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项目化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项目化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项目化管理办法

XXXX学生社团项目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我校学生社团积极展现社团特色文化,活跃校园文化氛围,规范学生社团活动项目,合理调配资源,XXXX学生社团联合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的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鼓励和培育为广大学生所接受和喜爱,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精品学生社团活动。

第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学生团体必须认真遵守、执行本条例,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四条申报对象及项目数量:凡在我校正式成立注册的各类社团均可申报学生社团活动立项,每个社团申请立项的活动每学期不能多于两个,对于性质类似的社团也可联合申请活动立项,但应在立项申请前确定以某社团为主,其他社团为辅。

第五条申报条件:申请社团活动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社团在计划时间内利用课外时间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科技文化活动。

第六条申报内容:以下主题活动优先立项:以武装大学生头脑,关心国家大事为主题开展的思想政治类活动,以体现大学生紧跟时代步伐,展现科学探索精神的科技学术类活动;以体现大学生奋斗精神,积极投身社会锻炼为主题的创业实践类活动;以强健大学生体魄,增

强身体素质为宗旨的体育健康类活动;以丰富大学生第二课堂,体现当代大学生青春风采的文化艺术类活动;

每学期社团管理中心会提前下发项目选题指导意见,帮助社团根据自身特色开展更多主题活动。

立项申请

第七条立项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九月份和三月份,以通知为准。

第八条以社团为单位进行申请,填写《XXXX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完成社团立项活动策划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九条活动策划书详细内容

1、策划书应尽可能具体的写出活动名称,如“XXXX**社团**活动策划书”,置于页面中央,也可以写出正标题后作为副标题写在下面。

2、活动背景:这部分内容应根据策划书的特点在以下项目中选取内容重点阐述;

3、具体项目有:基本情况简介、主要执行对象、近期状况、组织部门、活动开展原因、社会影响、以及相关目的动机;

4、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目的要点表述清楚,在陈述目的要点时,该活动的核心构成或策划的独到之处及由此产生的意义(校园文化效益、社会效益、媒体效应等)都应该明确写出。活动目标要具体化,并需要满足重要性、可行性、时效性;

5、资源需要:列出所需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包括需要借用和使用的地方,如教室、室外场地等都详细列出。可以列已有资源和需要资源两部分;

6、活动开展:作为策划的正文部分,表现方式要简洁明了,表述方面要力求详尽。在此部分中,不仅仅局限于文字描述,也可适当加入表格、统计图等;对策划的各工作项目,应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绘制实施时间表有助于方案核查。人员的组织配置、活动对象、相应权责及时间地点也应在这一部分加.

以说明,执行的应变程序也应在这一部分加以考虑;社团管理中心在审核活动计划书过程中,将着重评比各社团活动开展介绍;

7、经费预算:活动的各项费用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周密的计算后,用清晰明了的形式列出(并填写活动预算表);

8、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在活动前后及举办时,环境的变化不可避免的会给方案的执行带来一些不确定因素,因此,当环境变化时是否有应变措施,损失的概率是多少,造成的损失多大,应急措施等也应在策划中加以说明。

9、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注明总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组织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10、标题:字体:黑体字号:2号加粗

正文:字体:仿宋_GB2312 字号:4号;

第十条《XXXX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

第十一条由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书面推荐意见;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在团委的指导下组织专人,将依据申报社团所上交的活动策划书,进行审核和裁定,从中挑选一部分性质不同、活动形式新颖、计划周密、可实施性强、积极向上的优秀社团活动作为社团活动立项候选名单;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组织社团活动立项答辩会,对立项候选活动进行评选。

第十五条社团活动立项答辩会具体流程:

1、以抽签的形式将各社团答辩顺序排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按顺序由各社团活动负责人进行演讲及PPT(或其它电子演示)对活动分钟;5的目的、过程、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阐述时间为

3、在社团负责人展示完活动计划后,由评委针对活动的具体事宜进行提问,答辩时间为两分钟;

4、由评委进行打分,打分完毕后将打分表送至打分员手中(礼仪由打分员担任)将分数求和并求平均数;

5、上学期获得“十佳社团”和“优秀社团”荣誉称号的社团分别在本次评分中加2分和1分;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活动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应在一周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并签署承诺书。逾期没有上报工作计划取消立项资格。

第十九条通过审核准许立项的活动,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批准

立项但不拨经费的,作为学校的一般立项活动;二是批准立项拨给一半活动经费的,作为学校的重点活动;三是批准立项拨给全部活动经费的,作为学校的精品活动。

第二十条经费的支付方式:拨给半额活动经费的社团先自行垫付,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发票报账;拨给全额活动经费的团委先预付一半,剩余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发票报账。

第二十一条立项通过的社团活动,在活动前要联系新闻媒体,保证活动结束后在网络上刊载此次活动的相关报道;并在活动后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活动总结、活动视频资料等。

第二十二条成立社团活动项目督察小组:在立项活动举办过程中,督察小组在现场进行活动监督评比,满分为100分。评分项目包括:

分)20、前期宣传(1

包括前期海报、横幅(5分),活动中海报更新速度、数量及质量(10分),活动中增加优秀征文等形式的宣传活动(10分);

2、现场观众上座率(20分)

以活动到场观众人数占总座位数的百分比进行打分;

3、场地布置(20分)

对舞台、场地的物品布置等方面的总体效果进行打分;

4、活动流程连贯性(20分)

5、活动氛围(20分)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三条由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对各项目进行中

期评审,对实施得力、活动评比得分在80分以上的项目,给予支持,并提供剩余支持经费。且一般立项活动、重点活动、精品活动分别在本学期评奖评优中加1分、3分、5分,对实施效果不良、活动评比得分在80分以下的项目,将追究活动承办方责任,取消本学期“十佳社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资格;

第二十四条活动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写出总结报告,并提出鉴定申请,由学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鉴定。在必要时,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相关的成果展示活动;

第二十五条活动项目已经完成,有显著的效果,在学校内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给予表扬鼓励;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将可以作为社团重点活动保留下来,学校将继续给予支持,作为学生社团品牌活动争取定期举办;

第二十六条社团同一立项申报项目连续三届获准,由社团负责人申报,,作为学生社团品牌将可以作为社团重点活动保留下来,学校将继续给予支持.

活动争取定期举办;品牌活动举办后,由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其进行相关鉴定,决定是否保留该品牌活动。

第二十七条活动项目未完成并在活动举办期间组织混乱、宣传效果差且对校园文化造成不良影响者将取消其校级社团资格;

第二十八条活动项目虽已经完成,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在学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团委所有。

XXXX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

编号:

社团名称活动名称

指导老师活动负责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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