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批天津市南开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第二批天津市南开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第二批天津市南开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基本情况

2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项目控制目标 第一章项目控制目标 (1) 1.1质量目标 (1) 1.2工期目标 (1) 1.3安全目标 (1) 1.4工程文明施工目标 (1) 1.5工程环境保护目标及奖罚 (1) 第二章编制依据 (2) (2013 年版) (2) 第三章工程概况及特征 6 3.1工程简介 (6) 3.2工程建筑设计概况 (6) 3.3工程结构设计概况 (8) 3.4工程设备安装设计概况 (10) 3.5工程地质情况 (11) 3.6项目环境及实施条件分析 (12) 3.6.1场地条件 ................................................................ 12... 3.6.2 自然条件.............................................................. 1.3.... 3.7工程特点 (14) 3.7.1施工难度大 ............................................................. 1. 4.... 3.7.2质量标准高 ............................................................. 1. 4.... 3.7.3施工配合多 ............................................................. 1. 4.... 3.7.4 场地狭小.............................................................. 1. 4.... 第四章施工部署.................................................................................. 1 6 4.1工程施工组织的指导思想 (16) 4.2组织机构设置 (16) 4.2.1项目管理结构 ........................................................... 1.6.... 4.2.2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结构 .................................................. 1.7.. 4.2.3对项目经理部的授权及各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 .............................. 1.8 4.3施工方案 (26) 4.3.1组织流水施工的原则 ..................................................... 2.6... 4.3.2施工组织协调 ........................................................... 2.7....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建设背景 X县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县X年确定的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X 县人民政府委托,X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 X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年限 本项目拟定建设年限为一年,从X年10月10日至X年10月9

日。 (三)项目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至太姒路东侧,西至城关小学西墙,北至文化路,南至X东西街。 (四)项目拆迁量 本项目拆迁总户数为491户(套),房屋拆迁总面积137629平方米,拆迁总占地115.8亩;涉及拆迁范围为X。(以上数据为初步摸底调查情况,实际面积、户数待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证件,以实际勘测的户数、面积为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拆迁安置方式全部为纯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 3.对房屋进行装潢、装修、抵押; 4.抢栽各种花木。 (七)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部门接到征收部门的通知,应当停止办理征收区域内所有房产、土地、工商、税务、户籍等涉及增加补偿费用的有关手续。 (八)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

【财政办法】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办法】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棚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3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xxxx〕5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xxxx〕108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发〔xxxx〕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清河区、清浦区(简称两区,下同)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适用本办法,淮安区、淮阴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新城、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参照本办法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棚改资金管理工作。清河区、清浦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一)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批准的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年度棚改资金筹集计划;根据市区棚改领导小组批准的筹资计划完成筹资工作;结合市级财政承受能力,将市级棚改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会同市发改委、住建局(棚改办)审核两区政府上报的棚改项目概算;根据棚改项目进度,审核拨付棚改资金;

负责棚改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工作等。 (二)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做好向中央、省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棚改贷款申请工作;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做好棚改项目计划及概算汇总审核;对两区政府提交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申请进行审核把关等。 (三)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市财政局等单位,对两区政府上报的棚改项目概算进行评审;督促两区政府根据评审意见修改项目概算;根据评审后的概算编制年度计划报市区棚改领导小组批准。 (四)两区政府负责按地块编制辖区内棚改项目概算;做好棚改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管理工作。 (五)市直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负责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融资任务,将棚改融资任务纳入各平台公司年度融资计划。 (六)市审计局负责对棚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资金计划及筹集 第四条两区政府在每年第一季度编报下一年度棚改项目计划和棚改项目概算,市住建局汇总初审后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住建局等对年度计划以及概算进行评审,形成“年度棚改计划(建议稿)”,经市区棚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市政府报市人大审议。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棚改计划”,编制年度筹资计划,报市区棚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并将筹资任务下达至各有关单位。

城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简介

城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简介 一、项目必要性:本项目为经济适用房,通过建设此经适房项目,将增加XX经济适用房的市场投入量,切实解决低收入和特困家庭住房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XX区XX大道以北、XX小区以东、XX西街以南、XX路以西。 三、建设单位: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负责人:XX 五、项目建设年限:XX年9月底开工建设,XX年11月交工使用。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XX平方米,约XX亩。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为XX平方米,砖混结构,XX 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以下,XX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80 -90平方米,35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90 -100平方米,5套经济适用房户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每户均配套地下储藏室。地面停车位XX辆。XX平方米简易自行车棚。项目容积率XX,建筑密度XX%,绿化率XX%。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等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XX 万元。其项目资金取得全部来源于中央资金及争取是财政资金。 八、社会及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XX区社会保障性住房事业发展,缓解XX区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建筑节能产业发展,符合国家住房发展方向,对XX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效益:经济适用房作为解决社会最低家庭住房困难用房,用于满足社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按成本价销售,不盈利。 九、进展情况:XX家园XX期列入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共XX户,XX户属居民住房,XX户属原XX公司公房。截止目前,已有XX户签订了拆迁协议,房子已拆迁。还剩XX户没有签订拆迁协议。

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一、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一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锦荣路东,富贵路南,文通路西,祭城路北。 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计划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栋、套,共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于年月份开工,目前已全部封顶,正在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号)、环评(郑环审【】号)等手续,其余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三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文汇路东,九州路南,紫寰路南,琼花路北。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整体在进行主体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号)、环评(郑环审【】号)、控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后潘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牟县商都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滨河路以南,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广惠街后潘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地块内建筑未拆迁完毕,至今尚未动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手续,其他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区社区合村并城项目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中牟县归月路南,纬四路北,韩砦路西,雁鸣大道东(东安置区);归月路北,月明路南,伴月路东,雁鸣大道西(西安置区),属于合村并城项目。项目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其中列入河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台账套。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已开工套,其中套已基本建成、套正在主体施工、套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可研、立项、环评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最新)

* * 棚 户 区 改 造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工程名称: ***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环城南路南侧、规划路东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区管委会 4、项目代建单位:***市***局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局于2013年3月6日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办公室。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建设八栋6+1层住宅及室外配套道路硬化、绿化以及水、电、暖、燃气等管网工程。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3325m2,总建筑面积48952.92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1985,不计容建筑面积6967.92㎡),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底层停车位122个,室外停车位个126。总户数372户。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8811万元。 2、资金筹措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宜阳新区管委会。 五、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依据

1、任务依据 1.1.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1.2.项目区的岩土勘察报告; 1.3.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料。 2、法律及法规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2.4、《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 2.5、《关于下达宜春市中心城区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宜住保办字〔2013〕3号); 3、技术依据 3.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02年版) 3.2、《住宅建筑规范》 GB50096-1999 (2013版); 3.2、《住宅设计规范》 GB50368-2005; 3.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368-2005; 3.4、《建筑设计资料集》; 3.5、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 3.6、《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五、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37号)等国家相关文件及我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经政府授权从事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项目拆迁阶段拆迁、补偿、安置等费用的贷款。贷款不得用于借款人缴交土地出让金。 本办法所指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指经政府授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旧城区、城中村等区域内原有建筑物拆除,并由其开发建设商品房的过程。 第三条发放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第四条贷款项目所在城市必须已具备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配套政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具备该项业务开办资格的分支机构办理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政府或经其授权的区级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有权部门)授权其从事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文件。 (二)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或所有者权益20000万元(含)以上,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借款人为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应为5000万元(含)以上,且其控股股东须符合上述规定。 (三)借款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与我行合作多年,具有良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四)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 (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 (六)具有贷款证(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贷款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已纳入政府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专项规划批准文件。 (二)已与95%(含)以上建筑面积的业主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确保能够获得房屋拆迁许可文件。 (三)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成本的30%,并须在贷款发放前投入使用。 (四)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捷,预计销(预)售前景较好,盈利能力较强,还款来源充足。 (五)拆迁完成后应由借款人在项目地块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并进行销售。

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

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的进程,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工作的透明度,减少拆迁纠纷,根据吉棚改(2006)9号文件规定精神,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要坚持改造与发展并重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 二、拆迁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非住宅房屋,采用货币和产权调换形式补偿。 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为生产性房屋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调换到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 非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为其他性质房屋的,拆迁当事人双方可协商确定产权调换地点。 三、拆迁有产权证照的非住宅房屋,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结构、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金额进行补偿。拆迁生产性非住宅房屋的附属物(包括变电室、收发室、工人休息室、锅炉房、食堂等无产权证照的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的评估金额进行补偿。评估金额由具有拆迁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因拆迁造成无法恢复的设备和设施,按照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进行补偿。

四、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企业停产、停业的,拆迁人按照《<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第二十三条第二、三款支付停产停业补助费。因拆迁所发生的设备拆装、运输费用,按照实际拆装、运输时市场价格结算。 五、拆迁非住宅房屋的电力设施按现行工程造价规定标准,计算补偿金额。 六、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选择,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共同选定的,须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定后,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及公证机关现场公证下,方可由一方当事人抽签确定。 七、拆迁程序严格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执行。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棚户区改造总结汇报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 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 努力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 在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所紧密结合各项工作,特别是结合当前棚户区改造工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最大幅度地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现将点滴做法作以汇报。 一、强化认识,形成推进“棚改”的态势 我们***经营所是全局建所较早的山上场所,也是目前人口、住户较多的山上单位。据统计,全所原有住房中有58%的房屋是坯瓦结构的,其中有12户是64年建所前建的,有60余户是70年代建的,多数住房已成危房。可以说职工的住房条件,在全局山上单位是最差的。 今年5月份,我们贯彻落实局党委、林业局在山上单位实施棚改的重大决策,也拉开了着力改善职工生活居住条件的序幕。回顾在“棚改”之初,我们认为:要想让全所职工群众最大化的参与,第一要务是,要在全所上下树立正确认识,于是我们分层次展开了宣传攻势:

首先统一领导班子的认识。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学习局党委、林业局有关“棚改”的部署,每个成员谈认识,表决心。所长苏立国同志首先发言:他说,我过去曾经在2个山上林场所工作过多年,但没有一个单位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这么差,我们应该抓 住这一契机,按照局党委、林业局的要求,把这件民生大事抓好。一句发自肺腑的话,让全体班子成员坚定了信心。 其次是统一党员的认识。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支委成员一方面宣传棚改政策,一方面向党员表明了班子抓棚改的决心,党员纷纷表示:这是改变单位面貌千载难逢的机遇,只要领导有决心,我们就铁了心。 再次是抓普通群众的认识。以支部牵头,组成有工会、团支部、妇女组织参与的宣传小组,及党员义务宣传小组,走家窜户搞宣传,重点答疑解惑,向职工群众讲解局党委、林业局的棚改政策,宣讲单位抓棚改的构想和决心,收到了让多数职工安安心心参与,明明白白建房的效果。 二、精心运作,把握实施“棚改”的环节 通过以上的工作,多数居民住户都表示,积极响应林业局号召,参与单位的“棚改”。为实施“棚改”营造了氛围,在实际运作中,我们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总结

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总结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紧紧抓住政策机遇期,立足我市建城年限较早,境内老旧房屋多,主城区人口密度较大,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市出入口形象亟待改善等现实情况,将棚户区改造列入我市“十三五”期间“五大攻坚战”之一,将棚户区改造与改善城市形象、与提高城市品位、与提升群众获得感做到了有机结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目标任务 省政府下达我市城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9000套。 二.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份开始9个棚改项目的攻坚,截止年底,完成安置9336套(货币化3710套,房票安置5001套,实物安置625套),占年度任务103.7%,超额完成20xx年9000套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拆迁约109万平方米。 三.主要措施 (一)成立机构,坚持棚改工作项目化

在改善民生、高效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迎难而上,闯出新路。一是高点定位,实施工作项目化。组建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坐镇指挥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市发改、住建、国土、规划、公安、土储、城投等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实行兵团式作战、扁平化管理,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压紧压实指挥部各部门的责任,压紧压实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的责任。通过召开棚改工作再动员大会,将任务分解到各区,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在认证过程中,对需要被征收人提供房产、公积金、工商登记、低保、纳税、土地等证明材料,由指挥部向相关部门下发任务交办单,实行批量查询。二是明确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紧扣续建、前期、开工、竣工等环节,细化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一日一报,协同调度,做到了任务及时分解、问题及时研究、资金及时拨付、进度及时掌握。 (二)精准施策,推行房票安置制度 20xx年8月26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庆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房票”安置,是民心所向、利民之举,是解决安置难、安置慢,及时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科学决策,对促进我市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房票”制打通了棚改房和商品房转换通道,稳定了市场预期,遏制了我市房地产投资、建设、销售下滑。

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 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今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了新的总体要求。要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档次和优化人居环境的有利契机。坚持?°适宜居住、舒适安全、环境优美、低碳环保、具有特色?±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批规划设计品位高、质量好、有地域特色的棚改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协调配合建设局、棚改办等管理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和工程质量上共同将这一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实现民有所居、居有所乐。 ?哈尔滨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城市,计划经济体制下重生产轻生活的发展模式使城市居民住房历史欠账较多,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住房问题成为最突出的民生问题。按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第26次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为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新战略实施,特制定了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以区为主,市区结合;二是全市统筹,综合协调;三是易地安置优先,边建边拆,先建后拆;四是整体改造,综合配套;五是棚改与住房保障有序衔接;六是棚户区改造与促进城市发展良性循环有机结合。从2011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消灭老城区棚户区。 为了使棚户区改造工作更好的更快的的开展,我市从政策扶持入手,加强了三个方面:

1.用好用足国家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入研究国家棚改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扶持政策,组织专门力量,跑部进京,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及政策支持。今年争取国家棚改专项补贴1至2亿元。 2.用足我市现有棚改扶持政策。积极有效运用我市现有土地划拨、税费减免、配套建设、征拆资金存储等各方面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作用。 3.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出台规划保障政策,优化项目规划指标,棚改项目规划范围内的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用地要与容积率挂钩,在满足规划出精品、出环境以及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优化挖潜,保证项目效益。出台土地出让金周转保障政策,试行土地挂牌预申请制度,即在棚改计划下达后,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项目实际发布土地预供应信息,并接受开发企业预报价,经综合评定报价合理的,按项目征拆启动资金的需求交纳保证金,由市财政拨付相关区,用于实施征拆。正式成交后,保证金可冲抵土地中标价款。剩余价款实行分期上缴政策,缓解一次性交缴压力,每一笔土地出让金上缴与返还周期控制在7个工作日以内。出台招商引资保障政策,对垫资参与棚改土地整理的投资人,在土地挂牌竞标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摘牌,如其未摘到牌,则可对土地出让金超出底价的溢价部分进行分成。 ?现在,我将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流程做一下简单介绍,请各兄弟单位给予批评、指正。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 ?3、《哈尔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6、《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质量的指导意见》 ?7、《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廉租住房的意见》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建设背景 1.1.1项目名称 ****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主办单位 ****市****区****道办事处 1.1.3调查编制单位 ****道办事处 1.1.4可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法与案例应用手册》 5、《建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经济评价手册》 7、《辽宁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 8、《辽宁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9《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6年本) 10、《辽宁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 11、《辽宁省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12、《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 14、《****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15、《****市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规定》 16、《****市棚改新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17、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8、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规定,主要有: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等。 1.1.5可研研究范围 承担****市****区****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主要进行了以下研究工作: 1、项目的建设背景、必要性; 2、项目建设、市场预测及发展前景; 3、项目建设投资及费用的测算; 4、项目经济效益的分析; 5、项目社会效益的评价等。

棚户区改造规划方案(最新)

棚户区改造规划方案 为更好地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X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我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促进X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X精神,以“xx”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X和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为目的,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工作目标 利用五年时间(XX年—X年)改造棚户区面积500万平方米,使11万余户、30多万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其中,XX年计划完成改造任务50万平方米,XX年计划改造任务65万平方米,X年计划完成改造任务120万平方米,X年计划完成改造任务150万平方米,X年计划完成改造面积115万平方米。 三、改造原则 1、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 采取梯次推进的发展战略,先以局部地区为试点,积累经验,总结教训,逐步向各县(市)区(局)推开。针对各自不同情况,实事

求是加以确定,从基础工作做起,标准由低到高,项目由少到多,逐步丰富。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要与房改相结合,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推动廉租住房建设相结合,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棚户区改造。 3、坚持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自愿选择的原则。 4、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和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 既要解决好特困群体实际困难,不能因棚户区改造而加重这部分群众的困难,又要依法运作,符合强迁条件的依法强迁,确保改造工程全面完成。 5、坚持统筹规划,搞好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利用、配套建设”的方针,分期实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由xx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xx、副市长xx、林管局副局长xx、市政府市长助理xx任副组长的X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019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2019年棚户区改造计划 **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荆房征委〔20**〕1号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行为,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化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4〕5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鄂建设文〔20**〕8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委员会20**年10月**日 **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程,有效规范安置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4〕50号)、省住建厅《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鄂建设文〔20**〕

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一)被征收人自主安置,指政府直接将补偿资金支付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租赁住房或用于其他支出。 (二)政府统购房源安置,指政府集中统购普通商品房提供给被征收人选择安置。 (三)政府搭桥被征收人团购商品房安置,指政府搭建交易平台,为被征收人通过市场选购商品房提供帮助,政府将补偿资金直接支付给售房的开发企业。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必须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征收补偿程序。 第五条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应在尊重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前提下,鼓励棚户区改造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 第六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

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方案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总说明

原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初步设计说明 第一章总说明 一、设计依据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 批复(罗发改投资【2010】27号) 2、国家有关规、标准: 《民用建设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GB-50180—93) 《住宅设计规》(GB50096—1999) 《住宅建筑规》(GB50368—2005) 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8年版) 3、甲方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位于原罗城矿务局原机械厂,地块周边为城乡结合部土地,距离政务机关及经济文化中心都比较远,但交通便利,配套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2、项目围与现状 项目基地东西长约246米,南北宽约115米。总用地面积25630.74㎡,约38.45亩。基地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建设用地与南面道路高差约2.5米。 3、项目建设场地地质、气候条件 本项目位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气候宜人,条件良好。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夏季常受南海暖湿气流影响,雨水充沛。年平均气温为17.0℃,年平均日照总时数1743.5 小时,全年日照百分率34.21%。年平均降水量1406毫米,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春早多变,夏热期长,秋短温凉,冬无严寒,霜雪不多;热量丰富,降水集中,但雨量分布不均。 项目地块地势低平,土质疏松、自然肥力高。场地土质稳定性较好,无滑坡、崩塌的可能,地质条件比较简单,无地陷及断裂的危险。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场地稳定性良好,利 于抗震。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场地无大的地表水体,地表水体主要受大气降水、地表排泄水渗透补给,水质对混凝土无明显腐蚀性,对施工没有影响,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 三、项目建设规模 罗城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25630.74㎡,规划总建筑面积52858.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7520㎡,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338.30㎡,建筑占地面积8789.15㎡。共建设住宅楼14栋,均为6层单元式住宅楼,最大建筑高度为18.70m。 四、设计指导思想 创造崭新的居住理念,建设成部环境优美,外观形象突出的健康生态住宅小区。在追求整体形象的同时,创造出融大气、雅致、理性与浪漫于一体的现代化居住社区。 1、规划布局—力求体现环保建筑的涵,体现生态自然,绿色环保的特色;同时合理利用现有地形高差特征,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使空间共享达到最大化。 2、生态和谐—建筑要与环境融合在一起,景观与建筑互相渗透,创造怡人的居住环境 3、建筑形象—挖掘时代特点,体现蓬勃向上不断开拓,与时俱进的精神面貌,采用先进环保的建筑材料,创造新颖纯净的建筑形象。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

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科学合理界定棚户区改造范围,统一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广东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粤建保〔2015〕103号)规定,结合深圳实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指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指位于深圳市范围内使用年限较久、房屋质量较差、建筑安全隐患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等危旧住宅、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区域(含已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改造项目)。 (一)房屋结构简易,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有碍城市景观,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危旧房屋。 (二)按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经专业机构评定属于危险房屋或严重损坏房屋。 (三)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包括房屋室内空间和设施不能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无集中供水、无分户厨卫)。 (四)排水、交通、供电、供气、通信、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或年久失修。 (五)位于二线插花地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密度较大,房屋破旧拥挤,消防设施不健全,道路狭窄,电气线路老化、电气安装不规范等。 第三条具有下列文件之一的,均可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依据: (一)具有相关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机构出具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房屋安全鉴定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 (三)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四)具有相关资质的规划设计机构出具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评估报告。 (五)符合一定条件且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

双元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四

双元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四)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依法实施双元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四)建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具体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市区双元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四)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 该项目共计征收房屋88个,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2331.17平方米。 二、征收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文峰街道办事处、盐城市天湖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三、征收补偿依据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盐政发[2011]21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盐政发[2012]135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和其他有关问题处理的意见》(盐政发〔2015〕40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6〕37号)、《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盐政规发[2018]1号)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等规定。 被征收房屋房地产权属、面积和用途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明等合法证件确定。 四、征收时间 具体征收时间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结束止,具体签约期限以征收部门在现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 (一)征收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 (二)征收补偿标准 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被征收人实行补偿,具体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费 由法定程序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2.搬迁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为:(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0元,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 (2)办公、教学等用房每平方米15元; (3)仓库、生产及营业性用房每平方米20元,特殊生产设备拆装、搬迁的补偿费用另行评估确定;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搬迁补偿费增加

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

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 一、棚户区改造简介 (一)棚户区由来 最早的棚户区多是在一些工矿区搭建的供劳工居住的劳工房。解放后,原有的一些棚户区未能及时得到整治和改造,而且还在一些厂区和矿区周边陆续建设了一大批过渡性的简易房。目前棚户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经梳理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目前我国棚户区主要有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和城市棚户区四类。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由来 2004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 2005年,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加快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全国棚改启动。2014年陈政高履新住建部,工作重心向棚户区改造转移,棚户区改造成为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经梳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成效,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有重大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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