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时的水样分类

水质检测时的水样分类
水质检测时的水样分类

在水质检测时提供分析的水样,能够充分的表现出该水体的全面性,因此该水体的水样在检测之前不能受到任何意外的污染。而在日常的检测过程中大多数操作都是在现场对受污染的水体采样后,将样品送回到相关的实验室再进行分析,想要得到准确的水质参数,除了要采样精密准确的水质检测仪器外,大家还要对水样的采集保存和分类有充分的了解。

对水样进行采集时可以通过水文、气候、地质、地貌特征、水体沿岸城市分布、工业布局、污染源分布及排污情况进行分类。

日常九项水质检测箱

水质检测时水样的分类

一、瞬时水样

瞬时水样是指从水中不连续地随机(就时间和断面而言)采集的单一样品,一般在定的时间和地点随机采取。对于成分较稳定的水体,或水体的成分在相当长的时间和相当大的空间范围变化不大,这时采集的瞬时样品很具有代表性。当水体的组成随时间发生变化,则要在适当时间间隔内进行瞬时采样,分别进行分析,测出水质的变化程度、频率和周期。当水体的成分发生空间变化时,就要在各个相应的部位采样。

二、混合水样

1.等比例混合水样: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位所采水样量随时间或流量成比例的混合水样。

2.等时混合水样:指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断面)按等时

间间隔所采等体积水样的混合水样。时间混合样在观察平均浓度时非常有用。当不需要测定每个水样而只需要平均值时混合水样能节省监测分析工作量和试剂等的消耗(混合水样不适用于测试成分在水样储存过程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水样,如挥发酚、油类、硫化物等)。

深圳市华太检测有限公司现有场所面积3000多平方米,满足开展相应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注册资金500万,拥有700余万元的固定资产,拥有国内先进的微机控制伺服泵源万能试验机,压力试验机,甲醛测试试件平衡预处理恒温恒湿室,甲醛释放量测试气候箱(智能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仪(GC)、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大型仪器设备280多台,能满足现有检测项目的要求。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 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 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 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 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

地下水水质分析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848-9 1、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一) 表一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项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色(度)≤5 ≤5 ≤15 ≤25 >25 嗅和味无无无无有 浑浊度(度)≤3 ≤3 ≤3 ≤10 >10 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无有 PH 06.5~8.5 5.5~6.5 8.5~9 <5.5,>9 总硬度(以CaCO3计)(mg/l)≤150 ≤300 ≤450 ≤550 >550 溶解性总固体(mg/l)≤300 ≤500 ≤1000 ≤2000 >2000 硫酸盐(mg/l)≤50 ≤150 ≤250 ≤350 >350 氯化物(mg/l)≤50 ≤150 ≤250 ≤350 >350 铁(Fe)(mg/l)≤0.1 ≤0.2 ≤0.3 ≤1.5 >1.5 锰(Mn)(mg/l)≤0.05 ≤0.05 ≤0.1 ≤1.0 >1.0 铜(Cu)(mg/l)≤0.01 ≤0.05 ≤1.0 ≤1.5 >1.5 锌(Zn)(mg/l)≤0.05 ≤0.5 ≤1.0 ≤5.0 >5.0 钼(Mo)(mg/l)≤0.001 ≤0.01 ≤0.1 ≤0.5 >0.5 钴(Co)(mg/l)≤0.005 ≤0.05 ≤0.05 ≤1.0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0.001 ≤0.001 ≤0.002 ≤0.01 >0.01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不得检出≤0.1 ≤0.3 ≤0.3 >0.3

地下水水质标准

地下水水质标准 1 引言 c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 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 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 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2 6.3.4 按式(1)和式(2)计算综合评价分值F。 式中:-各单项组分评分值Fi的平均值; Fmax-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中的最大值; n-项数

地下水质量标准实施与保护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 1994-10-01实施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

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

工艺用水分类

第六章工艺用水 一、工艺用水分类及标准 1.工艺用水分类 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统称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分饮用水、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等三类 二、工艺用水的水质标准 1.饮用水 饮用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具体标准要求见表6-1。 2.纯化水 纯化水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纯化水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1995年版)1998年增补标准。详见P79。 3.注射用水为纯化水经蒸馏所得的水,水质应符合《中国药典》(1995版)的注射用水标准。详见P80。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85)表6-1 序号项目标准

感官生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1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2混浊度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3嗅和味不得有异嗅、异味。 4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5Ph 6.5~ 8.5 6总硬度(以碳酸钙计)450mg/l 7铁0.3 mg/l 8锰0.1 mg/l 9铜 1.0 mg/l 10锌 1.0 mg/l 11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 mg/l 12阳离子合成洗涤剂0.3 mg/l 13硫酸盐250 mg/l 14氧化物1000 mg/l

15溶解性总固体 毒理学指标 16氟化物 1.0 mg/l 17氰化物0.05 mg/l 18砷0.05 mg/l 19硒0.01 mg/l 20汞0.001 mg/l 21镉0.01 mg/l 22铬(六价)0.05 mg/l 23铅0.05 mg/l 24银0.05 mg/l 25硝酸盐(以氨计)20 mg/l 26氯仿60m m 27四氯化碳3m m 28苯并(a)芘0.01m m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表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项目序号类别标准值项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1 色(度) ≤5≤5≤15≤25>25 2 嗅和味无无无无有 3 浑浊度(度) ≤3≤3≤3≤10>10 4 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无有 5 pH 6.5~8.5 5.5~6.5,8.5~9<5.5,>9 6 氨氮(NH4)(mg/L) ≤0.02≤0.02≤0.2≤0.5>0.5 7 高锰酸盐指数(mg/L) ≤1.0≤2.0≤3.0≤10>10 8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1≤0.001≤0.002≤0.01>0.01 9铬(六价)(Cr6+)(mg/L) ≤0.005≤0.01≤0.05≤0.1>0.1 10氰化物(mg/L) ≤0.001≤0.01≤0.05≤0.1>0.1 11硝酸盐(以N计)(mg/L) ≤2.0≤5.0≤20≤30>30 12亚硝酸盐(以N计)(mg/L) ≤0.001≤0.01≤0.02≤0.1>0.1 1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不得检出≤0.1≤0.3≤0.3>0.3 14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150≤300≤450≤550>550 15 总大肠菌群(个/L) ≤3.0≤3.0≤3.0≤100>100 16 细菌总数(个/L) ≤100≤100≤100≤1000>1000 17 碘化物(mg/L ≤0.1 ≤0.1 ≤0.2 ≤1.0 >1.0 18 氟化物(mg/L) ≤1.0≤1.0≤1.0≤2.0>2.0 19 氯化物(mg/L) ≤50≤150≤250≤350>350 20 硫酸盐(mg/L) ≤50≤150≤250≤350>350 21 铜(Cu)(mg/L) ≤0.01≤0.05≤1.0≤1.5>1.5 22 锌(Zn)(mg/L) ≤0.05≤0.5≤1.0≤5.0>5.0 23 铅(Pb)(mg/L) ≤0.005≤0.01≤0.05≤0.1>0.1 24 镉(Cd)(mg/L) ≤0.0001≤0.001≤0.01≤0.01>0.01 25 铁(Fe)(mg/L) ≤0.1≤0.2 ≤0.3≤1.5>1.5 26 锰(Mn)(mg/L) ≤0.05≤0.05≤0.1≤1.0>1.0 27 镍(Ni)(mg/L) ≤0.005≤0.05≤0.05≤0.1>0.1 28 铍(Be)(mg/L) ≤0.00002≤0.0001≤0.0002≤0.001>0.001 29 钡(Ba)(mg/L) ≤0.01≤0.1≤1.0≤4.0>4.0 30 钼(Mo)(mg/L) ≤0.001≤0.01≤0.1≤0.5>0.5 31 钴(Co)(mg/L) ≤0.005≤0.05≤0.05≤1.0>1.0 32 砷(As)(mg/L) ≤0.005≤0.01≤0.05≤0.05>0.05 33 硒(Se)(mg/L) ≤0.01≤0.01≤0.01≤0.1>0.1 34 汞(Hg)(mg/L) ≤0.00005≤0.0005≤0.001≤0.001>0.001 35 溶解性总固体(mg/L) ≤300≤500≤1000≤2000>2000 36 滴滴滴(μg/L) 不得检出≤0.005≤1.0≤1.0>1.0 37 六六六(μg/L) ≤0.005≤0.05≤5.0≤5.0>5.0 38 总σ放射性(Bq/L) ≤0.1≤0.1≤0.1>0.1 >0.1

地下水分类标准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项目序号 类别 项目标准值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1色(度)≤5≤5≤15≤25>25 2嗅和味无无无无有 3浑浊度(度)≤3≤3≤3≤10>10 4肉眼可见物无无无无有 5pH 6.5~8.5 5.5~6.5, 8.5~9<5.5,>9 6总硬度(以C a CO3,计)(mg/L)≤150≤300≤450≤550>550 7溶解性总固体(mg/L)≤300≤500≤1000≤2000>2000 8硫酸盐(mg/L)≤50≤150≤250≤350>350 9氯化物(mg/L)≤50≤150≤250≤350>350 10铁(Fe)(mg/L)≤0.1≤0.2≤0.3≤1.5>1.5 11锰(Mn)(mg/L)≤0.05≤0.05≤0.1≤1.0>1.0 12铜(Cu)(mg/L)≤0.01≤0.05≤1.0≤1.5>1.5 13锌(Zn)(mg/L)≤0.05≤0.5≤1.0≤5.0>5.0 14钼(Mo)(mg/L)≤0.001≤0.01≤0.1≤0.5>0.5 15钴(Co)(mg/L)≤0.005≤0.05≤0.05≤1.0>1.0 16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0.001≤0.001≤0.002≤0.01>0.01 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不得检出≤0.1≤0.3≤0.3>0.3 18高锰酸盐指数(mg/L)≤1.0≤2.0≤3.0≤10>10 19硝酸盐(以N计)(mg/L)≤2.0≤5.0≤20≤30>30 20亚硝酸盐(以N计)(mg/L)≤0.001≤0.01≤0.02≤0.1>0.1 21氨氮(NH4)(mg/L)≤0.02≤0.02≤0.2≤0.5>0.5 22氟化物(mg/L)≤1.0≤1.0≤1.0≤2.0>2.0 23碘化物(mg/L)≤0.1≤0.1≤0.2≤1.0>1.0 24氰化物(mg/L)≤0.001≤0.01≤0.05≤0.1>0.1 25汞(Hg)(mg/L)≤0.00005≤0.0005≤0.001≤0.001>0.001 26砷(As)(mg/L)≤0.005≤0.01≤0.05≤0.05>0.05 27硒(Se)(mg/L)≤0.01≤0.01≤0.01≤0.1>0.1 28镉(Cd)(mg/L)≤0.0001≤0.001≤0.01≤0.01>0.01 29铬(六价)(Cr6+)(mg/L)≤0.005≤0.01≤0.05≤0.1>0.1 30铅(Pb)(mg/L)≤0.005≤0.01≤0.05≤0.1>0.1 31铍(Be)(mg/L)≤0.00002≤0.0001≤0.0002≤0.001>0.001 32钡(Ba)(mg/L)≤0.01≤0.1≤1.0≤4.0>4.0 33镍(Ni)(mg/L)≤0.005≤0.05≤0.05≤0.1>0.1 34滴滴滴(μg/L)不得检出≤0.005≤1.0≤1.0>1.0 35六六六(μg/L)≤0.005≤0.05≤5.0≤5.0>5.0

地下水水质标准

地下水水质标准 1.引言 c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 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是通过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现状的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将江河湖库划分为不同使用目的的水功能区,并提出保护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在整体功能布局确定的前提下,对重点开发利用水域详细划分多种用途的水域界限,以便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依据。 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功能区分4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划是在一级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分7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1、保护区(一级功能区):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该区内严格禁止进行其他开发活动。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Ⅱ类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2、保留区(一级功能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该区内水质应维持现状,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区内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利用活动。 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开发利用区(一级功能区):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景观娱乐等需水要求的水域,如主要城镇河段、受工业废水污染明显的河段等。该水域应根据开发利用要求进行二级功能区划。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4、缓冲区(一级功能区):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以及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满足保护区水质要求而划定的水域。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该区域进行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控制。 5、饮用水源区(二级功能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如已有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城镇发展需设置取水口,

制药用水分类及水质标准

1、制药用水分类 制药用水通常可分为: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以下简称2000中国药典)所收载的制药用水中又另列“杀菌注射用水"一项。它们的含义是: 1.l饮用水(Potable-Water):通常为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又称原水。按2000 中国药典规定;饮用水不能直接用作制剂和制备或试验用水。 1.2纯化水(Purifide Water):为饮用水经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 的方法制得的制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采用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超滤法等非热处理制备的纯化水,一般又称去离子水。 采用特殊设计的蒸馏器用蒸馏法制备的纯化水,一般又称蒸馏水。 纯化水可作为配制普通药物制剂用的溶剂或试验用水,不得用于注射剂的配制。 1.3注射用水(Water for Injection):是以纯化水作为原水,经特殊设计的蒸馏器蒸馏,冷凝冷却后经膜过滤制备而得的水。 目前一般的蒸馏器有多效蒸馏水机和气压式蒸馏水机等。 经蒸馏后的水需再经徽孔过滤方可作注射用水,徽孔过滤膜的孔径应为≤0.45μm。 注射用水可作为配制注射剂用的溶剂。 1.4 灭菌注射用水(Sterile Water for Injec-tion):为注射用水依照注射剂生产工艺制备所得的水。 灭菌注射用水用于灭菌粉末的溶剂或注射液的稀释剂。 2、制药用水的水质标准 2.l 饮用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需定期检测饮用水水质,在当前原水水质遭受有机物等污染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应针对不 同的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不使因饮用水水质波动而影响药品质量。 2.2 纯化水:应符合2000中国药典所收载的纯化水标准。2000中国药典对纯化水在酸碱度、氯化物、硫酸盐、钙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氨、二氧化碳、易氧化物、不挥发物、 重金属等项均提出了具体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在制水工艺中通常采用在线检测纯化水的电阻率值的大小,来反映水中各种离子的浓度。 制药行业的纯化水的电阻率通常应≥0.5MΩ.cm/25℃,对于注射剂、滴眼剂容器冲洗用的纯化水电阻率应≥1.0MΩ.cm/25℃。 由于生产纯化水的过程中存在水质被污染的可能性,所以对各种生产装置特别要注意是否 有微生物污染,对其各个部位及其流出的水应经常监测,尤其是当这些部位停用几小时后 再使用时。为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更换膜组件或再生离子交 换树脂。 2.3 注射用水;应符合2000中国药典所收载的注射用水标准。2000中国药典对注射用水 的水质除对氯化物、硫酸盐、钙盐、硝酸盐、亚硝酸协、二氧化碳、易氧化物、不挥发物、重金属各项依照纯化水项下的方法检查,并应符合规定外,在氨的测试中所采用的氯化铵

地下水评价等级的划分

地下水评价等级的划分 一、评价工作分级 (一)建设项目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将建设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Ⅰ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 Ⅱ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 Ⅲ类:指同时具备I 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 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 (二)评价工作分级原则 Ⅰ类和Ⅱ类建设项目,分别根据其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类型、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及其环境影响程度划定评价工作等级。 Ⅲ类建设项目应分别按Ⅰ类和Ⅱ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办法,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开展评价工作。 (三)Ⅰ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 1、划分依据 I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建设项目场地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涉及的场地。 (1)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按包气带中岩(土)层的分布情况分为强、中、弱三级,分级原则见表4-12。 (2)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为易、中、不易三级,分级原则见表4-13。 表4-13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

(3)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表4-14。 (4)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可分为大、中、小三级,分级标准见表4-15。 4-15 污水排放量分级 表 根据建设项目所排污水中污染物类型和需预测的污水水质指标数量,将污水水质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分级原则见表4-16。当根据污水中污染物类型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和根据污水水质指标数量所确定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不一致时,取高级别的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 2、Ⅰ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1)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见表4-17。 (2)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4-17划分评价工作等级。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附件4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工作指南 (试行) 2014年10月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编制依据 (1) 1.4 术语与定义 (2) 1.5 指导原则 (3) 1.6 组织编制单位 (3)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流程 (4) 2.1 工作内容 (4) 2.2 工作流程 (4) 第三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方法 (7) 3.1 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评估 (7) 3.2 地下水脆弱性评估 (14) 3.3 地下水功能价值评估 (19) 3.4 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 (23) 3.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 (24) 第四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技术报告及成果图表 (29) 4.1 报告编制大纲 (29) 4.2 成果图 (29) 4.3 成果表 (31) 附录 A地下水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评估结果分析表(参考式样) (32) 附录 B岩溶区域地下水脆弱性评估指标说明 (35) 附录 C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说明 (40) 附录 D权重和参数敏感度分析 (45)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适用于区域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评估区面积一般不小于0.4万km2,精度一般不小于1:25万。 1.2.2本指南主要包括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报告图集编制要求等方面。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 GB/T 14175 水文地质术语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30日批准1994年10月0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低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4.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见表1 )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 续表1)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待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地表水域分类与污水排污标准分级_共9页

地表水域分类与污水排污标准分级 对常说的污水处理执行几级标准、处理完之后能排放到什么水域的扫盲。总结如下: 一、禁止新建排污口的水域: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 划定的保护区及游泳区,GB3097中一类海域; 二、执行一级污水排放标准的水域: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 三、执行二级污水排放标准的水域: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 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 四、执行三级污水排放标准的水域: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 参考的国家标准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3、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Ⅴ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海水水质分类: 3.1海水水质分类 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

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标准分级: 4.1标准分级 4.1.1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 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准则GB-T14848-9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 B/T14848-9 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1994-10-01实施 1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引用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地下水水质监测 5.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地下水质量评价 6.1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2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 一、关键词 1地下水资源groundwater resources 埋藏于地表以下,其富水性、水质、水温等可为当前或未来的技术条件利用,具有现实或潜在经济意义的重力水。注:包括水气矿产中的地下水、矿泉水,能源矿产中的地热水,矿盐中的天然卤水(本标准称为地下卤水)等。 2查明资源Identified resources 经过勘查工作已发现的地下水资源。注:依据其精度,可分为验证的、探明的、控制的三级。 3潜在资源Undiscovered resources 根据地质依据和物探、化探预测而未经查证的那部分地下水资源。注:依据其精度,可分为推断的、预测的两级。 4地下水资源储量reserves of groundwater resources 在当前经济技术环境条件下,经过勘查工作,一定程度上查明含水层中的地下水资源的数量。注:分为储存量、补给量和可开采量。 5储存量Storage 储存于含水层或含水系统内水位变动带以下的水量。 6补给量Recharge 天然或开采条件下,单位时间内以各种方式进入到含水

层中的水量。 7可开采量workable reserves 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当前能够从地下水资源中开采出来的数量,是地下水储存量、补给量的一部分。又称可采储量(exploitable reserves)。 8允许开采量allowable withdrawal 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在当前经济、技术、环境许可条件下能够从地下水资源中开采出来的那部分数量。注:允许开采量是可开采量的一部分。 9地下水资源勘查exploration of groundwater resources 以特定的地下水资源为勘查对象,在地质调查、物探、钻探、试验的基础上,通过对开采量或动态观测数据的分析计算,提出不同勘查精度的允许开采量和开采方案。 10区域地下水资源评价estimation of regional groundwater resources 以一个水文地质单元、或行政单元为单位,在充分搜集分析前人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开采量的调查和动态观测数据的分析计算,提出这一地区不同级别的允许开采量和推荐开采方案。 二、分类原则 1.对地下水资源储量进行分类分级,目的是统一规范具有相同或相似属性的各类地下水资源,在勘查、评价提交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饮用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2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指国家为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 3.2 潮汐河段 指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 3.3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3.4 承压水 指充满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地下水。 3.5 孔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松散沉积物颗粒间孔隙中的地下水。 3.6 裂隙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石裂隙中的地下水。 HJ/T338—2007 3.7 岩溶水 指赋存并运移于岩溶化岩层中的地下水。 4 总则 4.1 水源保护区的设置与划分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编制说明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送审稿) 编制说明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2)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 (22)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及预期的经济效果 (29)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情况 (30)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30)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30) 七、标准性质的建议 (30)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建议措施 (30)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31)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31)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制定研究》课题为国家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矿产勘查规范总则研究》下的课题之一,承担单位是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协作单位是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 15218-94)是从供水的角度,为适应地下水资源勘查设计、报告编写、审批、统计,水源地立项、设计,国民经济计划、规划以及水资源开采分配等方面对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的需要而制定的,适用范围仅为供水用水源地地下水,未涵盖矿泉水、地热水、地下卤水等地下水资源。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地下水资源的需求增加,要求对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进行重新审视和修订。 《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修订已列入国家标准2019年制修订计划,计划号20191064-T-334。 (二)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起草。 (三)主要起草人

地下水的分类方法及按埋藏条件分类特征

地下水的分类方法及按埋藏条件分类特征Class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burial conditions of groundwate 姓名:张耀系别:地球科学与资源系专业:地质学学号:03209639 摘要: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它是中国北方城市重要的供水来源更是中国非常重要的战略储备资源,因此地下水环境的好坏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身体健康。 关键词:地下水埋藏条件 abstract:Groundwater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water resources, is the material basis of human survival. It is an important source of water supply in the northern China city is very important strategic reserve resources in China, so the groundwater quality of the environment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the health of people. Keyword:Groundwater Burial conditions 一、什么叫地下水 地下水,是贮存于包气带以下地层空隙,包括岩石孔隙、裂隙和溶洞之中的水。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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