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处罚程序

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处罚程序
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处罚程序

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处罚程序

暂扣驾驶证或者吊销驾驶证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是指曾经获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节较为严重的,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或者剥夺其原有的从事驾驶活动的资格的处罚。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行政处罚,较为严厉,必须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来进行。

(1)关于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先予扣留措施的规定。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处罚决定。其中,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上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因此,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本人没有权力作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交通普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可以根据违法事实,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的处罚规定,判定违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的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构成要件。交通警察认定应当给予交通违法行为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所称“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交通警察

为了保证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顺利作出以至有效执行,对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强制施行的临时性的非制裁性的措施。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强制扣留,只是约束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而不是对其最终的处分。扣留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交通警察采取此种措施必须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警察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①履行告知义务。即口头告诉当事人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进行陈述、申辩和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作出陈述和申辩的,交通替察应当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②交通警察决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③交通警察应当在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单位。

④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但是,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例外情况:

一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有效期内不接受处理的。即本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规定的十五日期限内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

二是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

三是不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对累积达到规定分值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方予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⑤除因为作出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而对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收留的情形之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扣留理由消除后应当立即发还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二)项、《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如果对行政主体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主

体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请求行政赔偿。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保证行政处罚有效率地进行,交通警察不得将扣留的驾驶证滞留身边、拖延扣置或自行处置,而应当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机动车驾驶证交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同时,交通警察必须告知当事人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法定期限和具体地点。

(2)关于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须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是关于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须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规定。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必须在公安机关告知的法定期限内,即十五日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或者虽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但不能为其逾期行为提供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直接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于超过法定期限但能提供正当理由的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启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作出决定。本期限的计算应当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切实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或者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时开始。

(3)关于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规定是关于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必须适用一般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所作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须遵循以下程序阶段:

①履行告知义务。

②调查、取证。

③听取陈述、申辩。

④作出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⑤执行。作出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行处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同时,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对暂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https://www.360docs.net/doc/8a1601803.html,/ycbblog/archives/4133.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a1601803.html,/ycbblog/archives/4135.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8a1601803.html,/ycbblog/archives/4137.html

新交通法关于驾驶证降级新规定文档

新交通法关于驾驶证降级新规定文档Document of new regulations on driving license downgr ade in new traffic law

新交通法关于驾驶证降级新规定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新交通法上对于驾驶证的降级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小 泰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年新交通法关于驾驶证降级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很多车主来说,驾驶证不知道为什么就被降级了, 都会感觉到十分困惑。那么,为什么会被降级呢?主要是因为 以下的这些原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的使用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驾驶证可以从6年有效期升级到20xx年有效期,再到20xx年有效期升级到终身有效驾驶证,却不知道驾驶证原来还有降级处罚的持有A1、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去参加审验的、A 3、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且要承担同、B1、A2、B2这5种驾驶证的驾驶人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纪录、以上责任,但没有构成刑事犯罪情的,若驾驶员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凡是持有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城市公交车、承担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牵引车、 持有A1、A2、A3、B1、B2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纪录、 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去参加审验的; 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车管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要是超过30天未去办理的,那驾驶人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就会被自动取消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以上责任的、承担同、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0xx年的,都不得申请A1、A2、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 驾驶证降级制度只是包括A1、A3、B1、A2、B2这5种驾驶证,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也就是说驾驶证降级

某某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 (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关于撤销学生违纪处分的工作安排(学生版)

关于撤销学生违纪处分的工作安排 为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让受处分的学生有机会改过自新,奋发图强,使违纪处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引导的作用,结合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现将撤销学生违纪处分的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系严格按照《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撤销办法(修订)》(广大华软[2013]131号文)的内容执行,在符合解除违纪处分条件栏中一定要如实写清楚符合的条件,并附上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思想汇报需手写。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学生处张结平(办公电话:87818107)。 备注: 1、对于在校期间已申请过撤销处分并未通过者,第二次申请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上 次提交申请的时间。 2、算平均分时,优、良、中、及格对应换算为95、85、75、65。 附件1: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撤销办法(修订) 附件2: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表 附件3: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申请撤销学生违纪处分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教务处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

附件1: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撤销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促使违纪学生改过自新、奋发图强,使违纪处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和引导的作用,根据《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受到学院纪律处分的在籍学生(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除外)。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通过一次撤销纪律处分的申请,且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第四条对于有期限的处分,学生申请撤销时,原则上必须是在处分期限已满之后,且在受处分期间未再发生违反校规校纪(如旷课、晚归、违规用电等)或违法犯罪的行为。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或者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不给予撤销处分。 第五条学生申请撤销纪律处分,必须亲自将个人接受处分后的总结、证明等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第六条书面申请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吊销驾驶证、撤销驾驶证和注销驾驶证的区别

吊销驾驶证、撤销驾驶证和注销驾驶证的区别目录[ 隐藏] ?1吊销驾驶证 ?2撤销驾驶证 ?3注销驾驶证 编辑本段 吊销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主要是针对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为而言的,适用情形包括: (一)一年内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七)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准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本段 撤销驾驶证 撤销机动车驾驶证主要是针对违章的机动车驾驶员不遵守处罚程序而言的。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不缴纳罚款的; (二)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的; (三)不参加交通违章记分考试的; (四)经通知仍不领取被滞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正证的。 撤销机动车驾驶证后,三年内不准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本段 注销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超过换证时限1年以上的; (四)涂改、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

中学生纪律处分登记表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雷州市唐家中学违纪学生登记表

处理告知单 学生家长: 该同学,学年第学期开学至今,因无心学校,经常不交作业,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为严肃校纪,经学校行政会谈论,根据学校《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记过处分,该处分自4月14日起生效。 根据学生表现,记过处分一年后可申请撤销,但须记入学生档案。 特此告知。 雷州市唐家中学政教处 年月日 家长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 【通知】关于减轻、撤销学生违纪处分 关于减轻、撤销学生违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践行“教育引导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规范管理”的学生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发挥违纪处理的育人功能,鼓励违纪学生改正错误,完善自我,现结合大学生成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因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后有真诚悔改表现,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减轻或撤销学生纪律处分。 第二条二级学院审核小组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受处分学生的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学院审核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和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第三条考察期限的规定 考察期指受到处分后,至提出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申请前的时间过程。 (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考察期为半年; (二)留校察看处分的考察期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却有明显悔改表现,学习成绩非常突出的,考察期可缩短为半年。 第四条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的条件 撤销纪律处分必须符合全部基本条件,并且满足具体条件一条及其以上;只满足基本条件而未满足任意一条具体条件的,可通过讨论给予减轻处分等级。 (一)基本条件 1.平均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70%以内; 2.日常表现好,工作积极,努力学习,踊跃参加各类课外活动,班级90%以上的同学同意建议学校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 3.第一次受到纪律处分,且考察期内未出现违纪记录或受到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 4.符合考察期限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受纪律处分学生在考察期内,具备以下条件的: 1.在校外各类科技、文体、征文等竞赛(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获得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经有关部门认可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表现者;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及多次参与二级学院、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为维护学校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 4.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学风建设,为学院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5.毕业时能够获取专升本资格者或在考察期有上进心,积极报名参加成人高考专升本者; 6.其他经二级学院讨论可减轻或撤销的充分事由。 第五条符合减轻、撤消纪律处分的学生考察期满后的每月25日-当月月底进行,学生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小组将在每月1-3日(节假日顺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集中审核。第六条减轻、撤消学生纪律处分的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受处分以来表现、取得成绩的相关证明); 2.本班同学对申请人申请的意见(90%以上同意)、签名; 3.助理辅导员或专职辅导员对申请人申请的意见、签名; 4.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统一提交学生工作处; 5.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减轻、撤消由二级学院审核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文件形式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对于减轻、撤销留校察看处分的由二级学院审核小组审核并

撤销处分决定书

撤销处分决定书 很多时候处分是非常不好的一个纪律,那么也有撤销的时候的,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撤销处分决定书,供大家参考! 撤销处分决定书范文一 __________学生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受到___________处分。受处分期间,该学生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和_______学生受处分期间的工作表现,经研究,同意撤销________学生的_____________处分。 学校政教处(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撤销处分决定书范文二 xxx,男,汉族,xx县xx乡人,x年x月x日出生,处分前系xx班学生。 x年x月x日因xx被给予xx处分。 鉴于xxx在受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参照《xx》第x条之规定,经研究,学校同意撤销其处分。 学校政教处(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撤销处分决定书范文三 _______同志因在河市国土所斌郎国土办工作期间,在农房审批中,违规乱收费造成了恶劣影响。20xx年12月局党委给予了其行政记过处分。 近几年来,该同志以此为戒,深刻反省,严格要求自己,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 / 2

踏实工作。经本人申请,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记过处分的期限为十二个月,现已期满。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按期解除邓江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二0xx年二月二十二日 撤销处分决定书相关文章: 1.关于解除处分决定书 2.撤职处分决定范文 3.关于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4.党员违纪处分决定书 5.撤销处罚决定 6.撤销决定书范文 7.纪律处分决定书范文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2 / 2

学生撤销处分申请书范文

学生撤销处分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校领导: 我是学届专业的学生,名字叫,学号是。本人曾在年月日因为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犯下了比较严重的错误,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根据《xx》第x 条第x款规定,给予我相应的严重警告处分。 经过这一年时间来的深刻反思,我为自己当时一时冲动的不理智行为深深感到内疚、追悔莫及,并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认清了违纪造成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发生违纪事件,是本人平时学习不够、要求不严、思想觉悟不高。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没有纪律观念和集体观念,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所以这一年来,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纪律和学习上都比以前更加努力,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有较强的纪律观念,也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生活中,我在各方面都极力争取做到让人无可挑剔。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的细节中可能还存在有一定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都改掉,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吃一堑、长一智”,今后我一定要和同学、班干部以及学校社会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之后,我也与班主任沟通他也没有怎么批评我,而是鼓励我,希望我不要抱怨别人和环境,要勇敢的去面对错误,争取后面的做的更好,甚至努力去做出更出色的成绩来弥补这次错误。在与领导老师的交谈之后,我不仅认识到了我犯的错误,还懂得了我后面该怎么去做。事实上,这一年来,我也按老师们的希望在努

力着。首先,思想上,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提升思想认识。与时俱进,了解社会发展动态,认识社会发展趋势。作为大学生,即将毕业的学生,就要了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自己需要往那方面发展,如何能使自己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融合发展等。同时关心国家社会的时事,了解的方针政策。为将来为国家社会服务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其次,在实践上,根据社会需要,个人发展,努力学好各种专业知识,由于所学专业实践性比较强,就着重训练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并积极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并参加一些项目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得到很大的锻炼,学会了技术,也学会了很多做事做人的道理。自己的努力和出色表现也得到了实习训老师的肯定,理论知识很重要,实践的操作大于理论,所以平时也很注意与实习训老师的学习,扩展知识。 以上是我在这一年来的主要表现,希望领导老师审查。并恳请学校领导老师准予取消处分。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工作中多多帮助我,帮助我克服我的缺点,改正我的错误。为了挖掘我思想上的错误根源,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也真心地希望我能够得到改正的机会。请老师和同学们多多监督我。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由于本人今后人生的道理还很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此特申请学校撤销本人的严重警告处分,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什么情况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什么情况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法律依据有: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2005年8月17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和一百零一条的询问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和一百零一条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卜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公安部交管局在2007年11月12日回复贵州省公安厅法制局:关于对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交通肇事责任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如何处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贵州省公安厅法制局: 你局《关于对检察院认定肇事人“有罪不诉”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该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请示》(黔公法请[2007]0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驾驶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如果驾驶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同时具有其他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直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

皇家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 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改正错误、积极上进,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解除处分适用于下列处分类型: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第三条因下列行为之一而受到纪律处分者,不予解除: (一)策划、组织、参与群体性恶性事件。 (二)在校期间累计两次及以上受纪律处分。 (三)在省级、国家级考试中违纪。 (四)触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第四条申请解除处分的基本条件

(一)期限 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从发文之日起至少经过一年的考察;受记过处分的学生,至少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解除察看期后一年;毕业班学生受处分后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适当缩短考察期限,但不得少于半年。 (二)接受教育态度诚恳,主动向辅导员汇报思想,认真撰写思想小结。 (三)受处分后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四)受处分后课程考核无不及格现象。 第五条申请解除处分的必要条件 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在考察期内除符合第四条款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解除处分:(一)受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 1.本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专科生通过大学英语三级; 2.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或表彰; 3.参加5次及以上校内、外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二)受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1.本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专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2.在地市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 3.达到校级优秀学生的标准; 4.获得3次校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或表彰;

撤销处分决定书

撤销处分决定书 撤销处分决定书一: 各团支部:为进一步加强团的纪律,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激励广大团员在系部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系团委研究决定关于撤销处分的意见。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一、上课是一个学生在校期间最主要的事,受处分期间不能出现旷课或迟到早退现象。 1. 若收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有旷课行为,若旷课一个课时则推迟撤销处分时间一个月,依次类推,若旷课超过三个课时,则不给予撤销处分。 2. 平时上课迟到早退也是考核一个学生日常上课表现的一个重要指标,若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三次则推迟撤销处分时间一个月,以后每次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则一次往后推迟一个月,若累计超过九次,则不给予撤销处分。 二、跑操是我校学生的日常活动,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跑操也是考核学生的指标之一,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出现不跑操的现象,根据平时跑操情况,确定是否给予撤销处分,若跑操超过三次的则推迟撤销处分时间一个月,以后每一次不跑则依次往后推迟一个月,若超过六次不跑操的,则不给予撤销处分。 三、学生对社会和学校的贡献也体现了学生对学校对社会的责任心,学生必须对学校和社会有贡献,这个表现在义务工时方面,根据爱心记录卡上的义务工时决定是否给予撤销处分,若义务工时不足的则按情况情况推迟撤销处分时间,达到要求的责给予撤销处分。 四、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活动也是也是衡量一个学生是否积极,若在受处分期间活动部积极或不参加任何活动则推迟撤销处分或不给予撤销处分,主要的衡量标准则是参照素质考核分,受处分者素质考核分必须比普通学生高出十分,否则不给予撤销处分。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撤销处分决定书二: 关于撤销____学生处分的决定 xxx,男,汉族,xx县xx乡人,x年x月x日出生,处分前系xx班学生。 x年x月x日因xx被给予xx处分。

关于驾驶证吊销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驾驶证吊销常见问题解答 1、问:吊销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会吊销驾驶证? 答:1001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不扣分,罚款200~2000,吊销驾照,收缴、强制报废 100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不扣分,吊销驾照,终身禁驾 1004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不扣分,吊销驾照 1007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1008 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1009 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不扣分,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1016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不扣分,罚款200,扣驾照 1603A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扣12分,罚款200~2000,可以并处吊销驾照 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吊销驾照 2、问:驾驶证吊销了怎么办? 答: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一般可在当地的交通网站查询,但不确保数据的时效性。驾驶证吊销可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后须满两年才可以申请重新领取。这个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间,应当是受罚人到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拿到吊销驾驶证的时间,应当是他到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拿到吊销驾驶证的决定书,并因没有对该决定提起法律救济程序而使该决定发生效力之日起满两年之后。还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重新申领期限是不同的: (一)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问: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答: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4、问:扣多少分会被吊销驾驶证? 答: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

解除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奖惩体系,教育、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秉持以人为本理念,以发展的观点看待每一位学生,把处分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处分的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第二条解除处分申请期限: 1.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从处分决定书下发之日起,需经过满6个月的考核期方可申请解除处分。 2.受到记过处分者,从处分决定书下发之日起,需经过满12个月的考核期方可申请解除处分。 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从留校察看期满之日起,需经过满6个月的考核期方可申请解除处分。 第三条解除处分条件: 一、申请解除处分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改正错误的态度诚恳,每三个月认真撰写思想小结,主动向辅导员汇报思想。 2.在考查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3.考核期内,综合测评成绩进步明显。 二、申请解除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考核期内,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或提升20%及以上的; 2.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举办的各类比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励及以上的; 3.热心集体事务和公益活动,在抢险救灾、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的; 4.受到学校通报表扬或记功的; 5.其他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经学校核实认可的。 三、下列情况不予解除处分: 1.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令、法规、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罚者; 2.凡受到两次或两次以上处分(含已被解除处分)者。 第四条解除处分程序: 1.受处分学生在考核期满后,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申请解除处分审批表》向所在系提出解除处分申请。 2.学生所在系在接到解除处分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讨论会议,听取辅导员汇报受处分学生在考核期内的思想、现实表现和考核报告,审查相关材料,研究解除处分建议。解除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所在系须撰写解除处分情况报告,连同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解除警告处分的,所在系直接做出决定并报学生处备案。

学生处分撤销程序

学生处分撤销程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学校、学部、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干部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校学生成长的实际,受到学校处分的同学符合撤销条件者可予以撤销处分,特制订定本程序。 一、处分撤销时限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试读等处分可在处分结果公布6个月以后,申请撤销处分。若有两次以上处分时,以最后一次处分登记时间为准。 二、撤销处分条件 1. 为了教育受处分的学生早日改正错误,不再重犯,鼓励他们逐渐进步,巩固转化成果,使之成为一位遵纪守规的学生,处分决定下达后,受处分同学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确有进步表现的,可以申请撤销处分。 2. 学生受处分后,须主动自主制定转变计划,写好表现汇报,记过及以上处分每个月1份(寒假、暑假各一份),共计6份;记过以下处分只需写1份综合表现汇报。 表现汇报须由班主任、各任课老师签署意见,年级组审核盖章后装入学生学业档案袋。 3. 受处分其间本人无违纪行为;对他人的违纪行为不参与、不围观,知情能报。 4. 学生受处分后,本人表现突出,敢于揭发、制止不良行为,各方面表现有较大进步,主动为学校、班级、老师、同学做好事者(以具体事迹记载为准),可视具体情况提前撤销记过或记过以下处分,缩短留校察看的期限。 (1)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取得荣誉,为学校争光者。 (2)做好人好事或德育方面有突出成绩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 (3)提供线索或坚持原则在重大违纪事件处理中立功者。 三、撤销处分程序 1. 符合以上条件者,由受处分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处分撤销审批表》,内容包括:对处分的认识、受处分后的进步表现、今后的态度和努力的方向。然后由三位以上学生代表、全体任课教师签字,班主任评定通过并签字,报送年级组进行复核,年级组复核通过则上报学生处审批。 2. 下列情况之一均不予受理撤消处分的申请: (1)受处分之后的表现汇报数量不足或内容不诚恳、无改错的实际行动、无实际进步等; (2)受处分之后再次出现违纪行为; (3)《学生处分撤销审批表》无三位以上学生代表、全体任课教师签字,或无班主任评定通过并签字等。 3. 年级组复核程序: (1)年级组召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总人数不低于5人)组成评审团,举行复核座谈会; (2)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人须到场宣读申请,然后退场等候审查及表决; (3)评审团依据上述第2条之规定进行审查并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的表决通过即为复核通过。 1 / 1

可以对驾驶证扣留情形有哪些

可以对驾驶证扣留情形有哪些 1、驾驶人员在喝了酒之后还驾驶机动车上路的; 2、把自己的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有超速情况,并且超过了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可以对驾驶证扣留情形有哪些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二、暂扣驾驶证的最长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应根据其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凡吊扣驾驶证的合并执行不能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应从处罚裁决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可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可从确定损失日开始。 三、交警如何暂扣当事人的驾驶证 所谓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指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并不一定负有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出示暂扣凭证。

关于对学生打架处分的决定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违纪学生,警示广大学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现将我校马超等7名违纪学生处分决定通报如下:张超,男,1999年7月28日出生,排厦社区水家村人,系我校九年级二班学生; 蒲军,男,1997年12月11日出生,排厦社区胡洛村人,系我校九年级二班学生; 袁珂,男,1998年12月27日出生,排厦社区刘家坡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 张龙浩,男,2001年7月3日出生,排厦社区水家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 袁波,男,1998年7月20日出生,排厦社区刘家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 梁坤,男,2000年3月12日出生,排厦社区安乐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 梁康,男,1999年4月1日出生,排厦社区安乐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二班学生; 焦智强,男,1998年6月18日出生,排厦社区芋芝村人,系我校八年级一班学生。 袁凯,男,1998年12月27日出生,排厦社区刘家坡村人,系我校七年级一班学生; 焦丹,女,2001年7月24日出生,排厦社区焦家村人,系我校七年级一班学生; 袁凯,焦丹于2014年11月11日课间发生口角,袁珂、张超等介入,使矛盾升级,于2014年12日晚在操场张超等人对袁凯进行拳打脚踢,2014年11月13日晚张超等人和袁凯等人在操场继续纠缠打架,2014年11月14日早饭时间,九年级张超、蒲军、梁珂、焦建飞、水鹏飞、杨钊、焦凯、焦凡、马广宁、张强、袁晔等人与八年级袁珂、梁康、梁坤、张龙浩、袁波、焦智强等人在操场发生群殴事件,致使梁珂同学手部发生严重骨折,2014年11月16日下午蒲军、张超、

焦凯、水鹏飞、焦建飞等闯入八年级二班对张龙浩、袁永斌等同学进行殴打,2014年11月16日晚,八年级二班袁珂、梁康等同学私藏管制刀具,蓄谋报复,被学校及时发现,随后报警,通知家长到校。 这18名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拉帮结派,打架滋事,行为恶劣,影响极坏,为教育本人,警示其他同学,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如下处分:焦智强,多次发生聚众打架事件,且逃学等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张超,袁珂在上周内持续多次打架滋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梁康、梁坤、张龙浩、袁波,在本学期内多次发生校内外斗殴事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蒲军,多次率先参与打架事件,给予记大过处分; 袁凯、焦丹不能正确处理同学矛盾,且拉帮结派,使矛盾升级,致使打架事件发生,给予记大过处分; 水鹏飞、焦建飞、杨钊、梁珂、焦凯、焦凡、马广宁、张强、袁晔等同学,是非不分,不能正确对待同学间的矛盾和友谊,多次参与打架事件,给予记过处分。 以上被记过处分的学生已装入个人学籍档案,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校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加重处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得评选优秀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发放毕业证,以致以后的升学、参军、工作都将受到影响。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学校对待违纪学生的一贯态度,受处分学生一定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改正错误,争取早日撤销处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学校对待违纪学生的一贯态度,其他同学要引以为戒,做文明学生,共建文明平安校园。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一方净土,打架是破坏我校校园和谐的一大公敌,我校尽管三令五申打架斗殴事件的危害性及严惩制度,但一直以来,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给学校带来不好的声誉,而且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其危害性显而易见,打架斗殴是最容易危及人身安全,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甚至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对于咱们部分同学,由于有争强好胜心理、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怪圈――辨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怪圈――辨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 2004年11月上旬,严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A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A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同时上报B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B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严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12月初,严某不服B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行政处罚决定,向B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这起行政复议案件的事实并不复杂,但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却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状态,无论是作出维持、还是变更、撤销等决定都存在值得推敲之处。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处罚人)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由此可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条件(充分条件在下文论述)。这其中隐含两个条件关系,其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其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

动车驾驶证”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处罚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必须以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即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确定有罪的必要条件。具体到本案,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确定严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公安机关不能对严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这主要是由该行政处罚的依附性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表面上理解“依法追刑事责任”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并列的,但因为均以“构成犯罪”为必要条件,必要条件的特征是无之必不然,有之未必然,否定前件则否定后件,行政责任必然地依附于刑事责任。 也许有人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的“构成犯罪”与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涉嫌犯罪”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我们认为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在此不再赘述。 在办案实践中,有些民警坚持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依据是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该条是这样规定的,“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要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已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标记吊销,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并将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交通肇事逃逸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移送案件之前”的涵义该规章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全文的结构分析,应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条规定从立法技术上来看是值得商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自己无权最终确定的事实为依据对被处罚人进行处罚是明显不适宜的。如果法院作无罪判决,

违纪学生撤销处分办法

宗场乡初级中学校 违纪学生撤销处分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对受了纪律处分学生进行教育、转化工作,使其改正错误,勤奋学习,严守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撤销处分的范围: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第二条:撤销处分的条件: 1、受纪律处分后对所犯错误有深刻的认识,无任何违纪现象,并有改正错误的实际表现,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操行成绩良好以上,且表现积分达到要求之后可向德育处申请撤销处分。(说明:学校给予每个违纪学生表现基础分为40分,通过表现优秀增加表现积分到100分可撤销警告处分;达105分可撤销严重警告处分;达110分可撤销记过处分;达115分可撤销记大过处分;达150分可撤销留校察看处分。 2、有突出表现的,经德育处研究同意可提前撤销处分。 第三条:受纪律处分且无悔改表现者不予以撤销处分。 第四条:撤销处分的程序: 1、本人申请。(撰写撤销处分申请书) 2、本人所在班级讨论,班干部、科任教师、班主任均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 3、德育处领取《违纪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表》,规范填写完毕并经班主任、家长签字后交回德育处。 4、德育处调查研究,公示撤销处分公告。 第五条:表现积分加分、扣分标准: 1、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周之中没有违纪现象,加5分。(由班主任确认并签字) 2、考试成绩较前一次总分进步1-9名加2分,进步10-19名加5分,进步20名以上加15分。(由班主任确认并签字) 3、做一件好人好事加5-10分。(由当事老师确认并签字) 4、完成学校或班级突击性任务一次加3-5分。(由当事老师确认并签字) 5、检举揭发坏人坏事,视情况加5-10分。(由当事老师确认并签字) 6、积极参加上级、学校、班级组织各类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得荣誉加5-25分。(以获奖奖状或证书为依据) 7、积极帮助科任教师完成力所能及事情加3分。(由当事老师确认并签字) 8、其他项目,德育处、班主任、科任教师酌情加分。 9、若违纪学生在未撤销处分之前再次违纪,德育处将根据课任教师、班主任、行政人员意见给予相应扣分。 宗场中学德育处 201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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