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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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清单

危大工程清单

巢湖大桥施工作业内容潜在的主要

事故类型

致险因子

受伤害

人员类型

伤害程度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钢板桩施工1、高处坠落

2、起重伤害

3、物体打击

4、触电

5、淹溺

6、坍塌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方案、工序;

4、机械设备(吊车、电焊机等);

5、材料、吊物;

6、作业环境(登高作业、临边作业

等)。

作业人员

本身、同

一个作业

场所的其

他作业人

员及周围

其他人员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1、酒后作业;

2、钢板桩、登高梯具或作业平台的强度、稳定性不够。2、未持证上岗;

3、临边地面、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

4、“三无”机械设备;4、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错误;

5、机械设备带病运转;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和索具无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起重设备的钢丝绳锈蚀或磨损严重;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8、起重设备的吊钩、吊环有裂纹、破口或磨损严重;8、物料随意压盖电缆;

9、起重设备制动器的制动鼓和制动带磨损严重;9、随意拖拽电缆;

10、设备起重能力不足;10、未按要求敷设电缆;

11、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有缺陷;11、违规检修电路;

12、强风、暴雨、大雾等天气影响;12、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13、照明光线不良;13、作业人员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14、在吊装作业半径内未设置警戒带、告知牌;14、作业人员未将工具及零配件放于工具袋或安全位置;

15、电缆线绝缘强度不够;

15、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

不及时;

16、电缆线破损或断裂;16、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7、电路保护装置失效;17、指挥失误、错误;

18、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18、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9、电焊机未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19、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20、未设置有关安全警示标志;20、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21、救生设备有缺陷;21、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22、汛期洪水影响;22、不按设计要求焊接内支撑;

23、钢板桩及支撑体系等材料存在缺陷;23、起重作业前未进行试吊;

24、设计缺陷;24、吊物绑扎不牢靠。

25、未对栈桥、平台等大临设施进行结构计算、复核;2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6、结构计算、复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

31、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汽车吊、塔吊、龙门吊等大临设施安装与拆

除1、坍塌

2、起重伤害

3、物体打击

4、高处坠落

5、机械伤害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工序、安拆方案;

4、机械设备、设备零部件、安拆工

具;

5、材料、吊物;

作业人员

本身、同

一个作业

场所的其

他作业人

员及周围

其他人员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三无”机械设备;1、酒后作业;

2、机械设备带病运转;2、未持证上岗;

3、照明光线不良;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违章操作;

4、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4、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错误;

5、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和索具无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起重设备的钢丝绳锈蚀或磨损严重;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6、作业环境(登高作业)。8、起重设备的吊钩、吊环有裂纹、破口或磨损严重;8、违规检修电路;

9、起重设备制动器的制动鼓和制动带磨损严重;9、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起重作业时,超载、斜拉重物;

10、大临设施本身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不够,安装存在缺

陷;

10、作业人员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11、设备起重能力不足;11、作业人员未将工具及零配件放于工具袋或安全位置;

12、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有缺陷;12、龙门吊等大临设施安装拆除单位无相应资质;

13、起重设备基础不牢固、起重作业前未进行试吊;13、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不及时;

14、在吊装作业半径内未设置警戒带、告知牌;14、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5、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15、指挥失误、错误;

16、设备附墙杆件不符合强度要求;16、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7、设备运行轨道不平顺;17、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18、与设备附墙杆件连接处的塔身混凝土强度不够;18、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19、机械设备无专业资质;19、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20、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1、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2、吊物绑扎不牢靠;

主塔爬模施工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容器爆炸

4、坍塌

5、火灾

6、起重伤害

7、机械伤害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方案、工序;

4、机械设备、设备零部件(塔吊、

氧气及乙炔瓶、电焊机、电梯、爬模、

千斤顶等);

5、易燃材料、吊物;

6、作业环境(登高作业)。

作业人员

本身、同

一个作业

场所的其

他作业人

员及周围

其他人员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1、酒后作业;

2、爬模、登高梯具或作业平台的强度、稳定性不够。2、未持证上岗;

3、爬模、登高梯具或作业平台设计缺陷;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

4、临边地面、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4、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错误;

5、爬模未全封闭管理;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三无”机械设备;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机械设备带病运转;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8、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和索具无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8、物料随意压盖电缆;

9、起重设备的钢丝绳锈蚀或磨损严重;9、随意拖拽电缆;

10、起重设备的吊钩、吊环有裂纹、破口或磨损严重;10、违规检修电路;

11、起重设备制动器的制动鼓和制动带磨损严重;11、作业人员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12、设备起重能力不足;12、作业人员未将工具及零配件放于工具袋或安全位置;

13、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有缺陷;

13、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

不及时;

14、强风、暴雨、大雾等天气影响;14、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5、照明光线不良;15、指挥失误、错误;

16、在吊装作业半径内未设置警戒带、告知牌;16、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7、电焊机未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17、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18、电缆线绝缘强度不够;18、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19、电缆线破损或断裂;19、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20、电路保护装置失效,接零接地不可靠;20、不按设计要求焊接内支撑;

21、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21、起重作业前未进行试吊;

22、乙炔瓶未安装防回火装置或其失效22、吊物绑扎不牢靠。

23、氧气、乙炔气管破损漏气23、违规超载超员;

24、氧气乙炔瓶混装或间距不够24、违规在爬架上放置过多物料或堆放不对称;

25、设备附墙杆件不符合强度要求;25、爬升作业时,配合失误或违规作业;

26、设备运行轨道不平顺;26、未定期对爬架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更新;

27、与设备附墙杆件连接处的塔身混凝土强度不够;27、未使用阻燃型安全网;未对焊渣等易燃物进行及时定期清理;

28、爬架上易燃材料堆放过多;28、在混凝土养护材料上方直接进行电焊、气割作业。

29、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够或已失效;29、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9、塔柱预埋件漏埋、错位;30、在乙炔氧气瓶附近吸烟或动火。

30、焊接缺陷

31、劲性骨架自身稳定性不够;

31、临边安全网铺设不当

30、临边未设置踢脚板;

钢箱梁拼装支

架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起重伤害

4、坍塌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方案、工序;

4、机械设备、设备零部件(桥面吊

机、电焊机、千斤顶等);

5、吊物;

6、作业环境(登高作业、临边作业、

起重吊装)。

作业人员本身

和其他作业人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1、酒后作业;

2、吊机的强度、稳定性不够。2、未持证上岗,吊机及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

3、设计缺陷;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

4、临边地面、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4、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错误;

5、吊点位置与吊物重心不一致导致吊机失稳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吊点未设置在受力较好处导致钢梁构件受力变形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三无”机械设备;7、在危险区域、吊物下行走、停留;

8、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桥面吊机控制系统存在故障;8、选用不合格产品;

9、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和索具无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

9、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

不及时;

10、起重设备的钢丝绳锈蚀或磨损严重;10、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1、起重设备的吊钩、吊环有裂纹、破口或磨损严重;11、指挥失误、错误;

12、起重设备制动器的制动鼓和制动带磨损严重;12、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3、设备起重能力不足;13、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14、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有缺陷;14、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15、强风、暴雨、大雾等天气影响;15、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16、照明光线不良;16、恶劣天气或夜间强行作业。

17、电焊机未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17、起重作业前未进行试吊;

18、电缆线绝缘强度不够;18、吊物绑扎不牢靠。

19、电缆线破损或断裂;19、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0、电路保护装置失效;

21、起吊速度过快导致吊机不稳定

22、落梁时梁底临时支垫面积过小,导致梁底局部变形

18、起重设备制动器的制动鼓和制动带磨损严重;18、吊物绑扎不牢靠。

19、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有缺陷;19、违章动火

25、塔上预装挂靴、抱箍等附墙杆件不符合强度要求;20、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6、设备运行轨道不平顺;

27、与设备附墙杆件连接处的塔身混凝土强度不够;

高墩施工1、高处坠落

2、容器爆炸

3、坍塌

4、火灾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方案、工序;

4、材料、吊物;

5、作业环境(登高作业)。

作业人员本身

和其他作业人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作业平台未设置栏杆或设置不符合要求;1、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2、作业平台的强度、稳定性不够。2、临边或悬空作业未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3、氧气乙炔瓶混装或间距不够;3、违规滚拖氧气乙炔瓶;

4、未安装防回火装置或其失效;4、气瓶吊运时,固定措施不牢靠;

5、气管破损漏气。5、在乙炔氧气瓶附近吸烟或动火。

6、起重设备安全装置有缺陷;6、起重作业违规违章指挥、操作;

7、脚手架没有按方案施工,搭设不规范;7、违规在脚手架上放置过多物料或堆放不对称;

8、附墙杆件连接不及时;8、钢筋、模板、砼作业时人员无防护措施;

9、脚手架与墩身之间空挡防护不到位9、设备日常保养、维修不及时。

10、脚手架上易燃材料堆放过多;10、未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更新;

11、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够或已失效。11、未使用阻燃型安全网;

12、在混凝土养护材料上方直接进行电焊、气割作业。

模板安装与

拆除1、起重伤害

2、物体打击

3、高处坠落

4、坍塌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工序;

4、机械设备(汽车吊等);

5、材料

6、作业环境。

作业人员本身

或同一场所的

其他作业人

员、周围其他

轻伤、重伤

1、“三无”机械设备;1、酒后作业;

2、机械设备带病运转;2、未持证上岗;

3、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和索具无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

4、起重设备的钢丝绳锈蚀或磨损严重;4、操作错误;

5、起重设备的吊钩、吊环有裂纹、破口或磨损严重;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起重设备制动器的制动鼓和制动带磨损严重;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有缺陷;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8、模板、支撑体系存在锈蚀、损伤等材料存在缺陷;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拉杆存在锈蚀、损伤等材料缺陷。9、随意堆放模板和配件;

10、强风、雨雪、大雾等天气影响;10、作业人员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11、照明光线不良;11、作业人员未将工具及零配件放于工具袋或安全位置;

12、在吊装作业半径内及安装拆除模板时未设置警戒带、告

知牌;

12、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3、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13、指挥失误、错误;

14、操作平台或作业面临边,以及在高处安装拆除模板时未

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

14、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5、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16、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17、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18、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

不及时;

19、模板间拼接螺栓少上、漏拧、少拧、没拧紧;

20、模板支撑体系安装不牢固;

21、模板安装时,未做到边就位、边校正和插置连接件、边

安设支承件或临时支撑固定;

22、混凝土浇筑时偏载;

23、起重设备基础不牢固;

24、起重作业前未进行试吊;

25、吊物绑扎不牢靠。

深基坑施工1、起重伤害

2、物体打击

3、高处坠落

4、坍塌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工序;

4、机械设备(挖掘机等);

5、作业环境。

作业人员本身

或同一场所的

其他作业人

员、周围其他

轻伤、重伤

1、“三无”机械设备;1、酒后作业;

2、机械设备带病运转;2、未持证上岗;

3、基坑边缘未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标识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

4、基坑边1m 以内得堆土、堆料,停放机械;4、操作错误;

5、基坑内没有设置专用人员上下通道;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雨天等天气影响;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照明光线不良;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8、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雨水排泄不当9、作业人员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10、基坑护壁措施不合理10、作业人员未将工具及零配件放于工具袋或安全位置;

11、在危险区域开挖11、在挖掘机作业半径内停留;

12、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

12、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

不及时;

13、夜间照明不够13、指挥失误、错误;

14、场地机械、工具、材料混乱14、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5、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16、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17、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8、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19、未设置截排水系统;

20、基坑边坡开挖坡度陡,无防护;

21、起重设备基础不牢固;

22、起重作业前未进行试吊;

23、吊物绑扎不牢靠。

顶管隧道1、起重伤害

2、物体打击

3、高处坠落

4、机械伤害

5、触电

6、有毒气体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工序;

4、机械设备(顶管机);

5、作业环境。

6、材料

作业人员本身

或同一场所的

其他作业人

员、周围其他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高空作业发生坠落;1、酒后作业;

2、井壁坍塌;2、未持证上岗;

3、电焊、气割作业引发火源;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

4、易燃物品起火,线路、电器起火;4、操作错误;

5、洞内有害气体导致人员中毒;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基础模板外沿支撑物设在排水沟内阻碍排水;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基坑底部工作面周围没设排水沟;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8、有毒、有害气体;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械伤害;9、作业人员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10、后顶座坍塌;10、作业人员未将工具及零配件放于工具袋或安全位置;

11、吊车发生倾覆;

11、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

不及时;

12、钢绳折断等;12、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3、管道开挖导致发生塌方、冒顶、涌水等;13、指挥失误、错误;

14、顶力计算值过小或不准确导致后背墙刚度和强度不够;14、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5、后背墙浇筑密实度不够;15、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16、两条导轨安装不等高、不平行;16、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17、千斤顶固定在支架上其合力的作用点没在管道中心垂直

线上;

17、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18、千斤顶对称布置但是其规格不同、行程不同步;18、车辆在装碴和行驶过程中,因车辆制动失灵造成车辆溜车、碰撞等对人员造成伤害。

19、千斤顶活塞退回时油压过大、速度过快;19、开挖导致地面构造物、道路发生变形、坍塌,管线发生破坏。

20、油管不顺直或转角多;20、未实施三相五线制供电,未做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1、油泵安装完毕未进行试运转;21、管材堆放场所和运送管材的道路未做硬化处理;

22、型钢顶铁焊缝高出表面;22、吊装前未对吊钩卡环索具支架平台等进行安全确认;

23、安装后顶铁轴线与管道轴线不平行;23、管道顶进长度超过50米时未采取向管道内送风措施;

24、顶铁与导轨之间的接触面有泥或油污;24、机头电源线没按规定敷设散落于管底与导轨平行;

25、顶铁整体组合时连接不紧密有翘曲变形;25、管道内照明电压大于12伏;

26、超负荷吊装;26、吊装顶管机头未使用专用索具;

27、导轨间连接松动不牢固;27、机头起吊后副坑作业人员曝露于坑底部没采取回避;

28、每交接班没按规定检查导轨位置;

29、吊车起重臂回转半径内站人;

连地墙钢筋笼

吊装1、坍塌

2、起重伤害

3、物体打击

4、高处坠落

5、机械伤害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工序、安拆方案;

4、机械设备、设备零部件、安拆工

具;

5、材料、吊物;

6、作业环境(登高作业)。

作业人员

本身、同

一个作业

场所的其

他作业人

员及周围

其他人员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三无”机械设备;1、酒后作业;

2、机械设备带病运转;2、未持证上岗;

3、照明光线不良;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违章操作;

4、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4、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错误;

5、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和索具无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起重设备的钢丝绳锈蚀或磨损严重;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8、起重设备的吊钩、吊环有裂纹、破口或磨损严重;8、违规检修电路;

9、起重设备制动器的制动鼓和制动带磨损严重;9、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起重作业时,超载、斜拉重物;

10、大临设施本身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不够,安装存在缺

陷;

10、作业人员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11、设备起重能力不足;11、作业人员未将工具及零配件放于工具袋或安全位置;

12、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有缺陷;12、龙门吊等大临设施安装拆除单位无相应资质;

13、起重设备基础不牢固、起重作业前未进行试吊;

13、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

不及时;

14、在吊装作业半径内未设置警戒带、告知牌;14、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5、作业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15、指挥失误、错误;

16、设备附墙杆件不符合强度要求;16、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7、设备运行轨道不平顺;17、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18、与设备附墙杆件连接处的塔身混凝土强度不够;18、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19、机械设备无专业资质;19、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20、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21、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2、吊物绑扎不牢靠;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 项目名称: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涉及请在括号 里打√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 () 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 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 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 () 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技术标准的危险性 ()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深基坑工程()

危大工程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清单(住建部2018第31号文)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 围部位及规模计划开工和结 施工单 位 束时间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 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 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 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 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 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 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 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 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 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 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 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 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 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 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 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 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 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 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预计开始和结 项工程范围部位及规模 施工单 位 束时间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 或施工总荷载(设计 值)15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20kN/m 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 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 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 装工程。 (二)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 高度 200m 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 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 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的危害,组织干部和工人学习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 .加强安全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 (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 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的防措施不放过。 (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 计戈V、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危大工程清单表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部位及规模备注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 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 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 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 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及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依据 (2)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3) 1、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 2、现场安全管理 (4) 五、各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方案 (5)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措施 (5) 2、模板工程安全措施 (5) 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 (7) 4、起重机械设备自身得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措施 (9) 5、高处作业吊篮工程安全措施 (14) 6、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安全措施 (15) 7、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安全措施 (17) 六、危大工程事故危险应急预案及组织机构 (19) 1、安全事故组织机构 (19) 2、安全事故得应急处理措施 (20)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及建质办【2018】31号文执行。 1、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1、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得,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得,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1、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得,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

危大工程清单表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部位及规模备注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 边环境复杂地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地基坑(槽)地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 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地混凝 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地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地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地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地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地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地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地基坑(槽)地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地基坑(槽)地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地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地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地拆除工程.

危大工程清单及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3) 1、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 2、现场安全管理 (4) 五、各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方案 (5) 1. 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措施 (5) 2. 模板工程安全措施 (5) 3. 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 (6) 4.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安全措施 (9) 5、高处作业吊篮工程安全措施 (14) 6、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安全措施 (15) 7、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安全措施 (16) 六、危大工程事故危险应急预案及组织机构 (19) 1、安全事故组织机构 (19) 2、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9)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及建质办【2018】31号文执行。 1、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1.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1.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3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1.4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危大工程清单

危大工程清单 巢湖大桥施工作业内容潜在的主要 事故类型 致险因子 受伤害 人员类型 伤害程度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钢板桩施工1、高处坠落 2、起重伤害 3、物体打击 4、触电 5、淹溺 6、坍塌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方案、工序; 4、机械设备(吊车、电焊机等); 5、材料、吊物; 6、作业环境(登高作业、临边作业 等)。 作业人员 本身、同 一个作业 场所的其 他作业人 员及周围 其他人员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1、酒后作业; 2、钢板桩、登高梯具或作业平台的强度、稳定性不够。2、未持证上岗; 3、临边地面、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 4、“三无”机械设备;4、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错误; 5、机械设备带病运转;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和索具无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起重设备的钢丝绳锈蚀或磨损严重;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8、起重设备的吊钩、吊环有裂纹、破口或磨损严重;8、物料随意压盖电缆; 9、起重设备制动器的制动鼓和制动带磨损严重;9、随意拖拽电缆; 10、设备起重能力不足;10、未按要求敷设电缆; 11、起重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有缺陷;11、违规检修电路; 12、强风、暴雨、大雾等天气影响;12、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13、照明光线不良;13、作业人员违规上下抛接工具; 14、在吊装作业半径内未设置警戒带、告知牌;14、作业人员未将工具及零配件放于工具袋或安全位置; 15、电缆线绝缘强度不够; 15、对机械设备、材料、作业人员和安全防护设施等的检查 不及时; 16、电缆线破损或断裂;16、方案未制定或制定不合理; 17、电路保护装置失效;17、指挥失误、错误; 18、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18、未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或监管不到位; 19、电焊机未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19、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20、未设置有关安全警示标志;20、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 21、救生设备有缺陷;21、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 22、汛期洪水影响;22、不按设计要求焊接内支撑; 23、钢板桩及支撑体系等材料存在缺陷;23、起重作业前未进行试吊; 24、设计缺陷;24、吊物绑扎不牢靠。 25、未对栈桥、平台等大临设施进行结构计算、复核;2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6、结构计算、复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 31、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汽车吊、塔吊、龙门吊等大临设施安装与拆 除1、坍塌 2、起重伤害 3、物体打击 4、高处坠落 5、机械伤害 1、作业人员; 2、管理人员(现场技术员、安全管 理人员等); 3、施工工序、安拆方案; 4、机械设备、设备零部件、安拆工 具; 5、材料、吊物; 作业人员 本身、同 一个作业 场所的其 他作业人 员及周围 其他人员 轻伤、重伤或 死亡 1、“三无”机械设备;1、酒后作业; 2、机械设备带病运转;2、未持证上岗; 3、照明光线不良;3、作业人员经验能力不足,违章操作; 4、施工场地地面潮湿或积水;4、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操作错误; 5、作业平台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设置不合理;5、未穿戴或未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起重设备的钢丝绳和索具无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6、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7、起重设备的钢丝绳锈蚀或磨损严重;7、在危险区域行走、停留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附件: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注:1、建设单位应认真填写此表,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一并提交(包括本表电子文档); 2、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型栏要填写出实际类型数据(如:本工程土方开挖深度4M,采用搭设高度25M的悬脚手架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容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清单内容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554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 容 Contents of the dangerous sub-item lis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载荷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摸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七、其他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1、钢结构、网架、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2、人工挖孔桩工程 3、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4、预应力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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