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昆明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昆明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昆明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海关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昆政复[1999]24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9.11.19

【实施日期】1999.11.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7月1日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废止(原因:按照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昆明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1月19日昆政复〔1999〕2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昆明市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实施环境管理总量控制目标,有效控制水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局《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局《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

行办法》,结合昆明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辖区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和县(市)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行政辖区内的各级“开发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围绕环境管理总量控制目标,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在排污申报登记基础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量的多、少及对环境影响程度,围绕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分期分批确定实施发放排放许可证的单位,最终实现全面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第五条实行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的单位,在已报的《全国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表》(废水部分)基础上,根据排污现状进行修正后,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填报,经排污单位上级主管理部门审核后,连同相关的监测报告及技术资料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排放污染物

2021年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已经XX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 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 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实施办法草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实施办法(草案)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实施办法(草案)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 制度,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 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法制局、外贷项目办和建设局(以下简称“组织方”)举行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准备情况 5月19日,组织方在经开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和昆明日报上公布《关于举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5月27日,组织方在经开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布《关于举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式再生水利用实施

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同时,将《办法(草案)》听证稿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此外,听证会邀请了旁听人10名,邀请了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到会报道和监督。 (二)听证会召开 6月3日上午9:00至11:00,在经开区管委会二楼多功能厅 举行。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委员共5名,分别是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志波、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李丕方、法制局局长张静梅、环保局局长何晓平、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张灏;听证监察人共 3名,分别是监察审计局局长李刚、办公室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徐伟、法制局副局长陈晓鸥;决策发言人共3名,分别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路生、部长助理施杰、外贷项目办主任赵健蓉;书记员为外贷项目办工作人员梅贵荣。本次听证会由法制局局长张静梅主持。 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和宣布听证会纪律。 2、决策发言人就《办法(草案)》听证稿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3、听证代表对《办法(草案)》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 4、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进行解答。 5、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每人发言不超过3

医疗机构排污许可办理详细解读

医疗机构排污许可办理详细解读 为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1105-2020)的编制思路、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相关技术专家对本标准进行重点内容解读。一起来看看: 规范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床位500张以上的(不含专科医院8415中的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8416)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管理;对床位100张及以上的专科医院8415(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8416,床位100张及以上5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8411、中医医院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8413、民族医院8414、专科医院8415(不含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实行简化管理。 行业主要污染物确定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污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等从事诊疗活动的各科室,以及洗衣房、太平间、消毒供应中心、医疗废

物暂存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主要特征污染物包括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和总余氯等。 医疗机构污水许可排放管理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浓度限值,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水污染物不许可排放量。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排放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化氢、甲烷、氨、氯气等。医疗机构废气许可排放管理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速率限值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包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许可排放量为0。 排放口类型和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技术规范”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口管理类型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两类。其中,实行重点管理排污单位的污水总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实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污水总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 涉及含第一类污染物的特殊医疗污水的科室或设施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特殊医疗污水应进行相应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医疗污水合并处理,传染性特殊医疗污水仅说明预处理情况。单独的生活污水排放口直接排入环境水体的为一般排放口,排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仅说明排放去向。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的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

北京铁路局笔试重点,看了基础分数都能拿到

北京铁路局笔试重点,看了基础分数都能拿到 北京铁路局每次招聘的非常火热。但是出公告后留给同学们笔试预习的时间非常少。同学们想要参加北京铁路局的同学一定要提前复习我们笔试内容。今天中国国企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北京铁路局的重点大家来看看! 国家铁路货车 拥有量(不包括淘汰车)558483辆,比2005年的541824辆增长3.1%。其中,60吨及以上货车489122辆,比2005年的469676辆增长4.1%。 每万吨货运量拥有货车2.29辆,比2005年的2.35辆下降2.6%。 国家铁路集装箱 保有量152875箱,比2005年的360789箱下降57.6%。其中,1吨箱190691箱,比2005年的201968箱下降 5.6%;10吨箱13826箱,比2005年的32620箱下降57.6%;20英尺箱120549箱,比2005年的118357箱上升 1.9%;40英尺及其以上箱合计7939箱,比2005年的7844箱上升1.2%。 集装箱运量6449万吨,比2005年的5565万吨上升15.9%。 国家铁路桥梁 营业线路桥梁46149座、3270277.6延长米。其中,全长(正桥长度与引桥长度之和)500米以上的特大桥784座,全长100米以上至500米的大桥5358座,全长20米以上至100米的中桥13817座,全长不足20米的小桥26190座。 全长万米以上的特大桥4座:新菏线长东黄河大桥(10297.5米)、新菏二线长东黄河二桥(10363.7米)、淮南线芜湖长江大桥(10527米)和秦沈线月牙河大桥(10263.3米)。 国家铁路隧道

营业线路隧道5924座、3741027.9延长米。其中,长度10000米以上的特长隧道7座,长度在3000米以上至10000米的长隧道167座,长度在500米以上至3000米的中长隧道1811座,长度不足500米的短隧道3939座。 7座万米以上的特长隧道是京广线大瑶山隧道(14294.5米),西康线秦岭一线隧道(18456米)、二线隧道(18456米),宁西线东秦岭隧道(12268米),兰新线乌鞘岭左线隧道(20050米)、右线隧道(20050米),渝怀线圆梁山隧道(11070米)。 国家铁路通信信号设备 自动闭塞25630.3公里,半自动闭塞39144.8公里。计算机联锁车站1299个。自动化驼峰信号101场,半自动化驼峰信号29场,机械化驼峰信号4场,非机械化驼峰信号75场。 国家铁路车站 车站5576个,其中,特等站50个、一等站226个、二等站342个、三等站886个。车站中,办理客运业务的有1994个。 合资铁路 营业线路29条,比2005年的27条增加2条。营业里程8934.9公里,比2005年的 8462.3公里上升5.6%。 机车581台,比2005年的578台上升0.5%。其中,内燃机车521台,比2005年的494台增长5.5%;电力机车49台,比2005年的44台增长11.4%;蒸汽机车11台,比2005年的40台下降72.5%。 客车1578辆,比2005年的1518辆上升4.0%;货车4360辆,比2005年的4521辆下降3.6%。 旅客发送量5505万人,比2005年的4613万人上升19.3%;货物发送量23107万吨,比2005年的19627万吨增长17.7%。 年末从业人员83447人,比2005年的79926人增长4.4%,其中在岗职工70386人,比2005年的71925人下降2.1%。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1)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 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 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 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 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

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2003年12月25日昆明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促进节约用水,推进昆明市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或其它用途的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 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浇灌、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景观及设备冷却水、工业用水以及可以接受其水质标准的其它用水。 第三条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城市中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归口管理工作;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五条昆明市市政公用局会同市规划、环保、滇池管理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节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同期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应纳入主体工程预、决算: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在150立方米/日以上的居住区或集中建筑区等。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相关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循“三同时”的规定办理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排污许可证实行办法

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监管,控制排污总量,规范排污行为,实现减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水、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所有的排污单位,应依照本办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 第四条排污许可证实行两级发放、三级管理。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重点污染监控单位及造成跨设区市(含扩权县、市)行政区域环境影响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证以外的其它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县(市)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省级

重点污染监控单位名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 期公布。 第五条排污许可证管理遵循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列入环境统计范围的重点调查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 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其它非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实行浓度控制,有条件的实行排放浓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六条排污许可证分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简称《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简称《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为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综合排污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七条污染物排放浓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相关规定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 指标,以及未达到环境保护其它相关规定而被责令限期治理或整改的排污单位,限期治理或整改期间,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已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收回。

2018昆明铁路局招聘笔试,基础知识要常看

2018昆明铁路局招聘笔试,基础知识要常看2018年昆明铁路局招聘开始,报名结束的同学要开始准备笔试了啦。昆明铁路局的笔试内容比较多。每年的竞争会比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提前进行笔试复习。中公国企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昆明铁路局招聘笔试行测中可能会涉及的知识点,大家一定要提前来看看! 1、铁路机车的种类和运用? 按照现在铁路线上运用的机车原动力来分,机车分蒸汽、内燃和电力三大类。 蒸汽机车以燃料煤为能源,其能源转换利用率较低,而且污染、燥声都比较严重,目前已基本淘汰,不再用于铁路干线。 内燃机车以燃油为能源,按采用的传动方式不同分为电传动和液力传动两种。目前我国采用最广泛的内燃机车,东风型的传动方式即为电传动,是我国现在使用范围最广、数量最多的牵引动力。 电力机车本身不带发电机,而是从沿铁路上方的接触网获取能源,以接触网供电性质的不同分为直流制和交流制等。现在世界上采用最广泛的制式是工频单相交流制,(我国铁路也采用这种制式),电力机车的功率大,起动速度快,在坡道大的线路上有明显的优势,适于在运量大、隧道多,地形比较复杂的线路上运行。我国采用的主型电力机车为韶山型。 2、加世贸组织对我国铁路的影响? 铁路是国家主要的经济部门,加入世贸组织必定对铁路的经营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既包括机遇,也包括挑战。从发展机遇来看,它有利于铁路吸取世界上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们行业体制改革,同时也能够激发我们的竞争意识,增强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推动铁路各类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但是也不能忽视我国铁路,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下经营,缺乏竞争力,不能适应世界大市场中各类经济波的冲击和影响;现有的各种制度和法规完全与世界管理体制并轨,尚需一段过渡期;现行的一切经济调控手段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则,难免发生碰撞。总之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铁路必须加快改革,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建全法规,重视人材培养,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融入国际大市场。

水处理药剂常见的种类

水处理药剂常见的种类 让我们重点了解一下其中几种水处理剂。 一、絮凝剂 1、淀粉衍生物絮凝剂 近年来淀粉类絮凝剂在印染废水中应用也非常广泛。用过硫酸铵为引发剂,使菱角粉与丙烯腈接枝共聚,制得的改性淀粉配以助凝剂碱式氯化铝处理印染废水,浊度去除率可以达到70%以上。在淀粉与丙烯酰胺共聚两步法合成阳离子淀粉絮凝剂的基础上,进行了淀粉—丙烯酰胺接枝共聚物一步法改性阳离子絮凝剂CSGM的合成及性能研究,用这种絮凝剂处理毛纺厂印染废水取得了较好结果。利用生产魔芋精粉后的下脚料,以尿素作催化剂,通过磷酸盐酯化制成絮凝剂1号,对含硫化染料印染废水进行处理,当投药量120mg/L时,COD去除率68.8%,色度去除率达92%。在等以淀粉为原,合成了阳离子型改性高分子絮凝剂,并用它对印染等轻工废水进行处理,研究结果表明,悬浮物、COD、色度去除率较高且产污泥量少,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得到较大改善。 2、木质素衍生物 自70年代以来,国外已研究了以木质素为原料合成季胺型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用其处理染料废水获得了良好的絮凝效果。利用造纸蒸煮废液中木质素合成了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处理印染废水,结果表明,木质素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具有良好的絮凝性能,脱色率超过90%。张芝兰等以草浆黑液中提取木质素,作为絮凝剂,并与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的效果进行了比较,证实了木质素处理印染废水的优越性。雷中方等研究了从厌氧处理前后的碱法草浆黑液中提取木质素作为絮凝剂,处理印染废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雷中方等又研究了木质素絮凝作用机理,证明了木质素絮凝剂是一种对高浊度、酸性废液有特效的水处理剂。 3、其它天然高分子絮凝剂 宫世国等以天然资源为主要原料,经物理、化学加工后制成两性新型复合混凝脱色剂ASD-Ⅱ对印染厂的还原、硫化、纳夫妥以及阳离子和活性染料的染色废水进行絮凝脱色实验,脱色率平均大于80%,最高达98%以上,COD去除率平均大于60%,最高达80%以上。张秋华等采用研制的羧甲基壳聚糖絮凝剂处理毛巾厂的印染废水,实验结果显示,羧甲基壳聚糖絮凝剂在废水的脱色和COD的去除效果方面,都优于常用的其它高分子絮凝剂。 二、杀菌灭藻剂 能有效地挖去藻类繁殖和粘泥增长,在不同的PH值范围内均有很好的杀菌灭藻能力,并有分散和渗透作用,能渗透并除去粘泥和剥离附着的藻类,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行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全部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具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第三条再生资源可分为生产性再生资源、生活性再生资源和其他特定废旧物品三类: (一)生产性再生资源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废料;报废的机器设备、机电设备等;废旧人力车、机动车、船舶等;做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产品、残次品等; (二)生活性再生资源包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金属、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 (三)其他特定废旧物品包括:废旧电子产品、废旧家用电器、废电

池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环保、规划、建设、交通、税务、卫生、供销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市容,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坚持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 第八条政府提倡和鼓励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种类和品质的再生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业化。

昆明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昆明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为规范非居民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指标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昆明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目的和意义 计划用水管理就是根据城市水资源和供水状况、合理用水需求以及结合各行业用水定额,对各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编制下达年度月计划用水指标并按月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以经济手段促使各计划用水单位科学、合理用水,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通过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科学的计划用水管理,达到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使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所需用水量能有效的控制在本地区自然界提供的或科学技术水平能达到的水资源量的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二、计划用水管理范围 我市主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计划用水管理,具体管理范围根据国家节约用水的有关要求和非居民用水单位的月用水量确定。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应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签定《昆明市计划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 三、计划用水指标的编制 (一)编制计划用水指标的原则 1、计划用水指标的编制要从我市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科学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计划用水指标计划的编

制应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确保社会稳定。编制的计划用水指标除水资源紧缺时期外应当满足非居民用水单位合理用水的需要。 2、计划用水指标的编制应有利于推动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开展。 3、计划用水指标的编制办法,要通过积极探索,不断提高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编制计划用水指标的依据 1、上一年度滇池流域水资源状况和编制计划年度内供水形势预测。 2、工业生产企业产品用水定额和非工业用水单位用水定额。 3、计划用水户节水技术措施和节约用水管理现况。 4、计划用水户近三年来同期实际用水情况。 (三)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的具体编制办法 1、每个计划年度内的计划用水指标分上半年(1-6月)及下半年(7-12月)二次编制和下达。上半年度用水计划的发放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份,下半年度用水计划的发放时间为当年的6月份。各非居民用水单位的计划用水指标将下达到该单位由市自来水公司抄表收费的每只总水表。 2、每次进行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编制前,要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的“计划用水指标编制办法”上报主管局,经批准后再行具体编制下达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指标。 3、计划用水指标根据非居民用水单位每只总水表的历史用水情况和规律进行编制,具体如下: ⑴编制的数学方法为“时间序列法”; ⑵根据非居民用水单位每只总水表近三年来同期各月用水量,并按一定的权重加权平均得出编制年度内该总水表相应月计划用水指标基

昆明铁路局招聘,笔试常考知识详解

昆明铁路局招聘,笔试常考知识详解 昆明铁路局招聘有笔试考核的次数并不多,但是每次笔试考核都会比较困难。中公国企大家整理了笔试常考知识和详解,帮助大家笔试更好的复习,这样才能进入面试 1、中国铁路的开创时期(1876--1893年) 有关铁路信息和知识开始传入中国,大约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前后。当时中国的爱国有识之士如,林则徐、魏源、徐继畲等人先后著书立说,介绍铁路知识。但这一理想由于太平天国的失败而未能实现。在这期间,帝国主义列强纷纷谋求在中国修建铁路,以便把他们的侵略势力从中国沿海伸向内地,并为此展开了种种活动。 1876年,中国土地上出现了第一条铁路,这就是英国资本集团采取欺骗手段擅筑的吴淞铁路。五年后,在清政府洋务派的主持下,于1881年开始修建唐山至胥各庄铁路,从而揭开了中国自主修建铁路的序幕。但由于清政府的昏庸愚昧和闭关锁国的政策,早期修建铁路的阻力很大,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前夕,近二十年的时间里仅修建约400多公里铁路。 2、帝国主义争夺路权,中国铁路缓慢发展时期(1894--1948) (一)帝国主义在中国强行修建并直接经营的铁路 1894年以后,帝国主义在中国领土上强行修建和直接经营的铁路有:俄国修奖的东省铁路,法国修建的滇越铁路,德国修建的胶济铁路,日本于日俄战争期间擅自修建的安奉铁路。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日本帝国主义无视中国主权,又夺取了南满铁路支线,并于1906年成立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通过“满铁”疯狂掠夺中国东北地区的路权和其他权益。 (二)帝国主义通过贷款控制的铁路 帝国主义列强除了强行修建、直接经营中国铁路以外,更多的是通过贷款来控制中国铁路。贷款控制的方式,是从获取铁路贷款权入手,然后以债权人、受

环境友好型缓蚀剂的研究现状及展望

环境友好型缓蚀剂的研究现状及展望 摘要:综述了国内外高效环境友好型缓蚀剂的研究进展, 展望了新型高效环境友好型缓蚀剂的发展趋势。从对环境友好型缓性剂制备方法的改进和开发该类缓蚀, 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指出运用绿色化学的思想研究和制备环况友好型缓饮是未来缓性剂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腐蚀环境友好缓蚀剂 Environmental Friendly Corrosion Inhibitors Research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spect Abstract :At Home And Abroad Were Summarized Efficient Environment Friendly Corrosion Inhibitors Research Progress,The Prospect Of New And High Efficient Environmental Friendly Corrosion Inhibitors Trend Of Development.Corrosion Inhibition From The Improv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Friendly Sexual Relief Agent Preparation Method Such,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Pointed Out That The Idea Of Using Green Chemical Research And Preparation Ring In Friendly Slow Drink Is The Future Of Slow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The Agent. Key Words: Corrsosion Environment Friendly Corrosion Inhibitors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1日商务部第1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9年11月3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

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经营规则 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

昆明市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

昆明市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 移交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管理,进一步规范移交验收和接管工作程序,根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城市道路,是指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城市道路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由市和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投资,或者由市和县(市)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通过投、融资渠道投资建设,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并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高新、经开、度假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及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移交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城市道路包含: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一般桥梁、地下通道、隧道和涵洞)和城市广场等。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包含:道路绿化设施(行道树、绿化带、养护浇灌设施等);道路照明设施(路灯、变压器、管线、控制设施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牌、交通信号灯系统、交通标线、交通隔离栏、防眩板等);市容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收集间、中转站、道路清扫及垃圾清运设施等);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管网等);排水设施(雨、污水管、泵站、落水箅子等);道路其它设施(公交车站台、城市地名标志牌、再生水、地下管线、管线检查井和井盖等)。 第五条城市道路建设的投资人为城市道路的产权人。地块开发商(企业)在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代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建设的城市道路,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城市道路的产权人,地块开发商(企业)为城市道路建设业主。由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产权人为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由市和县(市)区国有投、融资企业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产权人为国有投、融资企业。 第六条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移交过程中,由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对产权、管理养护权进行移交;由市和县(市)区国有投、

核发《排水许可证》

核发《排水许可证》 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金山区《排水许可证》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核发《排水许可证》 代码:5318 分项名称:核发《排水许可证》(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补证、施工) 三、办理依据 (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二)《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畜禽养殖、屠宰、有消毒排水的宾馆酒店服务、有化学实验排水的科研以及列车、轨道交通车辆、汽车的修理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水户),应当依法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三)《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在雨、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1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金山区水务局负责对向本区的城镇排水管网排放污、废水的排水户核发《排水许可证》,包括受理、审查、决定。 (二)审批内容 《排水许可证》的核发 (三)法律效力 获得《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可以向城镇排水管网排放经许可的污、废水。(四)审批对象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畜禽养殖、屠宰、有消毒排水的宾馆酒店服务、有化学实验排水的科研以及列车、轨道交通车辆、汽车的修理等活动,向市属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五、审批条件 (一)新办准予批准的条件: 1)符合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 2)符合排水管网现状的要求; 3)符合相关排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4)符合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要求; 5)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6)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格栅间隙≤15mm;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涉及排水主体名称变更,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或已经原地名办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三)延续准予批准的条件: 1)符合相关排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2)原排水主体及排水许可内容无变化的。 (四)补证准予批准的条件: 1)《排水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的; 2

2016年云南昆明铁路局招聘公告

中公国企——国家电网、中国烟草、中国邮政、三大通讯考试培训云南昆明铁路局招聘2016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0人公告昆明铁路局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现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200人,招聘岗位、专业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须知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铁路事业; 2.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未就业的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具备派遣资格的归国留学生)。本科毕业生在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服从昆明铁路局所属用人单位对岗位、工作地点的安排和调整,能够适应偏远山区铁路工作环境、倒班、夜班、高空及户外、野外作业等要求。新录用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生产一线操作技能岗位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三、招聘程序 1. 笔试考核 昆明铁路局委托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笔试。报考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昆明人才网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0:00至10月23日24:00。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在2016年10月17日至25日,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试费50元/人。考试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6年10月27日至30日,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考程序及相关要求如下: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严格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第二代身份证申请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请妥善保管。 ④报考信息应规范填写或确定相应选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调查报告《昆明生态环境》

调查报告《昆明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以人类为主体的整个外部世界的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能量基础、生存空间基础和社会经济活动基础的综合体。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类的健康。昆明常住人口约602万。城区流动人口120万。近年来,随着昆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滇池流域水资源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滇池是我国著名的高原淡水湖泊,属国家重点保护水域之一,对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平衡有着重要作用,历史上曾是云南省昆明市城市用水、工农业用水的重要水源。然而许多年以前,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造成滇池流域水资源污染严重,滇池水质已为劣V类标准。 防止污染,保护滇池,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人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总是在不断地改造环境,创造不仅使用,而且美观的环境空间。 滇池周边蕴藏着丰富的磷矿资源,在不断开采的过程中,每年都有大量的磷质被带入滇池,还有不少工业污水直接排向滇池。昆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滇池流域矿山开采不同程度地造成自然景观破坏、环境污染、诱发地质灾害等,直接威胁和破坏人居环境,加速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在滇池流域及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区、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严重破坏旅游观瞻。 为了保护滇池流域的生态环境,促进滇池水污染治理,从2007年5月起,昆明市全面开展了滇池流域和其他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工作,全面关停采石、采砂、采矿、取土、砖瓦窑地等“五采区”。3年多来,昆明市围 绕滇池保护,实施了推进磷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地下水资源禁采管理的两大举措,经过不懈的努力,整个“禁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目前,昆明滇池流域应关停的509家矿山已经全部关停,509家矿山的采矿 许可证已全部注销。但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2009年,部分已经封停的采矿企业“关而不停”、偷挖偷采现象仍然存在,恢复环境工作进展情况不理想。2010年,昆明市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对仍在非法开采的矿区、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封停。在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矿山生态破坏恢复治理工作的同时,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扎实做好禁采区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

再生资源回收业清理工作方案 .doc

再生资源回收业清理工作方案 撰写人:XXX 本文档介绍了XXXXX. YOUR LOG

近年来,随着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得到了快速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回收总量和回收率逐步攀升,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但是,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管理跟不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为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经营秩序,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县政府决定开展一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部门联动、城乡配合、依法管理、规范经营”为原则,转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方式,加强环保无害化配套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局《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点清理、整治,取缔无证经营;对无备案、无覆盖、无围挡、无消防安全措施、超出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消防安全及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网点进行清理、整治和依

法处罚,依法加强管理。培育骨干回收企业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的带动作用,引导回收企业采取连锁方式,推动龙头企业按市场规律整合个体回收人员(网点),按照“便于购销、保护环境”的原则,规范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水平;选择一部分实力较强、条件较好的回收企业将功能单一的回收网点建设成集交易、加工、集散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市场。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要求 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散,遍布城乡,其管理涉及到工商、环保、公安、市容、规划等多个部门,要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凤台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市容局、发改委、住建委、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分别从县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市容局、环保局、供销社各抽调1人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名单报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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