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及条文释义

24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及条文释义
24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及条文释义

附件1: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及条文释义

一、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

1、词义解释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2、严禁细项

1)严禁承包单位非法转包:

a)严禁承包单位在承包基建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

b)严禁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单位。

2)严禁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违规分包:

a)严禁承包单位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

b)严禁承包单位在未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将承包的部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

c)严禁承包单位将基建主体工程的施工专业分包给其他单位;

d)严禁专业分包单位再次进行专业分包;

e)严禁劳务分包单位再次进行分包。

备注:1、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电力电缆的敷设和电缆头制作、安装;变电(包括换流站)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

2、允许专业分包的非主体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消防、计量、特殊调试、通信等要求特殊专业资质的工程。

二、严禁以包代管

1、词义解释

以包代管:是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等通过将责任和权利等以合同形式分包给基他单位、企业等,发包方对施工组织、安全、质量等未进行有效管理。

2、严禁细项

1)严禁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缺位,任由承包单位施工。如缺失业主项目部等;

2)严禁监理单位工程建设项目部不到位,任由承包单位施工。如现场监理缺位;

3)严禁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以包代管,不配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管理不到位,任由分包单位施工。

三、严禁“皮包公司”、挂靠和借用资质施工队伍承包工程和入网施工

1、词义解释

皮包公司:是指没有固定资产、没有固定经营地点及定额人员,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或集体。

挂靠、借用资质: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或者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2、严禁细项

1)严禁“皮包公司”承包工程。工程中标单位一旦被发现其为“皮包公司”,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专业施工和劳务作业分包给“皮包公司”;

2)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有资质企业承揽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其挂靠单位(常以分公司名义出现)施工;

3)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借用他人的资质承揽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让无资质的单位以自己名义施工。

四、严禁未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开工作业

1、词义解释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是指施工生产中,为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而采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2、严禁细项

1)严禁承包单位在未按照公司《电网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开展项目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风险定级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2)严禁承包单位在未执行公司《电网工程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3)严禁承包单位作业人员在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开工作业。

五、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1、词义解释

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2、严禁细项

1)严禁承包单位人员无证上岗,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材料员等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人员;

2)严禁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包括未经政府相关安全主管部门或南方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的人员。

基建项目质量管理

基建项目缺陷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思路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科学的项目质量评价与考核机制,持续改进工程质量,逐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二、质量管理目标持续提升初显成效质量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统一规范基建一体化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达到国内同业领先水平初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质量管理和标准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改进三、质量管理业务(一)基建质量管理业务 WHS 质量控 制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基建质量管理缺陷管 理达标投产及工程评优管理质量门管理 (二)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业务初步梳理施工项目部1 建设准备阶段1.1 编制“三通一平”施工组织设计1.2 接受变电站“三通一平”技术交底1.3 制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和方案1.4 编制基础检测方案1.5 开展变电站“三通一平”三级验收、报验2 建设实施阶段2.1 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2.2 工程控制网测量/ 线路复测2.3 试验单位资质报审2.4 报审原材料见证送检情况及试品/ 试件试验报告2.5 参与设备物资开箱检查2.6 物资缺陷反馈2.7 调试/ 交接试验2.8 开展中间阶段验收、报验2.9 配合土建阶段质量监督2.10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2.11 落实施工作业指导书使用2.12 开展工程质量验评3 启动验收和投产移交阶段3.1 工程完工,施工单位三级自检3.2 配合工程启动预验收

3.3 配合工程项目启动验收3.4 启动验收缺陷处理3.5 配合启动验收复核3.6 启动中发现问题及处理3.7 配合变电站消防验收3.8 配合工程投运前质量监督3.9 办理工程质量保修书(三)基建项目质量管理文件概要、 1.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基建项目管理办法(PM-csg1.0 )。 2. 技术标准:国标、行标、企标,标准设计V1.0。 3.作业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208 份)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总册+8 个专业分册)质量控制标准设置表(303份)10?500kV 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8 个分册,1660 份)、验收业务指导书质量控制标准设置总表W 点H 点S 点小计数目数目数目分册专业1 16 5 10 31 输电线路2 36 5 4 45 电气安装3 63 36 5 104 土建 4 28 0 5 33 电气试验5 11 5 1 17 配网 6 2 1 0 3 物资到货验收合计四、质量管理措施(一)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1 、提出可描述、可测量的建设质量目标——推行标准建设(标准设计、标准材料、标准配送、标准施工),实现工程高水平复制2 、深化应用施工作业指导书——规范施工作业——开展技能培训,实 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 、全面推行WHS 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质量过程控制体系——围绕120 个样板点,修编基建工程质量控制标准WHS (2014 版)4、规范验收,零缺陷移交——建立统一验收程序、方法和标准,努力向生产移交“零缺陷” 工程——以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对基建质量缺陷实行动态闭环管理(二)引入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建立科学的项目质量评级价与考核机制,持续改进工程质量,逐步达到国际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 定(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基建工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通用版) 为加强和规范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各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减轻职业危害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不安全情况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东方希望集团公司《安生标〔2016〕4号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基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范围 本标准对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外来参观、指导、检查和厂家服务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东方希望集团公司《安生标〔2016〕4号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标准》Q/XWRD/GL-AQ-000-2016东方希望包铝热电部基建施工管理考核标准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基建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建零星工程管理,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依据《山东理工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理工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山东理工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单项工程项目造价总额5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及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等。 二、项目依据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属工程清单中不包含项或因使用单位提出使用要求,经学校批准的设计变更项及合同约定的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项目。 三、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议价项目编制工程预算书,经监理单位审核,工地代表审核,工程科复核后,报分管处长批准。 2、综合科填写《工程预算委托审核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委托相关单位造价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后,预算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工程科报学校招标办或工程跟踪审计小组按照程序办理;预算金额在五万元以下,工程科组织由工程项目负责

人、工程科、材料科、综合科组成的审定小组采取议标、询价方式进行确定,并填写《工程采购评审表》,签字盖章后作为结算依据,采购结果报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备案。评审资料由综合科存档。 四、签证程序 严格执行签证的规定和程序,签证必须及时准确。 1、工程签证。须一事一联,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交签证申请,经监理公司审核,工地代表审核,工程科负责人复核,报分管处长审签,经处务会集体研究确定后,盖基建处公章作为结算依据。签证的内容包括签证发生的原因或理由;签证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标有详细尺寸的工程附图或者明确的文字描述,要有充分详实的基础数据作为测算工程量的依据。签证必须及时,超过14个工作日不再补签。 2、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误或根据实际需要须变更设计的,施工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经监理公司、工地代表、分管处长审签同意后,由工地代表联系主管设计人员出具设计变更后组织实施。属结构或标准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报处长并经主管校长同意签发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合同签订 需签订合同的,工程科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由分管处长、部门负责人审定,报分管校领导审签,计划财务处盖章后生效。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文件明确,重典治乱,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国家立法部门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典,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

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 修订背景及过程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被立法部门提上日程。

工程质量类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附件 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认真贯彻《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确保北京电网建设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电力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部门对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基建工程行使质量监督权。负责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的监督行为不替代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职能和责任。未经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检测的基建工程,不得并网运行,不能申报各类优质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建设的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35kV及以上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和大型换电站工程的质量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及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挂靠公司基建部,并在经研院技经中心设置质量监督办公室,质量监督办公室在业务上受公司质量监督站的直接管理。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由公司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担任、基建部主任担任副站长,基建部分管

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站长,安全质量处处长担任秘书长。 第五条质量监督站配有若干名专(兼)职质量监督工程师和质量监督员,以满足北京电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质量监督工程师应取得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颁发的上岗证,并具有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和电力建设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第六条北京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 (一)公司基建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有关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 2.质量监督站负责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公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的受理,负责组织质量监督检查、问题协调处理、质量监督报告的审查、签发。 3.公司基建部负责质量监督站财务支出的审批、费用预算管理;重大支出需报站长批准。 4.负责公司年度质监计划管理、培训计划管理。 5.负责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质量检查员的培训取证管理。受上级质量监督站委托,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报名汇总和相关管理。 6.负责与上级质量监督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业务联系。 (二)质量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受公司质量监督站(公司基建部)委托完成综合事务、质监专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26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 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 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

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建设部令第13号__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3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13年4月27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新食品安全法全文热点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全文热点解读 导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近 段时间以来,新法的修订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治乱用重典”。下面 小编整理了新食品安全法全文热点解读,欢迎阅读!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到底“严”在哪里?有着 哪些具体的新举措、新规定?将在维护公众食品安全方面发挥怎样的 作用?《经济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法以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为目标,较修订前有4 方面明显的变化,一是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 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同时加重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 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 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 格局。 强化经营主体义务,发生纠纷更易找到“正主儿” 家住上海的巧鹰平时家务繁忙,为了节约时间,她总爱网购水 果蔬菜。对她来说,网购这类商品,最麻烦的事情是送来的产品不

新鲜,要退货十分困难。供货商和网购平台互相推诿扯皮,不仅耽 误时间影响情绪,问题也往往很难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她能选择 的解决办法,只能是不断更换网购平台。一来二去都摸索出了经验,“大网站得到融资后,就变得财大气粗、服务质量下降。反而是小 网站怕买家给差评,经营得战战兢兢,服务比较好”。谈到这个话题,巧鹰觉得有些无奈。 巧鹰遇到的其实不是个小问题。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我国 网络食品交易量正变得越来越大。但伴随着网购的方便快捷而来的,还有网购交易纠纷不断产生。针对这些问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多方面主体义务。其中,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专门作出规定,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强化 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商家的审查义务,规定了在网 络购买食品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 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则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简单来说,就是“网络 交易出问题,第三方平台先负责”。这一规定明确了网购平台的主 体义务,对巧鹰来说,今后再遇到网购纠纷时,就能有更有力的法 律武器可以运用。 除了网络交易,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其他 义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新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 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新法还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

基建工程质量监检管理制度(doc 9页)

基建工程质量监检管理制度(doc 9页)

H N P D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NPD-19-JG16 基建工程质量监检管理规定

2007-07-04发布 2007-07-04实施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工程质量监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华能“两高一低”的方针,落实电力行业质量监检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写的依据: (一)电力行业《质量监督火电工程质量监检典型大纲》。 (二)本工程有效标准、规范。 (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质检站的相关规定、制度、文件、典型大纲等。

(四)电力行业《质量监检重点项目监检大纲》。 第二章质量监检的基本项目 第三条质检站质量监检的基本项目如下:(一)土建专业质量监检的基本项目: 1. 施工测量的监检; 2. 主厂房; 3. 汽轮发电机基础; 4. 锅炉基础; 5. 钢筋混凝土烟囱; 6. 中央水泵房; 7. 脱硫房; 8. 输煤系统地下结构; 9. 空冷岛钢结构及基础; 10. 全厂地下沟道、基础; 11. 煤场; 12. 其余子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二)锅炉专业质量监检的基本项目: 1. 锅炉受热面吊装前的监检; 2. 锅炉钢架承载前的质量监检; 3. 锅炉制粉系统分部试运前的质量监检;

4. 回转式空预器试运前的监检; 5. 送、引风机试运前的质量监检; 6. 电初尘器空负荷升压前的质量监检。 7. 脱硫系统(二期)分部试运前的质量监检; 8. 主要热力系统管道保温绝热的质量监检; 9. 其余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三)汽机专业质量监检的基本项目: 1. 汽轮机油系统复装及油清洁度质量监检; 2. 给水泵组分部试运前的质量监检; 3. 空冷岛风机分部试运前的质量监检; 4. 高、低压加热器及除氧器安全阀整定的质量监检; 5. 全厂中、低压管道安装质量的监检; 6. 凝结水泵分部试运前质量监检; 7. 其余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四)电气专业质量监检基本项目: 1. 发电机定子吊装前、穿转子前的质量监检; 2. 主变、厂高变、起/备变变压器带电前的质量监检; 3. 750KV线路、6(10)KV配电装置带电前的质量监检; 4. 电缆敷设质量监检;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1777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for safety prod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基建质量管理规定 一、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1.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 2.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 3.建立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 4.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 1.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严格把好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关。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达到规范 的工作深度。 3.严格履行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 三、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整顿建设市场 1.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制。 2.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 3.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 4.必须实行竣工验收制。 5.必须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咨询、设计、施工和监理要求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装备水平,严禁无证、越级承揽工程。 6.必须实行政企分开。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四、精心勘察设计,强化施工管理

1.工程建设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2.工程勘察单位要全面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必须对所提供的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勘察资料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保证过程质量的措施,努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过 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建立健全现场质量自检体系。 4.材料设备要严格进行质量检验。 5.建设资金要严加管理。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把好工程质量关 1.加强执法力度,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 2.加强政府监督。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 3.加强审记监督。 4.加强报告制度。建立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检查。 5.加强项目档案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1.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2.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最新】 5.工程施工的控制管理 6.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立项、设计 第一条总务处基建维修科根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按教育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学院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立项。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后,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必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

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技术交底文件。(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四条、合同应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格式拟定。所有基建项目合同经基建招标组领导审阅签名后签订,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实施。 第五条、在签订重大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以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第六条、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将合同发放到相关部门。 第七条、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总承包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政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2012年5月

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指引 1总则 为保障电网工程建设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基建工程落实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特制定此指引。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业主项目部管理规定》(213061-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213065—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210022-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业主项目部工作手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 南方电网公司《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11〕109号)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项目分包管理的通知》(深供电建〔2011〕93号) 4术语和定义 无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 5.1.1招投标阶段确定分包内容与范围

5.1.1.1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分包的内容和范围(附件2)。 5.1.1.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包括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等。 5.1.1.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分包计划开展分包作业与管理。 5.1.2上报分包计划 5.1.2.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承包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包括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项目施工分包预审表08),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备案。如分包内容有变更或调整须报建设单位审批。 5.1.2.2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分包合同模板(附件3、4、5,)提交拟定的分包合同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业主项目部批准。 5.1.3分包商资质审查 5.1.3.1施工承包商拟选用的分包商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或本公司进行资信备案(未开展资信备案的专业必须符合5.1.3.3的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商的资质,重点检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 5.1.3.2施工承包商将拟选用分包商资质文件报监理单位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施工承包商对其所报送分包商的资质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5.1.3.3分包商必须持有各级政府核发的有效资质(注:各种行业协会的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且符合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5.1.3.4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5.1.4 签订分包合同 5.1.4.1在承包合同签订后,施工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前,及时与经过建设单位批准

公司基建设计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213006-2017 xx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设计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13006-2017 目录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职责 (3)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 6 附则 (10)

xx有限责任公司基建设计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建项目设计管理机制,保证设计质量,提高基建工程设计管理水平,打造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各单位在基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管理中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1.3 本办法所称的基建工程管理,主要包括基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含设计交底、设计变更、设计工代等)、竣工图设计、设计总结以及优秀设计评选等管理。 1.4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公司前期投资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电源、电网、小型基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执行(但不限于)以下规范性文件时,以最新版本为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xx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xx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准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 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为项目核准提供技术依据的一个重要阶段,自项目前期决策进入前期投资计划至可行性研究批复的工作阶段,根据相关建设条件,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方案、建设规模、实施进度,科学评估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合理性。 3.2 初步设计: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阶段,确定工程的设计原则、线路路径、变电站(换流站)布置方案、建设标准以及工程投资等内容的设计工作,须满足相关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直流工程还应包括成套设计预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电源工程指招标设计阶段及执行概算。 3.3 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批复至施工图设计批复的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原则开展的具体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及预算书,须满足相关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的要求(直流工程包括成套设计施工图及系统调试方案设计,系统调试需专项审查)。 3.4 竣工图设计:按照投产交付实际绘制的工程图纸,作为工程运行的基础资料。 3.5 设计变更:基建工程自初步设计批复至投产交付的阶段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