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与加班如何界定

值班与加班如何界定
值班与加班如何界定

今日讨论:

值班与加班如何界定?

再过13天就要放元旦的假期了,可王小姐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公司安排了她和其他同事轮流值班,好好的假日就泡汤了。更让人郁闷的是,她听之前安排在国庆节假期值班的同事说,公司只发给他们每天100元的值班费,而不是按照法定的300%的工资支付,后来同事找到公司领导理论,公司告诉他这是值班不是加班。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国家规定的休假天数也不断的调整,在保证经济正常运转的同时还要适应人们对于休闲和消费的需求,但随之而来的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加班、值班就是其中一个充满争议的点。记者了解到,与王小姐有类似遭遇的员工还有很多,他们最大的困惑就是:如何来界定值班和加班?法定假期或是周末值班不算加班吗?薪资又是如何计算?

案例一:

老李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今年国庆节这天,单位安排他值班,还给了他30元/天的值班津贴。

老李认为,值班也用了他8小时,且人又不能离开单位,因此,他的性质属于加班。但企业认为,老李值班时,大多只是接电话或处理简单的事务,因此,不能算加班,只能算值班。

案例二:

老王在一家公司担任门卫,今年国庆节,单位组织员工加班,也要求他在门卫室“值班”,工作内容与平时无异。事后,老王听说,节假日在本岗位上工作的,应该算加班,而不能算值班。就此,他心里产生了疙瘩。

焦点一:

是加班还是值班?

老李和老王到底应该算加班还是值班?必须指出的是,关于加班和值班,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节假日有些职工上班算加班,有的只能算值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涉及到企业到底要不要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因此,这是节假日中存在的极其焦灼的问题之一。

但按照加班的性质来看,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国家法定假期里继续干原工作。

而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因此,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加班,而如果不是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则应当认定为值班。显然,老李节假日上班属于值班性质,而老王则属于加班。

此外,也有特殊情况,在国家法定假期,一些二十四小时运营的单位,比如医院、消防单位等仍然照常有工作人员工作,这些人算加班吗?

法律专家认为,二十四小时运营的机构必然需要一些人,有可能是晚上或节假日必须在工作岗位坚守,它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或者是特殊的工时制,它跟正常的每天白天8小时工时制不一样,只要工时制是经过审批的,经过公示的,员工在劳动合同中也是约定了的,就不管是法定节假日轮上了,还是晚上轮上了,都是不能被认定为加班的。

关于加强员工加班调休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关于加班、调休、放假相关制度 为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

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便于公司员工遵照执行。 一、加班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工作需求部门负责人可适当安排相关人员加班以便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员工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应须一式二份填写《加班轮休单》,并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才有效,(注:加班内容应与每日所报日报内容相同,员工保留《加班轮休单》,以便后期调休之用。员工的加班记录时间应与考勤机上的记录相符合,如有出入按指纹考勤机的记录为准)。 (2)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记时起点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及调休的依据。 (3)、遇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须部门经理及部门副总批准,同时,必须在加班七日内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可按国家规定给予加班费(不再签署换休票,独立核算部门不计加班费只能换取换休票。(4)、各部门在员工加班后,应尽量安排员工调休,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调休应在半年内使用完毕。如因当天请假影响工作而加班的,不享受加班待遇。 二、调休 1、经公司领导签批后《加班轮休单》,在员工家中有事并且本职工作允许调休的用平时、周末加班轮休单抵扣。 2、员工在申请休息的同时应履行休假手续,请该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签字审批后交由考勤员管理。如遇紧急情况请参考公司规章制度

3.7.(换休票由部门经理及部门副总在换休前或换休完毕三日内签字,七日内总 经理签字,方能生效,过时不补)。 3、调休时一份交办公室考勤员备案,一份加班者自行保管,未按要 求办理的,按请假处理; 该轮休单的有效使用期限为6个月;到期如未使用将自动作废。 无论是加班票还是换休票都必须在七日内由总经理签字才能生效 本规定自二0一三年元月二十五日起执行,以上制度解释权归综合部。 山西华源环艺装饰有限公司 办公室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 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①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②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 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 点。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 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 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 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 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 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①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 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 加班餐费是公司的员工福利,为严格规范值班费与加班费的发放标准,公司要怎么制定加班餐费制度呢?现在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加班餐费管理规定篇1 1.目的 为加强员工加班餐管理,规范费用报销流程,保证广大职工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工作当中,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员工加班餐申请、报销管理。 3.实施细则 3.1加班用餐指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其它紧急业务需要必须安排晚上或周末加班,需要由公司后勤部门统一为加班员工提供伙食或安排就餐。 3.2加班餐的申请 目前公司统一提供的工作餐为中午一餐,各部门如有员工加班须统一提供加班工作餐的必须提前将加班就餐人员明细向综合部门后勤主管申请: 3.3.1如遇晚上有员工加班须向加班员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报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餐供应申请表》写明加班人员明细并在当天下午2点以前报后勤主管审批。 3.3.2周末有员工加班须向加班员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报部门主管填写《加班餐供应申请表》写明加班人员明细并在周六下午下班前报后

勤主管审批。 3.3.3如因后勤部门无法提供加班餐,加班人员可在外就餐,并由后勤主管在《加班餐供应申请表》上签字说明以作为报销凭据。 3.3加班餐的报销 3.3.1报销条件 公司为加班员工报销加班餐费必须是工厂食堂无法提供加班餐而必须在外就餐所产生的费用,如果食堂提供了加班餐而不在工厂就餐的除伙食费加倍扣除外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3.2报销标准 在外就餐一律按每人每次12元的标准进行报销,超过此标准的费用由员工自己承担,公司不再报销。 3.3.3报销审批流程 申报部门填写加班餐费用报销申请单→后勤主管签字→申请单报综合部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部报销并存档备查 3.3.4结算时间 每月底进行一次结算,不接受零星结算。 3.3.5未按本规定流程签字审批的上一级审批主管有权拒绝受理。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综合部具有最终解释权。 加班餐费管理规定篇2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餐厅管理,规范就餐秩序,确保员工吃饱饭、吃热饭、现就员工相关规定重申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和调休的规定 《劳动合同类》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依据上述规定,根据工时制度的不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约定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及能否调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有权以调休代替,不能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 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而言,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属于加班,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内作业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 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 不提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3小时起计,3小时内不算加班,加班满3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 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夜晚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 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6小时记1个工作日。 2. 双休日加班:(值班除外)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

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8小时记1个工作日。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8小时记3个工作日(三倍记工法)。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统一汇总。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 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 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人数不足2人的部门加班可由总经理批准免提交《加班申请单》。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内部文件 公 司 员 工 加 班 管 理 制 度 编号:版本:审核:批准:批准日期: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 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 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 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 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 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 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 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 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关于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目前公司已全面进入运营期,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值班津贴的发放,结合实际情况,特对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如下: 1、公司提倡在8小时内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如需要加班,应提前提交EHR加班申请,得到事先授权批准后方可加班,未提前申请核准的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员工上下班路途时间及用餐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2、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指正常工作当日延长的工作时间,统计时以累计8小时为1天; 3、双休日加、值班和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优先安排调休(1年内有效),无法安排调休再进行加班津贴支付; 4、公休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两天双休日和长假期间扣除法定节日以外规定的其他休息日;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双休日上班、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上班不计算加班津贴; 6、凡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安排值班的,按照加班津贴标准计算; 7、加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1加班津贴标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标准工资。 .2加班津贴支付: .2.1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

支付加 班工资; 7.2.2 公休假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7.2.3 法定节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8、值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8.1 值班津贴标准 8.1.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津贴标准:100元/次; 8.1.2其他人员值班津贴标准:80元/次; 8.2 值班津贴支付 8.2.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按照100元/次支付; 8.2.2 其他人员值班:按照80元/次支付;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4日之前各部门事务员上报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至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如对加值班数据有异议,以打卡记录和EHR请假审批记录为准。以上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 人力资源与行政部 2015年12月25

公司加班调休管理规定

公司加班调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二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 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 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三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办批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计算为有效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四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人事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 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人事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7:00前补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六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第七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 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七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加班的原则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前补交。 5.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加班时间计算 1.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小时/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2.调休 1)调休时间计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 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 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 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 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 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 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 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 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轻纺版块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内参) 一、总则 为规范轻纺版块加班管理,整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版块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版块行政、财务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长、总经理、 部门副总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及要求: 1.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 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 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 6、身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必须有一次义务性的招待服务,不计入加班。 其他情况。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周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招待):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 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中小学校加班费和奖金发放办法

三荷中心小学工作奖金、加班补助、工会福利发放若干规定为调动我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体现优绩优酬,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学校工作奖金、加班补助发放作出如下规定: 一、奖金发放类别及标准 1、教学奖 a、全区抽考科目奖: 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 b、乡教育联校抽考科目: 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500元。(各科名次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C、与平地中学小学部对比进步奖:合格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奖30元,优秀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奖40元(个人奖金不超过500元)。 1、教学比武奖: 获奖级别及奖金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级500元500元500元 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乡级100元100元不设奖3、辅导奖: 学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的奖励方案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500元500元500元 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4、教学论文奖: 学校鼓励教师撰写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教后记,优秀案例等各类,并对获上级各种奖励的论文,学校相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其方案如下: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300元300元300元 市(区)级200元200元200元 5、其它奖励: A、公开课及教研课教出每人次奖100元。 B、因其他教师公差、请假学校指定代课,每节20元。 C、完成学校布置的论文的写作任务学校负责论文评审费,并且每篇奖20元。 二、加班类别与补助标准 学校对于教职工的不同类别加班和值班发放相应的经费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节假日值班:国家法定休假日和寒暑假中安排教职工值班守校。 补助标准:节假日、寒暑假100元/天。

劳动法关于调休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调休的规定 1、调休假 法定节假日不可调休。 员工在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长批准而进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产生的调休假。 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充分考虑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并提前一周向上司递交申请,安排好交接工作,经部门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享受。 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在调休申请单后附有总经理批准的加班申请单。在人事总务部办理调休手续时,须出示本部门部门长批准的调休申请单,否则不予调休。 调休假期内,只有薪资,没有福利。薪资标准为员工本人的日标准工资。日标准工资计算办法为:日标准工资=月基本工资/21(计算方法以下皆同)。 调休假可以累计,但仅限当月有效,调休天数不得大于加班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调休时,应充分做好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的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部门长附有连带责任。 2、年度有薪休假

根据公司员工工作守则第4章第55条规定,“公司对于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且工作日的出勤率为98%以上的员工,从第2年起给予3天的有薪休假。此后,工龄每增加1年,有薪休假天数增加1天,但最高不得超过10天。”,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享受年度有薪休假。 员工享受年度有薪休假时,必须考虑所在部门客户的需求及本部门的工作安排,提前一周向上司递交申请,经上司批准同意后方可享受。但同时,“公司为确保工作不受影响,有权对员工申请的年度有薪休假的使用时间进行前后调整或对员工申请的休假天数进行若干 分段。 年度有薪休假只能在下一年度使用,对同一年度内的事假、病假,优先用年度有薪休假替换。未使用的年度有薪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 员工享受年度有薪休假时,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 对于当年应休未休的,公司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员工,标准按其本人日标准工资的2倍计算。日标准工资计算办法为:日标准工资=月基本工资/21。 公务员、财政拔款事业单位人员、军人、勤工俭学的大学生、退休后返聘人员等不属于《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规定的范畴,您所在的岗位也是如此。而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团体,以及事业单

关于公司加班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于每日规定工作时间外,如需赶上生产或处理急需事故,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一般员工加班:(1)管理部门人员加班一律由科长级主管报请主任级主管指派后填加班单。 (2)生产部门人员加班,先由管理(组)科根据生产工时需要拟定加班部门及人数会生产部门同意后,由领班排班(无管理(组)科者由各科自行决定)报由主任级主管核定,并将加班时间内的生产量由领班记载于工作单上。 (3)训练计划内必须的加班,得副总经理核准始能加班。 (4)以上人员的加班费,须于当日下午4时前送交人事单位,以备查核。 2.科长级主管加班:(1)各部门于假日或夜间加班,其工作紧急而较为重要者,主管人员应亲自前来督导,夜间督导最迟至22时止。 (2)主管加班不必填加班单,只须打卡即可。 (二)加班考核:1.一般员工:(1)生产部门于加班的次日,由管理(组)科,按其加班工时,依生产标准计算其工作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现象应通知人事单位照比例扣除其加班工时,至于每日的加班时数,则由所属单位主管填入工卡小计栏内,并予签证。 (2)管理部门其直属主管对其加班情况亦应切实核查,如有敷衍未达预期效果时,可免除其加班薪资加成。 2.科长级主管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致使工作积压延误情形者,由主任级主管专案考核,同样情形达两次者应改调其他职务,并取消

其职务加给。 (三)加班薪资:1.主管:各科主管因已领有职务加给,故不再另给加班费,但准报车资,(有公交车可达者不得报支计程车资)及误餐费。 2.其他人员:不论月薪或日薪人员凡有加班均按下列程序发给加班薪资。 (1)平日加班,每小时给以日给本薪的34%,其计算公式如下:日薪×〔加班时数×(1.34÷8小时)〕=加班薪资(2)公休加班除基本薪资照给外,并按平日加班计算方法加倍给付加班薪资。 (3)新年休假期内,因情形特殊而加班,凡正式员工一律照二款办理。 (四)加班工时计算:1.区分为三班与二班制,其配档如下面。 2.以上三班或二班的工作,如系锅炉、熔炉及机械操作不能停机者,在每餐时间内得酌留一二员工看守,并应在现场进餐,不得远离工作岗位,违者以擅离岗位论,其进餐的时间可视作连续加班计算。 3.其他工作人员每日均以8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者,其计算方法应扣除每餐30分钟(夜点亦同),即等于加班时间,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进餐时间为加班时间。 4.凡需日夜班工作者,应由各单位主管每周予以调换一次务使劳逸均等为原则。 (五)不得报支加班费人员:1.公差外出已支领出差费者。 2.推销人员不论何时何日从事推销,均不得报支加班费。

关于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Bringing Green Power to life 关于下发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目前公司已全面进入运营期,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值班津贴的发放,结合实际情况,特对加班、值班津贴标准规定如下: 1、公司提倡在8小时内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如需要加班,应提前提交EHR加班申请,得到事先授权批准后方可加班,未提前申请核准的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员工上下班路途时间及用餐时间不计为加班时间; 2、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指正常工作当日延长的工作时间,统计时以累计8小时为1天; 3、双休日加、值班和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优先安排调休(1年内有效),无法安排调休再进行加班津贴支付; 4、公休假日指星期六、星期天两天双休日和长假期间扣除法定节日以外规定的其他休息日;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双休日上班、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上班不计算加班津贴; 6、凡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安排值班的,按照加班津贴标准计算;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Bringing Green Power to life 7、加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7.1加班津贴标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标准工资。 7.2加班津贴支付: 7.2.1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 加 班工资; 7.2.2 公休假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7.2.3 法定节日加班: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8、值班津贴标准和支付规定 8.1 值班津贴标准 8.1.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津贴标准:100元/次; 8.1.2其他人员值班津贴标准:80元/次; 8.2 值班津贴支付 8.2.1 中高层管理人员值班:按照100元/次支付; 8.2.2 其他人员值班:按照80元/次支付; 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每月4日之前各部门事务员上报加班值班津贴月度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至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如对加值班数据有异议,以打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调休、补休、加班规定

XXXXX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关于考勤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司各部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员工手册》,对工作时间的规定和考勤规定是明确的。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各部门的理解不一致,导致考勤管理混乱。现将考勤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关于作息时间 1、《员工手册》中规定的作息时间,是以XXXX有限公司工作特点,参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作息时间制定的,显然与混凝土公司工作特点不同。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将作息时间修改为: 上午08点30分上班,12点00分下班; 下午13点30分上班,17点30分下班。 本条规范性规定适用于定时工时制岗位。 2、采取打卡和监控录像相结合的考勤办法,必要时以监控录像记录时间确认上班真实时间。 3、考勤员在考勤工作中为他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勤员资格;为本人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勤员资格,罚款500元。 二、关于调休、补休、加班

1、国家劳动法没有可以调休的规定,因此公司从没有制定过“调休”管理办法,公司禁止调休。 2、国务院每逢法定节假日放假通知中的调休,是便于工作和休假连续性的技术性调整,具有特殊的针对性,不是日常工作中可以调休的法规依据。 3、补休是因加班而取得的补回休息时间的权利,先加班而后方可补休。因某项工作的连续性不能中断或因某项紧要工作必须及时完成而占用休息时间工作是加班。 禁止在不具备加班条件的公休日或休息时间上班而后调休;禁止以调休的名义先休假而后在公休日不休息填补出勤日。 违反本条禁止性规定,按旷工处理。 4、将《员工手册》第27条第3款修改为“加班须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因正常加班需补休的由部门负责人在15日内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中计入加班工资。” 违反本条程序性规定,公司不予认可加班。 5、其他有关加班的事项,仍按照《员工手册》第27条的规定严格执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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