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安全评估办法

通航安全评估办法
通航安全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海通航[2007]629号2007年11月27日

第一条为使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程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活动对

通航安全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航行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海域、内河通航水域内,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而开展的通航安全技术评估工作。

第三条下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时需要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一)建设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

(二)建设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

(三)建设船闸、水闸、坝、浮桥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

(四)建设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等穿越类水工建筑物;

(五)设置海上平台、系船浮筒单(多)点系泊、养殖网架、人工岛、鱼礁、导管架等孤立类水工建筑物;

(六)设置、构筑水下丁坝、潜坝、护滩带、抛石护岸等航道、河道整治建筑物;

(七)建设取水口、滑道、下河坡道等设施和构筑物;

(八)航道疏浚、航标、锚地、泊区等港口类建设;

(九)沉船沉物打捞;

(十)其他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

第四条海事管理机构依据管理职责对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由交通部批准或核准以及国

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或国务院及以化上有关部门批准的跨国、跨省以及特大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专家评审

会议。

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管辖的建设项目以及辖区内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并负责为本条第一款项目进行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

其他海事管理机构按照直属及地方省级海事机构的有关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除本条第二、三款以外的,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负责为本条第二款项目进行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所有《报告》审核申请的受理工作,及时按工作程序处理。

第五条水上水下工程的业主或建设单位应于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之前、举办水上大型体育赛事等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筹划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告》。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业主或建设单位委托通航安全评估单位编制的《报告》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应得出确定性结论,对于不符合通航安全的项目,应予否决,并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专家论证结论及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报告》可作为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上水

下工程涉及岸线安全性使用、码头安全靠泊条件核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等通航安全管理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告》编写完成后,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海事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等资料和图纸(包括电子文档)。

(二)初步审查: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权,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认为明显不符合评估要求的,退回申请单位重新编写。(三)召开评审会:海事管理机构认为申请单位递交的《报告》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应及时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专家会议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由一名资深专家为专家审查小组组长,主持专家对《报告》进行审查,编写专家意见。

专家审查意见要明确《报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本办法要求,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

(四)完善补充:《报告》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第九条评估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符合设计规范;

(二)符合通航参数和安全系数要求;

(三)符合远期船型航行要求;

(四)符合港口发展和长期规划的要求;

(五)不存在隐患性影响,或存在隐患性影响但已采取措施消除或缓解;

(六)具备安全监管设施,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七)具备系统性的安全保障条件;

(八)船舶操作技术和通航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九)满足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通航安全技术专家库建立和管理。专家库人员应由航海、引航、设计、港口及航道工程的技术专家,工程咨询部门人员,航海院校、科研部门、航海学会以及海事管理机构的人员构成。

第十一条承担《报告》编制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具有充足的技术力量,并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编制单位采集的数据资料应真实有效,按照附录的要求认真编写,报告结论可信,具有追溯性。

设计单位不得对自行设计的项目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报告》的编制小组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编制小组由3人以上组成;

(二)本编制单位人员不少于80%;

(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0%,其他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学文化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应是部门负责人或十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报告》的扉页应列明全部编写人员的姓名、职称、职务、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和编制责任等资料。

第十三条业主或建设单位应从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库中选取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第十四条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每年年底对备案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更新、确认,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备案。

第十五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及其所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参加与通航安全评估工作有关的

商业活动,不得干扰或要求业主或建设单位选择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人员,由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行。

附录: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格式

附录: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格式

第一条《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写的主体内容应符合通航评估大纲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保障通航安全的要求,促使建设方案的优化,提出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条《报告》应按照通航安全评估大纲的要求,以章节形式论述,根据评估内容的需要,对具体章节进行编排,基本格式如下:

扉页一: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扉页二;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参加编写人员名单和职称;

第一部分:概述(包括前言和评估依据);

第二部分:基础内容(按照基础大纲);

第三部分:评估论证内容;

第四部分,存在问题内容;

第五部分:安全建议及保障措施内容;

第六部分:评估结论内容。

附页一:涉及岸线和水域的有关位置图、布置图、设计图、规划图等;

附页二:涉及拟建工程项目的各类批文等。

第三条《报告》大纲内容

基础大纲:

(一)水域的水文气象状况;

(二)水域、航道、岸线规划、港口和海洋功能区划;

(三)通航环境现状;

(四)安全保障设施现状;

(五)相关管理规定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拟建工程的设计概要;

(七)有关通航安全参数。

通航安全评估大纲:

(一)选址和平面布置、通航标准的规范性论证;

(二)拟建工程对通航环境影响分析;

(三)拟建工程本身通航安全评估;

(四)自然条件对拟建工程项目的影响评估。

施工期间通航安全评估大纲:

(一)施工方案简述(与通航安全有关部分);

(二)施工工艺流程与通航的关系;

(三)施工对通航安全和环境的影响评估。

安全建议及保障措施大纲:

(一)影响通航秩序情况;

(二)减小碍航程度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管理需求论证和安全监管设施配备方案;

(四)施工期间现场维护需求分析;

(五)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模式和策略;

(六)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七)其他安全问题及分析;

(八)安全建议。

第四条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三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桥墩或水中支架布置评估;

(二)跨越河段的航道、港口发展规划和船型发展趋势论证;

(三)桥梁通航尺度;

(四)助航标志配置分析。

第五条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配套的航道、锚地、港池、调头区、助航标志配置论证;

(二)拟靠泊船舶的船型论证;

(三)船舶安全靠泊操作技术论证;

(四)危险性分析和风险控制策略(危险品码头)。

第六条船闸、水闸、坝、浮桥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河道、港口发展规划和船型发展趋势论证;

(二)助航标志配置论证。

第七条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等穿越类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穿越水域的航道、港口发展规划;

(二)航道中及航道外埋设深度等埋深标准论证;

(三)警示标志配置论证。

第八条海上平台、系船浮筒、单(多)点系泊等孤立类建筑物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拟靠泊船舶的船型论证;

(二)航线选择和助航需求论证;

(三)船舶安全靠泊操作技术论证;

(四)危险程度分析和风险控制论证(危险品作业)。

第九条航道建设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航道建设与水底管线、船闸、水闸等有关因素的关系分析;

(二)通航船型论证;

(三)港口发展规划与航道适应性论证;

(四)航道轴向、边线、底宽、转点、边坡比等航道要素与通航安全的关系论证;

(五)助航标志配置需求论证。

第十条锚地、泊区建设的评估,除完成第四条规定的大纲以外,还应包括:

(一)选址的安全性分析;

(二)锚地、泊位功能与环境适应性分析。

第十一条对未具体列出通航安全评估大纲的体育赛事等其他水上活动的评估,应根据其对通航安全影响的性质和类型,参照本附录列出的大纲开展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若构筑的水工建筑物或体育赛事等水上活动对通航安全的影响明显较小,评估大纲可做适当的简化。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水下活动对船舶通航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通航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以及国家管辖海域从事可能对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产生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简称“论证与评估”)工作。 第三条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是开展涉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阶段,是降低因涉水工程建设影响通航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涉水工程获得立项审批的必备条件。通航安全评估是水上水下活动开展前的重要工作,是水上水下活动顺利开展及通航安全保障的必要环节,是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许可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应对涉水工程建设是否对通航安全造成影响进行初步判断。在对涉水工程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依据航运发展规划、港口发展规划、船舶交通现状,分析通航安全形势,预测船舶

交通流变化和通航环境、通航秩序适应能力,论证涉水工程建设带来的通航安全风险及其发生几率、通航安全保障能力、涉水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以及保障通航安全的可行性建议。 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应对水上水下活动中对通航安全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结论。在对水上水下活动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依据活动水域通航情况,分析活动开展和结束后存在的通航安全风险,提出降低通航安全风险的建议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条下列可能影响船舶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应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其中,按照规定需要立项的涉水工程,还应在工程立项前组织开展通航安全影响论证: (一)建设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 (二)建设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 (三)建设船闸、水闸、防波堤、围埝、坝、浮桥、升船机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 (四)建设水下电缆、管道等穿越类水工建筑物; (五)设置、拆除海上平台、系船浮筒、浮趸、缆桩、单(多)点系泊装置、养殖网架、人工岛、鱼礁、导管架、水上水下测试装置、海上风电工程等孤立类水工建筑物;

银行授信业务押品价值外部评估报告审核要点

附件2: 外部评估报告审核要点 评估报告审核应主要从评估报告的合规性、评估范围与评估标的一致性、评估目的、方法、价值类型的匹配性、权属的完整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 一、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核 资产评估(估价)的中介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现问题应承担有关法律责任。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核即审核出具评估报告的中介机构是否合法合规执业,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在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的有关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 二、评估报告的逻辑性审核 一般来说,评估报告中所述进行资产评估的目的、评估的范围、资产的权益、评估所依据的前提条件等与评估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构成了评估报告本身的逻辑关系,同时它也反映评估人员在评估操作上的基本思路。审核者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对评估过程的三个逻辑关系进行审核:一是对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中依据的前提条件与评估方法选择之间的一致进行分析;二是对评估范围、对象与评估目的之间的匹配性进行分析,同时审核押品与评估对象的一致性;三是对资产的属性、作价的前提条件与作价依据之间的一致性进行分析。上述假设前提应是基于一种合理和可能的假设。通过审核,可以

对评估人员在评估中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做出初步判断,为全面评价评估工作打下基础。 三、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审核 1.评估依据可靠性与关键参数准确性审核 评估依据选取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审核时应注意评估依据的时效性和客观性,即评估依据应在评估基准日时点有效,评估中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数据资料的分析应该实事求是。 评估中的关键参数是影响评估结论的关键因素,审核时应对评估中运用的各种价格信息资料和相关参数进行分析鉴别。 审核时应分析评估中运用的参照价格及取价标准、有关参数的确定依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正确、可靠,对于预测的数据是否结合行业、地区与企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推断等等。评估中依据的参照价格一般包括房地产价格、机器设备、车辆的价格(进口价格、内销价格)等。取价标准是指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标准、费率、基准价格等。评估中运用的参数一般包括价格变动指数、折现系数、风险系数等。上述参照价格、取价标准、价格变动指数等依据一般出自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生产厂家、销售商及公开媒体等,评估中要求选择使用在评估基准日时有效的价格信息和取价标准,因而审核时要关注其出处和有效期限两方面。至于折现系数和风险系数,评估中一般是根据资产的属性和效能,结合过往的收益情况、基准日市场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正式版)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水下活动对船舶通航的影响, 维护通航秩序, 保护通航资源, 保障通航安全, 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以及国家管辖海域从事可能对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产生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简称“论证与评估”)工作。 第三条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是开展涉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阶段, 是降低因涉水工程建设影响通航安全的重要措施, 是涉水工程获得立项审批的 必备条件。通航安全评估是水上水下活动开展前的重要工作, 是水上水下活动顺利开展及通航安全保障的必要环节, 是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许可的主要依据 之一。

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企业在乳胶基质和现场混装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确认风险等级,以便于确定防治对策,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本企业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安全生产部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LEC评价法》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企业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 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分析汇报要点

/* 一、内容提要 1、项目评估原则、评估工作实施概况等。 2、评估报告得出的结论及主要问题和建议。 二、项目及项目法人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2)建设必要性、建设目标、功能及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投资及资金筹措情况。 (二)业主基本情况 (三)项目规划背景 三、评估依据 1.咨询评估委托书 2.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招标方案)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意见 5. 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 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总体规划 7。相关行业建设依据的引用是否合理

四、评估意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 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建设方针。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分析是否符合项目发展目标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分析建设规模的确定原则和依据是否正确有据,对项目的必要性提出具体意见。 (二)文件编制依据和深度的评估 (1)编制依据的评估 检查项目是否具有立项批复文件,编制内容与投资规模是否在批准范围之内;民用建筑工程是否有当地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要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有重大变更,其变更是否合理,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 (2)对报告文件完整性及编制深度评估 可研报告应包括报告文件、建设地点位置图、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图、投资分析情况等内容。各项内容的编制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报告应明确指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是否有漏项、是否有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并提出建议。 (三)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和功能的评估 项目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我国国情,是否满足项目总体规划目标的要求,是否有重复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确定的原则和依据是否准确有据,项目建设规模是否经济合理,功能是否合理并满足使用要求,是否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在满足当前规划的前提下为项目今后一定时期内留有发展余地。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第一章概况 1、1概述 宁波市镇海区,古称姣川。位于我国大陆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东屏舟山群岛,西连宁绍平原,南接北仑港,北靠杭州湾。现辖二镇四街道,共66个行政村,总人口22、5万人,陆地面积236km2,海岸线长21km。就是宁波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镇海区地理位置独特,素有“浙东门户”、“海天熊镇”之称,自古以来就就是我国对外交往重要口岸。如今,镇海港口吞吐量达1200万吨以上。2008年区属生产总值完成180、27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39、06亿。镇海已成为杭州湾沿岸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之一。 由于人口的增长,建筑用地不断增多,耕地面积急剧减少,一直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且日益突出。至2000年底,镇海区共有耕地13、5万亩,人均占有量为0、63亩,约为全国人均耕地的1/2,制约了镇海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随着区内一些大型企业与工程的兴建发展,工业用地大幅度增加,耕地面积有不断减少的趋势,为了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实现耕地的动态平衡,必须充分开发利用海涂资源。 镇海区围垦局规划开发建设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于2007年4月委托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与浙江广川广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研究单位于2007年6月编制完成《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项目建议书》;2009年4月14日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甬发改农经,【2009】172号关于同意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09年10月研究单位编制完成《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稿)。本工程实地概况见下列图片(1—1、1—2、1 —3、1—4、1—5、1—6)。 围垦工程前沿线水深-5m左右。工程实施后,附近海域的地形、水流与泥沙条件发生了改变,随之该海域航区的通航环境也将发生变化,对水域的通航条件造成一些影响。因此,根据国家海事主管机关的要求,我院受镇海区围垦局的委托,根据国家海事主管机关关于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与船舶航行安全的规定,对该水域的水文条件变化、泥沙冲淤情况、船舶航行安全状况等进行分析论证,

风险评估小组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6125 风险评估小组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风险评估小组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全面贯切落实集团公司及生产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精神,全面履行队干部及班组长管理人员职责,推进和规范风险评估及防范工作,确保安装一队安全稳步发展,特制定风险评估小组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惠应文 副组长:黄尤文 组员:赵党飞赵小东王超刘培军龚智会所有班组长及各班组员工代表 (一)风险评估小组职责 1、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对皮带硫化队

所有作业现场及中心库房进行作业前的风险评估。 2、督促各班组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安管理体系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通过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和整治现场及中心库房隐患,查处员工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三违表现。 4、由班组长直接组织现在风险评估及危险源辨识,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指定整改人,并查验整改结果。 (二)风险评估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1、风险评估以井下作业现场评估为主,以中心库房、地面作业为辅,以三大规程、集团公司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近期文件、会议精神为依据,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及危险源辨识工作。

评估报告审查要点

评估报告审查要点 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是对土地估价报告的基本要求,报告的质量差异主要体现在估价依据的充分性、相关说明的严谨性、市场及区位分析的深入程度等方面。为了使评审专家对各等级报告的评定标准有一个整体把握,以下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评分标准只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 在评审过程中,由于估价对象及估价目的不同,估价报告评 审不可能完全套用同一模式,请评审专家针对不同情况,正 确把握评审标准的内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估价报告形式审查要点 估价报告的规范性、要件齐全性是最基本要求,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视为形式不合格,直接作为不及格报告不进行评分。 (1)不符合《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要求的; (2)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附件不齐全的。 二、估价报告关键技术问题审查要点 估价报告存在下列技术问题直接视为不及格报告不进 行评分。 (1)估价方法存在严重技术性错误的; (2)地价定义、土地权利界定存在严重技术错误的; (3)采用3年以前的基准地价又没有进行合理的期日修 正的; (4)会审会认为的其他问题。 三、各等级报告评审标准 1、一等报告(大于等于90分)的质量要求 一等报告不仅要格式规范,内容全面,估价目的、估价

对象及价格定义界定清楚、准确,估价方法选择及应用合理,各项参数选取依据充分、合理,还要针对特定估价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资料充实、时效性强,对特殊问题的处理 恰当、合理,且有独到之处。整个报告分析论证严谨、逻辑性强,没有明显瑕疵,估价结果可信度高。 2、二等报告(80一90分)的质量要求 二等报告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全面;估价目的、估价对象及价格定义界定清楚、准确;估价依据充分、合理,市场及影响因素分析较全面、合理,能体现政策变化对土地价格的影响;估价方法选择及应用合理,各项参数选取依据较充分、合理;整个报告分析较严谨、逻辑性较强,估价结果有较高的可信度,估价过程不存在明显错误。 3、三等报告(70一80分)的质量要求 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全面;估价目的、估价对象及价格定义界定较清楚、准确;估价依据较充分、合理,市场及影响因素分析较全面、合理;估价方法选择及应用基本合理,各项参数选取有依据、理由;报告整体分析较一致、有一定的逻辑性。不存在方法选择和应用错误。 4、四等报告(60一70分)的质量要求 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全面;估价目的、估价对象及价格定义界定基本清楚;估价依据较充分、合理,市场及影响因素分析较全面;估价方法选择及应用基本合理,各项参数选取、地价确定等有依据,不存在明显质量缺陷。 5、对不合格报告的判定 不合格报告通常存在明显的质量缺陷,如: (1)报告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有明显缺漏项。如估价 对象、地价定义界定不清,缺少土地权属状况说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评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安全 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活动对通航安全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航行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海域、内河通航水域内,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而开展的通航安全技术评估工作。 第三条下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对通航安全有重大影响时需要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一)建设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跨越类建筑物; (二)建设码头、船坞、船台等港口类建筑物; (三)建设船闸、水闸、坝、浮桥等拦海(河)类水工建筑物; (四)建设水下电缆、管道、隧道等穿越类水工建筑物 (五)设置海上平台、系船浮筒单(多)点系泊、养殖网架、人工岛、鱼礁、导管架等孤立类水工建筑物; (六)设置、构筑水下丁坝、潜坝、护滩带、抛石护岸等航道、河道整治建筑物; (七)建设取水口、滑道、下河坡道等设施和构筑物; (八)航道疏浚、航标、锚地、泊区等港口类建设; (九)沉船沉物打捞; (十)其他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 第四条海事管理机构依据管理职责对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全国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工作。具体

负责由交通部批准或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或国务院及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跨国、跨省以及特大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 部直属及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管辖的建设项目以及辖区内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并负责为本条第一款项目进行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 其他海事管理机构按照直属及地方省级海事机构的有关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除本条第二、三款以外的,对通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水下施工作业项目的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组织、主持《报告》的专家评审会议;负责为本条第二款项目进行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所有《报告》审核申请的受理工作,及时按工作程序处理。 第五条水上水下工程的业主或建设单位应于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之前、举办水上大型体育赛事等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筹划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报告》。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对业主或建设单位委托通航安全评估单位编制的《报告》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应得出确定性结论,对于不符合通航安全的项目,应予否决,并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专家论证结论及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报告》可作为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上水下工程涉及岸线安全性使用、码头安全靠泊条件核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等通航安全管理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通航安全评估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告》编写完成后,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海事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申请报告、

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通航安全评估机构备案审查表(截至2011年底)

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及通航安全评估机构备案审查表(截至2011年底) 序号单位独 立 法 人 技术设备情况技术人员情况 大型 模拟 器 水域 环境 模拟 平台 电子 海图 开发 系统 VTS 实 验 室 资料 图书 室 航海技 术人员 海事管 理专业 人员 港口航 道工程 专业人 员 通过通航 安全影响 论证与评 估培训人 员 河海工 程咨询 资格 证书或 其他证 书 1.广东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是有有有无有20 4 9 1 无 2.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是无有无无有 5 / 6 4 甲级 3.广东海洋大学是有有有有有15 1 2 4 无 4.中交广州水运工程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 是无有有无有 1 / 5 甲级 5.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有有无无有 5 1 1 无 6.汕头市协兴交通咨询有限公 司是无无无无有 5 / 6 丙级 1

7.广州嘉汶水上工程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是无有有无有 5 / 2 4 丙级 8.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是 无有有无有 3 / 5 1 甲级 9.广州一帆海上安全技术有限 公司 是无无无无有 5 / 1 2 无 10.广州市河海港口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是无无无无无 2 / 1 乙级 11.广州铭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是无无无无无 5 / 3 无 12.广东省综合交通勘察设计院 有限公司 是无无有无有 3 3 54 甲级 13.大连海事大学是有有有有有41 3 12 35 乙级 14.大连港口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是无无有无有 4 / 2 2 甲级 15.大连海洋华创海事技术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 是无无无无有16 2 1 4 无 16.山东日照海事专修学院是有有有有有 5 1 1 4 无 17.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是有有有有有21 1 / 6 无 18.青岛港航海事咨询 有限公司 是有无有有有12 3 5 5 无 2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运行工作,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2、评价范围 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3、评价方法 制定的评价准则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以及风

险度。 该方法采用与系统风险率相关的3种方面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中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3种方面分别是: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4、量化分值标准 对这3种方面分别进行客观的科学计算,得到准确的数据,是相

当繁琐的过程。为了简化评价过程,采取半定量计值法。即根据以往的经验和估计,分别对这3方面划分不同的等级,并赋值。具体如下: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风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根据其简化公式为:D=L×E×C 风险分值D的选择确定(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并判断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其中的关键还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以及对乘积值的分析、评价和利用。) 定性等级 可承受风险(一级):安全的,不需要采取措施; 一般风险(二级):临界的,有可能千百万较轻的伤害和损坏,应采取措施; 主要风险(三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要立即采取措施; 重大风险(四级):破坏性的,会造成灾难性事故,必须立即排除。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依法保护航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以下统称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论证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并提出减小或者消除影响的对策措施,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审核部门)审核并监督实施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与航道有关的工程: (一)跨越、穿越航道的桥梁、隧道、管道、渡槽、缆线等建筑物、构筑物; (二)通航河流上的拦河闸坝; (三)航道保护范围内的码头、取(排)水口、栈桥、丁(顺)坝、护岸、船台、滑道、船坞、圈围工程等临河、临湖、临海建筑物、构筑物或工程; (四)调水工程等其他可能对航道条件、通航安全产生

影响的工程。 《航道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除外工程不需要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管理工作。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与交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核。其中,与长江干线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跨(穿)越长江干线的桥梁、隧道、拦河闸坝工程外,由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审核。 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根据航道等级和重要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其中,涉及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和通航1万吨以上沿海航道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应报交通运输部核备。 第二章评价报告编制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DOC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DOC格式).DOC 审核: 刘腾日期:2002年7月18日批准: 李国魂日期:2002年7月19 H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识别、监控公司潜在风险及其发生概率,确定 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及限度,认定该等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风险是与公司投资发展战略有关的各类 风险,包括战略环境风险、程序风险(业务运作风险、财务风险、授权风险、信息与技术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和战略决策信息风险。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业务单元、子公司,要求每一位员工均应该具有风险意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为发展战略部。第二章风险评估管理组织体系结构 第四条公司发展战略部设立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为公司风 险管理领导机构,负责评估公司各类风险,协助总裁决策,消除危机,转嫁风险,以使公司获取生存发展的机会。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应当在本办 法的框架下制订各自的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设立专人与发展战略部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沟通信息,汇报

各自在运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第六 条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发展战略部审核公司风险,为风险审计监控部门,在其进行内审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风险应及时通报发展战略部从战略上研讨、评估该等风险,发展战略部与内部审计部密切合作,审核、监控并管理风险。 第七条发展战略部负责评估管理公司战略环境风险、决策风 险及各类业务单元的财务、运作风险,并对该等风险提出具体的管理方案。第八条经营财务部负责评估公司金融财务风险及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状况,并向发展战略部通报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第九条各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及具体项目运作小组负责评估本单元(或项目)的财务风险、运作风险及其他综合风险,向发展战略部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第条技术管理部及首信研究院就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技术性风险、技术创新风险及技术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提交相应文档至发展战略部。第一条发展战略部汇总各职能部门及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具体项目小组的风险评估文档,展开相应的评估研究,向总裁及总裁办公会提交战略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防范措施。第二章风险评估文档第二条各单位拟提交的风险评估文档要求至少具备本章各条所规定的要素并力求详尽充分。第三条各单位应就其所展开的业务、职能过程分阶段实施风险评估,每一阶段的各个关键点都应该有风险评估文档记载。第四条每一文档应包括风险评估所存在的假设、评估方法、数据来源及评估结果。第五条风险评估文档要求但不限于: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41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点标准版本

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查要 点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预防性职业卫生工程项目审查分为2部分:1、形式审查,2、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为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包括行政审查的启动合法性、立项的合法性、范围的合法性、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性、过程的合法性、资料的合法性等; ☆实质审查:为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包括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预评价报告质量、竣工验收报告质量、初步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等。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审查技术要点

(一)建设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主要是对项目总体概况与工艺流程的审核。通过对项目的选址地点、性质、规模、生产设计能力、劳动定员、总投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经费的投入、总平面布置情况、生产过程拟使用的主要原料、辅料、中间品、产品的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其布局情况,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等的了解,根据审核者的经验或参考相关资料,判断其申报材料中是否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漏报。 例如:在参加中国石化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项目审查中,我们发现申报资料中没有储罐区储罐清洗流程,评价单位也没有对此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和防护措施的评价。一般情况下,该类工程是密闭操作的生产流程,产生化学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在露天,成品

长江海事局梁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长江海事局桥梁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长江干线桥梁施工期、运行期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桥梁及过往船舶、设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长江海事局管辖长江干线桥梁施工期、运行期桥区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设施或者通过非限制性桥梁的船舶、设施,以及桥梁建设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应遵守本规定。 辖区内特定桥梁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桥梁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桥梁建设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章桥梁建设及运行通航安全保障 第五条桥梁建设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维护桥梁桥区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到:(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与维护;

(二)确保桥梁通航尺度满足批准的通航标准;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桥涵标、桥柱灯及桥区水域助航标志,并按规定进行维护; (四)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并为桥区水域现代安全监管设施建设提供信息传输条件; (五)定期进行桥梁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设施设备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通航安全时,应当及时向过往船舶发出安全预警信息,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六条限制性桥梁建设单位、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落实下列桥梁防碰撞措施: (一)按批复设计落实涉水桥墩防撞能力和防撞装置,并设置警示标志; (二)配备必要的桥区水域监控设备,并进行有效监控; (三)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建立健全防碰撞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建立值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按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措施,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七条在长江干线新建桥梁,其预可、工可、初设等前期阶段,桥梁建设单位应充分听取海事管理机构意见,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桥梁通航安全技术资料。 第八条桥梁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开展桥梁建设通航安全评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段L2合同项目经理部2013年8月10日

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密涿高速公路廊坊段L2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在工程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消灭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施工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风险评估 1、开工前施工风险评估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消除风险的管理方法及代价进行评估,确定施工中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 (2)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风险评估和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已知某种危险的存在而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危险源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的状态,通过制订相关的管理、技术措施以保证危险源运行在一个可控、可预见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 (3)项目部风险评估和危险源管理主要采取事前预防管理的方法: 一是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法规、标准、公司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作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项目部是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二是强制实施许可证制度。劳务队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项目部主要领导具有安全培训证,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上岗等。 三是执行多方位的安全培训制度。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培训。 四是定期对单位工程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这是危险源管理的工作重点,在对各施工工点、环境、设备等进行全面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危险源评价,制订出各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是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同类事故案例及预先事故评估模拟结果制订出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展开救援的方案,为后续的事故控制与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根据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并指挥救援队伍快速有效地控制事故、对受伤人员进行有效的医疗处理、组织涉险人员疏散、事故灾后的清理与恢复生产等。 2、施工中风险评估 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经理应定期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相关技术人员,对单位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危险源进行评估及管理: (1)项目部重点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评估,确定施工中出现的新的危险源并制定落实预防措施。

铁路风险评估管理办法.doc

贵广铁路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风险评估与管理,有利于决策科学化,提高贵广铁路各参建单位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达到控制、降低和规避风险的目的,实现贵广铁路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环境和投资控制的目标。 第二条为规范贵广铁路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制订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建贵广铁路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各参建单位须协同合作,共同参与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各方须积极实施风险管理,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和积累资料,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实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贵广铁路风险管理采用业主层和实施主体层两层管理。 业主层风险管理即贵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广公司)的风险管理。 贵广公司设立贵广铁路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综合部负责人,段落指挥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贵广铁路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贵广铁路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计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部,施工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 贵广公司同时设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专家组,成员由公司相关人员及在高校、设计单位、科研机构、施工单位(建总和工总)聘请的具有风险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 实施主体层包括参建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各参建单位须设立相应的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或委托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专业机构)进行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并设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专家组。 第五条贵广公司风险评估与管理职责 (一)制订贵广铁路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二)全面组织和协调贵广铁路建设期间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三)制订风险管理计划。确定风险目标、原则和策略;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范围、方法与评估标准;明确参与各方的职责; (四)督导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阶段风险评估工作; (五)督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工作; (六)负责对高度和极高的风险等级进行审查; (七)必要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风险监测; (八)检查、监督、协调、处理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中的有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最新版)

通航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水上水下活动对船舶通航的影响,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资源,保障通航安全,促进水运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以及国家管辖海域从事可能对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产生影响的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和通航安全评估(简称“论证与评估”)工作。 第三条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是开展涉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阶

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61-81 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识别、监控公司潜在风险及其发生概率,确定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及限度,认定该等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风险是与公司投资发展战略有关的各类风险,包括战略环境风险、程序风险(业务运作风险、财务风险、授权风险、信息与技术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和战略决策信息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业务单元、子公司,要求每一位员工均应该具有风险意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为发展战略部。 第二章风险评估管理组织体系结构 第四条公司发展战略部设立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为公司风险管理领导机构,负责评估公司各类

风险,协助总裁决策,消除危机,转嫁风险,以使公司获取生存发展的机会。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与业务单元、下属子公司应当在本办法的框架下制订各自的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设立专人与发展战略部风险评估及管理小组沟通信息,汇报各自在运作过程中所出现的风险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协助发展战略部审核公司风险,为风险审计监控部门,在其进行内审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风险应及时通报发展战略部从战略上研讨、评估该等风险,发展战略部与内部审计部密切合作,审核、监控并管理风险。 第七条发展战略部负责评估管理公司战略环境风险、决策风险及各类业务单元的财务、运作风险,并对该等风险提出具体的管理方案。 第八条经营财务部负责评估公司金融财务风险及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状况,并向发展战略部通报提交有关风险评估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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