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二」

1、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

3、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

4.1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4.1.4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建立单独的医保药品进、销、存台账。

4.1.5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定点药店夜间按铃”标识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小时服务”指示灯箱,设有夜间售药窗口。

4.1.6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3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24小时药师在岗服务。

4.2.2必须任命1名首席药师,负责指导、督促药师,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首席药师需由执业药师担任,并通过培训。

4.2.3必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与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日对帐、结算工作及医保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保局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4.2.4医保柜营业员必须熟悉医保用药目录、政策,掌握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的操作知识,能在执业RQMyb01-A12药师或药师指导下提供服务。

4.3管理规范

4.3.1保证24小时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规定范围内的处方药品外配服务和非处方药品的自购服务。

4.3.2门店制定24小时药师上岗排班表,确保24小时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3.3认真履行与市医保局签定的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有关政策,按照公司医保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4.3.4医保柜药品按陈列规定分类陈列摆放,不得与药房其它柜台的药品混淆,帐物必须相符。

4.3.5同一商品编码的药品,医保柜台的价格不得高于非医保柜台,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医保柜台和非医保柜台提供的品种应一致。

4.3.6做好医保暂缺药品缺货登记,记录病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尽快解决。

4.3.7每天晚上24点结清当日销售,日清月结。

4.4禁止行为

4.4.1超量、超范围供应药品,杜绝外错事故的发生。

4.4.2以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药,或以处方药代替非处方药,以一种药品代替他种药品,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3以不正当竞争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如买赠活动。

4.4.4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5申请结算“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费用。

4.4.6发现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变造的医疗保险凭证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7发现参保人员持用涂改、伪造、变造的处方或与医疗保险凭证相关项目不符的处方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8市医保局规定的其它禁止行为。

4.4.9医保专用电话(ISDN线)仅限医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准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网、打游戏机。

5、处罚

质量部、市内管理总部加强内部自查工作,主动适应医保政策。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门店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店经理免职、解除劳动合同、加盟店解除合作协议等处罚。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三」

一、药店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所属各定点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二、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健全、清楚。专人搞好医保药品库的维护和管理。

三、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规定,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四、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配售,由药师在处方上审核签字。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每次配药必须认真填列“医疗保险药品零售凭证”,由参保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六、药店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

七、收费人员规范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八、药店遵守职业道德,不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以现金、礼卷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九、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四」

一、建立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二、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办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三、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四、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按时与市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五、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采取措施杜绝如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落实为参保病人医疗费用自费告知制度。

七、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占比、自费率占比,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将医疗保险各项考核指标纳入医院整体考核管理体系之中。

八、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规范药品库、费用库的对照管理,规范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十一、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五」

一、政策宣传制度

1、宣传内容主要是医保证策及由政策配套的实施措施等。

2、宣传形式包括以下几方面:每年进行2次全院性质医保试题解答活动;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设立医保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整理医保政策解答,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进行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及医保办开通咨询热线等。

二、医保培训制度

医保办负责全院性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医保政策法规及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医保办应及时组织全院有关人员学习培训。

1、对医保窗口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及对医保医务人员进行在职培养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医保规章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流程知识,医保收费操作技能,基本的医疗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医保收费工作。

2、医保医务人员在职培训的主要内空容是从实际出发,更新医保专业知识,学习医保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3、医保工作人员培训要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每季度一次按不同的医保业务知识和医保政策需要进行培训,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工作质量。

4、本院其它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医保知识培训。

(1)对新来的工作人员及进修医生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每月一次对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

(3)参加上级医保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六」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三、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四、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五、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六、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七、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八、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九、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供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十、公布本源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十一、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范本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范本 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

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6篇

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6篇 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1 一、人力资源 店员要求:可以没有专业知识,但必须开朗、善于钻研、愿意学习,有上进心,有亲和力。 签合同:要想辞职必须提前三个月写书面的辞职报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 二、考勤制度 不能迟到早退。迟到10分钟内扣10元。迟到1小时以内扣20元。迟到1小时以上或不打招呼,擅自休息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100元。 病假提前打电话。 事假要提前两天请假。 三、排班制度 销售排班:一天8小时班。如果是两班倒,按班次算提成。销售员分别计业绩,分别计算提成。店长等管理岗位,按全店的业绩算提成。 四、店长的职责 1、人员考勤,调配,亲自顶班。 2、每天检查缺货情况。也可分配给店员分别检查缺货情况。

尤其是前100种的品牌和前100种的优质品种。 3、定期检查卫生。 4、每天必须写一个成功的销售案例。大家一起探讨分享。可以写很成功的例子,也可以写个很不成功的例子,比较分析,以找出自身的优缺点。 5、定期考试。一个月一次。考药物功能知识,用法用量,通俗名称。 6、亲自办会员卡。详细记录会员信息。每个月可以设几天为本店会员日,持卡会有优惠品种,打折。 7、定期做活动。活动策划。做为主要负责人,可以找老板商量,找店员讨论。活动所用的促销品、彩页都有亲自做。 8、帮助员工提高业务水平。 9、采购权。 10、每月月初,要把近效期、6个月之内的药品促销,处理掉。3个月之内的近效期药品必须下架,谁负责的柜台的损失谁负责。 11、负责每个季度的销售目标的完成。 12、一般店长工资是店员1.5倍。提成按所有店员平均提成的1.2倍。但必须是完成销售任务的前提下,大家拿到所有提成。 五、销售目标制定和激励制度 1、每个月的不一样。年初就定好。可以根据以往的销售情况。

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药店是提供药品和医学服务的地方,为了保障顾客的权益和医疗质量,药店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以下是药房医疗保险制度目录。 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遵守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确保顾客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福利。制度包括药店的医疗保险资质、医保结算、医保刷卡等方面。 二、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有专业的药学服务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方面。 三、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遵守医保退费管理制度,确保顾客能够享受到合理的退费政策。制度包括医保退费的申请、审核、结算等方面。 五、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有严格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方面。 六、储存药品盘点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遵守储存药品盘点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制度包括药品的储存、盘点、报损等方面。 七、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遵守医保处方管理制度,确保顾客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医保政策。制度包括医保处方的审核、结算等方面。 八、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遵守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和公正。制度包括药品价格的制定、调整、公示等方面。 九、财务票据及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有规范的财务票据及费用结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制度包括财务票据的管理、费用结算的审核等方面。

十、医保刷卡操作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遵守医保刷卡操作管理制度,确保医保刷卡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制度包括医保刷卡的操作流程、数据管理等方面。 十一、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 药店需要有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制度包括计算机设备的管理、数据备份、信息安全等方面。 编制人: 编制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版号:2020年版 本文旨在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的管理制度「篇二」 1、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 3、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 4.1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4.1.4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建立单独的医保药品进、销、存台账。 4.1.5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定点药店夜间按铃”标识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小时服务”指示灯箱,设有夜间售药窗口。 4.1.6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3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24小时药师在岗服务。 4.2.2必须任命1名首席药师,负责指导、督促药师,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首席药师需由执业药师担任,并通过培训。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3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3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1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第六条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3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

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第六条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四)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1、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 3、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管理制度 1.资格审核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2)零售药店必须有合格的医师执业资格证,每个零售药店至少配 备一名持有医师执业证书的合格医师; (3)零售药店必须具备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和记录的能力。 2.药品管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只能向参保人员提供在医保药品目录中列明 的药品; (2)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处方向患者配药,并保持处方的真实性和合 规性; (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按照规定方式销售药品,并开具合规的 发票。 3.医保业务管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与所在地的医保机构建立定点服务协议; (2)定点服务协议中应包含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结算办法等内容; (3)定点服务协议的内容必须合规、合法,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4.服务质量管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参保人员的用药 安全和满意度; (3)定点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报 送医保机构。 5.费用管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按照医保规定收取费用,并开具合规的 发票; (2)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按照医保定价规定销售药品,不得私设价格; (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按时、按量、按病种向医保机构申报费用,并接受核查。 6.违规处理 (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 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医保定点资格等; (2)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主动报告医保机构,并对相关药品进行召回。 三、监督与管理 1.医保机构负责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2.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规定向医保机构提供相应的数据和报表; 3.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合医保机构的检查和核查工作;

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六篇

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六篇 第1篇:药店医保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药店实行两种工作制 夏天全天:上午8:00至下午6点;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下午1点至晚上9点。冬天全天:上午8:00至下午5点半;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下午1点至晚上7点半。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向大堂经理请假,仅限1天,2天以上向副总经理请假。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扣发一日基本工资,未经批准缺勤、离岗或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二、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三、员工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披头散发;工作服要干净整洁。 四、店内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卫生,并要做到随脏随打扫,陈列药品的柜架要保持整洁明亮,应按分类将药品摆放整齐,所陈列商品应无积尘,严禁在营业场所乱放杂物,乱吃零食,不得擅离岗位,闲聊天、喧哗嬉闹、打瞌睡、看小说、带耳机听音乐等有损店员形象且与工作无关的举动,发现一次,罚款**元。

五、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 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六、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七、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您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八、按时参加开会,学习培训,并要及时做好学习笔记,针剂组每天上班时应做好早晚两次温湿度记录,各组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近效期药品(半年内)应及时催销,不能过期,否则过期的药品要按进价的**%从提成中扣除。 九、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对已销售完的商品及时填写缺货申请并上报大堂经理,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十、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十一、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 1.药店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严 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2.药店应根据药品销售情况、库存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药 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3.采购药品应与药店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相符,同时在采购 过程中应保留相关凭证和合同。 二、药品储存管理 1.药店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药品的储存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2.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储存,严禁存放与药品不相符的 物品。 3.药品的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和防潮,防止阳光直射和 污染。 4.药品应按照不同类别、批次、有效期等进行分类、标识和分区储存,确保药品的管控和追溯能力。 5.对过期或已损坏的药品,药店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药品销售管理 1.药店应指定专门人员办理药品销售业务,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操作。

2.药店应向购药人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有效期等。 3.药店应严格按照医保目录和政策规定的价格执行,不得擅自调高价格,不得向购药人员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4.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台账,记录每一笔销售情况,包括购药人信息、药品信息、销售价格等。 5.药店应加强对处方药的管理,严禁非法销售处方药,必要时应核实 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财务管理 1.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财务记录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 2.药店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并及时、准确地进行报销结算。 3.药店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财务记录和数据。 五、员工管理 1.药店应组建专业的员工团队,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提 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2.药店应建立员工考勤制度,确保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资发放的准确性。 3.药店应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安全管理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核定的,并承担医疗保险药 品供应服务的药店。为了保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 量和管理水平,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 绍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建立认真严格的药品采购程序,明确采购流程,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2、严格执行合同采购制度,与供应商签订药品供应合同,并建立档 案管理。 3、制定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对每批进货的药品进行检验,确保质量 合格。 4、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定量进货,避免过多过少的库存。 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建立消费者购药登记制度,记录购药人及用药信息,用于提供合 理用药指导。 2、制定药品售价管理制度,根据药品的采购成本、处方药品的技术 服务费等因素,合理确定售价。 3、建立药品退换货管理制度,对损坏、过期或者未售药品进行处理,以防止流向市场。

4、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销售政策,禁止销售非医保目录范围的药品。 5、建立药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信 息透明。 三、医保结算管理制度 1、遵守医保政策,正确执行医保结算,确保患者享受到应有的医疗 费用报销待遇。 2、建立医保结算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医保结算相关资料,确保 数据准确无误。 3、规范自付药品结算管理,保证患者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建立医保违规行为管理制度,加强对医保欺诈行为的预防和打击。 四、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2、开展药品合理使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患者药物安全意识和合理 用药知识。 3、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五、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员工岗位职责制度,明确员工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员工奖惩制度,根据员工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纪律处分。 3、规范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医保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药店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此外,他们还应对药店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店长则应负责药店日常管理,确保以下几点: 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 规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规定,并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规定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严禁冒名配药。 如果发现伪造或冒用挂失卡,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此外,应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3.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 提供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 4.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 效药品。同时,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配售,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5.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超范围刷卡,不得为持卡人员兑换现金。同时,应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6.规范店员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 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7.应遵守职业道德,不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广告宣传。同时,不应以现金、礼券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如果丢失原始凭证,店长罚款100元,当班营业员罚款50元。

如果超范围刷卡,第一次店长罚款500元,营业员罚款300元,收营员罚款200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将予以开除。如果刷卡区与非刷卡区商品未分开摆放,或标示不清不正确的,店长罚款100元,营业员罚款50元。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一、引言 二、定点药店的资质和准入条件 1.拥有合法经营资质:定点药店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店执业证书。 2.合法法人或责任人资格:定点药店的法人或责任人应具备相关法律和行业要求的资格。 3.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定点药店必须符合药品生产和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必要,必须通过审核合格的GMP认证。 4.有良好的信誉:定点药店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包括合规经营、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等方面。 三、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 1.合规经营:定点药店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购进、售卖、质量控制、药品追溯等方面的规定。 2.药品储存和管理:定点药店应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符合GSP要求,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并加强药品的有效期、温度、湿度等监控。 3.药品配送和管理:定点药店应与供货商建立合作关系,并建立药品有效期管理、药品追踪管理和药品拣货管理等制度。 5.质量控制和监督:定点药店应建立药品质量控制和监督制度,确保所售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配备具备相关资质的药剂师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定点药店的服务质量 1.保障药品供应:定点药店应提供多样化的药品供应,保证参保人的基本药物需求。 3.提供便捷服务:定点药店应提供便捷的购药服务,如线上购药、药品配送等,以满足参保人的购药需求。 4.良好的服务态度:定点药店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积极解决参保人的问题和困扰。 五、定点药店的监督和考核 1.监督机制:医疗保险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临时检查的监督机制,对定点药店的经营行为进行及时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考核制度:医疗保险部门应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定点药店的经营质量、服务水平、药品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定点药店绩效的重要指标。 六、定点药店的违规处理和处罚 1.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定点药店,医疗保险部门应对其进行追责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撤销定点资格等。 2.相关机构的协同配合:医疗保险部门应与相关执法部门和监管机构进行协同合作,加强对定点药店的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以上是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制度的落实将有助于提高定点药店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参保人的合理用药需求,维护医疗保险服务体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定点零售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零售药房医保管理制度 一、背景 医保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为了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定点零售药房医保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标 定点零售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保资金的正确使用和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并促进药店的规范经营。 三、原则 1. 公正原则: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公正、透明地管理医保资金,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2. 信息安全原则:医保管理机构应当确保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和滥用。

3. 管理规范原则:医保管理机构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应当遵 循相关规范和政策,确保药店的合法经营,规范药品销售行为。 四、管理措施 1.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药店需要按照规定流程申请定点零售药 店资格,包括提交相关资料和进行审查。 2. 药品目录管理: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药品目录,并向 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准确的药品信息。 3. 药品采购管理: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政策,确保药品采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4. 医疗费用结算:药店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保证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5. 监督检查:医保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定点零售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医保管理机构将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取消定点资格等。 六、责任追究 对于故意或严重违反定点零售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惩处。 以上为定点零售药房医保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旨在保障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促进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提高。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随着医疗保险和医疗制度的不断改革,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逐步得到完善。 一、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是指依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在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定的地点销售医疗保险支付的药品的商业机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避免滥用等问题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二、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中的主要内容 1.资格审核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具备取得营业执照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合法身份,且药剂师需具备合格的从业资格证明文件。经营药品种类、药品质量等也需要符合国家法规,经过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2.药品种类审批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的药品种类须在卫生部门备案,并经药物公司、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被勾选为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方可销售。同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对所经营的药品建立档案管理,确保药品品质和来源安全。 3.服务监管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为患者提供正确、完善的药品的咨询服务,可定期开展服务培训,促进医药服务业的诚信经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该遵守商业机密,严格保护药品销售的客户隐私,确保患者信息保密。 4.供应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该从合法渠道中取得药品,且药品来源应可追溯。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该建立药品供应商档案,以便日后跟踪和管理,确保销售药品符合国家药品安全管理法规。 5.精细服务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在销售药品的基础上拓展服务,包括药品合理存放、患者用药指导等服务。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及时了解指定病例患者的病情,确保为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人员管理制度1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 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 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 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 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人员管理制度2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三、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四、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五、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六、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七、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八、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九、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供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十、公布本源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十一、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人员管理制度3

医保定点药店内部的管理制度15篇

医保定点药店内部的管理制度15篇 医保定点药店内部的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医保定点药店内部的管理制度篇1 一、人力资源 店员要求:可以没有专业知识,但必须开朗、善于钻研、愿意学习,有上进心,有亲和力。 签合同:要想辞职必须提前三个月写书面的辞职报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 二、考勤制度 不能迟到早退。迟至I」10分钟内扣10元。迟至I」1小时以内扣20元。迟至IJ1 小时以上或不打招呼,擅自休息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100元。 病假提前打电话。 事假要提前两天请假。 三、排班制度 销售排班:一天8小时班。如果是两班倒,按班次算提成。销售员分别计业绩,分别计算提成。店长等管理岗位,按全店的业绩算提成。 L人员考勤,调配,亲自顶班。 1、员工不得将公司财物挪为私用,不得私自挪用各类赠品,不得随意接受顾客、

厂商私下赠送的各种财物等。 2、整理店容店貌、药品陈列、商品补充、柜台收拾、备好零钞、清洁卫生。 3、检查店内隐患,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等。 4、收银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带亲友进入收银台,非收银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收银台。 5、提倡团队精神,相互协作,不与顾客争吵、顶撞,员工之间不得在营业场所相互争吵、打架斗殴,诋毁他人产品,有事情及时上报店长。 6、商品的陈列及维护每日由店长或主管进行检查。 7、未经门店管理人员的同意,门店员工不得私自操作后台主机,严禁上网。 8、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相应处罚参照公司规定。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矿工一次。 10、一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 11、调班、请假需店长批准。 12、原则上不允许电话请假,除非紧急情况。请假在3天以内由店长批准,超过3天的由公司人事部批准。 13、门店所有员工必须听从店长或当值主管的工作安排,无故顶撞、拒不执行、不服从安排管理的从严处罚,直至开除。 14、遵守公司及门店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不得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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