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唐山湾生态城国泰热力有限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唐山湾生态城国泰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第三条员工假期类别主要分为十项,分别为法定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特别假。

第四条法定假

1.按照国家规定,法定节日包括。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具体时间以国家假日办发文为准);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休假半天;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法定节日的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病假

1.员工病假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历、诊断证明或建议休息单

(参加医疗保险的员工须出示医保定点医院病假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事假。

3.员工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和岗位工资月发放部分的50%,无绩效

工资。但员工连续休病假15天以上,或年度内休病假累计30天以上,超出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4.员工病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仍不能回原岗位或调整岗位正常工作的,公司将

予以辞退。

5.员工因打架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而受伤的休假,不按病假处理。

6.公司有权对有疑问病假进行核实,一旦发现员工虚造病例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并记大过一次,且该月无绩效工资。

第六条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外出,按事假处理。

2.员工请事假不得连续超过30天或年度内请事假不得累计超过60天,否则公司

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事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七条婚假

1.员工结婚,给予三天婚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晚婚(女性年满23周岁、

男性25周岁以上结婚的为晚婚,晚婚时间以领取结婚证时间为准)奖励十五天婚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

2.再婚员工可休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

3.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婚假。

4.婚假需在取得结婚证明6个月内一次性使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员工申请婚假时须持结婚证,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6.三天法定婚假视为出勤,发放全额工资,奖励晚婚假期间无绩效工资。

第八条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或有赡养关系的亲

属)死亡时,给予三天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

2.员工需要赴外地办理丧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路程假。

3.员工在休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第九条产假

1.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取得生育指标生育的,可休产假。

2.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员工3天陪护假。

3.女员工晚育(女性年满24周岁的初育为晚育,晚育年龄的计算以孩子出生的日

期为准)的,奖励产假45天。

4.申报终身只生一孩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

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产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日。

6.产假不能间断或逾期休假,否则视为放弃。

7.员工在休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及附加工资。

8.其它特殊情况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

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3.女员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4.员工哺乳假期间,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

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年休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本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本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本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休医疗期的。

6.公司可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7.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8.员工本年已休年休假,但出现上述不享受年休假规定的条款的,不享受下年度年

休假。

9.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十二条探亲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

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员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上述“不能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3.员工探亲假休假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各种探亲假期,不得提前使用,也不能分期使用。

5.员工探亲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

第十三条工伤假

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经当地劳

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可以给予不超过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无绩效工资。

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并提交《工伤申

报表》,为其办理休假手续。由综合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医疗终结或停工留薪期满,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部门确认,

已经治愈需要恢复工作时,员工必须服从上岗安排,否则按旷工处理。

4.其他事宜按《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特别假

1、因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员工特别假。

2、特别假期间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第二章休假审批

第十五条审批权限与假别管理流程

1.员工休各类假别必须严格执行事前请假制度。应事前填写《休假申请》,

经审批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必要时需报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员工休假流程为:填写《休假申请》逐级审批签字(附有关证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休假销假。

2.中层正职请假三天以内的,由主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主管

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中层副职请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经部

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

4.普通员工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5.中层正职请假的,需同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6.员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要及时通过其他联系方式获

得批准,但须在上班后当日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7.员工请假结束后需要续假的,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8.员工在未使用完假期而回公司上班的,应在回公司当天到综合办公室履

行销假手续。

第十六条各级请假审批人有权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准假。员工休假期间要安排好替岗人员。

第十七条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一般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轮班制连续生产或因工作需要安排在法定假日、公休假日加班的员工,因故不能出勤的,仍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以上”含本数,“以内”不含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当地政府与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员工休假申请(部门存根)

员工休假申请(人力留存)

公司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初稿

中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请假申请包括纸质申请和邮件申请。员工填写纸质请假单,注明 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及联系方法,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前台备案;纸质申请不便时,以邮件附带请假单的方式,注明请假事项,发送至部门主管领导,抄送至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及前台,并将审批的邮件纸质版报办公室前台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相关规定 一、假期核准权限如下: 1、公司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的(包括三天),由其部门主管、办公室主

管审批。 2、公司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经部门主管、办公室主管、总经理 核准审批。 3、公司主管级人员请假的,由总经理核准。 二、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应 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除确因 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四、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 进行请假。 五、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六、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七、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前台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 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八、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九、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或令延期请假。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 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公司员工换班,依照本制度执行,如有私自换班者以旷工论处。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公司请假有公司请假制度,那么关于请假管理制度的通告是怎样的呢?下面范文网给大家带来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

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

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对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三条职能分工及申请、审批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为年休假管理的责任部门。 2、员工申请、审批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年休假工龄认定 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即员工在本单位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龄的员工需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如人事档案证明、劳动合同、社会统筹缴纳清单等,否则不予累计。 第五条年休假计算方法 1、员工当年的年休假计算截止时间均以上一年底为准。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2、员工在当年退休或者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按其当年实际劳动时间计算年休假。 3、非本(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龄12个月以上的新进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年休假待遇 1、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绩效工资按照出勤天数计发); 2、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七条年休假安排 1、公司可根据经营生产的具体情况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公司鼓励员工休年假。员工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提出休假。员工未经相应审批程序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当年未休的年休假公司不作补偿。 第九条其他 1、休假人员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休假,在休假前应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经理级(含)以上级别人员在休假期间应由其直接上级指定专人为临时负责人。 2、部门主管(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随意关闭手机;其他员工,在休假前应将有效联络方式告之部门领导,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3、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4、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自愿申请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条本年休假制度只针对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年休假申请单

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医院《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版)》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医院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安徽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83号及皖人社秘〔2013〕29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一律办理书面审批手续。本《办法》所列:婚、产、节育、事、病、丧、保健、工伤、公休、探亲假。 第二条职工请假或利用公休假日离开单位3天以上者(含3天),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按准假权限报批。假满应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 第三条病、产和节育(人流),凭相关科室科主任出具疾病诊断书审批。未愈需续假治疗者,须持证明在假满前办理续假手续。 第四条本《办法》所列假,其具体期限和待遇如下: 一、婚假 (一)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登记结婚的,假期为3天。 (二)婚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基础津贴。 二、产假(含哺乳期)、节育假 (一)女职工产假为158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计划内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经医生检查,并出具证明的,给予15天产假;三个月以上不足4个

月的,给予20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40天。超过规定时间,按病假执行。计划外怀孕、生育的,不享受此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 (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由所在科室在每天工作时间给予安排两次哺乳时间(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其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所需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四)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内女职工,一般不安排夜间值班。 (五)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应按照《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款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六)女职工休产假(含节育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基础津贴。 三、病假、事假 (一)病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基础津贴,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后,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基础津贴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基础津贴按90%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基础津贴按6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基础津贴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基础津贴按80%计发。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修改)

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津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内所指的“正式员工”为公司已经正式录用的员工。计件工时制人员、临时工(保安员、公共卫生员)、外聘人员、试用期人员依照约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定。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以上员工的假期管理。 二、假期类别 1、员工公休假 员工每周休息两天,特殊岗位按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休息日。 2、法定假期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国际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3、请、休假 1)员工因病、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休假、销假手续。 A:员工请假或休假首先填写请假单,按公司规定事先获得批准,在工作安排处理完后,方可离开。 B:凡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说明请假理由,并附上有关材料,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准假。 C:申请休假员工应将审批确认的《请假单》,交回部门考勤员,月末由考勤员交人力资源部。 D:需要请假时,须至少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特殊原因如病情严重或其它紧急情况不能预先办理正常手续者,可电话代请,但请假本人必须在请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旷工。请假单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备查,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E:请假审批权限 页脚内容1

F:请、休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4、各类假期具体规定 1)事假: A:员工在上班时间内,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B:员工请事假,最小计算单位为2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照2小时计算。 C:员工请事假,逢节假日不连续计算。 D: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病假: A:凡因伤、病需要治疗和休养的员工,可以请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章的病休证明方可,否则病假不予批准。 B:员工请病假3日以上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依据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员工请病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 C: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停止工作病假 超过十四天,需向公司申请长期病假,经公司批准方能生效,否则按旷职处理。 D:员工休长期病假期间不再享受各种津贴。 E:员工休超过14天的病假,逢节假日连续计算。 F:员工病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3)婚假: A: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3天婚假;晚婚员工(女性满23周岁、男性满25周岁结婚)可增加4天婚假。 B:员工休婚假需凭结婚证,需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月内休完。(结婚登记日以颁发的结婚证书日期为准)C:员工婚假必须一次休完。 D:员工休婚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主管 页脚内容2

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办法

职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职工考勤管理,明确请销假事项和待遇,规范请销假程序,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单位公司考勤与请销假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职工、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请假类别、期限和有关待遇 第三条职工享有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年休假、工伤假和国家规定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等。 第四条病假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无法正常出勤的,可请病假。 1、职工因病需休门诊病假的,每次请病假天数不得超过三天,应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和病历复印件,每三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一次病假证明,不得月末一次提交。否则,不予登记病假,按旷工论处。 职工因病需住院治疗,应持《住院通知单》、病历复印件提前到单位登记,住院不足一个月的,出院后持相关证明到本单位办理病假考勤手续;住院超过一个月的,每月末必须持相关证明办理一次病假考勤手续。 2.病假证明必须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开取,职工除出差或外地突发疾病情形外,在其它医疗机构开取的病假证明单位一律不予认可,按旷工论处。 职工在外地突发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应由其亲属及时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由单位派人核实,月末按住院病假证明支付病假工资。凡未及时告知单位,事后开据的住院病假证明一律无效,按旷工论处。 3、请病假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安排的适

当工作时,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病假医疗期规定按下表执行: 4.病假工资待遇 职工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岗位类别中最低岗位的岗位绩效工 资一定比例支付,其中门诊病假按40%支付、住院病假在医疗 期内按80%支付,超过医疗期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病假期间不享受辅助工资、误餐补助费等津补贴及各类奖 金;当月病假超过12天的,不再享受效益工资和单位奖励,按岗位工资一定比例支付病假工资。 职工一年内门诊病假累计超过30 天或住院病假超过医疗期的,则不享受年终奖或效益奖。 第五条事假规定 1.职工因事不能上班的,可请事假。职工单月请事假不得超过7 天,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特批后,可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全年累计不得超过60 天。职工因请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公司按个人不能胜任工作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事假期间,单位不支付任何薪酬。 3.职工请事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手续。 第六条婚假规定职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凭结

请销假制度

员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了增强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内部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请销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兼职事情,有事外出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二、员工无故不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超过三天者,矿工一天罚三天的工资,并将其予以除名。 三、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一天以内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两天以上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经理签字批准,七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原则上续假应到公司办理,家不在市内居住或行动不便的,续假时间在两天以内的,可以电话联系,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每次假期,续假只限一次(病假除外)。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本人要求请假,但单位未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请假者未将请假条于假前交到考勤人员处; 4.迟到、早退或擅离工作岗位,脱岗超过2个小时的; 5.准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未按时上班者。 五、凡在考勤制度上弄虚作假者,不按考勤制度办事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按比例扣除本月绩效奖金。

六、考勤人员打印出考勤记录后,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请假条,一经查实,连同签字主管一同给予50元罚款处理。 七、各部门每月要对本部门的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统计,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考勤人员应如实作好考勤记录,考勤记录要完整保存备查,公司凭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九、考勤人员应将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和奖罚意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由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所实行的请假办法同时废止;所有员工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附: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所属办公室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1)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政协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公共活动时。(2)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3)发生火灾、地震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4)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或临时宣布的其他事由。 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二、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21个工作日。 2.若员工亲属住院需本公司员工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3.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员工休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863公司员工休假制度 Company employee leave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在公司中,可以享受到很多的假期,如病假,结婚假,节日假等等。员工休假公司会制定哪些正规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员工休假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

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请销假管理制度96642

请销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 请假的类别分为病假、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 二、假期时间 (一)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至办理销假手续止,具体假期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假、婚丧假、病假、生育假、事假(5天以上),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年休假、5天以内(含5天)事假,不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 三、审批程序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需请假的,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采用书面形式,由请假人按规定填写《请假审批表》,销假采取本人签到。 (一)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方式请假,经领导同意后,委托他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病假的须提供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例复印件等材料,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期满需续假的,提前1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因特殊原因请事假超过20天的,超出天数从年休假中扣除,并履行年休假审批手续。 (五)请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年休假等逾期的,均按旷工处理。 四、审批权限 (一)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正科级以上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处级领导干部请假按照市委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报批。 (二)局机关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三)下属处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四)局机关、正科级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实习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辅助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

煤矿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修订)

葫芦素煤矿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修订) 1 目的 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矿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合同制员工及业务承揽(外包)工。 3 术语与定义 3.1 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工作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规则和秩序,是员工按照规定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3.2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3 出勤是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前到达指定工作场所,规定工作结束时间及以后离开指定工作场所,且完整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4 缺勤是指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未在指定工作场所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5 加班加点是指员工应单位要求于公休日(轮休日)、法定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和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延长的工作时间。 3.6 休假是指员工在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确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的休息时间(轮班员工在轮休日休息)。 3.7 公假是指员工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参加有关会议及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依法出庭作证及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医学隔离观察的时间,其考勤记录为公假。 3.8 迟到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于规定工作时间未准时到达

指定工作场所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9 早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原因需提前或中间脱离工作场所的行为。 3.10旷工是指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非特别紧急情况下未按规定工作时间在规定场所从事当班工作且事后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行为。 4 组织与职责 4.1 经营管理科是全矿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4.1.1 负责矿各部门考勤的汇总及审核工作。 4.1.2 负责各部门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1.3经营管理科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请销假台账,定期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上报。 4.2 矿各科室、区队是本部门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的主要责任部门。 4.2.1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勤情况和考勤的真实性负总责,指定专人对考勤工作进行管理。 4.2.2 调度室负责提供员工入井次数及中夜班入井情况。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本办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员工考勤管理、假期规定、请销假审批程序等。 5.2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基本原则 5.2.1合法化原则:员工工作时间、享受假期及待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5.2.2 规范化原则:要求员工按规定出勤,不能正常出勤、离矿必须请假。 5.2.3 分级管理的原则:员工考勤与请销假按层级进行管理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试行) 为了规范项目部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生产与 员工生活秩序稳定,根据项目部相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全体员工均应严格遵守,不得违犯! 一、假期审批程序 员工请销假时须持“请销假报告单”按规定程序填写并 逐级审批,并报劳资部门备案。假期结束后应及时上岗并到 劳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劳资部门凭“请销假报告单”真实 记录考勤。 二、假期审批权限及流程 1、项目副经理、总工由项目领导直接审批,同时填写“请销假报告单(1)”,并按相关规定得程序审批,销假时交 劳资部门存档,以便记录考勤。 2、各部门人员需请假时填写“请销假报告单(2)”, 并按下述程序执行。 3、请销假流程 (1)需要请假时由请假人填写“请假报告单”基本项,然 后报部门主管核批请假时间及要求,最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 时将 “请销假报告单”送存劳资部门备案;“请销假报告单”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作为年终考核考勤得依据,同时劳资部门按月公

布考勤; (2)员工休假到期后要及时到劳资部门销假,由劳资管理人员审核该次休假天数,并由销假人与审核人共同签字确认; (3)销假时若遇休假期间有其她因公出差得,则应在销假单备注中说明并扣除; (4)①严禁不请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或先休假后请假,凡擅 自离开工作岗位休假得,一律按旷工处理; ②项目部所有员工不论以何种方式请假,必须严格按相 关规定填写“请假报告单”,未填写得一律按旷工论 处; ③对超假不归或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得,不论何种原 因,自该次休假核批截止时间到期之日起计算旷工。 三、假期规定 项目部实行包干累计休假制度,根据项目部特殊情况,员工休假得天数按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包干累计休假天数不超过30天执行,在不超过总天数得前提下可以分次休息。 (1)每人每年可休探亲假一到两次,单次休假天数自离开项目部之日起至回项目部之日止;本条所指探亲假就是指请假人离开 项目部回家,家属来工地探亲不在此列(注:家属来工地探亲得时间不得超过30天); (2)除探亲假以外得其她因私需临时请假得,2天以内(含2

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干部纪律性,增强集体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考勤制度。(一)病假管理制度(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主任批准,转办公室备案。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有医院诊断书或请假条,由所在单位领导转呈主管领导审批,转办公室备案。(2)、根据新政办[xx]97号文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工资90%,或扣工资总额10%。 (4)、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⑴工龄满三十年的,工资照发;⑵工龄满二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10%;⑶工龄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20%; ⑷工龄不满十年的,扣工资总额的30%。 (5)、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不计算工龄。 (6)、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14周岁以下子女患病时,职工可凭疾病证明享受护理假,男女双方全年累计各不超过23天,须向办公室领导按程序请假审批,将证明和假条转政府办公室备案。 (7)、病假计算含法定节假日。(二)事假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

理,扣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2)、请事假半天不超过一天者,由办公室领导审批,超过一天以上者,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备案。 (3)、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不超过二十五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连续事假超过二十五天的,超过天数按本人工资70%计发。年终考核不予评为优秀。 (5)、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三)探亲假管理制度根据新政发[xx]184号文规定:在机关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1)、职工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有特殊情况,当年未探亲可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八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0天。 (4)、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同意后由主管领导审批,转政府办公室备案。假满后进行销假,对无故超假的,应按旷工处理。 (5)、按劳薪字[81]号242号文有关规定:职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即使父母已回原籍,职工也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父母。[分页标记]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四)产假管理制度根据新政发[xx]56号文及自治区人民政府[xx]28号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休息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休息 (3) 第一节日休息和周休息日 (3) 第二节法定节假日休息 (3) 第三章休假 (4) 第一节年休假 (4) 第二节探亲假 (5) 第三节婚假 (7) 第四节丧假 (7) 第五节产假和哺乳假 (8) 第六节病假 (8) 第七节工伤假 (10) 第八节事假 (10) 第九节公假 (10) 第四章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 (11) 第五章休息休假的管理及程序 (12) 第六章附则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休息休假是员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经公司批准不从事工作,由个人支配的时间。 ㈠休息,包括日休息、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㈡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含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病假、工伤假、事假和公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时制度分为: ㈠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指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㈢不定时工作制:无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可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排班制等方式确保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的完成。

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劳动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医院科学发展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实施范围:病假、事假、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及处罚。计划生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照相应管理职能进行审批备案。 第二章、病假 第四条:职工患病、受伤可享受病假。 第五条:体病假必须有专科医生检查诊断证明、科室负责人和主管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处批准备案后有效。 第六条:体病假,原则上应在居住地体息,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第七条:职工在休假期间外出患病,原则上回医院治疗,确因疾病无法返回者,必须在原假满之前,报单位同意后方可续假,返院后持县以上医院病情证明到人力资源处销假。 第八条:凡病假时间已接近六个月者,本人要求上班,须经专科医生证明疾病痊愈,经人力资源处请示院领导批准后上班。如本人勉强上班,一月内原病复发继续病休者,其前后病休时间应连续计算。 第九条:病假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事假 第十条:职工因事可向单位请事假。请事假时,必须本人书面申请,载明请假事由,请假天数等内容,在不影响科室工作的前提下,经批准方能体假。 第十一条:职工请事假半天以内,由本科负责人批准;一天由科室签署意见,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人力资源处批准备案;两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职能科室签署意见,报院领导批准,人力资源处办理休假手续。假满后由本人到人力资源处销假。 第十二条:事假不准续假,确因特殊情况续假。须报告单位领导后重新办理休假手续。

第十三条:享受护龄津贴的职工,事假超过一个月,从次月起停发护龄津贴。 第四章、探亲假 第十四条: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以休探亲假。编外职工参照编内职工执行。 第十五条:职工因出差,病休等各种原因与父母团聚二十天,与配偶团聚三十天的,不再享受探亲假,但可按规定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因公出差已报销差旅费,不再报销探亲路费) 第十六条:探亲假不能两次合并使用或一次探亲假分期使用,探亲假可与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同时使用。 第十七条: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在内,不另计时间。 第十八条:请探亲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同意,人力资源处批准(中层干部由院长审批)。 第十九条:探亲假的路费报销,按财政部(81)财字第113号《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和有关财经规定办理,由人力资源处审查签字后到财务科报销。 第五章、年休假 第二十条:参加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第二十一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十年,每年休假五天;连续工龄满十年不二十年,每年休假十天;连续工龄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十五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十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当年已享受年休假,来年不再享受。 第二十三条:年休假在1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本年度不休年休假视为自动放弃,来年不补。 第二十四条:年休假必须在不影响科室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妥善安排,并按照医院的请假规定执行,由本人申请、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中层干部需院领导批准),人力资源处备案后,方可休假。 第六章、丧假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队员)。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和修改。 3.2各部门按文件规定程序执行请销假规范。 3.3保安队员请销假同样执行本标准,请假程序按队员守则规定执行。 4、工作程序 4.1 请假类别 4.1.1病假:员工因病无法出勤者,报部门主管批准,应在上班前电话请假,到岗前销假上岗;凡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且一次请假天数在3天(含3天)以上的,请假时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4.1.2事假: (1)因事请假,离岗前提前一天申明请假事由,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

作岗位,期满未到运管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 (2)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业务,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事假当月不允许超过3天,全年不能超过1个月,超假应向总经理批准。 4.1.3婚假、丧假和生育假参照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执行。 4.1.4员工因违反规定和相关操作流程导致受伤,按病假或事假处理,医药费自理,造成死亡或伤残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2请假程序 4.2.1员工填写《钉钉请假申请》,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不会使用钉钉打卡的员工或队员,书面填写《请假单》,按程序签批后执行。 4.2.2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4.2.3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3天以 审批:复核:拟稿: 内请假的员工可以由部门的其他同事代为请假,并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4.3请假相关规定 4.3.1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用钉钉申请,如实填写《钉钉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带表格1.doc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带表格1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意外流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意外流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 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 续,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

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 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 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层的休假由总经理审批。

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请假范围及待遇 (一)员工探亲假 第一条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或夫妇分居一年以上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二条员工探亲假期 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父与母不在一地的,可任选一方为固定探亲对象。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4、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线假。 第三条员工在规定的探亲的路程假期内,发本人岗位工资(不包括效益工资及按工作日结算的各项补贴),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在本人工资总额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报销。 第四条见习期及试用期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二)婚假 第五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均在本市者,准婚假三天,如双方均已达到晚婚年龄的初婚青年,可准假两周,如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需要

在外地结婚者,可按规定享受当年探望配偶待遇,准假期间工资照发。 (三)女员工产假 第六条女员工分娩时给产假一百五十天(含产前十五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下同)给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四十二天产假。病假、长休期间生育,产后仍继续休病假者,一律按病假规定处理。 第七条子女在一周岁以内,可请哺乳假,女职工未请哺乳假的,每天可给女职工喂奶时间一小时。 第八条按规定休产假,哺乳假期间享受本人岗位工资,季度及年度绩效工资依照出勤情况按比例结算。 (四)节育假 第九条施行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节育环者,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手术后一个月台内不作重体力劳动。 2、取节育环者,当日休息一天。 3、结扎输精管,休息七天。 4、单纯结扎输卵管者,休息二十一天。 5、人工流产放置结育环者,可增加一天产假。 6、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教是,可增加二十一天产假。 7、妊娠中期引产者,休息四十三天。 8、妊娠中期引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六十三天。 9、产后结扎输卵管者,产假外另加二十一天。 10、女方作输卵管结扎手术,给男方护理假七天。 11、休假期间岗位工资照发(绩效工资及午餐、工地补贴等按工作日结算,季度及年度绩效工资依照出勤情况按比例结算。)(五)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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