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0202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资料

最新20180202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资料
最新20180202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资料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4.公路、市政、水工工程单项工程变更预算200万元及以上的;除公路、市政、水工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以下简称“其他工程”)单项工程变更预算100万元及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工程变更:

1.路基、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2.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3.公路、市政、水工工程单项工程变更预算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其他工程单项工程变更预算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三)一般工程变更是指除重大工程变更和较大工程变更以外的其他工程变更。

第四章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第七条工程变更实行“事前审批”制,除因不可抗力需要实施应急抢险工程外,未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实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量清单等,不得肢解工程变更简化审批程序。

第八条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

(一)重大工程变更经业主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并按厦财建[2016]36号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二)较大工程变更经业主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根据不同主管部门的规定视情况报其审批。

(三)一般工程变更按以下权限审批:

1.单项变更预算大于等于20万元小于100万元的工程变更经业主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项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实施。

2.单项变更预算大于等于5万元小于20万元的工程变更经业主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项目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实施。

3.单项变更预算大于等于1万元小于5万元的工程变更经业主项目部、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实施。

4.单项变更预算小于1万元的工程变更经业主项目部经理审核通过后实施。

5.一般工程变更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后,新增的工程变更不论大小均审批至公司主要领导。

(四)公路、市政、水工工程累计变更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其他工程累计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但累计变更金额在中标价5%以内且合同总造价未突破本合同分标段概算的,应报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批费用,并报备市发改委。

(五)变更累计增加金额超出中标价5%以上(含5%)或合同总造价突破本合同分标段概算的,新增的工程变更不论大小均应报市发改委审批。

第五章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第九条工程变更的提出

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承包人均可提出工程变更意向,业主项目部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初步研究后,初步判断工程变更类型,组织承包人填写《工程变更意向审批表》(附表1、附表2)。

第十条工程变更的审核

(一)根据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业主项目部负责办理《工程变更意向审批表》的审批手续。部分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业主项目部应组织专题论证会,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办、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审核,并视情况邀请相关的专家参与,会后由业主项目部起草专题论证会会议纪要报公司审批。

(二)重大工程变更经公司审核后,业主项目部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审核,较大工程变更经公司审核后,可根据不同主管部门的规定视情况报其审核。

(三)业主项目部根据审定的工程变更方案组织承包人填写《工程变更单价审核表》(附表3)、《工程变更预算审核表》(附表4),经监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根据审批权限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四)业主项目部应根据财政部门的最新规定,邀请市财政审核中心到现场核实工程变更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应急抢险的工程变更,业主项目部初步判定工程变更类型后,可根据变更审批权限事先向项目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后进行紧急处理,业主项目部须在工程变更发生的30日内按照程序完善工程变更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或其他支持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第十二条业主项目部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施工图纸进行复核,根据复核后相差的金额按审批权限办理工程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新增单价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有关工程

变更新增单价的组价条款确定。

第六章工程变更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文件的下达、实施及隐蔽工程验收

(一)工程方案变更确定后,业主项目部及时组织监理单位向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令》(附表5)。

(二)业主项目部应督促承包人按批复的变更图纸实施到位;注意收集、整理变更现场图片、录像资料;对工程变更涉及隐蔽工程数量的测量和计算,应与承包人、监理单位形成三方联测形成签证资料。

第十五条业主项目部须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台帐》(附表6),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台帐。

第十六条工程变更经批准实施后可按进度申请中期计量支付,未经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工程变更支付比例不宜超过变更金额(经工程管理部初审)的60%,经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工程变更,业主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承包人签订施工补充合同,施工补充合同签订后可同进度款的支付比例计量。

第十七条经公司审批过的工程变更可根据需要使用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第七章工程变更的考核与处罚

第十八条工程变更管理列入业主项目部和工程建设管理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变更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部报送的设计变更台帐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对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情况进行评分,对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擅自变更

或越权审批等行为向公司提出处罚建议。

第十九条由于勘察设计单位、承包人等有关单位过失引起工程变更并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追究有关单位责任,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的,公司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承包人拒不按照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施工或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拒绝返工、维修的,业主项目部报公司领导后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变更审批人员在工程变更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不正当权益者,由公司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2014年8月1日发布的《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同时废止。

附表1 工程变更意向审批表(一)

附表2 工程变更意向审批表(二)

附表3 工程变更单价审核表

附表4 工程变更预算审核表

附表5 工程变更令

附表6 工程变更管理台账

附表1

工程

工程变更意向审批表(一)

编号:(标段名+三位流水号)

注:1.适用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变更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的一般工程变更或一般工程变更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后发生的一般工程变更)的审批;

2.需正反面打印。

更或一般工程变更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后发生的一般工程变更)的审批;

2.需正反面打印。

附表2

工程

工程变更意向审批表(二)

编号:(标段名+三位流水号)

注:适用一般工程变更(变更金额小于5万元,且一般工程变更累计金额小于100万元)审批。附表3

工程

工程变更单价审核表

编号:(标段名+三位流水号)

附表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变更预算审核表

编号:(标段名+三位流水号)

精品文档

附表5

工程

工程变更令

注:本表一式三份,依次为业主项目部、监理单位、承包人存。

附表6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工程变更的类型 1.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 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 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1.3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 2变更设计审批层次 2.1重大设计变更 本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经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2.2较大设计变更 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2.3—般设计变更 (一)a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由建设公司对变更进行核实后转报省交通集团审批; (二)B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对变更进行审批; (三)C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低于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低于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低于50万元的,由项目业主对变更进行审批。 (注:上述同一项目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变更是指同一项目中同一时间确定全线统一的变更,如软土地基处理、路面工程等)3设计变更建议的审查及报批 3.1工程设计变更建议可由项目参建各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建议提出后,监理人、业主对变更建议进行初审、确定变更类别,及时开展变更设计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3.2设计变更建议报批前分级审查 (一)重大、较大变更,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或授权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审查,省交通运输厅、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省交通集团、建设公司、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二)一般(A类)变更,原则上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审查,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三)一般(B类)变更,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或授权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审查; (四)一般(C类)变更,由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 设计变更建议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或专家咨询意见将作为上报设计变更建议和设计变更文件的依据。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工程施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批: ****项目经理部 20**年**月

目录 一、资料归档范围 (1) 二、资料员职责 (1)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 四、工程技术资料借阅 (2) 五、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的接收、登记 (3) 六、变更图纸的处置 (3) 七、资料档案的管理 (3) 八、资料档案要求 (4) 九、资料档案的保管 (4) 十、施工日志填写办法 (4) 十一、处罚制度 (6) 十二、资料相关记录表式 (6) 十三、工程竣工资料档案移交 (7)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资料、文件、设计图纸的保管、发放和使用,根据项目部档案资料及图纸数量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工程服务的原则,合理利用档案资源,达到施工、存档两不误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归档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资料员职责 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三、资料档案的归档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项目部的有关制度,严守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项目部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2018)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工程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 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方案进行确认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涉及变更权限应按贵安建投公司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还须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 二、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 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常见问题及规范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常见问题及规范 发表时间:2019-06-19T15:53:31.453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12期作者:安巧丽 [导读] 资料管理工作几乎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资料的整理。 安巧丽 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资料管理工作几乎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资料的整理。如果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水平较低或是缺失,将会造成工程后期的管理与维护缺少数据支持,极容易出现纰漏。因此,对于建筑单位而言必须要充分建筑工程资料的整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整理水平,这样才能保证当出现问题时立刻找到相关必备资料,最终对工程进行有效地维护与管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改进措施 1建筑工程资料的特点 1.1同步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要时刻保持同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单位要充分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图纸、数据、收据的收集情况,确保资料整理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统一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需要多部门签验的资料很有可能在传递的过程中出现丢失或是签验不及时等情况,最终影响到资料整理的实时性。 1.2多部门共同协作 在建筑工程的资料整理工作中,除了相关专业的资料员进行整理之外,不同项目中的管理人员都需要承担起收集资料的责任。具体来说,对于技术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言,他们要收集相关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材料;对于材料部门的管理人员,他们要负责收集施工材料的采集与入库资料情况、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以及检验资料等;作为建筑工程施工部门的管理人员而言,他们则需要收集施工的原始记录、施工记录、审核记录、施工计划等材料。因此不难看出,工程资料管理不光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同样需要工程所有部分工作人员的配合,这样才能确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常见问题分析 2.1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参建方对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形成统一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导致各参建方没有将工程资料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工程资料管理存在着事后补编资料、随意借阅资料、不规范立卷归档资料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工程资料管理质量,弱化了工程资料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2.2工程资料不完整 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中,存在着工程资料丢失、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严重影响着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工程资料填写不规范,经常出现施工记录、监理记录签名遗漏问题;图纸会审记录不全,设计变更审批手续不完整、工程量统计不准确等;资料管理人员不重视资料收集工作,使得物料资料、材料检验资料、现场签证等有可能出现缺失,难以为工程验收提供完整资料。 2.3工程资料收集时效性差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意识淡薄,没有配备充足的工程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管理,导致工程资料管理存在着管理人员不足、管理程序混乱的情况。在施工现场中,一般是由现场施工人员自行保管文件资料,再由施工人员整理后上交到资料管理人员,在这一过程中易出现资料遗失丢失的情况,严重降低了工程资料收集的时效性,未能做到对工程资料的跟踪收集与管理。 3建筑工程资料规范管理的要点 3.1充分重视工程资料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可靠性 一方面,对于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而言,应该要正视资料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向之前的优秀案例学习或是参加培训指导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加大对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除了要从管理人员入手之外,整理人员也同样需要进行端正对资料整理的态度,熟知资料管理的规范化要求,明确具体收集流程、保存格式以及归档方式等。为了能够提高管理技术水平,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引进信息化技术与相关网络平台等,来提高资料管理水平,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除此之外,为了确保收集到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质量监督等部门也应当把好质量关、确保安全性,管理单位应当严格处理假资料、给出假实验报告等现象,通过最高处罚方式,确保建筑工程技术的有效性。 3.2完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要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资料管理流程,落实工程资料管理责任,确保工程资料管理规范化开展。具体制度内容包括:将工程文件形成纳入到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工程招标、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单位以及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资料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不允许事后补编资料;工程资料管理要采取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并行管理的方式,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验收和移交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的保管和借阅制度,做好资料借阅记录,强化资料借阅管理,避免在借阅过程中出现资料丢失现象。 3.3加强工程资料收集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派专人负责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逐项跟踪收集,确保资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施工资料完整无缺、内容连贯。现场技术人员要做到当天的施工项目资料当天上交,避免出现施工资料遗漏。项目部要每月统一收集整理一次工程资料,及时补充和追回有缺项漏项的资料,纠正工程资料的问题和错误,将工程资料归档,避免出现工程资料丢失。同时,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资料、代签资料。尤其对于工程材料清单、质检资料等重要文件,要保证资料签收的准确性,避免工程量核算时出现纠纷。 3.4加强工程资料保管 项目部要设置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专门负责工程资料的组卷、归档等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工程资料,编写资料目录,将其装订成册,放置到档案室内进行保管。在档案室中,要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借阅制度,做好防尘、防潮和放高温措施,保证档案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台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台政发[2014]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按《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划定的范围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变更包括自项目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发生的下列事项: (一)工程设计变更,即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二)由非施工方因素引起的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 (三)材料与设备的增减和换用; (四)无价材料价格及暂估价的签证; (五)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 (六)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他实质性变更。 因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标底计算差错引起的工程量增

减、根据合同条款计算工程奖罚及调整材料价格致使工程造价增减不作为工程变更。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 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审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审小组(以下简称联审小组)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核工作,市发改局负责工程变更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及规划调整的,组织市建设规划局参加联审小组工作;涉及建筑工程主体建筑、结构调整的,组织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参加联审小组工作。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应委托符合资质的设计单 位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遵循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除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原因外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 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保节能的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需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的,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联系单;先由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联系单进行确认,再由建设单位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 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 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 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 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 1 -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 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含 50 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 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 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 2 -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制度 第四章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章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第六章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 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 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 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 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 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 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 设备资料( 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 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创造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 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 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 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 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 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 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 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 含工程联系单) 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 如表式为复印件, 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 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 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 归档。 2.2.3调试措施, 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 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 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 不能用复印

浅谈如何规范工程资料管理

浅谈如何规范工程资料管理 发表时间:2018-06-12T09:46:31.9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1期作者:吴学超 [导读] 摘要:工程资料具有复杂性、随机性、时效性、真实性、综合性的特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竣工备案交付使用,因此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尤为重要。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 300141 摘要:工程资料具有复杂性、随机性、时效性、真实性、综合性的特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竣工备案交付使用,因此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尤为重要。本文针对建筑工程在资料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工程资料管理;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建设期间全过程,是建设各方在建设期间的技术质量行为的真实记录。做好资料管理工作已成当务之急。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内容 在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资料主要包括计划任务书、施工现场地质、水文、气象等文件资料;征地和拆迁等文件;整个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等材料;工程施工规划、消防以及环保等政府的审批材料和资料;中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文件资料;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有关工程施工、组织和竣工等的照片、录像等。还包括建筑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报告、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等。整个工程的组织设计,监理的规划和细节等,各种材料实验和检测的记录登记;关键和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记录、安全事故记录以及在工程施工完成后技术总结等。最后还包括平面布置、管线布置、装饰和结构、给排水管工程、通风空调等工程的竣工图。资料管理在建筑工程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为工程施工提供重要依据。 2工程资料的分类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2)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类。 (3)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资料、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资料、竣工验收资料8类。 (4)竣工图:可分为建筑竣工图卷、结构竣工图卷、给排水及采暖竣工图卷、建筑电气竣工图卷、智能建筑竣工图卷、通风空调竣工图卷、电梯竣工图卷、工艺平面布置竣工图卷、室外工程竣工图卷9类。 (5)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 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资料种类繁多,相关的技术材料包括很多内容,稍有疏忽,就会出现问题,影响到建筑工程材料的管理。(1)就目前而言,有的施工单位项目归档率比较低,甚至在工程竣工后,不能拿到工程资料,配套的工程材料严重缺乏。(2)有的工程材料资料填写不完整和不规范,对于工程量、质量以及偏差存在着遗漏的情况。(3)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原始资料的文字字迹潦草,使用不规范的汉字,甚至还有错别字,修改后不加盖单位章或没有修改人的签字,给后期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4)施工资料表格格式不统一、不规范。在开工前没有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而且对于资料的编制填写都没有注明,不便于检查、装订、组卷。(5)竣工资料移交不及时。不能按规定及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造成统一管理的时间延误,甚至导致竣工资料丢失。 4规范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的管理对策 4.1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 施工资料是以单位工程为组成单元,按专业类别进行整理。每个工程根据其使用功能和建设规模确定了相应的施工项目,每个专业都应按照专业产生相应的施工资料。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料应以各施工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料为主进行收集、整理。一般可以分为:①施工前的资料收集、整理;②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③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 4.2资料的保管 资料的保管工作就是维护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我们要有健全的资料保管制度和借阅制度。所有资料必须装柜,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文件柜、资料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并且要有“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虫、防腐的措施。特别是资料室防火、防虫、防潮、防盗等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4.3施工资料归档与移交 (1)工程资料的归档文件必须是准确系统,并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的文件材料,归档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2)工程资料的移交: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移交城建档案馆。且城建档案馆的资料必须是原件,以便今后查阅。工程项目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 GB 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附录A 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4.4做好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要进行最后资料的汇总。具体检查材料中是否出现报漏或者错误等情况;同时要对全部的施工工序评定表进行点数汇总,并精确计算和填写工序质量、部位质量以及单位工程质量,保证建筑工程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能真实客观的真实客观的反映出来,再最终完成后,要由监理及业主方的签字进行确认。将所有工程涉及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和竣工图等资料清单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合理的整理和汇总,进行归档。在整体建筑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有效收集竣工报告、交工验收证书以及施工质量保修书,保证最后的所有手续完备。 4.5确保工程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明确法律责任,为提高资料管理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规定由责任人本人签字的绝不允许代签,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亲笔签字,责任人必须出具委托授权书,让受托人代签,授权委托书连同竣工文件应一并归档保存。工程资料形成的过程中,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当失误造成的文字表达不确切或数据错误,责任人应对其进行修改,且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

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行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在工程经营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及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反映工程全过程的纸质和电子文件的统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档案部负责公司所有项目工程档案的总归档与保管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资料的积累、整理组卷、移交。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设专职工程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移交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种文件的完整、准确和真实有效。 第八条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 第九条项目部负责按照要求将本工程项目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交公司的一份由商务部检查验收合格后交公司 - 2 -

档案室。 第十条工程施工档案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移交公司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做到“三同步”,即: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与提出工程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同步,工程建设进度与项目档案形成积累同步,工程竣工验收与项目档案验收同步,使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始终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第三章工程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 第十二条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和查考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进行汇总、整理和编目,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类组卷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的工程项目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归档的内容包括:工程经营文件、工程施工文件、工程声像荣誉实物等。具体归档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执行。 (一)工程经营文件 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预)结算书、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备案文件、项目班子文件、项目管理人员花名册、成本测算(核算)、成本分析、往来函件、变更指令、各种签证、索赔文件、谈判记录、会议纪要、审计报告等。 (二)工程施工文件 - 3 -

2018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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