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本全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版本全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版本全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版本全套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录

通则 (1)

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

掘进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

人力装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

锚杆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7)

锚喷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

锚索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

掘进机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7)

架棚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8)

砌碹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把钩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8)

人力推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0)

人力运料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

装岩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

装岩机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

掘进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

其它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6)

通则

1、为保证井巷掘进施工符合规定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要领,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工艺流程按正规循环作业管理,以提高掘进效益,保证安全作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凡参加井巷施工的人员,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工程施工组织[换行]设计和作业规程,要熟悉施工巷道的用途、施工条件、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并须在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施工。

3、每个入井人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并且有正常人的思维判断能力。

4、每个入井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充沛的精力,严禁酒后、病后及睡眼不足或精神状态不好的人员下井。

5、每个入井人员,入井前必须携带明亮、完好矿灯,完好自救器,矿灯必须戴在安全帽上,衣着清洁、整齐,扣好纽扣,毛巾围扎到脖子上。

6、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严格遵守井口规章制度,自觉配合井口人员检身。

7、上、下井人员进出罐笼时,必须服从井口把钩工的管理,听从指挥。

8、人员上、下罐笼必须待罐笼停稳,摇台落下后进行,并坚持先下后上制度;不抢罐、不挤罐、不乘超员罐。

9、上、下井人员如手携带拿刀、斧、锯等锋利工具,应将锋利处用棉

布包裹至不露锋刃,以防伤人。

10、人员在罐笼内严禁嬉闹、拥挤、起哄、高声喧哗等,无紧急情况严禁敲击罐体。

11、人员严禁走重车线。

12、出罐后,必须坚持“一停、二看、三通过”,停一停、看一看,大巷附近是否有运行的机车、矿车等,以便安全躲避及通行。

13、行人严禁在车场或大巷中间行走,行人必须走人行道,并严禁在行走期间互相嬉闹。

14、拿工具者必须用手提,严禁肩扛手拖,严禁触及架空线。

15、行走时如发现有过往的机车时,要提前到非行车侧的人行道上。

16、开工前,应做好如下工作:

(1)、检查所需各类工具、器材、机具、零配件等是否备齐,其品种、材料、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检查工作范围内的巷道支护是否完好,顶帮是否安全,若发现支护损缺等不安全问题时,应先处理。并达到规程要求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

(3)、检查工作面的通风情况是否良好。风筒口距工作面的距离,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正常。如超过规定或不正常,不得进入工作面,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检查工作面支护和无支护部分空顶距离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如不符合规定或不安全时,必须立即进行支护或处理。否则,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

(5)、检查巷道中腰线是否正确。如发现有问题时,应请测量人员及时进行校正。

(6)、检查所用机电设备及管、线、轨道等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17、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和本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工程质量,并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18、在本工种与其它工种人员作业有关联时,开工前要主动与其联系,相互配合,保证安全施工。

19、作业地点必须对顶板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防止顶板事故。

20、施工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超过15分钟进行一次。开工前、打眼前、爆破后,支护前都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及时找掉危岩活石。

21、施工人员应妥善保护好中、腰线及其设施,严禁私自更改中、腰线。在钻眼、支护前必须对中、腰线进行复核和延伸,严格按线施工,以保证工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2、在贯通巷道施工中,必须按贯通措施的规定做好加固工作,加固和完善贯通地点的支护,防止冒顶事故。

23、在掘进过程中,必须搞好文明施工。所有工具、材料、管、线缆

等应码放、悬挂整齐,水沟畅通,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

24、掘进巷道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管路的直径、压力、流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防尘管路每隔50米安设一个支管和阀门。

25、井巷施工坚持一次成巷,工程质量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换行]标准》之规定。严格质量验收制度,各班组、各工序、各工种应进行自检、互检,对不合格工程及时处理,工程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26、在距迎头及未支护的两帮2m范围内施工人员严禁背对迎头及两帮进行作业。

27.掘进工作人员应努力学习和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技术操作水平。

28、掘进巷道施工期间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煤尘堆积最大厚度不得超过2mm,连续堆积长度不得超过5m,否则必须进行清理和洒水降尘,并且每7天全面冲刷一次巷道,将粉尘冲刷干净。

掘进钻眼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掘进钻眼工作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

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三、安全规定

第4条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5条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6条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第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9条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10条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第11条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第12条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第13条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停钻处理。

第14条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第15条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第16条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第17条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18条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第19条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第20条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第21条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四、操作准备

第22条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煤电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钻头应锋利,并要完整无损。

第23条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24条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

整条件下进行。

第25条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

第26条钻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水针是否合格。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及进行试运转。

4.钻杆是否平直,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钎尾是否合格。

5.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

6.打深眼时,要配齐长短套钎及相应钻头。[换行]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第27条钻眼前对电钻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钎杆是否平直,钎头、钎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孔是否畅通,侧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钻头是否锋利,钎杆与钻头连接是否牢固。

4.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5.电缆是否有破皮、露芯、漏电,电缆应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

6.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五、操作顺序

第28条掘进打眼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检查施工地点安全。

2.准备钻眼设备、工具,试运转,并标定眼位。

3.钻眼。

4.撤出设备和工具。

六、正常操作

(一)风钻打眼

第29条标定眼位,划分区块。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多台风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做到定人、定钻、定眼、定位、定责,不准交叉作业。

3.按照爆破图表的要求,确定打眼深度,并在钻杆上做好标记,确保眼底(除掏槽眼)落在同一个评面上。

第30条试运转:按照先开水、后开风的顺序进行试运转。

第31条定眼: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

在用镐刨出的眼窝上。定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钎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第32条开眼: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纵把手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第33条正常钻眼

1.司机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

2.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3.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的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或断钎伤人。

4.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5.钻眼应与煤岩层理、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理、节理方向钻眼。

6.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拔出钻杆,停止钻眼。

7.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8.按时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9.钻深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杆,开始时使用短钻杆。

第34条停钻:钻完眼后,应先关水阀,使风钻进行空运转,以吹净其内部残存的水滴,防止零件锈蚀。

(二)电钻、风煤钻钻眼

第35条标定眼位。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不准交叉作业。

第36条试运转:开水、送电(送风)、试运转。

第37条点眼:用手镐点眼定位,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第38条钻进。

1.点眼后,按规定的角度、方向均匀用力向前推进,直至达到要求深度。

2.打眼工要站稳,并紧握电钻把,切忌左右晃动。

3.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4.电钻、风煤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减少阻力,以防卡住钻杆。

5.当电钻(风煤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声响时,或电钻、电缆漏电及电钻外壳温度超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

7.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第39条停钻:钻眼完毕,应先关水、再断电(停风),最后抽出钻杆。

七、收尾工作

第40条使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第41条使用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和供水软管盘放好。

使用风煤钻钻完眼后,应从风煤钻上拔下钻杆,并把风水管、钻杆、风煤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风水管盘放好。

掘进爆破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3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4条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5条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

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第6条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第7条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炸药: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第8条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换行]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第9条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10条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1条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第12条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第13条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下、下把钩工。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第15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第16条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第17条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装配引药。

2.检查瓦斯。

3.装药。

4.封泥。

5.检查瓦斯。

6.敷设爆破母线。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10.处理拒爆、残爆。

六、正常操作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下)

第一篇机电

提升机司机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以下提升机司机的运行操作: 1. 地面主、副井TKD提升机司机。 2. 凿井和矸石山用提升机司机。 3. 直径1. 6m及以上其他提升机司机。 第2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司机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供电系统、信号联系方式。 第4条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 第5条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有关的其他制度,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将工具、备品摆放整齐;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7条司机接班后应做必要的检查和准备工作,要求做到: 1. 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 减速器的温度、声音无异常,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 轴承润滑油油质清洁,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

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 4. 备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可靠;声光和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 离含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得漏油。 6. 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 7、信号系统应正常。 8、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9、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经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三、操作 第8条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 1. 司机不得无信号动车。 2. 当司机所收信号不清楚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信号工联系,要求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 司机接到信号因故未能及时执行时,应通知信号工,申请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 罐笼(箕斗)在井口停车位置,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 罐笼(箕斗)在井筒内,通知信号工,经信号工同意后,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第9条进行特殊吊运时,其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技术总则 1、全矿职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则。 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时穿戴劳保用品要合适齐全,长大衣、长雨衣、要放在适当地方,操作时不准穿用。工作岗位及通道不准堆放东西,并随时清理工作现场。 4、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循章作业,不准看书报,不准睡岗,打闹说笑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 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

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8、裸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得随意拆除,检修拆卸的要在检修后负责安装好。 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积极处理。 10、交接班制度: (1)、交班者应将当班生产情况,操作条件特殊变化情况,设备运转和故障情况,及处理程度以及对下班生产工作意见,应详细记录于交班日志中。 (2)、接班者对上班生产情况、设备状况、风、水、电系统供给情况、润滑部位和接合部位状态及设备升温情况等,应做详细检查和了解。 (3)、交班者还以口头形式向接班者交清当班情况,在接班者对岗位进行检查和阅签交班日志后,交班者才能离开现场。 (4)、在本班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本班处理排除,当交

实验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实验室安全培训目录 1 实验室守则 2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3 消防基础知识 4 紧急救护常识 1、实验室守则 1 安全的方法便是正确的方法,细致制定计划,合理安排工作。 2 能使用提供给你的所有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清楚它们的放置位置。 3 必须始终佩戴安全防护眼镜。适时佩戴防护呼吸面罩,穿工作服、工作鞋,注意你的长发。 4 不准在实验室进食和饮水(也不可以在冰箱里储存食物),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吸烟。 5 任何形式的嬉戏打闹都是危险和不允许的。 6 如果见到你的同学有危险举动,请向他们指出。 7 向老师报告所有不安全的情形、不安全的行为和可能引起意外事件的任何状况。 8 了解常见危险化学药品的性质,在有充分的防护措施时才能使用。 9 绝不能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进行化学反应或实验。 10 保持实验区域干净整洁,规范使用水、电、气、火等。 11 如果出现不可控制局面,请离开现场并请求援助。 12 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眼镜,并请听从实验人员安排。2、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在实验室工作当中存在化学灼伤、气体中毒、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等风险。 2、实验人员在实验室内必须穿戴工作服装,取样人员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与安全防护用具。

3、所有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4、不准穿拖鞋进入实验室,注意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5、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妥善保管。贮存和使用应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6、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水、进食。 7、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厨中进行。 8、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 9、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必须由使用者亲自洗净。 10、实验时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如:有异味、冒烟等)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拨掉电源插头,并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 11、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摇动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12、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3、实验完毕,要关闭设备的电源、关好通风橱、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打扫卫生。 14、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厨中进行,并带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15、实验室内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6、化验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安静。 17、易燃性气体不可与有助燃性的气体放到一个气瓶间,气瓶间内一定要有相应的防爆防倾设施。 18、样品的取样、接受、贮存和处置等要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19、对实验产生的废液、废油、废物要分类存放并定期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和储存。 20、实验室使用及存储的化学药剂或化学危险品都应备有相对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即MSDS),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存放于实验室工作人员易于查找阅读的地方。同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化学药剂(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之前要对MSDS进行阅读学习,了解其危险特性及应急措施。 21、化学烧伤事故应急措施:当浓酸溅到眼睛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当强碱溅到眼睛或皮服上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溶液清洗皮肤。 当酸和碱滴溅到眼睛或皮肤上时,除经过上述处理外,还应马上送往医院进行救护。 对于较轻的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可用棉签浸90%—95%的酒精轻涂伤处,或用3%—5%高猛酸钾溶液擦伤处至皮肤变为棕色。再涂上獾油或烫伤药膏,对于比较严重的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不要弄破水泡,以防感染。要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伤处,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当浓酸溅到衣服上时,可先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再用2%的稀碱液中和,最后再用清水冲洗。 当浓碱溅到衣服上时,可先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再用2%的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最后再用清水冲洗。 若被氢氟酸烧伤时,应把烧伤处用大量清水清洗或浸泡,再在伤口处敷以新鲜配制的20%—25%MgO甘油悬浮液。 若被石灰等碱性物质烧伤,则用2%的醋酸溶液或2%的硼酸溶液冲洗,然后涂上油膏,并将伤口包扎好,并送往医院治疗。 22、气体中毒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当有人因气体或蒸汽中含有毒物而引起中毒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采煤) 总则 第1条采煤是矿井系统工程中的主要工艺,它包括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移动刮板输送机、回柱房顶和巷到维修七个工序。因此,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采巷道内 进行工作的各种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2条在采煤工作面进行操作和指挥生产的人员都必须学习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营煤矿、乡镇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有 关规定、本工作的作业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书方面能上岗操作, 否则不准进行上述工作 第3条经考试合格的新工人或临时参加采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导下操作,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方准独立操作。 第4条各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工作方面情况和接受任务;下井前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服装和用品,进入工作面前必须携带齐全比用的工具、材 料、备品、配件等;到达工作面或工作岗位后必须认真检查作业范围内的环境、 顶底板、煤帮、采空区、瓦斯、支护及其他设施的情况,按规定交接班,妥善 处理好不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第5条各工种操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工程规格要求进行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顺序,不许擅自改变。 第6条在实行多工种兼职的劳动组织时,除本工种外,还必须学习所兼工种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兼职工作的操作。否则,任何人 都无权指挥不合格人员进行操作。 第7条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操作对象及环境的变化事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第8条操作中要遵受下列规定: (1)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遇有其他情况,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2)采煤工作面以及工作面电动机或其他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m 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9条采煤工作面遇到下列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上级汇报,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放准恢复工作。 (1)工作面顶板显著来压,造成支柱大量折损及严重片帮冒顶: (2)风量骤变,风向改变: (3)空气骤然变热或变冷: (4)有害气体超限,有异味: (5)空气湿度和雾气骤然曾加,煤帮、顶底板淋水和涌水量突然增大。

煤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2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4条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臵,氖灯要发亮;(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5条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6条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7条领取炸药(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 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 %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8条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 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三、操作准备 第9条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安全员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 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 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第10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臵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姓名:职务(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 1、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2、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3、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4、矿井供电系统中常说的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6、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7、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10、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12、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做出的结果负责。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什么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什么? 来源:作者: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一、《煤矿安全规程》的性质、特点和作用 1.性质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群体中一部最重要的法规,安既具有安全管理的内容,又具有安全技术的内容。 《宽矿安全规程》是煤炭工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在煤矿的具体规定,是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与健康、保证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促进煤炭工业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准则。全国国有煤矿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论地质、计划、设计、基建、生产、制造、供应、财务、劳资、干部、科研、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因此,《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在安全管理、特别在安全技术上总的规定,是我们煤矿职工从事生产和指挥生产最重要的行为规范。 2.特点 (1)强制性。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要视情节或后果给予经济和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者,要进一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追究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科学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都是以科学实验为依据,科学和准确地对煤矿的各种行为作出了规定。 (3)规范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在煤种特定条件下可以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安明确规定了煤矿生产建设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 (4)稳定性。《煤矿安全规程》一旦颁布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在一段时间内有相对的稳定性。经应用一段时间后,经过一定程序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修改。 3.作用 (1)《煤矿安全规程》具体体现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煤矿企业管理中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2)《煤矿安全规程》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调整煤炭生产中人和自然的关系。 (3)《煤矿安全规程》同其它安全法规一样,有利于加强法制观念、限制违章、惩罚犯罪、确保安全。 (4)《煤矿安全规程》有利于加强职工监督安全生产的权力,有利于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3 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 ?. (8) 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10 四、井下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五、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六、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 (17) 七、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19) 八、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九、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十、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十一、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十二、凿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十三、测尘和测风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6) 十四、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 ..27十五、地测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 (27) 十六、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 (28) 十七、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29) 十八、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30) 十九、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32) 二十、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7) 二十一、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38) 二十二、浮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8)

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记录

操作规程培训记录 工程名称: 时间学时 1 地点 主办机构培训对象电焊工 培训 主题 电焊机安全操作培训 学习内容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3、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4、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器内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的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6、焊接铜、铝、锌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7、当消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8、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9、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缴线路的带电部分。 10、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附带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关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 11、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12、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参加人员签字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及答案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及答案(机电运输区队长)默认分类2008-09-02 08:39:28 阅读46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填空题: 1、新《煤矿安全规程》是根据《煤炭法》、__________和_________制定的。(矿山安全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________ 和_____。(标准、技术规范)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________、__________。(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罐笼进出口必须装设____或____,高度不得小于1.2米。(罐门、罐帘) 5.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____。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_____。(0.18 平方米阻车器) 6.保管期超过____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___方可使用。(一年合格 后) 7.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___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第隔___检验一次。(6个月) 8.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____m/s2,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__ _m/s。(0.75 12) 9.倾斜井巷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____和______,并必须先放一 次空车。(保险链防坠器) 10.带式输送机的胶带必须是_____性和____性符合规定的胶带,方可在井下使用。(阻 燃性抗静电性) 1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______装置;下运时 必须装设___装置。(制动装置) 12.矿井供电系统一般采用____电源供电,任一线路应能担负起全矿井负荷的_____。(双 回路100%) 13.供电质量的高低一般由两个参数决定,分别是_____、_____。(电压功率因数) 14.井下大巷照明灯的间距不应超过____综采工作面则不应超过____。(30米15米) 15.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____装置,且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_____。(短路保护11h) 16.井下供电应做到的“三无”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 17、.对主接地极面积的规定是___________,厚度要求是__________。(0.75mm2 5mm) 18、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的连接应采用不小于_________或__________。(25mm2铜线 50mm2镀锌铁线) 19.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标志为_________,安全标志为____。(Ex MA)

对现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探讨(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对现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之探讨(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对现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探讨(新 版)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指导煤矿进行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宝。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工效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当今国家煤矿重大生产事故不断发生的情况下,我们学习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众所周知,人在一切生产活动中是最关键因素,作为直接从事现场工作的各操作人员是进行生产活动的主体,操作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规范其操作行为、提高其操作技能是搞好安全生产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分析多年来的煤矿生产事故可以看出,多数事故并不是由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而是由于操作人员的

不安全行为造成。煤矿生产的特点决定着煤矿各岗位必须杜绝“三违”、实现正规化、规范化操作,这对有效防止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为实现煤矿生产的持续稳定,必须结合生产实际,认真学习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炭工业部编1996年版)、《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2003年版)]。在学习中我们发现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存有诸多不严谨之处:在事故处理和个别条文规定上存在缺陷,个别条文规定甚至与国家某些规定相违背,不能很好地适应、指导日常的煤矿安全生产。本文联系当今我国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之现状,在此予以探讨。 一、在事故处理中的缺陷 2002年5月31日,某监狱煤矿通防监区罪犯李某私自动用木工多用机床在对木料进行刨光处理时,刨刀碰及木料节疤处,造成木料跳起,致使右手碰及木工多用机床锯片上,由于锯片未上防护罩,伤及右手食指末节1/3处,尚有皮肉相连。经医生诊断及与本人协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操作规程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事关全体员工的根本利益,事关煤矿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必须要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管理、严细的作风。我们制定了这套《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是依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标准,结合本矿实际而制定的。希望全体员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为创造矿井安全生产大好局面,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煤矿矿长:

目录 前言 (2)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4) 掘进工程操作规程 (11) “一通三防”工种操作规程 (17) 机电运输工种操作规程 (23) 把钩、信号工工种操作规程 (42) 轨道铺设和维修工种操作规程 (45)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47) 0.8-1.2m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48)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 (51) 抽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54) 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56) 地面主要工种操作规程 (58)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一、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 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打眼前,对电煤钻各部位要进行详细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然后给电煤钻送电试运转,确保无问题后,切断电源,运至工作面。 2、打眼前,首选在工作地点进行敲帮问顶,掌握顶板、煤壁及支柱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上好已打磨锋利的钻头,安装好钻矸,准备打眼。 (二) 打眼操作顺序 1、按规定确定眼位,找掉松动煤矸,准备打眼; 2、套上插销,接通电源,给电煤钻试运转; 3、打眼时,要用双手扶电钻手把,钻杆垂直工作面,对准眼位开钻,先点开2-3次,待钻进约0.1m时,尽快调整钻杆方向继续推进,以达到规定的角度和深度; 4、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速度,每隔一定时间把钻杆往外拉一拉,以便排出煤粉,钻眼到规定深度后,要把钻杆在眼内来回掏几次,以清除眼内煤粉; 5、打完眼后,抽出钻矸,并将底眼盖住,以防进煤。 (三) 打眼操作注意事项 1、向工作面运送电钻时,要用手提或肩扛,不准随地拖拉。 2、向工作项拖放电缆时,先要切断电源,从工作而第一、二排支柱中间分段拖拉,成椭圆圈盘放,凡电缆通过溜子及破碎垮顶地点,必须悬挂,注意避开溜子、矸石、物料的挤压。 3、打眼使用电缆,如果是按伸出方打眼时,按拖电缆方式多次盘放伸长,如果是按收缩方向打眼时,应及时盘成椭圆圈收缩,整个过程必须盘圈翻边,禁止电缆带插销一次拖全长。 4、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纱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及答案煤炭安全网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一、填空题(共40题)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对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3、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与使用等规章制度。 4、处理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还必须加大(灾区)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5、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供电、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6、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与(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7、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与(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8、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135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10、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她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11、运送、安装与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与控制顶板的措施。 12、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13、更换截齿与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14、(临时与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 16、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17、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曝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18、(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19、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与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0、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1、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有灌浆前疏水与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22、开采容易自燃与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在主石门与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 23、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后,可划分为(无突出危险区)与(突出危险区)。 2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与区域验证等内容。 25、矿井防治冲击地压工作应当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的防冲原则。 2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编制的防治水图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27、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与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水体与水患异常区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水线)、探水线与警戒线的位置。 28、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29、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与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与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与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30、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31、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与扭转3种试验。 32、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煤矿测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21新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测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1新版)

煤矿测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21新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 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 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一、主要危险源 1.仪器不完好。 2.作业地点支护不完好。 3.作业地点有害气体超限。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测风、测压等作业。 第2条测风工应完成以下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 2.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及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6.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在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时,测定有关参数。

8.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9.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10.局部通风机风压测定。 三、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测风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测风的规定。 2.掌握风表和其它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温度、湿度、风速等的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点压力(静压、速压、全压)和一段巷道压差的方法。 四、安全规定 第5条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5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爆破工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爆破工艺、材料、工具、技术、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器材进行检验测试,确认完好无误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5.爆破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按要求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无技术措施或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爆破工有权拒绝作业。 6.遇特殊情况需对设计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上报。一般性变更报责任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改变原设计规定。

7.雷暴天气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矿长、段长、班长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10.作业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各项作业必须认真记录,严格检查。 11.炸药、雷管的支领必须按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扔、砸、撞。 12.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 13.运输车辆必须挂好“危险品”标志,车辆驾驶应平稳,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14.钻机钻完孔后,应立即检查孔深,做好记录并报告爆破技术人员。 15.装药前,应先清除炮孔周围的活石,并对炮孔的深度、堵塞、积水等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爆破技术人员。

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课件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 煤尘爆炸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三十六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表5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者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以按表5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三十七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一百三十八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当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

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当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者过小。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一百三十九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四十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一百四十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掘锚机司机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掘锚机司机 一、主要危险源 1.作业地点顶帮支护不完好,有悬矸活石。 2.空顶作业。 3.掘锚机的闭锁装置和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3.掘进时警戒设置不可靠,警戒范围内有人。 4.掘锚机后退(前进)时,未通知周围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缆线未提前检查、吊挂妥当。 5.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误操作。 6.掘锚机检修时,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7.在截割臂或铲板下方检修时,未按规定采取可靠防卸压措施。8.临时支护装置不完好或未正常使用。 9.在掘锚机上作业时,站位或防护不到位。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掘锚机操作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2条掘锚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掘锚机司机必须掌握巷道支护参数,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掌握其操作方法,熟知安全注意事项,能够进行一般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 四、安全规定

第4条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5条必须坚持使用掘锚机上的所有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 第6条司机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进入空顶区域,不得委托他人操作。 第7条操作遥控器手柄时,要缓慢平稳,不要用力过猛。 第8条司机严格按操作指示板操作,熟记操作方式,避免由于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第9条当运输机反转时,注意不要将运输机上的块状物卷入铲板下面。启动转载机或转载机摆尾时,司机必须向破碎机司机发出信号,待破碎机司机再次检查确认周围无人后方可操作。 第10条当启动截割电机时,应首先鸣响警铃,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第11条当油温升到70℃以上时,应停止掘锚机,检查液压系统和冷却系统。 第12条当冷却水温过高或水压不足,掘锚机自动停止运行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强行启动。 第13条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要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14条在割煤过程中如发现掘锚机有异常声响、振动等现象时,应立即将掘锚机退至安全区域,停机检修处理。 第15条随时注意电缆水管和电缆夹的连接,不得使电缆、水管受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