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管理制度】医生出门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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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的双重领导。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各部

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二、门诊各科工作人员按院方要求时间开诊。

三、门诊部按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及科务会。

四、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技等各类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严禁未注册人员单独坐诊或值班。

五、普通门诊必须安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医师坐诊,专科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各科每周应安排副主任以上人员出任普通

门诊。

七、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门诊医师接诊患者时,主动加强与患者沟通,征求其意见,争取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尊重和维护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

九、对转诊我院病人要认真诊治,若需转回原地时应提出诊治意见。

十一、门诊医技科室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十二、门诊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检查或提供其他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手机,确有急事需向病人说明并征得同意。

十三、文明行医,医务人员着装整齐,挂牌上岗。关心体贴病人,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霭、解释耐心,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主动

为病人排忧解难。

十四、廉洁行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索要、收受红包、回扣及提成。十五、保持门诊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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