,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请假的审批权限:

天数一般员工部门负责人 2天以下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 3天及以上总经理总经理 四、缺勤: 1、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过,因非工作原因20分钟以内到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提前20分钟以内离岗者; 3)、旷工: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且无领导批准的请假单。 2、未打卡的定义:上班或下班无打卡记录。 3、对缺勤的相关处罚规定参见补充说明。 本制度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南京普天王之电子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二O一二年三月廿六日

关于处罚规定的补充说明 一、迟到: 迟到20分钟以内、前3次不扣款,每次扣绩效2分。第4 次以上(含第4次),一次扣款50元。 二、早退: 早退处罚规定参见迟到处罚规定。 三、未打卡: 未打卡需要出具未打卡书面证明,由证明人证明该员工按时出勤,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2次之内不处罚,2次以上,每次以缺勤半天论处,扣除半天基础工资。若无未打卡书面证明,每次以旷工半天论处,扣除一天半基础工资。 注: 1、二线辅助员工加班,无打卡记录可查,加班无效。 2、《延长工时申请单》、《外出申请单》、《未打卡证明》等应及时交至综合管理部备查。 二O一二年三月廿六日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初稿)

考勤打卡管理规定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员工上下班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以考勤机打出时间为准,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不按规定打卡者均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应于次日由本人填写“公勤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按公勤或视为不迟到或不早退处理。打卡机未安装到位以前,实行签到制度,每日上下班所有员工均到办公室签到。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八小时(办公室),周一至周五安排调休,周六和周日不予调休和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如遇作息时间需要变动,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具体打卡时间: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00 夏季(5月1日—9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特殊工种除外),从总裁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

打卡。超出半小时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五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五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迟到、早退。每日工作时间开始三十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三十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人事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行政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公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公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公勤单应在公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人事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公司考勤制度的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劳动纪律,建立规范、系统的劳动出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要求: 1、总公司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作息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因季节变化须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下属单位因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可集中生产、集中休息(在雨季或工程空闲时安排休息)。 2、总公司所有部门正、副职及职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1)总公司人员无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需提前办理手续,有临时性任务的情况下,需在上班前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回公司后立刻办理手续,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批,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事假处理; (2)员工必须亲自打卡,接受他人帮助打卡或帮助他人打卡的,无论迟到或早退与否均按迟到或早退计算。人力资源部每月根据出勤情况核算工资。 3、坚持正常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闲谈,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坚守岗位,按时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违反者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员工劳动出勤考核管理 我公司劳动出勤考核实行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综合办公室监督,各部门和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 1、公司全体员工出勤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总公司员工打卡考勤,各项目部员工由各负责人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填写《考勤表》。《考勤表》应如实记载员工出勤情况,员工如有请假应将有部门负责人批准的请假条交给考勤人员,随当月《考勤表》一同报给公司人力资源部。 3、公司各部门应严格落实考勤上墙制度,即考勤表必须张贴在部门综合办公室显眼处,以便接受员工监督,公司考核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4、《考勤表》于次月3日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整理统计后将《考勤表》上报站人事科。对未按要求执行或逾期未交的部门将给予该部门负责人100元/次、考勤人员50元/次的处罚,同时对该部门在年终考核中扣减1分/次,并将以上处理在公司内部通报。 三、请假的管理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特殊紧急情况采用短信、托人带口信等方式请假的,假后应补齐请假手续。经批准同意请假者必须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假的审批办法及有关规定如下: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汉中锦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考勤打卡管理规定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员工上下班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以考勤机打出时间为准,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二次。不按规定打卡者均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应于次日由本人填写“公勤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或视为不迟到或不早退处理。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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