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相关规定

财产保全相关规定
财产保全相关规定

财产保全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请求范围及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保全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九十七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九十九条[复议]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08.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109.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110.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二条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四、《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十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十二、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对未处理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需要解除查封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查封,并将解除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

十三、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

十四、被执行人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裁定预查封。对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全部进行预查封。

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交由人民法院处理,预查封自动解除。

十五、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二十五、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原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

二十六、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裁定将被执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经评估作价后交由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但应当依法向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二十七、人民法院制作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裁定送达权利受让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告知权利受让人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权属登记时,当事人的土

地、房屋权利应当追溯到相关法律文书生效之时。

二十八、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时适用本通知。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事项。

第二条对注册商标权保全的期限一次不得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仍然需要对该注册商标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对该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

第三条人民法院对已经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权,不得重复进行保全。

六、《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查询、冻结和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的联合通知》

二、关于冻结单位存款问题

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需要银行协助执行的,银行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附裁定书副本)后,应当立即凭以冻结单位的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就地冻结,不能转户)。已被冻结款项的解冻,应以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

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到期前向银行办理继续冻结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 导读: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篇一】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申请采取的措施)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已向你院提起诉讼(或即将提起诉讼),……(写明请求保全的原因)。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篇二】

申请人:杨xx,女,汉族,1978年04月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xx镇xx路xx号xx栋2单元3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被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5年09月7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39500xxxxxxxxxx,存款500000.00(五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2009.6.3存入;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xx分行开户,存款不详,卡号 6227xxxxxxxxxx,账号39500xxx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两个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于大理市xx路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05xxxxx,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市场价值在60万左右。 特此申请。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格式【篇三】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

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3篇

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一: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大连市。 法定代表人:*** ,系经理。 被申请人: *** 住所地:大连市。 法定代表人:*** ,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故此,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解封。请求法院准许。 此致 大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 *日

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二: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182字) 申请人:。 住所地:大连市。 法定代表人:,系经理。 被申请人:。 住所地:大连市。 法定代表人:,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解除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故此,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解封。请求法院准许。 此致 大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三: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363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事法院: 前承贵院做出(20xx)武海法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准许申请人于20xx年9月29日向贵院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查封了堆存在江苏**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仓库内的“agios raphael”轮提单(编号1-7)项下的2万吨球团矿(即100***提货单项下货物)。今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请人与***仓储(上海)有限公司、***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和江苏***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口货物提货纠纷一案[一审案号为(20xx)武海法商字第***号],作出了[20xx]鄂民四终字第**号终审判决,为履行该生效判决,特向你院请求撤销上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依法批准。 申请人:江苏**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市***路*号**大厦a座四楼 20xx年*月*日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风险提示: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因此,在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要更加侧重于说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资产的风险以及进行财产保全的重要性。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价值________元的_______,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____元;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风险提示: 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充分论证、说明进行财产保全的合法性、必要性。在实践中,有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过于简单,事实及理由不充分,不符客观实际,完全以自己的意愿出发,没有规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重新提供申请书,甚至不予受理。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__约定 ___________,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后,被申请人并没履行约定现申请人已对被申请人就该__________向你院提起诉

讼,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不受损害,保证本案裁判的有效执行,特向你院提出保全申请,同时申请人依法提供相应担保。 担保方式:申请人提交1.5万元现金作为担保。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附:财产线索: 1、被申请人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__________; 2、申请人将提供价值约_________元的______进行担保。

财产保全流程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财产保全的相关常识与技巧 一、进行民事诉讼为何需要进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民事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有关债务人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保全了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后,债务人便可能被迫应诉,或者主动与债权人就归还债务进行谈判。因此,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保障措施。如果具备条件,债权人在诉讼案件发生后,应尽量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 二、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 3、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方法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方法都有哪些题要 几乎在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当中都会有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而且有些特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必须要申请法院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保全的,否则对方就有可能在诉讼的过程当中通过一些人为操作影响到自己的财产权益。法院财产保全当然是有着相应的措施的,那么,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方法都有哪些? 几乎在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当中都会有民事赔偿的诉 讼请求,而且有些特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必须要申请法院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保全的,否则对方就有可能在诉讼的过程当中通过一些人为操作影响到自己的财产权益。法院财产保全当然是有着相应的措施的,那么,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方法都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方法都有哪些?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

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4、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格式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格式 范本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住所地: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xxxx工程有限公司住址: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x内的存款xxxxx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x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供货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 三、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010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11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XXXX元。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XX系申请人的在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立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问题

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注意的问题 进行民事诉讼为何需要进行财产保全? 答: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民事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有关债务人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由于某些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诉讼与执行的行为非常普遍,特别是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发生后,如不立即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债务人可能会迅速转移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可能会遭受严重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如果保全了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后,债务人便可能被迫应诉,或者主动与债权人就归还债务进行谈判。因此,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的权利保障措施。 财产保全的种类有哪些? 答:财产保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起诉后、审理完毕之前,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诉讼保全在财产保全的数量中占大多数。另一类是诉前保全,是指在向法院起诉前,申请人即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最主要的差别是提出保全申请的时间是在起诉之前。但法院内部对诉前保全掌握较严,一般要根据具体情况审核,是否不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将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诉前保全必须报经法院相关领导批准。另外,债权人必须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如果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诉前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通常在起诉时就直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同时,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交适当的担保,如果是房产担保,保全金额高于房屋登记价格的,需要进行评估。而且有些法院对于评估报告有特别规定。申请保全前,最好先打电话到法院进行咨询,以便有效解决问题。 三、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四、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五、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六、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对法院来说,采取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时限。法院接受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立即”如何理解,并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申请人: 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号。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 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号。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请依法查封被申请人位于楼别墅一栋(房产证号2 ) 申请理由: 为防止诉讼期间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将该房屋再出售给他人,造成判决得出以后, 无法得到履行。 此致 ****市人民法院 附:请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和证明材料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人: 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号。身份证号:。 担保方式: 申请人自愿用以下财产: 1、房产一处:区12号楼5号营业房(房产证号:权证城区字第0 号); 2、奔驰轿车一辆:车牌号: 3、宝马轿车一辆:车牌号:。 4、房产一处:善国路,(房产证号:证城区字第号)。担保物的价值:300 万 担保责任的承担:申请人于讼诉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担保 人应当承担因保全财产所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的赔偿责任。 此致 ****市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月日篇二:诉前保全申请书及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年月日, (籍贯),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日,(籍贯),住址;联系电 话:。 申请保全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所属下列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 施: ;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纠纷一案,现被申请人意图转移财产,且情况紧 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也会导致人民法 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之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特此申请。 富源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诉讼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年月日,(籍贯),住址; 联系电话:。 被担保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年月日,(籍贯),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如下财产担保: 担保人以自己所有的作为被担保人申请诉讼保全的担保财产,如被担保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损失,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富源县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月日 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财产权属证件复印件;篇三:诉讼担保申请书模版 诉讼担保申请书 贵院受理公司诉公司安徽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现公司向贵院提出万元诉讼保全申请,为此,我公司同意以提供诉讼担保,并愿意承担因诉讼担保导致的法律后果。 此致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诉讼担保申请人: 2013年月日篇四: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 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篇五:保全担保申请书 保全担保申请书 担保人:男/女,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担保事项 担保人以自有提供保全担保。 事实与理由 担保人与被告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且担保人向贵院提出了保全查封申请。现担保人以自提供保全担保,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三篇范本

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三篇范本 篇一: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一、解除XXX第X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 贵院以XXX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 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篇三: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银行帐户进行解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纠纷一案由贵院受理后,贵院接受了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裁定【()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并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元。 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且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因此 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银行帐户的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 (92)22号) 108、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109、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注:“第136条、第205条、第206条、第240条至第253条、第299条”于 2008年12月24日法释〔2008〕15号文件废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条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核心内容: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感谢您的关注。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第一,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8则_范文完整版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职责。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二):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X号楼X单元XXX室,电话:81971XXX 被申请人:姚某某,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7号楼2单元101室,电话:86763XXX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姚某某建设银行帐号上夫妻共同存款92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xx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xx年12月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xx年x月x日生一女,取名xxx现xxxx小学读书。 婚前原、被告感情尚可,但是结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日益冷漠,甚至连原告生育其间都未曾悉心照顾,且其家人对原告也是百般挑衅。后两人为处理房产及日常生活琐事争吵不断,6月15日,被告拿刀恐吓原告并实施殴打行为,后经原告报警事态才得以平息,当时被告态度十分恶劣,根本无悔改之意。同年7月3日,原被告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被告拿菜刀架到原告脖子上,至此,原告对被告彻底绝望,夫妻感情荡然无存。 现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为维护申请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帐户上夫妻共同财产92万元人民币。[1] 担保方式:申请人之父李某愿带给现金92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某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下面给大家整理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欢迎阅读!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1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2申请人:; 住所地;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被申请人:,男,汉族,1990年11月19日生,无固定职业,身份证号;住所地。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贵B重型解放牌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万元。 2. 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X年9月2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25万元用于购买汽车,贷款到期后,被借款人拒绝偿还,截止XX 年8月22日尚有贷款本息合计元没有按时清偿,为此,申请人于201X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贵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的车辆。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X年9月11日

民事起诉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住所 地:________ 省 ________ 市 ________ 区________ 路_________ 号________ 座_________ 层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 ,民 族________ ,________ 年 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出生,住 址:________ 省 ________ 市 ________ 区________ 路_________ 小区 _______ 号楼 ________ 单 元________ 室,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停运损失 __________ 元,鉴定费用 _________ 元; 二、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_______ 时_______ 分许,被告驾驶___________________ 小型普通客车沿220国道自东向西行驶时,与原告行驶的振动压路机追 尾。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被告向 _________ 市 ________ 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当日_________ 市 ________ 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字 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停放在的被申请人所有的德工牌振动压路机予以查圭寸,扣押至 ________________ 停车场。 之后_________ 市 ________ 区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民初字 第________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期间原告向申请人及保全法院要求解除 保全,降低损失无果。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申请人: 被申请人: 风险提示: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因此,在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要更加侧重于说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资产的风险以及进行财产保全的重要性。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车牌号为_________号小型轿车一辆,申请保全的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 事实和理由: 风险提示: 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充分论证、说明进行财产保全的合法性、必要性。在实践中,有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过于简单,事实及理由不充分,不符客观实际,完全以自己的意愿出发,没有规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重新提供申请书,甚至不予受理。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被申请人驾驶______号小型轿车(乘车人_____),于________地点与行驶的 __________号___________车相撞,造成申请人受伤住院。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扣押被申请人驾驶的________号__________车。 担保方式:申请人提交________万元现金作为担保。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附:财产线索: 1、被申请人车辆停放其住所(__________)车库; 2、申请人将提供价值约_________万元的______车一辆进行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

定保全。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诉讼保全申请书

诉讼保全申请书,是指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后执行程序发生前,当事人一方 对于可能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 件,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即被申请人所有或控制的可能作为执行标的的财产, 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律文书。 (一)文书格式 诉讼保全申请书(1) (公民申请诉讼保全用)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诉讼保全申请书(2) (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保全用)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附:有关证据及材料。

解除财产保全的法条

解除财产保全的法条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解除财产保全的相关法条新《民事诉讼法》: 第101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04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08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109条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调解书) 法律实践中还有如下几种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况:1、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2、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3、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法院有裁量权)

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有什么内容

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有什么内容 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 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既可以是在诉前申请,也可以在诉中申请。一般我们将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称为诉讼财产保全。这是有严格程序要求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对被保全人的利益带来损害。接下来,小编告诉你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有哪些内容。 诉讼财产保全程序 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例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万元,申请人就要向法院提交2万元作为担保。此2万元即可以

是现金,也可以是与之相等值的固定资产。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时间起诉的,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 小时内作出裁定,一般情形无明确限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以防止有关财产或标的物被处分或灭失的危险,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申请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又提供了担保的,必须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实践中为了防止当事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法律赋予了被保全人一次复议的机会,但是在复议期间也是不会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这样做也是为了防止恶意申请财产保全的行为。更多财产保全方面的法律知识,请你到网站咨询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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