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

速十项措施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9]1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05

【实施日期】2009.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施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五日

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施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当

前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津党发〔2009〕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

政审批事项和向区县下放审批权限的通知》(津政发〔2009〕8号),进一步扩大投

资、拉动内需、支持企业发展,实现政府服务大提速,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按照

“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制定我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

施:

一、取消合并审批事项

继续清理、减少和合并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宏观把住,微观放开,给项目单位充

分的自主权,简化职能部门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一)取消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成果审批和重要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

(二)将14项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合并为6项。包括:1.将农用地转用审批与土地征用

审批合并为土地征转审批;2.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国有土地

作价出资或入股审批合并为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审批;3.将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审批并

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4.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环境影响报告

书和设置入海排污口审批并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5.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并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6. 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和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入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与要求。

二、减少审批环节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将部分规划审批许可事项分别并行办理,实行

同步申请、同步受理、同步审核、同步发证。

(一)选址意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行办理。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可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并行办理。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可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行办理。

(四)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可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行办理。

三、优化管理程序

对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程序进行优化,有效解决前置条件的制约,强化事后监督。

(一)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位)的办理程序。对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总平面)方案已审定,建筑方案基本确定,且土地手续已落实的建设项目,简化其他前置要件,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位)。

(二)工业项目用地审批实行“一分离、三同步”。集体土地征收与农用地转用分离;工业项目出让方案备案与农用地转用同步、土地挂牌与前期施工建设同步、签订出让合同与登记发证同步。

天津市行政许可现场踏勘实施办法

天津市行政许可现场踏勘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现场踏勘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与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化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和区县行政审批部门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中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或属于行政许可办理要件环节的事项,都要进入同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授权审批、集中审批、现场审批、限期审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现场踏勘,是指行政审批部门根据法定条件、程序等,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检查、勘验等行为。 行政审批现场踏勘工作应遵循高效、便捷、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由行政审批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审批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区县垂直管理部门、区县行政审批局、自贸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功能区及其他具有行政许可权的部门。 第五条天津市所有依法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行政许可事

项,均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处和区县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处(科)组织实施本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踏勘工作,行政审批处(科)应当明确踏勘内容,明确本单位踏勘业务处(科)。区县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本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踏勘工作。 第七条行政审批部门应当至少组织2名踏勘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工作。踏勘人员应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工(试用期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员工不得参与现场踏勘),并具备履行现场踏勘职责的能力,有特殊要求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自行决定。踏勘人员应当出具现场踏勘结论。 第八条本市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程序分为单一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程序和建设项目联合现场踏勘程序。市级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对现场踏勘程序进行调整。 第九条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和区县垂直管理部门单一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程序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一)明确踏勘任务。单一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踏勘,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处和区县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处(科)应当填写《现场踏勘任务单》(以下简称《任务单》),明确踏勘任务,明确本单位踏勘业务处(科),组织至少2名踏勘人员开展现场踏勘工作。现场踏勘应在受理行政许可后1个工作日内启

公文格式(转发通知的办法)

公文格式(转发通知的办法) 日期:2009-04-28 【选择字号:大中小】 公文格式(转发通知的办法) 平常收文件多,关于转发的通知也多,但见到最多的也就两个转发,三个通知。今天偶然看到一份文件,是上海的, 文件为沪教纪[2003]8号文。 文件名是:中共上海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纪委监察委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转发〈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公文写作是每个行政岗位人员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别的不说了,为了少闹点笑话。转帖两份资料,加粗和划线部分为本人所加,期望与有意提高公文写作水平的公务人员共同学习:

《如何写好转发类通知》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这类通知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要写好写精也不易。从当前的办文实际看,仍然存有标题拟制不当,照抄照转等一些问题。写好这类通知,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标题怎么写,标题太长怎么办 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转发类通知的标题,一般也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但实际办文中,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也有省略重复介词的等等。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04〕26号)。 在转发式通知中,经常会遇到转发的层次较多的情况,这时标题中“关于”、“转发”、“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多次出现,十分累赘,让人读起来别扭,理解起来困难。为使标题简练、流畅,方便理解,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 省略法。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二是省略介词“关于”或文种“通知”。当原文标题中有“关于”一词时,且文种为通知,标题可拟为“转发+原标题”。如《转发××水利委员会关于激励创新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2004]2号)。被转发的文件文种不是通知时,还要加上通知。三是省略被转发文件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只在正文里列出各个联合发文机关。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1号)。 2. 替代法。有的文件标题很长,采用省略法拟制标题仍然很长,可用发文字号作为新拟标题的事由,以替代原文标题。如<<转发监察部监发[2004]2号文件的通知>>(××监[2004]6号),倘若不如此替代省略,拟制的标题就应是《转发监察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的通知》。但用替代法拟制标题让人不容易一眼看出发文事由,也可用发文字号加事由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2004]38号文件切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04]41 号),既避免了冗长,又标明了事由。 3. 直转法。如果上级的文件,到本单位时已经经过了三、四层转发,这时可以直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 长效管理的意见 津政办发〔2012〕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我市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以下简称旧楼区提升改造)成果,依法建立和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参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 对列入市人民政府旧楼区提升改造计划、综合提升改造后符合接管标准的小区,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管理。 二、管理模式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以建立和完善提升改造后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在总结原有旧楼区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社会化服务与社区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和小区特点因地制宜地确定旧楼区管理服务模式。主要管理模式如下: (一)社会化服务公司实施管理的模式。 (二)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模式。 (三)居委会牵头组织旧楼区居民自治管理的模式。 三、职责分工 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旧楼区管理的指导和推动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好社区环境,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国土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政公路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负责旧楼区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旧楼区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旧楼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并负责指导本辖区内旧楼区提升改造后管理模式的确定;落实区财政日常补贴资金等具体政策和扶持措施;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相关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单位及经费来源;协调处理旧楼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将提升改造后旧楼区管理服务情况列入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年度考核指标。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管理服务单位做好日常服务,并履行下列职责: 1.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牵头组织落实管理服务单位,负责旧楼区长效管理的组织协调、推动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2.组织产权单位、业主和使用人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并指导管理委员会与管理服务单位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在保证门岗值勤、巡视管理、楼内外清扫保洁、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签订管理服务协议,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未成立管理委员会的,可由居民委员会代行管理委员会职责。 3.督促管理服务单位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协调区市容园林、综合执法、市政道路和房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 4.协调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与旧楼区管理的关系。 5.及时组织召开旧楼区管理联席会议,旧楼区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房管、市容园林、建设、综合执法、公安、市政道路、民政、路灯管理部门和管理服务单位等组成。联席会议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向区县下放审批权限的通知

津政发〔2010〕1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向区县下放审批权限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组织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以下统称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45项,暂不列入市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25项,将原106项行政审批事项合并为48项,向区县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审批事项25项。从2010年4月起分三步实施:4月8日已开始实施向区县下放涉及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审批权限;5月18日开始实施取消、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6月1日开始实施向区县下放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权限。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此次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对取消后改为备案的,要坚决防止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改为事后监管的,要健全监管制度,切实做到监管到位;对改为登记和内部职责性管理工作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提高服务效率;对下放区县部门审批的,要迅速组织好上下衔接。各区县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尽快组织落实,做好承接,搞好对审批工

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下放到区县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落实到位,都要进入同级行政许可中心实施“一站式”现场审批服务。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完善“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的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审批质量,加强对行使审批权的全程监督,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务求实效,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取消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5项) 2.暂不列入市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5项) 3.调整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06项合并为48项) 4.向区县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权限目录(25项) 二○一○年五月二日

转发公文通知格式_信函范例

转发公文通知格式_信函范例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这类通知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要写好写精也不易。从当前的办文实际看,仍然存有标题拟制不当,照抄照转等一些问题。写好这类通知,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一、标题怎么写,标题太长怎么办 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转发类通知的标题,一般也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但实际办文中,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也有省略重复介词的等等。如《××xxxx通知》(×政办发〔XX〕26号)。 在转发式通知中,经常会遇到转发的层次较多的情况,这时标题中“关于”、“转发”、“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多次出现,十分累赘,让人读起来别扭,理解起来困难。为使标题简练、流畅,方便理解,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 省略法。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二是省略介词“关于”或文种“通知”。当原文标题中有“关于”一词时,且文种为通知,标题可拟为“转发+原标题”。如《转发xxxx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XX]2号)。被转发的文件文种不是通知时,还要加上通知。三是省略被转发文件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只在正文里列出各个联合发文机关。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1号)。 2. 替代法。有的文件标题很长,采用省略法拟制标题仍然很长,可用发文字号作为新拟标题的事由,以替代原文标题。如>(××监[XX]6号),倘若不如此替代省略,拟制的标题就应是《转发监察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的通知》。但用替代法拟制标题让人不容易一眼看出发文事由,也可用发文字号加事由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政办发[XX]41 号),既避免了冗长,又标明了事由。 3. 直转法。如果上级的文件,到本单位时已经经过了三、四层转发,这时可以直接转发初始发文单位文件,不要间接层层转发。 4. 简称法。在系统内部行文,可使用规定的规范化简称。 二、正文怎么写,无话可说怎么办 正文基本上有以下二种写法:一是不提具体要求的写法。常见于党委、政府办公厅(室)转发部门的意见等,写法上通常先表明态度,提出转发原则要求。一般篇幅较简短。二是提出具体要求的写法。常见于下级机关(职能部门)转发上级机关(职能部门)的文件。一般开头直说转发事项,即将某某文件转发给你们,再对如何贯彻执行提出具体要求。可以对被转发文件阐述不够充分的加以补充、说明、深化,也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上级的有关要求加以重申、强调,并作出适当的安排。 很多同志转发文件时时感到无话可说,总感觉上级文件对某项工作已经有比较明确的要求、部署,按上级的要求执行就行了,这是不对的。上级机关的文件,讲的大多是一些原则性、规律性的东西,不可能讲得很具体。转发时可以避虚就实,紧紧着眼本单位的实际,把原则性的东西具体化,把普遍化的要求个性化。要针对本单位的特殊性,提出可操性强的措施和实际步骤来加以解决。如被转发的文件属于规章制度类的东西,自身对某方面的工作规定得比较具体详细,操作性较强,转发时也可以化实为虚,提出学习贯彻的原则性要求,切记不能硬提要求。为精简文件,避免层层转发,可翻印下发的就不要转发,目前这种方式已在不少地方被广泛采用并在实践中得到了认可。 三、引文如何引,引文不准怎么办 在正文里引文一定要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在标题上不引发文字号,如标题上没有发文机关,则加上发文机关。引文是在转发类通知里面经常出错的地方,引用机关名称时,一定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 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东疆办发[2012]12号 【发布部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3.09 【实施日期】2012.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的 通知 (津东疆办发〔2012〕12号) 各有关单位: 《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已经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附件:

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规范 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加强内部管理,接受外部监督,充分发挥服务窗口作用(以下简称窗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东疆保税港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津政令第103号《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津审(协调)[2009]6号《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实施与效能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审[2010]1号《关于在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展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活动的通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东疆保税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设立的窗口实行编号管理,设立窗口的单位或部门统称窗口单位,负责其窗口的业务管理及人员配备。 第二条管委会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具体负责本规范的实施工作,对各窗口单位执行本规范的质量进行考核、监督。 第二章工作规范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转发公文通知格式

转发公文通知格式 转发类通知是指转发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文件的通知,在承上启下的机关使用频率很高。这类通知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但要写好写精也不易。从当前的办文实际看,仍然存有标题拟制不当,照抄照转等一些问题。写好这类通知,要处理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标题怎么写,标题太长怎么办 公文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转发类通知的标题,一般也由“发文机关+关于转发+原文标题+文种”组成。但实际办文中,有省略发文机关的,也有省略重复介词的等等。如《××xxxx通知》(×政办发〔XX〕26号)。 在转发式通知中,经常会遇到转发的层次较多的情况,这时标题中“关于”、“转发”、“通知”反复在一个标题内多次出现,十分累赘,让人读起来别扭,理解起来困难。为使标题简练、流畅,方便理解,可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 省略法。一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二是省略介词“关于”或文种“通知”。当原文标题中有“关于”一词时,且文种为通知,标题可拟为“转发+原标题”。如《转发xxxx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XX]2号)。被转发的文件文种不是通知时,还要加上通知。三是省略被转发文件联合发文机关名称,只在正文里列出各个联合发文机关。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1号)。 2. 替代法。有的文件标题很长,采用省略法拟制标题仍然很长,可用发文字号作为新拟标题的事由,以替代原文标题。如<<转发xx部监发[xxxx]2号文件的通知>>(××监[XX]6号),倘若不如此替代省略,拟制的标题就应是《转发监察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的通知》。但用替代法拟制标题让人不容易一眼看出发文事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赣市府发[2006]30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06 【实施日期】2006.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决定 (赣市府发[200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并涌现了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全市300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并授予丁四女等10

位同志为市“十佳教师”称号,王莉莉等10位同志为市“十佳班主任”称号,邓卫民等10位同志为市“十佳校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市教育战线的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创新思路、努力工作,为加速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赣州市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名单 2、赣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二OO六年九月六日附件1: 赣州市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名单 一、十佳教师(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四女信丰县古陂中学 邓严秀上犹县兰田中心小学蒙岗教学点 叶永新定南县实验中学 刘婷赣州市第一中学 许水平石城县第二中学 刘光炎南康市隆木乡邹家地教学点 钟蓉英全南国泰希望小学 梁振腾兴国县方太初中

【监察意见】天津市红桥区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监察意见】天津市红桥区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 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 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津政发〔xxxx〕5号)的精神,进一步促进政府各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形成合力、高效便捷地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服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行政审批局的成立,实现了行政审批与监管职责分离。为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机衔接,促进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现就建立我区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审批监管互动信息交流制度 (一)区审批局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事后监管部门。区审批局办结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要将申请人基本信息、许可内容、范围、种类和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给监管部门(电子版材料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与绩效管理系统或电子邮件方式,纸质材料可通过传真、邮寄方式送达)。区审批局与监管部门共用市级业务系统的,不需进行信息推送。监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区审批局推送的申请人信息和审批结果,按照监管办法和监管程序,实施监管。 (二)监管部门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区审批局。监管部门收到上级业务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及时转送区审批局;同时将企业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反馈

区审批局;监管部门发现申请人取得行政审批决定后违反相关YYY规章及承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当将处罚结果和处罚原由及时反馈给区审批局;如有建议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情形的,要向区审批局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移送相关证据资料,区审批局及时对撤销理由进行核实,符合撤销情形的,依法向申请人下达《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书》,并向社会公布,不符合撤销情形的,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说明情况。 通过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在“天津市行政许可与绩效管理系统”上与区监管部门实行网络联通,对监管部门全部开放网络授权,区行政审批局将审批结果(含要件)信息,按类型通过网络及时告知监管部门,以利于加强监管。同时,监管部门将监管中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通过网络及时反馈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根据监管信息建立承诺失信名单,对申请人受到停产停业处罚的,记入行政审批承诺失信名单。 二、建立重点方面专项会商制度 区行政审批局在实施行政审批时,对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以及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且具有直接关联性的重大项目,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充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共同研究确定审批事项。 三、建立审查员制度 区行政审批局在实施审批时,对一些专业技术性强的事项,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从市级审批部门和相关行业专家中聘请,按需要组成卫生、环保、安监等若干专家组,对必要审批事项进行审核,以保障审批质量。 四、建立观察员制度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 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5]1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9 【实施日期】2015.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津政发〔2015〕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14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取消,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审批。 二、对于国务院决定下放的事项,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与国家对应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将审批职能和事权交由行政审批处和区县行政审批局承担,进入市和区县行政许可

服务中心办理,按照全市统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要求,认真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落实现场审批授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三、对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和区县企业注册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简化企业准入审批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衔接落实工作。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前置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证照等要件,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本通知中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内容,市人民政府将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修改。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2.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3项) 3.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4项) 2015年6月19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转发政府文件通知范文

转发政府文件通知范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7〕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 明电〔1997〕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 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 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国务院办公厅 年七月四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务必把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保 质完成任务,各级清理整顿工作由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动、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各部门必 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政府予以监督、指导。 二、抓住重点,全面清理。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各地要对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的机构(含留学、劳务、就业等中介机构)进行一次 全面的清理整顿。清查时要重点了解以下内容:中介机构的数量以 及各中介机构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员工人数、收费标准、注册资本、资格认定书、违法违规等情况, 其中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有多少家,无证照非 法经营的有多少家,超范围经营的有多少家。清理整顿的重点地区 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江门、东莞、佛山、中山、惠州等市。通过清查,对问题严重的中介机构的法人代表和有关责任人员,要 依法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清理整顿,依法打击、取 缔一批问题严重的中介机构,净化我省出入境中介市场。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未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之前,暂不受理审核新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经营许 可变更申请。对清理后的出入境中介机构,各地应加强宏观管理, 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规范其中介行为,使出入境中介活动健 康有序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在清理整顿期间,要抓住典型案件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介适时予以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 广大人民群众。 全省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工作在今年底前结束,各地于12 月15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及时上报省公安厅、工商局。由省公安厅、工商局于20xx年12月20日前汇总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xx省人民政府 年十一月十五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市府办发[2007]102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05 【实施日期】2007.1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我市政府网站的建设水平,规范管理,保证高效运行,提升我市各级政务机关的便民服务水平,特制定《赣州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政府网站的定义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赣州市政府网站包括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 门户网站: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子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属)、驻市各单位的网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 第三条“赣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赣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子网站由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赣州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政府网站的建设 第一节网站定位 第五条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的窗口,联系社会公众、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的纽

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天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天津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5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9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日前,天津市政府机构改革已全面展开,新调整的工作部门已正式挂牌运行。 这次机构改革主要包括: 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将经济委员会的职责、信息化办公室的职责、科学技术委员会软件产业规划组织协调的职责、长芦盐务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经济委员会、信息化办公室、长芦盐务管理局。 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事局的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公务员局,为部门管理机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将设在人事局的外国专家局(引进外国智力办公室)改为部门管理机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组建文化广播影视局,挂文物局牌子。将文化局的职责、广播电视电影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文化广播影视局。不再保留文化局、广播电视电影局。 组建水务局,挂引滦工程管理局牌子。将水利局的职责,建设管理委员会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有关河道堤岸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水务局。不再保留水利局。 组建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共客运交通(含出租汽车)管理和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有关河道堤岸管理以外的职责,交通委员会承担的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协调和有关政策法规拟定等职责,整合划入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不再保留建设管理委员会、交通委员会。 组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将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园林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园林管理局。 组建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将交通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建立综合运输体系,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联合运输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组织协调和港口行政管理等职责,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公共客运交通(含出租汽车)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组建口岸服务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将农业局的职责、畜牧兽医局的职责、水产局的职责、农业机械局的职责整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7]3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01 【实施日期】2017.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津政发〔2017〕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市委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天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决策,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学习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政府全部工作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建设人民满意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等事项的 决定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赣市府发[2016]25号 【发布部门】赣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25 【实施日期】2016.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赣市府发〔201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并对保留实施的许可项目承诺办结时限进行压缩。调整后,保留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122项,精简58项(其中取消3项,下放41项,委托3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转报实施1项,暂停实施2项,合并3项)。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保留许可项目34项。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的行政权力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

作。对保留的许可项目,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此次公布的承诺办结时限实施审批。对取消、暂停实施的项目,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审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原审批部门要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后续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纳入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继续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对下放、委托权限的项目,市直、驻市有关部门(单位)自决定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执法规范等事项通知县(市、区)对口承接部门,做好指导服务,避免管理脱节;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接,向社会公布项目办理条件、流程和承诺办结时限,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各地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打好六大攻坚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附件:1.市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2项) 2.市本级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41项) 3.市本级取消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4.市本级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5.市本级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5项) 6.市本级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7.市本级转报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项) 8.市本级合并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9.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4项) 2016年6月25日附件1

津环保许可函〔2018〕11号

津环保许可函〔2018〕11号 市环保局关于对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4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4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5850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市北辰区天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40万件项目。该项目为大型气动元件研发、生产出口基地的一期工程。项目厂区四至为:东至辰中路,南至永康道,西至通盛路(在建),北至永进道。项目总用地面积19607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952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机加工/组装车间(四号车间)、铸造车间和表面处理车间(五号车间)、2栋设备用房、1栋设备备件用房、门卫、宿舍等建筑;在机加工/组装车间内配套建设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加工设备和拧紧机、检查机、挤压机等组装设

备,铸造车间内布置8台1.5吨/时熔解炉及配套压铸设备(铸造能力48384吨/年),表面处理车间内布置2条含浸处理线(处理规模2×22万平方米/年)、2条铬盐钝化处理线(处理规模2×60万平方米/年)、4套自动喷涂设备(喷漆量63吨/年)、4条铝阳极氧化处理线(处理规模4×80万平方米/年)及配套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机加工/组装车间满足气动元件240万件/年的生产规模,铸造、表面处理车间及配套公用工程满足气动元件1600万件/年的生产规模。项目供水、供电均由园区市政管网提供,冬季采暖使用天津华电北辰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蒸汽,宿舍制冷采用分体空调,车间制冷由冷风提供。项目环保投资262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48%,主要包括施工期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隔声降噪、固体废物暂存、地下水防渗措施、事故防范措施、排污口规范化、在线监测等。项目预计于2019年4月竣工。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区总体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8日,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和天津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天津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在你公司确保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 2 -

通知书之转发性通知例文

转发性通知例文 【篇一:转发性通知范文】 转发性通知范文 转发性通知是指用来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 文的通知。转发性通知范文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 《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9 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 业部、中发办、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基础,也是提高农民 科学文化素质的依靠力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通过改革得到稳定 和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予以重视并给予必要 的支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 为农民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对目前一些地 方出现的非法拍卖、转租、侵占、平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财产,随意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安排非专业人员等做法,要立即予以 纠正,以保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 转发性通知范文二: 陕政办发〔1997〕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 电〔1997〕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 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 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 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国务 院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发[2017]1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24 【实施日期】2017.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津政发〔2017〕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确定了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对《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为133项。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清单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到岗、到人。各区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果清单,逐项进行任务梳理、子项分解,逐项明确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主责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逐项制定组织措施、工作措施、保障措施,逐项订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分节点明确完成标准,

保质保量如期全面完成。 二、强化组织推动和协调协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强有力推动落实,全过程管理。市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推动指导和落实力度。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推动落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深入一线指挥调度和指导推动,及时掌握动态,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主责部门要敢于负责,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顺畅高效。 三、严格检查督查考核。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严格考核问责,注重抓“两头”、带“中间”,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抓好示范带动,对反面典型要敢于曝光和问责。市政府督查室将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采取“每月重点抽查、每季全面检查、随时跟踪督查、年度考核”的方式,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第四季度要组织开展全市大督查大检查,全面检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强考核问责,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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