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定额系数一览表

四川定额系数一览表
四川定额系数一览表

建筑工程

土石方工程

说明

1、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满堂基础按挖土

方项目计算。

2、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8m以外者,按深6m

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3、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4、挖土方(包括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挖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3。

(一)“石方开挖”项目适用于人工凿石、人工打眼爆破、机械打眼爆破等,不包括场外的运输。应注意:

1.石方打眼爆破项目内,已包括基底摊座和炸药的防水费。

2.石方爆破的超挖量,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5、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应按A.A.2中预裂爆破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场外运输:按实际体积和运距计算。机械挖土方外运时不套用“机械运土距离≤

1km”项目,但外运距离也不扣除基本运距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1.卵石层是指粒径大于20mm的卵石、碎石含量>50%的地层。如粒径大于20mm的卵石、碎石含量在15%~50%,人工、机械按卵石层项目乘以系数0.80。如粒径大于200mm的卵石、碎石含量>50%,按松次坚石层项目计算。

2.岩石级别为普坚石(IX~X)时,人工、机械按松次坚石项目乘以系数1.4;岩石级别为特坚石(XI~XVI)时,人工、机械按松次坚石项目乘以系数2.0。

3.单位工程打(灌注)桩工程量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4.本分部(除锚杆钻孔、灌浆外)系按打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其斜度小于1:6时,则人

工、机械乘以系数1.43(俯打、仰打均同);当斜度超过1:6时,打桩所采用的措施费用,按实计算。

(五)本分部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六)本分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项目中未包括桩的现场检验费。

5. 打试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二)混凝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的截桩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截桩项目已包括将截下的桩头运至现场不影响下步施工的堆放点的费用,桩头如需运出施工现场者,按“A.A 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三)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及混凝土管桩按运输至施工现场的成品桩编制,不再计算桩的制作及运输。

(八)人工挖孔桩不浇护壁,桩芯浇注执行挖孔桩芯定额,并将混凝土用量换算为11m3/10m3。

6.锚杆钻孔、灌浆项目按锚孔直径 120mm~150mm、跟管钻进行编制,锚孔直径≤60mm 时,综合单价乘以系数0.8,锚孔直径≤120mm 时,综合单价乘以系数0.9,锚孔直径>150mm 时,综合单价乘以系数1.1,不需要跟管钻进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7。土钉制作安装按非预应力锚杆项目计算,并根据设计情况扣除锚具摊销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送桩按设计桩顶至自然地坪另加0.5m以“m”计算。

砌筑工程

说明

1.砖(石)墙身、基础如为弧形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砖用量乘以系数1.025。

2. 砖石云墙按每立方米砌体增加技工0.3工日。

3. 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高度超过3.6m者,人工乘以系数1.15。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4.零星砌砖适用于厕所水槽腿、垃圾箱、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阳台栏板(杆)、楼梯栏板、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小便槽、地垄墙、屋面隔热板下的砖墩、花台、花池、房上烟囱以及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砖平碹,以及孔洞面积>0.3m2填塞等实砌体。

5. 井壁、池壁以及其他构筑物抹灰按B.B分部相应项目计算,但人工应乘以系数1.21。

6. 砖砌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B.B分部相应项目计算,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扣除。

7. 石板铺地沟底板执行石盖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地沟石板盖板按150mm考虑,实际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8. 本分部石活制作及安装以使用红砂石、青砂石为准,定额中石料消耗量已考虑加荒和操作损耗,不另行计算。使用汉白玉、花岗石制作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砖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外墙墙身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有屋架的斜屋面,且室内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再加200mm,其余情况算至屋架下弦再加300mm(如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

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再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隔层算至楼板顶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墙顶面(如有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1. 现浇混凝土杯形基础按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

2. 坡屋面混凝土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混凝土用量乘以系数1.05。

3. 现浇混凝土实心栏板厚度≤12cm者,执行现浇零星构件项目;厚度>12cm者,执行现浇墙项目。

4. 现浇混凝土阶梯形(锯齿形)楼板每一梯步宽度大于300mm时,按板的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45。

5. 基础回填砂夹石、灰土时,执行垫层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0.95。

6. 混凝土垫层用于槽坑且厚度≤300mm者为基础垫层,否则算作基础。

7. 散水、防滑坡道的垫层,按垫层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8. 贮水(油)池壁高在地面以上超过4.5m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11.29元,技工8.73工日;池盖超过4.5m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7.46元,技工4.01工日;无梁盖的柱在地面以上超过4.5者,则超过部分每10m3混凝土增加机械费7.46元,技工6.1工日。

9.砌体钢筋加固执行现浇构件钢筋项目,钢筋用量乘以系数0.97

10. 弧型钢筋制安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11. 现浇构件中采用机械连接部分的钢筋,钢筋用量调整为1.03。

12. 混凝土柱上的钢牛腿制作安装,执行预埋件制作安装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混凝土高杯柱基(长劲柱基)高杯(长劲)部分的高度小于其横截面长边的3

倍,则该部分高杯(长劲)按柱基计算;高杯(长劲)高度大于其横截面长边

的3倍,则该部分高杯(长劲)按柱计算。

2.混凝土墙基的颈部高度小于该部分厚度的5倍时,则颈部按基础计算;颈部高

度大于改部分厚度5倍时,则颈部按墙计算。

3.每10m2花格按0.5m3混凝土计算运输工程量。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木结构工程

说明

(一)本分部木材的分类: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二)本分部中墩心木、吊瓜的垂头、撑弓、挡尖(悬鱼)、荷叶墩、雀替、麻叶云拱、三幅云拱、花牙子、搁几花板、贴鬼脸、匾额、匾托的用工或雕刻用工均按三、四类木材考虑,其余用工按一、二类木材编制,若采用三、四类木材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六)门窗扇包镀锌铁皮,以双面为准,如设计规定为单面包铁皮时,其工料乘系数

0.67。

三、木屋架

(一)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

(二)屋架需刨光者,人工乘以系数1.15,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8。

八、檩条、桷子

(一)圆木檩条项目内已包括刨光工料,如设计规定檩条需滚圆取直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5,人工乘以系数1.22。

(二)桷子项目是按未刨光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为刨光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40,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爪角部分的桷子采用摔网形式者,摔网部分的桷子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0。

九、连檐、勒檐条、走水条

爪角部分的连檐、勒檐条,按连檐、勒檐条项目乘以系数 1.30。若屋面同一坡面的正屋面面积小于爪角部分的面积,则正屋面与爪角部分的连檐、勒檐条合并计算,并且乘以系数1.20。

十、吊檐板、滚檐板、博风板、山花板、博头板、挡尖(悬鱼)

(一)吊檐板不分内吊檐和外吊檐,均使用同一项目。

(二)吊檐板和博风板项目已包括起边和端头锼花边工料。若吊檐板、博风板底边锼花边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

(三)爪角部分的滚檐板按滚檐板项目乘以系数 1.30。若屋面同一坡面的正屋面面积小于爪角部分的面积,则正屋面与爪角部分的滚檐板合并计算,并且乘以系数1.20。

(四)山花板以素面为准,若设计规定需做雕刻者,按18工日/m2(技工)计算。

(五)蜂窝百斗拱项目是按锯材编制的,若使用胶合板做拱时,按项目括号内胶合板数量,其消耗锯材乘以系数0.30,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十九、斗拱单件按设计外接矩形体积计算,套用相应体积的定额。单件消耗锯材体积按斗拱单件设计尺寸的外接矩形体积乘以下列系数计算:斗(升)、拱(翘)、蚂蚱头、撑头木、荷叶墩、雀替、麻叶云拱、三幅云拱乘以系数1.35;昂乘以系数1.15。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八)弧型钢构件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

(九)弧型钢架桥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3。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明

(十二)垂脊、角(岔)脊按脊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十三)抱筒脊按砖胎灰塑脊项目计算,其工料乘以系数1.2。

(十五)墙帽做脊按屋脊相应项目计算。云墙瓦顶按围墙瓦顶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1。

(二)隔热镇水粉厚度为8mm,实际施工厚度不同时,镇水粉用量允许换算,其余不变。(三)屋面防水刚性层项目内已包括刷素水泥浆用量。

(四)防水层、防潮层项目内包括搭接用量,未含附加层用量,发生时,按实计算。(五)防水层、屋面刚性层的找平及嵌缝未包括在项目内,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GRC屋面、镀锌铁皮屋面、彩色沥青瓦等屋面,按实铺面积计算。

三、墙面防水、防潮

(一)墙面防水、防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墙基防水,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计算。

(三)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四)变形缝如内外双面填缝者,工程量按双面计算。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明

一、防腐工程

(七)各种面层除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线;整体面层踢脚线,按整体面层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6;块料面层踢脚线,按块料面层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56。

(九)块料面层以平面砌块料面层为准,立面砌块料面层,执行平面砌块料面层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38。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防腐工程

(二)踢脚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的长度,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的面积。

二、保温、隔热工程

(一)保温、隔热体的厚度,按保温隔热材料净厚(不包括打底及胶结材料的厚度)计算。

(二)屋面、天棚保温、隔热楼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0.3 m2孔洞、柱、垛所占面积。

(三)保温隔热墙工程量计算规则:外墙外保温(板材),外墙内、外保温(浆料)项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外围面积计算。其余项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及突出墙面的砖垛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计算带木框或龙骨的保温隔热墙工程量,不扣除木框和龙骨所占面积。

(四)柱子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装饰工程

册说明

一、本定额木材种类,除定额中明确规定为硬木者(如硬木地板、硬木扶手)外,其他项目是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五、本定额未包括装饰设计内容,凡由施工单位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者,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发布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取装饰设计费。

B.A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二)整体面层除楼梯外,定额均未包括踢脚线工料,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水磨石楼地面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取消定额中的玻璃条用量。

(二)块料面层项目内只包括结合层砂浆,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与设计不同时,按找平层相应项目调整。

(三)螺旋形楼梯装饰面执行相应楼梯项目,乘以系数1.15。

B.B 墙柱面工程

说明

(二)墙柱面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相应打底砂浆每增减一遍的项目调整。1.普通抹灰: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三遍成活。

2.高级抹灰:二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四遍成活。

1.一般抹灰:石灰砂浆15mm,混合砂浆21mm,水泥砂浆(普通)18mm,水泥砂浆(高级)25mm。混凝土基层在此基础上另增一遍4mm水泥砂浆刮糙层。

2.块料面层结合层砂浆厚度为8mm。

(五)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定额内均不包括基层刷素水泥浆工料,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七)门窗洞口和空圈侧壁、顶面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单独计算。

(八)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形墙柱面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15。

二、镶贴块料

(一)圆弧形、锯齿形和其他不规则的墙柱面镶贴块料面层时,人工乘以系数1.15。

(二)砂浆粘贴块料面层不包括找平层,只包括结合层砂浆。

(三)仿石砖按面砖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0。

(七)带美术图案的陶瓷艺术砖按面砖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0。

(八)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适用于0.5m2以内少量分散的装饰。

(三)本章木龙骨包括刷防火涂料两遍,如与设计不同时,应按油漆、涂料工程分部相应定额项目调整。

(四)饰面面层定额中均未包括墙裙压顶线、压条、踢脚线、阴(阳)角线、装饰线等,设计要求时,按其他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五)墙柱梁面的凸凹造型,龙骨、基层、面层每平方米凸凹造型增加细木工工费3.50元。

(六)墙柱面装饰面层,如果用两种及以上材料构成,执行拼色拼图案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材料乘以系数1.10。

二、墙柱面计算规则

吊顶天棚,其高度以室内地坪面(或墙裙顶点)至天棚下皮,另加200mm计算。

3.单独的外窗台抹灰长度,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可按窗洞宽度两边共加200mm计算,窗台展开宽度按360mm计算。

(四)独立柱和单梁等的抹灰,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有保温隔热、防潮层者,按其外表面尺寸)以面积计算。

B.C 天棚工程

说明

一、天棚抹灰

(一)天棚抹灰定额内已包括基层刷水泥801胶浆一遍的工料。

(二)装饰线系指天棚面或内墙面抹灰起线,形成突出的棱角,每一个突出棱角为一道线。装饰线抹灰定额中只包括突出部分的工料,不包括底层抹灰的工料。

二、天棚吊顶

(三)天棚木龙骨已综合了刷防火涂料两遍,设计涂刷遍数不同时,按油漆涂料相应项目调整。

(五)吊筋安装,定额中上人型按预埋铁件计算,不上人型按射钉固定计算。如为砖墙上钻洞、搁放骨架者,按相应天棚项目,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1.4工日;上人型天棚吊筋改为射钉固定者,每100m2减少一般装饰技工0.25工日,吊筋3.8kg,增加钢板27.6kg,射钉585个。不上人型天棚龙骨吊筋改为预埋时,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0.97工日,吊筋30 kg。

(六)天棚圆木骨架,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天棚面层时,扣除定额中的 1.13m3的原木;天棚方木骨架,用于板条、钢板网、木丝板天棚面层时,扣除定额中的0.904m3的锯材。

(八)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造型天棚,其面层安装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九)胶合板如钻吸音孔时,每100m2增加一般装饰技工6.5工日。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槽形板底、混凝土折瓦板、密肋板底、井字梁板底抹灰工程量按下表规定乘以系

(四)天棚抹灰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小圆角的工料,如带有装饰线角者,分别按小于或等于三道线或小于或等于五道线,以延长米计算。

(五)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30。

(六)雨篷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

(八)楼梯底面抹灰工程量(包括楼梯休息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有斜平顶的乘以系数1.30;无斜顶的(锯齿形)乘以系数1.50,按天棚抹灰定额计算。

二、天棚吊顶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

管道所占的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二)天棚基层及面层按实铺面积计算,扣除>0.3m2的占位面积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型、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三)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实铺面积计算。

(四)凹凸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

(五)镶贴镜面按实铺面积计算。

B.D 门窗工程

说明

本分部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安装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26;其余项目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35。

(三)门窗安装定额内已包括门窗框刷防腐油、安放木砖、框边填石灰麻刀浆、装玻璃、钉玻璃压条或嵌油灰以及安装一般五金等的工料。

(五)门窗五金包括:普通折页、插销、风钩、普通翻窗铰链,门还包括搭扣和镀铬弓背拉手。使用上述五金者,不得调整和换算。如使用贵重五金时,其费用可另行计算,但不增加安装人工费,同时,定额中已包括的五金费用亦不扣除。

(六)实木门安装按成品门编制。

(七)本定额不包括木门扇的镶嵌雕花等工艺制作及其材料。

三、金属门窗说明

(一)定额中金属钢门窗均以成品安装编制。

(四)双层窗按定额单价乘以系数2计算。

(五)成品铝合金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成品价包括:门窗框、玻璃、附件、毛条(胶条)、玻璃胶等。

四、其他说明

(一)不锈钢片包门框中,木骨架枋材断面按 40mm×45mm计算。如果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二)电动伸缩门长度与定额含量不同时,伸缩门及钢轨允许换算。打凿混凝土工程量另行计算。

(三)窗台板厚度为25mm,窗帘盒展开宽度为43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调整。

(四)门窗套龙骨定额内已综合了刷防火涂料两遍的工料。

(三)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按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划分。

(五)木门、窗半成品运输定额项目包括框和扇的运输,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若单运框或扇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5。

(四)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增加。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小门面

积不扣除。

三、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成品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若只包单面时,人工乘以系数0.65。

七、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

0.49系数计算。

五、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执行木地板油漆相应

子目。

B.F 其他工程

说明

(三)招牌的面层套用天棚相应面层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0.8。

六、压条、装饰条

(一)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石材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二)石材磨边、台面开孔项目均为现场磨制。

(三)如在天棚面上钉直形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 1.34;钉弧形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四)墙面安装弧形装饰线条者,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五)装饰线条做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 ,材料乘以系数1.1。

九、楼梯表面铲除,其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套本分部楼地面铲除定额。

市政定额及规则

五、中小型机械在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已包括在定额内。

D.A 土石方工程

说明

(四)淤泥指在静水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含有有机质的细粒土,其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松土(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五)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包括加宽工作面):

1.底宽≤7m,底长>3倍底宽应按沟槽计算。

2.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应按基坑计算。

3.超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六)平整场地系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竖向布置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二、土方工程说明

(一)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先开挖后支撑时不属支撑下挖土。

(二)人工挖一般土方,深度>2m时,定额按下表乘以系数:

(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深度>8m时,按深度≤8m定额乘以下表系数:

(四)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定额内已包括槽、坑底打夯的人工。

(五)挖掘机挖、运土方、沟槽、基坑定额项目系按深度≤4m考虑的,深度>4m时,定额按下表乘以系数,增运距项目不乘系数:

(六)机械挖、运淤泥、流砂,按上述挖掘机挖、运土方、沟槽、基坑相应定额进行深度调整后,再乘以系数1.5。

(九)取土回填,如取松土(虚方),按机械运土方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如取天然密实土,按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配合运土相应定额项目执行,但基本运距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9。

(二)人工凿一般石方、沟槽、基坑石方,手持风动凿岩机凿一般石方、沟槽、基坑石

(一)挡土板支撑中的密撑指满铺挡板;疏撑指间隔铺挡板。

(二)挡土板支撑项目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挡土板考虑,如一侧支挡土板时,人工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三)如无特殊说明,沟槽深≤4m时,可执行疏撑项目,沟槽深>4m时,可执行密撑项目。

(二)管道沟槽的深度:管道沟槽的深度按基础的形式和埋深分别计算。带基按原地面

高程减设计管道基础底面高程计算,设计有垫层的,还应加上垫层的厚度;枕基按原地面高程减设计管底高程加管壁厚度计算。

(四)管道沟槽的放坡:管道沟槽的放坡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的坡度计算,如施工方案

D.B 道路工程

说明

(二)道路基层定额中的土方均为压实方,未计价,已包括≤500m的运输,>500m取土时,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增运距定额。

(一)道路基层的压实厚度≤20cm时,其机械费和人工费不作调整,压实厚度每增加1cm时,其机械费按相应基本厚度的机械费乘以系数0.05。

(三)多渣基层定额系采用沿路拌和施工方法编制的,如采用集中拌和施工方法施工时,机械费乘以系数0.94,拌和土的运输执行多合土运输相应定额。

(四)井周边基层加强执行路基处理中沟槽灰土、砂砾石回填相应项目,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8。井周边基层加强使用的材料不同时,允许调整材料。

(三)沥青类混凝土定额中已包括洗工具、刷压路机、刷车箱等的汽油、柴油用量,不再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的沥青均为石油沥青,采用煤沥青时,按石油沥青用量乘以系数1.20。

(八)道面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时,按附录换算,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01,机械费不变。

(二)标杆安装定额中包括标杆上部直杆及悬臂杆安装、上法兰安装及上下法兰的连接等工作内容。柱式标杆安装定额中按单柱式编制。若安装双柱式标杆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0。

(四)线条的定额宽度:实线及分界虚线为15cm,黄侧石线为20cm。若实际宽度与定额宽度不同时,材料消耗量可按比例换算。

(六)文字标记的高度应根据计算行车速度确定:计算行车速度≤40km/h时,字高为3m;计算行车速度为40~80km/h时,字高为6m ;计算行车速度≥80km/h 时,字高为9m。

(八)减让线按横道线定额人工费及机械费乘以系数1.05。

工程量计算规则

快慢车道基层的铺筑宽度如设计为面层与基层宽度相同时,除手摆大卵石、手摆块石、沥青碎(砾)石外,其他各类基层均按每侧各加宽15cm计算工程量。人行道基层按面层铺筑宽度两侧共加宽10cm计算工程量。

十六、道路工程中的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半成品的运输距离按下述规定计算:

(一)施工现场外的运输按搅拌站(炒拌厂)至施工现场的最近入口的最短实际行驶距离计算。

(二)施工现场内的运输按该工程里程的二分之一计算。

二十、标线中实线按设计长度计算;分界虚线按规格以线段长度乘以间隔长度表示,工程量按虚线总长度计算;横道线按实漆面积计算;停止线、黄路线、导流线、减让线参照横道线定额按实漆面积计算。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 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2015定额说明--通用安装工程--册说明

通用安装工程--册说明 一、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 本定额),全册共分为十三分册,包括: (一) 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B-------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二) 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E-------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三) G-------通风空调工程 H-------工业管道工程 J-------消防工程 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四) 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N-------措施项目 二、对特殊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安装工程,作如下规定: 1.高原、高寒地区或地震烈度大于七度地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系数。

2.洞库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1.3。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因降效 而增加的人工费。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 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五、为适应当前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本定额已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中的某些未计价材料列入了计价材料内,或将某些计价材料作为未计价材料处理,因此,在使用时,未计价材料应以本定额所列项目和数据为准。六、本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文件不符时, 以本定额为准。 七、锅炉高压容器安装监督检测费,应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八、各分册管道定额的执行界线如下图所示: 1.供水管道:

2015四川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编制依据 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 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 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 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 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 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 用编制规则》、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 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房屋建筑与装 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 以及局部改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税金: 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 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本定额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消耗量标准 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正常的施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 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 说明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 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 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四川2015定额-土石方工程.docx

A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A-1、表A-2 系数计算。 表A-1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表A-2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二)挖土石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 度确定。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三)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四)挖土方如需截桩头时,应按本定额“C桩基工程”相关项目列项。 (五)土石方外运超过10公里时,应按市场运输费计算。 (六)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七)挖土石方均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降水费用。 (八)本分部不包括地下障碍物清理,发生时按本定额“R拆除工程”分部相

应定额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 (一)“平整场地”项目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30cm的挖、填、运、找平。 1.不论机械或人工平整场地,均按本项目计算。 2.厚度>±30cm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中挖土方项目计算,按竖向布置(超过30cm 的挖、填土方,用方格网控制挖填至设计标高就叫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进行挖填土方时,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二)土方大开挖、沟槽、基坑定额均按干湿土综合编制。 (三)土方工程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8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四)土方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3。 (五)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六)挖沟槽、基坑土方,不论开挖方式均执行本定额。 (七)管沟土石方项目适用于管道(给排水、工业、电力、通信)、光(电)缆沟[包括:人(手)孔、接口坑]及连接井(检查井)等。 (八)本分部“石方工程”项目适用于人工凿石,若为爆破开挖,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一一爆破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九)深基础的支护结构,如钢板桩、H钢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桩挡墙、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排桩挡墙、旋喷桩地下连续墙和基坑内的水平钢支撑、水平钢筋混凝土支撑、锚杆拉固、基坑外锚、排桩的圈梁、H钢桩之间的木挡土板以及施工降水等,应按有关措施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二、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和有关规定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土方(大开挖)已包括死角;人工挖零星土方适用于挖方量≤100m3的挖土。 三、挖沟槽、基坑及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和有关规定以体积计算。 四、挖土方、沟槽、基坑需放坡时,应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表A-3规定计算。 表A-3 放坡系数表

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正确执行取费标准,反对不正当竞争,维护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和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特制订《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一、发证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任务(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维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等)的施工企业,不分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如何,都要按规定进行取费级别的审定,领取取费证书。 二、发证办法: 1、《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以下简称取费证)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取费证的企业,应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年已完工作量、工程类别、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退休职工劳保统筹证明等,到省、地、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取费证。 3、施工企业申报取费证,经单位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后发证。 4、外省、市入川施工企业,必须持省建设厅准予入川承担施工任务证明,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按规定程序审核发证。 5、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取证,企业下属施工单位可办理证书副本。 三、评审条件 1、一级取费 ①.企业具有一级资质证书。 ②.企业近五来承担过两个以上一类工程。 ③.企业参加了社会劳保统筹,退(离)休职工人数占在册职工人数30%以上。 2、二级取费 ①.企业具有二级资质证书。 ②.企业近五来承担过两个以上二类工程。 ③.企业参加了社会劳保统筹,退(离)休职工人数占在册职工人数20%以上。 3、三级取费 ①.企业具有三级资质证书。 ②.企业近五来承担过两个三类工程。 ③.企业参加了社会劳保统筹,退(离)休职工人数占在册职工人数10%以上。 4、四级取费 ①.企业具有四级资质证书。 ②.企业近五来承担过两个四类及其以上工程。 ③.企业参加了社会劳保统筹,退(离)休职工人数占在册职工人数10%以下。 5、凡不符合评审条件各款②、③条者,按下一级核定。 四、管理规定 1、取费证审定的财务费用、劳动保险费、利润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和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审查、检查的依据。 2、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参加工程投标,签订承包合同,必须向招标机构、建设单位出具取费证,经核对后,方可办理结算。 3、取费证中核定的取费标准使用期为一年,施工企业须于每三月到五月持取费证按第二条3、4 款的规定 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年检手续或申报高一级取费。超过使用期此证无效。 4、工程取费属经营性收费,《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工本费、年检费按《四川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标准收取。 5、《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只限于本施工企业使用,不准转让、借用、涂改,违者吊销证书。

四川2015定额学习要点

四川2015定额学习要点 2016.2.25 1、定额人工基(单)价:普工人工单价为60元/工日,混凝土工为75元/工日,(抹灰)技工为85元/工日,装饰其它技工为95元/工日,细木工为120元/工日,安装普工技工为85元/工日, 2、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已从材料单价里面归入综合费中企业管理费中, 3、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及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 4、土壤分类为三类: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以开挖方法分, 5、岩石分类为三类:极软岩、软质岩(软岩、较软岩)、硬质岩(较硬岩、坚硬岩), 6、本定额商品砼以成品基价(含泵送费)的形式表现, 7、建筑面积已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13》表述, 8、土石方外运超10km时,应按市场运输费计算, 9、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10、计算了按竖向布置的挖填土方后,不得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1、灌注桩中的材料用量已包含了充盈量和损耗,不另计算。如果成孔时遇特殊地层造成塌孔、斜孔、扩孔、缩径、泥浆流失等情况时,在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后,经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材料费用、措施费用另行计算。12、挖孔时遇地下水,应采取降水措施,如果边挖孔边排水,排水费用按本定额“S措施项目”计算,工效损失按每立方米增加1.5工日的普工计算。 13、人工挖孔桩不浇护壁,桩芯浇注执行挖孔桩芯定额,并将混凝土用量换算为11m3/10m3。 14、灌注桩截(凿)桩头按设计截面乘以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桩头长度按设计或规范规定的预留长度计算,设计或规范无要求时,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沉管灌注桩、干作业的旋挖钻孔灌注桩桩头长度按0.5m计算,旋喷桩桩头长度按0.3m计算,采用水下混凝土灌注的灌注桩桩头长度按1.0m计算。 15、钢护筒长度按地表下松散地层平均厚度加200mm计算。 16、回旋钻机、冲击钻机、旋挖钻机灌注按设计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超灌高度以体积计算。 17、如果人工挖孔桩采用水下灌注,应另加超灌高度。 18、超灌高度按设计(无设计时按规范规定)的预留长度计算,设计或规范无要求时,干作业的旋挖钻孔灌注桩和采用水下灌注的人工挖孔桩按0.5m计算,泥浆护壁桩按1.0m计算。 19、定额中实心砖、砌块、方整石、条石、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与实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0、框架结构间和预制柱间砌砖墙、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 21、硅酸盐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烧结空心砖,未包括实心配砖用量,镶嵌砖砌体按实砌体积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22、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0.4m,按异形柱定额项目执行;L、Y、T、十字、Z形等短墙单肢中心线长度≤0.8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且≤1m,按墙的项目执行;一字形短墙中心线长度≤0.4m,混凝土按柱定额项目执行。 23、高层建筑吊装费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65。 24、现浇构件中采用机械连接部分的钢筋,定额钢筋用量调整为1.03,机械费乘以0.4。 25、计算承台工程量时,不扣除浇入承台的桩头体积。(怎么理解?) 26、混凝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螺栓、铁件、张拉孔道和面积≤0.05 m2的螺栓盒等所占的体积,应扣除劲性骨架的型钢所占体积。 27、砼消耗量减少:自拌为1%,商砼0.5%,09定额为1.5%, 28、构件安装中未含吊装机械费,发生时按相应项目计算。 29、金属结构构件系按铆焊综合考虑。本定额均按二级焊缝考虑。 30、墙面立面砂浆找平,应将门窗洞口侧壁面积展开并入墙面找平项目内计算。 31、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

工程造价定额系数大全

工程造价定额系数大全 工程造价定额系数大全 【土石方工程】 1. 土方工程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 8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2. 土方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3 3. 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5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1.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振冲密实(不填料)500m振冲碎石桩(填料)100m3砂石桩、CFG桩500m锚杆(锚索)钻孔、打入式土钉500m喷射混凝土、喷射水泥砂浆500m2 2.单独进行现场试验的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计算 【桩基工程】 1.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800m回旋钻孔灌注混凝土桩、冲击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旋挖钻孔灌注混凝土桩100m3沉管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微型桩、抗浮锚杆、压力灌浆微型桩500m 2.单独进行现场试验而进行的桩基工程项目,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计算。 3.打桩均按打垂直桩考虑,如打斜桩,其斜度小于1:6时,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俯打、仰打均同);当斜度超过1:6时,打桩所采用的措施费用,按实计算。 4.灌注桩:旋挖钻机钻孔如有扩底,扩底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2计算。 5.灌注桩:挖孔桩土(石)方挖淤泥时,按一、二类土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5计算,采取的特殊护壁措施另行计算。挖孔时遇地下水,应采取降水措施,如果边挖孔

四川2015房修定额说明

册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GYD-601-95、《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维修加固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SGD4-2000)和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基础上进行修订、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维修及抗震加固工程的计价。维修工程指房屋建筑局部的维修和改造,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执行范围的区别具体详见本册各章节的说明。抗震加固工程指因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建筑结构损坏的修复,也可用于房屋建筑结构的改造、加固工程。 三、消耗量标准 本定额的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为基础,结合四川省的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程度进行编制的,考虑了维修及抗震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狭窄、零星分散、运输困难,需要保护原有建筑物等因素。因此,除定额允许调整者外,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得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经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查后方可调整。 四、项目的借用 本定额未编制维修、抗震加固的拆除项目,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但部分维修项目将拆除工作已综合在了维修工作当中,具体详见各章节说明和定额工作内容。已含拆除工作的维修项目包含废渣运至室外30m内地点堆放,有残值的材料其残值的回收由发承包人协商确定。本册除拆除工作外,如遇定额缺项,可按《四川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执行,其中,人工乘以1.15系数,材料乘以1.05系数,机械乘以1.15系数,综合费乘以1.15系数。 五、维修及抗震加固措施项目费 维修及抗震加固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维修及抗震加固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 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支架费及卸载支撑: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加固前卸载支撑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摊销(或租赁)和卸载技术措施费。 2.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垂直运输费:是指将施工需要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垂直运输到施工地点和将维修加固拆除的废弃物及建筑垃圾运输到施工现场内指定地点的费用。 4.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是指多层建筑维修加固高度>六层或单层建筑维修加固高度>20m的维修、加固施工需增加的费用。 5.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措施项目规定执行。 6.其他措施:是指本定额未述及到的,但实际施工中必须采取的措施,根据实际发生的项目及费用进行计价。

四川2015清单定额取费文件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说明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1.专业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划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 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各类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 1.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 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运或摊销费等。 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四川20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 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四川省15定额

(一)本章设计砂浆种类、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材料耗量按比例调整,人工工日不变。 (二)墙、柱面设计抹灰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相应立面砂册说明 一、本定额所使用土壤分类见表1。 二、本定额所使用岩石分类见表2。 三、本定额木材分类: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四、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五、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六、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七、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含泵送费)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八、本定额预拌砂浆项目是按干混砂浆编制的,干混砂浆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各地应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干混砂浆价差进行调整。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按成品编制项目外)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超高施工增加”定额项目执行。 十一、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其他册相应定额项目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十二、本册未编制的构筑物工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构筑物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石方爆破工程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爆破工程》册相应项目执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二、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三、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四、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六、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八、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九、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十、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一、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二、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三、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十四、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十五、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六、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十七、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十八、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市政)2015清单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5清单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市政 册说明 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和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现浇构件混凝土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的,现场搅拌混凝土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的,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计算时应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四、本定额砂浆是按现场拌和和商品干混砂浆分别编制的,现场拌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的,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商品干混砂浆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计算时应对商品干混砂浆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中小型机械在25km 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已包括在定额内。 六、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七、地下管线的交叉处理,临时遇到的障碍拆除,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经建设单位认可)的临时工程等,按相应项目执行,无定额项目的,按实签证。 八、“D 隧道工程”定额暂未编制。 九、本定额和通用安装工程册定额执行界限如下图所示: 1.供水管道: (2) (1) (执行市政定额) (执行市政定额) 2. 排水管道: 水源地 城市水厂 工厂贮水池 (厂内执行安装 定额) 住宅区 (区内执行 安装定额) 水表井 住宅区(区内执行安装定额)

四川省15定额系数大全(编有目录)

目录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5) A土石方工程 (5) 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5) C桩基工程 (5) D砌筑工程 (6) 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7) F金属结构工程 (7) G木结构工程 (8) H门窗工程 (8) 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8) L楼地面 (9) M墙柱面工程 (9) N天棚工程 (9) 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10) Q其他工程 (10) R拆除工程 (11) S措施项目 (11) 仿古建筑工程 (12) B石作工程 (12) C琉璃作工程 (13)

D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3) E木作工程 (14) F 屋面工程 (15) G地面工程 (15) H抹灰工程 (15) J油漆彩画工程 (16) K措施项目 (16) 通用安装工程 (17) 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7) B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20) 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1) 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24) E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27) 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28) G通风空调工程 (28) H工业管道工程 (29) J消防工程 (33) 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33) 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34) 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5)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 (37) 一、土石方工程: (37)

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37) 四、木结构工程: (38) 五、屋面及防水,保温工程: (38) 六、装饰工程: (38) 七、维修加固措施 (4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41) 一、路基、围护结构及地基处理工程 (41) 二、高架桥工程 (41) 三、轨道工程 (42) 四、通信工程 (42) 五、供电工程 (43) 六、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44) 七、措施项目 (44) 爆破工程(无) (44) 构筑物工程 (44) 一,砌体构筑物工程 (44) 园林绿化工程 (44) 一、绿化工程 (45) 市政工程 (46) A土石方工程 (46) B道路工程 (47)

四川2015定额系数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A土石方工程 1.桩间挖土方工程量不扣除桩所占体积,按每根桩增加普工0.6工日计算。 2.土方工程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深6m定额乘以系数1.2计算;超过8m时,按 深6m定额乘以系数1.6计算。 3.土方大开挖深度超过6m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3。 4.机械挖运淤泥时,按机械挖运土方定额乘以系数1. 5. 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1.单独进行现场试验的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5计算。 C桩基工程 1.单独进行现场试验而进行的桩基工程项目,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计算 2.旋挖钻机钻孔如有扩底,扩底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2.2计算。 3.挖孔桩土(石)方挖淤泥时,按一、二类土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5计算,采取的特殊护壁 措施另行计算。挖孔时遇地下水,应采取降水措施,如果边挖孔边排水,排水费用按本定额“S措施项目”计算,工效损失按每立方米增加1.5工日的普工计算。 D砌筑工程 1.砖(石)墙身、基础如为弧形时,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砖用量乘以系数1.025。 2.框架结构间和预制柱间砌砖墙、砌块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 3.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高度超过3.6m者,人工乘以系数1.15。2砖以执 行砖墙定额。 4.石板铺地沟底板执行石盖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地沟石板盖板按150mm考虑, 实际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 5.基础回填砂夹石、灰土时,执行垫层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0.95 6.散水、防滑坡道的垫层,按垫层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现浇混凝土杯形基础按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项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1。 2.坡屋面混凝土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混凝土用量乘以系数1.05。 3.现浇混凝土阶梯形(锯齿形)楼板每一梯步宽度大于300mm时,按板的项目执行,人 工乘以系数1.45。 4.散水、防滑坡道混凝土垫层,按垫层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2。 5.楼地面商品混凝土垫层,按商品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人工乘以系数0.9。 6.除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吊装外,若单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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