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范围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范围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范围

编制范围: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九)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

3、钢结构及网架工程;

4、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5、地下暗挖、隧道、顶管施工及水下作业工程;

6、水上桩基工程;

7、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尚无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编制内容: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专项方案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的目录或条文,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勘察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名称。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图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